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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1970 年代迄今的美國對台軍援發展

當大國只援助兩個敵對國的其中之一,以保持均勢的環境發生改變,即使大國仍 對此受援國承諾繼續援助,但此種已質變的援助顯然無法和過去相比。此即 1970 年 代後美國對台軍援的寫照。

由於中共綜合國力遠遠超乎台灣之上,所以一直是台海較具威脅的一方。因此美 國軍力讓兩岸能保持一定程度的均勢狀態。不過,從 1970 年代起,這種均勢已經發 生質變,概可分為 1970-1979 年、1979-1996 年、1996-2008 年與 2008 年 5 月迄今等 四個不同時期。

一、1970-1979 年的美國對台軍事援助

期盼中共與蘇聯交惡雖曾影響美國對華政策,但中共介入韓戰卻讓這個期盼更加 遙不可及。然過不了多久,中共便與蘇聯因意識型態之爭而開始交惡,96最後在 1969 年 3 月的邊界衝突中,將緊張情勢拉到最高點,97也帶來中共與美國和解的契機。98       

組工作報告」,典藏位置:J27-6,總檔案號:00034434;「國家安全局明駝計畫函」,典藏位置:J27-8,

總檔案號:00034436;「為空軍組請求以 F104A 一架撥交巴基斯坦,另撥 F104G 用為交換呈」,典 藏位置:B46-2,總檔案號:00012110;「派遣 LST 二艘支援南越運輸案簽呈」,典藏位置:J27-5,

總檔案號:00034433。

95 陶涵(Jay Taylor),蔣經國傳,頁 314。

96 蘇共第廿次大會會後,中共中央政治局即全面檢討史達林問題與蘇共廿大的路線,最後認為中共今 後不能再照搬蘇聯的一切。參閱蔡佳禾,「緩和亞洲局勢的『窗口時間』(1954-1957 年)」,楊奎松 主編,冷戰時期的中國對外關係(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 年 1 月),頁 83-84。

97 此即爆發於 1969 年 3 月 4-17 日的珍寶島事變,中共於次月召開的第九次代表大會隨即宣布準備「大 打、早打、打常規戰、打核大戰」。參閱李丹慧,「中國聯美反蘇的戰略出台(1966-1972 年)」,楊 奎松主編,冷戰時期的中國對外關係(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 年 1 月),頁 15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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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從 1969 年下半年起,美國陸續調整對台的軍援措施,包括:第 7 艦隊巡弋 台海改為不定期、拒絕移轉台灣 F-4 戰機,99及撤離部署在台的 F-4 戰機、U-2 偵察 機與核武。100所持理由即如前助理國務卿葛林(Marshall Green)所說:「全世界的人 都厭倦戰爭,沒有中共的參與,就不可能獲致世界和平。這就是美國政府決定與中共 1971-1979 年,與 1954-1970 年美國移轉國軍艦艇的對照中,可看出其間的差異。

表 3. 1971-1979 年美國提供與國府汰除海軍主要艦艇概況 改變,也無法扭轉這種趨勢」。參閱 John L. Gaddis, Strategies of Containment: A Critical Appraisal of Postwar American National Security Polic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2), p. 274.

99 沈劍虹著,使美八年紀要-沈劍虹回憶錄(台北:聯經出版,民 71 年 4 月),頁 60。

100 “ 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Beijing, November 11, 1973, 3:15–7:00 p.m.”,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69-1976, vol. XVIII, China, 1973-1976, p. 364.

101 這段話係 1971 年 7 月 15 日尼克森宣佈將前往中國大陸訪問後,駐美大使沈劍虹奉命向國務院提 出抗議時,美方所給的答覆。參閱沈劍虹,使美八年紀要-沈劍虹回憶錄,頁 66。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聯合公報(上海公報)」,美國在台協會網站,

http://www.ait.org.tw/docs/keydocs/shanghai_c.pdf (檢索日期:2009 年 6 月 30 日)

103 唐耐心(Nancy B. Tucker)著,新新聞編譯小組譯,不確定的友情:台灣、香港與美國,1945 至 1992,頁 243。

23 議官員施耐德(Richard L. Sneider)在提交給國家安全顧問季辛吉的備忘錄便建議政 府除台灣近期所提的直昇機採購外,爾後的軍援都不該再作出確切承諾。105連帶影響

105 Richard L. Sneider, “ Memorandum From Richard L. Sneider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Staff to the President’s Assistant for National Security Affairs ( Kissinger), Washington, January 25, 1969.”,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69-1976, vol. XVII, China, 1969–1972, pp. 2-3.

