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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設計乙級技術士職業證照實施情況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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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設計乙級技術士職業證照

實施情況之研究

賴建都、傅銘傳

*

《本文摘要》

自民國八十三年起,由行政院勞委會職業訓練局開辦丙級廣告 設計類技能檢定,對於通過考試之廣告設計或商業設計從業人員, 核發技術士之證照,並於八十八年將此類職種,提升到乙級技術士 檢定。由於廣告設計技術士檢定已實施數年,過去一直沒有對廣告 設計職種,進行學術研究,因此無法正確瞭解學界及實務界的態 度。本研究擬透過文獻探討,討論中外設計學者對廣告設計證照制 度,正反兩面意見,並針對國內設計教育者、廣告設計實務界領導 者、應考通過領有乙級證照之考生暨承辦單位,進行焦點團體座談 (FGD)。 為更深入瞭解各方之意見,本研究同時進行深度訪談,希望經 由有系統之質化研究,檢測出設計教育界及實務界,對實施廣告設 計技能檢定之態度;對於通過檢定之從業人員,是否勝任於職 場?…等,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從中探討我國實施廣告設計職業證 照之成效。 投稿:2001 年 4 月;通過:2001 年 6 月。 * 本文作者賴建都為國立政治大學廣告學系副教授;傅銘傳為景文技術學院視覺傳 達設計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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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研究小組初步探訪,所得之初步結論如下: 一、由焦點座談結論呈現,大部分學界與實務界對實施廣告設 計證照制度都持正面看法,認為對整體行業無論在專業性與整體形 象之提升,都有正面之意義。 二、針對命題範圍與測試方面,學界與實務界都認為命題與施 測方式尚稱完整,應可測出從業人員所具有之程度,命題方向仍多 與實務界多討論。 三、實務界反應,絕大部份之廣告經營者或從業人員並不瞭解 證照制度之實行細則,甚而未聽聞證照制度,因此相關單位對此仍 需加強宣導。 四、目前技能檢定在高職美工及廣設科,都已普遍受到重視, 並融入教學課程中,但另一方面也產生不少弊端,對此,研究小組 認為應採取教積極改進措施,已落實證照制度之實施。 五、由於證照制度在廣告設計類剛起步,未具強制性,因此在 成效上仍需追蹤與觀察。 整體而言,廣告設計證照制度的實施,對整體產業應有正面意 義;對於如何落實證照制度、提高整體產業競爭力,將是未來努力 方向。 關鍵詞:廣告設計、商業設計、證照制度、技職教育

壹、前言

技術士職業證照簡稱技能檢定,其意義乃按照一定之客觀評量標準,透過公開、 公正、公平的學科與術科測驗,對各級各類技術人員所具有技術能力之專精程度加以 測定,合格者由政府或公正機關給予證書,做為國人執業、就業及升遷依據的一種制 度。 我國技能檢定係依據內政部於民國六十一年二月八日公佈之職業訓練條例第七條 『內政部應制定技能檢定標準及發證辦法,員工於職業訓練後實施技能檢定;凡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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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檢定合格者,發給證書』規定,隨後於同年九月二十日公佈『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 證辦法』,並自民國六十三年開辦技術士技能檢定,技能檢定業務依民國七十二年十 二月五日公佈施行之『職業訓練法』中第六章關於技能檢定及發證(第三十一條至三 十五條)規定辦理。至目前為止,共計辦理二十六年。 為因應時代潮流及社會實際需求,保障從業人員權益,提升廣告設計專業技術與 素養,並配合廣告設計技術職業證照制度之建立,我國於民國八十四年,由行政院勞 委會職業訓練局開辦廣告設計類技術士丙級技能檢定,並於八十八年開辦乙級技能檢 定,目前廣告設計技術士技能檢定分為乙、丙兩級。廣告設計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行 之多年,獲得技職學校大力推動,乙級檢定雖開辦第二屆,但各技專院校及業界均積 極參與,對於提升專業技術水準、人才培育、學界與業界相互交流,已獲初步的肯 定,其影響層面與意義亦逐年擴大,而其實施的成效及設計教育與業界人才資源需求 等問題亦浮現檯面,相關的成效與引發的問題是值得深入探討及研究。

貳、研究動機與目的

在先進國家中,職業服務水準應具有一定的品質保證,技能檢定便可提供此項功 能以提升職業服務水準,此外技能檢定對社會、經濟發展還包括了,促進公平就業、 激勵產業技術升級、確保公共安全,尤其是與公共安全的機構,職訓法三十五條明文 規定,必須雇用依定比例的技術士。此外,亦能建立正確的職業觀念及評鑑職業訓練 成效,廣告設計職類之檢定便在此背景下產生。 本研究之目的以了解當前廣告設計技術士技能檢定的發展情況,並以乙級技術士 檢定為題,探討當前廣告設計證照制度實施成效的問題,希望藉由有系統之評量,檢 測出設計教育者對實施證照制度之態度與意見,廣告與設計業界如何看待此一證照制 度以及通過這項檢定之從業人員,是否更具專業能力,並對其未來從事相關之實務工 作是否有正面意義?因此本研究以廣告設計技能檢定、設計教育、就業市場等三方面 對人力資源的影響為何?就整體技職教育而言,證照制度所扮演的角色又是如何?期 望透過與廣告設計技能檢定的成效為例之研究調查,提供從事廣告設計、視覺傳達設 計等相關工作者重要的參考資訊外,對於制定設計教學方向、發展未來整體設計產業 及人力資源培育運用等,也可列為重要的參考依據。期以提升現代化服務品質,達成 我國推動證照制度之目的,促進產業技術向上發展,共同達成加速國家社會繁榮、進 步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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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廣告設計乙及技能檢定命題之規範原則與範圍

