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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競賽歷史沿革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本章節將探討本研究目的所涉及之相關理論文獻,其探討的內容詳加 說明,共分為四節:第一節為語文競賽歷史沿革;第二節為朗讀相關研究;

第三節為層級分析法;第四節為偏好順序評價法,茲分述如下。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語文競賽歷史沿革 語文競賽歷史沿革 語文競賽歷史沿革 語文競賽歷史沿革

臺灣在全國語文競賽的近代發展軌跡,隨時代的變遷、社會的脈動及 多元文化的發展,其競賽沿革如下(臺灣省政府,2008):

中華民國全國語文競賽,始於臺灣光復第二年(民國35年10月31日)由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所舉辦之「臺灣省第一屆全省國語演說競賽會」。

民國36年12月14日因比賽內容充實,改變名稱為「臺灣省第二屆國語 朗讀演說競賽會」。

民國38年12月22日再改為「第三屆國語演講競賽會」,並舉辦至第十 八屆(民國53年12月9日)。

民國54年改辦國語文競賽大會,並定名為「臺灣省第一屆國語文競賽 大會」,且舉辦到第十三屆(民國66年)。

民國67年臺澎金馬地區為推行國語注音符號六十週年擴大為臺灣省 國語文競賽大會,並辦了兩次。

民國70年起省市比照省運動會聯合舉辦,定名為「某某年臺灣區國語 文競賽大會」。

民國87年因加入鄉土語言項目,遂改名為「臺灣區語文競賽大會」。

民國89年因鑑於福建省金門、連江兩縣已參加本項競賽多年,遂更名 為「全國語文競賽」,以符實際沿用至今。

民國96年配合教育部推動本土語言政策,全國語文競賽除國語朗讀之 外,增加閩南語、客家語朗讀競賽項目(臺灣省政府,2007)。

民國99年增加原住民族語朗讀競賽項目(教育部,2010)。

民國100年全國語文競賽,朗讀競賽項目為國語、閩南語、客家語、

原住民族語,其競賽宗旨為加強推行語文教育,提昇全國各級學校師生及 民眾語文素養與學習興趣,以弘揚文化,特舉辦本競賽(教育部,2011)。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朗讀 朗讀 朗讀 朗讀相關研究 相關研究 相關研究 相關研究

自古代以來,我國極重視詩詞歌賦的朗誦,李白〈望廬山瀑布〉、杜 甫〈春望〉、蘇軾〈赤壁賦〉是大家耳熟能詳、膾炙人口的詩詞,也是文 人雅士經常拿來吟唱朗誦,以抒發動人的情懷,使得中華文化能夠千古傳 誦,得以流傳至今;且近代作家林良〈謝謝爸爸〉、劉俠〈生命 生命〉、

蔣勳〈聆聽天籟〉是發人深省的好文章,也是現今國語文課堂上朗讀教學 的一部分,而朗讀更是全國語文競賽項目之一。

一 一

一 一、 、 、 、朗讀 朗讀 朗讀 朗讀的 的 的 的定義 定義 定義 定義

尤素曼(2001)認為朗讀即是用清澈響亮的聲音,將文章正確地唸出 來,需要停連、語氣、語調、語勢、語感、抑揚頓挫、輕重疾徐等方法,

造成令人回腸盪氣的直接立體動態音感。

何三本(2002)認為朗讀,顧名思義,朗就是響亮的聲音;讀就是正確 的唸出來。朗讀就是用標準的國語,作正確、流利、有感情地把文章唸出 來,要求吐字清晰,不唸錯、不丟字、不顛倒、不重複、不跳行、不遺漏、

上下連貫;也就是用有規則的國語,樸實自然地,恰如其分地,富有感情 變化地把文章讀出來。

李婉榕(2003)認為朗讀是用明朗清楚的聲音,及純熟適當的技巧,透 過正確的語音、語調,忠於原文,表達出作者的意念及文章的內涵。

李錦芬(2006)認為朗讀除了要能正確、流利、有感情地將書面文字化 為有聲語言,藉由朗讀活動亦能增進朗讀者的文學和美學修養,和提升對 語言的感悟能力。

張懿心(2006)認為朗讀是一種不要求眼神和動作,純粹用聲音詮釋文 章的口語表達方法。將靜態的文字透過清楚明朗的聲音、流暢的口語表 達,將文章字句中的感情以適當的技巧發揮出來,讓朗讀者和聽者都能領

