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試驗結果與討論
5.4 載重試驗之極限強度衰減
本研究先將對照組(無火害)之極限強度試驗值與分析值予以比較,
列如表16,試驗值與分析值比值之平均為 0.92,表示載重試驗之設計正確,
試驗結果尚稱合理。以下分別就偏心、火害延時、鋼筋比、混凝土強度、
保護層及壓應力之影響討論,分述如下:
5.4.1 偏心之影響
由表 17 所示,所有偏心載重試體之試驗值與分析值極限強度之平均誤 差為4﹪,顯示研究之分析方法與 Bresler 倒數法可應用於偏心角柱之分析。
但由表18 所示,卻發現所有軸向載重試體之試驗值與分析值之誤差均非常 大,原因在於二面火害之軸向載重角柱試體會產生火害偏心,會使本已不
確定之意外偏心所造成之影響,更具不確定性,增加分析之困難性,但是 由於結構設計上角柱並不常有無偏心之狀態,故本研究並不再深入探討,
將著重偏心載重之探討。
二面角柱受火害後,導致材料偏心為多少呢,火害前混凝土一般假設 為均質性材料,此時塑性中心可以說是在形心位置,即(22.5 公分,15 公分)
處,當火害後因材料將不均質,將使塑性中心偏移,此偏移距離即為火害 偏心距,而每支試體之偏移量並不相同。
以 A2202 試體為例,火害後塑性中心位置偏移至(24.3 公分,16.85 公 分),偏心距為(1.8 公分,1.85 公分),佔各邊比例為(4%,6%),以 A2204 試體為例,火害後塑性中心位置偏移至(24.75 公分,17.05 公分),偏心距為
(2.25 公分,2.05 公分),佔各邊比例為(5%,7%),可瞭解火害偏心約為5%
軸距。
可由表 19(a)來討論,究竟偏心效應對於角柱之火害影響為何,由於 軸向載重試驗之不穩定性,由殘餘強度試驗值比例並無法觀察影響,但可 分析值比例之角度觀察,發現在相同火害延時下,偏心距離7.5 公分之試體 殘餘強度比例低於軸向載重試體(偏心距離 0 公分)之殘餘強度比例值,
表示偏心距離大者,極限強度殘餘率低,但二者僅5%之差距,亦即偏心距 離對於殘餘強度似乎沒有影響。
但由於本研究僅有 7.5 公分偏心距離,結論是否適用所有偏心並不確
定,本研究再藉由個案分析來進一步確認。復以火害試驗所得之溫度分佈 及斷面尺寸為計算案例之基準,進行案例研究,基於個案分析之簡化,分 析時僅以單軸方式計算,其混凝土內部之溫度,採用圖39 及圖 40 之分佈,
分析方法如4.3 節所述,可求得極限強度、彎矩及平衡中性軸。
當以不同之偏心距進行分析,火害延時分別為0 小時、2 小時及 4 小時,
由本研究計算之結果,如圖 56,及參考沈進發教授之研究成果[1,pp157],
如圖57,發現前述之討論須有所修正。
本研究分析後得到以下討論:(1)偏心距離大於平衡偏心距後,在所 謂拉力破壞區,極限強度折減變化明顯,殘餘率由小而大,偏心距離越大,
極限強度殘餘率越高。(2)偏心距離小於平衡偏心距後,在所謂壓力破壞 區,極限強度殘餘率變化並不明顯,但此時之殘餘率較拉力破壞區影響為 大。
5.4.2 火害延時之影響
再如表19(b)所示,當火害延時 2、4 小時,由試驗值觀察約僅 10﹪
之極限強度殘餘率差距(例如A2112 為 71.2%至 A2114 為 60.8%),由理論 值觀察約僅7%之極限強度殘餘率差距(例如 A2112 為 60.56%至 A2114 為 53.24%),二者極限強度殘餘率之影響其實並不明顯,原因為角柱具有相當 多之斷面積不受火害溫度影響,且因本研究採用試體斷面尺寸(30 公分×45
公分)較過去之研究偏大,雖經4 小時火害延時,但內部溫度仍不高所致,
例如中心點平均溫度2 小時與 4 小時只相差 40℃~50℃。
另外角柱承受火害後,隨著火害延時增長,極限強度殘餘率將降低,
火害延時2 小時之極限強度殘餘率約 60%(約降低 40%),火害延時4 小時 之極限強度殘餘率約50%(約降低 50%)。