我國職業證照技術士技能檢定分甲、乙、丙三等級,各職類丙級技術士檢定之通 過率共約為百分之八十,按職訓局的規劃丙級是一種基本的、具推廣性質的證照檢 定。廣告設計技術士技能檢定目前開辦乙、丙兩級,其中丙級檢定之規範及要求,包 括以能瞭解並依指示完成廣告設計作業之助理,並能正確使用各種繪圖工具,且具備 基本廣告知識,以從事廣告設計與媒體製作之執行作業,其能力應著重於廣告設計基 本常識、電腦基本知識與概念、色彩調配與繪製、設計圖稿繪製的基本能力,以及各 項設計工具之操作能力、應用技術以及安全衛生與相關法令之基本常識。 乙級技術士在通過率上職訓局並無規範,但各職類平均通過率約為百分之十三左 右。廣告設計職類乙級技術士在定位上為設計指導或資深設計之職位,因此在檢定的 規範原則上,以能運用並執行廣告設計作業之指導人員為原則,並能正確使用各種繪 圖工具、材料、設備,並具備廣告設計相關概論與設計方法,能從事廣告設計各項內 容之設計與執行作業,其應具備知能除了丙級技術士之基本知能、應用技能及安全衛 生法令規章……等相關技術與常識之外,另著重於廣告設計相關概論、電腦印前設 計、媒材認知、色彩應用、設計創意能力之表現……等專業知識與技術能力。 有關職業道德、敬業精神及工作態度亦納入乙級術科之『應試人員須知』中,並 明定相關事項使其遵守。此外,廣告設計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為提升本職專業技術與 素養,列舉下列五大工作項目;基本知能、應用技術、安全衛生、法令規章、職業道 德,各項詳列其技能種類、技能標準及相關知識,並確定工作範圍。

1.廣告設計乙級技術士檢定規範之基本知能

基本知能之技能種類—廣告設計相關概論 廣告設計相關概論之技能標準包括:能嚴謹、有效執行工作的態度、能正確瞭 解廣告媒體製作流程及專業 知識、能正確執行企劃案之能力、能正確瞭解成 本概念、能正確瞭解各種印刷及各式複製技術之作業能力、具備影片製作相關 知識、能具備溝通表達及協調能力、具創意延展能力與方法、具備企業形象建 立之基本知識、能依廣告相關法規執行廣告設計。 其相關知識包括:「視覺傳達概論、廣告學、展示設計、媒體運用、印刷設 計、印刷概論、廣告設計、基本美學、基礎造形、構成、色彩、字學、視覺心 理、設計原理、設計史、包裝設計、藝術鑑賞、企業形象、創意開發、廣告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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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相關法規等相關概論」。 基本知能之技能種類—電腦印前設計 技能標準包括:電腦系統的瞭解、能正確掌控印前作業之管理流程、能瞭解各 種繪圖軟體的功能與應用、能精確掌握各種印刷專業技術、熟悉網路各項傳輸 技術。其相關知識包括:「電腦繪圖概論、影像處理、繪圖設計、圖文編排、 檔案管理、印刷設計等相關概論、網路概念」。 基本知能之技能種類—媒材認知 技能標準包括:能瞭解各種媒材之相關特性及其應用技術、具成本掌控能力。 其相關知識包括:「展示設計、視覺傳達媒材」。

2.廣告設計乙級技術士檢定規範之應用技術

應用技術之技能種類—構成 技能標準包括:具正確的編輯能力、具包裝結構能力、基本材質認知及應用能 力、具備平面及立體媒材之整合能力、具備成本概念、分析、研判的能力。其 相關知識包括:「平面、立體構成、材料與結構、造形原理、設計方法、包裝 設計」。 應用技術之技能種類—色彩應用 技能標準包括:能正確掌握色料與色光的特性與其應用技巧,具備滿足訴求目 的之色彩綜合運用能力及色彩管理能力,熟悉各項印刷等複製技術與電腦等傳 統與新媒體之色彩特性及其控制技術,能充分反應訴求對象之色彩社會流行趨 勢,能適當表現國際性或本土性、宗教、個人品味等等之色彩感覺,並具正確 之色彩辨識能力及適當之色彩美感經驗。其相關知識包括:「基本色彩科學知 識、色彩與文化、色彩與社會流行、色彩與配色、色彩與心理學」。 應用技術之技能種類—設計表現能力 技能標準包括:具描繪能力及各項工具駕馭能力、具提昇及掌握美感品質之能 力,能表現各種媒體之特性,具正確執行色稿能力、文案理解能力,並具創意 構思發展及綜合歸納能力。其相關知識包括:「構圖、編輯、圖像表現、製圖 與識圖、視覺原理、表現技法、行銷概論」。

3.廣告設計乙級技術士檢定規範之作業安全與環境衛生

技能標準包括:能正確使用各式繪圖工具,熟悉各式媒材之安全操作,具正確 的材料環保觀念,能注重工作環境及器材的安全維護。其相關知識包括:「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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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與成本分析、環境科學」。

4.廣告設計乙級技術士檢定規範之法令規章

技能標準包括:嚴格遵守不抄襲、剽竊或侵佔他人智慧財產權,具著作權相關 知識。其相關知識包括:「智慧財產權、著作權、商標法、商品標示法及專利 法相關法規、公平交易法」。

