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議員甄選及其代表性來源之變遷與特質-
『從地方派系觀點之探討,以鳥松鄉為例』
陳景雲
第壹篇
緒論
一、研究背景與動機
二、文獻分析與相關理論
三、研究架構及研究理論途徑
四、研究步驟
五、研究方法
第貳篇
地方派系(鳥松鄉)的形成、發展與變遷
一、個案
(鳥松鄉)背景介紹
二、高雄縣選舉中的派系角色
三、個案縣議員之簡介
第叁篇
結論與建議
一、結語
二、研究限制
三、後續研究建議
第壹篇
緒論
一、研究背景與動機
回顧在八○年代以前,台灣的政治基本上是國民黨一黨獨大的情勢,在地 方上,顯現的特色是國民黨透過地方派系,或者結盟地方派系,長期取得地方 政治權力與經濟利益,這種中央由國民黨壟斷政治、經濟上的利益,藉由給予地 方派系寡占經濟租金(rent),以交換其政治上的忠誠及選票的提供,藉以鞏固國 民黨威權體制的統治基礎(洪金珠、許佩賢,1994:108),此種由國民黨和地方 派系透過威權體制所形成政治形態,學者多名之恩護侍從關係(patron-client relation)。 然而在八○年代之後,在社會層面上,由於工商業快速成長,都市化、商人 政治、金錢政治與黑道之介入,因政治參與管道擴大並複雜,改使以往政治傳統 倫理及規範,受到極大之挑戰;另外在政治制度層面上,台灣民主化的加速致 使中央威權政治的弱化,以及一九八六年民進黨的成立,使原來單威權政黨及 地方雙派系的侍從結構產生異化,而導致多元分歧派系結構與兩黨半依侍關係的形勢(丁仁方,1999b:72)。 在政治社會與政治經濟關係大為改變之下,傳統地方派系已產生若干結構 性的變化,尤其經歷一九九七年縣(市)長選舉結果,國民黨在台灣地區二十三 個縣市中只獲得八個縣市的席位,民進黨嚢括十二個縣市,其他三縣市則由無 黨籍候選人獲得,國民黨在地方成為少數黨,此讓地方派系漸傾向民進黨,及 加速第三勢力、無黨籍空間等分裂為多元派系發展。特別是在二○○○年三月十 八日第二屆總統直選,民進黨更擊敗了在臺執政長達五十二年的國民黨,取得 中央執政權後,形成民進黨在中央與地方的垂直執政,開啟民進黨與地方派系 其他地方政經社會力量更多合作發展的管道。傳統上臺灣地方派系長期所依侍、 結盟的國民黨因總統大選後陷入結構性的分裂,宋楚瑜所領導的親民黨更獲得 重大的政治突破。地方派系與國民黨原來已逐漸鬆脫的半依侍結盟關係,在面臨 來自民進黨與親民黨的政治侵蝕,而有走向三黨分別依侍的形勢。同時也可能會 加深民進黨黨內地方派系的擴張,與外部傳統地方派系間分裂結盟的新變局(趙 永茂,2001)。 而在今年二○○四年的總統大選藍綠陣營對決的結果,綠營險勝,這其中 所代表的意涵,就政黨與地方派系的面向而言,至少顯示幾個重要訊息: 1.二○○○年政黨輪替的四年,民進黨的「少數執政」「相對多數執政」演變為 「過半執政」,代表四年來民進黨基層選票版圖擴大,從地方派系面向而言, 亦即民進黨內的地方派系力量擴張(例如:高雄縣黑派),以及外部傳統地方派 系間分裂(高雄縣白派、嘉義縣林派),這和二○○四年綠營選票正式過半,存 在何種因果關聯。 2.從執政效應,我們可以重新釐清政黨與地方派系之關係,或者說可以有機會 去撿驗地方派系「利益之本賢」與「關係之取向」的相關命題,這和西方「執政 優勢」是否有類別關係,也是一個日後可關注的議題。 3.二○○四年總統大選,綠營選票正式過半,是否會在二○○四年底轉換成功, 造成泛綠首次在國會過半的情形,這牽涉到的因素就更複雜,至少包括政黨 提名制度之思考及運作分配模式等問題,其中最核心的考量,即組織行為的 運作層面,是否能隨時空背景之改變及選民結構來調整,亦即本文所要探討 甄選出的代表與其選區的相稱性是如何形成,及其背後所指涉的內容又是代 表何種意義?以此來觀察複數選區的立委或議員選舉,才能彰顯「有什麼樣議 員,就有什麼樣選民;有什麼樣選民,才會有什麼議員。」其間互為因果的辯 證關係,這中介變數就是地方派系,亦是複數選區下不得不然的操作及動員 模式。 究竟這些新的政治變局對政黨政治及地方派系政治會產生何種衝擊及改變, 是值得進一步觀察。不過就如張茂桂教授所述:「以當代為出發點的研究,如不 能對現象的過去有較多的認識,其所形成的知識,自也不可能深刻。」(張茂桂, 1998:2)。基於上述的背景及理由,筆者認為有必要,對於台灣的代議政治,歷 經五十餘年之後,雖說政黨政治之形成於焉成形,但深入探討形成背後的實質
意涵,卻迴異於西方民社國家。這當中之差異到底是那些重要因素使然各方多有 探討,或以長期的、或以選舉制度的面向,但這些研究所共同追逐的核心命題無 非是:誰能代表民意?議員在代表誰? 政黨是一個協調派系利益,表現領導者人格要素,並昇華與融合利益的過 程(Process),據此觀點,派系會持續形塑政黨所面對的機會及結構和特質。因此 所謂的政黨不只是關乎它們的領導而已。領導在政黨的原始組織中似乎是最重要 因素,但是當政黨成為一個營運事業(going concern)時,其特質在某些程度上便 取決於其跟隨者(Holcombe,1950:102,103)。議員之所以當選來自選民的投票 在西方,選民之所以投給他的主要因素可能是意識型態的認同(含政黨認同及族 群認同)、候選人認同或政策認同,但在台灣(特別是在南部地區)還有一個地方派 系的認同問題。這其中最根本之要素在於:作為政治動員的行動單位,強調關係 網絡的台灣人社會,其個人的存在是有別於西方社會下獨立個體的意涵。表面上 台灣人對於公共事務較不熱衷,日常對政治議題較少關注,但在選舉動員的權 力面子爭取上,個體卻常被連繫在一張關係的網絡之中。這種看似鬆散的個體, 透過人群關係為基礎的網絡擴張,卻同樣可以發出具有影響性的集體效果。其之 所以如此,乃因華人社會是以關係網絡作為群體認同的內在邏輯及情境判準(涂 一卿:1994;陳景雲:1999)。地方議員相較於國會立委是更具地方性格,加上 長久以來的複數選舉制度,提供一個可供辨識的派系界線及各自動員人群網絡 能量的決算戰場,所以多位學者研究證成:由地方派系所推出的議員當選機會 遠勝於無地方派系人選之結果(趙永茂,1996;涂一卿:1994;林憶琳:1999; 徐芳玉:2001)。但這樣結論的因果關係之論述,常由於太多變數或範圍過大之 故而顯得不夠深刻,且在研究方法上大多以問卷方式或訪談方式為之。筆者認為 如果能夠以深入訪談及田野調查之長期參與觀察,且以小範圍和幾個有意義的 問題意識為焦點,則在此領域會有不同的進展。 基於上述之原因,本文將探討的問題如下: 1.政黨與地方派系如何甄選其議員候選人?其甄選標準又為何?其(標準)隱 涵所考慮的代表性來源又是何種意義? 2.隨著外在環境不斷的變化,其甄選標準如何變遷以為因應?其衡量代表 性來源又有何變化? 3.政黨地方派系推出議員為其代表汲取公共資源,擴大或鞏固政黨及地方 派系之能量,議員在取得政治高地及資源,又如何回頭形塑地方派系及 政黨來面對其面臨的機會、結構(新的政治環境)和調節本身特質。如果能 夠取得足夠的因果關聯,相信可以尋找出地方派系之間的差異,及其興 衰的關鍵因素。
二、文獻分析與相關理論
本文引用的主要相關為依侍主義及樁腳網絡理論,故在文獻回顧上較著重此 兩種資料之探討,以能在研究理論做為引用。
