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三期 2008 年 7 月 頁 67-110 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司馬光易學思想蠡測
林素芬
∗提 要
本文旨在探討司馬光易學思想的創見,其與北宋易學思潮的關係,及其在易 學史上的位置等等。首先考察了《易說》、《潛虛》二書的版本真偽問題,確認此 二書是重現司馬光易學思想的重要根據。其次,闡論司馬光易學的特色,在反省 王弼的玄理易學,而採取兼重象數與義理,重新以儒家義理充實易學,自成一家 之言,其成果可以說是介於主義理與主象數兩大易學潮流之間。司馬光藉由「氣」 論打破王弼的「貴無」詮釋觀點,將王弼「無」、「有」的體用、本末關係,轉為 從「無」到「有」的生化關係,「無」是有形之前的混一元氣,稱為「太極」。而 「太極」又是「一」,即「至理」、「中」,是氣能運化生成、生生不息之理。因此 司馬光易學思想之型態,近於周敦頤、張載等,屬於宇宙論與本體論混雜的型態。 又,王弼重義輕象,司馬光則主張象數為義理之本,並構造出一套新的象數系統, 將天道與人道,自然規律與政治社會倫理結合起來,合理化人道倫理與天道規律 的關係。其質實的易學思想,充滿以人道類比於天道的教化理念,在北宋易學史 上,有其價值。 關鍵詞:司馬光、易說、潛虛、王弼、義出於數一、前言
中國學術史上,《周易》有其特殊的地位。此部書著作體例特殊,包涵∗ 慈濟大學東方語文學系助理教授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三期 有一套以占筮方術系統為依據的獨特的理論思維模式;儒家學者據此建立起 哲學之世界觀,由天道推及人事,藉以探討事物發展的普遍律則。此所以《周 易》成為推闡人間道德倫理合理化的理論根據,被冠於儒家群經之首,為歷 代學者所熱衷。而歷代易學大分為象數與義理兩派;又因時代思潮的影響, 兩派易學在不同時期各有其特色發展。 北宋儒學中興,經世思想盛行,對魏晉以來的玄理易學頗有反省,因此 當時易學的主要成就之一為儒家義理的闡發。象數學方面,則是出現了新異 的圖書學。本文探討司馬光(1019-1086)易學,以兩部易學相關著作為主要 材料,這兩部著作——《溫公易說》1與《潛虛》,正好一屬義理,一屬象數。 宋代以來的文獻著錄中,都將此二書繫於司馬光名下。然而二書在流傳中都 曾經涉及到版本異同、甚至文本真偽的問題,使得司馬光易學的面目,不能 得到切實的釐清。因此,本文首先對於二書在宋代的流傳情況,以及二書與 司馬光的關係,二書的今本與古本的異同,作一考察;其次,論述司馬光易 學思想的創見,及其如何呼應北宋時期的易學思潮等等,由此推見司馬光易 學的價值,及其在易學史上的位置。
二、文本真偽的問題
歷代繁富的易學著作中,不乏偽託之作,往往造成研究上的困難。司馬 光的《易說》與《潛虛》二書,也有版本與文本真偽的問題,欲知司馬光易 學,必先釐清這些疑義。2先論《易說》。 今本《易說》係清代四庫館臣輯自《永樂大典》者,《四庫全書總目》(以1 此書最早的紀錄題名為《易說》(見宋‧司馬光,〈與范景仁問《正書》所疑書〉,《傳家集》, 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094 冊,1983,卷 61,頁 549 上)。《四庫 全書》本題作《溫公易說》。今兩名皆行。唯後者可與其他同名著作區別,是其優點。 2 本文根據的版本:《易說》採《叢書集成新編》(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5),據《聚珍 版叢書》排印,內容同《四庫全書》本。《潛虛》則採《叢書集選》(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 1987),據清知不足齋叢書重雕宋本影印,內容大致同《四庫全書》本,而間有異文。
司馬光易學思想蠡測 下簡稱《總目》)對之作了版本考定。《總目》云: 考蘇軾撰光〈行狀〉,載所作《易說》三卷,《注繫辭》二卷;《宋 史‧藝文志》作《易說》一卷,又三卷,又《繫辭說》二卷。晁公 武《讀書志》云:「《易說》雜解《易》義,無詮次,未成書。」《朱 子語類》又云:「嘗得溫公《易說》於洛人范仲彪,盡《隨卦》六 二,其後闕焉。後數年,好事者於北方互市得版本,喜其復全。」 是其書在宋時所傳本已往往多寡互異。其後乃并失其傳,故朱彝尊 《經義考》亦注為「已佚」。今獨《永樂大典》中有之,而所列實 不止於《隨卦》,似即朱子所稱後得之本。其釋每卦,或三四爻, 或一二爻,且有全無說者。惟《繫辭》差完備,而《說卦》以下, 僅得二條,亦與晁公武之言相合。又以陳友文《集傳精義》、馮椅 《易學》、胡一桂《會通》諸書所引光說核之,一一具在,知為宋 代原本無疑。其解義多闕者,蓋光本撰次未成,亦如所著《潛虛》, 轉以不完者為真本,並非有所殘佚也。3 茲以上文為本,略作補充與辨析如下: (一)撰作時間:元祐元年(1086)司馬光薨,蘇軾撰〈行狀〉,所紀 錄著作中有《易說》、《注繫辭》。4前此,司馬光在一封給范鎮(景 仁,1007-1088)的書信中,就曾提及:「前日所留《易說》、《繫 辭注》、《續詩話》,皆狂簡不揆,宜見誅絕於君子者。」5司馬光 居洛期間(熙寧四年至元豐八年,1071-1085),與范鎮有非常頻
3 清‧四庫館臣,《四庫全書總目》(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第 1 冊, 1983)卷 2,頁 4。 4 宋‧蘇軾撰,孔凡禮點校,《蘇軾文集》(北京:中華書局,1986)卷十六,頁 492。 5 宋‧司馬光,〈與范景仁問《正書》所疑書〉,見《傳家集》卷 61,頁 549 上。此信約作於 元豐初年,參見董根洪,《司馬光哲學思想述評》(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3),頁 32。 司馬光居洛陽十五年(熙寧四年至元豐八年,1071-1085),大部分的重要著作,皆成於此一 段時期(參見董根洪,頁 24-46);其思想體系,殆亦完成於此一時期。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三期 繁的論學書信往來。此信應當作於這段期間。司馬光將《易說》、 《繫辭注》交給范鎮審閱,故語極謙遜。根據這兩條資料,可見 《易說》、《繫辭注》(或作《繫辭說》、《注繫辭》),既已公布於 世,當是完本。6 (二)體例問題:依司馬光自述,《易說》、《繫辭注》分行;而二書一 題為「說」,一題為「注」,體例應有不同。「注」為注釋體,「說」 則較自由,不必逐句逐字作注,可專以講說大義。《郡齋讀書志》 以為:「《易說》雜解《易》義,無詮次,未成書。」7《總目》襲 其說,云《易說》「釋每卦,或三四爻,或一二爻,且有全無說 者」,以為是「光本撰次未成」。二說殆皆臆測。《易說》「解義多 闕」,當是其原貌,不可謂撰次未成。《繫辭》部分,既有完備之 註解,蘇軾稱《注繫辭》尚可,《宋史》稱《繫辭說》,則恐是衍 《易說》之題而誤。 (三)卷數方面:關於《易說》卷數,蘇軾〈行狀〉紀錄三卷,馮椅(稍 晚於朱熹)《厚齋易學》記作一卷,8《宋史‧藝文志》并記《易 說》一卷,又三卷。可見當時《易說》至少有一卷、三卷二種版 本。朱熹則未及卷數,只說范炳文本盡於《隨卦》六二,後得之 本為完本。9則當時傳本不僅有卷數之異,亦有內容多寡不同的情 況。可見兩宋期間,《易說》、《繫辭說》二部分持續分行,卷數 亦分記之。至清代,此書已不存,《經義考》記為「已佚」。四庫 館臣輯自永樂大典,是即今本六卷,是將兩個部分集合(上經二