5.廣告設計乙級技術士檢定規範之職業道德

技能標準包括:能遵守職業道德之意義內涵,不洩漏客戶及公司商業資料,能 具社會責任,不違善良風俗。其相關知識包括:了解職業道德與倫理。 廣告設計乙級技術士檢定之命題與題型內容依據上述所規範之相關技能種類、標 準、相關知識及工作項目訂定。目前已開辦乙、丙級,各有學科、術科測試。丙級術 科以圖形及文字繪製等執行操作測試為主,乙級術科則包含了創意發想製作及電腦操 作等兩單元,難度提高,此兩單元應考時間各為四小時,各佔百分之五十評分標準, 兩項加起來共一百分,六十分為及格分數。 在學科方面乙、丙級命題範圍根據技能檢定之規範原則包括色彩學、設計概論、 印刷設計實務、廣告設計、圖學與製圖、攝影等六大項。丙級以基本理論為主,題目 公開。乙級則包括了應用技術及相關學術理論,題目不公開,一百分為滿分,六十分 及格。學、術科均達六十分者為通過廣告設計乙級檢定標準,並發予廣告設計乙級技 術職業證照。初次開辦廣告設計乙級技術士通過率偏低,不到百分之五,其原因為何 值得探討。

肆、文獻探討

一、證照制度與當前社會、經濟發展之關係

證照制度之技能檢定經多年來與各技職院校、職訓機構及企業機構配合推動,以 及未來加入國際經貿組織,發展我國為亞太營運中心及促進產業升級等政策之下,已 對國民職業技能水準、專業技術人才培育及促進產業升級,已獲初步成效,但由於近 年來國際情勢與兩岸關係逐漸改變,資訊工業快速發展,各國經濟條件漸趨同質化, 相對的我國在國際間競爭優勢亦趨減弱,如何有效發展人力資源,提升技能水準,落 實技術是證照制度,職訓局技能檢定組賴水欽組長於『就業與訓練』期刊之『邁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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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是職業證照的現況與展望』一文中,提出下列四點看法: 1. 應建立完備之技能檢定法制。技能檢定係依據職訓法辦理,僅占其中一章五 條,但因技能檢定業務與人民權益息息相關,故極須建立完備之技能檢定法 則,俾利檢定業務之推動。 2. 應研定技術士證照授權認證規定;按職訓法僅規定技能檢定業務必要時得委 託有關機構、團體辦理,但因職訓局困人力經費,無法擴大辦理,故宜研定 技術士證照授權認證規定,俾推動專業團體於主管機關監督下自辦技能檢 定,以運用民間資源,配合經濟社會發展,加速檢定之全面發展。 3. 加強協調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積極落實技術士證照效用。除應於『技能檢定 法草案』中強化技術士證照用外,並應積極協調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適時訂 定相關職業管理法規,落實技術士證照效用。 4. 加強辦理各種技能競賽,以提升技能水準。加強辦理並鼓勵企業團體辦理各 種技能競賽,以倡導技能價值,鼓舞社會大眾參與學習技能,並透過競賽活 動的相互觀摩,以增進技能水準,提高勞動生產力,促進產業發展。(賴水 欽,民88)

二、實施證照制度的法源

有關實施證照制度的法源,以民國七十二年十二月五日政府公佈職業訓練法為依 據,共九章四十四條,主要規範職業訓練機構,技術士訓練實施之養成訓練、轉業訓 練、殘障者職業訓練、訓練師培訓辦法、經費、輔導及獎勵等相關施行細則。其他相 關法令包括內政部於七十五年七月十日核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驗試場注意事 項』、勞委會於八十二年核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驗監評人員遴聘與責任規定事 項』、八十三年核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驗試務工作安全維護注意事項』、八十 三年核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驗監評人員須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民國八十 五年十二月四日修正發布之『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條文說明及法令解釋』以及 『職業訓練法有關技能檢定法令解釋』等法令條文,作為我國發展推行證照制度之法 令依據(張坤維,民88)。

三、國外文獻有關實施證照制度之評論與態度

(一)贊成及推動證照制度的意見與做法

平面設計或商業設計的證照制度,在美國已被討論了將近十年的時間,幾乎每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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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AIGA(美國平面設計協會)年會,都被熱烈的討論,提倡這個想法的,從著名的 設計學者 Paul Rand, Katherine McCoy,到曾經在平面設計學報(Journal of Graphic Design, Vol.10, No.1, 1992 及 Vol.12, No.2, 1994)與傳達藝術(Communication Arts, No.241, July 1993)上大力鼓吹證照制度的 Ellen Shapiro(Swanson, 1997)。根據 Shapiro(1997)的看法,證照制度的實施必須符合下列精神: 1. 證照制度必須是頒給個人,而且是不具強迫性的。 2. 證照制度的目的在於檢驗受測者的基本設計學識與實務經驗。 3. 個人的風格與形式喜好應不列入測試。 4. 證照制度在於檢測設計者是否有能力去服務客戶或自行開業。 5. 證照制度必須不附屬於任何社團組織,換言之,不能以加入任何協會就自動 取得證照。 6. 證照制度必須由中立的法人或政府機構協助執行。 在她針對全國地區的設計業經營者與學術界人士所作的調查發現,超過百分之六 十以上的人在面試設計人員時,無法正確有效地判斷出求職者是否能勝任未來的工 作,許多求職者往往在面試時所呈現的作品是屬於多人的創作或經由資深設計者指導 後的作品,因此幾乎每屆的 AIGA 年會都有人提出,但由於意見分歧,再加上 AIGA 的決定不具約束力,因此至今尚無具體執行方案,但越來越多的設計從業人員支持證 照制度,例如:Jack Summerford(達拉斯 Summerford 設計公司負責人)、Steve Liska(芝加哥 Liska 設計公司負責人)、Ed Gold(Baltimore 大學出版設計學系教 授)、Massimo Vignelli(紐約 Vignelli 設計公司負責人)、Melanie Roher(紐約 Roher 設計公司負責人)、Michael Weymouth(波士頓 Weymouth 設計公司負責 人)、Joe Feigenbaum(紐約 Design Office 公司負責人)…等,這些從業人員或設計