在威權體制轉型後,以威權侍從主義作為分析地方派系的途徑便隨之展開 最早以「依侍主義」置於台灣政治發展脈絡下思考的作品是吳乃德的博士論文 「The Politics of A Regime Patronage System:Mobilization and Control Within an Authoritarian Regime」(Wu,1987)。在吳乃德的這篇論文中,吳乃德從現代非 極權國家中,國家機關組織與民間利益,動員與控制市民社會的四個模式(多 元主義、統合主義、依侍主義及民粹主義)的比較分析,並說明外來的國民黨政 權為何採取以個人關係為連結基礎的依侍主義,及因此而形成的中央/地方二 元統治結構,如何有效的統治台灣。此後,依侍主義的概念開始被廣泛的採用 (郭正亮,1988;林佳龍,1989;陳明通,1990 等)。 基本上,「威權侍從主義」是以威權體制及依侍主義來分析外來的國民黨政 權得以有效統治台灣的方式,並透過由此而生的尋租行為及選舉的提名策略等 控制方式來分析國民黨與地方派系之間利潤網絡的形成與互動。「威權體制」是 美籍西班牙裔學者Juan Linz 研究西班牙佛朗哥政權而提出的概念,Linz 對威權 體制的界定是:一種政治體系,具有有限但不向成員負責的政治多元主義;不 具有縝密與指導性的意識型態,但具有獨特的威權心態;又除非在威權政體發 展的某一階段,否則不具有廣泛具嚴密的政治動員。在這種有限動員的環境內, 威權領導者或一小撮威權統治集團在一個形式上欠缺明確界限,但實質上又可 預測的範疇內運作統治權力。在Linz 對威權政體的定義中,有限的多元主義、威 權心態及統治者或統治集團權力行使範圍不確定,這三者正確是威權政體的重 要特徵。定義中的有限多元主義,威權政體中統治權力的構成型態並未如多元主 義中的權力本質,具有權力內涵是由社會中的各種力量,居於平等地位競逐而 成及權力行使範圍是有限的兩種特質。不過,威權政體的統治權力也未像極權主 義(totalitarianism)將統治權力指向社會內部的所有政治或利益團體,威權政體仍 保留部分的政治或利益團體,不過這些團體卻未具西方民主國家中的利益、政治 團體或政治反對團體批判、監督、影響形成政府決策的功能或取代既有統治集團 的地位與能力(Linz,1964:255;陳明通,1995:83;李政亮,1997:25)。 而「依侍主義」基本上是以個人為領導核心,以一種「階序式二人直接關係」 附著於既存政治社會經濟體制的人際關係網絡,它反映出領導者個人,對這些 正式體制中非個人化的權威領導方式極端不信任,必須依賴廣泛而活絡的初級 團體關係去完成各種政治、社會、經濟目標。而依侍主義主要包括下列特色(陳 明通,1995;李亮明,1997): 1.依侍關係(恩庇者/依隨者)之間通常具有特殊性,這種特殊性來自恩庇者利 益的給予只會集中於特定人身上;亦即,依侍關係具有強烈的個人色彩。 2.恩庇/依隨關係具有擴散性,這種擴散性來自於恩庇者對依隨者不同形式資源
的給予。 3.恩庇/依隨者之間的交換關係並非一種法律上的契約關係,不過其關係中仍有 基於自願的履行關係存在。 4.恩庇/依隨者之間建立在不對等的關係上,亦即兩方是建立在不平等的財富、權 力或地位上。 5.恩庇/依隨者之間是一種非正式的垂直連帶關係,非正式係指依侍關係是私人 和特殊的。 至於威權體制與依侍主義之間的關係為何呢?學者胡佛以「現代威權政治的 傘狀理論」(The umbrella theory of modern authoritarianism)來說明其間的關係: 威權體制是統治者藉由其所掌握的最高權力,透過政黨,層層節制而下,控制 三種社會的結構,這三種社會結構分別是統治社會、政治社會和民間社會。而這 樣的威權體制是立體的,而非平面的;在動態上,就像一把傘,統治者是傘的 樞紐,而在政黨的主軸上,撐起控制統治社會、政治社會及民間社會的三支傘炳 將威權體制的傘張開。威權依侍體制的形成就是國民黨透過在民間社會所建立的 統合主義的威權結構,在政治社會中發展依侍主義的威權結構,也就是透過對 各地區領袖在經濟活動的管制與特許,如金融、保險業、汽車客運運輸等,嘉惠 地方領袖所組成的地方派系,使能歸附,以搏取在選舉及各種政治活動中的支 持;此外,也在戒嚴體制、黨禁等限制下,透過依侍主義,結合地方派系,進行 有選無擇的選舉,發展威權的政治社會結構(胡佛,1991:36-39;李政亮, 1997:27)。 過去,國民黨給予地方派系的資源是什麼呢?此可分為選舉提名與壟斷性 經濟利益的給予兩部分來論。在選舉提名部分,國民黨所採取的是「選舉提名獨 佔決定制」與「雙派系主義」;選舉提名的「獨佔決定制」指的是國民黨對其黨內 的提名人選有最終的決定權,而在1950、60 年代獲得國民黨提名的候選人幾乎 都可當選(若林正丈,1994:139-141)。關於在壟斷性經濟資源的給予部分, 1989 年以後,學者陳明通、朱雲漢開始將尋租的觀點帶入地方派系中。透過尋租 觀點,讓我們比較清楚的看出國民黨與地方派系之間經濟依侍關係。依朱雲漢的 分析,國民黨主要是以下列四種經濟特權籠絡地方派系:(1)政府特許下的區 域性獨佔經濟活動,這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非信用合作社(例如青果合作 社),農漁會(主要是其中的信用部門)及汽車客運公司;(2)省營行庫的特 權貸款,凡是有機會當選省議員的縣級地方派系,都可以分享;(3)省政府及 各級地方政府的公部門採購,主要是公共工程包攬,特別是在建設經費比較充 裕的縣市,也構成經濟租金的一大來源;(4)以地方政府公權力所換取的經濟 利益,而其中一類是表面上合法的假公濟私如利用都市計畫或公共建設規劃來 進行土地炒作;另一類是以公權力來掩護寡佔性的非法經濟活動,如經營地下 舞廳或賭場(陳明通1995:108)。 對於威權侍從主義大致區分為政治與社會的二種研究取向來分析。也由上述 可知,基本上「威權侍從主義理論」為一種附帶於既存的政治社會體制中不對等
權力地位者之間,非正式與特殊的互惠關係模式。 此種深具「主從關係」意涵的支配性權力結構,被人類學家與政治學者廣泛 地運用於解釋拉丁美洲、東南亞、非洲、南歐義大利、西西里島與台灣在內的政治 現象(廖忠俊,1997:31-32)。 此處用以解釋威權體制轉型前的台灣政治現象,是指國民黨與地方派系之 間互動關係的主要理論。
根據S.N.Eisenstodt 和 Louis Roniaer 的歸納,侍從主義具有以下的特質: (一)恩庇侍從關係通常是鬆散和特殊取向的人際關係。 (二)恩庇侍從關係的人際間及體制間的互動,是建立在多樣資源的同時交 換上,其中最重要的是工具理性、經濟性及政治性資源的交換。 (三)這些資源(工具性、經濟性及政治資源)的交換,大都是以整批進行的 (package-deal),而無法分割成個別單項來進行交換的。 (四)恩庇侍從關係的關係最理想狀態,是建立在無條件的及全面的信任與 情感認知基礎上。 (五)恩主與侍從之間,忠誠與念舊的情感性因素,是用以維繫恩庇侍從關 係的重要因素,特別是在傳統的狹隘初級性恩庇侍從關係中更顯得相 當重要,雖然在較現代的政治機制中,情感因素對恩庇侍從關係的維 繫作用已相當微弱,但依舊可以發現某一程度情感因素的存在。 (六)恩庇侍從關係的建立,並非基於法定或契約的形成,通常是基於非正 式的契約(informal understandings)。 (七)雖然恩庇侍從關係對於成員似乎有長期的全面的約束性質,但基本上 這種關係的形成是出於成員間的自願性,因此至少形式上是可自由退 出的。 (八)恩庇侍從關係是以垂直的形式運作於人際之間,或人際網絡之間,因 此會削弱水平式的階段性團體組織,以及侍從彼此間的團結與凝聚力。 (九)恩庇侍從關係是建立在權力的分化及權力分配不平等的因素上,特別 是恩主獨占某些侍從生存所需的重要地位,而彼此之間權力的不平等 例如佔有可以左右侍從再生場工具的取得,重要市場的進入以及晉身 社會核心等方面的地位(S.N.Eienstad and L. Roniger, 1980:49-50)。 總結的說,從人類學來看恩護關係的特質為: (一)恩護基本上是自願的。 (二)關係是非正式的,也不是組織性的。 (三)恩護關係是私人性的,是特殊主義和擴散性(diffused)的,通常以初 級關係為組合的基礎。 (四)關係是垂直性的發展,是面對面的雙園關係。 (五)其關係是不平等的交換,互惠關係,恩庇主是資源優勢者和提供者。 但恩護關係有其矛盾處,並存在著恩護間關係改變的情況。其內在矛盾處 有三:
(一)權力的不平等和私人關係間信賴、情感、義務等凝聚力結合的矛盾。 (二)潛在的強制力、剝削性和自願性的權力、義務關係結合的矛盾。 (三)強調義務、凝聚力和非法律或半法律( semi-legal)關係的矛盾性
(S.N.Esienstad and L. Roniger,1980:50)。
