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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邊市場(間接網路外部性)租稅歸宿分析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雙邊市場(間接網路外部性)租稅歸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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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彈性對應到產出效果,所謂產出效果指:當產品需求增加,生產者便增 加該產品的生產。課稅導致產品1 成本增加,反映於價格,產品 1 價格上升導致 需求減少,若需求彈性大,則產品1 價格上漲相同幅度,需求量減少地多,產品 1 生產者因為需求減少便減少生產,其對資本的需求量也就減少了。相較產品 1 價格反映課稅所增加的成本,產品2 價格因為沒有被課稅所以比產品 1 便宜,消 費者因此增加對產品2 的需求,產品 2 生產者因此增加產品 2 的產量,也增加對 資本地需求,所以不被產品1 需要的資本會到產品 2 尋求被使用的機會,但此時 資本價格需要減少,否則會增加產品2 的成本,兩產品相對價格若與稅前相同,

需求量便不會產生變化,生產者也不會想增加產品2 的產量。

要素替代彈性對應到要素替代效果,所謂要素替代效果指:當一項要素相對 價格變貴,生產者便多使用另一項要素。當兩產品要素替代彈性相同,代表當資 本價格不變時,只要產品1 減少的生產量等於產品 2 增加的生產量時,產品 1 減 少的資本使用量會等於產品2 增加的資本使用量,而又因為產品 1 所減少的資本 使用量,是根據百分之百反映租稅金額的資本價格上漲幅度,只有當資本價格下 降幅度與租稅金額相同、承擔百分之百的稅負,回到其未稅前的價格,才有可能 被產品2 所增加的資本需求吸收。如果產品 1 要素替代彈性大於產品 2 要素替代 彈性,代表當產品1 生產者根據百分之百反映租稅金額的資本價格上漲幅度減少 的資本使用量會大於產品2 生產者根據稅前資本價格所增加的資本使用量,唯有 當資本價格下降幅度比租稅金額多、承擔超額轉嫁,才能使不被產品1 需要的資 本完全被產品2 所吸收。

第二節 雙邊市場(間接網路外部性)租稅歸宿分析

雙邊市場領域中,與租稅歸宿有關的文獻,目前僅以Kind 為主的團隊有建 立模型研究。Rochet and Tirole(2003)雖有提及租稅轉嫁,但是未建立模型深入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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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het and Tirole(2003)主要結果提出:具間接網路外部性市場要能發展成 雙邊市場的條件,為平台能夠有效設置兩邊市場價格,以同時吸引雙邊市場使用 者使用平台。以該結果為基礎對租稅歸宿的推測為:若平台一端使用者被課稅並 能夠轉嫁租稅給平台另一端使用者,將導致平台無法有效設置兩邊市場價格。由 此,在研究平台產業雙邊市場租稅歸宿時,若欲專注租稅對平台生產者訂價之影 響,應假設使用平台消費者間無價格交易之可能。

Kind et al.(2010)為報紙等媒體業建構一個追求利潤極大化的獨佔平台生產 者提供兩種產品 1、2 的模型來討論租稅歸宿。其間接網路外部性為外生假定,

表現在消費量對消費者產品願付價格的影響。正的間接網路外部性,指:當產品 1 均衡數量越多,產品 2 消費者對產品 2 的願付價格會增加。負的間接網路外部 性,指:當產品1 均衡數量越多,產品 2 消費者對產品 2 的願付價格會下降。該 研究認為在分析稅率變動對價格的影響前需先假設兩市場消費者間的間接網路 外部性正負。

若政府對產品2 的售價課從價稅,稅後兩產品市場均衡價格因產品 2 對產品 1 的間接網路外部性效力而不同。間接網路外部性效力小,同時搭配產品 1 的收 益大於產品2 邊際成本的假設,可得到稅後產品 2 價格下降、稅後產品 1 價格不 明,但兩產品稅後均衡數量上升的結果,理由是:間接網路外部性效力小,因為 產品2 均衡數量的增加不會帶來太多產品 1 願付價格的提升,因此在稅前平台雖 然生產比沒有間接網路外部性還多的產品2,但也沒明顯差太多,稅後若每多生 產一單位產品 2 造成產品 1 的收益大於產品 2 邊際成本,意味著產品 2 創造的 間接網路外部性效益大於生產產品2 的成本,代表平台其實還有空間可以多生產 產品2,因此造成稅後產品 2 價格下降。9 由於稅後產品 2 數量增加,平台生產 者可以賣更多的產品1。稅後產品 1 價格因為同時面臨產品 2 均衡數量增加的間 接網路外部性影響,以及產品1 數量增加使本身需求函數變動,因此均衡價格變

9 雖然按照該研究間接網路外部性的假設,當產品 1 均衡數量增加,產品 2 消費者對產品 2 願付 價格也會增加,但因某些理由,這效果不敵平台因為產品2 增產而減少產品 2 價格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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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方向不明。

間接網路外部性效力極大,從價稅造成的均衡價格變化不明,但稅後兩產品 市場均衡數量減少,理由是:課稅前,在產品1 市場,產品 2 對產品 1 的間接網 路外部性造成平台生產者生產地比沒有間接網路外部性時還多的產品1,用以增 加產品2 的價格,但由於從價稅稅基為產品 2 價格,因此課稅導致此行為的利潤 減少,平台生產者將盡量減少產品1 的均衡數量,也導致產品 2 數量的減少。

Kind et al.(2010)亦探討對產品 2 數量課從量稅的情況,得到以下結果:不 論間接網路外部性之大小,從量稅均導致兩產品稅後均衡數量減少,由於從量稅 相當於增加生產產品2 的邊際成本,使得平台欲減少產品 2 數量,也因此導致產 品1 數量減少。當間接網路外部性小,兩產品稅後均衡價格上升。因為間接網路 外部性小,所以不會出現產品1 均衡數量減少造成產品 2 消費者願付價格下降的 狀況,同理,也不會出現產品2 均衡數量減少造成產品 1 消費者願付價格下降的 狀況。兩產品稅後均衡價格因為均衡數量減少而上升,Kind et al.(2010)進而得 到從量稅導致超額轉嫁的結果。而當間接網路外部性大時,則得到兩產品稅後均 衡價格下降的結果。

就雙邊市場租稅歸宿研究而言,Kind et al.(2010)於從價稅方面,可說仍未 得到明確結果,此外,其間接網路外部性效力小時,從價稅租稅轉嫁結果之經濟 解釋,頗有稅前仍未極大化利潤的意味在,這些可能都與其間接網路外部性設定 有關。與Kind et al.(2010)不同,在 Armstrong(2006)模型中,間接網路外部 性有可能一方面增加消費者效用,但同時又是平台減低訂價的要素,採用不同的 間接網路外部性定義有可能有不同之均衡價格,進而影響租稅歸宿結果,下一章 第一節基礎模型將先介紹Armstrong(2006)模型,隨後章節並利用此模型做課 稅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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