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句清晰的语言——意义的发展一一抽象的词——实词和语法意义 的词——词类一句子——分解语言——词的配合——综合语言——词冠——
音变——词根——句法——支配与一致——性——语言的发展 因为句子是 由它组成的声音连成的,就像肢体是由它的关节连成的一样,所以我们把语 言称为字句清晰的或逐节连接的声音,以便把它跟低级动物发出的字句不清 的或音节不相连接的声音区别开来。如上一章中所说的那样,借助动作和喊 声来说明,是全人类所共有的自然语,它处于动物互相联络方法和创造出来 的人类语言之间的中途。到后来每一个民族,那怕是最小的和最蒙昧的部族,
都具有字句清晰的语言,这种语言有完整的声音和意义的体系,这种体系就 像人所生活的世界上包容一切事物的名册一样,供说话的人使用,这个名册 包括着他所想的全部目标,并使他能够说出他所想的每一个目标是什么。希 腊语法和拉丁语法向我们充分证明,这类语言是多么复杂而奥妙的工具。
然而我们越是仔细地审视这类难学的语言,它们是从最早和最简单的 语族发展起来的这一点,就变得越发明显了。系统地研究如麦科斯・缪勒
(FriedrichMaxMuller)、塞斯(Sayce)、惠特尼(Whitney)和皮尔(Peile)
著作中所能找到的语言构造,不是我们的任务。我们只是注意下面这种事实:
创造语言的许多过程至今仍然在人们中间继续着。而且语法并非是一系列由 它们的编者任意确定的规则.而是人类努力寻找较容易、较完全和较确切地 表现自己思想的结果。读者可以理会到,我们的例子,取自英语较之取自任 何其他语言为多。这样做的原因,不只在于采用最熟悉的句汇做例子方便,
而且也在于所有现存的语言中,英语对于说明一般语言发展来说,可能是最
好的。同时,英语大部分都能够按迹探求到邃古,它的构造,在其发展的道 路上已经历了极大的变化;它的目前状况,既保存着古代构造的遗留,又以 继续不断的最自由的发展作为特点。因此,在某一方面,英语可以向我们阐 明那四种过程之中的三种某类事物,大家都知道,这四种过程促成了语言的 建立,它们无论何地何时都不会完结。
人类的知识随着时代的流逝而扩大了,而文明也随之复杂起来,人 的语言必定也不落后于它们。对于人的早期粗野生活状况来说,较少量的和 较简单的语句就足够了,但是后来,就需要补充越来越新的术语以表示新的 概念、工具、职业、任务和获得较高组织的社会中的关系。词源学证明,改 变和综合旧的词汇,把旧词汇从原来旧的序列转到新的序列中,为了新的需 要,改变它们的意义,并在一切新义中找出距旧义之一有某种相似的地方,
而这种相似之处就使得能够提供第一个名称,这样,上述这类新词汇就创造 出来了。英语中到处有这种创造和转移词汇的方法的痕迹。例如,用大石建 筑的营房至今英语仍称做 barrack(亦即棚屋),跟它那简陋的前驱者的名 称 一 样 。 其 中 所 住 的 部 队 是 团 ( 也 就 是 管 理 或 指 挥 单 位 ), 是 由 兵 士
(soldiers,也就是雇佣的人)组成的,属于步兵(infantry,也就是徒步 战斗的青年),对他们进行检阅(inspected,也就是视察);每一个连队
(company,也就是一起生活的单位)都是在陆军步兵上尉(Captain,也就 是首长)及其陆军中尉(lieutenent,也就是助手)指挥之下组成的。时钟
(clock)——处在房屋正面的机器,它们保持着它那表示“钟”的旧名称:
从由更夫击响的一口钟作为器件起,这钟就被认做是时钟了:在现代,给钟 补加了锤(weights),名叫重锤的金属块;其次叫摆锤(pendulum,或悬坠), 最后是字盘和指针,这些东西英语比喻地称做 face(面)、hands(手)。为 了指出时(hours,即时间)的度数(scale,或阶梯),分成了若干分——minutes
(即若干小部分),然后再分成若干秒——seconds(或其次的部分),所有 这些例子有意不从字源学的深处去寻取,所以采用它们,只是为了指出那些 一般的途径,语言通过这些途径寻求为日益发展的社会供给新术语的手段。
理应援引一些证明文明程度差的种族的语言以同样方法完成自己任务的例 子,阿兹特克人把小舟称为“水屋”(acalli),由此就把那种里面燃点柯巴 树脂的香炉称做“柯巴树脂小舟”(copalacaltontli)。温哥华岛的居民们 看到螺旋推进式的轮船以后,立即称它为 yetseh-yetsokleh,也就是“踢 动船”。从密苏里来的希达察人(Hidatsas)直到不久前还用石头作他们的 箭和斧头,他们认识铁和铜的时候,就为这些金属编了名称:uetsasipisa 和 uetsahisisi,也就是所谓“黑石”和“红石”。当白人把马牵到从来没 见过马的民族中去的时候,按照上面这种情况,居民们(塔希提岛的)就给 马起了个叫做“带人的猪”的名称,而印第安人中的苏人(Sioux)则称它 为“魔法狗”。