另外,恩護關係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其間有四種型態,再以下這四種情況 , 恩護關係會有所改變: (一)侍從者提供給恩庇主的服務,不足以維持交換的平衡。 (二)侍從者可能自其他恩庇主獲得所需要的資源。 (三)侍從者坐大,指定恩庇主提供特定的資源。 (四)侍從者已經不需要恩庇主所提供的資源( James C. Scott, 1972:93-94)。 侍從主義指涉一種不對等交換或互惠(reciprocity)的對偶(dyadic)關係 這種連帶係以面對面(face to face)直接的垂直關係為聯繫基礎,關係的維持, 鞏固、或強化依賴物品或服務的交換與互惠,通常地位較高的恩庇主(patron) 提供資源換取地位較低的侍從(client)的忠誠或服務(Kaufman, 1974:285; Powell, 1970:412;scott, 1972:92-95)。透過政治社會學者的應用侍從主義, 最初用於解釋投票行為(Weigrod, 1968:380),進而用以建構規範政治或社會 部 門 內 的 資 源 流 動 與 分 配 , 以 及 人 際 間 或 體 制 間 資 源 交 換 與 過 程 的 模 式 (Esienstad and Roniger, 1980:49-50)。
在組織的深化與橫向發展上,垂直的對偶關係間之下發展型或金字塔或粽 型的主從關係或水平延伸的串粽型的組合,派系在這關係結構中原有的侍從因 而可能成為利益或資源中介的掮客(broker),連結上層的恩庇主或下層的侍從 (Wolf,1966)。主從關係可能不再是面對面的對偶垂直關係,這和原本的侍從 主義定義上有了差異。而在研究應用上,若以侍從主義指涉地方派系與政黨的關 係更是擴大人類學的原始用法,將原本「人」際的交換關係擴大指涉為「組織」間 或組織與人的互惠關係。為了解釋理論的嚴謹,概念有重新釐清的必要(吳芳銘 1996:5)。而本文研究指涉的是地方派系與樁腳間的侍從關係。 可知,威權侍從理論中以研究地方派系與選舉行為、權力結構與政黨間關係 為 主 , 相 關 的 研 究 可 參 見 黃 江 正 (2001 ) ; 丁 仁 方 ( 1999 ) ; 吳 芳 銘 (1996);張昆山、黃正雄(1996);陳明通(1995)等。 所以社會研究途徑是以鄉鎮或社區等小範圍為觀察對象,找出該地的權力 領袖,研究領導者的關係網絡,導入當地地方政治的互動網絡中,藉以了解當 地的地方政治生態。 另外在地方選舉面向上,地方上的派系透過光復後的地方選舉,成熟為垂 直結構的「派系網絡」,派系網絡雖然產生於平行的關係網絡,尚有層級化的現 象出現。其具有龐大的動員能量及籌碼,透過每一次的選舉活動,驗收政治網絡 經營的實際成效。派系網絡的成員大多具有公職身份(陳華昇,1993)。例如: 縣長、議員、鄉鎮長、代表主席、農會總幹事等,職位能帶來各項有形、無形的行
政資源,所擁有的資源愈多者,愈能接近權力核心;在位愈久者,涉入決策核 心的程度愈深;此際權力愈高者,所能掌握的群眾基礎愈紮實,在關係網絡中 的地位愈形穩定,因而往往具有派系事務的決定權與主導權。 因為樁腳網絡成員的身份叫多元,以現實的情誼或利益來考量結盟與否, 「西瓜倚大邊」效應為主,政治取向較低。成員包括村里長、鄰長、農會代表等等 通常具有良好的地方人際關係、群眾基礎與對地方事務的影響力。平時既熱心服 務選民、解決紛爭、提供援助與擔任聯繫的工作,與選民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 選舉期間聯繫下層幹部,掌握實際選民的投票動向,彙整相關名冊資料回報上 層幹部,提供選舉期間派系組織動員、配票、估票及資金分配等作業之依據。 再則俗民網絡指的是樁腳網絡所能真正動員的有效邊界。換言之,俗民網絡 意味著某派系在其派系網絡及樁腳網絡動員之下,支持群眾之數量,及選舉最 終開出的得票數。地方派系所以具有社會學上的研究意涵,與俗民網絡據以特定 指涉的解釋概念有相當關係。 J. Bruce Jacobs 研究台灣的派系政治多年,認為透過關係的建構與運作,社 會形成了以此為基層的運作機制,政治上更因此產生了派系。「關係」涉及兩造 所持相同或類似的情感,因彼此間的認同或共識而產生的人際網絡,包括先天 的血緣與後天的共同經歷、同為團體的成員關係等。例如:同鄉、同學、同宗、同 事、同好、同個性等俗稱的「六同關係」。 人際網絡長期的運作後,會因累積、投資、回收與信用等作用,形成所謂的 「人情」,人情具有債權、債務的意涵,俗稱「人情債」。於此關係成為資本,透過 「人情」加「關係」延續建立的關係網絡,權力與利益便於其中來回上演。複雜的 人情關係網絡,建構出派系運作的雛形。 此模式是以採行社會研究途徑相關研究學者主要為文崇一(1945);紀俊 臣(1977);涂一卿(1994)與陳介英(1996)等。
三、研究架構及研究理論途徑
(一)分析架構: 台灣 政經 社環 境的 變遷 威權體制與政黨政治的發展 → 鳥 松 鄉 派 系 發 展 與 變 遷 的 特 質 派系的依侍 結構 內部依侍結構 經社環境的變遷與 威權體制的轉型 二○○○年後新政黨政治形 勢下(多黨競爭)地方派系 的發展 外部依侍結構 高雄 縣地 方派 系的 發展 特質 全縣紅、白、黑三派的發展與 影響 派系的動員結構 黑派執政後的衝擊 政黨競爭與政黨派系化 【圖1-1】本研究之分析架構圖 依陳華昇在其論文中對地方派系權力結構之層級劃分來說(陳華昇 , 1993:164),本文對鳥松鄉地方派系之依侍結構演變的探討,是以各派系 在鄉這一層級的領導者(主要就是第三層幹部)(表1-1)作為觀察之核心 對象,再由其分為內部與外部依侍結構兩部分進行探討(表1-2):一是派 系的外部依侍關係,也就是鄉級派系與鄉以外或鄉層級以上派系人物的依 侍關係,如縣派系領袖與領袖群、第二層幹部,以及政黨等;二是派系內部 的依侍關係,也就是鄉級派系領導人與鄉內樁腳的依侍關係,這亦是本文 研究之重點。 表1-1 地方派系之權力結構 主 要 成 員 威權統治時期 威權轉型期 領袖與領袖 群 1.現任縣長 2.資深中央民意代表 3.資深省議員 4.轉任省或中央高級或黨務主管 之卸任縣長 1.地方財團領導人 2.地方企業集團負責人 3.轉任中央高級行政官員之 卸任縣長 第二層幹部 1.省議員 2.地區性寡佔經濟事業主持人 3.縣級農業會社主管 4.現任或卸任之中央民意代表 1.立法委員 2.國民大會代表 3.省議員 4.地區性寡佔經濟事業主持5.資深鄉鎮市農會總幹事 6.富有之企業家 7.資深縣議員 人 5.縣議會議長 第三層幹部 1.現任或卸任之鄉鎮市長 2.現任或卸任之鄉鎮市農會總幹 事、理事長 3.縣議員 4.資深鄉鎮市民代表 1.現任或卸任之鄉鎮市長 2.鄉鎮市農會總幹事、理事 長 3.縣議員 4.鄉鎮市民代表會正、副主 席 第四層幹部 1.鄉鎮市民代表 2.鄉鎮市農會理事資深會員代表、 農事小組長 3.資深村、里長 4.村里幹事 1.鄉鎮市民代表 2.鄉鎮市農會理事 第五層幹部 1.村、里長 2.鄰長 3.鄉鎮市農會會員、農事小組長 4.其他在鄰里中關係良好者 1.村、里長 2.鄰長 3.鄉鎮市農會會員代表、農 事小組長 4.其他在鄰里關係良好者 表1-2 派系(鄉級派系)依侍結構分析表 派 系 之 依 侍 結 構 外部依侍關係 【領袖、領袖群與第二層幹部(縣級派系)或是政 黨】與【第三層幹部】的依侍關係 內部依侍結構 【第三層幹部】與【第四、五層幹部】的依侍關係 (二)研究途徑 在台灣選舉活動的實質運作方式,我們可以發現在樁腳或者是造勢的選舉 動員類型中,其所呈現的社會內涵,是一項地方化社會連帶的不斷強化過程(陳 介英,1996)。 椿腳猶如派系是一種非正式組織(陳明通,2001)。非正式的特質,在於派系 成員的引進多是私下為之,而非正式公開甄選;新加入或加盟的成員,並沒有 一定的儀式,但卻是一種成員彼此間的認定,共同為候選人負責。成員的退出也 無一定的標準,只要一方違背諾言,或不履行交換義務,自然就退出;因此,