106 例如國防部、國務院與總統國家安全顧問布里辛斯基(Zbigniew Brezinski)都認為,相較於售台飛 行半徑較遠的 F-4 戰機,可能會引起中共強烈反應,以具備 F-16 的雷達、F-18 的發動機與「線傳 飛控系統(Fly-by-Wire Control System)」的 F-5E 改良型(即 F-5G)代替,風險應會較小;而國家 安全會議官員奧森伯格(Michel Oksenberg)為首的一派則認為,只有當售台 F-4 戰機會嚴重損害 其對中共的政策時,再考慮出售 F-5G 的可能性。與此同時,通用動力(General Dynamics)公司 也提出以 F-104 的 J-79 引擎為動力的 F-16/J79 和諾斯諾普(Northrop)公司的 F-5G 角逐。參閱 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NSC), “ F-4/ Improved F-5E Sales to Taiwan”, Memorandum for Zbigniew Brezinski from Leslie G. Denend and Michel Oksenberg, July 18, 1978.轉引自張清敏,美國對台軍售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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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架構。不同的是,1970 年以前美國藉政策宣示與派遣兵力等來維持兩岸均勢的 作法,此時已到需改弦更張的境地。

然而,大環境似乎難以取消台美雙方運作多年的軍事合作機制,雖然這可能不利 於美國與中共修好,但美國只是盡可能地降低其軍事色彩與可能衝擊,台美合作建立 的電子偵蒐機制就是最明顯的例子。107事實上,雙方仍藉由台北近郊的潛聽站,持續 監聽中共空軍所使用的無線電頻率。108這種不可取代性也讓美國必須正視台海情勢,

並擔任其間的「現況維持者」。

二、1979-1996 年的美國對台軍事援助

1978 年卡特(James E. Carter)政府與中共建立外交關係,代表原先僅剩的對台 口頭承諾與象徵性協防將蕩然無存。此時,卡特政府雖提出「台灣授權法(Taiwan Enabling Act)」,作為維持台美非官方交流的依據,但法案中卻無任何涉及台灣安全 的明確條文。109加上卡特此舉已違背其早先對國會的保證,110於是引起國會反彈,且 主動介入立法。最後以國會正式立法生效的「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

取而代之,並將攸關台灣安全的事項列於該法第二條,強調「台灣前途將以和平方式 決定」、「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決定台灣前途之舉 - 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 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與「提供 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人民」等。111

雖然「台灣關係法」使斷交後的台美關係雖無官方之名卻有官方之實,112但正如 前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的白樂崎(Nat Bellocchi)所言,該法用字過於模糊,讓它 在執行時有了更大的空間,也提供了莫大的方便。113其有關維護台灣安全的律定,較 原先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更為詳盡,也更加清晰。茲比較這兩法有關「界定台灣       

決策的視角,頁 113-114。「F-20 虎鯊戰鬥機」,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F-20%E8%99%8E%E9%B2%A8%E6%88%98%E6%96%97%E6%9C%BA

(檢索日期:2009 年 12 月 30 日)。

107 例如美國決定於 1975 年開始撤離原先部署在台灣的兩中隊 F-4 戰機、U-2 偵察機與核武,只剩通 信與後勤人員。

108 唐耐心(Nancy B. Tucker),不確定的友情:台灣、香港與美國,1945 至 1992,頁 272-273。

109 唐耐心(Nancy B. Tucker),不確定的友情:台灣、香港與美國,1945 至 1992,頁 251。

110 此項保證係卡特與其白宮幕僚曾對國會表明,會在改變任何外交承認前先與國會磋商。此外,卡 特於 1977 年 7 月曾簽署一項法案,同意外交協議的達成均應經過參眾兩院表決。參閱費浩偉(Harvey J. Feldman),「『台灣關係法』的回顧與前瞻」,楊基銓主編,台灣關係法二十年(台北:前衛出版 社,1999 年 10 月),頁 13。

