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98 年度自行研究計畫「金屬及混凝土耐久耐候性 評估之應用與探討—加速劣化試驗」、「金屬及混凝土耐久耐候性評 估之應用與探討—戶外曝曬試驗」及「超高強度鋼筋混凝土構件性能 比較研究」等三案期末審查會議紀錄
一、時 間:98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 30 分 二、地 點:15 樓第四會議室
三、主持人:林組長建宏 記錄:曹源暉、厲娓娓、鄒本駒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單
五、簡報內容:略。
六、綜合討論意見:(依發言順序)
(一)「金屬及混凝土耐久耐候性評估之應用與探討—加速劣化試驗」案:
張教授大鵬:
1. 本報告中之參考書目共有 18 篇,但只引用到第 9 篇,如能在本文中 將第10~18 篇亦加以引用,將使報告更為完整。
2. 報告書中有部份內容尚未齊全,最終報告書宜將這些部份補齊。
3. 加速劣化試驗對金屬比較容易實施(主要以銹蝕為主),在短時間內容 易量測到金屬銹蝕劣化數值,可以此為研究重點,容易見到成效。
4. 以加速劣化試驗進行評估混凝土耐久耐候性的方法,包括加速氯離 子滲透試驗、加速中性化試驗、加速鹼反應粒料試驗等,宜針對這 幾項試驗規劃相關的研究計畫,較易看到研究成果。
5. 目前可考慮以現有的鹽水噴霧試驗機規劃適用的實驗材料、實驗程 序、評估指標等,建立材料劣化行為的資料庫。
邱顧問昌平:
1. 建研所材料實驗中心已購置 SUGA CTP-96 鹽霧試驗機、SUGA X75
日光模擬機、AutoPore IV 9520 壓汞孔隙量測儀及離子層析儀等,為 了建立試驗之能力,則加速劣化試驗之SOP 及相關評估指標,需有 充分的瞭解並明文建置,本計畫已初步完成,部份仍待加強。
2. 本計畫對國內相關研究列出個別的研究成果摘要,並指出其重點發 現,至於實驗過程可能存在之困難或危險性等問題,建議以問卷方 式,列出一些問題向有經驗之作者詢問,或召開座談會,俾使未來 材料實驗中心之相關試驗的經驗累積能事半功倍。
3. 未來在創新材料試驗研究方面,宜儘早訂出一、二題材,做為未來 一系列室內試驗研究之標的。
4. 所有加速試驗用的試體皆為「零應力」狀態,此與實際結構之現況 不同,不知「有應力」下之試驗,其微觀結構及加速劣化試驗應如 何著手?
王技師亭復:
1. 建研所材料實驗中心應有組織構架,除研究人員進行材料耐久性研 發外,宜訓練操作人員做為對外材料(或構件)試驗、認證為主要工作 目標。
2. 本案之加速劣化試驗方法,宜依第二章及第三章所收集之試驗方 法,依次操作多次,並撰寫操作手冊,則不僅可瞭解該試驗尚缺少 何種儀器、試劑、耗材及備品數量,亦可將操作手冊彙整列為實驗 中心之標準試驗方法。
3. 加速劣化試驗應儘速將其商業化應用,不宜一直僅在研究階段。
4. 本報告尚未完整,宜予補齊。
黃教授然:
1. 本研究在文獻資料收集方面尚稱完備。
2. 建材耐久耐候性探討,建議先釐清建材類別及其劣化、破損的情況
與機理。
3. 標準試驗程序可參照相關國際常用標準,如 ISO 或 CNS 建議之程 序;若無相關標準可供參照,可自行訂定符合物理、化學原理之方 法。
4. 試驗方法應與允收標準或評估指標配合探討。
楊教授仲家:
1. 本研究與建研所相關儀器之整合極佳。
2. 本研究對鹽霧試驗機之試驗法極為了解。
3. 未完成之部分請補充資料。
4. 建議加強考量實驗室操作人員及儀器維修之相關工作。
卓教授世偉:
1. 標準件的材質建議可採用 CNS 8886 標準試片的規定。
2. 目前所內之鹽水噴霧試驗設備僅有一部,然而鹽霧試驗所需之劣化 時間均超過 500 小時,因而無法進行大量劣化研究,建議可於實驗 中心尋找一密閉空間,規劃為鹽水噴霧室。
3. 建研所之鹽水噴霧與氙弧燈設備,因散熱緣故需耗費大量自來水冷 卻,建議可設置小型循環水冷卻設備,以避免機器長時間運轉下,
導致水資源浪費及增加維護費用。
4. 未來可考慮利用恆溫恆濕設備,模擬高溫高濕環境劣化情形,會比 較符合台灣氣候特色。
高名譽教授健章:
結論(一)、(二)均指出實驗中心現況之缺失,例如設備、藥品等之 欠缺,以及分析人才之欠缺,但未進一步探討改善之方法與對策,建議 對此能提出建設性之方案。
台灣省建築材料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書面意見): 1. 本研究案大致已符合預期成果。
2. 本研究案對未來國內營建材料議題之研究、規範、策略等之研訂,
具有相當參考價值與意義。
計畫主持人回應:
1. 委員之建議事項將於撰擬成果報告時妥適修正,並於規劃未來研究 課題時參採辦理。
2. 有關混凝土加速中性化試驗部分,目前尚無標準之試驗方法可循,
本所鹽霧複合耐候試驗機具外氣導入功能,或可於未來進行相關試 驗研究。
(二)「金屬及混凝土耐久耐候性評估之應用與探討—戶外曝曬試驗」案:
(略)
(三)「超高強度鋼筋混凝土構件性能比較研究」案:
(略) 七、會議結論:
(一) 本次三項自行研究計畫期末審查原則通過。報告書有待補充與修正部 份,請各計畫主持人參考審查委員意見予以修正。
(二) 各計畫請確依自辦研究計畫規定,掌握時效如期繳交成果報告。
八、散會:下午4 時 4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