派系政治中,「拔樁」或「挖角」是常見的事。 地方派系是以地方基層政權作為主要的活動空間(陳明通,2001)。樁腳是一 套人際關係網絡的代表,這意謂著人脈的匯集與利益的群組。從歷次立法委員、 縣長、縣議員與鄉鎮市長選舉中,可以看出樁腳的功能與其運作的重要性。 學者丁仁方(1999)針對樁腳網絡相對派系領袖的自主性分析如下: 台灣地方派系的組成如果依照功能分工可分成三個向外擴展的同心網絡(陳 介英,1996)。在網絡的最內層是少數政治菁英所構成的「派系網絡」,一般所稱 的派系即指這些擔任正式公職的派系領袖的組合,其主要功能是「攫取地方資源 及權力支配的合法性」;在「派系網絡」的外層,則為「椿腳網絡」,其成員包含 社會各階層的領導幹部,他們在派系中最主要的功能是「對廣大地方大眾起團體 動員作用」;「樁腳網絡」的外層,也就是派系的邊緣界線,則是被樁腳動員的 「俗民網絡」,其主要成員即為能被派系有效動員的大眾。這樣的派系結構可以 看出「樁腳網絡」是派系承上啟下使派系能有效運作的關鍵,但是樁腳能發揮樞 紐地位也是因為他們是利益的掮客,透過特殊化的人情連帶關係媒介利益交換 交換的標的則為由上而下的政治利益及透過政治利益所衍生出來的經濟利益及 象徵利益(如派系領袖參加民眾的婚喪喜慶活動),及由下而上的政治支持。 「樁腳網絡」事實上又滲透到其他統合化的社會及政治組織,從這樣的角度 來看地方派系,地方派系不只縱向垂直整合,而且也橫向向外擴散。將派系結構 依層級來觀察,除了最上層為具全縣知名度及較高公職職位的派系領袖之外, 其餘均為佔據重要社經組織的樁腳,構成一金子塔型的層級體系。樁腳又分為數 個階層。第一層為分佈於各鄉鎮,具相當知名度及支持群眾,或經營、主持龐大 事業而擁有足以應付選戰的經費及員工支持者,或長期在特定區域擔任重要公 職或農會重要幹部;第二層為在各鄉鎮具相當知名度,任公職或農會總幹事者 第三層則是在村里中有一定知名度,或有良好社會關係與影響力及群眾基礎的 鄉鎮市民代表、資深村里長、里幹事、鄉鎮農會理事、資深代表或小組長等;最基 層則包括村里長、鄰長、農會代表、小組長等(趙永茂,1996)。樁腳網絡的這種縱 向橫向的結合,等於是透個人情連帶使地方派系團體化或再團體化(陳介英, 1996),然而這種團體的形成卻不似多元主義中的利益團體基於共同利益的水平 連結及受特定公共規範的拘束,反而是類似統合制度垂直控制並且受私人關係 的約束。弔詭的是這樣的遫合方向雖為黨國所默許,卻使其獲得相對於黨國的自 主性,進一步在民間社會中建立壟斷的地位(丁仁方,1999),筆者以為既無法 用多元主義的利益團體基於共同利益的水平連結及受公共規範的拘束,來做為 解釋及觀察,而需用類似統合制度垂直控制並受私人關係約束,筆者認為趙永 茂對侍從主義研究途徑的進一步細分(文化倫理依侍、政治依侍、經濟依侍、社會 依侍),不失為一個很好的結合。 除了用傳統依侍理論途徑來解釋地方派系網絡關係外,筆者認為引用組織 網絡理論來解釋高雄縣選舉的樁腳問題,對於地方派系與樁腳網絡的解釋有相 當大的助益。在探究樁腳網絡的前置因素(關係)之形成,將逐一探討其相關理論
以為佐證。包括1.交易成本理論 2.社會交換理論 3.鑲嵌理論(4.倫理觀點)。 1.交易成本理論 交易成本理論之精義再於如何設計一效率化之契約,期使組織間資源交換 活動過程中,所衍生之交易成本最小。其中,所謂交易成本即指交易過程 中,有關交易對象之選擇、溝通、協商、訂定契約、以及契約之執行、監督 等所必須涉及之資訊搜尋成本(Williamson,1975)。因此,組織間信任將 有助於交易一方對於另一方可能之反饋有一較明確之期望,故因此可大 幅降低溝通、協商與訂定契約等交易成本(Hill,1990)。將組織間信任視為 組織間協調統治之重要機制,尤其是選擇最佳聯盟夥伴以及通路成員間 合作的基礎要件之一。(Hill,1990)強調:組織間信任對於合作關係之建 立與維持的重要性。更重要的,建立在信任基礎的合作關係下,組織間資 訊與資源的分享,以及組織間歧見或衡突之消弭,更是強化組之間競爭 優勢之重要手段(蕭元哲,方世杰,1999)。 2.社會交換理論 社會交換理論起源於人際關係之探討,卻最早即被應用在組之間關係問題 之研究上。組織間所涉及的不祇是經濟交換活動,其政治與社會關係之互 動也是相當重要的一環。兩者最主要的區別再於經濟交換通常是契約約定 下權利義務之交易,而社會交換則由道德義務予以規範(Ardnt,1983)。社 會交換通常是指組織間長期關係式之交易,故組識從社會交換中獲得知 報償的多寡與期限,往往決定於交換對方之組織特性、人際關係、互惠關 係、以及獲得尊重與信譽之態度。組織間彼此的信任與依賴,將是組織間 進行社會交換的基礎(蕭元哲,方世杰,1999)。社會交換理論之兩個重要 機制乃信任與權力。同時,社會亦可以視組織間長期關係演變之動態過程 並且在信任的基礎下,隨著過程之演變,組織會自我調適並投入相當之 「承諾」(蕭元哲,方世杰,1999)。 3.鑲嵌理論 根據 Mark Granovetter(1985),鑲嵌的觀點強調,具體的關係以及關係結構 (或稱「網絡」)能產生信任、防卻欺詐。每個人都喜歡和信譽良好的打交道, 說明了大家還是並不滿意於普遍道德以及制度設計的防弊功能。經濟學家 曾 指 出 , 不 欺 騙 的 一 個 重 要 原 因 是 害 怕 到 一 個 人 的 名 譽 。Mark Granovetter(1985)更明確指出:堅實的信任與可怕的欺詐都來自人際關係; 暴力與欺詐造成的失序程度端視社會關係網絡的結構而定。Ronald S. Burt(1992)指出:一個有豐富網絡資訊利益的參與者能擁有(1)與有用訊息 易為傳布之處建立關係(2)對那些地方提供或探取可靠訊息。選擇接觸的 人,它是信任感一對所傳遞訊息的信任,以及對與自己的利益有關者的 關注。Ronald S. Burt(1992)認為:人們傾向於和擁有相似社會特質的人發 展堅強的聯帶和互信的關係。不管那是否出於自利動機,共同背景和共享 利益或共同認識一些人都會強化人情債的壓力,出於「像我的人比較不會
背叛我」的想法,會形塑親密信賴關係。
依 據 Mark Granovetter(1985) 研 究 指 出 , 組 織 網 絡 理 論 (organizational network theory)在圖論基礎上研究網絡一般規律和網絡流問題各種優化理論和方 法的學科,是運籌學的一個分支。網絡是節點和節點的聯合,任何組織結構都可 以被視為是一種網絡(羅家德譯,1995)。 由於競爭壓力日益激烈,企業在追求效率與效能的同時,企業也要適應逐 漸市場的快速變動與競爭者的不斷創新,並且要控制並降低產品或服務的成本 (Siegel,1966)。在這種環境下,網絡組織(network organization)被公認是當今最 能夠適應環境需求的一種創新的組織型態。Siegel(1966)認為,網絡組織是指一 個企業群體,透過市場機制而非指揮運作協調。Mark Granovetter(1985)看法, 「網絡」係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組織的連結與交換之關係。其中,產業合作網絡泛 稱,產業中交錯複雜的合作關係;相對事業網絡體系則是,一群企業在專業分 工、資源互補理念下,所長期共存共容的某一特定事業共同體系。企業網絡又稱 虛擬企業、模組企業、變形蟲組織(天下雜誌,1999)。 Mark Granovetter(1985)認為,網絡形成的主要原因為效率性、互惠性、不對 稱性或法定性等。Mark Granovetter(1985)則是認為產業合作網絡的成因主要為降 低成本與分散風險;降低成本主要來自規模經濟利益的增加、範疇經濟利益的擴 大、組織與習效果的發揮、交易成本的降低、網絡經濟效益的實現。是故,中小企 業形成網絡之後,不但可實現大型企業的經濟效益,而且能維持各個組織獨立 運作的彈性,尤其在環境發生急速變動時,網絡成員可以迅速調整營運範圍與 重組資源。 另一方面,在網絡結構下,委外服務或外包(outsourcing)亦是一項極重要的 機制。外包係指,原組織內所執行的價值創造活動轉由組織外部其他公司承做, 透過外包方式將組織群體聯結成網絡。由此可見,網絡組織與傳統組織間最大不 同在於:(1)網絡係使用位在不同地點的價值鏈上公司的集體資產;(2)網絡較常 依賴市場機制,而非行政管理程序來管理資源的流重;(3)網絡成員必須扮演較 積極的角色,例如自動改進產品品質;(4)某些產業網絡企業發展,有走向日本 企業系列集團的趨勢(Mark Granovetter,1985)。 地方派系是選舉的網絡之一,而單一派系領袖是位居網絡中心的位置。學者 John Freeman 曾指出:廣泛的說,中心性(centrility)意旨在網絡的整體結構中一 個點(指派系或組織)如何的重要。中心生以不同的方式測量,每一種都有不同的 解釋。一個組織的程度中心性(degree centrality)簡單的說就是一個組織能夠連結 的組織數目(羅家德譯,1995)。派系中的樁腳網絡密集,每個樁腳有不同的組織 相連結,此連結最後又連結至派系中心,樁腳連結的組織數目愈多,則樁腳網 絡就愈複雜,反立則愈簡單。