教育工作者,都大力贊成證照制度,並認為證照制度將是未來的趨勢。其中 Ed Gold

表示,“設計業主會需要購買設計,是因為他們無法將未經設計的產品銷售給消費 者,因此設計是扮演產品的代言人,設計業者必須找一個可信賴、有基本能力的人, 而證照制度便是提供最好的證明(Shapiro, 1997)”。

在 Shapiro 出版的論述中,她認為在美國有幾個機構組織可以一起來推動證照制

度,包括:美國平面設計協會(AIGA)、美國設計中心(American Center for

Design ) 、 設 計 管 理 機 構 ( Design Management Institute ) 、 企 業 設 計 基 金 會 (Corporate Design Foundation)、平面設計家指南(Graphic Artists Guild),甚至國 際平面設計協會ICOGRADA(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Graphic Design Associ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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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組織都可共同來努力推動證照制度(p.144)。Shapiro 參照現有美國室內設計證 照資格的取得方式(由National Council for Interior Design Qualification 頒發),建議 平面設計師的證照測驗應包括下列範圍: 1. 學科理論:設計原理與要素、色彩理論與構成。 2. 設計概念:企劃溝通、實務執行常識。 3. 設計技巧:繪圖技巧、電腦實務能力。 4. 設計執行:設計到印刷、實務製作之經驗與知識、成本概念。 5. 設計協調管理:客戶溝通、案件執行管理。 6. 設計、藝術相關發展史。 由上面測試項目看來,要通過證照考試並不容易,一般設計者非得要有幾年的實 務經驗才能通過考試。不過這只限於概念階段,因為至今美國尚未開始執行廣告設計 證照制度。

(二)反對實施證照制度的意見與評論

另一方面,有些設計實務工作者極力反對證照制度,其中最著名的有:Gunnar Swanson 及 Michael Rock,幾乎只要 Shapiro 一發表文章提倡證照制度,Swanson 就回 應予以反對,Swanson 反對的理由有下列各點: 1. 依照美國證照制度法源是由各州自行擬定測試,沒有執照執業往往會被重罰, 因為他關係到公眾安全,例如;建築師、醫生、工程師及理容師等,平面設計 師應不至於危害到公共安全的程度。 2. 在測試制度下,就會流於標準化,將平面設計標準化就如同將舞蹈或釣魚標準 化,如此下來平面設計便顯得毫無意義,設計的價值在於它的多元化,過去著 名的設計家如:Charles Spencer Anderson, Sheila de Bretteville, Josef Muller-Brockmann, Art Chantry, Ed Fella, Tom Geismar, April Greiman, Walter Landor, Scott Mednick, Paul Rand, Deborah Sussman, Rick Valecenti, Rudy Vanderlans, Massimo Vignelli 等人,這些人都沒有證照,但其作品卻創造出不同的形式與 風格,實施證照制度將會破壞平面設計的特色與多樣性。 3. 實施證照制度,不只是浪費寶貴時間,更是一種無聊的官僚制度,許多參與命 題與配合實施的機構單位,例如;AIGA,本身都已面臨轉型上的問題,如何 再去應付這龐大的工作。 4. 證照制度將會影響學校教學的正常化,許多學校將會協助學生如何順利取得證 照,以換得更多的學生入學,如此下來學校的教學將失去其意義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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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果形式與風格無法測出,那麼設計家和軟體操作員有何差別?美感的判斷與 風格的建立是許多設計家追求的目標,實施證照制度將會“匠化”整個行業 (Swanson, 1997)。

除了Swanson 的反對理由外,Michael Rock(1997)更補充道,“設計者只是焦 慮害怕自己的工作不受尊重,被人輕忽而已,實施證照制度只不過是填補這種缺憾而 已”。除此之外,由於越來越多的人投入平面設計行業,實施證照制度,只不過是提 高進入這個行業的門檻,將別人排除在外而已。

伍、研究方法

為了對證照制度的實施有較深入的探討,本研究所採之研究方法以焦點團體法訪 問(Focus Group Interviews)及深度訪談(Interview survey)之質化研究為主。

一、焦點團體訪問法

為瞭解學界、實務界、承辦單位及考生,對廣告設計技術士職業證照制度之看 法,研究小組於民國九十年一月十二日,在政治大學廣告學系,舉辦一場專家學者座 談。研究小組邀請學術界代表,包括:國立台灣師大設計研究所張柏舟所長、國立台 灣科技大學工商設計學系林品章教授、中原大學商業設計研究所林佩淳教授、景文技 術學院視傳設計系講師暨勞委會廣告設計職業類顧問蔡進興以及曾任乙級技術士命題 委員,銘傳大學商業設計系田覺民老師等為學術界代表。實務界代表則有:黃禾廣告 公司總經理何清輝先生、中華民國美術設計協會理事長王士朝先生、資深設計家王行 恭先生及鴻圖設計公司負責人柯鴻圖先生等人,參與座談。考生代表則有甫於去年通 過乙級技術士檢定之復興商工老師楊碧珠,另一位則為中原商設所研究生張岑瑤。研 究小組則有政治大學廣告系祝鳳岡教授、賴建都副教授及景文技術學院視傳設計系傅 銘傳講師參與,本職業類之承辦單位,勞委會職訓局之代表則因故缺席。 本次專家座談所討論的題綱,包括: 1. 學術界與實務界對實施廣告設計職業證照之看法為何? 2. 從設計教育的角度看實施技能檢定之制度。 3. 廣告及設計實務界如何看待技能檢定,是否真正能選出有潛力的人? 4. 當前命題與檢定評分方式是否適宜? 5. 對整體技能檢定之實施有何改進或其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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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度訪談調查法

