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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以階層迴歸分析(hierarchical regression analysis),檢測所 設立的研究假設。本研究首先放入基本資料,作為控制變項;第二模 式接續放入前因變項,以了解模式中變項的因果關係。

表 6 模式 1 放入基本資料33後,R2僅為 0.023,表示基本資料還不 是解釋中華臺北認知的重要因子。當模式 2 加入東方式名分論認知構面 後,R2增加 0.063,F 值改變量為 22.714,達統計顯著水準。而東方式 名分論標準化係數為 0.26,且達統計顯著水準,接受假設 1 的說法。

如同先前所述,國民黨執政時期的李登輝政府,是從中國「國際名 分」走向「臺灣」「國際名分」的過渡時期。在臺灣、中國名分都不 可用時,「既像中國又不是中國= Chinese、既像臺灣又不是臺灣=

Taipei」之會籍名稱,以符合雙方「一中各表」的意涵、卻又具有模糊 性,而「Chinese Taipei」(中華臺北)就是臺海兩岸可以藉以各取所 需的「國際名分」,應運而生。34而本研究證實涉外人員的東方名分認 知越高,將使中華臺北名稱認知也高,其受到東方思維的影響。當涉 外人員認為臺灣名分越重要時,越會傾向支持中華臺北名分。為了避 免大陸將臺灣視為地方政府名分,也是基於了解大陸的名分爭奪用 意,因而更支持兩岸較能接受的中華臺北名稱。先前的研究係歸納整 理兩岸過去歷史互動與邏輯因果,本研究首次證實這樣的實證因果關 係,十分值得關注。

本研究將基本資料視為控制變項,並未加以解釋,故未轉成虛擬變項。

張啟雄,〈臺海兩岸加入 GATT/WTO 的政治紛爭:從「名分秩序」論「加 盟 模 式 」 的 建 構 〉,《 興 大 歷 史 學 報 》, 第 15 期 ,2004 年 10 月 , 頁 100-101。

表6 中華臺北認知前因階層迴歸分析表

明:***表示 p<0.01;**表示 p<0.05;*表示 p<0.10。

表 7 模式 3 放入基本資料後,R2僅為 0.036。當模式 4 加入東方式

權國家的角度來看,兩岸都有機會參與國際組織。但在東方名分支配 下,兩岸不可能都以主權國家身分參與,「一個中國」政策於焉形 成,僅有「強」、「弱」及「承認」、「被否認」之別。在弱國、被 否認國家無法爭取正統名分時,必然轉向「捨名求實」的務實外交政 策。

表7 務實外交認知前因階層迴歸分析表

依變項 自變項

務實外交認知

模式 3 模式 4

Beta 值 Beta 值

性別 -0.07 -0.05

年齡 -0.13 -0.24***

服務部門 -0.06 -0.03

教育程度 0.09 0.09

服務年資 0.18** 0.28***

東方式名分論 0.37***

R2 0.036 0.166

R2 0.130

F 值改變量 2.452** 51.496***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繪製。

明:***表示 p<0.01;**表示 p<0.05;*表示 p<0.10。

表 8 模式 5 放入基本資料後,R2僅為 0.030。當模式 6 加入東方式 秩序論認知構面後,R2增加 0.021,F 值改變量為 7.313,達統計顯著 水準。而東方式秩序論認知標準化係數為 0.15,且達統計顯著水準,

接受假設 3 的說法。兩岸因名分而產生加入國際組織的「秩序」,即是

「先中後臺」,大陸必須優先進入國際組織,以顯現其正統中央政府 地位,並塑造臺灣為地方政府。36以 WHO 個案來說,臺北加入世衛也

張啟雄,〈臺海兩岸加入 GATT/WTO 的政治紛爭:從「名分秩序」論「加

得像加入世貿的模式一樣,必須能嗅出些許「中央 vs.地方」意涵的痕 跡,才符合中國的文化價值與它對名分的堅持。在大陸仍以中央政府 自居的情勢下,對我國涉外人員來說,他對東方秩序的認知越高,就 越能認識或了解大陸塑造臺灣為地方政府的原因。這樣的了解,基於 態度認知的因果關連,並不是涉外人員認同臺灣為地方政府。