四、研究步驟
本研究經過長期實務現象觀察並參與實際選舉活動後,擬採取「定質分析」,其 研究步驟如下圖1-1: 圖1-1:研究步驟圖 1.研究對象 (1)政黨領袖 (1)地方派系 (2)樁腳網絡 (2)社會資產 (3)派系領袖 (3)重要文獻 (4)重要文獻 2.前置問題(對外 2.前置問題(對內代表性的來源) 代表性的來源) (1)樁腳網絡: (1)政黨認同或政 倫理觀點 治依侍 社會交換理論 (2)社會依侍 交易成本理論 鑲嵌理論 通過 (2)倫理依侍或結盟 (3)經濟依侍或結盟 派系代表(議員或鄉長) 決定研究來源 尋求代表性人物 分析訊息內容 組織訪談資料 進行信度分析 得到研究結果 套用網絡理論分析 及依侍關係 1.研究對象 未 通 過 者 , 重 新 確 認 或 刪五、研究方法
一、文獻分析法 主要是透過文獻分析的靜態資料,對高雄縣與鳳山市之縣級與鄉級地方派 系有一全盤的瞭解,如派系形成、發展與變遷,以及兩者間之關聯性。 本文採用的資料有: 1.高雄縣統計要纜。 2.鳥松鄉鄉誌。 3.高雄縣歷屆選舉紀要、選局實錄與總報告。 4.有關鳳山市相關政經設環境發展的歷史文獻記載。 5.學術專書與高雄縣地方派系相關個案研究之論文與期刊。 二、參與觀察法 在許多地方派系的論文中,大都採用參與觀察法。社會學家Raymod Gold 將 觀察者的角色分為下列幾種:第一、局外觀察者;第二、參與者的觀察;第三、 觀察者的參與;第四、完全的觀察者。參與觀察法的確是獲得有關地方派系資訊 的最好途徑,經由親身的經歷可以獲取一手真實資料,並能獲的系統性的資訊。 筆者自幼及對選舉議題甚感興趣,平時或是選舉期間,在家中或是在鄉內 某些場合也經常有機會聽聞或接觸到派系與選舉方面的訊息;對內派系也有基 本的認識,應該已屬於局外觀察者的角色。不過,筆者更希望能進入至更深一層 的境界,如觀察者的參與、參與者的觀察,以獲得更寶貴的一手資料。 三、深度訪談法 筆者希望透過深度訪談法以補足從文獻資料與參與觀察法中獲得的資料, 並且藉由此可對年代久遠的一些歷史、派系恩怨,以及派系對立的原因有更深入 的了解。第貳篇
地方派系(鳥松鄉)的形成、發展與變遷
一、個案
(鳥松鄉)背景介紹
三百年前由福建出發的墾荒先民航越台灣海峽,來到這片土地,以一株高 大戊盛的雀榕為中心,落腳定居,聚落成型。 雀榕閩語為「鳥松」,樹上又棲息著白頭翁,人們便稱這聚落為「鳥松腳」。 今日鳥松轄正共七座村莊:鳥松、大華、夢裡、坔埔、仁美、華美、大竹。鳥松 鄉徽的概念即由此而生;大樹記載歷史,並隱喻紮根茁壯;七色彩虹與七隻飛 鳥,則象徵著鄉人的同心共濟,以及對未來的美好展望。 若你由寬闊的澄清路來,會獲得迥異於台灣任一鄉鎮的鳥松經驗:高雄衛 衛生環保大樓、正修科技大學、澄清湖、溼地公園,轉入大埤路的長庚建築、勞工 育樂中心、棒球場…,每一幢建築都在園林中自在呼吸,天很高,人的心因此極 廣闊。 鳥松鄉位於曹公圳新圳幹線,水源充沛、土質肥沃,適宜農業的發展;又西 部緊鄰高雄市三民區,且規劃為澄清湖觀光特定區。早期鳥松鄉民主要以務農為 生,肥沃的田地曾照顧了這個鄉的鄉民。 鳥松鄉之原始地名為鳥松腳庄,因昔日有一顆高大茂盛之雀榕樹木,台語 謂之「鳥松」。「榕」者 台語 曰「松」;又由於樹上棲息著白頭翁鳥,故取其名為 「鳥松」(即現今鳥松村文前路福龍宮旁,為過往行人商旅者歇腳休息之處,故 取名為鳥松腳)。在民國35年1月改鳥松庄為鳥松鄉,土地面積為24.5929 平 方公里。 鳥松鄉早期居民約百分之九十三的人來自大陸的福建省泉州、漳州一帶。少 部份是來自新竹、苗栗的客家人。鄉民們在墾荒期間,少不了會有驚嚇、病痛、土 匪強盜侵擾,八庄為了團結抗匪因此供奉『八隆宮池府的王爺』做為精神領導中 心,聯合制敵。由於神威顯赫,村民同心,克服了天災、地變和人禍,村民為感 念神恩偉大,又因輪流不便,特於澄清湖北岸山坡地興建了一座氣勢宏偉,富 麗堂皇的八隆宮。【註:八庄是指鳥松鄉早期(民國九年左右)轄地含鳥松、仁 美(田草埔)、大腳腿(夢裡)、鎮北里(牛稠埔)、大華(大埤、山仔腳)、本 館里和崎仔腳等八庄。】以縣道184 號為,分為「路東」「路西」,「路東」含坔埔、 仁美、華美、大竹等四村,「路西」含鳥松、夢裡、大竹等三村。二、高雄縣選舉中的派系角色
派系是一群人的聯盟,它是由某個人或以其名義召集,以便與另一個人或其 所結合的聯盟競爭。派系是為了控制資源而相互競逐。派系的中心靈魂人物是其 領袖。領袖與扈從之間的關係通常是個人的,扈從有時也會代表其領袖徵名其他 人加入。派系組成的形式有很多種,世界各地都有派系運作的現象。派系是基本 的政治組織,「派系主義」則是指派系政治運作的過程(沈國屏,1993)。 派系可能帶來變遷,然其本身卻不完全是外界社會變遷的產物。對立相互競 爭的派系,其資源、策略、內部組織型態、意識型態、組成份子、及符號運用等各 方面並不相同(吳芳銘,1995)。互相競逐的派系在數量上儘管不同,一般而言都 是兩大派系。派系會圍繞在社會中掌握優勢權力者的周圍,頭目、族長或是大地 主經常為派系的首領。這種派系聯盟壟斷社會的主要資源。它們通常是保守的, 捍衛其既得利益,包括最重要的文化符號,護衛其優勢地位。在權力核心以外的 另一群人,但是後來可能組成反對的聯盟以參與資源競逐(楊英杰,1995)。反對 的派系為了與掌權者進行有效抗爭,經常發展出更為緊密的組織結構。派系是恆常性的儀式化次團體(permanent ritual moieties),也有可能化為政黨, 並且有各種文化性或符號性的裝飾附著其上(黃郁琇,1998)。政黨與地方派系的 關係複雜,國民黨長期執政下,在地方早已聯合各派系,形成網絡式的派系系 統。 透過地方自治的實施及選舉的運作,國民黨政府鞏固了在台灣社會的統治, 也形成了以縣、市、鄉、鎮為範圍的政治派系之運作。 高雄縣的派系分明,在網絡理論的分類中,傳統中分為紅白黑三派,本文 主要係就黑、白、紅派之發展背景分析與選舉中派系運作及其角,做一系列探討 1951 年 3 月高雄縣首次舉行第一屆縣長,進而導致紅白派的出現;1960 年 余登發就任第四屆縣長後則形成「黑派」。首先,藉由官方的文獻記載來描述高 雄縣地方三大派系的形成歷史過程: 一.高雄縣長選舉與紅白派的出現 1951 年 3 月,高雄縣首次舉行縣長選舉。1 月 23 日縣長選舉事務所 成立,省府派縣長董中生為委員兼主席,縣議長陳清文、吳瑞泰為委員 民政局長宋伯元兼任總幹事。選舉活動在幾個月前便已展開。中國國民 黨提名原為縣政府建設局長的洪榮華為縣長候選人,但另一位黨員陳 新安自認為資歷相當(陳為戶政課長),未被提名相當不滿,也投入選戰。 另外,前水利會會長余登發也以無黨籍的身分加入選戰;因此3 月 5 日 公告候選人名單,共有洪榮華、陳新安、吳崇雄、余登發四人參選。3 月 25 日選舉結果余登發 28139 票、洪榮華 54399 票、陳新安 68796 票、吳崇 雄1503 票;因為沒有候選人得票超過投票人數一半以上,依規定必須 由得票較多的兩人再次投票。第二次投票時間定於4 月 1 日。第二次投 票前的競爭活動相當激烈,因為第一次投票陳新安雖然票數多過洪榮