(一)訪談對象描述:

為再進一步深入了解實施證照制度的意見,本研究針對四十一位去年度錄取之乙 級技術士中,經研究小組徵詢,有 27 位接受訪談;此外,經由職訓局選派實際參與 乙級技術士監評人員十位、命題委員六位,共計二十六位,進行深度訪談。深度訪談 之結果,除用來彌補焦點團體座談意見之不足外,也作為評估實施證照制度成效之具 體意見。

(二)深度訪談問題在針對考生方面有:

1. 對職訓局實施廣告設計證照制度,個人態度是贊同或不贊同? 2. 對於現行公佈之基本必備學科與術科能力有何意見? 3. 針對測試方式進行有何意見? →學科與術科分開測試,二階段方式是否有其必要? →整體命題方式是否真能測出個人實力? 4. 檢定考試前的準備經驗為何? →學科如何準備?→術科如何準備? →是否尋找其它管道協助?(學校、教師、補習班或其他?) 5. 獲得檢定證照是否對現在工作或未來就業有助益? →雇主肯定?→客戶肯定?→自我肯定?→同儕肯定?

(三)深度訪談問題在針對監評委員之實務界代表方面有:

1. 檢定考試是否能為業界找出理想人才? →題目適切性?擁有證照是否較容易被錄用? 2. 整個評分過程有無改進之處? →學科評分?→術科評分?→綜合或其他? 3.對整體技能檢定之實施有何改進或其它意見? →對承辦單位意見?→對制度擬定之意見?→其他?

(四)深度訪談問題在針對監評委員之學術界代表方面有:

1. 檢定考試是否正確反應學校理論與實務教學? →檢定考試學校態度如何?→有無提供協助?→如何協助? 2. 整個評分過程及方式有無改進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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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評分?→術科評分?→綜合或其他? 3. 對整體技能檢定之實施有何改進或其它意見? →對承辦單位意見?→對制度擬定之意見?→其他?

(五)深度訪談問題在針對命題委員方面有:

1. 檢定作業之命題過程是否有改進之處? →對行政單位之意見?→對制度擬定之意見?→對承辦單位之意見?→其 他? 2. 命題方式及作業有無改進之處? →遴聘命題委員標準之意見?對命題客觀性及保密性之意見? 3. 對整體技能檢定制度之實施有何改進意見?

陸、研究發現

一、焦點團體座談結果

研究小組針對座談所討論的結果,歸納以下幾點說明: 1. 廣告設計乙級技能檢定術科的考試及評分方式從現場的展示作品中,確實可以 看出考生的創意及設計能力,但學科之參考書目深淺不一,建議可編輯書目分 深淺難易,以利閱讀學習。日本有色彩檢定考試,提升了整體社會環境的美 感,廣告設計檢定是否能達到此效果,值得努力。 2. 廣告設計技能檢定推動不易乃誘因太少,在歐洲的職業公會權力較大,可推動 許多制度,建議政府與業界應一起推動,尤其是設計職類,例如乙級證照可比 照普考職等,政府機關凡美術設計業務應有設計證照人員擔任,私人公司應有 適當比例具有證照的人員,如此廣告設計技能檢定才容易推動。 3. 本職類名稱廣告設計與商業設計內容上有重疊,應再研究更適合設計職類之名 詞。業界現在並不認同廣告設計技能檢定證照,證照的取得是個人榮譽感的建 立,與設計實力的證明。目前電腦的發達使得設計作業更方便,但徒手繪製的 能力仍有其必要。此外,經調查現在業界約有三十個行業需要設計人才,可再 深入研究相關問題。 4. 因為設計時電腦圖檔取得容易,使得現在大學生徒手能力愈來愈差,因此手繪 能力仍舊重要。此外,證照是否具有個人利益關係,是推行證照的誘因,應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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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誘因。今年通過的 41 人應做背景調查,並舉辦作品展示,對外告知以利推 廣,建議美術設計協會舉辦廣告設計乙級技能檢定作品展。另外,亦可成立廣 告設計乙級證照協會,一同推動證照制度。 5. 中國大陸三年前就有廣告考試,通過考試才可開廣告公司,而國內廣告界大多 不知廣告設計技能檢定一事,應透過管道宣傳,讓廣告界瞭解取得乙級證照是 很有能力的,可透過 4A 廣告經營者聯誼會的學校小組,提供通過證照考試人 才名單給業界,否則優秀人才未被重用實為可惜。此外,官方機構應追上時 代。 6. 廣告設計技能檢定證照數量夠,才易推廣於業界。此外可將乙級檢定內容介紹 給4A 廣告經營者聯誼會的創意總監們,以利推廣。 7. 政府應率先且具體推廣及使用證照,如此推動才有效。私人機構開業應限制有 相當比例的證照人員。 8. 未來廣告設計可以再分細點的職種。目前廣告設計檢定考試之題目與模式與技 能競賽題目雷同,是否應有差異可再研究。乙級評分方式宜將主觀評分項目降 低,客觀評分項目提高。丙級考試建議應限制在學生以高三學生才能參加檢定 考試。 9. 乙級命題建議加入人文與美學素養相關的題目。

