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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質疏鬆症藥物之成本效益分析

在文檔中 研 究 生: 吳欣宜 撰 (頁 38-41)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骨質疏鬆症藥物之成本效益分析

站在骨鬆協會的立場,當然希望骨鬆高危險群早些用藥,避免將來 的骨折。以健保局的立場,則會考量放寬規定造成藥費支出增加的問題。

因為骨鬆藥物比起鈣片和維生素 D,的確昂貴許多。國內目前沒有骨鬆 藥物成本效益相關的研究,而分析國外的文章,自 1990 年至 2006 年,發 表自英國、美國、北歐、加拿大和西班牙,使用雙磷酸鹽藥物(包括 alendronate, etidronate, risedronate 和 ibandronate),治療和預防骨鬆脆弱性骨 折的成本效益研究,結果大致可分為五大類來探討:骨質疏鬆和有骨折 病史的女性、骨質疏鬆和無骨折病史的女性、低骨量的女性、其他族群 和給藥前先做骨密度篩選(Fleurence, Iglesias, & Johnson, 2007)。

一、 骨質疏鬆和有骨折病史的女性

一共有 11 篇研究,是針對女性骨質疏鬆症又有骨折病史所做,雙 磷酸鹽治療骨鬆的成本效益分析。四篇是在英國,一篇在美國,兩篇在 加拿大,兩篇在北歐,兩篇在西班牙。整體來說,在老年族群者使用雙 磷酸鹽治療是最合乎成本效益的;在 50 歲以下則不合成本;介於 60-69 歲間則不確定其效益。在兩篇藥物比較的研究中,其中一篇表示,

risedronate 比起 alendronate,使用在 60-69 歲又有骨折病史的患者,較合乎 成本效益。另一篇則說,使用在 60-69 歲女性,不論有沒有骨折病史的患 者,risedronate 比起 alendronate 較合乎成本效益(Fleurence et al., 2007)。

二、 骨質疏鬆和無骨折病史的女性

共有五篇研究是針對骨質疏鬆但無骨折病史的女性,使用雙磷酸鹽 藥物的成本效益分析。在這個族群中,英國、美國和丹麥使用 alendronate 或 risedronate 是符合成本效益的,然而在較高齡族群中,etidronate 的效益 是不確定的。確認骨折的危險因子,例如使用脊椎 X 光攝影來偵測脊椎 骨變形,可提高治療的成本效益(Fleurence et al., 2007)。

三、 低骨量的女性

Schousboe 等人(Schousboe, Ensrud, Nyman, Kane, & Melton, 2005)發現,

對於美國 55-75 歲的停經後女性,T 值介於-1.5 和-2.4 之間,使用 alendronate 五年是符合成本效益的。Cumming 等人(Cumming et al, 1998)也提出數據顯 示,使用 alendronate 在女性 55-75 歲,T 值介於-2 和-2.4 之間者,是符合 成本效益的。但用在女性 T 值為-1.5,沒有骨折或任何骨折的危險因子,

是不合成本的(Fleurence et al., 2007)。

四、 其他族群(男性族群、開始使用類固醇的 女性)

一篇在瑞典,針對 71 歲以上骨質疏鬆男性,合併脊椎骨折,使用 alendronate 的研究顯示,和女性族群一樣,是符合成本效益的(Borgstrom et al., 2004)。

另一篇研究的對象是開始使用類固醇的女性,比較藥物(alendronate、

etidronate)和非藥物(服用鈣片、維生素 D)之間的成本效益。發現在預防這 個族群的脊椎骨折上,雙磷酸鹽藥物是符合成本的(Fleurence et al., 2007)。

五、 給藥前先做骨密度篩檢

有五篇研究提到治療前先做骨密度篩檢的成本效益分析。整體而 言,對於停經後女性和已開始使用類固醇的類風濕症女性患者,給予 alendronate 或 etidronate 前先做骨密度篩檢,找出骨質疏鬆再給予治療,

是符合成本效益的。患者的年齡愈大,骨密度值愈差,篩檢的成本效益 愈高。在美國,對於 65 歲和 75 歲的女性做骨密度篩檢後,再給予 alendronate 治療,是合成本的。在 85 歲和 95 歲以上的女性也是如此,這 研究是和不治療、用荷爾蒙治療或 raloxifene 治療做比較。已開始使用類 固醇的類風濕症女性患者中,對 55 歲以上的人做篩檢,再使用 alendronate 或 etidronate 治療,是符合成本效益的(Fleurence et al., 2007)。

綜觀這麼多研究結果,做個總結,要使用雙磷酸鹽藥物來預防和治 療骨鬆脆弱性骨折,對 70 歲以上的族群,尤其是已經有骨折病史的,是 最合乎成本效益的。愈年輕,愈少危險因子,愈不合成本。因此在美國、

英國和瑞典,為了預防和治療骨鬆症,決策者應該給予經費,提供雙磷 酸鹽藥物給 70 歲以上女性,尤其是有骨折危險因子者。在其他國家,則 需要有進一步的研究,以得到確定的結論。在英國和美國,對於 65 歲以 上女性和類風濕症使用類固醇治療的女性,先做篩檢找出骨質疏鬆症,

再給予雙磷酸鹽治療,是合理的治療原則和程序。每個國家和患者族群 不同,需要進一步研究來訂出各國預防和治療骨鬆的結論(Fleurence et al., 2007)。

在文檔中 研 究 生: 吳欣宜 撰 (頁 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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