6 參見陳克明,《司馬光學述》(湖北:湖北人民出版社,1990),頁 380-383。 7 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王德毅主編,《叢書集成三編》,第六冊,臺北:新文豐出版 公司,1997)卷 1 上,頁 11b。 8 見宋‧馮椅,《厚齋易學‧附錄二‧先儒著述下》(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 全書本,第 16 冊,1983)頁 17。 9 案:《總目》引朱熹語,云出自《朱子語類》,非。朱熹這段文字,係出自文集的〈書張氏 所刻潛虛圖後〉一文。詳後。
司馬光易學思想蠡測 卷、下經二卷、繫辭上下二卷),冠以《易說》之總名。其分卷 作法與宋本不同。 (四)內容方面:宋代流傳之本,與今本相當接近,這從對照《易說》 在當時受到徵引的文本,可以見出。如王宗傳(淳熙八年〔1181〕 進士)《童溪易傳》中引「司馬溫公曰」,共 17 條,大多與今本 《易說》符合。10又如馮椅《厚齋易學》徵引「司馬君實曰」共 21 條,其中經的部分 14 條,一條不見於今本,其他 13 條與今本 幾乎全同11;傳的部分有七條,二條不見於今本,其餘五條皆與 今本同。由於二者相似率甚高,因此《四庫總目》認為永樂大典 本「為宋代原本無疑」。12不過,就不見於今本的部分推測,宋本 內容應當多於今本。 總言之,今本《易說》可以確定大體出自司馬光。而《易說》不作每卦 逐爻解說,是其體例特色,並非未成之作。就內容多寡而言,宋本應當多於 今本。 其次是《潛虛》。《潛虛》的版本、文本真偽問題更為複雜。以下討論主 要以朱熹〈書張氏所刻潛虛圖後〉、清代《四庫全書總目‧潛虛》二文為根 據,並輔以其他相關記錄。 (一)《潛虛》原本,是一未成之稿,司馬光生前並未公佈。其名始載 於晁公武(1105 年-1180 年)《郡齋讀書志》,文云: 光擬《太玄》撰。此書以五行為本,五五相乘為二十五,兩 之得五十首。有氣、體、性、名、行、變、解七圖。然其辭
10 據筆者初步統計,《童溪易傳》(《四庫全書》本第 17 冊)引「司馬溫公曰」,共有 17 則, 其中大多與今本相同,只有少數幾字出入。 11《厚齋易學》所引溫公《易說》之文本,與今本偶有細微的出入,如卷 18〈恆‧上六〉,今 本作「大无功也」,厚齋本作「凶也」。見頁 32。 12 案:《四庫全書總目》利用宋、元易學著作中的《易說》引文,來對照今本《易說》,除馮 椅《厚齋易學》外,又有「陳友文《集傳精義》、胡一桂《會通》」,其中陳友文《集傳精義》, 當作《易傳精義》,胡一桂《會通》應指元董真卿的《周易會通》。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三期 有闕者,蓋未成也。其手寫稿草一通,今在子健姪房。13 晁公武出身於一個讀書世宦家族,從父晁說之(自號景迂生, 1053-1110 年)曾親得司馬光家傳。14子健者,晁說之孫。15朱熹 〈書張氏所刻潛虛圖後〉亦記曰:「洛人范仲彪炳文……云:溫 公晚著此書,未竟而薨,故所傳止此。蓋嘗以其手稿屬景迂晁公 補之,而晁謝不敢也。」16根據這些資料,可以推測溫公《潛虛》 未成之手寫稿本藏於晁氏家族,是可信的。 (二)贋本出現:據朱熹〈書張氏所刻潛虛圖後〉所記,紹興己巳(1149) 曾得范炳文寫本,蓋未成之原稿已化身為許多寫本(以下皆稱「闕 本」);之後近三十年間,所見皆闕本。直到淳熙丙申(1176)左 右,終得泉州刻本(同張氏印本),「首尾完具,遂無一字之闕」。 朱熹考校而知其偽,乃將得自范炳文的闕本與後出之南宋泉州本 一一校對,凡闕本無而贋本有者,皆以朱筆別之,得到如下的結 果: 行之全者七,補者二十有六, 變百八十有八, 解二百一十有二。 又補命圖九。
13 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 3 上,頁 56a。 14 據清‧全祖望,《宋元學案》(臺北:世界書局,1983)卷 22〈景迂學案序錄〉記:「先生 慕司馬文正公之為人,故以景迂生自號。文正著《潛虛》,未成而病,屬先生補之,先生遜 謝不敢。然文正之門,傳其《太玄》之學者惟先生。」又云:「《易玄星紀》之譜,足以紹 師門矣。」見頁 489。 15 見宋‧晁說之,〈嵩隱長子墓表〉,《景迂生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景印文淵 閣四庫全書,第 1118 冊)卷 19,頁 19。及《四庫全書總目‧景迂生集》,卷 154,頁 38。 16 見郭齊、尹波點校,《朱熹集》(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卷 81,頁 4176。《宋元學 案》亦記此事,見前引述。
司馬光易學思想蠡測 可見贋本增補甚多。此外,闕本在命圖之後,跋語之前,有 74 字,反為泉州本所無。17今考《四庫全書》本,則在命圖之後, 跋語之前,有 272 字。(詳下)可見《四庫全書》本並非南宋泉 州本,出現於南宋之贋本非一而已。18 (三)內容方面:根據以上文獻分析,可知《潛虛》原稿骨幹已立、大 致框架已成;實際內容則仍有諸多疑點,如:(1)七圖或八圖: 此書以圖表為主。晁氏記原稿有七圖,不及命圖;朱熹、吳師道 等於其所見之闕本與全本,皆未置疑於氣、體、性、名四圖,而 且皆記及命圖。19可見氣、體、性、名四圖乃溫公之舊,問題是, 原稿究竟有無命圖?晁氏所見稿本,似又不同於朱熹等所得之寫 本?《總目》推斷「命圖為後人所補」,恐未能遽定。至於各圖 之後的「圖說」部分,諸人皆未提及,恐皆後人增補。(2)行圖 之「行」數(晁氏稱「行」為「首」,蓋襲楊雄《太玄》之稱): 晁說之記五十首。故《總目》云:「今本實五十五行,是其中五 行,亦後人所補,不止增其文句已也。」20然而,如果原稿行圖 只有五十行,另五行為後人增補,則建構起體圖、性圖、名圖中 的五十五名,從何而來?則并體、性、名三圖都要疑為後來偽作 了?因此此說更值得商榷。筆者認為五十五行應是原稿之架構, 係以氣圖為本,架構出五十五行,鋪展出體、性、名、行、變、
17 同前註,頁 4177。 18 《四庫全書總目‧潛虛》記《潛虛》版本為「浙江巡撫採進本」,又云:「此本首尾完具, 當即朱子所謂泉州本,非光之舊。」(卷 108,頁 7)然依朱熹所述,泉州本於命圖之後, 跋語之前,有 74 字。此不同於《四庫全書》本,可見《總目》之推斷,亦不確實。元吳師 道〈潛虛舊本後題〉(見氏著,《禮部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景印文淵閣四庫 全書,第 1212 冊,卷 17,頁 8),亦曾就其所得全本(記云「不知何人所刻」),與所見兩 種闕本相互參校,依朱熹法圈別之。吳氏闕本亦存有胡炳文寫本命圖之後、跋語之前的 74 字。惜皆佚失。《四庫全書》本後附張敦實〈潛虛發微論〉,與吳師道所得泉本合。然命圖 之後、跋語之前的文字,又不相同。可見是二版本。 19 參見前註。 20 見《四庫全書總目‧潛虛》,卷 108,頁 8。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三期 解諸圖此一大系統。蓋原稿中行、變、解圖尚未完成,有許多「有 行無文」者,故朱熹考校泉州本與闕本,發現泉州本行圖多出 7 行之全文,26 行內容有增補。(3)變、解、命圖之文本:行圖五 十五,除了元、餘、齊三行不變,各僅一條占辭,其餘每行有初、 二、三、四、五、六、上七變,有七條占辭,其下各有「解」文。 故以一完全之本統計,則變圖應有 367 條占辭,解圖亦有 367 條 解文。而朱熹據泉州本比對,發現變圖多出闕本 188 條;解圖多 出闕本 212 條。命圖則多出闕本 9 則。可見泉州本增補很多,尤 以變、解二圖為甚。可惜朱熹所校定的闕本已不可得,泉州本中 究竟何條為贋,難以確考。(4)凡例與占法:據朱熹之比對,闕 本有凡例 26 字,為「命圖之關紐」;記占 42 字,注 6 字,可見 「占法之變」。凡此共 74 字,為泉州本所無。今本則在命圖之後, 跋語之前,有 272 字,前 170 字主論占法,中 70 字以釋命圖, 末 32 字講占筮原則。今本這 272 字,是據闕本 74 字增改,或竊 朱熹之意而增補,亦不可知。 司馬光極推崇楊雄,有《太玄集注》、《法言集注》。〈說玄〉一文稱楊雄 作《太玄》:「《玄》者以贊《易》也,非別為書以與《易》角逐也。……大 道將晦,一書辨之,不如眾書辨之之為明也。」21《潛虛‧跋語》亦云:「《玄》 以準《易》,《虛》以擬《玄》。」22可以見其著作深衷,在於輔翼《易經》。《潛 虛》未及成書,後因好事者增補修完,贋本遂取代了闕本。然贋本亦非一。 故《四庫總目》云:「蓋世無原書久矣,姑以源出於光而存之耳。」23今本中 的序言、跋語,以及氣、體、性、名四圖,五十五行之名,與原闕本應當相 同。行、變、解中的文字,以及命圖,則真偽參雜。因此,欲據以研究溫公 易學思想,宜有所辨。
