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資本結構(LEV)
過去研究對於資本結構(負債比率)的變數,通常有四種,分別是[長期負債/(總負 債+帳面股東權益)]、[總負債/(總負債+帳面股東權益)]、[長期負債/(總負債+市價股東 權益)]及[總負債/(總負債+市價股東權益)],而對於代理變數的選擇,本研究參考王健 聰(2000)年之見解,其認為雖然不少研究以市價衡量股東權益,但鑑於國內股市波動 劇烈且無法反應公司真正價值,因此,股東權益的選取以帳面值來衡量,而國外如 Ferri and Jones(1979)等人研究亦以股東權益帳面價值來衡量。該研究並指出在負債的部 分,國內企業常有以短支長現象,因此可考慮以總負債做為分子;但另一方面,長期負 債為企業對於長期資金的運用策略的一部分,也於企業的長期投資策略等有關,而總 負債包含了應付帳款等,而這些項目對於高科技公司為營運所必需,且所佔份額通常 不小,因此長期負債比率對於資本結構的策略而言亦有其代表性。
故本研究以[總負債/(總負債+股東權益帳面價值)]和[長期負債/(總負債+股東權益 帳面價值)]的比率(以 LEV 和 LEVL 表示)做為資本結構的衡量指標。
3.3.2 總體經濟因素(Macro)
總體經濟面的因子如何影響公司的資本結構,在過去的文獻從不同的角度切入。
Kiyotaki、John Moore (1997)從資產抵押價值的角度切入,認為不利的總體經濟因素 可能會使擔保品價值下降,因而影響到融資政策。Levy et al.(2007)則從代理問題出 發,認為當景氣緊縮時,會以舉債使經理人的股權不受變動。國內孫梅瑞、柳怡伶(2006) 則從資本市場籌資的容易度切入,認為當市場景氣佳時,公司容易從資本市場來募集其 所需的資金;當景氣低迷時,公司會尋求銀行融資其所需資金。林郁函(2004)則從破產 成本切入,認為當企業受到大環境不景氣之影響時營運風險會增加,為避免財務風險亦 過高,將會調整其融資策略。
觀察上述國內外研究者對於總體經濟因子對資本結構影響的文獻,可發現過去認為 影響資本結構的部分公司層級因子,可能實際上受總體經濟因子影響後再間接影響資本 結構。蔣岡霖、梁金樹、李選士(2004)認為企業的資金來源受多重管道的影響,在外在 環境變化(利率、匯率、擔保品、企業談判能力等)變化的情況下,會使得企業資金成本 而有模糊的現象。朱博湧、楊國彬(1998)研究指出不同的金融環境下,影響公司資本結 構的因素也會隨之發生變化,但公司規模、獲利能力、資產抵押價值及非負債稅盾不受 金融環境變化的影響。因此可知過去對資本結構的公司層級影響因素,部分受總體經濟 高度影響,部分則為獨立之影響因素。整理可得,Levy ea tl.(2007)、孫梅瑞、柳怡
伶(2006)等認為總體經濟因素對負債比率為正相關、Kiyotaki、John Moore(1997)、林 郁函(2004)認為總體經濟因素對負債比率為負相關。
在代理變數的選取上,Drobetz et al.(2006)其總體經濟因子包含期間利差(time spread)、短期利率、違約利差(default spread)和TED利差。Korajczyk et al.(2003) 與Levy et al.(2007)採用的總體經濟因素有以下三種,非財務公司之利潤成長率、股 票市場之報酬率、以及商業本票及國庫券間之利差。國內的研究中,朱博湧、楊國彬(1998)
得。商業本票利率採資料庫內的商業本票初級市場1-30天之利率。狹義貨幣供給額變動 率即為M1B每月的月底值的季變動率。股票市場本益比則為上市股票本益比,根據經濟 新報資料庫說明,理論上本益比計算方式為某一時點的市價除以當期每股稅後純益,但 因當期財務資料無法得知,故其計算方式為市場的總市值/上市公司最近四季的稅後盈 餘,股票市場本益比可以透露資金熱絡與否、對未來市場期望等訊息。而本研究欲了解 總體經濟因子對於資本結構跨期性的影響,當中當期與落後期的數據為企業考量總體經 濟狀況的實際數據。然而領先期的總體經濟因子對資本結構的影響應為企業於各時間點 預估未來總體經濟狀況因而對資本結構做出相對應的調整。然而各時間點預估的總體經 濟因子狀況較難以估計,故本研究以領先期的總體經濟因子實際值替代。
3.3.3 公司規模(SIZE)
Myers and Majluf (1984) 在融資順位理論中以資訊不對稱的角度探討,認為當公 司規模愈大,則資訊不對稱的問題愈小,有利公司對外舉債融資,因此負債比率較高。
而靜態抵換理論則是以代理成本的的角度探討,認為公司規模較大者,較傾向於管理者 控制(Management Control)的型態,因此其資產替代性與投資不足的代理成本較低,故 預期規模較大的公司有較高的長期負債,公司規模與負債比率為正相關。
本研究的公司規模操作性定義為總資產取自然對數值,過去文獻如林郁函(2004)、