會文章的主旨,達到語文的教學目的。

葉慈芬(2001)認為朗讀是把文章加以誦讀,透過適當且自然的技巧將 書面文字轉為聲音的一種活動。朗讀文章不單是朗讀者聲音表情技巧的表 現,還得加上「忠於原作」的情感流露。

謝琇羽(2011)則認為朗讀是藉由正確、清澈的語音誦讀文章,透過具 有抑揚頓挫的語音技巧,將忠於原作的思想情感表達呈現出來,落落大方 的姿態,把靜態的語言轉換成活靈活現的視覺動態創作。

綜合上述文獻統整定義,朗讀是以正確流利、清晰亮明的的語音,透 過抑揚頓挫的語調、高低強弱快慢的語氣,化聲情為美學的純熟技巧,將 書面文字轉化為有聲語言的藝術,富有感情、真情流露的詮釋文章,忠於 原作表達文意,朗讀不讀錯字音和保持字詞句的完整性,以及展現落落大 方、儀容姿態優雅的風範。

二 二

二 二、 、 、 、評量 評量 評量 評量的 的 的 的定 定 定 定義 義 義 義

評量(Assessment)乃指經由觀察、表現與專題評定或紙筆測驗獲得學生 學習訊息的各種程序,並對學生學習進展形成價值判斷(李坤崇,2006;Linn

& Miller, 2005)。

郭生玉(1993)認為所謂評量就是指根據一項標準,對所測量到的數量 作價值判斷(Value judgment)。

鄒慧英(2003)指出評量是決定學生學習和發展本質及程度的一種整合 過程,教師需對評量過程更明確方有效能,以作為決定教育的基礎。

歐滄和(2002)則認為強調教師在教學評量中,不只要評估學生的能 力,同時也反應出學生的學習過程及幫助解決學習上的困難。所以教學評 量乃是判斷教學活動是否達成教學目標的一種過程,評定學生的實際表 現,以了解學生的學習結果(張春興、林清山,1989)。

簡茂發(1999)也認為教學是師生共同參與而產生交互影響的動態過

正確資料,再根據教學目標,就學生學習表現的情形,予以分析、研究和 評斷的一系列工作。

基於以上專家學者對評量的闡釋,評量即是學生學習的實際表現和結 果,以科學方法和技術的應用,評估學生的能力,藉由評量的資料發現學 生學習困難之處,作為教師進行診斷、補救及教學之改進。由此,我們可 以瞭解評量的意義及效能,將可提供日後學生學習的指標及教師的教學決 策之參考。

三 三 三

三、 、 、 、朗讀能力 朗讀能力 朗讀能力 朗讀能力

教育部在97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 (100學年度實施)。分段能力指標先標舉主要學習重點,其下之文字敘述,

為能力指標之學習內涵,供教材編選及教學參考,以靈活應用分段能力指 標。第一個數字(1-6)代表能力指標項目序號;第二個數字(1-4)代表階段序 號;第三個數字代表能力指標內涵序號;第四個數字則為分項說明序號,

部分無分項說明者,則無此序號。如:(1-1-1-1)即表示注音符號運用能力,

第一階段,指標內涵第一項,及該項下之第一分項說明序號;(1-1-3)即表 示注音符號運用能力,第一階段,指標內涵第三項(教育部,2008),如表 2-1所示。

表2-1 朗讀能力部分之分段能力指標

能力指標 學習內涵

1 注音符號運用能力注音符號運用能力 注音符號運用能力注音符號運用能力

1-1-3 能欣賞並朗讀標注注音符號的優美語文讀物。

1-2-2 能瞭解注音符號和語調的變化,並應用於朗讀文學作品。

2 聆聽能力

2-1-3-1 能概略聽出朗讀時優美的節奏。

2-2-3-1 能聽出他人優美的表達技巧。

表2-1 朗讀能力部分之分段能力指標(續)

