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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中小學體育課程改革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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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中小學體育課程改革之研究

林仁傑1 摘要 本文旨在分析英格蘭境內近年來中小學課程改革之結果,從內文分析當 中可以得到幾項結論。首先,英國於 1992 年起至今歷經 5 次重要之國定體育 課程改革。從官方文件分析可以得知,從幼兒教育至後期中等教育的體育課 程,以最新一版的內容而言,英國政府重視的面向包含:全民運動、競技型 運動、游泳、體適能、實務性操作大於理論課程、社區及校外資源的挹注及 推廣等。其次,英國政府直至 1992 年起才設立掌管全國體育推廣之中央政府 單位,1997 年起更名為文化、媒體與運動部。直至今日,此單位所推動之諸 多重要體育政策,確實協助中小學體育推展具有重大貢獻。最後,文化、媒 體與運動部於 2000 年起與其下轄單位其非官方組織合作,協助推動中小學體 育課程與校外資源、俱樂部連結工程,幫助學生除在學校參與體育課程之外, 亦能利用課餘時間進行校外體育活動。 關鍵詞:英國,國定課程,課程改革,體育課,文化、媒體與運動部 1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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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前言

英國,位於北大西洋,地理位置傳統上歸屬於西歐。該國面積約為 24 萬 多平方公里,截至 2016 年年底人口約為 6,500 萬。行政區域則劃分為蘇格蘭、 英格蘭、威爾斯、北愛爾蘭共 4 區。英國過往並未制訂國家層級之統一課程 綱要,同時亦無專責體育政策之中央主管機關單位;此轉變到 1988 至 1992 年之間,開始產生重大變化。英國於此期間逐漸重視體育之推廣,除積極改 善上述兩項缺失之外,近年來該國針對體育之發展,亦強調全民運動、體育 與產業結合、以及國際競賽表現等幾項重點。特別為因應 2008 年之倫敦奧 運,英國政府著力於體育政策之推動更甚於以往。 因此,本文之研究動機即為檢視英國教育主管機關如何將體育課程納入 1988 年所制訂之國定課程綱要當中,藉以宣示該科目在中小學課程當中之重 要性。尤其在這之後英國經歷過幾次重要之國定課程綱要改革,體育課程綱 要在這過程當中之變遷,亦為本文之分析重點。特別是 2013 年最新一次國定 課程綱要修訂後,中小學體育課程綱要內容於此當中的轉變。 另外,1992 年起英國政府開始設置主管全國體育之中央機關,在這之後 所訂定及實行之體育政策,對於中小學體育課程皆有相當大之影響,此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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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運動,藉此有效連結校外資源,並協助中小學學校強化體育課程,此其為 本文探討之重點三。 本文研究範圍雖涉及英國中小學,然蘇格蘭、威爾斯以及北愛爾蘭實際 上有其自身的議會,非由倫敦國會全權管轄,包含教育及體育的政策制訂及 實行,亦即該國有 2 至 4 套不同制度同時在運作。因此,考量研究聚焦之必 要性,以及受限於篇幅限制,本文所指涉之空間範圍將僅限縮在英格蘭地區 之中小學。

貳、 英國國定課程綱要之制訂與修訂

為探討倫敦國會如何於英格蘭地區之中小學近年所推展之體育科目,本 文重點將分成「貳、英國國定課程綱要之制訂與修訂」、「參、中央主管體 育機關之設立及業務推展」以及「肆、中小學連結社區及非政府組織推展體 育運動」此三大面向,用以說明 1988 年以來體育課程在英格蘭地區之中小學 的發展演變。 一、奠基於 1988 年國定課程綱要之制訂 英國現行的國定課程係依據 1988 年教育改革法建構而成,並據此規 範義務教育(指小學至中學階段)期間學生最基本的教育權益(林永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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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由於 1988 年以前英國的中小學對於教學科目及內容並未有統一 規定,因而其教學活動常被戲稱為「神秘的花園」(secret garden)(陳 理哲、周宏室,2009)。換句話說,1988 年以前學校教育內容的選擇與 決定,雖屬地方教育局權責,然而實際上卻是由每所中小學校長及教師 負責;其他諸如課程內容、各科教學時數、教學方法及評量標準等,也 都由各校全權決定。特別是學校主管或教師自主之權限,也無國家統一 規範。在此情況下,某些學校可能因為缺乏某些學科教師,造成該校無 法教授該科目,進而導致學生在課程學習方面缺乏均衡發展的嚴重後果。 因此,1988 年教育改革法對於英國的教育體制確實產生重大的改 變。頒訂國定課程的主要目的在於建立一個完善的「教育市場系統」, 重申國家對於人民的責任,維持「卓越」、「品質」、「均等」、「素 質教育」等教育目標(莊明貞,2006;溫明麗,2006)。相較於過去的 教育制度,英國在 1988 年所進行的教育改革彰顯出其明顯的改革企圖 心,重新架構出一個全新的教育市場機制運作模式。 國定課程總共包含四大要素(蔡清田,2005):

(一)核心課程(core subjects)及基礎課程(foundation subjects):前者

包含英文、數學、科學,共 3 科;後者則有歷史、地理、科技、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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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刻才納入 1988 年國定課程之列,但顯然對於往後國定體育課 程改革確有深遠影響。 (二)成就目標(attainment targets):英國國定課程的特色就是每一科目 皆設定要達成之目標,這些目標有知識性亦有能力性,同時還區分 出不同階層的成就水準。換言之,不同能力和成熟程度之學生,在 第一關鍵期(Key Stage 1,5 至 7 歲,幼兒教育階段)、第二關鍵

