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將晚唐詩人置於具體的社會與文學情境中,析論「詩名」的效益及價值,可得出以 下重點:
第一,從中唐至晚唐,「詩名」不僅是文學活動的資本,也逐漸成為獨立的追求目標。
晚唐詩人之所以如此重視「詩名」,一方面是中唐文學社會化現象的進一步發展;另一個關 鍵因素是科場重名、爭名的風氣。個人文學聲名在社會中產生各種效應,並影響創作主體的 行為,中唐是一顯著的開端。而元、白二人在元和時期所享有的「詩名」,使他們已經意識 到,作為知名的詩人,有時比政治上的成功更令大眾受歡迎。因此,儘管白居易對於世俗之
「名」有著疑慮,但卻對「詩名」斤斤計較,自豪而自得。而「元和體」在晚唐前期引起的 批評效應,也同樣證明詩歌的知名度,足以讓朝廷欲維護正統者心生警惕。但隨著晚唐政 治、科舉的惡化,文人重名的現象卻是日趨普遍而狂熱。不論是寒士詩人、隱士詩人或者詩 僧,都希望獲得顯著的「詩名」。這些現象都說明,「詩」所附帶的「名」,在晚唐,已不 僅是文學場域的資本,也是詩人熱衷的社會行為與自我認知。
第二,在晚唐,所謂的「詩名」已不僅是初、盛唐時期以文學才能炫耀於世,或以非 凡的詩人形象超然脫俗;也不像中唐詩人那樣,還在調適社會大眾重視「詩名」所產生的影 響。對晚唐詩人而言,「詩名」猶如一種具有象徵意義的價值物,對此有著自覺而執著的追 求。從他們詩中的表述來看,建立「詩名」已不僅是文學創作上的成功而已,也是社會價值 觀的追求,更是個人生命意義的完成。如何使自己的詩作讓「至公」知、讓「四方」人知,
成為晚唐詩人顯著的創作意識。這個現象置於社會學的視域中來說,其意義在於,晚唐詩人 已意識到詩的創作不再侷限於寫作本身,更要獲得社會大眾的接納與認同,進而在公眾世界 取得一定的名譽。這一觀念的成型,或與中晚唐另一重大詩學議題相關,即中晚唐「詩人身 分」的自覺意識,也就是將寫詩視為自身職業的認識。81
第三,儘管文章不朽論是歷代文人普遍存在的創作意識,但到晚唐時期,進一步明確成
「以詩歌創作即可取得聲名不朽」的認識。儘管不同學者對於晚唐詩人群體劃分仍存在分歧
81目前學界對中唐「詩人身分」的自覺這一議題的研究,已有一定成果,相關論文可參見註4所列。在 晚唐部分,目前美國學者宇文所安(Stephen Owen)較具代表性。論及晚唐的詩人身分自覺時,宇文所安這 麼認為:「我們看到將詩歌作為獨立活動領域的感覺愈來愈強,詩歌要求絕對的投入,『詩人』成為一種 獨特的類別」、「詩歌成為一個獨立的獻身領域。」參見宇文所安(Stephen Owen),〈導言:後來者〉,
《晚唐》,9-10。宇文所安在研究晚唐詩人時,比寫作初、盛詩史更強調歷史的延續性與變革性,如對元和 詩風的反叛;也更強調社會文化的多元性,如詩人身分意識的自覺、詩人身分的職業化等。這種詩人職業化 的歷史發展,與本文所論「詩名」,具有內在的聯繫。正因為詩人成為一種職業,使得詩歌聲名也成為一種 屬於創作者的財產、所有物,也是個人的標誌。這對於「詩名」在晚唐的獨特性具有重要影響。
意見,82從本文討論結果看來,不論苦吟詩人,或是隱士、詩僧,或者寒士詩人,都意識到 建立「詩名」,可讓自我存在獲得不朽的價值。
