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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區國中畢業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非本區具同等學力資格者、自 大陸地區及其他國家返國就學學生(無論是否設籍於基北區)、海外臺灣學校及大

肆、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II. 第二階段(資料核對):

2. 非本區國中畢業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非本區具同等學力資格者、自 大陸地區及其他國家返國就學學生(無論是否設籍於基北區)、海外臺灣學校及大

陸地區臺商學校國中部非設籍本區之畢業生:

(1) 非本區應屆畢業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請至就讀國中學校辦理在校多元學習表現成績之審核及證明,由就讀國中學校 填寫多元學習表現成績審查申請表(附表二,第117 頁)之多元學習表現成績,

並由就讀國中學校彙整各學生之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後連同變更就學區申 請文件,於108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前一併函送至「108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 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臺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11660 臺北市文山區 木新路三段312 號,聯絡電話:02-29368847 轉 237)提出申請。

(2) 非本區非應屆畢業生及其他需變更就學區者:

請回原就讀國中學校辦理在校多元學習表現成績之審核及證明,由學校填寫多 元學習表現成績審查申請表(附表二,第117 頁)之多元學習表現成績,檢附 相關證明文件,連同變更就學區申請文件,由申請人於108 年 5 月 7 日(星期 二)前一併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108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 免試入學委員會」臺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11660 臺北市文山區木新路三 段312 號,聯絡電話:02-29368847 轉 237)提出申請。

(3) 自國外返國就學之應屆或非應屆學生:

請另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就讀國外學校歷年成績單與中譯本、服務學習證明 文件正本與中譯本,並填寫多元學習表現成績審查申請表(附表二,第117 頁)

後,連同變更就學區申請文件,於108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前一併掛號郵寄

(郵戳為憑)或親送「108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臺北 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11660 臺北市文山區木新路三段 312 號,聯絡電話:

02-29368847 轉 237)辦理,無須由國外就讀學校審核。

(4) 大陸地區國中學校返國就學者:

請另檢附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歷年成績證明及公證書、財團法人海峽交 流基金會證明、服務學習證明文件正本,並填寫多元學習表現成績審查申請表

(附表二,第117 頁)後,連同變更就學區申請文件,於 108 年 5 月 7 日(星 期二)前一併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108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 免試入學委員會」臺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11660 臺北市文山區木新路三 段 312 號,聯絡電話:02-29368847 轉 237)辦理,無須由大陸地區就讀國中 審核。

(5)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臺就讀者:

請另檢附申請人之父或母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 本、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歷年成績證明及公證書、服務學習證明文件正 本,並填寫多元學習表現成績審查申請表(附表二,第117 頁)後,連同變更 就學區申請文件,於108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前一併掛號郵寄(郵戳為憑)

或親送「108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臺北市立景美女子 高級中學(11660 臺北市文山區木新路三段 312 號,聯絡電話:02-29368847 轉237)辦理,無須由大陸地區就讀國中審核。

(6) 若「多元學習表現成績審查申請表」無法於 108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前連同 變更就學區申請文件一併送出者:

請於108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前將「多元學習表現成績審查申請表」個別 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108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 員會」臺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11660 臺北市文山區木新路三段 312 號,

聯絡電話:02-29368847 轉 237)提出申請。

(三) 未於上述時間內,完成「多元學習表現成績審查」申請者,其「多元學習表現成績」為零分。

(四)多元學習表現成績審查結果通知:

108 年 6 月 6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以後,通過審查之申請人可於本委員會網站(https:

//ttk.entry.edu.tw)上查詢。查詢帳號為申請人身分證統一編號(首字英文字母大寫),

預設密碼為身分證統一編號後 4 碼加出生月日 4 碼(MMDD),共計 8 碼。第一次 登入查詢時系統即會強制更換密碼,此組帳號密碼同時作為志願選填系統登入使用,

請謹慎保管帳號資訊。

(五)多元學習表現成績複查申請與複查結果通知:

報名學生或家長對多元學習表現成績有疑義時,由學生或家長向本委員會申請複查,

逾期不再受理。申請日期為108 年 6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 時後至 4 時止,由學 生或家長填寫本簡章所附之「學生多元學習表現成績複查申請表」(附表三,第118 頁),持身分證明文件親自或委託至臺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11660 臺北市文山 區木新路三段312 號,聯絡電話:02-29368847 轉 237)現場辦理,並繳交複查手續 費新臺幣50 元整,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且一經收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件及 退費。