以「禮秩序論」的角度來看,在「定分」方面,必然會有大小、

上下、先後之別;而在「法秩序論」方面,則會有中央、地方關係。

臺灣涉外人員受到東方秩序論之影響,且體認秩序論所產生的中央、

地方關係,自然了解大陸形塑臺灣為地方政府之緣由。

表8 大陸塑造臺灣為地方政府認知前因階層迴歸分析表

依變項 自變項

大陸塑造臺灣為地方政府認知

模式 5 模式 6

Beta 值 Beta 值

性別 -0.09 -0.09

年齡 -0.10 -0.14*

服務部門 -0.04 -0.04

教育程度 -0.08 -0.07

服務年資 -0.09 -0.05

東方式秩序論 0.15***

R2 0.030 0.051

R2 0.021

F 值改變量 2.074* 7.313***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繪製。

明:***表示 p<0.01;**表示 p<0.05;*表示 p<0.10。

盟模式」的建構〉,頁 78-80。

表 9 模式 7 放入基本資料後,R2僅為 0.084。當模式 8 加入中華臺 北認 知、 務實 外交 認知 、大 陸塑 造臺 灣為 地方 政府 認知 ,R2增加 0.200,F 值改變量為 30.480,達統計顯著水準。中華臺北認知、務實 外交認知、大陸塑造臺灣為地方政府認知標準化係數,達統計顯著水 準,分別為 0.11、0.36、-0.15,接受假設 4、5、6。

臺灣涉外人員在務實外交的策略下,將會感受到加入或參與國際 組織的機會日漸增加。在不與大陸爭奪中國的國際名分下,大陸也同 意中華民國臺灣以「Chinese Taipei」(中華臺北)的名義參與。

「Chinese Taipei」名稱的被接受度提高,則加入國際組織機會就會增 加。37臺灣會走上務實外交路線,即在於名分上很難與大陸相爭,唯有 歷史所歸納之務實路線,可以加入國際組織,避免名分之爭。38這是西 方以主權國家為主軸的國際法體系無法理解與詮釋的,也是西方國際 社會對於兩岸互動較無法解釋之處,為何兩岸無法像過去的東西德,

在不干預對方參與名分、秩序下,同時加入國際組織。

在大陸塑造臺灣為地方政府與加入國際組織關係方面,大陸雖屢 次塑造中華民國為地方政府,39但事實上,臺灣涉外人員應該無法接受 大陸對臺的地方政府壓抑,才會在外交上爭取多年,甚且以「中華臺

張啟雄,〈中華民國(臺灣)參與 WHO/WHA 會籍的「國際名分」認定:

「加盟模式」觀點的分析〉,頁 188。

張啟雄,〈中華民國與國際奧委會的法理主張與事實論述─墨西哥奧運會的 正名交涉,1965-1968〉,《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 73 期,

2011 年 9 月,頁 150。

張啟雄,〈「法理論述」vs.「事實論述」:中華民國與國際奧委會的會籍認 定交涉,1960-1964〉,《臺灣史研究》,第 17 卷第 2 期,2010 年 6 月,

頁 106-119;張啟雄,〈中華民國與國際奧委會的法理主張與事實論述 ─墨 西哥奧運會的正名交涉,1965-1968〉,頁 177-181;張啟雄,〈1960 年後 中華民國對國際奧委會的會籍名稱之爭〉,《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 刊》,第 44 期,2004 年 6 月,頁 146-147。

北」,迴避「中國臺北」的名稱,即是避免納入「地方政府」的困

明:***表示 p<0.01;**表示 p<0.05;*表示 p<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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