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目前人口約 75 萬人,現有執業建築師 134,建管課員工 19 人,兩年前區分建管及使管,而該市由於面積不大,所以所有建 管案件並未授權區公所,而採集中管理的方式。根據營建署 92 年 6 月統計資料顯示,本年度 1~5 月台南市在住宅類的建照核准件數高居 全國第 3 位,表示這個歷史悠久的文化古城,在建築方面仍是蓬勃發 展。
該市建管課課長對於建築物生命週期及以資料為核心的作法十 分贊同,台南市政府的歷史悠久,在歷經數次的遷徙,及日常運作上 所遇見的問題上(紙本資料保存困難,檔案室無法容納),對於資料的 保存深深感受到迫切的需要。並認為依據地方自治的精神,各地方政 府在處理建管案件的流程,常有很大的差異。且各地方政府為了便 民,常有許多行政步驟精減的措施。因此,若執意於全國建管處理流 程的統一,可能反而會造成勞民傷財的結果,而且各地方由於民情及 需求不同,為了適應新系統,而必須放棄行之已久的各項便民措施,
對於原已建置資訊系統的縣市,舊資料能否轉移亦是一項重大的問 題。
慮,及遠大的眼光。,雖然市府將建管課的資訊化列為最後一期的工 程,但由於??課長的努力,台南市政府建管課很早就完成了資訊化的 工作。該課於 80 年開始電腦化,當時使用 CDC 的電腦設備,但由於 業務量的增加,及資訊技術的不斷進步,於 88 年時另行開發新系統,
新系統採用 PC 平台及 Windows 作業系統,GUI 的大量使用使得系統 更具親和力。而原來的 CDC 系統則僅供查詢舊資料用(內約含有一萬 筆建管資料)。原來亦有意將舊資料轉移至新系統上,但由於舊系統 設計廠商不肯將系統規格公佈,並要求收費才願意提供轉移服務,在 無力支付的情況下,只得將之保留,提供查詢用。有了前車之鑑,新 系統的開發在一開始時,即要求廠商公佈所有系統相關資料,避免類 似情形發生。
該課的建管系統係利用內部網路,連接建管及使管兩課。由於 該系統與市府的公文系統係完全分離,所以案件在掛號時,將之分成 建管相關及一般案件,分別使用不同的系統,一般案件即在市府的公 文系統掛號,建管相關案件則使用建管系統掛號。由於使用不同的掛 號系統,使用的文號亦有所差別,在與市府單位協調之後取得共識。
建管案件在掛號時,即將所有相關資料鍵入,而所有與統計相關 的資料均符合內政部的需求。該系統的建置顯然採用 Client/Server 的架構,建管與使管均使用同一個資料庫,而 Client 端分別在不同
電腦操作,操作者在進入系統前依個人帳號登入。案件編號的次序為 一流水號,案件在審查過程中的查詢亦利用這個號碼,使用者在輸入 流水號之後即帶出所有相關資料,並進行相關的審查工作。整個系統 的操作流程如下:
掛號→批准(審查)→銷號→建照登打→列印
對於舊資料的建置,??課長亦有過人之處,對於 60 年代至 74 年 的資料,充分利用經費,請電腦公司協助鍵入建管系統之中。但在系 統的運作上仍然面臨了許多的問題,例如:市民遺失所有建管相關資 料以致無法提供資料進行查詢、建照合併、連號複製…等等。在解決 市民查詣部份,該課的解決方法係將資料加入起造人、地號、地址等 進行重建。而合併建照部份,則將欲合併的建照予以銷號,再透過變 更重新合併成一份新的建照。
對於先前營建署所推的二維條碼的計畫,??課長亦認為可行性 不高,且需各建築師均添購相關的設備及軟體,恐怕建築師的使用意 願不高,而在電子簽章法通過之後,相關技術的替代性太高,難保不 會被快速淘汰。但在資料的統一上,則深表贊同,因為資料的統一所 帶來的效益實在太大了,而且對於未來的擴充性及提高資料的透明度 上,都是誓在必行的。中央如能在資料的統一上進行努力,並支援地 方政府進行資料的建置,實在是地方的福祉。
除此之外,台南市政府為了提高建築品質,建管單位與建築師 的權責劃分,並減輕建管單位審查的負擔,亦積極在推動建築師協檢 制度。並利用事後抽查比率的不同及快速通過案件審查,來奬勵協檢 制度推行。而對於各種單行法規、自治條例進行有效的整理,亦有利 於各建築師了解法令,提高競爭的公平性及政策的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