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有關中國古代犀牛形象的史學論述,自廿世紀八○年代以來即屢見不 鮮。一般而言,研討既然是針對事物的外在形象而發,各種圖版與文物方 面的相關資料自然也就成為學界進行相關研究時的主要素材。值得注意的 是,在犀牛這個案例的形象探討裡,研究者們的思考路徑卻經常出現以下

85 喻昌著、李懷芝校注,《寓意草》,收入劉更生主編,《醫案醫話醫論名著集成》

(北京:華夏出版社,1997),頁41-42。該醫案題為〈辨治楊季登二女奇證奇驗〉。

又程杏軒亦曾使用犀角合劑以療「陽明血脈」之病,詳見程杏軒,《程杏軒醫案續 錄》(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90),頁63。該醫案題為〈許月鄰翁令愛齒衄〉。

86 喻昌,《醫門法律》(臺北:文源書局,1969),頁129。

87 有關《王氏醫案譯注》一書,本文未見紙本,此處所引乃取之於「氣網站」所收錄 的該書電子書。該書所在網站網址為

http://www.theqi.com/cmed/oldbook/book11/b11_01.html。

兩種可以再作商榷的特徵:一、對於文物史料的過度詮釋;二、單純地將 形象在歷史時空裡的傳衍歸因於人們的目擊與否。此中,前者可以文榕生 為代表。在〈古人眼中的犀牛〉、〈南徼牛—古人認識的犀牛(中)〉兩文中,

文氏不止一次的提及了1977 年「中山王 墓」所出土的「犀牛器座」與「犀 形銅投壺」(見附錄二),並以這兩件器物「角生於頂」的「犀牛」外形,指 出「這一帶曾有野犀分布」、「至晚到戰國時,野犀已經消失,以致工藝品 的造型失真」。88然而,上個世紀七○年代的中山國出土銅器本無命名,文 氏所謂的「犀牛器座」在《中國美術全集》中纔被命名為「錯金銀銅犀屏 風插座」,而被他認為具有「犀形」的「銅投壺」,在最初的發掘報告中也 只名之為「筒形器」。89換言之,「犀牛」的形象認知,其實全來自於現代 觀覽者的主觀認知。問題在於,想當然爾的文物詮解,其實是有其後續危 險性的。就像「中山國」所出土的銅器那般,倘若製作者所描摩的是另一 種生物,甚至是想像中的物類,又焉能據之以推斷華北地區犀牛的絕跡時 間?至於後者,則是目前所有討論古代中國犀牛形象變遷論述的通相。例 如,在孫機的〈古文物中所見的犀牛〉,以及上述文榕生的〈古人眼中的犀 牛〉兩文中,在臚列歷朝各代逐漸失真之犀牛形象後,兩位研究者都傾向 將「中國有否產犀」來作為「形象是否失真」的主要判斷準據。90不過,

可以再作思考的是,中世以降的古代中國,犀牛雖然幾近絕跡,但在若干 特定的狀況下,目擊活生生犀牛的機會也並不是全然無有;那麼,又何致 於出現全面失真的現象呢?而就這個層面看來,犀牛有沒有絕跡於中國,

88 文榕生,〈古人眼中的犀牛〉,頁35。文榕生,〈南徼牛——古人認識的犀牛(中)〉,

頁51。

89 中國美術全集編輯委員會編,《中國美術全集.雕塑篇1》(北京:人民美術出版社,

1985),頁132;孫華,〈中山王墓銅器四題〉,《文物春秋》,第1期(石家莊,

2003.02),頁59-60。

90 孫機,〈古文物中所見之犀牛〉,頁84;文榕生,〈古人眼中的犀牛〉,頁37。

或許並非相關圖版與文物所透露錯誤形象的惟一原因。失真的形象,應該 導因於更為複雜的因素。

在以下的論述中,本文不擬對以往學界的成說逐一加以評論。本節呈 現圖象的目的概在提出以下的問題:為何在「生犀」尚可得見的前題下,

古代中國的犀牛形象還會出現誤差?本節先勾勒「失真」的貫時性輪廓,

至於「致變之因」則留待下節再作討論。

北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校正醫書局」奏請朝廷仿傚唐顯慶年間編 修《本經》之例,圖繪本草諸藥之「畫圖」。當時,對於中國境內土產的藥 物,朝廷規劃由「識別人」詳認外觀並「逐件畫圖」;而「番夷所產」,則 是令有司詢問「榷場、市舶商客」,然後「封角」藥物原件賚送入京,並「照 證畫成本草圖」。91按照今存〈本草圖經奏敕〉的內容,這項大規模的全國 藥 材 圖 繪 工 作 , 一 共 持 續 了 三 年 的 時 間 , 並 由 學 識 淵 博 的 大 臣 蘇 頌 (1020-1101)總理其事。然而,就在如此嚴謹的編纂流程下,犀牛的寫真卻出 現了失真的狀況。