21 宋‧司馬光,《傳家集》卷 67,頁 621。 22 宋‧司馬光,《潛虛》(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叢書集選,第 159 冊,1987),頁 37。 23 《四庫全書總目‧潛虛》,卷 108,頁 8。
司馬光易學思想蠡測 總結以上考辨,(1)今本《易說》出於溫公,此殆無疑;《潛虛》的著 作宗旨與大體架構亦出自溫公,雖不能完全視為溫公的思想,仍有與《易說》 思想可以相輔成者。唯文本有許多後人增益的部分,研究者需有所辨。(2) 二書出現於北宋的易學思潮當中,並非偶然適作,其與時代易學思潮的呼應 關係,尤具意義。 文本問題既已釐清,以下將從三方面,探討司馬光的易學思想,一為兼 重象數、義理的思想特色,二為其創新的象數系統,三為「義出於數」的思 想蘊含。
三、兼重象數、義理的思想展示
溫公易學,主張義理、象數兼重,在北宋易學發展中有其意義。 三國魏王弼(226-249)《周易注》出現於兩漢講究陰陽災異、天人感應 的象數學風之後,思想上以掃除象數,援老莊玄學入《易》為主,高舉老子 「貴無」說,「暢以義理」,運用道家有無、本末的理論建構起易學形上學。 24自王弼注興行,解《易》遂以義理詮釋為主流。降及宋代,在中興儒學的 思潮推動之下,對玄理易學頗有反省,旋與仁宗慶曆以來崇尚議論的學風結 合,因此儒家義理易學乃有大幅發展。 在中興儒學的思潮中,司馬光主張學術當以儒學為宗,曾云: 史者儒之一端,文者儒之餘事;至於老、莊虛無,固非所以為教也。 夫學者所以求道;天下無二道,安有四學哉!25 此一觀點,暗示了重視道德教化的北宋儒學與高談玄虛名理的魏晉學術的分24 參見林麗真,《王弼及其易學》(臺北:臺灣大學文史叢刊,1977),頁 174。 25 所謂「四學」,指南朝劉宋文帝元嘉十五年(公元 438 年),徵雷次宗開儒學館教授,而有 儒、玄、文、史「四學」並立之稱。司馬光在《資治通鑑》記述了這段史實,並且加以評 論。見宋‧司馬光,《資治通鑑》(臺北:明倫出版社,1972)卷一百二十三,宋紀五,頁 3868。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三期 野。對司馬光而言,「學」當指唯一儒學,為追求道德實現的經世教化之學; 即使司馬光自云《資治通鑑》是其平生精力所萃,26後世史家亦允之為編年 體史書的典範等等,然而,「史學」在司馬光眼中,卻僅是「儒學」的一個 方面。至於「文學」,更是與儒學不相干的小技。老莊玄學,本不足以教化 天下。言下之意,儒學,才是最有價值的學問,而史學可以為輔,文學、玄 學,皆其外也。所以在〈答韓秉國書〉一文中,司馬光直接批評王弼易學, 云: 常病輔嗣好以老莊解《易》,恐非《易》之本指,未足以為據也。27 此文作於元豐八年(1085),可以謂司馬光的晚年定論,同時真實地符合了 北宋儒學界的易學思潮。司馬光的具體作法是對王弼的「以無為本」說進行 修正。 當北宋易學家各異說蓬勃發展之際,王弼的玄理解《易》一方面受到儒 家學者的質疑,另一方面其所建立的義理詮釋路向,亦已深入人心。後來程 頤(1033-1107)《易傳》以儒家義理詮釋《易經》,可謂與之前後輝映。而在 王弼與程頤一玄一儒的義理易學兩個典範之間,北宋易學還有長於宇宙論的 象數一脈,可以廣義的圖書學稱之,包括范諤昌、劉牧(1011-1064)等的河 圖洛書派、周敦頤(1017-1073)的太極圖派、邵雍(1011-1077)的先天圖 派等學說。28司馬光身處北宋中期,置身於諸多的易學傳統之中,又本於個 人的質直天性,及現實身份與朝政權力核心密切相關,其求諸易學,乃有集 諸家之長,藉由天道以釋人事的政治哲學特色。《易說》與《潛虛》的氣化 宇宙論,成為其政治社會秩序理論的合理根源。他把當代圖書學與漢代象數 學冶同一爐,將天道性命與政治名教冶同一爐,建立起他的易學系統。強調
26 司馬光自云:「臣之精力,盡於此書。」見《傳家集》卷 17,〈進資治通鑑表〉,頁 183 上。 27 宋‧司馬光,《傳家集》卷 63,頁 574 下。 28 參見劉翰平《宋象數易學研究》、余敦康《內聖外王的貫通:北宋易學的現代闡釋》、王鐵 《宋代易學》。劉牧之學,雖有真偽之辨,仍然反映了北宋圖書學的發展,在易學史上的意 義是無須置疑的。
司馬光易學思想蠡測 象數與義理,不可偏廢。 象數與義理,關係為何?《易說‧總論》第一則問答云29: 或曰:「《易》者,聖人之所作乎?」 曰:「『易』者,先天而生,後天而終,細無不該,大無不容,遠無 不臻,廣無不充。惟聖人能索而知之,逆而推之,使民識其所來, 而知其所歸。夫『易』者,自然之道也,子以為伏羲出而後『易』 乃生乎?」30 此一設問,蓋本之《易傳‧說卦》。〈說卦傳〉有兩段敘述「聖人作《易》」 的文字,一述神明之「數」,一述性命之「理」,將《易經》理解為聖人體知 神妙天道、敘述大化流行,以求瞭解性命之源的理論著作。31是《易》雖為 占筮之書,其中實則含蘊著神妙之天道,與萬物性命之理則,因此是一本載 道之書。〈總論〉第一則設問,當即由此引起,是關於文本制作之問。司馬 光的回答,則轉向闡述「易道」、「易理」的存在。這個「道」、「理」,是「自 然之道」,是「先天而生,後天而終,細無不該,大無不容,遠無不臻,廣 無不充」,超越時間空間界限,廣大而無所不在於萬物之中,是不待聖人之 出而自存的客觀實存之道。32而能知此「道」者,則唯有聖人,是故有《易》 文本之作。聖人出於教化的動機,其角色是傳述易道者,作《易》的目的在
29 在《易說》本文之前,有〈總論〉一篇,為問答形式的論述,共四則。四問可以見出司馬 光所關切的《易》學問題,四答則可以見其釋《易》方向,因此,〈總論〉可作為瞭解司馬 光易學的綱領。 30 宋‧司馬光,《易說‧總論》,頁 1。 31 〈說卦〉云:「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于神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于陰陽 而立卦,發揮于剛柔而生爻。」又說︰「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 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見《易經》(臺北:藝文印書館,十三經注疏本, 第一冊),頁 182-183。 32 此義頗與邵雍「先天」之義極接近,恐是受邵雍影響。司馬光居洛之時,與邵雍交遊密切, 參見(日)森博行,〈司馬光‧邵雍交遊錄(前、中、下)〉,《大谷女子大国文》第 33 號 (2003.3),頁 34-52;第 34 號(2004.3),頁 1-21;第 35 號(2005.3),頁 1-22。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三期 「使民識其所來,而知其所歸」,亦即闡述易道之終始,以作為引領萬民行 為之準則。 