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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一 志第三十二
选举一
进士诸科 律科 经童科 制举 武举 试学士院官 司天 医学试科
自三代乡举里选之法废,秦、汉以来各因一代之宜,以尽 一时之才,苟足于用即已,故法度之不一,其来远矣!在汉之 世,虽有贤良方正诸科以取士,而推择为吏,由是以致公卿,
公卿子弟入备宿卫,因被宠遇,以位通显。魏、晋而下互有因 革,至于唐、宋,进士盛焉。当时士君子之进,不由是涂则自 以为慊,此由时君之好尚,故人心之趣向然也。辽起唐季,颇 用唐进士法取人,然仕于其国者,考其致身之所自,进士才十 之二三
耳!金承辽后,凡事欲轶辽世,故进士科目兼采唐、宋之法而 增损之。其及第出身,视前代特重,而法亦密焉。若夫以策论 进士取其国人,而用女直文字以为程文,斯盖就其所长以收其 用,又欲行其国字,使人通习而不废耳。终金之代,科目得人 为盛。诸宫护卫、及省台部译史、令史、通事、仕进皆列于正 班,斯则唐、宋以来之所无者,岂非因时制宜,而以汉法为依 据者乎?金治纯驳,议者于是每有别焉。宣宗南渡,吏习日盛,
苛刻成风,殆亦多故之秋,急于事功,不免尔欤。自时厥后,
仕进之歧既广,侥幸之俗益炽,军伍劳效,杂置令禄,门廕右 职,迭居朝著,科举取士亦复泛滥,而金治衰矣!原其立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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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之初,所为升转之格,考察之方,井井然有条而不紊,百有 余年才具不乏,岂非其效乎?奉诏作《金史》,志其《选举》, 因得而详论之,司天、太医、内侍等法历代所有,附著于斯。
鬻爵、进纳,金季之弊莫甚焉,盖由财用之不足而然也,特载
《食货志》。
金设科皆因辽、宋制,有词赋、经义、策试、律科、经童 之制海陵天德三年,罢策试科。世宗大定十一年,创设女直进 士科,初但试策,后增试论,所谓策论进士也。明昌初,又设 制举宏词科,以待非常之士。故金取士之目有七焉。其试词赋、
经义、策论中选者,谓之进士。律科、经童中选者,曰举人。
凡养士之地曰国子监,始置于天德三年,后定制,词赋、经义 生百人,小学生百人,以宗室及外戚皇后大功以上亲、诸功臣 及三品以上官兄弟子孙,年十五以上者入学,不及十五者入小 学。大定六年始置太学,初养士百六十人,后定五品以上官兄 弟子孙百五十人,曾得府荐及终场人二百五十人,凡四百人。
府学亦大定十六年置,凡十七处,共千人。初以尝与廷试及宗 室皇家袒免以上亲、并得解举人为之。后增州学,遂加以五品 以上官、曾任随朝六品官之兄弟子孙,
余官之兄弟子孙经府荐者,同境内举人试补三之一,阙里庙宅 子孙年十三以上不限数,经府荐及终场免试者不得过二十人。
凡试补学生,太学则礼部主之,州府则以提举学校学官主之,
曾得府荐及终场举人,皆免试。
凡经 ,《易》则用王弼、韩康伯注 ,《书》用孔安国注,
《诗》用毛苌注、郑玄笺,《春秋左氏传》用杜预注,《礼记》
用孔颖达疏,《周礼》用郑玄注、贾公彦疏,《论语》用何晏集 注。邢昺疏,《孟子》用赵岐注,孙奭疏,《孝经》用唐玄宗注,
《史记》用裴骃注,《前汉书》用颜师古注。《后汉书》用李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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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三国志》用裴松之注,及唐太宗《晋书》、沈约《宋书》, 萧子显《齐书》、姚思廉《梁书》《陈书》、魏收《后魏书》、李 百药《北齐书》、令狐德棻《周书》、魏征《隋书 》、新旧《唐 书》、新旧《五代史》,《老子》用唐玄宗注疏,《荀子》用杨倞 注,《扬子》用李轨、宋咸、柳宗元、吴秘注 ,皆自国子监印 之,授诸学校。凡学生会课,三日作策论一道,又三日作赋及 诗各一篇,三月一私试,以季月初先试赋,间一日试策论,中 选者以上五名申部。遇旬休、节辰皆有假 ,病则给假 ,省亲 远行则给程。犯学规者罚,不率教者黜。遭丧百日后求入学者,
不得与释奠礼。凡国子学生三年不能充贡,欲就诸局承应者,
学官试,能粗通大小各一经者听。
章宗大定二十九年,上封事者乞兴学校,推行三舍法,及 乡以八行贡春官,以设制举宏词。事下尚书省集百官议,户部 尚书邓俨等谓 :“三舍之法起于宋熙宁间,王安石罢诗赋,专 尚经术。太学生初补外舍,无定员。由外升内舍,限二百人。
由内升上舍,限百人。各治一经,每月考试,或特免解,或保 举补官。其法虽行,而多席势力、尚趋走之弊,故苏轼有‘三 舍既兴,货赂公行’之语,是以元祐间罢之,后虽复,而宣和 三年竟废。臣等谓立法贵乎可久,彼三舍之法委之学官选试,
启侥幸之门,不可为法。唐文皇养士至八千人,亡宋两学五千 人,今策论、词赋、经义三科取士,而太学所养止百六十人,
外京府或至十人,天下仅及千人。今若每州设学,专除教授,
月加考试,每举所取数多者赏其学官。月试定为三等籍之,一 岁中频在上等者优复之,不率教、行恶者黜之,庶几得人之道 也。又成周乡举里选法卒不可复,设科取士各随其时。八行者 乃亡宋取《周礼》之六行孝、友、睦、姻、任、恤,加之中、
