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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難據點規劃與檢討

第五章、 防救災設施與資源供給現況需求分析

第三節 避難據點規劃與檢討

設置防救災據點與避難收容所時,應藉由 TELES 系統模擬地震事件後的災 害潛勢區分佈來進行選址,並依照災損程度的不同來估計各區應分配的避難人 數,並且檢討規劃臨時、短期、長期的避難場所之設施與設備數量,並且檢討 既有的中長期避難場所進行災害潛勢分析,以防造成居民的二次避難。

配合新北市汐止地區災害防救計畫,針對汐止區行政區指定之避難收容 所、醫院及防救災據點作進一步檢討,並根據災害潛勢疊圖結果評估出較適合 的避難據點。並參考其緊急避難收容所劃定設置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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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6-2 汐止區各里人口分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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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累積雨量 24 小時 600mm 的潛式分析下,研究區內各級學校,將受到 2~3m 淹水威脅的有:長安國小、樟樹國中、樟樹國小,受 1~2m 淹水威脅的有汐止國 小,受 0.3~1m 淹水威脅的有北峰國小,上述學校僅能指定為震災的中長期收容 場所(圖 6-3)。

圖 6-3 學校據點與累積雨量 600mm淹水潛勢疊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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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本研究區內的危險據點,依照前章所述半徑 268m 的圈域,檢討學校據 點,發現汐止國小,在伯爵加油站半徑 268m 之內,另外,保長國小亦接近平安 加油站,將來若指定上述國小為中成期收容場所,必須對此二加油站檢討其防 護措施(圖 6-4)。

圖 6-4 學校與潛在危險場所半徑 268m範圍疊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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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階段—緊急避難場所(災害發生至災後半日內)

此類型防災空間需要的屬於多量且分散的臨時避難空間,由於在地震發生 的三分鐘內,人類將會自發性的尋找避難空間。因此在指定避難空間時,主要 鎖定在生活圈內無倒塌危險的開放空間為主要避難空間,其中包含基地內的開 放空間、附近較為寬敞的道路、綠地、公園、廣場等。由於此類型的避難空間 的資料過多且居民的避難處所選擇的不確定性,在沒有經過研究證實以前,在 此暫不討論此階段的供給估計,而是將判定為避難生活圈中,在相關避難與收 容所的配套計畫需考慮的事項。

(2)第二階段—短期避難場所(災後半日至二周內)

此階段需要借助學校、公園、綠地、里民活動中心、體育場、廣場等公共 設施的開放空間,以收容暫時無法直接進入指定的安全避難場所之避難人員,

以維持災民基本與暫時的生活能力。因此對於臨時避難場所的劃設,必需進行 該地區的危險性評估,避開高潛勢災害區域。根據第五章的現況調查,可支援 的避難用地,包含公園、學校、綠地、里民活動中心、體育場、廣場,估計可 提供 35.14 公頃的避難用地,而汐止區所需要的避難需求面積為 247595 m2,故 供給面積大於需求面積,足以滿足避難的需要,因此在規劃過程需要注意交通 的可及性,及可能隱含的地震損害危險。

(3)第三階段—中長期避難場所(二至三週以上)

在地區防救災計畫中,主要都是將學校、活動中心等規劃為平時存放救災 設施與物質之避難場所,在必要之時將供應給災民使用。因此在規劃計畫區內 的避難場所,可將學校規劃為避難場所(其中也不排除更適當的避難場所)。且 依據蔡綽芳(2002)所提出為必須確保民眾每人 3.5~4m2之室內用地,中長期 收容處所的規劃配置,需考量本身的安全性,遠離地震斷層區域、洪災區、易 燃場所等災害可能區。

(二)避難據點供需量檢討

參照第六章第一節所進行的現況調查成果,整理統計出汐止區所能供應的 避難空間面積(參照表 6-2),並將第五章所推估的防救災需求分析結果進行檢 討。本研究所使用的為災害最嚴重的山腳斷層地震帶事件結果作為需求量的參 考,進行各階段避難需求面積及實際可供應的避難面積作為推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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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32.08 28.71 學校

(文小、文中、文高) 35.2 25.8 21.98

活動中心 — 1.36 0.56

35.2 27.16 17 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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