華,但洪榮華是黨提名的,各鄉鎮都有支持洪、或支持陳的人馬出現, 因而造成派系的形成,支持洪榮華者,取諧音被稱做紅派;支持陳新 安者,因與紅派對立,所以被稱為白派。4 月 1 日的第二次投票,原先 得票較少的洪榮華得到87788 票,陳新安得票 80502 票,輸給洪榮華。 兩次投票後,國民黨提名的洪榮華總算當選第一任縣長,卻種下往後 地方派系發展及對立的種子。 二.紅派的形成及白派的崛起 洪榮華當選縣長後,有功人員得以在互相幫助下發展勢力,在縣 議會內及鄉鎮長、鄉鎮民代表會中,都出現紅派的人物,形成一個大集 團。惟因洪榮華縣長因為機要秘書牽涉「櫻井農場盜林案」被彈劾,因而 難以尋求連任,故於第二屆縣長選舉(1954 年),國民黨改提名陳新安並 順利取得縣長寶座。陳新安執政後,亦與縣議員、鄉鎮長共同組成另一 大集團,以和紅派相抗衡。從此以後,高雄縣政壇上出現任何選舉都成 為紅、白二派角逐的局面;而陳新安任內,白派難得到機會發展,但同 時也造成紅、白兩派勢同水火的局面。 當時縣議會議長戴良慶為紅派領袖接班人,亦志在縣長職位。第三 屆縣長選舉前的黨內提名作業階段,便競爭極為激烈。為此,國民黨方 提名比較沒有派系色彩的老仕紳陳皆興競選縣長。1957 年的縣長選舉, 由余登發出馬和陳皆興競爭。余登發最初是派系中人鼓勵他出來競選, 但正式投入選戰後,派系中人因為黨的約束,未能助一臂之力,使這 次選舉成為國民黨與黨外勢力的競爭,選舉結果,陳得118255 票,余 得69650 票,由陳皆興當選第三屆縣長。 三.黑派的出現 陳皆興並不具備強烈的派系色彩,但也不能結束派系對立的問題, 紅、白派的對立牽涉到兩集團的利益及各種恩怨,兩派關係日久越來越 緊張。國民黨黨部的派系競爭中,因有「提名權」,所以仍然是最大的操 控力量。只要地方派系仍依賴黨的資源、需要爭取黨提名,黨部的角色 便很重要。因為紅、白仍依賴國民,雖然對立激烈,卻不致危及國民黨 政權對地方社會的控制。但在紅、白對抗下,反而給第三勢力一個機會 也導致余登發的崛起。 自第一屆縣長選舉開始,余登發便投入百里候的競選行列,兩次 參選失敗後,第四屆縣長選舉捲土重來,終於獲勝。1960 年余登發就任 縣長後,進行種種和以往大不相同的施政方式,引起黨方的不滿,為 避免縣議會過分掣肘,余支持「黨外人士」選縣議員,雖然選上人不多 但已蔚然成為一股勢力,而形成「黑派」。 黑派和其他兩派最大的不同,在於其為黨外的立場,以及派主「領 袖」余登發強烈的個人作風。黑派出現後,國民黨曾多次探詢余登發「歸 隊」的可能,也逐漸吸收黑派成員入黨。黑派成員中不乏國民黨員,也
有不少人後來仍加入國民黨,不過大致上說來,黑派是代表黨外的勢 力,因為余登發本人始終站在黨外立場。黑派出現後,衝擊高雄縣政壇 成為第三勢力。雖然在紅、白、黑三派中,黑派勢力最小,但因紅白二派 對抗傳統已成,反而使黑派在兩派相鬥中得以茁壯。 四.三派的發展與縣長選舉 1963 年,余登發第四屆縣長沒做完,便因遭起訴而被省政府命令 停職,但這反而使黑派有了固定的支持者且聲望不墜。1963 年 4 月省議 員選舉,余登發兒媳余月瑛以高雄縣最高票當選省議員,使黑派勢力 更加穩固。1964 年的縣長選舉,是國民黨提名的紅派戴良慶、及代父出 征的黑派余瑞言競爭的場面,余瑞言雖然落選,但對於余家完全缺乏 黨機器及政府單位、社團的幫助來看,戴得114552 票對余得 83962 票, 余家仍有廣大的支持者,當然白派不支持紅派也是一個因素。 1968 年,國民黨提名白派林淵源(中興大學畢業,旗山農校校長), 引起紅派激烈反彈,不惜一切推出黃承城(曾任縣議員及內門鄉鄉長)違 紀競選。這是紅、白二派自第一屆選舉後最激烈的競爭。白派自陳新安下 臺之後一直處於劣勢,因此,林淵源獲得黨提名後,尋求余登發黑派 的支持,余未出馬也未推出人選,給予白派致勝的機會。這次紅白對抗 林淵源在黨的支持下獲勝。 1972 年,林淵源獲國民黨支持競選連任,黑派推出黃友仁(余登發 女婿)與之競逐。紅派在余登發當政時期反對他最力,但此次選舉違反 白派而投入支持黃友仁,結果林淵源仍在黨的錢票支持下連任成功。再 下一屆,黃友仁和黨提名之王正和競選,則由黃友仁當選。往後,黑派 成為縣長寶座的有力競爭者。 第九屆則由余陳月瑛及白派蔡明耀(時代議會副議長)競爭,余陳以 2000 多票之微落敗,由蔡明耀當選。 第十屆,蔡明耀尋求蟬連,對手仍是余陳月瑛,此次則是余陳勝 出,成為台灣第一位女性縣長。 第十一屆,余陳月瑛蟬連成功,擊敗國民黨提名紅派陳義秋,兩 人票數相差八萬多票,是歷屆縣長選舉,票數差距最懸殊的一次,也 顯見余家勢力在最巔峰時期。 第十二屆、十三屆縣長選舉,由余陳月瑛的長子余政憲披掛上陣, 均以兩萬多票擊退紅派的黃八野及白派的黃鴻都,鞏固余家在高雄縣 四屆十六年的縣長寶座。 第十四屆縣長選舉,由民進黨新潮流派楊秋興披掛上陣,以十幾 萬票擊退紅派的黃八野及國民黨提名白派的吳光訓,奠定民進黨在高 雄縣不敗之紀錄。可預期的情況下,楊秋興若能穩掌縣政,第十五屆將 無敵手可與之一博。
經由上面的說明可得知,高雄縣的派系政治真是一個非常典型、又 相當特別的例子。它相當完全的陳述國民黨如何透過地方自治的實施及 選舉的運作,鞏固了台灣社會的政治統治,也因此導致今日地方派系 反撲己身的過程(陳景雲,1999)。事實上,稱高雄縣地方派系為典型研 究個案的地方,便在於其源起(選舉恩怨與競爭)、運作特質(侍從主義)、 分裂方式(國民黨扶持地方派系的一貫方式)、轉型(影響力由地方政府朝 向中央政府發展)盡皆符合多數學者對地方派系的看法;而特殊的地方, 則在於它擁有一個代表反對勢力興起的執政地方派系(沈國屏,1993)。 首先透過高雄地方派系的起源分析,可得知其具備三項特色: 1.基於鄉里仕紳的聲望及影響力所形成。大多基於血緣、地緣人際 網絡所構成;這可由白派始祖陳新安與黑派創浪者余登發的興 起得證。 2.戰後國民黨統治台灣,基於政治因素考量,以侍從主義方式維繫 國民黨地方自治政權,導致派系形成;所依賴的是相當的政治 利益及經濟利益所維繫的連結,而這則可由白派與紅派在一連 串的選擇競爭中得證。 3.特殊的社會結構及歷史因素所形成;大多由受到統治階層所排擠, 無法在政治舞台運作的份子所組成;這則可從黑派的興起興壯 大得證。 其次,從派系的運作方式加以觀察,派系的存在及運用主要在於 謀求政治及經濟利益;而參選具有掌握資源的公私部門職位與掌握職 位後的利益分配便是派系運作的主要方式。故派系主要運作行為便是選 舉本身;從人才徵選、推派運作、介入政黨提名作業、競選經費籌措、輔 選,乃至當選後,對於各種利益的分配運用;從高雄縣地方派系的發 展過程來看,因為初期三派成立雖有政黨勢力的介入因赤,但成員彼 此間的結盟運作,卻已由派系領導人的魅力及人力網絡關係,轉而被 物質誘因及利益計算所超越。 因此雖然無法由歷屆縣長選舉的結果評斷各個派系之間的消長, 但卻可作為分析高雄縣各地方派系影響力是否有被長己消的指標;但 這裡卻有一個問題需先釐清,即我們如何區分哪些票是受地方派系所 影響而投出的票呢?事實上,以往透過選舉結果來觀察或檢驗地方派 系的消長盛衰,都僅能做為一種普遍的認知;但這樣的認知卻呈現了 兩層含意:1.在台灣的基層選舉中,影響選舉結果的最大因素永遠是地 方派系;2.地方派系的消長盛衰是可以透過選舉結果來觀察和檢驗的。 派系主要的運作行為便是選舉本身,從人才徵選、推派運作、介入 政黨提名作業、競選經費籌措、輔選,乃至當選後,對於各種利益的分 配運作與建立服務選民的網絡都在它的運作範圍之中,有就是說只要 候選人具有強烈的地方派系色彩,甚至是受派系所推薦抑或輔選的角
色,當所有選民對競選產生認知、評估與抉擇時,都將受到地方派系的 影響。
