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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適應體育師資情況

康世平、亓湘、闕月清、游添燈(民 86)以問卷調查方式針對台灣地區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大專院校為研究對象調 查各級學校特殊體育教學之現況中顯示各級學校擔任特殊體育教師,其背 景為:體育科系者,佔 35.21%;特殊教育科系者,佔 31.97%;另外 32.82%,

是屬於其他科系者(非體育、非特殊教育科系者)。而學校中身心障礙學生 的學校很多(70.56%),分佈學校以國小和國中為主,但其中有特殊體育教 師的學校僅佔 26.17%,顯示特殊體育專業教師嚴重不足。

闕月清(民 85)指出目前各級學校中的特殊體育教學,多由特殊教育教 師或一般體育教師負責。事實而言,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體育課程的認識 相當有限;而一般體育教師對特殊教育知識也不充裕,在這種情形下,要 能夠在各級學校中正常實施有效的特殊體育教學,發揮其應有的教育功 能,實在相當困難,此嚴重影響身心障礙學生藉助體育學習促進身心發展 的效果,以致無法達到特殊體育的教學目標。因此,及早規劃師資培育事 宜,是刻不容緩。為了提昇特殊體育的專業化,有幾項建議:各大專院校 體育系所增開特殊體育課程,長期培育各級學校特殊體育教師並於體育研 究所增開進階特殊體育課程培育特殊體育學術研究專材。有系統的舉辦特 殊體育教師在職進修或研習會。

教育部(民 88)委託台灣師大體研中心針對各縣市 50 所學校進行訪 視,據調查結果建議,因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差異頗大,教師為他們設計體 育課程與活動設計時,除需對學生的特質與動作有所了解外,同時亦需具 備對教育課程理論基礎與原則概念的認知,建議透過資訊新知的提供、研 習或其他師資進修的管道,加強教師對適應體育教學理念及有關方面專業 知能的認識與瞭解。

目前教育部已在民國八十七年四月至六月起在全台灣地區各縣市國 民中小學展開推廣「融合式教學在職進修」(in –service training for inclusion)。此類研習的對象是一般體育教師與特教教師,主要目的是提 昇回歸主流班級之特殊體育教學品質及特殊體育教師之實際教學經驗,使 特殊體育課程教學及教材能符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性與需求,進而落實

「融合式」體育教師之目標。

二、體育教師與特教教師態度與認知研究

Trosko(1992)調查三類教師(職業、特殊、普通)對三類特殊學生(學 習障礙、情緒障礙、可教育性智能不足)融合於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態 度。結果發現,不同類型教師對不同類型學生看法有差異,職業和普通教 師比特殊教師更強烈認為特殊學生在班級中常是行為不端的;在班級經營 上,特殊教師最支持融合方案,且認為融合方案對班級中所有學生均有利。

Chandler 和 Greene(1995)測量體育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的安置態 度、安置情形,教師接受專業訓練背景和教學內容。結果發現在課程內容 方面,一般體育教師花大部分時間在教學生運動技巧和傳統的遊戲;特殊 體育教師則專注於學生感官運動的發展、有關健康的適應。

李偉清(民 87)探討不同性別、教師類別、特教教師類別、特殊體育的 經驗和學校地區之國中教師對特殊體育的態度與適性教學實施方式的差 異情形,結果顯示女性教師對「特殊體育的推行態度」較男老師正面;鄉 村地區教師比城市地區教師積極;體育教師在「特殊體育的價值態度」較 特教教師正面;在「對特殊體育的適性教學態度」「對特殊體育的價值態 度」「對特殊體育的安置態度」方面,都是有特殊體育經驗的教師比無特 殊體育經驗的教師積極。

Sung 和 Keh(2002)針對 70 位體育學系與特殊教育學系畢業之實習教 師對融合式適應體育的名詞了解程度中發現,特殊教育學系畢業之實習教 師較佳於體育學系之實習教師。

三、適應體育師資課程訓練影響因素

施大立(民 86)調查國中現階段普通學校特殊班教師、普通學校體育教 師、特殊學校班導師、特殊學校體育教師,實施特殊體育的意見與困難中 發現首要困難為「教師缺乏特殊體育教學知能」,顯示現階段教師對身心 障礙學生實施特殊體育教學,因專業知識不足而確實感到困擾,且教師可 能希望自己同時兼具特殊教育與體育專業知能以教好身心障礙學生體 育。因此,有必要建立制度,使教師透過在職進修來改善和提昇教師教學 所須知能。

Folsom, Sherry(1995)和 Richardson, Hoadly(1995)研究探討未來體 育教師態度的相關影響因素有年齡、教學年資、實際參與的經驗(hands-on experience)、一般教育課程(overall educational preparation)、獨立 思考的能力(perceived competence)、教師證照等級(certification level)、其他特殊教育相關課程修習的多寡(number of other courses taken relating to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和適應體育課程完 成的多寡(number of 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 courses completed) 等因素(李偉清,民 87)。

宋佩穎和闕月清(民 91)針對各五位體育學系與特殊教育學系畢業之 實習教師對適應體育知識結構概念的形成中發現,體育學系實習教師在適 應體育知識結構概念的形成是從其他相關領域來延伸,透過本身對體育教 學知識的了解針對適應體育教學不同的對象或器材作改變,以體育教學的 知識作為牽移作用,延伸適應體育的知識概念並由實習輔導老師的傳授與 教導中,慢慢較有系統形成教學知識結構。而特殊教育學系實習教師在適 應體育知識結構概念的形成是由學校辦理的研習會或由書本中形成,同時 透過實習階段實務經驗的接觸,對適應體育相關知識結構的形成。

四、教師專業能力研究

Blackwell(1972)對可訓練智能不足的教師所需的專業能力增加以研 究,他發現成功的啟智教育教師必須具備以下七類的專業能力:(1)對個 體或團體的控制,以協助學生發展自我控制的能力;(2)激發並維持學生 學習的活動與興趣;(3)幫助學生建立自重感;(4)組織並指導學生學習活 動的能力;(5)激勵人際間協調合作的能力;(6)提供學生學習的意向或注 意;(7)激發學生自動提出個人意見或問題(郭美滿,民 88)。

Mclntyre 與 O’Hair(1996)曾列出教師的角色有組織者的角色、溝通 者的角色、啟動者的角色、管理者的角色、革新者的角色、諮商者的角色、

倫理者的角色、專業性角色、策略性角色及法律的角色等十個角色。其中 包含學生管理的部分在組織者的角色為具備目標設定、教學策略的選擇及 組織學生的能力。管理者角色則須具備擬定教學規則與程序、教師管理規 則與程序的能力。諮詢者的角色則須具備輔導學生、提高學生自我概念、

鼓勵學生合作學習的能力。

Melograno 和 Loovis 於 1980 針對 Ohio 的 36 所學校 150 名體育教師,

調查他們對身心障礙學生體育教學的現況及需求。結果指出,教師認為最 需要的三個項目是了解特殊學生的本質、學生運動評量的技巧、處理及行 為管理的技巧。1988 年針對 26 所學校 131 名體育教師,則是對法令的知 識、行為管理技巧的了解、組織和實施程序及學生運動評量的技巧。顯示 眾多教學因素中教師認為行為管理的重要性。

五、小結

體育課對於特殊學生影響深遠,適應體育教師的師資培育更為重要,

而良好的學生管理更是有效體育教學的重要指標。國內適應體育專業師資 仍雖不足,體育教師與特教教師對於適應體育的態度、認知與思考的方向 也有所不同。在教師專業能力方面,行為管理培養在師資的專業訓練能力 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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