二、深入訪談結果

(一)針對乙級技術士錄取人員之訪談意見:

訪談問題 1. 對職訓局實施廣告設計證照制度,個人態度是贊同或不贊同? 2. 對於現行公佈之基本必備學科與術科能力有何意見? 3. 針對測試方式進行有何意見? →學科與術科分開測試,二階段方式是否有其必要? →整體命題方式是否真能測出個人實力? 4. 檢定考試前的準備經驗為何? →學科如何準備?→術科如何準備? →是否尋找其它管道協助?(學校、教師、補習班或其他?) 5. 獲得檢定證照是否對現在工作或未來就業有助益? →雇主肯定?→客戶肯定?→自我肯定?→同儕肯定? 結果呈現 1. 受訪者中有二十一人贊同目前證照制度的實施方式,另外六位則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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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的態度,但對整個證照制度的概念仍予以支持。 2. 針對現行公佈的學科中,涵蓋面相當廣,準備起來毫無方向。關於這 一點,幾乎受訪的人員都作了類似的反映,因此,這一點值得主辦單 位注意。 3. 學科的範圍幾乎涵蓋整個視覺傳達設計領域,和本職類“廣告設計” 的實務情況並不完全符合,換言之,考題本身並未完全符合實務界之 需求。 4. 部份受訪者表示:學科範圍中的科目「圖學與製圖」及「攝影」部 份,過於偏向實務,應可刪掉此項目。 5. 就學科與術科的命題範圍而言,應可再予縮小符合廣告設計的實質意 義。 6. 就測驗問題上,受訪者的意見較分歧,由於二階段分開應考,造成部 份學科表現不佳的考生放棄第二階段的術科應試,由於考生不清楚二 者成績可保留兩年,若一科目通過另一科目未通過,來年只需應考未 通過之科目即可,因此,術科考試時缺考的人很多,由於不清楚主辦 單位之規定,造成考生損失自身之權益。 7. 部份通過檢定的受訪者表示,命題範圍過大,準備不易,因此,學科 成績普遍不高,就去年的通過率不到百分之五而言,與預期的百分之 三仍有一大差距。 8. 整個術科測驗過程非常嚴苛且範圍過大,通過者必須有相當的實作經 驗方可勝任,但由於目前設計實務領域,仍有相當大的差距,即使有 多年的實務經驗只能專精部份領域。 9. 術科的測驗從創意發想到電腦實作部份,部份考生反應,若題型為立 體領域則時間似乎不夠充分。 10. 乙級技術士目前通過者大都是高中職教師或在學學生,真正實務界人 士參與的則不多。 11. 技能檢定雖已普遍融入技職教學課程中,部份受訪者反應學校為了追 求高通過率,學生一入高職就以填鴨式教學,讓學生死背題目,鼓勵 學生高一時遍通過丙級檢定,以便高三時參加乙級檢定,因為學生通 過乙級檢定有助於未來的升學考試,部份任職於高職老師的考生更指 出,學校的教學目標轉而以技能檢定為目的,無形中失去了職業教育 的正常化。 12. 有一位受訪者更指出,坊間已有針對廣告設計技能檢定的相關考前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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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與分析的資料,而且是針對剛開辦的乙級職類,因此,已出現質疑 主辦單位整個技能檢定的公正性與嚴謹性,由於技能檢定乙級證照有 助於未來之升學考試,在這方面主辦單位應予注意整個流程暨實施之 方式。 13. 根據受訪者的反應,目前乙級之考生絕大部份屬於學生,真正實務界 人士參與的不多,可能是剛開辦尚未了解整過程。 14. 幾乎受訪者皆同意,通過檢定考試對本身的自我肯定有相當大的幫 助,至於在職場上是否有幫助則因受訪者的限制,並無特別明顯地指 出,多位擔任教職的受訪者則指出,由於工作的關係,學校方面希望 他們盡快通過檢定考試,除了可取得技術教師之資格外,對於學生在 準備技能檢定上,能提供最直接的經驗傳授。

(二)針對監評委員之實務界代表訪談意見:

訪談問題 1. 檢定考試是否能為業界找出理想人才? →題目適切性?擁有證照是否較容易被錄用? 2. 整個評分過程有無改進之處? →學科評分?→術科評分?→綜合或其他? 3. 對整體技能檢定之實施有何改進或其它意見? →對承辦單位意見?→對制度擬定之意見?→其他? 結果呈現 1. 受訪者同意現行的術科考題的確可以考出應考者的真正實力,部份實 務界高級主管更指出,即使實務界在招考新人,其考題也無法像檢定 考試般的嚴謹。 2. 受訪者同意未來若有應徵者擁有乙級證照,應該會較容易受錄用。受 訪者進一部補充,截至目前為止尚未遇見有應徵者表示其擁有檢定證 照,即使擁有丙級的應徵者,也未遇見。 3. 受訪者建議,目前參與檢定作業之實務界人士太少,以致於整個檢定 未受實務界重視。 4. 學科部份實務相關的題形太少,部份題目過於刁鑽與不切實際。 5. 目前整個評分仍以人工作業為主,因此,會有個人偏好與主觀的問題 出現,如何避免這些問題,主辦單位可能要徵詢實務界之意見,讓證 照制度不要徒具形式。 6. 受訪者建議,術科評分是以小組評閱方式進行,無法了解其他閱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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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標準,儘管主辦單位有印製評閱標準,但差異性仍大,是否每一區 在進行評閱時能取得評分共識,將監評者的標準取得一致。 7. 受訪者表示目前大都採取鼓勵的態度,有參與整個作業,自然會協助 學生準備檢定考試,但在大專院校中,由於誘因不高,因此,其參與 之意願不若高中職。 8. 另有一受訪者指出,部份學校對乙級檢定不了解,甚而未曾聽聞,因 此,在宣導上仍須進一步推廣。

