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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胤孙

在文檔中 杂传第三十一 (頁 113-118)

           

新五代史      ·415· 

 

于枢密使安重诲。重诲曰 :“吾不知故事,可上诉于朝 。”即  相率诣阁门求见以壮诉。明宗问宰相赵凤 :“进奏吏比外何官?” 

凤曰 :“州县发递知后之流也 。”明宗怒曰 :“乃吏卒尔,安  得慢吾法官!”皆杖而遣之。文纪又请悉复中外官校考法 ,将  相天子自书之,诏虽施行,而官卒不考。岁馀,迁工部尚书。 

  文纪素与宰相崔协有隙,协除工部郎中于鄴,文纪以鄴与  其父名同音,大怒,鄴赴省参上,文纪不见之,因请连假。已  而鄴奉使未行,文纪即出视事,鄴因醉忿自经死,文纪坐贬石  州司马。久之,为秘书监、太常卿。奉使于蜀,过凤翔。时废  帝为凤翔节度使,文纪为人形貌魁伟、语音琅然,废帝奇之。 

后废帝入立,欲择宰相,问于左右,左右皆言 :“文纪及姚顗  有人望 。”废帝因悉书清望官姓名内琉璃瓶中,夜焚香祝天, 

以箸挟之,首得文纪,欣然相之,乃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  平章事。 

  是时,天下多事,废帝数以责文纪。文纪因请罢五日起居, 

复唐故事,开延英,冀得从容奏议天下事。废帝以谓五日起居, 

明宗所以见群臣也,不可罢,而便殿论事,可以从容,何必延  英。因诏宰相有事,不以时诣阁门请对。晋高祖起太原,废帝  北征,过拜徽陵,休仗舍,顾文纪曰 :“吾自凤翔识卿,不以  常人为待,自卿为相,询于舆议,皆云可致太平,今日使吾至  此,卿宜如何?”文纪皇恐谢罪。废帝至河阳,文纪劝帝扼桥  自守,不听。晋高祖入立,罢为吏部尚书,累迁太子太师,致  仕。周太祖入立,即拜司空于家。卒 ,年七十六 ,赠司徒。 

   

马胤孙 

 

             

新五代史      ·415· 

 

  马胤孙,字庆先,棣州商河人也。为人懦暗,少好学,学  韩愈为文章。举进士,为唐潞王从珂河中观察支使。从珂为杨  彦温所逐,罢居于京师里第,胤孙从而不去。从珂为京兆尹, 

徙镇凤翔,胤孙常从之,以为观察判官。潞王将举兵反,与将  吏韩昭胤等谋议已定,召胤孙告之曰 :“受命移镇,路出京师, 

何向为便?”胤孙曰 :“君命召,不俟驾。今大王为国宗属, 

而先帝新弃天下,临丧赴镇,臣子之忠也 。”左右皆笑其愚, 

然从珂心独重之。废帝入立,以为户部郎中、翰林学士。久之, 

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胤孙不通世务,故事多壅塞。是时,冯道罢匡国军节度使, 

拜司空。司空自唐已来无特拜者,有司不知故事,朝廷议者纷  然,或曰司空三公,宰相职也,当参与大政,而宰相卢文纪独  以谓司空之职,祭祀扫除而已。胤孙皆不能决。时刘昫亦罢相  为仆射,右散骑常侍孔昭序建言 :“常侍班当在仆射前 。”胤  孙责御史台检例,台言 :“故事无所见,据今南北班位,常侍  在前 。”胤孙即判台状施行,刘昫大怒。崔居俭扬言于朝曰: 

“孔昭序解语,是朝廷无解语人也!且仆射师长百寮,中丞、 

大夫就班修敬,而常侍在南宫六卿之下,况仆射乎?昭序痴兒, 

岂识事体?”朝士闻居俭言,流议稍息。胤孙临事多不能决, 

当时号为“三不开”,谓其不开口以论议,不开印以行事 ,不  开门以延士大夫也。晋兵起太原,废帝至河阳,是时势已危迫, 

胤孙自洛来朝行在,人皆冀其有所建言,胤孙献绫三百匹而已。 

晋高祖入立,罢归田里。 

  胤孙既学韩愈为文,故多斥浮屠氏之说,及罢归,乃反学  佛,撰《法喜集》、《佛国记》行于世。时人诮之曰 :“佞清泰  不彻,乃来佞佛 。”清泰,废帝年号也。人有戏胤孙曰 :“公  素慕韩愈为人,而常诵傅奕之论,今反佞佛,是佛佞公邪,公 