附錄三由左至右,分別出自北宋大觀二年(1108)之《大觀經史證類備急 本草》(1211 年劉甲本)、金泰和年間(1201-1208)之《重修經史證類備用本草》

(晦明軒本),以及南宋紹興廿七年(1157)之《紹興校定經史證類備急本草》

(1836 年神穀克楨本)92根據學者的考證,這三個版本的《證類本草》所收 藥圖數量有別,各本藥圖也時有差異。93細觀三圖影,除了犀牛的體態、

91 事見〈本草圖經奏敕〉,該文載於蘇頌編撰、尚志鈞輯校,《本草圖經》(合肥:安 徽科學技術出版社,1994),頁3。

92 唐慎微撰,艾晟刊訂、尚志鈞點校,《大觀本草》(合肥:安徽科學技術出版社,2004),

頁573;唐慎微撰,尚志鈞、鄭金生、尚元藕、劉大培校點,《證類本草》(合肥:

安徽科學技術出版社,2004),頁456;王繼先等撰、尚志鈞校注,《紹興本草校注》

(北京:中醫古籍出版社,2007),頁529。

93 尚志鈞、林乾良、鄭金生著,《歷代中藥文獻精華》(北京: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1989),頁213-214。

蹄形有失真實外,最大舛誤當推那隻長錯位置的犀角。問題是,北宋時期

「生犀」是曾自海外貢至中國的。仁宗嘉祐三年(1058)的宋臣們,即使來不 及見到百年前真宗朝那隻貢自交趾的犀牛,但神宗元豐年間交阯還曾進貢 了兩頭「馴犀」,相隔不過廿五年,但徽宗朝的本草藥圖,卻還是一如嘉祐 之誤。94

頭頂一隻獨角的犀牛形象,在宋代以降的諸家本草文本中,一直有其 堅軔的生命力。附錄四由左上至右下,分別出自元成宗元貞元年(1295)胡仕 可的《補增圖經節要本草歌括》(熊氏種德堂刊本)95明佚名《宮廷寫本食物 本草》(明彩繪本)、96明萬曆卅一年(1603)李時珍的《本草綱目》(江西初刻本)、97 明萬曆四十年(1612)李中立的《本草原始》(作者手書本)、98明崇禎元年(1628) 陳嘉謨的《本草蒙荃》(劉孔敦本)99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汪昂的《本草備 要》(文富堂刊本)。100可以清楚的看見,犀牛的身形在各家本草藥圖中的差

94 請見本文「附錄一:歷代進貢犀牛簡表」。

95 胡仕可編、熊宗立增補、鄭金生點校,《補增圖經節要本草歌括》,收入《海外回 歸中醫善本古籍叢書》(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3)冊9,頁293。又,鄭金生所 撰該書之〈校後記〉,對於該書有深入的介紹,鄭氏並認為該書藥圖「仿畫於《證 類本草》,其質量又等而下之」,詳見該書頁344-347。

96 佚名,《宮廷寫本食物本草》,收入《中國本草全書》(北京:華夏出版社,2000),

卷27,頁412。又,有關該書的研究,請見鄭金生,〈明代畫家彩色本草插圖研究〉,

《新史學》,第4期(臺北,2003.12),頁65-119。

97 陳可冀、傅世垣、陳貴廷主編,《本草綱目通釋》(北京:學苑出版社,1992)下冊,

頁65。

98 李中立撰繪,鄭金生、汪惟剛、楊梅香,《本草原始》(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7),

頁459。又,該書鄭金生撰有〈導讀〉一篇,內中對於該書附圖有所評價,請見該 書頁1-6。

99 陳嘉謨撰、張印生、韓學杰、趙慧玲校注,《本草原始》(北京:中醫古籍出版社,

2009),頁354。又,有關該書之評價與所附藥圖之數目,見尚志鈞、林乾良、鄭金 生著,《歷代中藥文獻精華》,頁277-279。

100 汪昂,《增批本草備要》(臺北:大方出版社,1975),頁209。又,有關該書附圖之 評價,請見尚志鈞、林乾良、鄭金生著,《歷代中藥文獻精華》,頁327-328。

