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55.86 20 272.79 2.18 .002**
殘差 10540.28 843 125.04
總和 1676436.53 874
*p < .05, **p < .01,
*
**p < .001從表 4-3-14 得知,課外每週投入課業相關活動的時數及品質對於大學生本 身「學業不誠實行為」呈現交互作用,經事後比較考驗發現,在兩變項不同的 條件搭配下大學生的學業不誠實行為有顯著差異。研究結果解析如下。
一、課外投入課業相關活動同樣覺得「收獲豐富」的情況下,每週只花 5 小時 以下做功課的大學生參與的學業不誠實行為明顯多於做功課「6-10 小時」、
「16-20 小時」、「21-25 小時」及「31 小時以上」的學生,而做功課 6-15 小時的大學生其學業不誠實行為多於做功課 31 小時以上的學生。
二、課外投入課業相關活動品質同樣只是覺得「有些收獲」的情況下,課外每 週做功課「5 小時以內」、「11-15 小時」及「31 小時以上」的大學生其學業 不誠實行為多於做功課 16-25 小時的學生。
三、課外投入課業相關活動屬於「收獲非常豐富」或「毫無收獲」兩極端的情 況下,做功課時數的多寡對大學生本身學業不誠實行為並無顯著影響。
四、課外課業活動品質為「收獲很少」的情況下,因分割後樣本數低,無法進 行事後比較。
綜合以上,顯示課外投入課業學習認為「收獲豐富」或「有些收獲」的大 學生其受課外每週做功課時數的影響較大,這是一個雙峰現象,亦即課外的課 業活動品質很高,收獲已經「非常豐富」的學生可見其自行學習很有效率,基 本上參與作弊自然較少;而課外學習品質很差的學生,就算花很多時間在做功 課,也無法達到學習效果,只好藉由學業不誠實行為來提高自己的成績。但是 如果居於中間「收獲豐富」或「有些收獲」的情況下,如果又不花較多時間做 功課,就比較容易參與作弊行為。
再從課外每週投入課業相關活動時數的七個不同級距來分析課外學習品質 對本身學業不誠實行為的影響,事後比較如后:
一、課外每週做功課時間低於 5 小時的情況下,覺得做功課「收獲非常豐富」
的大學生其學業不誠實行為多於「有些收獲」的學生。
二、課外每週投入 21-25 小時於課業相關活動的情況下,品質為「收獲很少」
的大學生其學業不誠實行為多於「收獲非常豐富」、「收獲豐富」及「有些 收獲」的學生。
三、課外每週投入 31 小時以上於課業相關活動的情況下,覺得學習品質為「毫 無收獲」的大學生其學業不誠實行為多於「收獲非常豐富」與「有些收獲」
的學生,而品質為「有些收獲」的大學生其學業不誠實行為又多於「收獲 豐富」的學生。
四、課外每週投入 6-20 小時課業相關活動時數的情況下,課外投入課業學習品 質的好壞對本身學業不誠實行為並無顯著影響。
五、課外每週投入 26-30 小時課業相關活動時數的情況下,因分割後樣本數低 於 2,無法進行事後比較。
根據二因子變異數分析,顯然可見課外投入課業學習時數在中下等程度的 學生其學業不誠實行為受到學習品質的影響比較大,即課餘花很多時間在唸 書,卻又覺得沒什麼收獲的,則較易參與學業不誠實行為,因為這些學生既已 花時間努力了,可能想得到好成績而不擇手段。至於那些覺得「收獲非常豐富」, 卻每週僅做功課只 5 小時以內的,其學業不誠實行為卻較多,可能是雖然做功 課的品質好,可是畢竟用功時間不夠,故只能以作弊來避免被當掉。
表 4-3-14 課外學習情形與大學生本身「學業不誠實行為」之交互作用效果與事後比較考驗摘要表
交互作用效果內容 SS df MS F 顯著水準 LSD 事後比較
課外每週投入課業相關活動的時數
1. 收獲非常豐富 1809.48 6 301.58 1.89 .106 n.s.
2. 收獲豐富 2244.22 6 374.04 2.70 .016* a > b, d, e, g; b, c > g
3. 有些收獲 1712.39 6 285.40 2.57 .019* a, c, g>d, e
4. 收獲很少 1350.77 5 270.15 2.46 .036* 分割後樣本數低於 2,無法進行事後比較
5. 毫無收獲 915.42 3 305.14 .63 .610 n.s.
課外投入課業相關活動的品質
a. 課外每週做功課 5 小時以內 1630.81 4 407.70 2.83 .025* 1>3
b. 課外每週做功課 6-10 小時 1190.46 4 297.62 2.37 .053 n.s.
c. 課外每週做功課 11-15 小時 722.67 4 180.67 1.48 .213 n.s.
d. 課外每週做功課 16-20 小時 30.12 3 10.04 .17 .916 n.s.
e. 課外每週做功課 21-25 小時 756.61 3 252.20 7.16 .001** 4 > 1, 2, 3 f. 課外每週做功課 26-30 小時 1236.50 3 412.17 4.69 .027* 分割後樣本數低於 2,無法進行事後比較 g. 課外每週做功課 31 小時以上 2503.82 3 834.61 4.57 .013* 5 > 1, 2; 3>2
根據上述二因子變異數分析的事後比較結果,研究者發現受試者在「課外 投入課業活動的時數」有某些選項有相同的趨勢,故再將「6-10 小時」與「11-15 小時」合併、「16-20 小時」、「21-25 小時」、「26-30 小時」及「31 小時以上」合 併後,重新進行二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如表 4-3-15 所示。
表 4-3-15 重新分組後的課外學習情形與大學生本身「學業不誠實行為」之二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