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基督教緊縮的政策,是否與政治和禮儀有關?值得留意的是黎朝總國政 定王鄭根於 1709 年逝世,其子鄭棡(Trinh Cang)進封為元帥總國政安都王。104鄭 棡(Trinh Cang)上台又想積極有為,1712 年 3 月,諭府僚官說:「近閱百官啟論時 務,凡關治體,無不敷陳。第考諸成憲,事皆畫一。只因年久,因循致弊。」
因而施行「平治之政」十六條,其中有「明教化,正風俗」之策。105可能受到近 年逮捕洋教士入獄日多的影響,又重新「禁花郎道」的敕令。106勒魯瓦耶神父聽 說「國王是在他母親(她篤信佛教)和一位很有勢力的文官再三請求下發佈這 道敕令的。」107
無論是鄭棡、黎裕宗(Le Du Tong)、國王之母或有勢力的文官,誰主導這次 的禁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是一次認真的行動。當然這麼有力的執行,鄭棡 因素是不容忽視的。勒魯瓦耶神父對這次禁教顯得十分憂心:
這裡的基督徒原本生活的很太平,但國王 1712 年 5 月 10 日發布的敕令 使他們陷於極度煩躁不安。傳教士們只得藏匿起來,無法去拜訪新教徒。
103 杜赫德編、鄭德弟等譯《耶穌會中國書簡集》,〈耶穌修會會長勒魯瓦耶的第二封信(1707 年 12 月 15 日於東京)〉,頁 11。
104 陳荊和編校,《校合本大越史記全書》,頁 1037。
105 陳荊和編校,《校合本大越史記全書》,頁 1038。
106 陳荊和編校,《校合本大越史記全書》,頁 1039。
107 杜赫德編、鄭德弟等譯《耶穌會中國書簡集》,〈傳教士勒魯瓦耶的第三封信(1714 年於東 京)〉,頁 12。
我修會一名叫庇—沙勿略(Pie Xavier)的助理傳教士(他是東京人,是 我們一個講授教理者)和奧朗(Auren)主教的三個講授教理者在敕令公 佈前幾天已經被捕。他們多次遭到杖擊,膝蓋上也被狠狠敲打;至今他 們仍在獄中,看來很像要被至死關在獄中了。108
對本地籍的傳教士和講授教理者進行杖擊和囚禁,這是對付基督徒的新手法,
具有恐嚇的成份。令勒魯瓦耶神父震驚的是:
奧朗主教、巴西萊(Basilee)主教以及與我同來東京的基贊(Guizain)
先生的離去。他們原先是以法國貿易公司經紀人身分在此公開活動的。109 原來勒魯瓦耶和巴爾戈神父在 1692 年入東京時,同行的還有一位基贊先生,他 是以「法國貿易公司」的經紀人身分在東京活動,而奧朗主教和巴西萊主教也 是以法國貿易公司成員來掩藏傳教士的身份。現時仍不知道還有哪些西洋公司 有代表駐在東京?不過東京地區自十六世紀以來與中國、日本、澳門、台灣及 東南亞各國有貿易關係是不爭的事實。110可見,當時黎朝的對外政策及國際關 係,現時我們所知有限。令勒魯瓦耶神父感到「大轟動」的是:
大家(朝廷上下)知道他們(指奧朗主教和巴西萊主教)是基督徒的首領,
但在以前的敕令中從未提及他們。但這次敕令特別提到他們,而且有一 道命令給南方省省督,令其把他們逐出王國,並永遠不准回來。111 這道敕令反映黎朝已不顧國際貿易的效應了,對基督教的手段越來越強硬。奧 朗和巴西萊主教們仍利用慣例送禮(銀)方式來化解這次事件,可是「他們曾給某 些大人物送了重禮,後者許諾為其效力,但仍無濟於事。」112勒魯瓦耶神父認為 這次送禮無濟於事的原因,是這位「省督欠這個高級教士七百兩銀子,這是他 一次急需時向他們借的。省督很高興可以不還債,這次使他迅速執行宮廷命令。」
