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年 3 月 12 日 UNSC 通過的第 1397 號決議案,成為美國支持 下的第一個回應巴勒斯坦人建國的決議。美國結束在伊拉克的戰事之它們包括 2 月 8 日波灣合作理事會(GCC)國防暨外長會議、2 月 16 日的「阿 拉伯聯盟」(The League of Arab States, LAS)外長緊急會議、2 月 26 的 伊斯蘭會議組織(OIC)非正式峰會、3 月 1 日的「阿拉伯聯盟」正式高峰會 議、3 月 3 日的 GCC 外長會議與 3 月 5 日的 OIC 緊急會議。
Andrew Moravcsik, “Striking a New Transatlantic Bargain,” Foreign Affairs, Vol.82, No.4, July/August, 2003.
Philip Gordon, op. cit., p.159.
後,布希總統隨即於 2003 年 6 月的波灣之行,闡述以色列與巴勒斯坦 各自為主權獨立國家的理念。78布希當時曾經提過簽署《新阿拉伯憲 章》(New Arab Charter)的構思,其意除為表態支持中東國家民主化、
鼓勵政治參與經濟開放、成立(美國與中東)自由貿易之外,主要是 想排除朝向「路線圖」目標邁進時的障礙。
美國所設定的「路線圖」共歷經三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2003 年 5 月之前)先由美國、歐盟、俄羅斯、聯合國組成的所謂「四方會 議」(Quartet),進行兩年的外交折衝。此一「四方會議」的構思最早 源於 2000 年 10 月美國參議員米契爾(George Mitchell)所提出,目的 是透過外交途徑來解決爭端;換言之,米契爾根據 1993 年《奧斯陸協 議》(Oslo Accords)的規定,要求巴勒斯坦人放棄武力抗爭與恐怖活 動,以色列人則要凍結占領區的屯墾行為。
Mitchell
於 2001 年 5 月 21 日提出該項報告之後,布希總統本人 及以色列政府都表態接受。布希總統當時指派國務卿鮑威爾進行外交 斡旋,排除了柯林頓時代過多人力介入以巴和談的作法,並參考 20 多 年前南非「接觸團體」(Contact group)的經驗,促成美、歐、俄、聯 合國召開「四方會議」。美國支持巴勒斯坦建國的具體動作,主要集 中在第二階段(2003 年 6 月至 2003 年 12 月),但因為布希政府並不 信任阿拉法特,79堅持巴勒斯坦自治政府更換總理,也因此讓阿拉法特 的政敵阿巴斯接任總理職務。2003
年 4 月 30 日第三階段(2004 或 2005 年底前)要求「四方會 議」完成的「路線圖」最終目標,反映出布希總統支持巴勒斯坦先組 織過渡性政府,三年之內完成主權的過渡。問題是,2003 年 3 月 7 日C. Rice, “Transforming the Middle East,” The Washington Post, August 7, 2003.
2002年 6 月 24 日布希總統曾堅定表示,美國只支持一個與恐怖主義沒有牽 扯的巴勒斯坦國領導人。
猶太人節日發生自殺炸彈攻擊之後,以巴情勢有很大的轉變,以軍重 新占領約旦河西岸城鎮,阿拉法特也因此被軟禁在巴解總部。特別 是,6 月初布希與相關國家舉行阿卡巴(Aqaba)峰會之後,不過十天又 發生巴勒斯坦人的自殺炸彈攻擊,五名以色列士兵與 18 位平民為此喪 生,接著以軍再展開報復行動並導致 23 個巴勒斯坦人死亡,其中包括
「哈瑪斯」(Hamas)領導人 Abdel Aziz Rantisi 在內。80以色列占領區 不斷發生的自殺炸彈恐怖攻擊事件,最受關注的是恐怖組織「哈瑪 斯」、「伊斯蘭聖戰組織」(Islamic Jihad)和「艾克薩烈士旅」(Al
Aqsa Martyrs Brigades)三者間的串連。根據美國戰略安全專家的評
估,以往這三個組織甚少合作,哈瑪斯和伊斯蘭聖戰組織屬伊斯蘭組織,艾克薩烈士旅則是世俗組織,與阿拉法特領導的「法塔」運動(Fa-tah)有密切之互動。
觀察美伊戰爭後的以巴安全情勢發展,中東和平顯得遙遙無期。
關鍵呈現於三方面的問題:其一,「路線圖」的計畫過度依賴解決以 巴問題的有形措施,因此容易產生惡性循環效應。例如,以巴邊界的 畫定、屯墾區的撤除、耶路撒冷的地位、巴勒斯坦難民返回以色列家 園、巴勒斯坦與恐怖組織關係等,就不是單純地靠解決其中一項問題 即能達到「路線圖」的目標;換句話說,「四方會議」和以巴雙方只 有達成全面性的交易(comprehensive deal),否則巴勒斯坦人不會相信 過渡政府會有成為永久合法政府的一天。
其次,以巴雙方並非沒有落實「路線圖」之誠意,而是互信的基 礎相當薄弱。美國堅定支持阿巴斯(取代阿拉法特)為巴勒斯坦自治 政府總理的作法,就戰術運用而言並不成功,其因在於巴勒斯坦 35,000 名安全部隊與情報系統的指揮權,始終操於阿拉法特之手,美國和以 色列堅持把阿巴斯當成談判對象,效果自然大打折扣。更何況,Arafat 以色列指控 Rantisi 應為 2000 年 9 月以來導致 287 名以色列人死亡的恐怖攻 擊事件負責。“Sharon’s Game,” Time, June 30, 2003, p.13。
與阿巴斯權力鬥爭的結果,弱化了巴勒斯坦內部的團結力量,卻強化 了哈瑪斯在加薩走廊的影響力,甚至逼使阿拉法特必須和法塔派系裡 的武裝好戰分子進行妥協。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