             

新五代史      ·416· 

 

佞佛邪?”胤孙答曰 :“岂知非佛佞我也?”时人传以为笑。 

后以太子宾客分司居于洛阳,周广顺中卒。胤孙卒后,其家婢  有为胤孙语者。初,崔协为明宗相,在位无所发明,既死,而  有降语其家,胤孙又然。时人嘲之曰 :“生不能言,死而后语 

“云。 

   

姚顗 

 

  姚顗,字百真,京兆长安人也。少蠢,不修容止,时人莫  之知,中条山处士司空图一见以为奇,以其女妻之。举进士, 

事梁为翰林学士、中书舍人。唐庄宗灭梁,贬复州司马,已而  以为左散骑常侍兼吏部侍郎、尚书左丞。废帝欲择宰相,选当  时清望官知名于世者,得卢文纪及顗,乃拜顗中书侍郎、同中  书门下平章事。顗为人仁恕,不知钱陌铢两之数,御家无法, 

在相位龊龊无所为。唐制吏部分为三铨,尚书一人曰尚书铨, 

侍郎二人曰中铨、东铨。每岁集以孟冬三旬,而选尽季春之月。 

天成中,冯道为相,建言 :“天下未一,选人岁才数百,而吏  部三铨分注,虽曰故事,其实徒繁而无益 。”始诏三铨合为一, 

而尚书、侍郎共行选事。至顗与卢文纪为相,复奏分铨为三。 

而循资、长定旧格,岁久多舛,因增损之。选人多不便之,往  往邀遮宰相,喧诉不逊,顗等无如之何,废帝为下诏书禁止。 

晋高祖立,罢顗为户部尚书。卒,年七十五,卒之日,家无馀  赀,尸不能敛,官为赗赠乃能敛,闻者哀怜之。 

     

             

新五代史      ·417· 

   

刘岳 

 

  刘岳,字昭辅,洛阳人也。唐民部尚书政会之八代孙,崇  龟、崇望其诸父也。岳名家子,好学,敏于文辞,善谈论。举  进士,事梁为左拾遗、侍御史。末帝时,为翰林学士,累官至  兵部侍郎。梁亡,贬均州司马,复用为太子詹事。唐明宗时, 

为吏部侍郎。故事,吏部文武官告身,皆输硃胶纸轴钱然后给, 

其品高者则赐之,贫者不能输钱,往往但得敕牒而无告身。五  代之乱,因以为常,官卑者无复给告身,中书但录其制辞,编  为敕甲。岳建言,以谓“制辞或任其材能,或褒其功行,或申  以训诫,而受官者既不给告身,皆不知受命之所以然,非王言  所以告诏也。请一切赐之 。”由是百官皆赐告身,自岳始也。 

  宰相冯道世本田家,状貌质野,朝士多笑其陋。道旦入朝, 

兵部侍郎任赞与岳在其后,道行数反顾,赞问岳 :“道反顾何  为?”岳曰 :“遗下《兔园册》尔 。”《兔园册》者 ,乡校俚  儒教田夫牧子之所诵也,故岳举以诮道。道闻之大怒,徙岳秘  书监。其后李愚为相,迁岳太常卿。 

  初,郑馀庆尝采唐士庶吉凶书疏之式,杂以当时家人之礼, 

为《书仪》两卷。明宗见其起复、冥昏之制,叹曰 :’儒者所  以隆孝悌而敦风俗,且无金革之事,起复可乎?婚,吉礼也, 

用于死者可乎?”乃诏岳选文学通知古今之士,共删定之。岳  与太常博士段颙、田敏等增损其书,而其事出鄙俚,皆当时家  人女子传习所见,往往转失其本,然犹时有《礼》之遗制。其  后亡失,愈不可究其本末,其婚礼亲迎,有女坐婿鞍合髻之说, 

