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棧橋式與重力式碼頭設計流程之建立
6. 由性能點之結構反應檢核性能等級要求
2.5 重力式碼頭耐震第一階段設計
2.5.1 設計範例基本條件
以下列出重力式碼頭設計例所需之基本條件,包括一般條件、自 然條件、外力條件、材料條件等。
1. 一般條件
包含:船舶尺寸、碼頭泊船噸位、設計水深、碼頭面高程、繫 船柱能力等。
2. 自然條件
包含:風、波浪、潮位及暴潮位、水流、地質條件等。
3. 外力條件
船舶所產生之外力、作用於浮體之外力及其搖動、地質、地震、
土壓、水壓、自重、載重、摩擦係數、其他必要之設計條件等。
(1)超載:分為「地震時」與「常時」。
(2)耐震設計外力條件:設計地震力、水平與垂直加速度係數、設計 加速度反應譜、動土壓、動水壓等。
4. 材料條件
(1) 土壤基本性質:包含土壤單位重、土壤分類、土壤粒徑、土壤透 水係數等。
(2) 土壤工程性質:彈性常數、壓密特性、土壤之剪力特性、土壤動 態性質土壤 SPT-N 值等。
2.5.2 建立性能可接受標準
重力式碼頭由壁體與背填料組成,這種碼頭屬於剛性結構,水平地 震力比垂直地震力之影響來的大。過去之地震災害中,依照傳統耐震 設計規範設計的此類碼頭,常見破壞型式為:向海側之位移(滑動)、沉 陷與傾倒,當基礎地層較堅硬時,較典型之破壞型式為向海側之位移 與傾倒,若基礎地層較軟弱時,較易發生較大的向海側之位移、傾倒 以及沉陷。值得注意的是:土壤液化可能是導致重力式碼頭破壞的原 因之一,例如:921 集集地震對臺中港 1~4 號碼頭造成嚴重損害,除了 地震力已超過設計震度以外,因土壤液化致使碼頭後線陸地多處開 裂、地層塌陷並形成坑洞、碼頭沉箱與背填陸地龜裂並錯開分離,導 致碼頭沉箱向海側位移及傾倒,並且碼頭上各種相關設施及結構物易 發生傾倒、破壞等。另 2011 年日本 3 月 11 日在日本三陸外海,牡鹿 半島東南束 130 公里附近,深度 24km 為震央,發生規模 M9.0 地震。
此地震在日本亦造成日本沿海諸多港灣設施之破壞,如圖 2.26 小名濱 港 7 號重力式碼頭即受到損壞,其受損原因包含背填土之液化、地震 所致伴隨地殼變動的地盤下、與沉箱滑動及傾斜等。
所以,除了確保基礎具有足夠之承載力,以及避免土壤液化潛能過 高以外,保持這類構造物在背填土壓與水壓下,其抗傾覆與抗滑動之 穩定性,一直是這類構造物之設計指標。考量這類碼頭之破壞與使用 運作之性能,表達性能之參數可由下列變位參數表達,如圖 2.27,壁 體相關參數為:向海側之水平位移或正規化水平位移(=水平位移 d/壁 體高度 H)、向海側不均勻沉陷量或沉陷量差(註:豎向的均勻沉陷不會 引起結構不穩定問題)、向海側傾斜角,岸肩(Apron)變形相關之參數:
碼頭壁體與岸肩(Apron)之沉陷差、岸肩不均勻沉陷量或傾斜角等。
(註:以下文中所謂位移,若未特別說明,均指永久水平位移)。
圖 2.26 日本 311 地震小名濱港 7 號重力式碼頭破壞機制
資料來源:日本 311 東北地震的省思與檢討[29]
壁體向海側水平 位移或沉陷差
壁體向海 側傾斜角
岸肩與壁 體沉陷差
岸肩不均勻沉 陷或傾斜角 d
H
圖 2.27 重力式碼頭之性能參數
資料來源:INA 2001 [11]
國際航海協會所頒布之港灣結構物耐震設計準則[11]中,將各性能
N/A 為「Not Applicable」,設計時不予檢核。
資料來源:INA 2001[11]
最後,由於重力式碼頭典型破壞原因之一來自於土壤液化,所以,
對土壤液化潛能較高之工址進行液化防治處理,可以提高這類型碼頭 之性能;另外,此類碼頭之破壞通常不是結構整體之倒塌損壞,而是 過大變形引起之破壞,其可能之破壞情形可參考圖 2.28,因此以位移 來定義此類碼頭之耐震性能,並以此作為設計之依據可能更顯適宜;
再者,重力式碼頭之耐震性能雖可以如上述由壁體之水平位移、沉陷、
傾斜角與岸肩之沉降量、沉陷差等作表示,但其中部分參數之間具有 相關性,初步設計與耐震性能檢核時,不必同時選擇所有參數,例如 初步設計時,可選擇性能等級第 I 級之性能參數進行設計,第 I 級性能 等級多在結構彈性範圍,因此在分析設計上應有相當之把握,待構造 物初步設計完成後,再以適當之分析方法來進行其他性能等級之可接 受標準值驗證分析,以完成整體耐震設計。上述適當驗證分析方法將 於 2.6 節作詳述。
圖 2.28 重力式碼頭之破壞模式
