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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視與評鑑作業

在文檔中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頁 39-171)

貳、訪視流程圖(產攜專班適用)

分署洽詢事業單位(合作 企業)並發文通知

填寫問卷及準備 相關佐證資料

事業單位(合作企 業)說明執行情況

審查相關文件

面談與問題討論

工作場所訪視

訪視結束

事業單位(合作 企業)先行準備

相關文件

了解訓練生 工作環境

1. 出勤明細表:最近 1 個 月內之出勤明細表。

2. 薪資明細:最近 1 個月 內資料。

3. 訓練生投保明細 4. 訓練生薪資福利現況 5. 考核方式

參、評鑑作業

當年度有在訓生之合作學校及事業單位,應配合各分署辦理評鑑作業,如 有妨礙、拒絕接受本署或分署評鑑,經分署限期改善仍不配合者,一年內不予 受理申請本計畫,已核定但未招生之班別不予開訓。

藉由評鑑機制了解訓練單位之辦訓績效,並做為提供本計畫未來相關制度 或政策修正的參考。相關評鑑指標(參考如下) 、評鑑對象、實施方式及時程依 公告實施。

一、合作學校評鑑指標

合作學校—開班計畫

題項 指標 評分標準 說明

1-1

課程設計 符合工作 崗位訓練 需求

1. 未具符合工作崗位訓練之課程設計機制與內容。

2. 具符合工作崗位訓練之課程設計機制與內容,但 未有執行紀錄或書文資料佐證。

3. 具符合工作崗位訓練之課程設計機制與內容,並 有部份執行紀錄或書文資料佐證。

4. 具符合工作崗位訓練之課程設計機制與內容,並 有完整執行具體明確佐證資料。

5. 具符合工作崗位訓練的課程設計機制與內容及 完整執行紀錄或書文資料,並有回饋及持續改善 行為之具體佐證資料。

以課程設計機制與內 容及執行紀錄等為主 要檢視依據,並請敘明 課程設計是否符合工 作崗位訓練等佐證,且 計畫實施相關紀錄是 否經系統化建檔。

1-2

教材內容 配合工作 崗位訓練 調整

1. 未具配合工作崗位訓練之教材設計調整機制與 內容。

2. 具配合工作崗位訓練之教材設計調整機制與內 容,但未有執行記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3. 具有配合工作崗位訓練之教材內容調整流程或 機制,配合實務發展方向調整教材內容,並有部 份執行記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4. 具有配合工作崗位訓練之教材內容調整機制,配 合實務發展方向調整教材內容,並具有完整執行 之明確佐證資料。

5. 具有配合工作崗位訓練實務發展調整教材內容 設計機制及完整執行紀錄或書文資料,並有回饋 及持續調整行為之佐證。

以配合工作崗位訓練 之教材內容設計調整 機制及執行紀錄等為 主要檢視依據

合作學校—學習與輔導

題項 指標 評分標準 說明

2-1 訓練生學習 及輔導服務

1. 未提供訓練生學習及輔導服務之辦法或流程。

2. 有提供訓練生學習及輔導服務之辦法或流 程,但未有執行記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3. 提供訓練生學習及輔導服務之辦法或流程,並 具有部分執行記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4. 提供訓練生學習及輔導服務之辦法或流程,並 具有完整執行記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5. 提供訓練生學習及輔導服務之辦法或流程及 完整執行記錄或書文資料,並有回饋及持續改 善行為之具體佐證資料。

以 對 於 訓 練 生 的 學 習 及 輔 導 為 主 要 檢 視 依 據

2-2 訓練生異常 處理

1. 未具訓練生異常處理之流程或機制。

2. 具訓練生異常處理之流程或機制,但未有執行 紀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3. 具訓練生異常處理之流程或機制,並有部份執 行紀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4. 具訓練生異常處理之流程或機制,並有完整執 行紀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5. 具訓練生異常處理之流程或機制及完整執行 紀錄或書文資料,並有回饋及持續改善行為之 具體佐證資料。