距頗大,有些狀似鹿豕,也有些幾近乎牛,但所有圖象的共通點,還在頭 頂的犀角。此中,比較值得注意的是那幅以彩繪形式呈現的 《宮廷寫本食 物本草》之犀牛圖,其所繪體態較具寫實風格。根據該書今刊本的序文考 證,其圖或為明孝宗弘治十八年(1505)「太醫院」的「初次進呈本」。101然 而,所可怪者在於,這隻犀牛雖然是上呈給皇帝御覽的,且其繪製時間距 離明英宗天順四年(1460)的那次犀牛進貢僅四十餘年,但犀角還是長錯了地方。

角生頭頂的犀牛,其實並非兩宋以下各主、傍流本草藥圖所獨有。宋 代以前,雖然醫療文本中的圖象難尋,但實物資料仍然不乏這種疑似「犀 牛」的動物身影。2007 年 11 月 6 日倫敦「佳士得拍賣公司」(CHRISTIE’S,

King Street, London)以 102500 英磅售出的一隻青銅動物雕塑就是其中的顯

例。附錄五所示器物,根據CHRISTIE’S委託美國「洛杉磯郡藝術博物館」

(LACMA) Dr.Pieter Meyers 所進行的實物鑑定指出,這尊長度約 12.5 公分的 青銅雕塑,表面鏤有花紋,而從其製作工法、細部金屬溶接狀態,以及「熱

釋光法」(Thermoluminescence dating)所測得的數據,都顯示其製作時間應為

唐代。102從外觀上看來,這隻動物在體形與頭部的樣貌上都極近似自然界 中的犀牛,而如果將之認定為犀牛,則其形象亦較宋代的為寫實。不過,

長在這隻動物頭部的角,則與前列各圖有所出入,除了頭頂部分外,其鼻 端亦有一較小的角。事實上,這種形式的圖形,在唐代似乎還是一種常態。

附錄六由左上至右下,前兩圖分別是「日本奈良東大寺正倉院」所藏之「平 螺鈿背丹鏡」及其局部縮圖,後兩圖則同為「正倉院」所藏之「茶地犀連 珠文錦殘片」(局部),以及太田英藏氏所繪之線描復原圖(局部)103根據《正

101 請見〈影印《食物本草》彩繪本序〉,收入《宮廷寫本食物本草》,頁1-4。

102 此一文物的圖影、外觀描述、製作技法與鑑定報告,均見於該公司官網之 past lots 項下,搜尋名稱為 “BRONZE FIGURE OF A RHINOCEROS”。

103 宮內廳正倉院事務所編,《正倉院寶物》(東京:朝日新聞社,1989),南倉 No. 5, 6;

中倉 No. 163。

倉院寶物》編纂者的鑑定,「平螺鈿背丹鏡」經 X 光分析調查,發現其素 材內含銅70%、錫 25%、鉛 5%,符合唐代中國鏡的一般化學組成;而「茶 地犀連珠文錦殘片」的花紋形式則符合初唐西域地區的風格。104因此,這 一鏡一錦應該皆是自唐帝國輸入日本之文物。可以清楚的看見,這兩隻動 物除了鼻端之角的方向與附錄五那隻「疑似」犀牛的唐代青銅雕塑相反外,

在身形與頭頂之角這兩點上,三者幾乎如出一轍。

中國古代其實不乏有關犀牛形象的正確表述。就現存的實物史料看 來,相關的文物大抵都集中在晚商以迄西漢這個時段裡,而唐初則是其時 間下限。茲以附錄七呈現其形象。根據「國際犀牛基金會」(IRF)的官方報 導,分佈在亞洲地區的犀牛有「雙角」的「蘇門答臘犀」,以及「單角」的

「爪哇犀」與「印度犀」。而當代中國古生物學家的發掘則顯示,「印度犀」

似乎並不存在於新石器時代以來的華中、華南地區。105因此,如果就現行 的古生物學調查成果而言,附錄七中所有的「雙角犀」都應該屬於「蘇門

似乎並不存在於新石器時代以來的華中、華南地區。105因此,如果就現行 的古生物學調查成果而言,附錄七中所有的「雙角犀」都應該屬於「蘇門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