多元學習表現成績複查結果於108 年 6 月 10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後於本委員會 網站(https://ttk.entry.edu.tw)查詢。若複查結果成績有異動,按基北區多元學習 表現計分原則重予計算。

六、報名費用

(一)報名學生每人繳交報名費:新臺幣230 元整。

(二)中低收入戶子女之報名費減為新臺幣92 元整。報名時應具備鄉(鎮、市、區)公所 核發之中低收入戶鄉(鎮、市、區)公所證明文件正本(驗畢即還)及戶口名簿 影本。

(三)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報名費全部減免,報名時應具 備下列證明文件:

1. 低收入戶子女:應具備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驗 畢即還)及戶口名簿影本。

2.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 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3. 前開各項證明文件之有效日期以涵蓋報名繳件日期為準。

(四)集體報名若具有報名費減免之資格者:

學生經國民中學學校認定為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或 中低收入戶子女,無須繳交證明文件,一律由國民中學教務處造冊核章證明。

(五)個別報名若具有報名費減免之資格者:

1. 第一階段(初步審查):

須填寫減免報名費證明黏貼表(附表六,第 121 頁)並黏貼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於108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至 5 月 10 日(星期五),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或親送「108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臺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 中學(11660 臺北市文山區木新路三段 312 號,聯絡電話:02-29368847 轉 237),

或於個別報名時攜帶至報名現場隨報名志願表(附表四,第119 頁)一併繳交。

2. 第二階段(資料核對):

並於108 年 6 月 29 日(星期六) 至 108 年 6 月 30 日(星期日)攜帶相關證明文 件正本至臺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報名現場核對(正本驗畢即歸還),若為中低 收入戶子女現場繳交報名費。

(六)報名參加基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者,若未參加本區 免試入學,因特色招生考試報名時已繳交考試報名費,於志願資料繳交時不另外收 取報名費。

七、應繳報名表件內容說明

(一)報名志願表:

1. 集體報名之報名志願表(附表四,第 119 頁)必須加蓋承辦人職章及教務主任職 章,且隨報名志願表(附表四,第 119 頁)繳附之特殊身分學生報名證明文件黏 貼表(附表五,第 120 頁)亦須加蓋承辦人職章與教務主任職章,所繳附之各項 證明文件影本皆需加蓋「與正本相符」章,方為有效之報名表件。

2. 個別報名之報名志願表(附表四,第 119 頁)需有父母雙方(或監護人)之簽名 確認,方為有效之報名表件。

3. 報名志願表(附表四,第 119 頁)所列之各項志願皆由系統直接印出,不得修(塗)

改。

(二)特殊身分學生證明文件:

1. 符合《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規定者、低收入戶生、

中低收入戶生、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身心障礙生、原住民生、僑生、

蒙藏生、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退伍軍人等 各類特殊身分學生應繳附之身分證明文件,請參閱附錄一(簡章第60 頁)。

2. 前項各類特殊身分之證明文件,集體報名者依各就讀學校規定時間繳交給承辦人,

個別報名者則於報名時一併檢附。(無者免附)

3. 身心障礙生、原住民生、僑生、蒙藏生、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境外優秀 科學技術人才子女、退伍軍人,若具有兩種以上特殊身分者,應自行擇一繳驗該 項證明文件,審驗合格後,以該身分為優待依據。

(三)大陸地區人民或自國外返國者未就讀臺灣地區國民中學,須檢附經查驗、驗證之最 高學歷證明文件及成績單。

(四)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已於其他入學管道完成報到者,需於報名時檢附放棄錄取資 格聲明書(須於其他入學管道招生簡章規定期限內書面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始得報 名免試入學。

八、現場報名應檢附之資料查對簡表

報名管道別

檢附資料別 集體報名

個別報名 本區非應屆畢業生

或同等學力者 變更就學區者

身分證件 ✔ ✔

報名志願表 ✔ ✔ ✔

報名費 ✔ ✔ ✔

報名費減免之證明文件 ✔

(無者免附)

(無者免附)

特殊身分證明文件 ✔

(無者免附)

(無者免附)

(無者免附)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

(無者免附)

(無者免附)

(無者免附)

其 他 學歷(力)證件

九、欲報名「試辦學習區完全免試入學」、「直升入學」、「優先免試入學」、「產業特殊需求類 科優先入學」、「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技優生甄審入學」及「技術型及單科型高級 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單獨招生」者,請參閱各相關簡章內容。

十、有關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招生資訊,請詳閱「基北區國立政治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簡章」、「基北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

十、有關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招生資訊,請詳閱「基北區國立政治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簡章」、「基北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