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陸、公務員降調案救濟結果及保訓會做成決定之原因

保訓會審理降調案件之結果,只有「撤銷原處分或原決定」和「駁回」二種,

其中駁回又可分成「實體駁回」與「程序駁回」;理論上,撤銷亦可分為「實體撤 銷」與「程序撤銷」。本研究 30 案中,因不服降調決定而向保訓會提起救濟之結 果為:駁回者有 23 案;撤銷者有 7 案。針對這 30 案,統計保訓會作成決定之原 因,發現屬於實體駁回原因之次數有 38 項次,佔 77.6%;屬於程序駁回者,計 4 項次,佔 8.16%;屬於以實體撤銷原因者,計 5 項次,佔 10.2%;屬於程序撤銷原 因者,計 2 項次(保訓會做成決定之原因可能有二個以上,故原因之總數會比案件 總數多)。

作成此四類決定之原因,經內容分析並經分類統計結果發現,被保訓會「實體 駁回」的原因,主要是經保訓會審理後,發現調職決定無違法或不當,詳究其理由 最多的是「調職符合規定尚無違法或不當」,次多的是「對事實的認定無違誤,違 法(規)事證明確」及「降調係基於內部管理、領導統馭、業務考量之需要及考量 屬官工作情形」。由此可知,只要行政機關準備之違規事證明確或符合現行規定,

雖僅由書面審理,保訓會仍會贊同行政機關之決定而駁回再申訴;其餘保訓會做成 實體駁回決定的理由之次數,均只有相當少數(詳表五)。

基於本研究內容分析,吾人可歸納出,保訓會審理降調案件時所採用的判斷標 準如下:一、降調案須符合法令規定;二、降調決定之基礎事實的認定無違誤;

三、基於內部管理、領導統馭、業務考量之需要,考量屬官工作情形,例如:若工 作不力,或不適任主管職務事證明確,機關首長在「合理」及「必要」之範圍內,

對所屬公務員有降調之權限,且該項考評富高度屬人性,若無瑕疵,屬長官之判斷 餘地,應予以尊重;四、未損及當事人權益,例如:屬於同官等內職務調動,亦敘 原俸級,無轉任或派職同官等內低職等情事,且已充分考慮當事人各項權益並與在 事前當事人溝通;五、降調之程序合法且甚為慎重;六、降調之目的及動機,若係 基於輔導再申訴人遠離誘因場所,易地遷善。基於上述六點,保訓會會贊同行政機 關降調之決定。

被保訓會「程序駁回」的原因較為分散,有以下四種,均各只有 1 案:「申訴 之事實,發生於本法生效前,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非本法效力所及」、「未 提申訴,逕提再申訴,程序不合法,無法受理」、「受理申訴機關錯誤」及「申訴 無實益」。此類案件雖僅有 4 案,比例佔 8%,相信若透過保訓會加強對公務員保 障制度之宣導,此類案件應會逐漸減少,將可避免既浪費保訓會之準司法資源,當 事人之權益又未受到及時保障之缺憾。

保訓會做成「實體撤銷決定」之理由,可歸納成四項,次數最多的原因是指摘

「調任之基礎事實是否正確有待釐清」,換言之,即為未查明事實即予懲處或調 職,共有 3 案,其餘原因及詳細次數分配,請參閱表五,綜合而言,行政機關在做 成降調決定前應善盡調查之責,否則事證不齊備,或機關降調決定之理由不夠充分 或違反相關規定,均會被保訓會撤銷。

保訓會作成「程序撤銷」決定者有 2 案,其中 1 案之原因是認為「應屬復審事 件,非申訴案件」,因是類適用不同任用法律之調任,對再申訴人原任官等及級俸 等權利之保障,實已難謂無重大影響,允宜屬公務人員保障法所定復審、再復審救

濟範疇,爰將申訴函復撤銷;另 1 案之原因則是因受理申訴機關錯誤而被保訓會撤 銷。

表五:保訓會決定之原因次數統計表

原 因 次 數 百分比 一、實體駁回:降調無違法或不當

對事實的認定無違誤,違法(規)事證明確 6

屬於同官等內職務調動,亦敘原俸級,無轉任或派職

同官等內低職等之情事 4

已充分考慮當事人各項權益 2

基於內部管理、領導統馭、業務考量之需要並考量屬

官工作情形 6

依遷調原則(或職期調任行政命令)辦理且依決議與

當事人溝通 1

調職之考評富高度屬人性,無瑕疵,爰予尊重,屬判

斷餘地 3

調職之程序合法且甚為慎重 2

贊同調職之目的及動機,係基於輔導再申訴人遠離誘

因場所,易地遷善 2

調職係因機關裁撤 1

工作不力,不適任主管職務事證明確 4

調任案符合規定尚無違法或不當 7

小計 38 77.6%

二、程序駁回

申訴之事實,發生於本法生效前,基於法律不溯及既

往原則,非本法效力所及 1

未提申訴,逕提再申訴,程序不合法,無法受理 1

受理申訴機關錯誤 1

申訴無實益 1

小計 4 8.16%

三、實體撤銷

調任之基礎事實是否正確有待釐清 3

再申訴人績效考評並無違失,又無可資佐證不適任機

關首長之相關事證 1

調任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值得斟酌 1

小計 5 10.2%

原 因 次 數 百分比 四、程序撤銷

應屬復審案件 1

受理申訴機關錯誤 1

小計 2 4.08%

合計 49 1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