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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閃燃定義研究

1.火災成長過程及閃燃

一般火災成長之過程大致可分為五個階段(圖2-7),從一開始火 源著火之「起火期」、火焰延燒之「成長期」、局部燃燒瞬間擴大成全 面燃燒之「閃燃」階段、火勢全面燃燒之「全盛期」及嚴重燒損到熄 火之「衰退期」。

圖 2-7、火災成長過程示意圖

(1)起火期(initial fire)

造成起火之原因很多,通常有香煙、火柴引起之失火,或因電 氣器具過熱,與來自鄰接構造物的延燒...等火源。而火災自「火源」

開始,通常必須經由「第一著火物」,甚至「第二著火物」之著火、

燃燒、火焰傳播,始能成災(即「起火」確定)。

(2)成長期(fire growth)

一 旦 材 料 被 引 燃 著 火 形 成 局 部 之 火 焰 , 其 可 藉 傳 導

(conduction)、對流(convention)、輻射(radiation)等熱傳方式加 熱其它可燃物並使整個房間的溫度上昇,如此更將加速火災居室內 其它可燃物焦化裂解助長燃燒並形成延燒(flame spread),此階段稱 為成長期。

(3)閃燃(flashover)

隨著煙層的溫度增加,此時對其它可燃物的加熱方式會由最初的 對流效應轉變由輻射效應所主導【22】。因火勢持續成長,火焰會逐 漸增大且煙層高度逐漸降低之中,並增加向下的輻射熱強度,而增 加的輻射熱不只增加已燃可燃物的燃燒速度,相對的也會增加其它 未燃物熱裂解可燃蒸氣產生。當大量可燃性蒸氣與空氣混合至燃燒 界限之中,且溫度已達多數可燃物著火點以上時,火勢迅速從局部 性燃燒轉變成全面性燃燒狀態時,此種情形稱為閃燃(flashover),而 這短暫轉變過程稱閃燃期。

(4)全盛期(fully developed fire)

自閃燃發生之後,火勢旺盛、溫度持續在高溫領域的時間,稱為 全盛期或穩定燃燒期(steady state combustion),此期與室內全體可 燃物之發熱量有密切關係。室內各可燃物品全面起火燃燒,燃燒速 度急增,釋放大量熱能。

(5)衰退期/火焰延燒(fire decay/propagation)

當可燃物逐漸燃燒殆盡,室內火勢即逐漸轉弱,此即進入衰減 期,火勢變小,溫度逐漸降低,最後至完全熄滅為止;或者,為火 災擴大至其它樓層、房間之階段。

2.閃燃定義

上述火災成長之五階段當中,其中閃燃發生是大家最關注的階 段,閃燃時,火場由局部燃燒瞬間擴大到全體燃燒;此外,火災初 期由燃料控制(fuel control)火災轉換成通風控制(ventilation

control),因此為火災成長過程中最危險的現象,圖 2-8 為閃燃發生 示意圖。

圖 2-8、閃燃發生示意圖

(a)可燃物及通風充足之侷限空間內,火源建立並持續燃燒

可 燃 物 蒸 氣

可 燃 物 蒸 氣

(c)火源逐漸擴大,可燃物蒸氣量逐漸增加

(d)當可燃物蒸氣與空氣混合濃度達可燃下陷之上,且多數材料 以達著火點之上,火勢由局部燃燒瞬間轉變為全面燃燒之過程即為 閃燃

另外,Kennedy【19】對局限空間火災成長提出無因次關係式曲 線圖,表示火場物理特徵。圖 2-9 中橫軸為火災成長時期(成長→閃 燃→全盛期→衰減期),縱軸為火場物理性質,隨著火災成長其相關 性質亦因此改變。

圖 2-9、閃燃前後火場物理特徵變化

曲線A 表示火場中相關物理性質隨著閃燃發生而增加,舉例如下:

●上層平均溫度與房間溫度 ● 地板輻射熱通量

● 一氧化碳(CO)與其他毒性氣體濃度 ● 煙層厚度

● 輻射加熱效應/對流加熱效應 ● 總熱釋放率

● 火災成長速率

反之,曲線B 為火場中相關物理性質隨者閃燃發生而減少或降低,

如下:

● 氧氣(O2)濃度 ● 對流加熱效應/輻射加熱效 應

● 能見度 ● 中性面(neutral plane) 2.1 溫度與熱通量

因閃燃現象甚被重視,已經有許多研究利用全尺寸試驗和模擬來 研究閃燃發生的條件,例如針對不同的空間大小、幾何形狀、面積、

通風條件、材料特性和厚度等,這些因子皆與閃燃發生有直接的關 係。以下為各學者針對閃燃之研究結論【20】:

(1) Hägglund et al.(1974):由實驗觀察得閃燃時火焰於門口竄出,在 天花板下方約10mm 處氣體溫度可達 600℃。

(2) Babrauskas(1977):應用連續的床墊燃燒實驗。在測試的 10 組床

墊當中有兩組發生閃燃。氣體溫度超過 600℃,所觀察到發生閃 燃的溫度接近600℃。

(3) Frag(1975):進行 NBS(National Bureau Standards)全尺寸實驗,

房間上層平均溫度範圍從450-650℃,並提供相當程度的輻射 熱,足夠引燃在地板上的皺報紙。在上層溫度達可引燃報紙時 的溫度約在540±40℃,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指的平均溫度包含房 間下半部溫度。在天花板25mm 處所測得的溫度通常超過 600℃。

(4) Babrauskas(1979):利用沙發椅來進行實驗,發生閃燃時的最大 溫度超過800℃。在未達閃燃的沙發椅實驗中,溫度都在 600℃

以下。

(5) Fang and Breese(1980):藉由居室房間全尺寸實驗,並以報紙被 引燃作為閃燃發生的指標,觀察到房間發生閃燃時天花板上層 溫度的範圍為706±92℃。

(6) Quintiere and McCaffrey(1980,1977):研究木頭與塑膠在房間內 部燃燒的情形。從實驗中所獲得的數據分成兩組,具有較低溫 度的火焰(天花板下方氣體溫度低於 450℃)及具較高溫度的火焰 (天花板下方氣體溫度皆高於 600℃)。

(7) Thomas(1981):發展出半經驗計算法(semi-empirical)來計算房間 內達閃燃時的熱釋放率。利用可達閃燃條件的房間中研究壁裝 材料及熱回饋至燃燒物件的情形。觀察得到,當木頭燃料表面 至週遭環境溫度上升至520℃即黑體輻射在 22kW/m2即達閃燃。

(8) Parker and Lee(1974):以纖維素燃料做為閃燃標準,建議當地板 輻射熱通量達20 kW/m2時,可以引燃房間低層部分的纖維素燃 料。

(9) Budnick and Klein(1979):發現當閃燃發生時,在地板中心所測

得的最小輻射熱通量為15 kW/m2

(10) Lee and Breese(1979):在全尺寸實驗中,得到達閃燃時地板的平 均輻射熱通量為17-30 kW/m2

(11) Fang and Bresses(1980):發現以報紙做為燃料引燃至發生閃燃的 時間與在房間地板中心處達輻射熱通量為20 kW/m2的時間相當 吻合。

(12) Quintiere and McCaffrey(1980):指出地板輻射熱通量達 20 kW/m2為達閃燃的標準。在點燃濾紙(filter paper)的實驗當中,

發生閃燃時,時間大約在200 秒左右,且所觀察到的最小輻射 熱通量為17.7 kW /m2。在實驗室條件下觀察所得,用輻射熱加 熱於相同的物件,濾紙約在120 秒,25 kW /m2狀態下迅速變黑。