在看待詩與社會、詩與個人之關係上,晚唐詩人的共識大於歧異。正因為有這種共識 與趨向,才會成為價值觀念,作為詩歌創作的準據。在詩歌領域取得成就與聲名,成為晚唐 詩人異常關心的問題,並且在作品中不斷加以強調。從這個角度而言,所謂的唐代「文學崇 拜」與「文學社會化」,顯著而具體的標誌就是「詩名」得到社會大眾的普遍認同,不論社 會身分是寒士、隱士、處士或詩僧,意識到詩歌聲名對於自身存在的重要;並在不同場域如 文學、科舉、政治之間獲得肯定。因此,晚唐詩人用「詩」來取得社會聲名,建立資本,不 僅是唐代詩歌發展中的重要現象,在社會、文化上的轉變意義也值得重視。
當我們以上述所得的結果,來重新審視歷代對晚唐詩的批評,或許就會有一種更客觀的 理解。如以下評語:
唐之晚年,詩人無復李、杜豪放之格,然亦務以精意相高。83
近世詩人好為晚唐體,不知唐祚至此,氣脈浸微,士生斯時,無他事業,精神伎倆,
悉見於詩。局促於一題,拘孿於律切,風容色澤,輕淺纖微,無復渾涵氣象。84
晚唐諸子體格雖卑,然亦是一種精神所注。85
這些意見與多數對晚唐詩的看法一樣,認為在氣象、體格、風格等方面,晚唐詩存在嚴 重的不足。這些評價當然都有其自身的依據及標準,但從本文的討論結果看來,一旦我們理 解了「詩名」對於晚唐詩人的人生意義,也對晚唐社會場域及文學場域的重視公眾聲譽的心 態有了同情態度,就會對上述評論有些不一樣的想法。不管是歐陽修所說的「豪放之格」;
或是俞文豹說的「律切」、「風容色澤」、「渾涵氣象」;以及許學夷標舉的「體格」,都 是從文學內部出發所作的批評,以這種詩歌美學標準來檢視晚唐詩,難免會產生上述貶語。
倒是清人紀昀的評論,比較側重晚唐詩人的創作心態與行為,其云:「矯語孤高之派,始自 中唐,而盛於晚唐,由漢魏以逮盛唐詩人,無此習氣也。蓋世降而才愈薄,內不足者,不得
82如劉寧將唐末五代詩人主要分成四類,分別是寒素、貴冑、隱逸、干謁,參見劉寧,《唐宋之際詩歌 演變研究:以元白之元和體的創作影響為中心》,96-98。趙榮蔚《晚唐士風與詩風》一書則分成苦吟詩人 群、格律詩人群、杜牧李商隱溫庭筠,以及懿僖之際尚俗寒士詩人群。
83【宋】歐陽修:《六一詩話》,何文煥輯,《歷代詩話》(北京市:中華書局,2001),267。
84【宋】俞文豹:《吹劍錄》,載於《宋詩話全編》,吳文治(南京市:鳳凰出版社,1998),冊9,
8831。
85【明】許學夷,杜維沫校點:《詩源辨體》(北京市:人民文學出版社,1998),卷30,284。
不囂張其外。」86「矯語孤高」可指詩歌語言的風格及內涵;「囂張其外」則指創作者表現 於外的心態行為。這都指向一種社會「實踐行為」,雖然其本質是文學創作,但精神內涵卻 有社會性存在。從本文所論「詩名」對於晚唐詩人的意義而言,故作孤高是為了獲得聲名;
「囂張其外」也是贏得社會注意,取得名氣,這些,都是為了成就自我的「詩名」。
誌謝
感謝匿名審查委員的細心審查,提供寶貴的修改意見。在使用文學社會學的方法論上,
也謝謝審查者具體指出日後的探究方向。
86【元】方回(主編),紀昀批點:《瀛奎律髓刊誤》,《叢書集成續編》(臺北市:新文豐出版社,
1988),冊114,卷42,方干〈贈喻鳧〉詩評語,據《懺花庵叢書》複印,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