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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肆章 實證模型

第一節 資料來源與變數設定

一、資料來源

本文使用行政院主計總處所提供之「台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分 析台灣家戶消費是否受景氣因素產生波動的不對稱情況。家庭收支調查報 告主要目的在了解台灣個人所得分配發展趨勢,提供政府作為訂定社會發 展計畫,改善國民生活品質,達到促進社會福利成長之終極目標。

該調查報告主要以台灣地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及組成家戶為調 查對象,調查的項目可分為家戶成員組成、家庭設備及住宅概況、所得收 支、消費支出四大類別,收錄家戶的各項訊息,包括家戶各成員的年齡、

性別、教育程度、居住地區、行業別、婚姻狀況、家戶人數、家戶的所得、

消費及收入金額,甚至各家庭的住宅及現代化軟硬體家庭設備等皆有詳細 調查資料。

收支調查是台灣較有系統的抽樣調查,自1964年起,經歷了13個階段,

由原先的每兩年舉辦一次,樣本抽取率為全體家庭總戶數之1.3‰,轉變為 按年辦理,至2011年樣本約有15,875戶。調查方法為訪問調查及記帳調查 兩種方法並行。抽樣方法為分層二階段隨機抽樣,依照就業人口產業結構 及教育程度對各縣市每一村里進行分層,約為三至六層,第一階段抽樣單 位為村里,第二階段則是村里內的家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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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變數設定

1. 家戶消費(consume)

指當年度平均每戶消費性支出金額。3本文研究時間由 1979 年至 2011 年,約 33 年的台灣家戶消費情形,使用家庭收支調查資料庫所提供之家 戶各成員年齡、性別、教育程度等社會經濟背景資訊外,亦使用家戶在各 年度的消費性支出。根據 2011 年的家庭支出調查問卷顯示,消費性支出 的定義包括食品及非酒精飲料支出、菸酒及檳榔支出、衣著鞋襪及服飾用 品支出、住宅服務支出、水電瓦斯及其他燃料支出、家具設備及家務維護 支出、醫療保險支出、交通支出、通訊支出、休閒與文化支出、教育支出、

餐廳及旅館支出、什項消費支出,消費性支出即為以上 12 大項支出之總 計,由於各項支出內容會因為生活型態的改變而有所調整,故本文使用消 費性支出總計作為主要研究變數。

2. 國民生產毛額(GDP)

本文使用國內生產毛額(GDP)衡量總體經濟情況的指標,定義為在 一定的期間內,一國國境內所之產出,提供最終用途的產品及勞務市場價 值。資料來源為行政院主計總處,並按 2011 年價格調整為實質國內生產 毛額。景氣波動可分為繁榮期與衰退期,當景氣繁榮時,市場經濟活絡,

一經濟社會之總產出會出現持續性的增加,使得當年度原始 GDP 高於長 期趨勢值,稱之繁榮期;反之,若當年度原始 GDP 低於長期趨勢值,稱 之衰退期。Dreher(2006)、林秀娟(2010)利用人均 GDP 年增率作為衡 量一國發展程度的景氣指標,故本文亦使用此變數衡量家戶消費能力,預 期 GDP 與消費應呈現正向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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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育程度(edu)

指當年度平均每戶教育程度。本文使用 1979 至 2011 的「家庭收支調 查報告」所提供之各家戶成員之教育程度。教育之定義會因為生活型態的 改變而有所調整,例如在 1979 至 1990 年間,將受訪者的教育程度分為研 究所、大學、專科(五專前三年劃記高職)、高中、高職、國(初)中、

初職、國小、補習(自修或私塾)、不識字等十個類別,而在 1991 年起將 初職與國(初)中合併為國(初)中(初職),2004 年起增加博士類別。

本文使用受教育年數來衡量教育程度,將原始教育程度做適當之分類。不 識字,受教育年數為零;國小與補習(自修或私塾)兩者歸類為同組,受 教育年數為 6 年;國(初)中(初職)受教育年數為 9 年;高中與高職為 同組組,受教育年數為 12 年;專科為 14 年,大學為 16 年,研究所為 18 年,最高博士受教育年數設定為 23 年。