司馬光之答,將文本之問,轉向根源意義的闡述,可以見出是刻意要藉 此問答,凸顯出「易道」的先在性、客觀性與絕對性。「易」是超乎文本之 《易》、超乎知「道」之聖人的「道」。文本之《易》所載者此道,聖人所知 者此道。33「易道」所涵蓋者,是「推而上之,邃古之前而易已生;抑而下 之,億世之後而易無窮」,「天地可敝則易可以亡」34,與天地同在而先於天 地的超越之客觀存有,不必待聖人、或待《易》文本之作而有。此一觀點, 首在掌握「易道」,將解《易》提高到形上「易道」的闡發,而不拘限於對 《易》文本的字句疏釋。可見司馬光呼應了北宋儒家《易》詮釋的這一個重 要趨向,是其易學的時代特色之一。 易道既是客觀形上之道,則何預於人事?司馬光云:「易者道也,道者 萬物所由之塗也。……凡宇宙之間皆易也。」35易道在天地間呈顯為萬物萬 事之衍化理則,《易》文本則透過象數與義理,呈顯此道。〈總論〉第四則云: 聖人作《易》,兼重數與義,而且是「義出於數」。「數」是自然理則,「義」 是道德原則,「義出於數」就是說道德原則出於自然理則,司馬光云: 禮樂刑德,陰陽也;仁義禮智信,五行也。義不出於數乎?故君子 知《易》而不知數,雖善,無所統之。夫水無源則竭,木無本則蹶, 是以聖人抉其本源以示人,使人識其所來,則益固矣。《易》曰:「君 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明二者之不可偏 廢也。
33 程頤亦云:「『易是箇甚?『易』又不只是這一部書,是『易之道』也。」(《二程集‧河南 程氏遺書》卷第二上,〈二先生語二〉上,頁 31)程頤又更推進一步,直接了然地宣稱:「盡 天理,便是易也。」(同前)天理流行,即易道之展現。程頤據此所建構的形而上道德本體 理論,是理學家的重大成就。 34 宋‧司馬光,《易說‧總論》第三則,頁 3。 35 宋‧司馬光,《易說‧總論》第二則,頁 3。
司馬光易學思想蠡測 「自然之道」,廣大弗屆,細大靡遺。聖人制作文本之《易》,掌握此一 超越之道,以成就治道。那麼,聖人作《易》,是運用怎樣的形式、體例, 去達到以簡御繁,以表呈易道所蘊含的人文治道?設問云:聖人作《易》, 表現的是此「道」的衍化條理(「數」),還是內涵義理(「義」)?文中以陰 陽(兩儀)、五行之「數」,是「義」之所出,又引〈繫辭傳上〉「君子居則 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可見此處所謂的「數」,是兼「象」、 「數」而言。 易學所謂的「象」,十翼中具三義,即形象(現象)、象徵類比與法象。 形象(現象)者,乃相對於未有形象的「道」而言,如〈繫辭上〉云:「見 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象徵類比,則是作《易》方法上的「取象」,如 〈繫辭上〉云:「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 之象。」《易》的設卦乃是來自對自然現象的模寫,陰陽二爻之爻象與八卦 之卦象皆取自對自然現象的象徵。八卦藉由陰陽二爻的符號,象徵天地水火 風雷山澤八種自然現象;八卦交相覆重,象徵陰陽對稱與對峙等關係,而有 六十四重卦,用來象徵天下事物的形成與變化發展之理。法象者,垂象取法, 由象徵類比引申至取法,如〈繫辭上〉云:「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懸 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此為象。數則是以數字體現「道」的造物規律與準則; 此一規律準則是先驗存有,通過聖人的觀照體認,「觀」而取之、法之,將 此客觀規律,落實於人道,成為人事之準則、義理之根源。《易》之設卦, 數理存焉,故〈繫辭上〉云:「通其變,遂成天下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 之象。」〈說卦〉云:「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參天兩地而倚數。」可 知象數與義理本無衝突。36 《易傳》以天地自然客觀之形物與造物規律,有其象徵與可資效法之 義,其中的秩序理則,乃先天規定,故聖人認取象數,本乎象數,而闡發其
36 此一道理,學者有豐富的闡發,可參見牟宗三,《易經的自然哲學與道德函義》(臺北:文 津出版社,1988),頁 4;張善文,《象數與義理》(遼寧:遼寧教育出版社,1993),第二 章,頁 18-38。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三期 中義理,以昭示群倫,故曰「神道設教」。司馬光云:「聖人抉其本源以示人」, 說的就是聖人的作《易》事業,「抉其本源」即是對「象數」的認取,本之 以作《易》。此所以象數是易道之本,人事義理由此而出。聖人作《易》,既 表呈了「易道」中的象數與義理,則解讀《易》時,象數與義理二種方法不 可偏廢。換言之,象數與義理二途不是為截然對立,解《易》者對義理易學 與象數易學亦當兼容並取。 《易傳》並不講象數、義理的先後問題。司馬光提出「義出於數」,是 有批判意義的。《易》通過象、數表現了「道」的自然理則,這是「自然之 道」,是「有」的層次。這個主張是為了有別於王弼以「無」為「道」的詮 釋方向。然則面對王弼的「本無」之說,司馬光的破解之道為何? 「象數」是「有」的層次,《易》乃聖人通過「象數」以表現「道」之 流行。司馬光論易道,是著重於「有」,而不是「無」。然而司馬光又有「立 有于無,統眾于寡」之說,易與玄理易學混淆,應當作一釐清。 司馬光並未打破王弼的「有無」架構。不過,王弼談的是抽象的「無」、 「有」的體用關係,司馬光則講具象的「無」、「有」的生化關係。因此「無」 不是王弼本體意義的「無」,而是生發意義上的「無」。《易說》解〈繫辭上〉 「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云: 聖人……欲立有于無,統眾于寡,故設卦以觀萬物之象。……八卦 成列,以盡天下之象;因而重之,變化備矣。猶未得與眾共之,故 聖人復繫以爻彖之辭,明言吉凶以告。37 這段文字在講述聖人作《易》,乃至以《易》為教的過程。設卦所以總 觀萬物,總含萬理,故云「八卦成列,以盡天下之象;……復繫以爻彖之辭, 明言吉凶以告」。其中提出「立有於無」,一則可見受到王弼「以無為本」觀 點的影響,再則可見其強調「有」的象數面向,所以不同於王弼「崇本息末」
37 宋‧司馬光,《易說》,頁 105。
司馬光易學思想蠡測 之說。因此,當韓秉國來書引用王弼以「寂然至無」為天地之「本」的一段 話,司馬光乃率爾發抒所見。38茲先引王弼原文如下: 復者,反本之謂也;天地以本為心者也。凡動息則靜,靜非對動者 也;語息則默,默非對語者也。然則天地雖大,富有萬物,雷動風 行,運化萬變,寂然至無,是其本矣!故動息地中,乃天地之心見 也。若其以有為心,則異類未獲具存矣!39 這是王弼《周易注》對〈復卦‧彖辭〉「復其見天地之心乎」一語的詮釋, 從《老子》的「觀復」思想推衍而來。40在動靜關係中,「靜」為本;靜與動, 是本與末的關係;「凡有起於虛,動起於靜」,「卒復歸於虛靜」,是萬物動息 則靜,各歸其根,此根即「無」。「無」為一切存有之依據,故「觀復」是觀 萬物皆得性命之常,返其本體之無。「無」是不隨萬有變動的絕對根據,以 此,王弼將〈復卦‧彖辭〉一元復始的「天地之心」,詮釋成「天地生物之 本」,是「寂然至無」之本體,絕對的「根本」,天地萬類因為有此形上本體 之「無」為本而得獲具存。這是從道家自然主義轉出的「貴無」之詮釋方向。 王弼此一詮釋型態,擺落了儒家肯定天道有心、生生不已的思想。對儒 家而言,應當如何以形上學的高度做出回應,乃是一大挑戰,也是北宋新儒 家的重大課題。司馬光對於此一課題顯然有所警覺,而且有所回應。至於其 回應是否足以圓滿自立,則有待分疏。 司馬光〈答韓秉國書〉云: 萬物之有,誠皆出於無;然既有,則不可以無治之矣。……輔嗣以 雷動風行運變萬化為非天之心,然則為此者果誰耶?夫雷、風、日、