2.5.3 結構系統
重力式碼頭是由壁體與背填料所組成,壁體是構成重力式碼頭之 主要的部份,所以必須要有充分之強度,足以抵抗外力的作用。而壁 體的製造除可採用場鑄混凝土外,一般設計均採用預鑄混凝土,如方 塊、沉箱、L型塊…等。就背填料的部分來說,若採用良好的石塊、
碎石或礫石作為背填石料時,可使作用於碼頭壁體之土壓力強度降 低。背填石料宜採用形狀相互配合之級配石料以增加其效果,易於風 化之石料則不可作為背填石料。
重力式碼頭是係屬於剛性結構,易受水平地震力而產生位移。由 過去之震害中可發現,按傳統耐震設計規範所設計的重力式碼頭,常 見破壞模式為:向海側之位移(滑動)、沉陷與傾倒。
進行重力式碼頭設計前應先將所設計之碼頭結構形式及配置定義 清楚,如沉箱式、方塊式、L型塊式、空心方塊式、場鑄混凝土式等,
標準斷面示意圖分別如圖 2.29、圖 2.30、圖 2.31、圖 2.32。
圖 2.29 沉箱重力式碼頭標準斷面示意圖
資料來源:港灣構造物設計基準修訂 [21]
圖 2.30 L 型塊重力式碼頭斷面示意圖
資料來源:港灣構造物設計基準修訂 [21]
圖 2.31 方塊重力式碼頭斷面示意圖
資料來源:港灣構造物設計基準修訂 [21]
圖 2.32 空心方塊重力式碼頭斷面示意圖
資料來源:港灣構造物設計基準修訂[21]
2.5.4 土壤液化評估
港灣構造物性能設計法所採用之簡化分析法與傳統設計所採用之 分析方法類似,但設計原理完全不同,傳統設計法將地震力以一等效 之靜態側向力施加於結構主體上,以確保結構主體在所考量之設計外 力作用下,具有一定安全餘裕(以安全係數FS 表示)之安定計算(壁體滑 移、壁體傾倒、圓弧滑動及沉陷等分析,基礎足夠承載力之保證)來確 定結構之細部設計;性能設計法雖然在具體設計階段採用類似擬靜力 分析方法,但其設計原理是以確保在各等級地震力作用下,結構主體 之反應滿足預期之性能要求,即計算所得之性能參數值不超過預定性 能可接受標準值。例如:若以壁體位移或沉陷量等作為性能參數,在 性能設計法中,需要計算壁體位移或沉陷量,並與所建立之性能可接 受標準做比較,以確定所預期之性能是否滿足標準。一些研究已根據 統計數據之迴歸分析,建立了位移指標與傳統設計法中安定計算的安 全係數間之相關性經驗公式,如表 2-13 適用於非液化工址之重力式碼 頭。由表 2-13 可知,線性迴歸公式中,水平位移相關參數(d與d H) 之線性迴歸相關係數均較小;而標準偏差顯示,對d H之線性迴歸與d
相 比 較 為 準 確 。 對 於 該 類 碼 頭 在 具 有 液 化 潛 能 工 址 之 位 移 量 ,
「Iai,S.1999」[10]對日本既有碼頭之案例分析統計指出:在規範設計地 震力作用下,對非液化、僅背填土液化、背填土與基礎土壤均液化等 三類工址(如圖 2.33 所示),正規化位移d H分別為 0~5%、5~10%、
10~20%;在 1.5~2.0 倍規範設計地震力作用下,三類工址正規化位移
H
d 分別為 5~10%、10~20%、20~40%,這些參數可用於設計時粗略估 算水平位移之大小範圍。其中FSKt / Ke,當Kh為臨界值時,Kh Kt,
Ke為設計地震力Kh。
表 2-13 非液化工址重力式碼頭變位與安全係數之相關性
變位參數 經驗公式 相關係數 標準偏差
最大水平位移 d(cm) d74.298.2(1/FS) 0.34 130 沉陷量 s(cm) s16.532.9(1/FS) 0.50 30 正規化水平位移 d H (% ) d/H 7.010.9(1/FS) 0.38 13 資料來源: Uwabe, T. 1983 [4]
拋石
填石 拋石
填石
非液化土壤
非液化土壤
非液化土壤填土
(b) 僅背填土液化 (a) 非液化工址
(c) 背填土與基礎土壤均液化 液化土壤
拋石
填石
液化土壤
液化土壤
圖 2.33 重力式碼頭工址土壤可能液化狀態
資料來源:INA 2001 [11]
2.5.5 初步設計
重力式碼頭之初步設計可採等級 I 地震之性能要求做設計標準,依 據重力式碼頭在等級 I 地震作用下所須滿足的性能可接受標準,按表 2-13 經驗公式反算得到的安全係數 FS值,再用傳統之靜力設計法進行 穩性分析,即先前所述之簡化分析,目的是先將沉箱尺寸與配重算得
一初步的結果,方可進行後續的性能驗證檢核;關於簡化分析法的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