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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IC 年度董事會評估表

第三章 董事會績效評估之國際發展狀況及案例

第二節 國際案例

一、 NAMIC 年度董事會評估表

本評估表分三部分:第一部分(I)對董事會整體的評估;第二部分(II)

又分為董事特質等級表、自我評估問卷;第三部份(III)個人自我評估。

每個部分再細分不同面向與特質,就各特質進行評估,而評估等級分為如 下:1 =優秀、2 =高於平均水平、3 =良好、4 =可以有一些改進、5 =需要 重大改進。

37 NAMIC 於 1920 年在印第安納州成立,會員公司(財產/意外傷害保險業)有 1,400 多家,但 股份有限公司制之保險業、再保險公司也可成為聯合會員。該協會為美國區域和地方互助保險 公司以及許多大的保險公司提供支援,其會員公司的年保費收入約為2680 億美元,佔房屋所 有權人保險市場59%、汽車保險市場 46%和商業保險市場的 29%。相關資訊,參閱

https://www.namic.org/aboutnamic/overview. (最後瀏覽日 2019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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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是就董事會整體依各特質以1-5 的等級來進行評估。本部分 分為以下5 大面向及其所含各特質:

I 1 董事會組成:

1.董事們將才華、技能和哲學觀點很好的融合在一起 2.董事會呈現成員多元化

3.提名委員會有效利用 I 2 領導力和計畫:

1.董事會對公司製定清晰的願景,以指導行動和決策 2.計畫每年進行修訂

3.定期評估公司、董事會和執行長的目標進度,及時進行必要的修改 4.子計畫支持總體計畫

5.目標的實現

6.董事會提供指導而不是管理 I 3 執行長或高階經理:

1.根據總體計畫為執行長提供年度績效目標 2.董事會對執行長進行有效評估

3.董事會有效管理執行長薪酬 I 4 政策:

1.政策控制風險而沒有受到不必要的限制 2.制定涵蓋所有必要領域和支持目標的政策 3.定期檢查和更新政策

I 5 一般:

1.效率(舉行會議、使用委員會、分配資源)

2.建設性的溝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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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員關注(決策、關於成員及其滿意度的當前資訊、特定服務目標)

4.對董事會教育的承諾 5.考慮/保護機密

6.董事會了解並定期考量風險與收益之間的權衡 7.履行職責

8.董事會在行使獨立判斷的同時能夠有效的支援執行長 9.互助保險理念的應用

10.財務控制(良好的理解、適當的行動、定期的監控)

第二部分又分為董事特質等級表、自我評估問卷,依其各自特質以1-5 的等級來進行評估。此部分分為九大面向及所含各特質,前四個面向為董 事特質等級表、後五個面向為自我評估問卷。

前四個面向的評估目的是讓每位董事根據所提出的各個特質對自己 進行評估,以確定需要改進的地方,從而使所有董事都能為公司做出最大 貢獻。以下說明之:

II 1 準備/參與:

1.會議前閱讀董事會資料,準備問題、疑慮和想法

2.參加董事會會議、委員會會議和年度計畫會議、準時到達 3.參加討論

4.個人的知識或觀點為討論和決策做出了寶貴的貢獻,幫助董事會專注於 策略目標

5.行使合理的判斷力,獨立、願意接受經過計算的風險,具有良好的業務 意識,堅持適當資訊並考慮對成員的影響

6.投入所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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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2 知識與發展:

1.願意參加董事發展活動 2.了解保險公司的理想/原則

3.理解董事的職責,包括區分董事會和管理職能 4.了解成員、服務、財務、法律、營運和營銷議題

5.了解金融業、保險業的作用以及對總體經濟和社會趨勢的影響 II 3.團隊合作和溝通:

1.支持公開討論,對新想法持開放態度 2.有效溝通

3.以積極的方式處理衝突 4.兌現承諾

5.支持董事會做出的決定

6.促進良好的董事會/執行長關係 II 4 個人行為:

1.有禮貌且尊重待人

2.將成員利益放在自己之前 3.保護機密

第二部分的後五個面向為自我評估問卷,其目的是評估董事會針對所 提各特質進行監督的整體有效性,藉由評估過程確定需要改進的地方,以 改進董事會的計畫和監督。以下說明之:

II 5 任務計畫和監督:

1.每位董事會成員均收到我們任務說明的副本

2.對提交給董事會的提案進行評估,以確保它們與任務聲明相一致 3.董事會會監督附屬組織的計畫和活動,以確保它們與任務聲明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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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們會定期審查、討論並在必要時修改我們的任務聲明,以確保其是最 新和相應合的

5.董事會已核准一項全方位的策略計畫和支持性政策聲明 6.董事會可獲取組織達到策略目標的程度

7.我們會定期審查、討論,並在必要時修訂我們的策略計畫,以確保其是 最新和相應合的

8.董事會成員積極有效的代表公司利益,並充當成員與其他對成長至關重 要團體的成員之間的溝通橋樑。

II 6 質量監督:

1.董事會指揮為保險公司營運部門制定明確的質量保證改進目標,並達到 目標

2.董事會監督組織績效,以確保履行對質量的承諾。

3.董事會在適當和必要時採取糾正措施以解決質量表現。

4.董事會體認到服務質量必須與我們的策略規畫和預算監督職責緊密關 連

II 7 財務監督:

1.董事會對保險公司的資產進行財務監督

2. 我們核准財務政策、計劃、方案和標準,以確保增強公司財務資產和 資源能力的保存

3.董事會根據預算預測和政策監控績效

4.我們已審查並通過道德政策和準則來進行財務運作 5.董事會核准主要資本計畫,包括集成管理資訊系統。

II 8 管理監督:

1.董事會清楚了解董事會監督角色和執行長管理角色之間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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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會與執行長定期就目標、期望和關注事項進行溝通

3.董事會委員會每年根據在評估週期開始時與執行長達成的目標和目 的,來評估執行長的績效

4.董事會定期調查同樣水準之保險公司的執行長薪酬安排,以確保我們的 薪酬和其他僱用條件是合理且具有競爭力

5.董事會定期審查我們的管理繼任計劃,以促進領導能力的連續性 II 9 董事會效率:

1.明確定義且遵守董事會政策及新成員選任標準,以確保持續性的領導能 力和適當的代表

2.我們評估董事會的績效以及每位董事會成員的績效,以確定繼續提供服 務的適當性

3.我們有書面的利益衝突政策,包括解決任何現有或明顯利益衝突的準則 4.董事會的所有成員理解並履行其職責,並且每位董事會成員均有收到關

於董事會義務和報告職責的書面說明

5.董事會的所有成員參加定向課程及持續進修常規課程

6.董事會定期審查其自身的結構,以評估其規模、代表的多樣性、委員會 結構、成員任期和離職政策以及任期辦公室和委員會主席

7.董事會和委員會會議的頻率和持續時間足以履行董事會的監督職責,但 不會因濫用寶貴的受託人時間而妨礙出席和參與

8.主席與董事會的各個成員保持堅定而公正的態度,以確保所有人都有平 等的參與機會,時間不被少數人所壟斷,並且在進行合理討論之後才發 出議程項目

9.董事會成員在會議召開前就已順利收到議程和支援材料 10.董事會成員參加會議準備充分,以討論議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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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董事會通過、修改和在必要時廢止公司章程和細則

12.董事會保有最新政策手冊,包括涵蓋其在質量、財務、策略計畫和管 理中之監督角色的特定政策

第三部份係個人自我評估 III 1 個人自我評估:

1.我參加外部教育活動,以了解與保險業和公司有關的最新趨勢與議題 2.我準備、出席、參與並承擔公平的董事會和委員會會議的工作量 3.我公平、適當的與其他董事會成員、管理階層和員工打交道 4.我了解董事會監督角色與執行長管理角色之間的區別

5.我了解董事會討論的機密性質,並維護關於董事會和委員會會議討論的 議題和資訊的隱私

6.我感到滿意,我作為董事會成員為保險公司提供服務時沒有利益衝突 7.我參與確定那些人,其技能和知識可能對公司有用而為潛在董事會成員 8.作為保險公司董事會成員,我努力代表公司的需求,並與政府機構和當

地社區分享這些需求

在本評估表最後,再加上一項問題「改善董事會和保險公司的意見:」, 以此作為結束。

二、德國安聯公司

德國安聯集團(Allianz Group,下稱安聯集團)是世界最大的金融服 務集團,主要業務為保險,由安聯歐洲公司(Allianz SE,下稱安聯公司)

為集團控股公司。身為“歐洲公司”此一法律組織型態,安聯公司的經營 監督機關可自由選擇採單軌制或雙軌制,而安聯公司選擇採用德國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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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使用的雙軌制,因此,其經營機關為董事會,監督機關為監事會(亦 有稱為監察會)38

安聯公司董事會成員10 名,負責制定業務目標和策略方向,協調和 監督經營實體以及實施和監控有效的風險管理系統。董事會成員共同負責 管理並遵守法律要求,不但負有總體責任,其個人成員尚對被分配主管的 部門有相關職責。在2018 年會計年度,安聯公司董事會設有集團財務與 風險委員會、集團資訊科技委員會以及集團併購委員會;屬安聯集團層面 的委員會則有集團補償委員會、集團投資委員會;安聯公司的監事會有12 名成員,6 名股東會選任,6 名為職工委員會選出之員工,且根據不同國 家/地區分配,目前 4 名德國員工代表,英國和法國員工代表各 1 名,監事 會的職責主要為監督並向董事會提供建議、任命董事會成員、確定其總體 薪酬及繼任計畫、審查安聯公司和安聯集團的年度財務報表等39。安聯公 司監事會設有以下功能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風險委員會、

安聯公司董事會成員10 名,負責制定業務目標和策略方向,協調和 監督經營實體以及實施和監控有效的風險管理系統。董事會成員共同負責 管理並遵守法律要求,不但負有總體責任,其個人成員尚對被分配主管的 部門有相關職責。在2018 年會計年度,安聯公司董事會設有集團財務與 風險委員會、集團資訊科技委員會以及集團併購委員會;屬安聯集團層面 的委員會則有集團補償委員會、集團投資委員會;安聯公司的監事會有12 名成員,6 名股東會選任,6 名為職工委員會選出之員工,且根據不同國 家/地區分配,目前 4 名德國員工代表,英國和法國員工代表各 1 名,監事 會的職責主要為監督並向董事會提供建議、任命董事會成員、確定其總體 薪酬及繼任計畫、審查安聯公司和安聯集團的年度財務報表等39。安聯公 司監事會設有以下功能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風險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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