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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綠建材評定專業機構第一次查核作業相關文件
(一)綠建材評定專業機構第一次查核作業 開會通知及簽到單
(二)綠建材評定專業機構第一次查核作業會議紀錄 一、 會議時間:109 年 6 月 24 日(三) 上午 10 時 00 分
二、 會議地點: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 95 號 3 樓(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三、 主持人:蔡耀賢教授
四、 出席人員(敬稱略):姚志廷、蔡耀賢、陳振誠、林子平、張滿惠、李明賢、
王義和、高忠平、詹璧庭、許育晏、林俊賢 五、 主席致詞:(略)
六、 簡報內容: (略)
七、 出(列)席發言要點(依姓氏筆畫排列):
建築研究所代表-姚志廷 研究員
1. 關於抱怨處理,近年來不講理的人相當少,廠商所提出來的問題有時是誤解、有時是無 解(非權責範圍),應有包容的心態來傾聽與適當因應處理。
2. 請努力減少誤繕的情形,萬一發生誤繕時亦應儘速處理。
3. 評定委員審查之案量應盡量均等,避免少數委員審案量過多或過少的情形。
4. 應避免某些廠商的申請案固定由同一委員審查的情形,以確保評定的公正性。
5. 委員輪值表不夠詳細,請依照申請順序製作,以利查核單位確認評定專業機構是否依照 輪值表進行分案。
6. 每次會議審查之新申請案,原則上不要超過 10 案,若案量太多,請適度提高開會頻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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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子平
1. 前次查核改善良好。
2. 申訴抱怨流程及文件可再補充。
3. 針對委員之輪值、參與狀況可加強補充。
4. 文件紀錄資料完整。
張委員滿惠
1. 評定小組成員能力管理作業程序應融合新進委員評定原則與既有委員之能力評估,並依 品質作業程序書建立方式,設置為正式文件。
2. 評定小組成員之能力評估僅要求參與一次會議或精進講習會,是否足夠,宜再斟酌。
3. 內部稽核執行日期與不符合事項之改善完成日期同一天,是否適宜,應再斟酌。
4. 追蹤查核與產品抽驗之執行結果稍嫌落後,宜再加強。
5. 抱怨或申訴之作業流程宜再斟酌。
陳委員振誠
1. 機構負責人員之承辦評定案件及分案宜統計,在人力及專業能力負荷下,宜管理承辦案件 數,避免集中局部承辦人員執行業務。
2. 追蹤查核、產品抽驗、送樣檢測,今年度共有 19 件需檢測,目前已有 8 件送測,部分送 測案件之 TCLP、塑化劑已完成檢測且符合基準規定,但仍有 11 件尚未送測、19 件評定 基準檢測未有結果,請追蹤列管案件,排定預定完成送測日期及每月管考進度,以符合品 質追蹤查核。
建築研究所代表-林俊賢 研發替代役
1. 評定書完成請同仁互相檢查,降低誤繕率。
2. 審查委員輪值表,請詳細列出如何輪派。
蔡計畫主持人耀賢
2. 委員出席率之管理,建議參考綠建築標章制度的積點方式。
八、會議結論
3. 請評定專業機構針對本次查核之審查委員意見,於一個月內書面回覆。
4. 請評定專業機構於下次查核時,提供本次查核意見的改善狀況。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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