38 韓秉國,〈秉國論中和書〉,收錄於司馬光,《傳家集》卷 62,頁 572 上。 39 樓宇烈,《易經老子王弼注校釋》(臺北:華正書局,1983),頁 336-337。 40 《老子》第十六章:「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復。夫物云云,各復歸其根。歸 根曰靜,是謂復命。」王弼注云:「言至虛,物之極篤;守靜,物之真正也。……以虛靜觀 其反復。……歸根則靜,……靜則復命……復命則得性命之常。」同前註,頁 35-36。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三期 月、山、澤,此天地所以生成萬物者也。若皆寂然至無,則萬物何 所資仰耶?41 王弼云:「萬物萬形,其歸一也。何由致一﹖由於無也。」從本體與現 象的邏輯關係,強調「有」對「無」的依賴,母所以統子,無所以統有。司 馬光則從具體的生化關係,主張「有」出於「無」,但是「無」不足以生成 萬物,不足以統御「有」。因此,司馬光的「無」,不是王弼的本體之「無」。 此「無」是「有」的始點,「有」、「無」關係是存在與不存在、從「無形」 到「有形」的衍生關係,屬於生成論的層次。 司馬光是從「氣」的層面講「有」,而用「無」指謂「未始無形」的「元 氣」。「無」以上規律未生,「無」以下接著講的都是陰陽二氣之變化規律, 與萬之物化生。司馬光以此擺脫王弼的論述。這個生化理論,再對照上《潛 虛‧序》的一段話,就更清楚了: 萬物皆祖於虛,生於氣,氣以成體,體以受性,……故虛者物之府 也,氣者生之戶也,體者質之具也,性者神之賦也。42 「潛虛」的「虛」,是萬物的起源(「祖」),似是「未始無形」的「元氣」, 故云「虛者物之府」。此與周敦頤、張載的氣論十分接近。司馬光在玄學「有 無」之說的窠臼中,試圖藉由「氣」論打破王弼的詮釋觀點。「無」並不只 是生化之始的「空無一物」層次。換言之,司馬光並不是退回簡單的宇宙生 成論而已。 司馬光以生化之「氣」思想破除王弼的本體之無論,這只是回應「老莊 解易」,重建易學的第一步工作而已。「從無入有」之後,還須要有「生物之 理」的指導,換言之,「氣」之運行化作,乃循「理」而行。而此一氣運之 「理」,是陰陽變化之「道」,也是幽隱無形的「至理」,既為萬化之理則,
41 宋‧司馬光,《傳家集》卷 63,頁 574 下。 42 宋‧司馬光,《潛虛》,頁 1。
司馬光易學思想蠡測 也可以對應於人事之「道」。《易說》解〈繫辭〉「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 擬諸其形容」,云: 賾者,精微之極致,人莫之見。聖人必有以見之,立形于無形而為 卦。43 解〈繫辭〉「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亦云: 賾者,至理幽微無形者也,故聖人立象,所以謂之形容也。 「賾」,是精微極至之「至理」,雖然隱微難見,卻是陰陽運化之上真實 存在的變動規律。「至理」的提出,是司馬光易學從宇宙生成論延伸到道德 形上學的標誌。此「理」雖然隱微難見,聖人卻能用象與數將之解讀、條理 出來,據以作《易》,以昭示於人間。此一「至理」,是生生之理,司馬光云: 「天地之道,雖一往一來,本以好生為心也。」44天地不是以「無」為「心」, 而是以「一往一來」的「好生」為心;「一往一來」的運行規律,即《易》 以象數為本所蘊含的萬化衍生規律,所呈現的「至理」,內涵天地好生之 「德」。 總言之,司馬光論易道,由自然理則(象數),論至道德理則(義理), 主張道德理則出自自然理則,故「至理」的提出,乃是就「有」上言。如云: 「天地設位,則『易』已著。」又云:「天地萬物,皆有卑高,故《易》之 六位,亦有貴賤。」45《易》之作,始諸天地設位;聖人取象,故而《易》 之六位,猶如天尊地卑,亦有貴賤高下之別。此所以《易說》云: 聖人上觀于天,下觀于地,中觀萬物,而作易也。
43 宋‧司馬光,《易說》,頁 112。 44 同前註,頁 575 上。 45 以上皆見司馬光,《易說》,頁 103。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三期 易道始於天地,終于人事。46 易道是涵蓋天、地、人之道,是「始於天地」,而不是始於有天地之前的「無」。 聖人觀象,根據天地之間的象數而作《易》,故云「聖人上觀于天,下觀于 地,中觀萬物,而作易也」,象數既立,義理自在其中。此一象數系統可以 統攝宇宙間的萬有,故云:「易道始於天地,終于人事。」然則,此一象數 系統之內容為何?其統攝宇宙間萬有的模式為何?下面我們就對司馬光以 五行為基礎建立起來的象數系統,作一說明與分析。
四、創新的象數系統
象數之學將宇宙的生化規律以及天地間萬物之關係,加以符號化、數量 化與圖像化,以此解《易》,以及推測事物發展之吉凶悔吝。因此,象數之 學必定包含義理。象數解《易》,春秋時代已經流行,真正形成理論體系則 在兩漢時期,附會以儒家禮樂制度,神道之說,然巧愈彌甚,往往至於「存 象忘意」47,因而有三國魏王弼主張掃象存意,黜象數而實以老莊玄理。然 而漢代象數之學對儒家政治觀、倫理觀,影響深遠,實不可遽去。此亦司馬 光兼取象數的原因之一。 司馬光的象數之學,兼取漢唐之舊與北宋圖書學新說,試圖通過象數學 的形式,展示天道規律與人間人事倫理的類比關係。以《易說》為例,如解 〈乾〉、〈坤〉二卦十二爻,司馬光取陰陽二氣之消長,與十二音律、十二個 月相配,對每一爻進行解說。如《易說》解〈乾‧初九〉曰: 初九,陽之始也,于律為黃鍾,于厤為建子之月。陽氣方萌于黃泉, 太陰始盛,萬物未被其澤,故曰潛龍。4846 宋‧司馬光,《易說》,頁 105。 47 魏‧王弼,《易經略例‧明象》,見樓宇烈,《易經老子王弼注校釋》,頁 609。 48 宋‧司馬光,《易說》,頁 1。
司馬光易學思想蠡測 又如解〈坤‧初六〉曰: 初六者,陰之始也,于律為林鍾,于厤為建未之月。陽氣方盛,陰 生而物未之知也,是故君子謹之。49 兩卦十二爻皆如是模式。這些例子可以看出司馬光繼承了漢代象數之學,將 儒家人文建置與《易經》符號系統密切聯繫的作法。通過《易經》,可以為 儒家的人文建置,建立理論基礎。又如《易說》解〈復〉卦「七日來復」云: 冬至卦氣起于中孚,次復,次屯,次謙,次睽,凡一卦御六日二百 四十分日之二十一,五卦合三十日二百四十分日之一百五,此冬至 距大寒之數也,故入冬至凡涉七日而復之氣應也。50 這是繼承漢儒卦氣說的六日七分法。卦氣說以坎、離、震、兌為四正卦,其 餘六十卦配一年之日數,得出每卦主六又八十分之七日。此說可用於曆學, 推測氣候變化。以上二例可見司馬光易學繼承漢代象數之學之一端。 其次,王弼注《易》有意識地迴避取象說,而偏主取義。司馬光則頗重 視「象」。王弼並不是完全否認卦象,但是他堅持主張「義」在「象」先, 所謂:「象之所生,生於義也。」51以「義」為第一位,「象」乃隨「義」而 取。王弼認為,「象」猶如一個「譬喻」,可以隨意而取,與「義」並非必然 關係,是可以替換的。若堅持用某「象」解某卦,反而有附會穿鑿之失。 52其著名的「得意忘象」說,即在申明此意。象者如求兔之蹄,求魚之筌, 得兔可以忘蹄,得魚可以忘筌,得意可以忘象。 司馬光主張義出於象,他解釋〈繫辭〉「聖人設卦觀象」,云: 聖人窮理盡性,以至于命,欲立有于無,統眾于寡,故設卦以觀萬