和为八也。凡人之行莫大于孝廉,今已有举孝廉之法,及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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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德行者令县官荐之。今制,犯十恶奸盗者不得应试,亦六 德六行之遗意也。夫制举宏词,盖天子待非常之士,若设此科,
不限进士,并选人试之,中选擢之台阁,则人自勉矣 。”上从 其议。遂计州府户口。增养士之数,于大定旧制京府十七处千 人之外,置节镇、防御州学六十处,增养千人。各设教授一员,
选五举终场或进士年五十以上者为之。府学二十有四,学生九 百五人。大兴、开封、平阳、真定、东平府各六十人,太原、
益都府各五十人,大定、河间、济南、大名、京兆府各四十人,
辽阳、彰德府各三十人,河中、庆阳、临洮、河南府各二十五 人,凤翔、平凉、延安、咸平、广宁、兴中府各二十人。节镇 学三十九,共六百一十五人。绛、定、卫、怀、沧州各三十人,
莱、密、潞、汾、冀、邢、兗州各二十五人,代、同、邠州各 二十人,奉圣州十五人,余二十三节镇皆十人。防御州学二十 一,共二百三十五人。博、德、洺、棣、亳各十五人,余十六 州各十人。凡千八百人。
女直学。自大定四年,以女直大小字译经书颁行之。后择 猛安谋克内良家子弟为学生,诸路至三千人。九年,取其尤俊 秀者百人至京师,以编修官温迪罕缔达教之。十三年,以策、
诗取士,始设女直国子学,诸路设女直府学,以新进士为教授。
国子学策论生百人,小学生百人。府州学二十二,中都、上京、
胡里改、恤频、合懒、蒲与、婆速、咸平、泰州、临潢、北京、
冀州、开州、丰州、西京、东京、盖州、隆州、东平、益都、
河南、陕西置之。凡取国子学生、府学生之制,皆与词赋、经 义生同。又定制,每谋克取二人,若宗室每二十户内无愿学者,
则取有物力家子弟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者充。凡会课,三日 作策论一道,季月私试如汉生制。大定二十九年,敕凡京府镇 州诸学,各以女直、汉人进士长贰官提控其事,具入官衔。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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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陕西女直学,承安二年罢之,余如旧。
凡诸进士举人,由乡至府,由府至省,及殿廷,凡四试皆 中选,则官之。至廷试五被黜,则赐之第,谓之恩例。又有特 命及第者,谓之特恩。恩例者但考文之高下为第,而不复黜落。
凡词赋进士,试赋、诗、策论各一道。经义进士,试所治一经 义、策论各一道。其设也,始于太宗天会元年十一月,时以急 欲得汉士以抚辑新附,初无定数,亦无定期,故二年二月、八 月凡再行焉。五年,以河北、河东初降,职员多阙,以辽、宋 之制不同,诏南北各因其素所习之业取士,号为南北选。熙宗 天眷元年五月,诏南北选各以经义、词赋两科取士。海陵庶人 天德二年,始增殿试之制,而更定试期。三年,并南北选为一,
罢经义、策试两科,专以词赋取士。贞元元年,定贡举程试条 理格法。正隆元年,命以《五经》、《三史》正文内出题,始定 为三年一辟。
大定四年,敕宰臣 :“进士文优则取,勿限人数 。”十八 年,谓宰臣 :“文士有偶中魁选,不问操履,而辄授翰苑之职。
如赵承元,朕闻其无士行,果败露。自今榜首,先访察其乡行,
可取则授以应奉,否则从常调 。”十九年,谓宰臣曰 :“自来 御试赋题,皆士人尝拟作者。前朕自选一题,出人所不料,故 中选者多名士,而庸才不及焉。是知题难则名儒亦擅场,题易 则庸流易侥幸也 。”平章政事唐括安礼奏曰 :“臣前日言,士 人不以策论为意者,正为此尔。宜各场通考,选文理俱优者。
“上曰 :“并答时务策,观其议论,材自可见,卿等其议之。
“二十年,谓宰臣曰 :“朕尝谕进士不当限数,则对以所取之 外无合格文,故中选者少,岂非题难致然耶?若果多合格,而 有司妄黜之,甚非理也 。”又曰 :“古者乡举有行者,授以官。
今其考满,察乡曲实行出伦者擢之 。”又曰 :“旧不选策,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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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选矣。然自今府会两试不须试策,已中策后,则试以制策,
试学士院官 。”二十二年,谓宰臣曰 :“汉进士魁,例授应奉,
若行不副名,不习制诰之文者,即与外除 。”二十三年,谓宰 臣曰 :“汉进士,皇统间人材殆不复见,今应奉以授状元,盖 循资尔。制诰文字,各以职事铺叙,皆有定式,故易。至撰赦 诏,则鲜有能者 。”参知政事粘哥斡特剌对曰 :“旧人已登第 尚为学不辍,今人一及第辄废而不学,故尔 。”上于听政之隙,
召参知政事张汝霖、翰林直学士李晏读新进士所对策,至县令 阙员取之何道?上曰 :“朕夙夜思此,未知所出 。”晏对曰:
“臣窃念久矣!国朝设科,始分南北两选,北选词赋进士擢第 一百五十人,经义五十人,南选百五十人,计三百五十人。嗣 场,北选词赋进士七十人,经义三十人,南选百五十人,计二
“臣窃念久矣!国朝设科,始分南北两选,北选词赋进士擢第 一百五十人,经义五十人,南选百五十人,计三百五十人。嗣 场,北选词赋进士七十人,经义三十人,南选百五十人,计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