(三)針對監評委員之學術界代表訪談意見:

訪談問題 1. 檢定考試是否正確反應學校理論與實務教學? →檢定考試學校態度如何?→有無提供協助?→如何協助? 2. 整個評分過程及方式有無改進之處? →學科評分?→術科評分?→綜合或其他? 3. 對整體技能檢定之實施有何改進或其它意見? →對承辦單位意見?→對制度擬定之意見?→其他? 結果呈現 1. 監評之學術界受訪者,其意見類似實務界之監評人員,但部份學術界 受訪者指出,實務界之監評人員在評分的過程中標準不一,因此,往 往造成閱卷上步調不一致的情況。 2. 受訪者普遍指出,國內大專院校中廣告設計或視傳科系眾多,但多半 不清楚證照制度實施細則,因此,建議主辦單位要進行推廣與宣導工 作,以落實整個證照制度。 3. 部份參與去年及今年監評的受訪者表示,考生在術科之表現不若預期 理想,因而擔憂整體視傳教育品質是否往下滑的情況,原本預期各校 普遍推行數位化設計教育,應該在電腦操作上會有較好的表現,結果 並無預期般的結果產生;至於在創意發想的手繪表現則普遍低落。 4. 綜合學術界監評的意見,普遍認為考生在術科技術上的表現較差,許 多設計人員該具備的基本能力,如:手繪表現、概念組織、創意的發 展等,在檢定測試中都無法通過要求。 5. 由於學術科命題內容遠超出廣告設計範圍,因此,是否縮小命題範 圍?或將職種名稱改為商業設計或視覺傳達設計。 6. 術科命題的類型太多且太細,考生不易準備,且在評分時不易有依相 同標準,在客觀的評量上有很大的缺失,建議簡化術科命題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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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在術科評分的標準上,應整合不同類型的表現重點及創意,將評分標 準設計成各題型均可使用,且能評出考生實力。 8. 本職類雖為廣告設計,但設計相關的基本知識範圍極廣,除了可測出 考生的專業知識及設計素養,甚至反映在創意表現上,因此,學科的 考提除了實務型的題目外,較深入的,學理性的命題仍不可缺少,如 此,除了可提升乙級技術士的技能水平外,亦可提高知識水平。

(四)針對監評委員之實務界代表訪談意見:

訪談問題 1. 檢定作業之命題過程是否有改進之處? →對行政單位之意見?→對制度擬定之意見?→對承辦單位之意見? →其他? 2. 命題方式及作業有無改進之處? →遴聘命題委員標準之意見?對命題客觀性及保密性之意見? 3. 對整體技能檢定制度之實施有何改進意見? 結果呈現 1. 有位多年參與命題的委員表示,目前承辦單位勞委會職訓局由於負責 的職種眾多,因此,在行政與經費的支援並不多的情況辦理檢定,可 說是困難重重,乙級檢測由於要使用電腦製作,因此,場地的尋找與 配合等問題在命題時都要考慮到,其複雜性與困難度都比丙級檢定來 的高。 2. 幾位來自實務界的受訪者提出,目前廣告與設計相關職業公會對證照 制度都不甚了解,為了讓各界了解整個制度的實用性,應尋求相關職 業公會的支持,讓證照制度能夠落實在實務工作上,如此一來,實施 證照制度才有其意義。 3. 為了落實證照制度,命題委員建議政府單位應率先支持此制度,除了 檢定考試比照公職考試外,對於政府部門未來文宣品之設計比稿作業 也應限定由擁有證照之廠商參與,對於廣告與設計之公司行號成立, 也應由登記制度改為擁有證照方可設立,如同其他專業領域一般。 4. 在命題規劃上,應多與實務界溝通,使命題反應整個行業需求。實務 界受訪者更具體建議要與廣告公司之創意部門主管溝通,除了解實務 之需求外,也讓業界有更多參與及配合推動的地方。 5. 在命題人員的遴選上,主辦單位目前雖依照「測驗監評人員遴選與責 任規定事項」來辦理,但並未排除迴避之原則及規定,對於命題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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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學經歷、背景、甚至是監評人員的遴選,都應予以嚴格把關與檢 討,以提高證照考試的嚴謹性。

