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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五節 鄰苯二甲酸酯類之各國法規

1999 年 12 月 7 日歐盟進行鄰苯二甲酸酯類之限量(廖健森, 2002),

且2005 年修正 76/769/EEC 指令,規定六種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

(DEHP、DiNP、DnOP、DBP、DiDP、BBP)用於生產玩具或兒童用品(如:

嬰兒奶嘴及出牙器等)的塑化劑含量進行規範,其濃度不得超過 0.1%,長 期使用對孩童的健康造成威脅(沈英宏, 2002; 蔡宜志, 2008)。日本環境廳 公佈之 74 種疑似環境賀爾蒙的物質,也包含 9 種塑化劑或添加劑,

DEHP、BBP、DnOP、DEP、己二酸二(2-乙基己)基酯(Diethylhexyl adipate,

DEHA)、鄰苯二甲酸二苯酯(Dipentyl phthalate,DPP)、鄰苯二甲酸二己 酯(Dihexyl phthalate , DHP) 鄰 苯 二 甲 酸 二 丙 酯 (Dipropyl phthalate , DPrP)、苯二甲酸二環己酯(Dicyclohexyl phthalate,DCHP)。美國環保署 訂定優先列管之污染物包含 DMP、DEP、DBP、BBP、DEHP、DnOP,

水中最大容許濃度為6 μg/L(Petersen & Breindahl, 2000)。目前我國環保署 僅針對4 種 PAEs 進行管制,DnOP 為第一類毒性物學物質,該類物質屬 於難分解物質,環境中不易分解或因生物蓄積、生物濃縮、生物轉化等 作用,致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者;DEHP、DMP、DBP 皆為第四類 毒性物學物質(疑似毒化物),非第一、二及三類而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 健康之虞者(表 4)。因此未來我國也將跟進歐盟之規範,以保護幼兒與孩 童免受該類之環境荷爾蒙之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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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我國環保署毒性化學物質列管 PAEs 之情況

列管編號 PAEs Cas. No 毒性分類 管制濃度(w/w%) 列管日期 致癌性分類 IARC1 080-01 DMP 131-11-3 4 1 88.12.24 -

- DEP 84-66-2 - - - -

068-02 DBP 84-74-2 4 1 88.12.24 -

- BBP 85-68-7 - - - 32

068-01 DEHP 117-81-7 4 10 88.12.24 3 068-02 DnOP 117-84-0 1 30 95.12.29 - 1:IARC,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2:Group 3, not classifiable as to its carcinogenicity to hum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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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鄰苯二甲酸酯類之環境流佈

2001年廖氏(廖健森, 2002)進行台灣河川鄰苯二甲酸酯類之調查,研 究報告指出河川水與底泥中所含鄰苯二甲酸酯類的濃度分別為,DEP (0.01~ 1.05 mg/kg)、DBP (0.24~30.28 mg/kg)、DEHP (0.48~23.87 mg/kg)、

DHP (ND~1.88 mg/kg)、BBP (N.D.~1.79 mg/kg)、DCHP (N.D.~1.93 mg/kg);在河川水的含量分別為DEP (N.D.~2.5 μg/L)、DPrP (N.D.~1.8 μg/L)、DBP (1.0~13.5 μg/L)、DEHP (N.D.~18.5 μg/L),此結果顯示台灣的 水域已受鄰苯二甲酸酯類的污染,且含量似乎有增高的趨勢,尤其是以 DEP、DBP和DEHP的含量最高。雖然環境中的鄰苯二甲酸酯類含量並不 會直接造成生物體的嚴重傷害,但若經生物累積和生物放大的作用後,

對生物體所造成的累積性危害是不可忽視的(Aparicio, Santos & Alonso, 2007)。

我國環保署於2005年針對淡水河、頭前溪、濁水溪、大甲溪、二仁 溪、高屏溪、蘭陽溪等七條河川的底泥、水質進行DEHP的濃度調查。結 果顯示,多數河川都受到DEHP的嚴重污染;底泥調查結果顯示,下游底 泥的DEHP濃度均較中上游高,且台灣西部主要河川以DEHP濃度有偏高 的趨勢(行政院環保署,2001)。2002年針對枯水期與豐水期之底泥含DBP 濃度探討,濃度分別為121.9~670.5及204.7~964.4 μg/kg d.w.,測定魚體內 187.1~1343.4 μg/kg d.w.,表示不僅水體環境已受DBP污染,且生物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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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高濃度DBP之暴露(行政院環保署,2002)。

我國學者評估我國都市之污水處理廠中鄰苯二甲酸酯類之分布,結 果顯示都市污水處理廠產生之廢棄污泥中含有危害性有機物DEHP,其含 量約為71.69~142.86 mg/kg,且進行 DEHP 降解之試驗其濃度變化趨 勢,顯示降解濃度緩慢且最終仍有約70%殘留於污泥餅中(鄭曉芬,

2000);與歐盟86/278法案之安全限制值50 mg/kg高出1.4~2.86倍(Bright &

Heale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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