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四節 四~六歲兒童在感覺臨床觀察趴姿伸直與臥姿彎 曲之差異性分析與資料庫建立
本節旨在討論不同受試者個人背景變項(性別、年齡層)對於兒童在趴姿 伸直與臥姿彎曲之質的表現與量的表現是否有顯著差異。所謂「質的表現」是指 受試者在趴姿伸直與臥姿 彎曲前30秒之頭部、胸部、手部、腳部、協同性、穩 定度、綜合整體之表現類別(感覺統合功能正常、感覺統合功能障礙);而「量的 表現」是指受試者在趴姿伸直與臥姿彎曲之持久度,即受試者從開始施測到停止 施測(頭部、手部或腳部落地)之時間。在量的表現,本研究主要以「單因子變異 數分析(one-way ANOVA)」的方法,考驗研究假設一「不同背景變項的受試者在 趴姿伸直之量的表現有顯著差異」、假設二「不同背景變項的受試者在臥姿彎曲 之量的表現有顯著差異」。在質的表現,本研究主要以「卡方考驗」的方法,考 驗研究假設三「不同背景變項的受試者在趴姿伸直之質的表現有顯著差異」、假 設四「不同背景變項的受試者在臥姿彎曲之質的表現有顯著差異」。
一、不同背景變項在趴姿伸值和臥姿彎曲之量的表現情形 (一)年齡層與趴姿伸值和臥姿彎曲之量的表現情形
本部分以年齡層(4歲、5歲、6歲)為自變項,分別以趴姿伸直和臥姿彎曲之 量的表現為依變項,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經統計結果分析之後,如表4-4-1~
表4-4-4。
由表4-4-2可以看出,年齡層不同之受試者在趴姿伸直之量的表現有顯著差 異,進一步進行事後比較, 5歲的受試者在趴姿伸直之量的表現時間優於4歲的 受試者。由表4-4-4可以看出,年齡層不同之受試者在臥姿彎曲之量的表現有顯
於推論之準確性造成影響。
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經統計結果分析之後,如表4-4-5~表4-4-12。由表4-4-6
表4-4-9 性別在「趴姿伸直」量的表現之描述統計量(5~6歲)
表4-4-13 幼稚園所在地區在「趴姿伸直」量的表現之描述統計量(4歲)
表4-4-18 地區在「趴姿伸直」之量的表現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5~6歲)
變項名稱 平方和 (SS)
自由度 (DF)
平均平方 和 (MS)
F 值 組間 337.28 1 337.24 .383 組內 123424.68 140 881.61
趴姿伸直之量的
表現 總和 123761.92 141
表4-4-19 幼稚園所在地區在「臥姿彎曲」量的表現之描述統計量(5~6歲) 性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台中市 101 38.79 23.38 臥姿彎曲之量的表現
彰化縣 41 42.79 26.94
表4-4-20 地區在「臥姿彎曲」之量的表現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5~6歲)
變項名稱 平方和
(SS)
自由度 (DF)
平均平方和
(MS) F 值 組間 466.20 1 466.20 .780 組內 83662.23 140 597.59
臥姿彎曲之量的表
現 總和 84128.43 141
(一)感覺統合功能表現類別與趴姿伸值和臥姿彎曲之量的表現情形
由於6歲的受試者人數太少,本部分先依年齡層將受試者分成4歲組和5~6歲 組,再以感覺統合功能表現類別為自變項,分別以趴姿伸直和臥姿彎曲之量的表 現為依變項,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經統計結果分析之後,如表4-4-21~表 4-4-28。結果顯示,在4歲和5~6歲年齡層,不同感覺統合功能表現類別(正常、
障礙)之受試者在趴姿伸直和臥姿彎曲之量的表現均有顯著差異,感覺統合功能 正常的受試者在量的表現優於感覺統合功能障礙的受試者。
表4-4-21 感覺統合功能表現類別在「趴姿伸直」量的表現之描述統計量(4歲)
表4-4-25 感覺統合功能表現類別在「趴姿伸直」量的表現之描述統計量(5~6歲)
本研究所發展的感覺統合臨床觀察電腦化評量工具主要是診斷受試者之質
(二)地區與趴姿伸值和臥姿彎曲之質的表現情形
表4-4-33 4~6 歲兒童之趴姿伸直資料庫
姿勢動作 趴姿伸直
年齡層 4
編號 010010020120
觀測向度 頭部
編號 010020010120
觀測向度 頭部
編號 010010020220
觀測向度 頭部
編號 010020890220
觀測向度 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