就個人而言,教育程度越高,薪資所得越高,消費金額越高;就家戶 而言,若一家戶平均教育程度越高,家戶所得也會越高,消費能力就越強。

Gounder(2012)、詹滿色(2005)、陳英哲(2009)與彭素玲等人(2009)

驗證家戶消費支出時,使用戶長教育程度作為解釋變數,實證結果為顯著 且正向相關,故預期教育程度與消費呈正向相關。

4. 年齡(age)

指當年度平均每戶的年齡。就個人而言,可視為社會階層的表徵,隨 著工作經驗累積,預期可支配所得增加,消費增加;就各別家戶而言,若 一家戶平均年齡越高,表示子女就業的機會就越高,家戶的所得也會越高,

消費能力就越強。多數文獻在探討年齡對於家戶消費的影響時,Gounder

(2012)、詹滿色(2005)、陳英哲(2009)皆以戶長年齡解釋家戶消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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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多數實證結果為正向相關,故預期年齡與家戶消費呈正向相關。

5. 性別(female)

設定為本文的性別解釋變數,定義男性為 0,女性為 1,亦為當年度平 均每戶女性人口比率。就個人而言,男性平均所得高於女性,若假設其他 條件不變,消費金額會較高;就家戶而言,在傳統家庭中多數女性握有家 庭經濟大權,亦可能出現女性消費金額較高的情況。Gounder(2012)實 證結果顯示無論城市或是鄉村,女性顯著正向影響家戶消費,ASTAR(2012)

則是在所得十等分量迴歸分析下,各分量也得到相同的實證結果。

6. 吉尼係數(gini)

吉尼係數(Gini Coefficient)是用來衡量一國之所得分配情況,其值介 於 0 至 1,該變數隱含著社會公平是以所得來衡量,其值越大表示該國之 所得分配越惡化。若所得分配的程度越不平均,大多數所得皆集中在極少 數的人身上,將越不利於整體的家戶消費,資料來源為我國行政院主計總 處。彭素玲等人(2009)指出所得分配影響著消費結構,低所得家戶消費 多用於生活必需品支出,高所得家戶除了有能力滿足生活基本所需之外,

更有能力購買支付其他非必需品,尤其是在奢侈品與娛樂性商品。陳英哲

(2009)使用吉尼係數分析所得分配差異程度對於家戶消費之影響效果,

實證結果顯示所得不均度度與低消費分量家戶呈現負向相關,與高消費分 量呈正向相關。當所得分配越趨於惡化時,將預期在低所得之家戶消費出 現負向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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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貨幣供給量(m1b)

為當年度貨幣總計數,資料來源為台灣地區金融統計資料庫。假設其 他情況不變,當貨幣供給量增加時,促進經濟交易活絡,有效提升國民生 產,提高國民消費。Saad(2011)試圖分析黎巴嫩的總體因素對於實質個 人消費支出的影響,其中特別強調財富效果對於實質個人消費支出的影響,

文中提到貨幣總量(monetary aggregates)是最常被使用來代表金融財富,

使用 M3 和 M4 為解釋變數,實證結果顯示貨幣供給量正向並顯著影響實 質個人消費支出。至於國內文獻,陳啟超(2011)同樣是探討總體經濟變 數對於台灣民間消費的影響,文中亦使用 M1B 與 M2 來代表財富效果,實 證結果也為顯著且正向影響,故預期貨幣供給量與家戶消費呈正向相關。

8. 虛擬變數(dummy)

本文使用採用時間序列變數估計,樣本時間長達 33 年,樣本期間可能 受到重大的經濟因素影響,合理的懷疑消費可能受到這些經濟因素而變動,

使得過去的消費或誤差和現在的消費間關係發生變化,應該考量模型是否 存在「結構轉變」(structural changes or structural breaks),試圖降低模型估 計的錯誤,避免發生統計推論錯誤的發生。參考自 Hansen(2001)所介紹 的移動式 Chow 檢定,估計出最有可能發生結構性變動的年度,訂立虛擬 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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