49 宋‧司馬光,《易說》,頁 7。 50 宋‧司馬光,《易說》,頁 46。 51 樓宇烈,《易經老子王弼注校釋》,頁 215-216。 52 參見朱伯崑,《易學哲學史》修訂本第一卷,頁 280-286。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三期 物之象。53 聖人設卦以觀象,因為卦象是聖人用以統轄眾理的符號。意即聖人充分瞭解 萬物性命之理,將萬有繁雜之眾理,通過「有形」的「象」表現出來,所以 作《易》設卦。此一論述當中,其基本預設是將天道視為一效法與類比的對 象,義理含藏於天地萬象之中,聖人靜觀萬象,解讀出其中的道理,因此制 作《易》文本,將萬象文本化、簡約化。 《易‧繫辭傳》又有聖人「制器尚象」之說,通過《易》建構起自然世 界與人文世界之間的關係。然則所謂「象」,對儒家而言,不只是自然物象 或其象徵之義,乃擴大至人文器物之象。如此則可以將儒家人文世界的禮樂 制作等等,與自然世界之法象,構合一體,此即天人合一之義。所以,司馬 光曾云:「禮樂,乃天地人之大倫。」54如此脫逸《易》的文本來說明易道, 其觀點與王弼是完全不同的詮釋方向。 司馬光承漢魏解《易》用象的傳統,表現在《易說》中。例如李鼎祚《易 經集解‧巽》引虞翻注: 風者,天之號令。55 案:〈巽〉卦為巽下巽上,故虞翻取風、號令之象解之。王弼則注曰: 上下皆巽,不違其令,命乃行也。56 王弼僅就「巽」的卦德伏順之義,進行詮釋,完全不及「象」。司馬光《易 說》解〈巽〉則云: 巽之〈彖〉曰:「重巽以申命。」重巽,隨風也。隨風者,申命之
53 宋‧司馬光,《易說》,頁 105。 54 宋‧司馬光,《傳家集》,卷 62,頁 559。 55 唐‧李鼎祚集解,清‧李道平纂疏,《易經集解纂疏》(臺北:廣文書局,1989),頁 688。 56 樓宇烈,《易經老子王弼注校釋》,頁 501。
司馬光易學思想蠡測 象也。風為號令,九五之君,為號令之主,得位以行其令,不失其 中正,故曰「貞吉,悔亡,无不利」。57 顯然繼承虞翻之說,取風、號令之象作解,將卦義導向君令之利行,而非不 違令之順德。這類例子很多,不一一列舉。 在《易》的系統之外,司馬光又透過制作《潛虛》,另行建立一套以五 行為基礎的新的象數系統,對自然之道與人文之道之間的密切關係,作另一 種型態的展示,用以輔翼《周易》。以下對《潛虛》的分析,以序言、跋語, 以及氣、體、性、名四圖為主,至於真偽參雜難辨的行、變、解、命四圖, 僅述其大意,以求溫公意指而止。
(一)氣、體、性、名四圖
《潛虛》乃仿揚雄《太玄》而作,以五行配天地之數。58揚雄《太玄‧ 玄數》云:「三八為木,為東方,為春」、「四九為金,為西方,為秋」、「二 七為火,為南方,為夏」、「一六為水,為北方,為冬」、「五五為土,為中央」, 並方位之配。關子明《易傳》則用五與十配;《易說》解《周易‧繫辭》「大 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云: 關子明曰:「數兆于一,生于二,極于三,此天地人所以立也。地 二天三,合而為五,其一不用者,六來則一去也,既成則無生也。 有生于無,終必有始,既有則無去矣,既終則始去矣。五位皆十, 衍之極也,故曰大衍。」光謂:易有太極,一之謂也。分而為陰陽,57 宋‧司馬光,《易說》,頁 193。 58 把《易經》中的數與五行聯繫起來,始于西漢劉歆的《三統曆》。以五行解釋八卦爻位則始 于京房。楊雄受其影響,將五行生數和成數配以時間和方位,納入其《太玄》圖式之中, 講一年四季的變化過程和萬物的盛衰消長。鄭玄吸收了他們的觀點,用來解釋《繫辭傳》 中的天地之數和大衍之數。參見朱伯崑《易學哲學史》第一卷,第三章〈漢代的象數之學〉, 頁 223-224。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三期 陰陽之間,必有中和。故夫一,衍之則三而小成,十而大備。小衍 之則為六,大衍之則為五〔十〕。一者數之母也,數者一之子也, 母為之主,子為之用,是故小衍去一而為五行,大衍去一則為揲蓍 之數。59 這段話在解釋「大衍之數」,其中運用天地之數的觀念,與《潛虛》的象數 系統符合。此與劉牧(1011-1064)五行生數、成數的洛書說,尤其類似。60(詳 下)可見《潛虛》的象數系統,頗具宋代圖書學色彩。 《潛虛》以五行為基礎,將〈繫辭傳〉的十個天地自然之數,予以五行 化。其云:「水生乎一成乎六,火生乎二成乎七,木生乎三成乎八,金生乎 四成乎九,土生乎五成乎十。」據此而構造出十種符號,每一符號各得其名: 生數五:〡原(天一水)、||熒(地二火)、|||本(天三木)、||||(地四金)、╳ 基(天五土);再由五土之氣,與各氣相交,而得成數五:| 委(地六水)、|| 焱(天七火)、||| 末(地八木)、||||刃(天九金)、十冢(地十土)。十名各序 以方位,依次北水、南火、東木、西金與中土,共有十個體位,如此而形成 「氣圖」,如下所示:61
59 宋‧司馬光,《易說》,頁 123。 60 劉牧其人其學,參見劉瀚平,《宋象數易學研究》(臺北:五南圖書,1994)第三部分「劉 牧象數易學研究」,頁 24-100、趙中偉,〈氣數合構宇宙論之探析——劉牧《易數鉤引圖》 為例〉,《輔仁國文學報》第十五期(1999.5),頁 131-162。 61 宋‧司馬光,《潛虛》。以下《潛虛》諸圖皆同。
司馬光易學思想蠡測 將《潛虛》氣圖與劉牧的洛書五行生數圖與成數圖作一對照,可見二者 雖然符號不同,但是運用了同樣的天地之生數、成數觀念,以及方位觀,是 出於同樣的觀念。茲錄劉牧洛書二圖於下,62以資參考。 劉牧洛書五行生數 劉牧洛書五行成數 雖然司馬光從未言及河圖洛書、黑點白點之學,然其運用天地奇偶之 數,與五行、方位配合,以呈示宇宙生化原理等等,與關氏易學、當時圖書 之學似有承續關係,或有所整合。
62 此二圖採自宋‧劉牧,《易數鉤引圖》(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第 8 冊,1983,卷下,頁 3-4。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三期 「潛虛」之意,蓋指深潛於無形氣化之中,探索無形之運化規律,為天 地萬物生化之至理,並且是人生社會「實」理之根據。各圖皆以五行之運化 配合天地十數、陰陽、變易等觀念,構造出天地萬物生成的秩序,統攝和解 釋天道與人事吉凶的密切關係,將天道理論、五行理論、政治理論和人事吉 凶結合一體,藉以論證政治社會「一以治萬,少以制眾」的統治倫理之合理 性。這是一個天地人匯合的思想體系,其中道理可以由下面這個「體圖」表 現出來: 「體圖」以金字塔形式,將五十五「行」,上自王、公、岳、牧、率、 侯,下至卿、大夫、士、庶人,分作十個等級,體現為五十五「體」,亦即 五十五種身份地位、君臣關係等等,展現出政治秩序與宇宙天道理序之間的 相應關係。這和《易說》中所闡發的「易道」即「治道」的道理,是相貫通 的。亦即生化之數,其中蘊含著政治倫理秩序之理。 「性圖」所展示的,是「體圖」中五十五種體位所具有的五行之性。每 一體位,必以五行之一為性之所本,而與另一行相配而成性。故每一體位左 右位中的右位之數為本性,如「∣∥」的右位為火,其成性是火中有水,屬 火。五十五體位即五行之性循環相配而成,用以說明天地萬物稟性複雜的由 來。圖示如下:
司馬光易學思想蠡測 「名圖」為一圓圖,是將「性圖」的五十五性,各賦一名,亦即表現出 由不同的五行氣性繁衍出五十五種事體之名分,並按一定之次序圍成一個圓 圈。其安排依據的是五行十數各與五行互配的次序,北方十一行皆左位配水 (|)、(|),南方十一行皆左位配火(∥)、(∥),東方十一行皆左位配木 (|||)(|||),西方十一行皆左位配金(||||)(||||)。而配土的十一行,除齊行居 中外,其餘十行分居四維,標示以四維卦,即東南艮維(報德之位),東北 巽維(常陽之位),西北坤維(背陽之位),西南乾維(蹏通之位)。而且, 根據名圖之圖說(今本所有,不能確認是否溫公原稿),此排列法與天象之 二十八星宿相合;五十五行的變化正是一年歲曆之數(除齊、元、餘三行無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三期 變外,五十二行每首七變,共三百六十四之變,「變尸一日」,配合一年之日 數,所餘之日歸諸齊、元、餘,所謂「物之終始者」),故云「以步天軌,以 叶歲紀」。名圖結合了五行、天地之數、八卦,若再配合上星象曆數之學, 其所欲展示的,乃是宇宙時空與萬物在整個天道運化中的密切相關性。以圓 圖表現,以說明天道運化的始生與終結,是一循環變化的規律。名圖圖示如 下:
