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傳 統 街 屋 各 類 型 起 居 空 間 歸 納
( 一 ) 空 間 架 構 完 整 但 建 築 物 局 部 整 修 或 加 蓋 ( 案 例 S02: 一 坎 二 落 一 過 水 ) 本研究在傳統街屋案例中是以新竹市北門街佛具行為對 象,其住宅形式 為一坎二落一過 水,意指一間店面空間 ,後面尚有住 宅空間有兩個建築 量體,在兩落之間有中庭或廊道空間連結。以下就對 於本案例之起居空間發生位置分析及歸納:
表 B-1傳統街屋起居空間位置
起 居 型 態 起 居 空 間 位 置 說明
店鋪 店鋪空間除了商業之功能外則也起居 之位置產生。
一般日常起居
正廳
在正廳空間除了提供一般生活作息及 接待外賓等之起居機能外,還有會和用餐 行為混雜使用。
店鋪 如在祭祀過後,起居及用餐人數過多 則會延伸到至使用。
重要節慶時起居空 間
正廳
在正廳空間除了祭祀、接待重要外賓等 之起居機能外,還有會和用餐行為混雜使 用。
正廳 在迎娶過程中,大部份的結婚儀式活 動則會在此空間進行。
結婚期
飯店或餐廳 為本案例宴請賓客時,因人數多則會選擇 此地進行。
正廳 因本案正廳及店鋪各有出口 ,所以在 喪事期則會在做正廳守靈使用 。 婚喪宴會時
起居空間
喪事期
北門大街&六
米巷道 為出殯時,短期臨時之起居埸所
圖 B-1現況平面
( 二 ) 空 間 架 構 完 整 但 建 築 物 局 部 整 修 或 加 蓋 ( 案 例 S03: 一 坎 三 落 二 過 水 )
本研究在傳統街屋案例中是以新竹 市北門街五金行為對象,其住宅形式 為一坎二落一過 水,意指一間店面空間 ,後面尚有住宅空間有三個建築 量體,在三落之間有兩個中庭或廊道空間連結 。以下就對於本案例之起居空 間發生位置分析及歸納:
表 B-2傳統街屋起居空間位置
起 居 型 態 起 居 空 間 位 置 說明
店鋪 店鋪空間除了商業之功能外則也起居 之位置產生。
正廳
在正廳空間除了提供一般生活作息及 接待外賓等之起居機能外,還有會和用餐 行為混雜使用。
一般日常起居
中庭 除了有通風採光的功能外 ,也提供曬 衣及小孩玩耍的地方。
正廳 在正廳空間除了祭祀、接待外賓等之起 居機能外,還有會和用餐行為混雜使用。
重要節慶時起居空 間
店鋪 如在祭祀過後,起居及用餐人數過多 則會延伸到至使用。
正廳 在迎娶過程中,大部份的結婚儀式活 動則會在此空間進行。
結婚期
飯店或餐廳 為本案例宴請賓客時,因人數多則會選擇 此地進行。
店舖 本來半開放的店舖則為成為非常私密 的守靈起居空間。
做為守靈起居空間的延伸 ,對外的開 婚喪宴會時
起居空間
喪事期
圖 B-2原始平面 圖 B-3現況平面
( 三 ) 建 築 物 新 建 但 空 間 架 構 保 留 ( 案 例 S04: 一 坎 二 落 一 過 水)
本研究在傳統街屋案例中是以新竹市北門街棉被店為對象 ,其住宅形式 為一坎二落一過水,意指一間店面空間,後面尚有住宅空間有兩個建築量 體,在兩落之間有中庭或廊道空間連結,其內部空間因新建之因素已經在空 間架構上做調整,不是以傳統街屋之架構為主。以下就對於本案例之起居空 間發生位置分析及歸納:
表 B-3傳統街屋起居空間位置
起 居 型 態 起 居 空 間 位 置 說明
店鋪 店鋪空間除了商業之功能外則也起居 之位置產生。
正廳 在正廳空間提供一般生活作息及 接待外 賓等之起居機能。
一般日常起居
中庭 除了有通風採光的功能外 ,也提供曬 衣及小孩玩耍的地方。
正廳 在正廳空間除了祭祀、接待外賓等之起 居機能外,還有會和用餐行為混雜使用。
重要節慶時起居空 間
店鋪 如在祭祀過後,起居及用餐人數過多 則會延伸到至使用。
正廳 在迎娶過程中,大部份的結婚儀式活 動則會在此空間進行。
結婚期
飯店或餐廳 為本案例宴請賓客時,因人數多則會選擇 此地進行。
店舖 本來半開放的店舖則為成為非常私密 的守靈起居空間。
婚喪宴會時 起居空間
圖 B-4現況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