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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結論

在文檔中 首爾城中的「法外之地」 (頁 42-45)

19 世紀末期,在朝鮮形成的中國人居留地共有 3 個區域,並 按照時間順序而形成。第一個形成的中國人居留地位於「水標 橋」鐘路一帶;第二個形成的中國人居留地位於會賢坊駱洞「中 國總辦商務委員公署」附近一帶;第三個形成的中國人居留地為 袁世凱命令下形成的貞洞「慶運宮」附近一帶。雖然由於一連串 對中國商民的盜竊與放火事件,袁世凱下令將零散於首爾各地的 中國商店聚集於「水標橋」鐘路一帶及外國公使館密集區貞洞

「慶運宮」附近一帶。「水標橋」鐘路一帶原為中國人密集居住 區,但是「慶運宮」附近一帶為袁世凱命令下形成的新居留地。

在中國人居留地活動的以商人為主,中國商人不但率先進入 首爾城內形成第一個外國人居留地,而且能夠利用較優越的地理 位置,同時結合「東亞貿易網路」與「朝鮮內陸販賣網路」,而形 成以首爾為中心的商品流通網路,獨占當時朝鮮商業市場。雖然 歐美與日本人稍後亦在首爾居留,引進近代化設施,形成具有近 代化色彩的外國人居留地,改變了首爾城市空間概念與都市景 觀;但中國人居留地卻成為首爾乃至朝鮮全國重要商品流通與集 散中心。由中國人居留地放射出的商業網與大量的近代化消費 品,更直接改變了首爾市民乃至朝鮮人民的生活內容。

1882 年首爾開市至 1894 年甲午戰爭爆發的十多年間,清朝 對朝鮮政府具有極大的影響力。清朝在首爾具有以「領事裁判 權」為基礎的「治外法權」,因此享有「治外法權」中國人居住的 居留地成為「法外之地」。清朝的「領事裁判權」與其他國家相 比,可更高度保護居留地內的中國商人,因為清朝的「領事裁判

權」範圍不僅包括被告,並擴大至原告。因此,若在朝鮮發生朝 鮮人與中國人之間的衝突,中國人為被告或原告皆可受到清朝的 保護。清朝亦在中國人居留地設立「清國警察署」維持居留地的 治安,確保中國商人在首爾發展的安全。

中國人在朝鮮享有的「治外法權」之特權,以及中國人居留 地內治安的維持,皆有利於中國商人在首爾的商業發展。若沒有 清朝之庇護,中國商人雖擁有優越的商業網路,亦難以迅速掌握 首爾之消費市場,形成獨占局勢。因此,1894 年爆發的甲午戰爭 對首爾中國人帶來極大影響。

1894 年 6 月甲午戰爭爆發後,袁世凱返國。中國商人對失去 清朝公權力保護感到恐懼,多數的人選擇回國,也中斷中、朝間 的貿易活動。106我們可以藉由 1894 年 6 月 20 日日本在仁川二等 領事能勢辰五郎發送給在京城特命全權大使大鳥圭介公函內容,

推知當時中國人的恐慌狀況。「在留清國人目睹日本軍隊到來,而 大失所驚。隨著山東的勞動者、農民、小商人等 200 名,在港口 的中國婦女全要歸國,不顧清國理事多方挽留、說服,昨天 19 日 中午後,搭乘汽船鎮東號的人多達 300 名……〔中略〕……港口 的豪商同順泰等,以及有家眷的人,似乎都先由鎮東號讓家眷送 到芝罘後,觀察情勢再讓家眷回來……〔後略〕」。107

甲午戰爭爆發後,日本軍占領首爾,在日本的強迫下朝鮮政 府通告清朝,廢除「中朝商民水陸貿易章程」及所有與清朝簽訂 的 條 約 。108這 意 味 著 中 國 人 在 朝 鮮 的 「 治 外 法 權 」 與 「 法 外 之 地」的消失。雖然隨著戰爭結束,1895 年 5 月已有 3,000 多中國 商人返回朝鮮,回到原居留地地區繼續居住,但是中國人已喪失 在朝鮮的優勢地位。雖然中國人仍藉英國棉製品的進口貿易,在

106 王恩美,《東アジア現代史のなかの韓国華僑─冷戦体制と「祖国」意識》,頁 58。

107 〈(32)探報書〉《駐韓日本公使館紀錄》,第1卷,文書號碼:京第32號,發送 日 :1894 年 6 月 20 日 。 參 考 「 국사편찬위원회 」 http://www.history.go.kr/app.main.

Main.top,訪問日期:2010年3月3日。

108 孫禎睦,《韓國 開港期 都市 變化過程 研究─開港場、開市場、租界、居留 地》,頁405。

首爾占有一席之地,但 1900 年日本棉製品取代成為朝鮮的主要進 口商品,亦隨著日本在朝鮮影響力不斷提高,日本也逐漸超越中 國商民,掌握首爾進口商品與消費市場。

中國人居留地在朝鮮僅維持十幾年(1882-1894),但是當時 所形成的居留地對首爾的城市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在首爾的 中國人日治時期仍繼續集中居住於原居留地地區,19 世紀末期所 形成的三個中國人居留地,發展為首爾的「唐人街」。此「唐人 街」繼續維持到第二次大戰後,在 1960 年代都市更新的過程中,

首爾的「唐人街」逐漸消失,現在韓國則成為沒有「唐人街」的 國家。

An Extraterritorial Area in Seoul: the Formation of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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