为了更好地了解词汇如何开始表现更为困难的概念,应该回忆对照 一下动作语和谈话用的英语。我们看到,聋哑人丧失表现一般的和抽象的概 念的能力到了何种程度。但是不能认为他们完全不能接受这些概念。当他们 能够利用某种性质或动作作为整体的特征的时候,他们就用表征作为一般的 术语。例如,用两手像翅膀一样轻轻拍动,表示一切鸟或一般的鸟,用像是 四肢站立的那种动作,表示野兽或一般的四足动物。用杯予往外灌注什么东 西的动作,表现一般液体的概念,这种概念在他们心里也像在我们心里一样,
包括水、茶、水银:在他们心中大概也同样有其他的抽象概念,如一切白东 西所共有的白色,一切硬物体所特具的长度、宽度和厚度,虽然比起我们来 形式是较为模糊的。
但同时,聋哑人的表征必然会使我们去想他所表现的那种东西本身,
而发音词却能传达它的意义,无论想到哪里,它都能够随之而至。以这种观 点来观察词汇是有益的,这时我们会看到,它们是怎样从那些像美洲蒙昧人 的手势所表示的那样简单的思想,发展到法学家、数学家和哲学家所使用的 最难的木语)正如洛德・培根(LordBacon)所说过的,我们的词汇变成了 概念的明确标记。借助词汇,我们就能够运用我们所获得的抽象概念,把某 些思想进行比较,但是,只是注意其中的那种普遍性的东西。毫无疑问,读 者或许很容易正确地运用下面这些词汇,如类别、种类、东西、原因、做、
是、受苦。
假如他试图向自己说明这些词实际上表示什么,也就是它们在任何人 使用时伴随着什么意义,那么,他自己就可以从某时能够通晓的语言学或哲 学中上到最好的一课,对于那些除了本国语言以外不会说任何其他语言的英 国人来说,适当的词汇实际上像是为了表现他们的思想而偶然选出的确切标 记。学会了实际的方法之后,就想如何和在哪里把它们应用到事实上去,人 们甚至很少意识到这些词汇的极为抽象的性质。语言学家不可能完全按迹探 求所有这类术语的历史,但是他知道它们是从容易理解的同汇中产生出来 的,这就足可以产生信心。就像下面这样:如非洲的博尔努语言 tando— —
“织”变成了一般动词“做”;又如古代希伯来语 bara— — “切”或“砍”,
应用于天和地的建立上,以及英语词 tomake— — “做”,最初多表示“联合”
或“配合”。英语词 sort— — “类别”或“种类”,来源于拉丁文 sors— — 签,
它经过了一系列意义的变化,如“命运”,“前途”,“状况”,“机缘”,“部 分”;英语的 kind— — “种类”,意思是“一族”或家系;tobe— — “将”,多 表示“成长”;tosuffer— — “受苦”,表示“遇到困难”。高级形而上学谈到
“观念之领悟”(apprehensionofideas),但是,现在变成隐晦不明的这些 词最初的意思是“抓住形象”。人们这样由表现简单和肤浅的思想的词汇,
创造出较为复杂而隐晦的概念的术语,这可能正是词源学的教导所带来的益 处。这是人类智慧从无知识到有知识所走过的一条道路。
应当注意下列语言方法,是运用“语法意义的”词,这些词是用来 结合“实词”和“指示词”的。这后两种词彼此处在怎样的关系之中呢?这 一点在研究动作语(第 84 页)时已经阐明了。假如聋哑人想用动作表明:“约 翰来了,他带来了波尼马的马具,把它放在长凳上”,——那么他能够令人 十分满意地表达这种意思,但是他只能靠简单地摹拟句于的“实词”部分来 达到这一点,就是只能摹拟:“约翰”,“马具”,“波尼马”,“带”,“长凳”,
“放”。不定的和确定的(在英语和其他语言中)冠词“a”和“the”,介词
“d”,连词“an”,存在动词“is”和代词“he”,“it”,这样一些语法手段,
在聋哑人的自然表征体系中是没有关于它们的手势的,而它们的意义,他只 有在学会读的时候才能知道。但是,如果聋哑人在叙述时表示得非常确切,
他实际上也能给我们提供一种很好的手段,一种我们会说话的人能够用语法 意义的同汇来理解的手段,虽然他不能用同冠来表现不定冠词(英语中的 a),但是谈到一般长凳时,他能够竖起一个手指来表示这是“一条”(one)
长凳;虽然他没有手势(像英语中的冠词 the)来表示“特定的”波尼马,
但他能指出这是“那匹波尼马”(thatpony),以代替对该副马具之所属的说 明,然后他能表明,真像是把这副马具“从波尼马上”摘下来(off)。但是 英语的词源学常常证明,我们的语法意义的词是以极为相似的形式由“实词”
造成的:an 或 a 最初是数词 one(一个),苏格兰语现在仍然把它称做 one;
冠词 the 来自同样的七个词,that— — “那个”和 there— — “在那里”也是
冠词 the 来自同样的七个词,that— — “那个”和 there— — “在那里”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