古永嘉、鄭敏聰、游佳鈴(2005)、李永全、馬黛(2006)等之研究,亦採用此一定義。
3.3.4 資產抵押價值(AMV)
Myers and Majluf (1984) 提出在資訊不對稱下,外部投資人掌握的資訊較公司管 理當局不足,外部投資人常會以低估的股價來看待公司所發行的新權益,因此便產生了 權益代理成本。在此情況下,公司會較傾向舉債融資。若公司擁有較多的可供抵押擔保 之資產,則愈有機會舉債融資,以規避發行新權益所引發之代理成本。故在融資順位理 論下,資產抵押價值與負債比率呈正相關。
在靜態抵換理論下,公司管理者之目標為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在公司持有抵押資 產可供擔保時,公司可能在未徵求債權人的同意下進行新的舉債融資,此舉會造成債權 人與股東之財富重分配,即將持有無擔保債券之債權人的財富移轉至股東。因此,以抵 押資產舉債對公司股東較有利。是故,在公司追求股東最大利益之決策下,資產抵押價 值與負債比率呈正相關。
本研究的資產抵押價值之操作性定義為存貨與固定資產之和除以總資產,過去文獻 如Titman and Wessels (1988)、葉憲弘(2000)、古永嘉、鄭敏聰、游佳鈴(2005)、等之 研究,亦採用此一定義。
3.3.5 獲利能力(PRO)
企業擁有較高的獲利能力時,較可能透過營運產生保留盈餘。因此從融資順位理 論的觀點來看,獲利能力較高的企業較不需透過舉債的方式來融資,而可由保留盈餘 做為其資金來源,因此獲利能力與負債比應為負相關。
但依靜態抵換理論來看,公司在決定舉債時,會考量舉債的節稅利益,而獲利愈 高的企業邊際稅率愈高,也因此舉債的節稅利益愈大,且破產風險愈小,故其最適目 標負債比率較獲利能力低的公司高。故在此理論下,獲利能力與負債比率間為正相關。
本研究以企業的資產報酬率為獲利能力之代理變數,其操作性定義為稅前息前淨 利除以總資產,亦稱為基本獲利率(basic earning power ratio, BEPR),過去文獻如 蔡清斌、包曉天(2002)、古永嘉、鄭敏聰、游佳鈴(2005)等之研究,均採用此一定義。
3.3.6 成長性(GR)
Myers(1977)將公司成長分為擴張性成長與未來成長。擴張性成長指公司資金、
銷貨及盈餘等隨時間經過之成長,擴張性成長性愈高之企業愈需大量資金以供營運,
故向外融資的可能性亦提高。未來成長性則將公司的成長性視為公司的一種無形資 產,然而此一無形資產無法提供擔保,而公司若以此舉債,會限制其負債融資能力。
故未來成長性愈高的企業,負債比會愈低。
在靜態抵換理論下,則是由代理成本的角度來分析,認為公司之成長性愈高,可 選擇投資方案便愈多,若此時負債比率愈高,則會造成股東選擇剝削債權人之投資案 的機會愈大,進而導致公司進行舉債融資所必需承擔的負債代理成本也愈大。所以,
在此理論下,成長性與負債比率呈負相關。
本文以營收年成長率為成長性之代理變數,過去文獻如 Rozeff(1982)、余海琴 (1999)、蔡清斌、包曉天(2002)、林郁函(2004)等之研究,均採用此一定義。本研究採 季資料,但電子產業的淡旺季明顯,故營收成長率以年成長率為佳。
3.3.7 非負債稅盾效果(NDT)
在靜態抵換理論中認為,企業除了用負債取得稅盾效果外,折舊、折耗、備抵項目、
租稅抵減等亦可穫得節稅利益,稱非負債稅盾。然而非負債稅盾的存在將會抵消部分的 負債稅盾效果,也降低舉債融資的誘因。故認為非負債稅盾愈高,則負債比率會愈低,
兩者間呈負相關。
而融資順位理論則認為,當非負債稅盾項目之利益愈大,即表示內部產生的資金愈 多,在公司先使用內部資金的情況下,公司將會減少向外融資,負債比率也因此愈低。
故亦認為非負債稅盾與負債比率為負相關。
Mackie-Mason (1990) 認為具有投資抵減的公司通常獲利能力也較高,藉由投資 抵減稅額之影響效果不大,故投資抵減無法有效衡量稅盾對資本結構影響之變數。因 此本研究乃將非負債稅盾之操作性定義為折舊除以總資產,過去文獻如 Titman and Wessels (1988)、蔡清斌、包曉天(2002) 、古永嘉、鄭敏聰、游佳鈴(2005)皆採此一 定義。 能會產生偏誤及假性迴歸(spurious regression)。Granger and Newbold(1974)的研究 即表示當變數為非定態的時間序列所進行的傳統迴歸分析,其結果可能為假性迴歸,即 使迴歸模型有很高的解釋力和顯著的t值,但結果可能不具意義。因本研究的三個總體 經濟代理變數為時間序列資料,以ADF單根檢定檢驗是否有單根的現象;而其他資料為 Panel Data資料,將以Panel Data相關的單根檢定方法來檢驗。
傳統的 Dickey-Fuller(DF)單根檢定假設時間序列在經過一次差分之後εt為白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