5.4.3 鋼筋比之影響
如表 19(b)所示,由試驗值觀察,2 小時火害延時,鋼筋比 2%極限 強度殘餘率為 71.2%(A2112),鋼筋比 3%極限強度殘餘率為 66.4%
(A2212)。4 小時火害延時試驗值,鋼筋比 2%極限強度殘餘率為 60.8%
(A2114),鋼筋比3%極限強度殘餘率為 76.8%(A2214),由於二者結果相 反,鋼筋比對極限強度殘餘率影響並不確定,需進一步再分析。
再由分析值觀察,2 小時火害延時,鋼筋比 2%極限強度殘餘率為 60.56%
(A2112),鋼筋比 3%極限強度殘餘率為 63.29%(A2212)。4 小時火害延 時試驗值,鋼筋比2%極限強度殘餘率為 53.24%(A2114),鋼筋比 3%極限 強度殘餘率為56.81%(A2214),顯示鋼筋比較大者,極限強度殘餘率較高。
以火害試驗所得之溫度分佈及斷面尺寸為計算案例之基準,進行案例 研究,基於個案分析之簡化,分析時僅以單軸方式計算,其混凝土內部之 溫度,採用圖39 及圖 40 之分佈,分析方法如 4.3 節所述,可求得極限強度
及平衡中性軸。採長軸(45 公分)偏心距離 7.5 公分進行個案分析,由表 20 計算結果,觀察極限強度折減之情形,發現火害前鋼筋比 3%(A2210)
之試體,中性軸為 42.54 公分,抗壓鋼筋作用力為 68.382 噸壓力,抗拉鋼 筋作用力為9.72 噸壓力,鋼筋作用力合力 78.10 噸壓力;鋼筋比 2%(A2110)
中性軸為41.68 公分,抗壓鋼筋作用力為 42.59 噸壓力,抗拉鋼筋作用力為 4.39 噸壓力,鋼筋作用力合力 46.98 噸壓力。2 小時火害後,中性軸向火害 側移動,鋼筋比 3%(A2212)之試體,中性軸為 37.36 公分,抗壓鋼筋作 用力為 68.38 噸壓力,抗拉鋼筋作用力為-11.90 噸拉力,鋼筋作用力 56.48 噸壓力(殘餘率72%);鋼筋比2%(A2112)之試體,中性軸為 36.38 公分,
抗壓鋼筋作用力為42.59 噸壓力,抗拉鋼筋作用力為-17.37 噸拉力,鋼筋作 用力合力25.22 噸壓力(殘餘率 54%)。研判影響火害後鋼筋鋼筋作用力殘 餘率之主要影響原因,在於中性軸因火害移動後,抗拉鋼筋拉力之增加率。
比較案例中,2 小時火害延時後試體之鋼筋作用力合力、混凝土作用力 合力及極限強度殘餘率變化,鋼筋比3%之鋼筋作用力合力殘餘率 72%較鋼 筋比 2%之鋼筋作用力合力殘餘率 54%為高,鋼筋比 3%之混凝土作用力合 力殘餘率65%與鋼筋比 2%之混凝土作用力合力殘餘率 64%約略相同,總和 後,鋼筋比3%之極限強度殘餘率 66%較鋼筋比 2%之極限強度殘餘率 63%
為高,亦可證得鋼筋比較大,極限強度殘餘率較高之結論。
由上述研究發現,鋼筋比較大,極限強度殘餘率較高之原因,係因火
害後,混凝土強度降低,經軸力彎矩平衡後,中性軸向火害側移動,因此 鋼筋比較大之試體,火害後鋼筋作用力合力相對折減較鋼筋比低者少,於 是最終整體極限強度殘餘率將較高。
惟由案例亦發現,雖然鋼筋比較大者,極限強度殘餘率較高,但是極 限強度殘餘率僅相差約3%,差異並不大,此應為本研究在試驗誤差下,試 驗結果出現相反現象之原因。
5.4.4 保護層之影響
如表19(b)所示,由試驗值觀察,2 小時火害延時,保護層 7 公分極 限強度殘餘率為48.89%(B2112),保護層 5 公分極限強度殘餘率為 71.2%
(A2112)。而另一組變數之試驗結果,4 小時火害延時,保護層 7 公分極 限強度殘餘率為 57.3%(B2214),保護層 5 公分極限強度殘餘率為 76.8%
(A2214),保護層較大,極限強度殘餘率較低。
由分析值觀察,2 小時火害延時,保護層 7 公分極限強度殘餘率為 58.89%(B2112),保護層 5 公分極限強度殘餘率為 60.56%(A2112)。而另 一組變數之分析結果,4 小時火害延時,保護層 7 公分極限強度殘餘率為 56.96%(B2214),保護層 5 公分極限強度殘餘率為 56.81%(A2214),雖亦 為保護層較大,極限強度殘餘率較低之結果,但似乎二者差距並不如試驗 組大,究其原因,因係理論分析值尚未考慮混凝土有效核心承壓面積減少