111 「台灣關係法,Public Law 96-8 96th Congress」,美國在台協會網站,

http://www.ait.org.tw/zh/about_ait/tra/ (檢索日期:2009 年 6 月 30 日)。

112 錢復著,錢復回憶錄(卷一)(台北:天下文化,2005 年 2 月),頁 427, 440。

113 白樂崎(Nat Bellocchi),「『台灣關係法』二十年」,楊基銓主編,台灣關係法二十年(台北:前衛 出版社,1999 年 10 月),頁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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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台灣關係法全文」,美國在台協會網站,http://www.ait.org.tw/zh/about_ait/tra/ (檢索 日期:2009 年 6 月 30 日)。

2.「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國家文化資料庫知識管理系統,

http://km.cca.gov.tw/myphoto/h_main.asp?categoryid=33 (檢索日期:2009 年 12 月 28 日)

平心而論,美方如此安排雖使台灣得到較具體,也極具彈性的安全承諾,但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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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錄可發現,1981 年 6 月 14 日美國國務卿海格(Alexander Meigs Haig,Jr.)訪問中國 大陸前一天,鄧小平已在會議中指示「飛機不超過 F-5E,絕不能搞潛艇、軍艦」,117 自然成為次年 1 月 12 日宣告取消 F-X 戰機計畫的主因之一。1186 天後出刊的時代雜 誌(Time)分析美方這項決定正是基於拉攏中共,以便在波蘭危機中一同反蘇,119前 後對照可謂完全相符。

美國後來更接受中共要求,發表旨在限制對台軍售質量的「817 公報(U. S. – P. R.

C. Joint Communique, August 17, 1982)」。不過在該公報發表前的 7 月 14 日,美國凸 然對台灣拋出 (1)美國並未同意在對台軍售上設定結束日期;(2)美國未同意中共要求 就對台軍售事,事先與其磋商;(3)美國無意扮演任何台灣與中共間調人的角色;(4) 美國將不同意修改台灣關係法;(5)美國並未變更其對台灣主權的一貫主張;(6)美國 無意對台灣施加壓力與中共進行談判等六項保證。

如果上述保證代表美國維持台海現況的決心,美國就應當尋找可行的出路。由於 1980 年代初期中共已研發性能遠超過國軍 F-5E 的「西安一號」或「殲 8」戰機120, 美方的行動似乎顯現其尋求出路的努力。從郝伯村《八年參謀總長日記》、錢復回憶 錄、學者林正義與張清敏的研究觀之,美國似已預擬三種方案:(1)同時軍售台灣與 中共;121(2)鼓勵國府向第三國(特別是以色列)採購武器;122(3)對台輸出相關科技,

以建立自主國防工業,並有限度地對中共開放技術移轉。

然而,中共根本不接受上述第一項有如利益交換,以換取中共讓步的作法。123郝 柏村日記與錢復回憶錄均提及執行第二項方案的窒礙:例如美方曾建議台灣向以色列 採購該國生產的幼獅型(KEIR)戰機,因顧及國府與沙烏地阿拉伯的邦交,與相關 後勤補給問題,故無法採納;124此外,以色列曾試圖影響美國官員與國會,讓台灣間

       

117 王立著,回眸中美關係演變的關鍵時刻(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8 年 4 月),頁 134-135。

118 郝柏村著,八年參謀總長日記(台北:天下文化,2000 年 1 月),頁 34。

119 Walter Isaacson, “Subtle Trade-Off on Strategy”, Time 119.3 (Jan 18, 1982), p.18., Gale Databases, http://find.galegroup.com/gtx/retrieve.do?contentSet=IAC-Documents&resultListType=RESULT_LIST&

qrySerId=Locale%28en%2C%2C%29%3AFQE%3D%28KE%2CNone%2C19%29Arms+Sale+to+Taiwa n%24&sgHitCountType=None&inPS=true&sort=DateDescend&searchType=BasicSearchForm&ta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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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Type=IAC (檢索日期:2009 年 12 月 29 日).

120 錢復著,錢復回憶錄(卷二)(台北:天下文化,2005 年 2 月),頁 453-454。

121 例如 1984 年 11 月美方曾有意售中共 F-16A 戰機 3 個中隊,同時擬售台 F-20 戰機(即 F-5G)。參 閱郝柏村,八年參謀總長日記,頁 632, 639。

122 錢復,錢復回憶錄(卷二),頁 455。

123 王立,回眸中美關係演變的關鍵時刻,頁 134-135。

124 以色列的幼獅型戰機係依該國使用之幻象戰機研發而來,當時就是基於同時使用美、法兩種不同 的武器系統,可能影響現行後勤補給作業,故難以接受。參閱錢復,錢復回憶錄(卷二),頁 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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