(二)行、變、解三圖與命圖
行、變、解三圖,篇幅較大,是《潛虛》的主要部分,以下圖示僅取其 中一部份。然而,三圖後人增補甚多,真偽難分,63只能就其大體架構,探 求溫公之意而止。63 參見何師澤恆,〈潛虛行圖校記〉,《國立中央圖書館館刊》新 22 卷第 2 期(1989.12),頁 41-75。
司馬光易學思想蠡測 行、變、解三圖為一整體。行圖為五十五行及其內容,變圖陳列每行之 七變,解圖是對七變的解釋。這是模仿《易經》、《太玄》的形式,行圖所述, 猶如《易經》的彖傳,《太玄》的首辭;變圖所述,猶如《易經》爻辭,《太 玄》的贊辭;解圖所述,猶如《易經》的象傳,《太玄》的測辭。所以說明 事物的發展,展示天地人運化之理。圖示如下: 「命圖」真偽亦難決(詳前文)。此為占筮之圖,今本圖後有說,可見 其揲筮法,以五五二十五,乘以三才,得七十五以為策,虛五而用七十,分 二掛一,揲之以十以定行名,再分揲以七,餘數為所得之變,對照變圖、命 圖,以觀吉凶。命圖只用於占卜,係將七變中除去初、上,將中間五變按吉、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三期 臧、平、否、凶分別歸類,進行整理。初、上二變不占,應是受王弼易學論 每卦六爻中初爻、上爻無位之說的影響。不過,司馬光對占筮之事,並不完 全相信,認為不應將占筮法之設,視為解決人事問題的捷徑,面對事物之難 決者,猶當以持守中庸為旨,謀求人事之便為主。64《易說》曾云:「不卜而 中,不筮而吉。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非中正而何?」65正是此意。 故《潛虛》一書雖有占筮一節,要非溫公主旨所在。知占筮法背後所蘊含的 中正之道之義,才是其主旨。茲摘錄「命圖」圖示如下: 由於《潛虛》的原稿已佚,但存經過多次增補的全本,無法確實判斷哪 些部分為真,哪些為偽,這是當前研究《潛虛》的困難。因此,本文僅就可
64 如司馬光,〈葬論〉(作於元豐七年,1084):「今人葬不厚於古,而拘於陰陽禁忌,則甚焉。 古者雖卜宅卜日,蓋先謀人事之便,然後質諸蓍龜,庶無後艱耳,無常地與常日也。今之 葬書,乃相山川岡畎之形勢,考歲月日時之支干,以為子孫貴賤貧富壽夭賢愚皆繫焉。」 (《傳家集》卷 65,頁 17)又〈縉雲縣蔚張君墓誌銘〉云:「歲旱,……均不得以,強往禱 且卜之,巫曰:『不吉,必無雨。』比歸,雨大至。」見《傳家集》卷 78,頁 1-2。 65 宋‧司馬光,《易說》,頁 124。
司馬光易學思想蠡測 信的氣、體、性、名四圖,及行、變、解、命四圖的大概架構,略述如上, 以見溫公象數思想之大概。在《潛虛》中,將五行與天地十數結合而構造出 一新的象數系統,則顯然是受到楊雄、關子明,甚至北宋劉牧等的圖書學的 影響。而又將天道與人道,自然規律與政治社會倫理結合起來,不至於流入 虛談天道的窠臼,則是其質實的特色。
五、義理出於象數說
如前所述,司馬光主張義理出於象數,道德原則出於自然規律。然而, 究竟義理與象數、道德原則與自然規律之間,是一貫的關係,或是類比的關 係,司馬光是否有明白的表述?本節將就此問題,再作進一步的討論。(一)生化之數與生化之理
就生化層次而言,司馬光以「無」取代了王弼本體層次的「無」,這個 「無」是元始之氣,無形之無,是「虛」,所謂「萬物皆祖於虛」;就生化之 數而言,生化始於一,又是以元始之氣為「一」,即「生於氣」之意。此一 理論型態,與周敦頤的「無極而太極」,66張載的「太虛無形,氣之本體」、「由 太虛,有天之名;由氣化,有道之名」等等,67屬於同一型態的宇宙生成論。 因此,若以勞思光論宋儒思想的一系三型說衡之,司馬光的思想近於周敦 頤、邵雍、張載,屬於在時間次序上最早出的「天道觀」型。天道觀者肯定 自然世界之上有一形上共同原理(道),此道運行於萬有之中,為存有界之 總方向。68《易說》以及《潛虛》諸圖,雖然描繪出不同的象數系統,但是 都指向一個「天道運化的存有界呈現」的模式。那麼,其中的天道運化之理,66 宋‧周敦頤,《周敦頤集》卷一〈太極圖說〉。 67 宋‧張載,《張載集‧正蒙‧太和篇》。 68 參見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臺北:三民書局,1983)(三上),頁 52-61。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三期 與存有界的道德理則,關係為何? 《易說》詮釋〈繫辭上〉「易有太極」一段,云: 「易有太極」,極者,中也,至也,一也。凡物之未分,混而為一 者,皆為太極。……兩儀者何?陰陽判也。四象者何?老少分也。 七九八六,卦之端也。八卦既形,吉凶全也。萬物皆備,大業成也。69 這一套象數的衍化規律說,呈示萬物由來之根源與卦爻之成立是同一理則。 由太極之「一」,分而為「二」(陰陽),陰陽復分老少而為「四」(四象), 八卦從而設立,而可以統御萬物吉凶變化之意。萬物運化不外乎此一規律, 而宇宙生化之大業亦因此規律而成其功。 司馬光以「太極」為易學的最高範疇,並賦有雙重蘊義,是元始之氣, 又是至高原理。因此是宇宙論與本體論混雜的型態。太極是「凡物之未分, 混而為一者」,是宇宙最初渾然一體、天地未分之時、萬物總合的狀態,是 萬化規律的開端,所謂「陰陽混一,化之本源」的一氣混沌未分之時,亦即 宇宙生化過程中「無」、「虛」的階段,《潛虛‧序》所謂「萬物皆祖於虛」 者。而且,太極又是「中」、「至」之理。 由氣而言,太極是生化層次之「一」,司馬光又云: 太極者一也,物之合也,數之元也。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則算 不能勝也,書不能盡也,口不能宣也,心不能窮也。掊而聚之歸諸 一,析而散之萬有一千五百二十,未始有極也。70
「
一」是「未分」、「混一」、「總合」意義。「數」之「一」,雖襲自王弼而轉 釋其義了。王弼解釋「大衍之數,其一不用」,曰:「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 而數以之成;斯易之太極也。」71在王弼,此不用而用以之通的「一」,也就69 宋‧司馬光,《易說》,頁 123。 70 宋‧司馬光,《易說》,頁 123。 71 韓康伯注〈繫辭傳〉引王弼曰。見樓宇烈,《易經老子王弼注校釋》,頁 547-548。
司馬光易學思想蠡測 是「有」的本體「無」,「無」不可以為「數」,故云「非數之數」。在司馬光, 此「大衍之數,其一不用」的「一」,雖然是「無」、「虛」,指的混一之元氣, 是生化之本源,反過來看,亦是萬化(萬物)之總合;兼具根源與總合之義, 凡此皆與周敦頤「太極」、張載「太虛」之說相當接近。 接下來講生化規律,「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接合上筮法,故云「析 而散之萬有一千五百二十」,是指筮完六十四卦需要的一萬一千五百二十 策,以象徵萬物變化之數,故云「未始有極」。所以「太極」是「元氣」之 「無」,是未分化之「一」,萬物總合之「一」,數之元之「一」。此一「太極」, 迥非王弼本體之「無」了。 其次,「太極」的第二義,是「中」,不偏不倚,無過不及。太極既是根 源之名,又是總合之名,其之所以能夠化生萬物,又能歸聚萬物為一,是因 為具有「中」的德性,司馬光往往稱之為「中和」。曾云: 易有太極,一之謂也。分而為陰陽,陰陽之間,必有中和
