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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閥制度破壞: 士庶聯婚門閥制度破壞: 士庶聯婚

在文檔中 (二)士族的概念 (頁 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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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族之分化——寒門、庶族冒充士族

, 「竊注爵位」

士族之分化——寒門、庶族冒充士族

, 「竊注爵位」

z 黃籍、白籍

z 案白籍是東晉時的北方流民僑寓戶之冊籍,

z 黃籍是東晉正式戶口的簿籍。

z 晉室南渡,以「僑州郡縣」安置北來的流民:

z 《南齊書‧州郡志》:「十家五落,各自星處,一縣之民,散在 州境,西至淮畔,東屆海隅」,戶籍所在地以白紙書寫,史稱白 籍。

z 白籍是臨時性質,不算正式戶籍,初以爲旋返有期,為了安撫他 們,享受免調役的優待。後來僑人,落地生根,產業豐盛,人安 其業。

z 東晉後來實行土斷,令僑人編入正式戶籍,取消其免調役的優待

,白籍戶便成為黃籍戶。時稱「土斷白籍」或「土斷僑流郡縣」

z ——就在這情況,寒門、庶族在「黃籍」上「竊注爵位」,冒充 士族

z 黃籍、白籍

z 案白籍是東晉時的北方流民僑寓戶之冊籍,

z 黃籍是東晉正式戶口的簿籍。

z 晉室南渡,以「僑州郡縣」安置北來的流民:

z 《南齊書‧州郡志》:「十家五落,各自星處,一縣之民,散在 州境,西至淮畔,東屆海隅」,戶籍所在地以白紙書寫,史稱白 籍。

z 白籍是臨時性質,不算正式戶籍,初以爲旋返有期,為了安撫他 們,享受免調役的優待。後來僑人,落地生根,產業豐盛,人安 其業。

z 東晉後來實行土斷,令僑人編入正式戶籍,取消其免調役的優待

,白籍戶便成為黃籍戶。時稱「土斷白籍」或「土斷僑流郡縣」

z ——就在這情況,寒門、庶族在「黃籍」上「竊注爵位」,冒充 士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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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士族下定義,易生潛冒,

對士族下定義,易生潛冒,

z 按《南齊書》卷三十四〈虞玩之傳〉謂宋元嘉二十七年:八條取 人,

z 又《南史》卷五十九〈王僧孺傳〉:「宋元嘉二十七年,始以七 條徵發,既立此科,人姦互起,偽狀巧籍,歲月滋廣。」

z ——七條或者八條的具體内容不清楚,唐長孺考證此年宋文帝大 舉北伐,《宋書》卷九十五〈索虜傳〉:

z 「是歲軍旅大起,王公妃主及朝士牧守,各獻金帛等物,以助國 用,下及富室小民,亦有獻私財至數十萬者。又以兵力不足,尚 書左僕射何尚之參議發南兗州三五民丁,父祖伯叔兄弟仕州居職 從事、及仕北徐兗為皇弟皇子從事、庶姓主簿、諸皇弟皇子府參 軍督護國三令以上相府舍者,不在發例,其餘悉倩暫行征。」

z 唐長孺認爲這從七條、八條節錄而來,符合上述規定的就是士族

z ——正因爲明白告示享有特權徵發的士族之範圍,就有潛冒之機

z 按《南齊書》卷三十四〈虞玩之傳〉謂宋元嘉二十七年:八條取 人,

z 又《南史》卷五十九〈王僧孺傳〉:「宋元嘉二十七年,始以七 條徵發,既立此科,人姦互起,偽狀巧籍,歲月滋廣。」

z ——七條或者八條的具體内容不清楚,唐長孺考證此年宋文帝大 舉北伐,《宋書》卷九十五〈索虜傳〉:

z 「是歲軍旅大起,王公妃主及朝士牧守,各獻金帛等物,以助國 用,下及富室小民,亦有獻私財至數十萬者。又以兵力不足,尚 書左僕射何尚之參議發南兗州三五民丁,父祖伯叔兄弟仕州居職 從事、及仕北徐兗為皇弟皇子從事、庶姓主簿、諸皇弟皇子府參 軍督護國三令以上相府舍者,不在發例,其餘悉倩暫行征。」

z 唐長孺認爲這從七條、八條節錄而來,符合上述規定的就是士族

z ——正因爲明白告示享有特權徵發的士族之範圍,就有潛冒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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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的趨勢——士庶同流 南朝的趨勢——士庶同流

士族地位降低——

士庶聯姻——

庶族冒充士族——

士庶分野莫辨——→士庶同流

梁武帝不滿九品中正制,曾言:士族「舊業已替

」、「譜諜訛誤,詐偽多緒,人物雅俗,莫肯 留心,是以冒襲良家、即成冠族;妄修邊幅,

便為雅士。」

士族地位降低——

士庶聯姻——

庶族冒充士族——

士庶分野莫辨——→士庶同流

梁武帝不滿九品中正制,曾言:士族「舊業已替

」、「譜諜訛誤,詐偽多緒,人物雅俗,莫肯 留心,是以冒襲良家、即成冠族;妄修邊幅,

便為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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