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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傳 統 街 屋 各 類 型 起 居 空 間 歸 納

( 一 ) 空 間 架 構 完 整 但 建 築 物 局 部 整 修 或 加 蓋 ( 案 例 S02: 一 坎 二 落 一 過 水 ) 本研究在傳統街屋案例中是以新竹市北門街佛具行為對 象,其住宅形式 為一坎二落一過 水,意指一間店面空間 ,後面尚有住 宅空間有兩個建築 量體,在兩落之間有中庭或廊道空間連結。以下就對 於本案例之起居空間發生位置分析及歸納:

表 B-1傳統街屋起居空間位置

起 居 型 態 起 居 空 間 位 置 說明

店鋪 店鋪空間除了商業之功能外則也起居 之位置產生。

一般日常起居

正廳

在正廳空間除了提供一般生活作息及 接待外賓等之起居機能外,還有會和用餐 行為混雜使用。

店鋪 如在祭祀過後,起居及用餐人數過多 則會延伸到至使用。

重要節慶時起居空 間

正廳

在正廳空間除了祭祀、接待重要外賓等 之起居機能外,還有會和用餐行為混雜使 用。

正廳 在迎娶過程中,大部份的結婚儀式活 動則會在此空間進行。

結婚期

飯店或餐廳 為本案例宴請賓客時,因人數多則會選擇 此地進行。

正廳 因本案正廳及店鋪各有出口 ,所以在 喪事期則會在做正廳守靈使用 。 婚喪宴會時

起居空間

喪事期

北門大街&六

米巷道 為出殯時,短期臨時之起居埸所

圖 B-1現況平面

( 二 ) 空 間 架 構 完 整 但 建 築 物 局 部 整 修 或 加 蓋 ( 案 例 S03: 一 坎 三 落 二 過 水 )

本研究在傳統街屋案例中是以新竹 市北門街五金行為對象,其住宅形式 為一坎二落一過 水,意指一間店面空間 ,後面尚有住宅空間有三個建築 量體,在三落之間有兩個中庭或廊道空間連結 。以下就對於本案例之起居空 間發生位置分析及歸納:

表 B-2傳統街屋起居空間位置

起 居 型 態 起 居 空 間 位 置 說明

店鋪 店鋪空間除了商業之功能外則也起居 之位置產生。

正廳

在正廳空間除了提供一般生活作息及 接待外賓等之起居機能外,還有會和用餐 行為混雜使用。

一般日常起居

中庭 除了有通風採光的功能外 ,也提供曬 衣及小孩玩耍的地方。

正廳 在正廳空間除了祭祀、接待外賓等之起 居機能外,還有會和用餐行為混雜使用。

重要節慶時起居空 間

店鋪 如在祭祀過後,起居及用餐人數過多 則會延伸到至使用。

正廳 在迎娶過程中,大部份的結婚儀式活 動則會在此空間進行。

結婚期

飯店或餐廳 為本案例宴請賓客時,因人數多則會選擇 此地進行。

店舖 本來半開放的店舖則為成為非常私密 的守靈起居空間。

做為守靈起居空間的延伸 ,對外的開 婚喪宴會時

起居空間

喪事期

圖 B-2原始平面 圖 B-3現況平面

( 三 ) 建 築 物 新 建 但 空 間 架 構 保 留 ( 案 例 S04: 一 坎 二 落 一 過 水)

本研究在傳統街屋案例中是以新竹市北門街棉被店為對象 ,其住宅形式 為一坎二落一過水,意指一間店面空間,後面尚有住宅空間有兩個建築量 體,在兩落之間有中庭或廊道空間連結,其內部空間因新建之因素已經在空 間架構上做調整,不是以傳統街屋之架構為主。以下就對於本案例之起居空 間發生位置分析及歸納:

表 B-3傳統街屋起居空間位置

起 居 型 態 起 居 空 間 位 置 說明

店鋪 店鋪空間除了商業之功能外則也起居 之位置產生。

正廳 在正廳空間提供一般生活作息及 接待外 賓等之起居機能。

一般日常起居

中庭 除了有通風採光的功能外 ,也提供曬 衣及小孩玩耍的地方。

正廳 在正廳空間除了祭祀、接待外賓等之起 居機能外,還有會和用餐行為混雜使用。

重要節慶時起居空 間

店鋪 如在祭祀過後,起居及用餐人數過多 則會延伸到至使用。

正廳 在迎娶過程中,大部份的結婚儀式活 動則會在此空間進行。

結婚期

飯店或餐廳 為本案例宴請賓客時,因人數多則會選擇 此地進行。

店舖 本來半開放的店舖則為成為非常私密 的守靈起居空間。

婚喪宴會時 起居空間

圖 B-4現況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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