以 訓 練 生 異 常 處 理 相 關 作 業 為 主 要 檢 視 依 據

2-3 訓練生意見 與申訴處理

1. 未具訓練生意見與申訴處理之流程或機制。

2. 具訓練生意見與申訴處理之流程或機制,但未 有執行紀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3. 具訓練生意見與申訴處理之流程或機制,並有 部份執行紀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4. 具訓練生意見與申訴處理之流程或機制,並有 完整執行紀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5. 具訓練生意見與申訴處理之流程或機制及完 整執行紀錄或書文資料,並有回饋及持續改善 行為之具體佐證資料。

以 訓 練 生 意 見 與 申 訴 處 理 相 關 作 業 為 主 要 檢視依據

合作學校—整合力

題項 指標 評分標準 說明

3-1

學校與 事業單 位之整 合機制

1. 未具學校與事業單位之整合機制。

2. 具學校與事業單位之整合機制,但未有執行紀錄或書 文資料之佐證。

3. 具有學校與事業單位之整合機制並具有執行紀錄或書 文資料之佐證。

4. 具有學校與事業單位之整合機制,並具有完整執行紀 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5. 具有學校與事業單位之整合機制及完整執行紀錄或書 文資料,並有回饋及持續改善行為之具體佐證資料。

以學校與事業單 位之整合機制是 否具備學習成果 交流及輔導溝通 等機制為主要檢 視依據

3-2

師資之 鼓勵與 支持辦 法

1. 未具師資之鼓勵與支持辦法。

2. 具師資之鼓勵與支持辦法,但未有執行紀錄或書文資 料之佐證。

3. 具師資之鼓勵與支持辦法,並具有執行紀錄或書文資 料之佐證。

4. 具師資之鼓勵與支持辦法,並具有完整執行紀錄或書 文資料之佐證。

5. 具師資之鼓勵與支持辦法及完整執行紀錄或書文資 料,並有回饋及持續改善行為之具體佐證資料。

以是否具有師資 之鼓勵與支持辦 法為主要檢視依 據

3-3

訓練生 之鼓勵 與支持 辦法

1. 未具訓練生之鼓勵與支持辦法。

2. 具訓練生之鼓勵與支持辦法,但未有執行紀錄或書文 資料之佐證。

3. 具訓練生之鼓勵與支持辦法,並具有執行紀錄或書文 資料之佐證。

4. 具訓練生之鼓勵與支持辦法,並具有完整執行紀錄或 書文資料之佐證。

5. 具訓練生之鼓勵與支持辦法及完整執行紀錄或書文資 料,並有回饋及持續改善行為之具體佐證資料。

以是否具有訓練 生之鼓勵與支持 辦法為主要檢視 依據

3-4

行政管 理服務 整合運 作

1. 沒有行政管理服務整合運作機制。

2. 有行政管理服務整合運作機制,但未有執行紀錄或書 文資料之佐證。

3. 有行政管理服務整合運作機制並具有執行紀錄或書文 資料之佐證。

4. 系(院校)具整合性之行政管理服務整合運作機制,並 具有完整執行紀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5. 系(院校)具行政管理服務整合運作機制及完整執行紀 錄或書文資料,並有回饋及持續改善行為之具體佐證 資料。

以行政管理服務 整合運作機制為 主要檢視依據

二、合作事業單位評鑑指標

合作事業單位—訓練計畫

題項 指標 評分標準 說明

1-1

工作崗位訓 練計畫(包 含設計流 程、工作崗 位輪調等)

1. 未具工作崗位訓練計畫訂定之流程或機制。

2. 具工作崗位訓練計畫訂定之流程或機制,但未有 執行紀錄或書文化資料佐證。

3. 具有工作崗位訓練計畫訂定之流程或機制,並有 部份執行紀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4. 具有工作崗位訓練計畫訂定之流程或機制,並有 完整執行紀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5. 具有工作崗位訓練計畫訂定之流程或機制及完整 執行紀錄或書文資料,並有回饋及持續改善行為 之佐證。

