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雙變項分析 雙變項分析 雙變項分析 雙變項分析 一一

一 一

一、、、、醫師對簽署醫師對簽署醫師對簽署醫師對簽署DNR認知認知認知之認知之之相關性之相關性相關性相關性

醫師對簽署DNR認知之雙變項分析部分,如表 4-9中所示,首先 年齡部分,發現「30歲以下」醫師對DNR認知程度高於「41-50歲」,

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P<0.05)。執業科別中,「婦產科」醫師對DNR 認知程度最高,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P<0.05)。職稱上「住院醫師」

認知程度高於「主治醫師」,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 P<0.05)。宗教 信仰中,信仰「 道教」醫師認知程度高於「基督教」,達統計上的顯 著差異(P<0.05)。另外,臨床總年資「 5年以下」醫師認知程度高 於「21年以上」之醫師,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P<0.05)。在醫院層 級上,則「醫學中心」醫師認知程度高於「區域醫院」及「地區醫院」, 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P<0.05)。醫師基本資料部分,「性別」與「教 育程度」上並無顯著差異(P>0.05)。

在「醫院是否有推展DNR觀念」分析發現,「有」推展DNR觀念 醫院的醫師,在認知程度上高於「沒有」推展DNR觀念醫院或「不知 道」者,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異(P<0.05)。「曾參加」 DNR相關訓 練課程醫師,認知程度高於「未曾參加」DNR相關訓練課程醫師;進 一步針對參加過DNR課程次數(n=273)者分析後發現,參加次數與 認知程度兩者間呈正相關,且均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異(P<0.05)。

能「主動」對病人或家屬進行DNR說明醫師,認知程度高於「不 主動」說明醫師,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異(P<0.05)。醫師認為自己 目前能力「能適任」DNR之說明,其認知程度高於「能力不適任」者,

且達統計上顯著差異(P<0.05)。臨床進行DNR推展上「未感到人力 缺乏」之醫師,其認知程度高於「感到人力缺乏」之醫師,達到統計 上的顯著差異( P<0.05)。此外,「曾面臨」不知如何處理病人或家

屬之情緒反應醫師,其認知程度低於「不曾面臨」之醫師,達到統計 上的顯著差異(P<0.05)。

醫師臨床經歷上「曾面臨」病人已簽署DNR之實際經驗,其認知 程度高於「不曾面臨」病人已簽署DNR之實際經驗,達到統計上的顯 著差異( P<0.05);進一步針對具實際經驗醫師(n=352),了解其 對病人臨終的處置方式,分析後發現,選擇「依照DNR不予急救」醫 師,其認知程度高於選擇「多數不予急救」及「少數不予急救」兩者 之醫師,且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P<0.05)。

不曾參與過 DNR課程醫師(n=233)對未來參與相關教育訓練 意向,並無統計上顯著差異( P>0.05)。在醫師臨床經歷方面,「抗 拒或排斥DNR之說明」、「有同儕團體可分享 DNR經驗」及「曾經歷 醫療糾紛事件」等,統計上並無顯著差異(P>0.05)。

二二

二二、、、、醫師對醫師對醫師對醫師對病患病患病患病患簽署簽署簽署簽署DNR態度之相關性態度之相關性態度之相關性 態度之相關性

醫師對簽署 DNR態度之雙變項分析部分,如表 4-10中所示,分 析個人基本資料中,「年齡」在醫師對 DNR認同及配合執行態度上具 有顯著差異(P<0.05),經由事後檢定發現「 31歲~40歲」與「41歲

~50歲」醫師對 DNR認同及配合執行態度高於「30歲以下」醫師。教 育程度中「 碩士」認同及配合執行態度高於「大學」,達統計上顯著 差異(P<0.05)。職稱為「主治醫師」其認同及配合執行態度高於「住 院醫師」,達統計上顯著差異(P<0.05)。「醫院層級」達統計上顯著 差異(P<0.05),經事後檢定發現「區域醫院」認同及配合執行態度 高於「醫學中心」。其他基本資料「性別」、「 執業科別」與「宗教信 仰」等,發現對DNR認同及配合執行態度上均無顯著差異(P>0.05)。

工作及相關教育訓練分析發現,「有」推展DNR觀念醫院醫師態 度比「不知道」高,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P<0.05)。

教育訓練課程方面,「是否曾參加過DNR相關訓練課程」未達統 計上的顯著差異( P>0.05);其中曾參加過訓練課程者(n=273),

經事後檢定發現,參加過「一次」醫師其認同態度高於「二次」者,

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P<0.05);而未曾參加過訓練課程者(n=233)

對未來是否願意接受此課程,則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P>0.05)。

臨床能「主動」進行 DNR說明之醫師,在DNR認同及配合執行 態度上分數高於「不主動」醫師,且具統計上顯著差異(P <0.05)。

認為目前能力「能適任」DNR之說明,在 DNR認同及配合執行態度 上分數高於「不能適任」者,且達統計上顯著差異(P<0.05)。臨床 進行DNR推展感到「人力缺乏」者,其對 DNR認同及配合執行態度 得分較高,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P<0.05)。目前服務機構「有同儕 團體」可分享DNR經驗,在DNR認同及配合執行態度上分數高於「沒

有」或「不清楚」者,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P<0.05)。在過去經驗 上「有」面臨病人已簽署DNR之實際經驗醫師,其在 DNR認同及配 合執行態度上分數較高,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P<0.05)。

另外,「是否抗拒對病人或家屬進行DNR說明」、「曾不知如何處 理病人或家屬對DNR之情緒反應」、「是否曾經歷過醫療糾紛事件」及

「病人臨終的處置方式」等,發現在DNR認同及配合執行態度上均無 顯著差異(P>0.05)。

於醫師對病患簽署DNR相關知識,與其對 DNR認同態度之變異 數分析中,對「 安寧緩和條例通過」、「 部分條文修正案」、「未尊重 DNR意願仍予CPR可提出法律告訴」、「末期病患應接受DNR要求安詳 往生」、「DNR說明需由主治醫師進行」及「違反相關規定將接受罰鍰 停業處分」等具備正確認知者,其對DNR認同及配合執行態度較高,

均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P<0.05)。

特別的是以下三項認知及態度呈現負相關,「 急性非末期病人雖 有IC卡 DNR註記仍要盡力搶救」、「簽署DNR後代表醫師對病人不予 任何醫療處置」、「簽署DNR後不須再進行團隊與家屬間之溝通」等,

認知程度較低者反而對DNR有較高之認同及配合態度,雖然未達統計 上之顯著差異(P>0.05),但仍值得進一步探討。其次「DNR應由二 位醫師診斷確為末期且其中一位具專科醫師資格」、「藉由健保IC卡知 道病人是否簽署DNR」、「末期病人表示要DNR應協助簽署合法文件」

等均未達統計上顯著差異(P>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