。
72 司馬光解釋關子明「小衍」之數的含義,云:「一」為太極,「二」為陰陽, 三為陰陽之間的「中和」。三者是三位一體,做為生物之質料與原理,是同 時具存的,可作如下圖示: 太極元氣 陰陽中和 「太極」是元氣之「一」,太極又是「中」。釋「極」為「中」,即「元氣」 的「太極」具中之德,此為司馬光「太極」義的重要特色。而「中」之德性
72 宋‧司馬光,《易說》,頁 123。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三期 如何體現於陰陽五行變化之中。 司馬光分析陰陽的特性。其一,「陽非陰則不成,陰非陽則不生」73。陰 陽雖然各因其剛強與柔弱的對立特性,而有此盛彼衰、此消彼長的相互運動 變化,陰陽要達成生成萬物之功,必須互助、互感,獨陰、獨陽都無法成就 生物之功。故云: 陽生而陰成,故陰者佐陽而代有終也,陽者倡陰而尸其功也。74 並引伸至君臣倫理關係: 物以陽生,得陰而成,令由君出,得臣而行。故陽而不陰,則萬物 傷矣;君而不臣,則百職曠矣。陰陽同功,君臣同體,天之經也, 人之紀也。75 「天之經也,人之紀也」,可見陰陽同功,貫徹天人。 陰陽的第二種特性,是一陰一陽,反復變化,無所不通。《易說》云:「陰 陽者《易》之本體,萬物之所聚。」76《易》文本之主體,就是陰陽二爻所 體現的陰陽兩種力量的變化,萬物運化的道理都在其中。太極混沌,生化未 始;陰陽既分,天地既立,萬物乃成。在此通變理則之中,萬事萬物莫不能 相對應。同理,聖人觀象設卦,據陰陽二性,作陰陽二爻,形成八卦,重為六 十四卦,然後天地間萬事萬物,一切變化理則,皆含括在此一符號系統當中。 第三種特性,是陰陽這兩種對立而又互感、互助的力量,其無窮變化之 中有一定的理則、規律。《易說》解〈繫辭下〉「子曰:『乾坤,其《易》之 門邪!』」一段云: 《易》之門,《易》由此出。乾坤合德,而剛柔有體,交錯而成眾
73 宋‧司馬光,《易說‧坤‧六三》,頁 8。 74 宋‧司馬光,《易說‧乾‧上九》,頁 2。 75 宋‧司馬光,《易說‧坤‧六三》,頁 8。 76 宋‧司馬光,《易說》,頁 126。
司馬光易學思想蠡測 卦。然其剛柔各自為體,撰故也。乾、陽物,坤、陰物,凡萬物之 陽者皆為乾,陰者皆為坤。乾、坤相雜而成六子,六子者非他也, 乾坤之雜也。77 乾為陽物之總稱,坤為陰物之總稱,乾坤為概括性最高的兩種相對性質的象 徵。乾坤相雜,而生六卦。乾坤二純卦加上六卦,象徵八類物象與性質,乃 至天地間萬事萬物,甚至人事,故曰: 陰陽之精,騰為日月,散為水火,鼓為雷風,流為山澤。乾、健也, 坤、順也,動險止者,健之枝也。入麗說者,順之體也。夫乾不專 于天也,坤不專于地也,凡事物之健者皆乾也,順者皆坤也,動者 皆震也,入者皆巽也,陷者皆坎也,麗者皆離也,止者皆艮也,說 者皆兌也。78 是故,陰陽是易道運動變化的始源,乾坤是《易》的基本二卦,八卦則貫通 天地人,體現天地萬物最高的運化規律,故曰: 夫八卦者,事之津,物之衢也,所以貫三極而體萬物也。79 「三極」者,天地人之運化極則。此即「天以陰陽終始萬物」,聖人則「知 陰陽通變,反復無窮,則無所不知」,所以能成作《易》之大業。 陰陽是易道運動變化的展開,五行則繼陰陽之力,廣成萬物之性。《易 說》曰:「易者陰陽之變也,五行之化也。出於天,施於地,被於物,莫不 有陰陽五行之道焉。」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五種抽象質性之稱。配合陰陽之 變,運行衍化,以成萬物。 而陰陽五行之所以運化生成,毫無差忒,是因為具備「中」之特性,即,
77 宋‧司馬光,《易說》,頁 139。 78 同前註。 79 同前註。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三期 陰陽五行能用「中」、出「和」,所以能完成天地設位、化育萬物之大業。「中 和」之說,出自《中庸》:「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這段話是宋儒心性論講本體與工夫的重要 依據。何謂中、和,「喜怒哀樂」之「未發」與「已發」等等問題,稍晚於 司馬光的程頤(1033-1107),曾與呂大臨、蘇季明等有過重要的論辯,其宗 旨是從「中」是「道」或是「性體」開始,80並未牽涉到「氣」的問題。司 馬光則從氣論出發,以「中」為氣運的形上理則,並以之為人身修性養命的 準則。此司馬光思想的獨特處。 司馬光〈論風俗札子〉批評當時學風,云: 性者,子貢之所不及;命者,孔子之所罕言。今之舉人發口秉筆, 先論性命,乃至流蕩忘返,遂入老莊。81 基於對當時學風的省思,司馬光論「性命」的方向,不蹈虛玄之說,而由「氣」 論「性」。故《易說》解「成之者性也」云:「人之性分不同,因『易』而各 有成功。」82易者,中和之道。就差別之天生質性而言。天生質性既參差不 齊,則需以「中和」之道養之。 《易說》又云: 易有太極,一之謂也。分而為陰陽,陰陽之間,必有中和。83 中和,是陰陽二氣變化生成萬物過程中,使陰陽互動不致過與不及,使一切 變化皆符合節度的形上原則,得到天地萬物皆得以生成的成果。司馬光注《玄 首序》「陰陽比參」一語,亦云:「一生二,二生三,配而三之,以成萬象。」
80 關於這些論辯,可以參見牟宗三,《心體與性體》(臺北:正中書局,1996,十版)第二冊 第三部第二章第六節「中和篇」,頁 350-370。另亦可參考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臺 北:三民書局,1993)(二),頁 52。 81 宋‧司馬光,《傳家集》卷 42,頁 390 上。 82 宋‧司馬光,《易說》,頁 108。 83 宋‧司馬光,《易說》,頁 117。
司馬光易學思想蠡測 84這個三,也即「中和」。唯有「中和」之用,陰陽二種勢力互動互感,變化 生成萬物的事業,才能成功。 除了陰陽,「中和」說又與爻位配合。如《易說》解〈坤‧六二〉云: 夫陰陽雖殊,皆主中正者也。故乾九五,陽之主也;坤六二,陰之 主也。85 陰陽二氣雖質性相反,當其爻位,皆當守中正之道。六爻之中,陰陽各有其 位,謂之正;六二、九五,各為陰陽之主,謂之中。《易說》解〈繫辭上〉 第十一章,亦云: 陰陽不相讓,五行不相容,正也。陰陽醇而行之不雜,中也。陽盛 則陰微,陰盛則陽微,火進則木退,土興則水衰。陰陽之治,無少 無多,五行之守,無偏無頗,尸之者其太極乎!故太極之德,一而 已。86 陰陽、五行,各具其性,是所謂「正」;就六爻之位言,正者,執守其位。 陰陽、五行,感化運行,不相錯亂,是所謂「中」;就六爻之位言,中者, 不偏不倚。興衰進退,互相協調,則化無不成,萬物暢順發育。唯太極能執 「中」以御陰陽,故太極之德,是中正執一之中道。 以音樂譬如天道,則五行與天地十數如音符,中和如節拍,譜演創化天 地萬有的宇宙樂章。此一宇宙樂章,不止於自然天道,亦可運用於人間秩序。 前面所述陰陽變化的三種特性,以及五行運化,乃屬於自然生化層次;「中 和」則是陰陽五行之運化理則,其於人道,則跳躍至道德價值問題。陰陽, 對應於人事,是禮樂刑德之設置;五行,對應於人事則是仁義禮智信五德之
84 漢‧揚雄撰,宋‧司馬光集注,劉韶軍點校,《太玄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98),頁 1-2。 85 宋‧司馬光,《易說》,頁 7。 86 宋‧司馬光,《易說》,頁 124。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三期 建立。凡此即道德的層次,為人生界人事運作的終極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