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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報告撰寫要點

在文檔中 5.4 鑑定作業處理程序 (頁 33-39)

減料、工程管理疏失、環境或營運維護的因素等亦應加以 探討。

(a)委任鑑定申請書。

(b)相關適用政府法規或條文。

(3)事故背景:本章節描述事故的背景資料,其基本內容應包括 下列項目:

(a)會勘日期。

(b)會勘人員:鑑定委員、申請人及相關單位等。

(c)事故的描述

(d)工程資料:鑑定標的物相關之工程背景描述。

(e)業主:業主名稱、住址及代表人等資料。

(f)承攬廠商:承包商的名稱及住址等資料。

(g)設計單位:設計者的名稱及住址等資料。

(h)資料及工程相關文件:鑑定調查期間蒐集所得之所有與鑑 定標的物相關的工程文件與資料。

(4)鑑定作業內容:本節描述鑑定調查計畫並詳細描述鑑定作業 內容。

(a)鑑定委員

(b)勘察:描述現場勘察、現場試驗、繪製草圖、攝影、照相 與取樣等過程之細節。

(c)相關試驗:敘述現地鑽探、試驗及試驗室試驗之項目及目 的,並摘要說明試驗結果。詳細試驗成果則應檢附於報告 書附錄。

(d)監測:敘述監測儀器佈設位置、種類、監測頻率、監測結 果及建議事項,並摘要說明監測結果。詳細監測成果則應 檢附於報告書附錄。

(e)補充測量:敘述補充測量的位置、種類及目的,並摘要說

明測量結果。詳細測量成果則應檢附於報告書附錄。

(f)計算與力學分析:說明事故相關設施或構件之力學驗証計 算與分析,並摘要說明結果。詳細分析成果則應檢附於報 告書附錄。

(g)事故現場各項設施調查:說明調查項目、位置及結果。報 告書附錄部分應檢附調查結果。

(h)資料彙整:敘述蒐集所得工程文件之類別及其研判結果。

重要相關文件影本應檢附於報告書附錄。

(i)相關文獻資料及案例:敘述曾經發生之類似事故案例其鑑 定過程及事故原因之探討。

(5)事故剖析及破壞原因之推演:綜合調查所獲得的各種資料並 進行事故狀況分析。依據分析結果及相關事証推論發生原 因。

(6)責任歸屬判定:如應業主或廠商之請,需就事故責任進行判 定時,鑑定委員得根據疏失之嚴重性進行責任歸屬分攤比例 之判定。本報告第五章討論責任歸屬劃分標準,並設計量化 表格可供參考。

(7)結論及建議:本節提出包括造成事故的最可能原因及其他任 何可能(Possible)關聯的因素,並應極力釐清相關者之責任歸 屬。最後提出事故設施未來相關建議,例如:

(a)補強、整治方案:業主或委託者若要求提供修護、補強的 方案時,報告中應提供補強、整治計畫及其相關費用的建 議。

(b)避免未來類似事故的發生:案件的鑑定及發現可作為爾后 相關工程執行時之參考,以避免類似事故重蹈覆轍。

(8)參考資料:列出鑑定作業所有相關參考文獻及資料。

(9)附錄:附錄包括鑑定作業期間所有引用之詳細資料,例如;

(a)鑑定申請書 (b)鑑定名冊

技術性部份的描述應儘量使用容易了解的一般語 彙。而專業技術性之資料,如試驗報告等則可以附件方式 彙整於報告之末。理想的鑑定報告其內容除專業見解正確 外,用字、遣詞、斷句亦應詳加斟酌,避免造成誤解。其 撰寫方式可參考坊間有關技術論文之寫作技巧規則,以下 敘述部分要點謹供參考:

(i)審慎使用絕對語氣

報告中描述推演過程之用字遣詞應謹慎為之,除非 證據確鑿,否則若干貝絕對性的形容詞應審慎使用,以 避免誤導事故責任之歸屬。例如:廠商開挖時,完全末 考量施工對鄰房安全之影響。邊坡滑動應為設計分析時 未引用正確參數所致。

(ii)詞句的運用

文字是作者的工具,作者應多學習詞句應用技巧,

方可使寫作得心應手,起承轉合順暢流利。鑑定報告之 詞句應儘量具體化並避免使用抽象的文字。抽象名詞所 表達者為一種模糊概念。專業技術名詞即屬抽象文字,

對一個非工程背景的人而言,實無法理解其所代表意 義,故必須儘量將技術性之抽象名詞以一般人皆可了解 之語彙加以定義或解釋,或轉換為一般人較易理解之具 體名詞。此外,文字應用若能配合流暢的詞句、簡潔的

敘述,將更容易增加讀者對報告內容的印象。

(iii)明確的表達

報告用字遣詞之主要的目的,為使讀者可立即正確且 清楚的了解有關事故之過程。撰稿時通常作者極易認為 讀者可完全了解其所撰寫之內容。但事實常非如此,因 為每個人對相同的一段文字均可能產生不同意義的解 讀。對非專業人員而言,閱讀技術性的鑑定報告時,此 種情形尤易發生。因此撰寫報告時,若須使用技術性語 詞時應務必力求報告內容明確、易懂且具體化。成功的 報告應使讀者容易閱讀並迅速了解其含意。

報告完成後應以朗誦方式校對前後文句是否呼 應,藉此修正文稿中一些不適當的詞語,使其更容易閱 讀。

(iv)段落的運用

鑑定委員應利用斷句的技巧以明確、簡潔的文筆表 達報告內容。以鑑定報告而言,其內容清楚表達之重要 性遠大於文學造謂之表現。鑑定報告應儘量使用短句並 簡化其構造,刪除多餘之形容詞或副詞,直接切入重 點。與主題無顯著關係之詞句應儘量刪除。

撰稿人應視文章之內容,應用長短段落之配合,達 到增加讀者興趣,傳達報告訊息之目的。

(v)校稿與修稿

鑑定報告之撰寫通常均須經多次修改,方可達到要 求的品質與水準。報告初稿完成後,作者應自行校稿,

檢視內容是否具有錯別字、贅詞、冗句、錯誤的邏輯及

語意不清的詞句等。校稿完成後應請他人複審並反覆推 敲斟酌其所使用詞句之適當性及專業觀念之正確性。

(vi)大綱

撰寫鑑定報告之第一步驟並非思索如何寫下起首 的文句,而為擬定報告的大綱。大綱為報告之主要架 構,由此可確立報告之方向、內容與重點。報告大綱 確定後,撰稿者可分別就大綱內容擬定細節,然後就 其相關內容開始撰寫。

(二)鑑定報告書的製作原則

製作鑑定報告書的原則建議如下:

(1)報告書尺寸以 A4 大小為原則。

(2)內容從左至右,以橫式書寫為原則。

(3)報告書內文,頁與頁之間應蓋鑑定單位騎縫章,以避免 文件被抽換。

(4)若鑑定標的物數量眾多或相關參考資料過多時,應分冊 裝訂。每一分冊前需具有該分冊之目錄,且第一冊目錄應 包含各分冊目錄,以利查閱每一鑑定標的物所在冊別及頁 次。

(5)各附件間以色標分頁紙分隔,並註明該附件之名冊,以 利查閱。

(6)封面應蓋機構大印及鑑定委員的執業戳章或印章,並予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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