108 杜赫德編、鄭德弟等譯《耶穌會中國書簡集》,〈傳教士勒魯瓦耶的第三封信(1714 年於東 京)〉,頁 12。
109 杜赫德編、鄭德弟等譯《耶穌會中國書簡集》,〈傳教士勒魯瓦耶的第三封信(1714 年於東 京)〉,頁 12。
110 盛慶紱撰《越南地輿圖說》(收入《叢書集成續編》第 245 冊,台北:新文豐出版,1989),
頁 425:「雲屯,黎英宗(1557-1572)紹明中,許外國爪哇、貉路、暹羅、諸酋來泊此,居住販 賣,傍海立庄。」
111 杜赫德編、鄭德弟等譯《耶穌會中國書簡集》,〈傳教士勒魯瓦耶的第三封信(1714 年於東 京)〉,頁 12。
112 杜赫德編、鄭德弟等譯《耶穌會中國書簡集》,〈傳教士勒魯瓦耶的第三封信(1714 年於東 京)〉,頁 12。
113
筆者以為主教們或基贊先生必定熟悉官僚系統運作,因此禮物會往京師貴 族及最高級官僚送去。如果事件仍有餘地必會轉圜,也就是說布政使個人因素 並不足以影響政策執行,但如這是鄭棡的意志表現,便沒有任何可以阻擋執行 的力量。勒魯瓦耶神父用慣常想法以為「他們不會讓八十多歲的奧朗主教去經 受海上風暴而會讓他在這裡安度餘生。」114結果是奧朗主教、巴西萊主教和基 贊先生被當局安排在一艘來自馬德拉斯但在東京灣擱淺的英國船送走。
他們在 Hien(Pho-Hien,庯憲)上了英國船。(參附圖二)庯憲是當時東京唯一 的對外貿易港埠。115他們一行人等只有奧朗主教去了暹羅,而巴西萊主教和基 贊先生偷偷在乂安省下船,躲藏在信奉基督的村子裡。116奧朗主教、巴西萊主 教和基贊先生的財產被充公了,勒魯瓦耶神父在書信中提到:
他們在不同地方擁有的大量地產,連同地契及住宅內的財物均被扣押。
他們在 Hien 的修道院、花園、池塘等等,都被交給了負責把他們逐出王 國的 Hien 地方官。他們用三十根銀條購買的座落在院子裡的一座漂亮房 屋,因一位信奉基督的太太的照應而得以保全,這位太太聲稱這幢房子 是她出租的。人們把他們的文件、書籍和其他類似物品都運到了宮中;
這些東西後來歸還了他們。117
從他們被安排在一艘英國船送走,又歸還他們的文件和書籍等來看,當時官僚 在處理宗教的事情上還算是理性的。但是在這次禁教的敕令中,最令人憂慮的 一項條款是「基督徒一旦被揭發,將被罰銀六十兩,此款用以獎勵揭發者。」118 這一獎賞使異教徒非常關注捉拿基督徒和傳教士,因此人人設法躲藏起來。
113 杜赫德編、鄭德弟等譯《耶穌會中國書簡集》,〈傳教士勒魯瓦耶的第三封信(1714 年於東 京)〉,頁 12。
114 杜赫德編、鄭德弟等譯《耶穌會中國書簡集》,〈傳教士勒魯瓦耶的第三封信(1714 年於東 京)〉,頁 12。
115 錢江,〈十七至十九世紀初越南沿海的中國帆船貿易〉,收入劉序楓主編《中國海洋發展史論 文集》(台北: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2005),第九輯,頁 294。
116 杜赫德編、鄭德弟等譯《耶穌會中國書簡集》,〈傳教士勒魯瓦耶的第三封信(1714 年於東 京)〉,頁 12、14。
117 杜赫德編、鄭德弟等譯《耶穌會中國書簡集》,〈傳教士勒魯瓦耶的第三封信(1714 年於東 京)〉,頁 13。
118 杜赫德編、鄭德弟等譯《耶穌會中國書簡集》,〈傳教士勒魯瓦耶的第三封信(1714 年於東 京)〉,頁 13。
勒魯瓦耶神父提及,這次的禁教敕令和以往一樣,未稱基督教為「上帝教」
或「天主教」而只稱「花郎(Hoalang)教」,即以「葡萄牙教」名下將禁止宗教活 動。所以,地方官若想善待某個基督徒,就在這兩種名稱上做文章。119但是,