之影響。
保護層較大,極限強度殘餘率較低之原因,應係火害時,由於試體熱 膨脹係數及熱傳導係數不同,導致保護層鋼筋與混凝土界面處握裹損失,
並在此界面形成裂縫,因此對於保護層較大之試體,形成混凝土有效核心 承壓面積有較多之減少,英國規定混凝土保護層不得大於 5 公分,即在避 免火害後,極限強度折減過多。依據本研究之結論,建議一般柱設計斷面 之耐火設計保護層宜控制在5 公分,但較大斷面時可酌予增加,相反而言,
當火載量較高時,有較多火危害之機率之結構,柱斷面不宜太小,必須在 保護鋼筋與確保足夠核心面積之考量下設計斷面,建議未來建築設計規範 內應增加耐火核心面積之檢核。
5.4.5 混凝土強度之影響
如表 19(b)所示,由試驗值觀察,2 小時火害延時,混凝土強度 342 kgf/cm2之極限強度殘餘率為 66.4%(A2212),183 kgf/cm2之極限強度殘餘 率為77.8%(A1212)。而另一組變數之試驗結果,4 小時火害延時試驗值,
混凝土抗壓強度 342 kgf/cm2 之極限強度殘餘率為 60.8%(A2114),
183kgf/cm2之極限強度殘餘率為 76.05%(A1114),混凝土強度較高者,極 限強度殘餘率較低。
由分析值觀察,2 小時火害延時,混凝土強度 342 kgf/cm2之極限強度
殘餘率為 63.29%(A2212),183 kgf/cm2 之極限強度殘餘率為 69.24%
(A1212)。而另一組變數之試驗結果,4 小時火害延時,混凝土抗壓強度 342 kgf/cm2之極限強度殘餘率為53.24%(A2114),183 kgf/cm2之極限強度 殘餘率為58.9%(A1114),亦為混凝土強度較高者,極限強度殘餘率較低。
以火害試驗所得之溫度分佈及斷面尺寸為計算案例之基準,進行案例 研究,基於個案分析之簡化,分析時僅以單軸方式計算,其混凝土內部之 溫度,採用圖39 及圖 40 之分佈,分析方法如 4.3 節所述,可求得極限強度 及平衡中性軸。由表21 計算結果觀察極限強度殘餘之情形,發現火害前混 凝土強度342 kgf/cm2(A2210)之試體,中性軸為 42.54 公分,抗壓鋼筋作 用力為 68.38 噸壓力,抗拉鋼筋作用力為 9.72 噸壓力,鋼筋作用力合力為 78.1 噸壓力;混凝土強度 183 kgf/cm2(A2212)之試體,中性軸為 43.78 公 分,抗壓鋼筋作用力為68.38 噸壓力,抗拉鋼筋作用力為 12.27 噸壓力,鋼 筋作用力合力為80.64 噸壓力。2 小時火害後,中性軸向火害側移動,混凝 土強度342 kgf/cm2(A2212)中性軸為 37.36 公分,抗壓鋼筋作用力為 68.38
以火害試驗所得之溫度分佈及斷面尺寸為計算案例之基準,進行案例 研究,基於個案分析之簡化,分析時僅以單軸方式計算,其混凝土內部之 溫度,採用圖39 及圖 40 之分佈,分析方法如 4.3 節所述,可求得極限強度 及平衡中性軸。由表21 計算結果觀察極限強度殘餘之情形,發現火害前混 凝土強度342 kgf/cm2(A2210)之試體,中性軸為 42.54 公分,抗壓鋼筋作 用力為 68.38 噸壓力,抗拉鋼筋作用力為 9.72 噸壓力,鋼筋作用力合力為 78.1 噸壓力;混凝土強度 183 kgf/cm2(A2212)之試體,中性軸為 43.78 公 分,抗壓鋼筋作用力為68.38 噸壓力,抗拉鋼筋作用力為 12.27 噸壓力,鋼 筋作用力合力為80.64 噸壓力。2 小時火害後,中性軸向火害側移動,混凝 土強度342 kgf/cm2(A2212)中性軸為 37.36 公分,抗壓鋼筋作用力為 6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