尤为不经。公卿之家,颇遵用之。至其久也,又益讹谬可笑, 

其类甚多。岳卒于官,年五十六,赠吏部尚书。子温叟。 

             

新五代史      ·418· 

 

  呜呼,甚矣,人之好为礼也!在上者不以礼示之,使人不  见其本,而传其习俗之失者,尚拳拳而行之。五代干戈之乱, 

不暇于礼久矣!明宗武君,出于夷狄,而不通文字,乃能有意  使民知礼。而岳等皆当时儒者,卒无所发明,但因其书增损而  已。然其后世士庶吉凶,皆取岳书以为法,而十又转失其三四  也,可胜叹哉! 

   

马缟 

 

  马缟,不知其世家,少举明经,又举宏词。事梁为太常少  卿,以知礼见称于世。唐庄宗时,累迁中书舍人、刑部侍郎、 

权判太常卿。明宗入立,继唐太祖、庄宗而不立亲庙。缟言: 

“汉诸侯王入继统者,必别立亲庙,光武皇帝立四庙于南阳, 

请如汉故事,立庙以申孝享 。”明宗下其议,礼部尚书萧顷等  请如缟议。宰相郑珏等议引汉桓、灵为比,以谓灵帝尊其祖解  渎亭侯淑为孝元皇,父苌为孝仁皇,请下有司定谥四代祖考为  皇,置园陵如汉故事。事下太常,博士王丕议汉桓帝尊祖为孝  穆皇帝,父为孝崇皇帝。缟以谓孝穆、孝崇有皇而无帝,惟吴  孙皓尊其父和为文皇帝,不可以为法。右仆射李琪等议与缟同。 

明宗诏曰 :“五帝不相袭礼,三王不相沿乐,惟皇与帝,异世  殊称。爰自嬴秦,已兼厥号,朕居九五之位,为亿兆之尊,奈  何总二名于眇躬,惜一字于先世 。”乃命宰臣集百官于中书, 

各陈所见。李琪等请尊祖祢为皇帝,曾高为皇。宰相郑珏合群  议奏曰 :“礼非天降而本人情,可止可行,有损有益。今议者  引古,以汉为据,汉之所制,夫复何依?开元时,尊皋陶为德  明皇帝,凉武昭王为兴圣皇帝,皆立庙京师,此唐家故事也。 

             

新五代史      ·419· 

 

臣请四代祖考皆加帝如诏旨,而立庙京师 。”诏可其加帝,而  立庙应州。 

  刘岳修《书仪》,其所增损,皆决于缟 。缟又言 :“缞麻  丧纪,所以别亲疏,辨嫌疑。《礼》,叔嫂无服,推而远之也。 

唐太宗时,有司议为兄之妻服小功五月,今有司给假为大功九  月,非是 。”废帝下其议,太常博士段颙议“嫂服给假以大功  者,令文也,令与礼异者非一,而丧服之不同者五。《礼》,姨  舅皆服小功,令皆大功。妻父母婿外甥皆服缌,令皆小功。礼、 

令之不可同如此 。”右赞善大夫赵咸又议曰 :“丧,与其易也, 

宁戚。《仪礼》五服,或以名加,或因尊制,推恩引义 ,各有  所当。据《礼》为兄之子妻服大功,今为兄之子母服小功,是  轻重失其伦也。以名则兄子之妻疏,因尊则嫂非卑,嫂服大功, 

其来已久。令,国之典,不可灭也 。”司封郎中曹琛,请下其  议,并以《礼》、令之违者定议。诏尚书省集百官议 。左仆射  刘昫等议曰 :“令于丧服无正文,而嫂服给大功假,乃假宁附  令,而敕无年月,请凡丧服皆以《开元礼》为定,下太常具五  服制度,附于令 。”令有五服,自缟始也。 

  缟明宗时尝坐覆狱不当,贬绥州司马。复为太子宾客,迁  户部、兵部侍郎。卢文纪作相,以其迂儒鄙之,改国子祭酒。 

卒,年八十,赠兵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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