這也許在過去的一段時間,同情或信仰基督教的官員們的一套解釋,以權宜說 法來區分「花郎道」與「上帝教」或「天主教」是不一樣的。然而這一次似乎 是失靈了,因為「信奉異教的多數大臣不接受名稱上這一區別,認為這是用以 逃避國王敕令的鑽牛角尖的手法。」120也就是說,朝廷已不接受任何解釋,認 為「花郎道」、「上帝教」、「天主教」都是一樣的,黎朝反基督教的氣氛再不寬 鬆了。
現時仍不清楚黎朝對基督教的看法如何?不過,越南黎朝在 1712 年「禁花 郎道」,而中國清朝 1644 年建國後,對基督教持開放的態度,但到了十八世紀 初清廷開始進行禁教,如禁止「西洋人立堂設教,仍照康熙五十六年(1717)九卿 原議禁止。」121中越兩國禁教時間之接近,應是事出有因,就是同樣面對羅馬 教廷的教權挑戰。對於禮儀的問題早在 1659 年教廷已經有所討論及指令:
傳信部給越南、東京、印度支那的三位新宗座代牧(都受巴黎外方傳教會 派遣)的特別指令。實際是上是囑咐他們在面對基督徒如何適應當地習俗 的整個問題時應采取靈活態度。122
當時教廷〈職部關於傳播信仰的指令〉是「只要中國人不公開反對宗教和善良 風俗,不要去嘗試說服中國人改變他們的禮儀、習俗方式。」123這項指令也適 用於越南。可是到了 1693 年福建宗座代牧閻當提出了一系列禮儀的問題,其中 最重要是中國人慣用的「天和上帝」,以及參與「祭孔」和「祭祖」等事。1241704
119 勒魯瓦耶神父舉了一個例證:「一個極闊的太太召集了兩百多名基督徒為其母親送葬,村長 馬上去找省督,控告她信奉國王剛禁止的「葡萄牙教」。這名太太在被法庭傳訊時答道:除了
「上帝教」外,人們永遠不能證明她還信奉其他宗教。省督對這一回答表示滿意,而且還命 人鞭打控告者,因為他無法提供她信奉「葡萄牙教」的任何證據。」參杜赫德編、鄭德弟等 譯《耶穌會中國書簡集》,〈傳教士勒魯瓦耶的第三封信(1714 年於東京)〉,頁 13。
120 杜赫德編、鄭德弟等譯《耶穌會中國書簡集》,〈傳教士勒魯瓦耶的第三封信(1714 年於東 京)〉,頁 13。
121 《清聖祖仁皇帝實錄》(中央研究院漢籍電子文獻),卷 277,頁 716~717。
122 蘇爾、諾爾編,沈保義等譯《中國禮儀之爭:西文文獻一百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1),頁 11。
123 蘇爾、諾爾編,沈保義等譯《中國禮儀之爭:西文文獻一百篇》,頁 11。
124 詳參蘇爾、諾爾編,沈保義等譯《中國禮儀之爭:西文文獻一百篇》,頁 15-19。
年教廷聖部對於中國禮儀作出了答覆:
不允許基督徒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主持、參與、出席在每年春分和秋 分時隆重地舉行的祭拜孔子和祭拜祖宗的儀式。這些祭拜儀式都帶有迷 信色彩。同樣,不允許基督徒舉行崇拜孔子的禮儀……不允許基督徒舉 行如同關於這個問題的報告中所說的按照風俗祭拜祖宗的禮儀活動,不 允許他們和教外人士一起舉行、參與、出席這種禮儀……不允許他們在
不允許基督徒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主持、參與、出席在每年春分和秋 分時隆重地舉行的祭拜孔子和祭拜祖宗的儀式。這些祭拜儀式都帶有迷 信色彩。同樣,不允許基督徒舉行崇拜孔子的禮儀……不允許基督徒舉 行如同關於這個問題的報告中所說的按照風俗祭拜祖宗的禮儀活動,不 允許他們和教外人士一起舉行、參與、出席這種禮儀……不允許他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