柒、結論與建議

經研究與訪談後,針對廣告設計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成效等相關議題,歸納出下 列幾點結論與建議: 1. 就設計教育角度而言,開辦廣告設計乙級技術士證照考試有其正面意義與價 值,但為匡正高職學校不以證照考試為教學導向,建議應修訂學生報考資格。 此外,廣告設計檢定之內容與商業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等領域有相互重疊之 處,在名稱上應可再研究討論。 2. 就實務界而言, 建議配合政府政策推動證照分級制度招考人才,並積極參與 廣告設計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命題與監評工作。 3. 就政府而言,廣告設計乙級檢定開辦之初,應積極建立起專業形象,計畫性的 推廣與發展。此外,具證照之格者視同普考資格,政府機關應率先聘用之,以 建立證照推廣之典範。另與業界舉行座談或說明會,讓業界瞭解廣告設計乙級 技術士證照之目的與價值並使得業界獲得有效的人力資源。 4. 就命題作業而言,目前學科命題不公開確實能考出受檢者專業知識之準,而術 科考試亦可看出受檢者在設計能力及創意表現上之優劣,但在命題方向與範圍 上應多聽取業界之意見,針對業界需求設計題型。建議定期舉行試題研討會, 以求改進與跟上時代。 5. 就命題人員而言,證照考試視同國家考試有其公正性與機密性,應確實落實命 題保密與迴避原則,同時為兼顧命題技術經驗之傳承與吸收設計新領域相關知 識之重要性,應逐年以漸進式替換並新聘命題人員,以求命題之公正性與客觀 性。 6. 就評分及收費而言,乙級評分作業難度高於丙級,評審時間亦多於丙級,相關 行政作業複雜度亦在丙級之上,而報考收費標準應不同於丙級,就目前收費標 準而言,承辦單位經費實為不足。此外,評分技術上應力求客觀與公正,應邀 聘廣告業界設計主管參與評分,修訂評分標準達業界任用資格,以求證照制度 之實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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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整體研究結果,廣告設計乙級檢定之實施,學界與實務界認為有其正面之意 義,對於提昇本職類之專業性有一定的助益,但從研究的結果中顯示,有待改進的地 方仍多,最大的問題在於廣告業界對證照考試認識不多,不瞭解乙級技術士之能力為 何,因此如何的宣傳與推廣,落實職業證照精神,乃是當務之急,否則廣告設計乙級 技能檢定之成效僅助學生升學,高職教師取得證照資格,學校獲得評鑑分數之肯定, 如此廣告設計乙級技術士職業證照之成效僅達一半,實為可惜。因此,有關廣告設計 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成效評估研究,除了改進相關問題之外,更應定期再實施調查, 以持續追蹤改進,並檢討本職類之相關檢定制度、設計教育與就業市場之問題等,使 我國廣告設計技能檢定更趨完善。

參考文獻

一、中文部分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1997)。〈技術士技術檢定規範編(修)訂暨學術 科測驗試題命題製作業須知〉。台北: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1997)。〈技能檢定學術科試題命製的理論與實 際〉。台北: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1998)。〈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驗相關法令彙 編〉。台北: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1998)。〈技術士職業證照相關目的專業管理法規 暨效用彙編〉。台北: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洪居財(1996)。〈高中(職)美工科課程實施相關問題之研究〉。台北:國立台 灣工業技術學院工程技術研究所碩士論文。 張坤維(1999)。〈技能檢定實務作業。台北: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賴水欽(1999)。〈邁向技術士職業證照社會的現況與展望〉,《就業與訓練》, 17(6): 21-24。 蕭錫錡(1999)。〈技能檢定學術科試題命製的理論與實際〉。台北:行政院勞工 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曾啟雄(1997)。〈高職設計教育的課程研究-以廣告設計科之課程進度表為中 心〉。台北:行院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計畫編號:NSC 86-2415-H-22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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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英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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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piro, E. (1997). Certification for graphic designers? A hypothetical proposal. In S. Heller (Ed.) Looking Closer 2. New York: Allworth Press. 155-164.

Swanson, G. (1997). The case against certification. In S. Heller (Ed.) Looking Closer 2. New York: Allworth Press. 164-167.

致謝

本研究為國科會補助之計畫案 NSC 89-2411-H-004-036 改寫而成,論文初稿曾 於第十六屆全國技術及職業教育研討會中宣讀過,作者除感謝國科會給予經費補助 外,並向本篇論文之審稿人表達謝意,審查者的意見對於本論文之修正有相當大的 啟發及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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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f Effectiveness on Practicing

Advertising Design Certification in

Taiwan

Chien-Tu Lai‧Ming-Chuan Fu

ABSTRACT

In 1994, The Vocational training Bureau, The Commissions of Labors, Executive Yuan, has begun to issue the certification for advertising design practitioners whom have passed the certification exam. Starting from last year, The Vocational Bureau upgraded the level from beginning to advanced level for the practitioners with bachelor degree. Although the certification for advertising design has been practiced for several years, it still lack of academic studies for investigating the attitudes from academic and advertising industry. Granted by National Sciences Council, the study begins to review the articles for both approving or against certification. Focusing on design educators, advertising design leaders, the practitioners who have certification, and the administrators conducting the exam, the research group uses both focus group discussion and interview survey methodologies to investigate their attitudes toward advertising design certification.

According to the qualitative investigation, the research team has made the following conclusion:

1. Most of the subjects have positive attitudes toward the idea of advertising design certification. They also agree that certification will raise both the professionalization and image of the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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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They also agree that the exam will correctly reflect the ability of practitioner in the future career.

3. The industry responses that most of the practitioners aren't aware of, or don't have the information about advertising design certification. The propaganda is needed.

4. The certification exam has become part of the teaching goals in the Art and Craft or Advertising Design program of vocational high schools. On the other hand, questions and problems still remain on the certification exam. It needs some improvement.

5. It is just beginning for practitioners to have the certification and is not obligation for them, therefor the effectiveness of advertising design certification need future tracing and observation.

Generally, the advertising design certification has positive meaning for the industry. It will be a challenge for us to implement the certification exam firmly in the future.

Keywords: Advertising design, Commercial design, Cer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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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partment of Advertising Department of Visual Communication Design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Jin Wen College of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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