另外相同條件,地板輻射熱通量為15 kW /m2的會熱裂解不完全 變成咖啡色。

(13) M.Spearpoint et.al(1999)利用全尺寸 5.2m×4.6m×2.4m(高)房間實 驗,開口大小0.9m×2.0m(高),房間內部佈滿傢俱來進行閃燃時 驗,並使用三種zone-model 及一種 field-model 進行電腦模擬。

以沙發上的枕頭作為引燃源,實驗過程中紀錄火焰高度、上層 氣體溫度與溫層介面高度,並與模擬軟體比較分析。當裝置在 房間內部天花板上方的熱電偶樹,每個熱電偶計所測平均溫度 達600℃以上時,表示閃燃發生。

以上研究結果比較分析結果如表ㄧ;由以上實驗可知,以房間 天花板下方溫度600℃及地面熱通量 20kW/m2 做為閃燃發生的判 定,為一尚稱合理的方式。

表 2-3、各學者研究閃燃分析比較

來源 實驗方式 閃燃判別 氣體溫度

(℃)

熱通量 (kW/m2) Hägglund

(1974) --- 火燄竄出門口

天花板下 10mm 處 600 ℃

--- Parker and

Lee(1974) --- 纖維燃料引燃 --- Babrauskas

(1977) 連續床墊燃燒 Babrauskas

(1977) 全尺寸實驗 紙箱被引燃 --- 20 kW/m2 Budnick &

Klein (1979) 組合式房屋

Breese (1980)

居室全尺寸

實驗 報紙引燃

平均上層溫度

706±92 ℃ ---

Quintiere and McCaffrey (1980,1977)

木頭與塑膠在

房間燃燒實驗 纖維燃料引燃

天花板溫度超

600 ℃ --- Fang and

Breese (1980)

地下娛樂室

實驗 報紙引燃 ---

地板中心 20 kW/m2 Quintiere and

McCaffrey (1980)

--- 濾紙引燃 ---

最小輻射熱 通量 17.7 kW/m2 Thomas

(1981)

半經驗計算法 (semi- empirical)

---

週遭溫度 520 ℃

輻射熱通量 22 kW/m2 M.Spearpoint

et al. (1999) 全尺寸實驗

和電腦模擬 --- 天花板熱電偶

溫度達600 ℃ ---

2.2 熱釋放率

Babrauskas【21】基於溫度與熱通量均為閃燃發生時伴隨之相關 現象,但在消防設計上無法提供相關資訊,試圖以火場中的熱釋放率 作為評估火場行為的參數,收集不同文獻的全尺寸實驗資料並利用電 腦模擬程式進行比對驗證,文獻中所涵蓋的全尺寸實驗之房間幾何、

開口、材料、引燃源都不盡相同,所得到之結果亦有差異(表二)。這 些存在的影響因子會影響火場熱釋放率,一旦環境改變所達閃燃條件 亦可能隨之改變。

各學者實驗房間尺寸如下【21】:

(1) Lee 以房間尺寸 2.44m×3.66m×2.44m(高)進行試驗,針對不同壁 裝材料進行閃燃實驗分析,主要量測不同夾板厚度和不同泡材 (Polystyrene、Polyisocyanurate)達閃燃熱釋放率與時間。

(2) Fang 以房間尺寸 3.26m×3.26m×2.44m(高),開口尺寸

0.76m×2.03m(高)進行試驗,總表面積 51.5m2(ISO 總表面積 51.5m2)。

(3) Sundström 與 Thuresin 房間試驗尺寸與 ISO 9705 房間試驗大致 相同。

表 2-3、各學者研究閃燃最小熱釋放率比較

由表我們可得知平均達閃燃熱釋放率為1975±1060kW,而最多出現 之熱釋放率值為1700 kW。在 33 試驗中,僅有 3 次實驗之熱釋放率 值低於1000kw,表示 1000kw 可作為設計時達閃燃的最小熱釋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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