表2-1:高雄縣選舉大事紀要一覽表 年 代 重要事紀 備 註 1945 年 謝東閔為官派第一任縣長。 1945.1─8 月 1945 年 黃達平為官派第二任縣長。 1945.10.1─1947.9.20 1947 年 毛振寰為官派第二任縣長。 1947.9.21─1948.10.1 1948 年 黃劍芬為官派第二任縣長。 1948.10─1949.4 1949 年 董中生為官派第二任縣長。 1949.4─1951.5 1951 年 第一屆縣議會成立,陳清文、林添丁為正副議 長。 1951.1.11 1951 年 第二屆縣長選舉,洪榮華當選第一任縣長。 1951.5.1─1954.6.1 1953 年 第二屆縣議會成立,戴良慶、黃占岸為正副議 長。 1953.1.16 1954 年 第二屆縣長選舉,陳新安當選第二任縣長。 1954.6.1─1957.6.2 1955 年 第三屆縣議會成立,陳清文、劉富裡為正副議 長。 1955.1.16 1957 年 第三屆縣長選舉,陳皆興當選第三任縣長。 1957.6.1─1960.6.1 1958 年 第四屆縣議會成立,陳清文、吳尚卿為正副議 長。 1958.2.21 1960 年 第四屆縣長選舉,余登發當選,首位非國民黨 籍縣長。 1961 年 第五屆縣議會成立,吳尚卿、黃世英為正副議 長。 1961.2.21 1963 年 4 月省議員選舉。 1964 年 第六屆縣議會成立,吳尚卿、蘇文德為正副議 長。 1964.3.21 1964 年 第五屆縣長選舉,戴良慶當選第五任縣長。 1964.6.2─1968.6.1 1968 年 第七屆縣市議員及第六屆鄉鎮長選舉。 1968.1.27 1968 年 第七屆縣議會成立,吳尚卿、黃萬教為正副議 長。 1968.2.21 1968 年 第六屆縣長選舉,林淵源當選第六任縣長。 1968.6.2─1972.12 1972 年 第七屆縣長選舉,林淵源第七任縣長連任成 功,首次產生連任縣長。 1972.12─1977.12 1973 年 第八屆縣議會成立,林金德、林再生為正副議 長。 1973.5.1 1977 年 第八屆縣長選舉,黃友仁當選第八任縣長。 1977.12.20─
1981.12.19 1977 年 第九屆縣議會成立,林金德、蔡明耀為正副議 長。 1977.12.30 1981 年 第九屆縣長選舉,蔡明耀當選第九任縣長,對 手黑派余陳月瑛。 1981.12─1985.12 1982 年 第十屆縣議會成立,吳珠惠、林信吉為正副議 長。 1982.3.1 1983 年 12 月 3 日增額立委選舉。 1985 年 第十屆縣長選舉,由黑派余陳月瑛和國民黨提 名的白派蔡明耀競爭。余陳月瑛當選第十任縣 長。 1985.12─1989.12 1986 年 12 月立委選舉。 1986 年 第十一屆縣議會成立,吳珠惠、吳鴻鳴為正副議 長。 1986.3.1 1989 年 第十一屆縣議會成立,余陳月瑛第十一任縣長 連任成功,首位民進黨籍縣長,對手國民黨紅 派陳義秋,白派蔡明耀脫黨競選。 1989.12─1993.12 1989 年 12 月立委選舉。 1990 年 第十二屆縣議會成立,吳珠惠。吳鶴松為正副議 長。 1990.3.1 1993 年 第十二屆縣長選舉,余政憲當選第十二任縣 長,對手國民黨紅派黃八野。 1993.12─1997.12 1993 年 12 月立委選舉。 1994 年 第十三屆縣議會成立,吳鶴松、黃振塊為正副議 長。 1994.3.1 1995 年 第十三屆縣議會補選,黃振塊、陳義明為正副議 長。 1965.12.16 1997 年 第十三屆縣長選舉,余政憲第十三任縣長連任 成功,對手為國民黨白派黃鴻都。 1997.12─2001.12 1997 年 12 月立委選舉。 1998 年 第十四屆縣議會成立,許福森、黃璽文為正副議 長,首位非國民黨籍議長。 1998.3.1 2001 年 第十四屆縣長選舉,楊秋興當選第十四任縣 長,對手為國民黨提名的白派吳光訓,及脫黨 紅派黃八野。 2001.12─2005.12 2001 年 12 月立委選舉,親民黨、台聯黨產生立委。
2002 年 第十五屆縣議會成立,許福森、陸淑美為正副議
長。 2002.3.1
三、個案縣議員之簡介
國民黨: 白派: 1.陳清文:庄長(鄉長) 縣議員、議長 (日據時代) (1~5 屆) 2.楊合: 民政課長 鄉長 縣議員 (日據時代) (2,3 屆) (6,7 屆) 3.陳朝成:縣農會專員 縣議員 (8 屆) 4.吳珠惠:代表主席 鄉長 縣議員 (6,7 屆) (9~12 屆) 5.吳光訓:家族企業 縣議員 (13,14 屆) 紅派: 1.蘇員:村長 縣議員 (6,7 屆) 2.陳國盛: 代表 縣議員 (8 屆) 3.何堅心:水利會專員 縣議員 (9,10 屆) 4.陳秋東:代表副主席 縣議員 鄉長 (11 屆) 5.陳王儷芬:代表 縣議員 (11 屆) 6.王春得:代表主席 縣議員 (12 屆) 7.何勝雄:農會理事 縣議員 (13,14 屆) 民進黨: 陳啟昱 縣議員 縣議員 縣長未獲提名 立委 (外地人) (12 屆,鳥松) (13 屆,搬至鳳山市) 康裕成 縣議員 高雄市議員第叁篇
結論與建議
一、結語
就個案高雄縣鳥松鄉研究有如下的發現: 一.從思護侍從關係的形成來看,鳥松地方派系早期的領導者,多已在日據時 代及光復後官派時期即已參與公共事務,且多任職於鄉公所,後來的這些 派系要角,幾乎都是同事關係,可推論說,早期的公務人員是日後從政的 重要管道或經歷,因為這樣的背景至少有兩個重要的優勢:(一)可熟悉公 部門之法規及運作(二)比較有機會去接觸民眾,提供服務。因此成為公部門 及民眾的平台,若有組織能力者,經過統整的過程,恩護關係於焉形成。 例如鳥松鄉白派創始人陳清文,日據時代從雇員、書記、助役到庄長(最後 一任庄長,光復後首位暫代鄉長),鳥松鄉農會 16 年的總幹事王先居,為 陳清文左右手亦是產業事務囑託雇員(工商課)、書記,白派第二任掌門楊合 亦同,其他白派要角黃添賜(後接任楊合鄉長之位,不過任期未滿即去世)、 顏清居(白派師爺)皆在鄉公所有歷練;紅派方面,如官派首任鄉長謝猛、官 派第三任(末任)林德旺(民選第一任鄉長)、黃水鎔(第五任鄉長,日據時代為 雇員、會計役、書記)、吳留通(第八、九任鄉長,在 36 年任民政課員),也是 直接任職公所,且多經歷完整。不僅如此,其他人員 雖未直接競選者,但多推家族成員投入選戰,最典型代表為唯一的副鄉長 吳珠清,其弟吳珠惠的出馬(後任代表主席、鄉長、縣議員、議長)。 二.從文獻進一步分析,可知第一代派系領導者養成於日據時代後期或國府遷 台前,但引領一個世代近30 年(以最年輕並最後往生的吳留通為準),鳥松 鄉長及對外的議員代表,幾乎就是一部鄉公所「同事爭鋒史」。為何會有這 樣的現象就如趙永茂所言(趙永茂,1998:233),一個菁英取向的原因,因 為可以到公家單位上班,在農業社會的時代,基本上要有兩個條件;一為 地方仕紳之親族,另一相較一般鄉民有較高學歷;至少在個案鳥松鄉確實 如此,派系之形成以倫理依侍關係為主。 三.從階級層面來分析,白派明顯是「舊勢力」,之所以稱為「舊勢力」是因領導 者在日據時代即為日本人所重要,亦即在日據時代除了日本人當庄長(鄉 長)外,台灣人當庄長的黃安心、陳清文皆為白派鼻祖,前者更是鳥松鄉第 一地主及首富,陳清文亦是大地主。相較於白派的紅派,其領導者為新興 階層謝猛(教師、地主)、林德旺(南洋回來,待過香港,拳頭師)、蘇員(自由業 碾米廠)。 四.縣議員與鄉長之間互動的甄選關係,白派掌門人是以縣議員為主,之所以 這樣的原因,應與白派陳清文擔任縣議會議長有很大關聯,鄉長是備位掌門人,負責對鄉內,議員則負責對外爭取經費及建設,個案中陳清文議長 和楊合鄉長、楊合縣議員和吳珠惠鄉長的運作模式皆為如此。紅派的運作, 前五屆因為陳清文議長從國民黨方面給予壓力,所以從缺,但從第六屆開 始紅派就不再缺席,甚至同時當選二席的盛況,跟白派主流長久維持一席 的作法不同,相較之下,紅派是以鄉長為重心,縣議員反而是鄉長的預備 訓練;不過晚進的白派,也是有縣議員後轉戰鄉長之傾向,例如:林惠文、 張美瑤議員;白派之所以有此改變,筆者認為是因白派核心權力及資源在 「吳家班」手中,吳珠惠連任三任縣議長,其二子吳光訓任國大、立委、國民 黨縣長候選人,四子吳光誠連任縣議員,差點再接棒縣議會議長,這樣的 勢力讓其他鄉內白派精英是望塵莫及的,所以對外成長不可能之下,只能 回收鄉長寶座以延續政治生命。 五.從地緣政治的權力版圖來觀察,白派以夢裡村為基地,紅派則以大華村為 大本營,其他五村互有勝負,但從數字觀察可知,不論縣議員、鄉長、村長 或代表會,白派勝出次數較多。 六.到目前為止,鳥松鄉長寶座都是國民黨的天下,即使近二屆民進黨來勢洶 洶,仍然功敗垂成;可是出現了兩位民進黨縣議員分別是陳啟昱、康裕成, 兩者共同特色是「空降部隊」皆非鳥松鄉在地人,都是民進黨為了開拓鳥松 鄉這塊「黨外沙漠」,選前將其戶口遷入鳥松鄉,即使本鄉票數不佳,藉同 一選區的仁武鄉(民進黨執政)、大樹鄉(民進黨執政)及大社鄉(民進黨接近執 政)等綠營票倉之輔助,仍然高票當選。