能力指標 學習內涵

3 說話能力說話能力 說話能力說話能力

3-1-1-3 能發音正確,口齒清晰。

3-1-1-7 能依照文意,概略讀出文章的節奏。

3-2-2-2 能正確、流暢、有感情的朗讀文學作品。

4 識字與寫字能力識字與寫字能力 識字與寫字能力識字與寫字能力

4-1-2 會使用字辭典,並養成查字辭典的習慣。

4-1-2-1 會利用音序及部首等方法查字辭典,並養成查字辭典的習慣。

4-3-1 能認識常用國字2200----2700字。

5 閱讀能力閱讀能力 閱讀能力閱讀能力

5-1-2 能讀懂課文內容,瞭解文章的大意。

5-1-2-1 能分辨基本的文體。

5-1-2-2 能概略瞭解課文的內容與大意。

5-1-3 能培養良好的閱讀興趣、態度和習慣。

5-1-7-1 能流暢朗讀出文章表達的情感。

5-2-4-2 能讀出文句的抑揚頓挫與文章情感。

5-3-3 能認識文章的各種表述方式。

5-3-3-1 能瞭解文章的主旨、取材及結構。

5-3-3-2 能認識文章的各種表述方式(如:敘述、描寫、抒情、說明、

議論等)。

5-4-3-3 能經由朗讀、美讀及吟唱作品,體會文學的美感。

6 寫作能力寫作能力 寫作能力寫作能力

6-2-1-3 能經由作品欣賞、朗讀、美讀等方式,培養寫作的興趣。

資料來源:教育部(2008)

朗讀是理解能力與表達能力的綜合運用(何三本,2002)。朗讀是國語 教學中非常重要的一環,低年級透過朗讀,可加強字音、字形、字義的聯 繫,中高年級以上透過朗讀,可對韻文等具有音樂節奏感的文字心領神 會,對作品的旨趣,憑藉使朗讀更加明白,也可以訓練語言表現能力,更 增進寫作的能力(陳弘昌,1999)。朗讀是口語表達的重要基礎,在小學讀 白話文,中學讀文言文,學習課文時,就要學習正確的朗讀方式,說話才 會表現出正確的語調(劉瑩,2011)。朗讀可以促進閱讀的理解(李婉榕,

2003;羅引宏,2008),不僅可以提升閱讀能力,增加藝術美學鑑賞力(朱 秀麗,2007),培養對文章洞察力和敏銳度,並體味文章的脈絡,能以流暢 性、節奏感地朗讀文句的抑揚頓挫,呈現優美清晰的聲音和文章所表達情 感意境的朗讀能力。

四 四 四

四、 、 、 、語文競賽 語文競賽 語文競賽 語文競賽朗讀篇目與講評 朗讀篇目與講評 朗讀篇目與講評 朗讀篇目與講評

全國語文競賽中,國小學生組國語朗讀的文本是以課外語文體為題 材,朗讀篇目都是個人當場抽籤決定,參賽競賽員全部比賽結束後,由一 位評審先生對所有競賽員之表現作總講評。其研究者整理近三年全國語文 競賽國語朗讀篇目(臺灣省政府,2009;2010;2011)與講評的內容(曾淑蓉,

2009;李麗霞,2010;黃惠菁,2011),如附錄一和附錄二所示。

五 五

五 五、 、 、 、朗讀競賽規則 朗讀競賽規則 朗讀競賽規則 朗讀競賽規則

全國各級學校舉辦語文競賽之朗讀競賽規則,一致遵從全國語文競賽 實施要點(教育部,2012)辦理。黃千洪(2012)指出一場國小國語朗讀競賽規 則,須注意以下事項:

1.國小學生組以語體文為題材,事先不公布題目。

2.賽前8分鐘依序號至工作人員處抽題。

3.抽題後至準備席就座,準備8分鐘。

4.除字典和文具外,不可攜帶任何資料。

5.就準備席後,不得無故離席。

6.抽題後不得與任何人交談。

7.文稿上可加註任何記號。

8.準備時不可發出聲音影響比賽進行。

8.準備時不可發出聲音影響比賽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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