以訓練生工作崗位 訓練計畫之完備性 及工作崗位輪調、流 程設計等為主要檢 視依據

1-2 訓練生學習 成績與評量

1. 未具成績評量之流程或機制

2. 有成績評量之流程或機制,但未有成績紀錄。

3. 有成績評量之流程或機制及部份成績紀錄。

4. 有成績評量之流程或機制,並有完整執行紀錄或 書文資料之佐證。

5. 有成績評量之流程或機制及完整執行紀錄或書文 資料,並有回饋及持續改善行為之佐證。

以訓練生學習成績 紀錄、回饋、反應處 理等相關作業為主 要檢視依據

合作事業單位—師資與輔導

題項 指標 評分標準 說明

2-1 訓練參與人 員培訓及建 檔

1. 沒有。

2. 培訓訓練參與人員,但未具執行記錄或書文資料 之佐證。

3. 培訓訓練參與人員並具有執行記錄或書文資料之 佐證。

4. 培訓訓練參與人員並建立資料庫,且有完整執行 記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5. 培訓訓練參與人員與建立資料庫,及完整執行記 錄或書文資料,並有回饋及持續改善行為之佐證。

以訓練生參與工作 崗位訓練時,實務傳 授、指導、帶領之師 資(傅)為主要檢視 依據

2-2 師徒制輔導

1. 未具師徒制輔導機制。

2. 具師徒制輔導機制,但未有執行紀錄或書文資料 之佐證。

3. 具師徒制輔導機制,並有部份執行紀錄或書文資 料之佐證。

4. 具師徒制輔導機制,並有完整執行紀錄或書文資 料之佐證。

5. 具師徒制輔導機制及完整執行紀錄或書文資料,

並有回饋及持續改善行為之佐證。

以師徒制輔導相關 作業為主要檢視依 據

2-3 訓練生異常 處理

1. 未具訓練生異常處理之流程或機制。

2. 具訓練生異常處理之流程或機制,但未有執行紀 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以訓練生異常處理 相關作業為主要檢 視依據

題項 指標 評分標準 說明 3. 具訓練生異常處理之流程或機制,並有部份執行

紀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4. 具訓練生異常處理之流程或機制,並有完整執行 紀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5. 具訓練生異常處理之流程或機制及完整執行紀錄 或書文資料,並有回饋及持續改善行為之佐證。

2-4 訓練生意見 與申訴處理

1. 未具訓練生意見與申訴處理之流程或機制。

2. 具訓練生意見與申訴處理之流程或機制,但未有 執行紀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3. 具訓練生意見與申訴處理之流程或機制,並有部 份執行紀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4. 具訓練生意見與申訴處理之流程或機制,並有完 整執行紀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5. 具訓練生意見與申訴處理之流程或機制及完整執 行紀錄或書文資料,並有回饋及持續改善行為之 佐證。

以訓練生意見與申 訴處理相關作業為 主要檢視依據

合作事業單位—整合力

題項 指標 評分標準 說明

3-1 訓練生津貼 與福利制度

1. 未訂定訓練生津貼與福利制度。

2. 訂定訓練生津貼與福利制度,但未具執行紀錄或 書文資料之佐證。

3. 訂定訓練生津貼與福利制度,並有部份執行紀錄 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4. 訂定訓練生津貼與福利制度,並有完整執行紀錄 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5. 訂定訓練生津貼與福利制度及完整執行紀錄或書 文資料,並有回饋及持續改善行為之佐證。

以訓練生津貼與福 利制度之完備性為 主要檢視依據

3-2 環境安全與 衛生教育訓 練

1. 未提供環境安全與衛生教育訓練

2. 有提供環境安全與衛生教育訓練,但未具執行紀 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3. 有提供環境安全與衛生教育訓練,並具有部分執 行紀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4. 有提供環境安全與衛生教育訓練,並具有完整執 行紀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5. 有提供環境安全與衛生教育訓練及完整執行記紀 錄或書文資料,並有回饋及持續改善行為之佐證。

以訓練生環境安全 與衛生教育訓練之 完備性為主要檢視 依據

3-3 內部協調整 合

1. 未具內部協調整合之流程或機制

2. 具有內部協調整合之流程或機制,但未具執行紀 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3. 具有內部協調整合之流程或機制,並具有部分執 行紀錄或書文資料之佐證。

4. 具有內部協調整合之流程或機制,並具有完整執

以內部協調整合之 流程或機制為主要 檢視依據

在文檔中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頁 3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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