國大代表洪茂坤(立委洪奇昌之兄) 空降選本區之國大代表,亦設籍鳥松鄉大華村,為何皆選大華村,可能是 因大華村是全縣最高級別墅區,最接近高雄市且外來人口超過本地人,傳 統上是紅派的地盤,但近年來紅派大量出走到民進黨,原本的紅派鄉民代 表蘇文慶現已都是民進黨,這也難怪,因為大華村之基層不少為鳳山市長 民進黨林三郎及前省議員吳大清之宗族,由藍轉綠是不可避免的,同樣的 情形在仁美村亦是如此,因為民進黨在此出現一位電台名嘴、現任縣議員、 台灣人捍衛隊隊長顏文章,此屆推出女兒顏曉菁(中正大學政研所碩士)競 選鄉長,不幸失敗,但從訪談中得知顏文章此次立委選舉,嚴重威脅仁美 白派世家吳光訓的選票,仁美村也是外地人相當多的村落,亦產生一位民 進黨籍的鄉民代表陳英武(已連任三屆)。另外有一位全國知名的「政治和尚」 現代高雄市議員鄭新助也是道地本鄉人,是余陳月瑛縣長時代,鳥松鄉的 黑派大將。 七.本鄉產生過二位縣議會議長,共六任,分別為陳清文、吳珠惠先生;國大代 表有吳光訓、洪茂坤;立委方面:前任吳光訓先生、現任陳麗惠小姐;此次 立委選舉出自本鄉有:吳光訓(國民黨,白派、仁美村)、陳麗惠(國民黨,親 族多為白派,但其父偏紅派、夢裡村搬到鳥松村)、顏文章(民進黨、黑派、大 竹村搬至鳳山市)、林岱樺(民進黨紅派、大華村搬到鳳山市)。 從以上的發現,筆者有以下的分析及結語:
一.國民黨的縣議員之代表性為地方派系:早期鳥松鄉地方派系的形成,基本 上是陳清文派(白派)和反陳清文派為主軸,陳清文之所以可以創派並依持 繼續,除了有其個人條件和既存的社會分歧(大地主、新興階層)外,主要是 其為全鄉唯一縣議,且連五任,並任三屆縣議會議長,所持有的公共資源, 足以回饋鄉內,並依其偏好建立恩護侍從關係,所以白派得以成形;而與 之矛盾或衝突的政治菁英不得不走向結盟之途徑,但在鳥松鄉結盟的效果 似乎比不上依侍關係,因為當結盟者之間無資源時,握有資源的恩護主對 反對者攏絡、收編時,結盟者間之關係似乎變得脆弱,筆者從深入訪談中 發現並印證,不少至今是白派領導者,最早都是反陳清文,但逐漸被其收 編並成為白派核心左右手,所以鳥松鄉對此種存在的現象,一位耆老說了 一句傳神的諺語:「鳥松的紅派比較會生子,不過好的多被白派收去做養 子。」 二.倫理依侍優勢下的代表性:白派早期之所以佔優勢是各村最大姓皆為其所, 包括鳥松村的陳姓,夢裡村的陳姓,坔埔村的陳姓、邱姓,仁美村的吳姓, 大竹村的何姓,大華的林姓,且深入訪談結果,陳清文(夢裡)之妻為大華 的林氏,吳珠惠(仁美)之母為坔埔陳家,楊合(坔埔)之妻為鳥松陳家,陳朝 成(鳥松)之母為仁美(吳家),簡單言之,以陳清文為中心,陳福來(陳朝成 之父)為其同姓宗親,楊合為陳福來之親妹婿,由陳福來遊說陳清文接納楊 合,楊合由紅轉白,並接棒鄉長、議員,議員任滿二屆,交棒其外甥陳朝 成(陳福來之子);陳福來之妻為吳珠惠之大堂姐,以白派當鄉民代表,卻 當了紅派代表會主席,陳清文、楊合和吳珠惠反臉,代表會主席任滿找姐 夫陳福來遊說陳清文、楊合,回白派選鄉長,因為紅派堅持推黃水鎔,白 派無適當人選,後來陳清文接受,但楊合對其至為感冒(因為楊合為鄉長, 吳珠惠當主席,對立嚴重),這是日後白派內鬨之根源,果被楊合說中,陳 姓勢力後被吳家剷除殆盡。 可說白派議員是倫理依侍,前後任議員間皆為親戚甚至是親族。其簡要流程如 下: 父子 陳清文 楊合 陳朝成 吳珠惠 吳光誠 (1~5 屆) (6、7 屆) (8 屆) (9~12 屆) (13 屆,14 屆不幸落選) 堂 妹 父 小 弟 婿 子 舅 子 陳福來
所以可知議員在鳥松鄉白派一直為傳統嫡系的陳家系統所掌握,對外 在縣級白派亦為核心人物,從陳清文、吳珠惠各三屆的縣議會議長,即可 知鳥松白派在高雄縣白派的份量。進一步探討發現鳥松白派對外鄉鎮相當 的開發票源之能力,總是跟在鳳山市、仁武鄉、大社鄉、大樹鄉同一選區汲 取高票源,成為該選區前幾名的當選人,而鳥松鄉的總人口數是該選區最 少的,就如一位深入訪談的地方賢達所述:「本鄉自古以來紅白派不合鬥 的兇,即使本鄉的人出來選縣長、立委、省議員、國大,反對派系照樣強力
杯葛,好像怕對方壯大以後,更有力來壓迫反對派,不像別的鄉鎮,大選 舉時會槍口對外。(為何會如此?)因為「能者」太多了!鄉內小大選舉兩派 都全力火拼,一次又一次恩怨越結越深,當有人想出頭,對立派必阻攔, 派內有的乘機捉後腿想取而代之!每個派系領導人物自視頗高,「三國演 義」「厚黑學」「君王論」「毛澤東集」不離口、不離手的研讀討論,一個比一 個陰狠!所以跨鄉去大樹、仁武、大社鄉,去搶那些僕實的鄉巴佬的票太容 易!有那一個鄉鎮一口氣四個出來選立委,太會鬥了!這些人幾乎是全縣 各黨派的靈魂人物,用大家樂、賽鴿會綁樁、買票、美人計仙人跳、股票盜賣 放空坑人、打人、販毒……樣樣都來,只為當選及勝利,不擇手段。 至於紅派議員之間是反白派的政治依侍及倫理依侍為主,其簡要流程如下: 蘇員 陳國盛 何堅心 陳王儷芬 陳秋東 王春得 何勝雄 (第 6、7 屆) (第 8 屆) (第 9、10 屆) (第 10 屆) (第 11 屆) (第 12 屆) (第 13、14 屆) 訪談資料中得知蘇員是反對陳清文,陳國盛之後的議員則和吳珠惠勢 不兩立,其中陳國盛和陳王儷芬是夫妻,何堅心和何勝雄是親兄弟,陳秋 東後任鄉長時,裁培女兒陳麗惠當代表會主席,再上層到立委,目的亦是 對抗吳光訓,對外鄉的汲票能耐亦不輸白派,但以在仁武鄉得票最強,而 白派則在大樹鄉最好,這可能是因為傳統上仁武鄉紅派較強,大樹鄉則白 派較優之原故,不過這屆縣議員民進黨和黑派拿下仁武、大樹鄉長寶座, 同時也推出二位議員人選且都當選,造成白派吳光訓、紅派王慧玲落馬, 僅紅派何勝雄上榜的情形。 三‧縣議員要代表樁腳網絡去汲取公家資源,以為分配:從上述的發現及分析, 我們可知,個案的縣議員可說是地方派系的代表,對內的意義就是幾個大 家族政治勢力的象徵,對外則是到縣政府、縣議會爭取補助款到鄉內的地 盤回饋派內大老及樁腳,順便包些工程自利及照顧樁腳網絡,建立互惠的 一個系統,平常吃喝玩樂在一起,藉選舉要檢證自己人脈的成果,縣議員 就是這個系統的代表人,是一個較無意識型態,而較多人情及利益考量的 人際網絡的呈現。從縣議員的表現風格,也大概可推知其所代表的網絡特徵 四.依侍關係之改變:隨著都市化、民主化的大環境改變,樁腳網絡因交易成本 的提高、鑲嵌理論的效果,使得縣議員的代表性,或者說其和樁腳網絡的 關係,已漸由倫理依侍改變為經濟依侍為主,隨著外來人口、教育水準的 提高,社會依侍的比重也必然加重。如果改為單一選區,相信政治依侍會 更明顯。簡言之,個案縣議員之代表性已有明顯改變,亦即方派系的屬性, 已漸由倫理依侍,變為經濟依侍為主,而可預期社會依侍和政治依侍會逐 漸加重。 五.國民黨地方派系提名議員之流程:筆者嘗試派系提名的評量流程,筆者認 為派系運作如以企業來談,將牽涉到組織運作、資源配置及人力配置,以 追求社會資源之取得而言如同企業目標設定,(視同選舉提名競選成功與 否),社會資源及取得職位(如同利潤獲致),人力配置(不同人協調安排競選
不同職位),組織運作(派系運作方式及決策模式)等同質性之管理型態,其 關係如圖3.1 所示: 六、民進黨議員代表性是政黨策略之需要:至於民進黨的縣議員在個案中所呈現 的,皆為一種過渡性的角色,是綠營在議會或選區的需要而參選,並無深根或 組織之作為,此次看到顏曉菁返鄉選鄉長,是否會改變民進黨的經營作為,尚 待觀察。民進黨籍議員之簡要介紹如下: 陳啟昱 縣議員 縣議員 縣長未獲提名 立委 (外地人) (12 屆,鳥松) (13 屆,搬至鳳山市) 康裕成 縣議員 高雄市議員 (外地人) (13 屆) (三民區) 派系選舉 提名制度 提名競選成功 選舉提名協調 目標設定 最適人才 該職位所帶來的社 會資源及所屬職位 資源 派系利潤及 樁腳績效 利潤 成本 派系運作 分層動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