期(Key Stage 2,7 至 11 歲,小學階段)、第三關鍵期(Key Stage

3,11 至 14 歲,中學階段)、第四關鍵期(Key Stage 4,14 至 16 歲,後期中等教育階段),都要具備一定的知識、技能和理解能力。 因此每一個科目在 4 個關鍵期之成就水準,皆包含成就目標、成就 層級、成就敘述。 (三)學習計畫(programmes of study):英國政府期望每一關鍵期都要 教給不同能力和成熟程度學生的教學內容事項、技能與過程,所以 每一科目之每一關鍵期皆訂有學習計畫。 (四)評估安排(assessment arrangements):英國政府當時規劃及設計每 位學生在每個關鍵期的最後一年,均需接受全國性的國定課程之學 習考試與標準評量測驗,政府並會將所有學校的施測結果加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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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 年國定課程公布之後,隨著社會變遷、國際局勢等因素發展及 影響,英國教育主管機關陸續在 1995 年、2000 年以及 2013 年針對國定 課程內容及綱要進行重大檢討及改革,這也使得英國國定體育課程隨之 修訂。 二、英國國定體育課程制訂及修訂之變遷 誠如上述,隨著英國國定課程之制訂及修訂,英國國定體育課程(The

National Curriculum for England: Physical Education,簡稱 NCPE)由國家

課程委員會依照 1988 年之教改方案,始於 1990 年訂定,且於 1991 年 2 月和 8 月分別進行期中、期末報告後,最後在 1992 年公布及施行,這是 英國第一次國定體育課程的出現。然而施行不久之後,受到外界反彈聲 浪過大,隨即於 1993 年宣布終止並進行修正,直到 1995 年完成修訂、 公布並實施(許義雄,2002;程瑞福,2005)。這是近代英國國定體育 課程的第二個版本。 緊接著 1997 年英國政府頒布《1997 教育法案》,將「國家職業資 格委員會」與「學校課程與評價局」合併為「資格認證與課程局」

(Qualification and Curriculum Authority,簡稱 QCA),負責國家課程和

各種資格認證的管理,且在 1998 年就國家課程改革進行廣泛的諮詢及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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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0 年 9 月開始實施。從表 1 當中可以檢視 1999 年第三版的國定體 育課程指標。 表 1 英國 1999 年第三版國定體育課程之各關鍵期能力指標 關鍵期 具體指標說明 第一關鍵期(5 至 7 歲,幼兒教 育階段):教學內容較簡單,以 舞蹈、體操和遊戲為主,藉此培 養學生興趣。 1.能完成簡單任務以及身體聯繫之動作。 2.能練習和改進身體動作。 3.能描述他人或自己的動作。 4.認識體育活動對身體的作用。 第二關鍵期(7 至 11 歲,小學階 段):學生學習舞蹈、遊戲、游 泳和體操等內容,學校也會增加 一些競技體育項目,同時逐漸發 展到系列組合和野外冒險等活 動。 1.能完成、改進和記憶順序較為複雜之動作。 2.有效地完成短時間內必須做出反應的活動。 3.能獨立或與他人安全地針對挑戰性之任務做出反 應,並表現一定之動作技能。 4.獨立游泳 25 公尺,並能熟悉水性。 5.能依據教師制訂之標準評價自己,或根據他人所做之 動作提出改進意見。 6.具備充足體力全程參與體育活動,同時理解運動對身 體之影響。 第三關鍵期(11 至 14 歲,中學 階段):學生必須學會 4 項運動 課程,其中必須包含球類運動。 此外,學生還要參與野外活動, 並在熟悉或陌生環境下進行追 蹤。 1.對於自己所學運動項目範圍內,掌握一定的戰術與戰 略。 2.提高已掌握的技能,並發展新技能。 3.理解與評估自己和他人的進步,發現優缺點,並提出 改進方法。 4.理解運動對身體之影響,並能選擇對自己適合的終身 運動項目。 第四關鍵期(14 至 16 歲,後期 中等教育階段):重視專項運動 技術的指導,並且讓學生至少掌 握 2 項運動,使其成為終身之運 動項目。 1.對自己所選擇的運動項目具備知識及技能,同時能夠 安全地進行活動。 2.理解與負責自己選擇運動項目所扮演的不同角色。 3.形成和運用自己評價運動項目之標準。 4.考慮與利用社區之條件和設備,準備、實施和管理自 己的終身運動項目計畫。

資料來源:陳理哲、周宏室(2009);Qualification and Curriculum Authority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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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 1999 年第三版國定體育課程之外,英國政府並於 2007 年進 行第四版的國定體育課程修訂。至於第五版國定體育課程(亦即最新版 本),則於 2013 年修訂完成並開始執行。有關最新一版之國定體育課程, 將於下一節進行說明。 三、2013 年最新國定課程綱要之修訂 (一)2013 年最新國定課程綱要推動之必要性 英國於 2007 年推動第四版的國定體育課程之後,政府持續且 穩定的逐年挹注相當經費推動中小學體育課程。英國官方單位,「兒

童、學校與家庭部」(Department for Children, School and Family,

簡稱 DCSF)以及「文化、媒體與運動部」(Department for Culture,

Media and Sport,簡稱 DCMS)則為推動學校體育課程最主要之推

手。根據 DCMS 之調查,英國政府原預定 2008 年能夠達到全國 85%

的中小學學生每週至少有 2 小時的高品質學校體育課程及運動時

間,然而這項指標於 2007 年即已達到 86%(Department for Culture,

Media and Sport, 2008)。

另一方面,「教育及兒童服務與技能標準局」(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 Children's Services and Skills,簡稱 Ofs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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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報告書,針對 2005 至 2008 年期間英國體育課程實施情形進行分

析,並且對於 2008 至 2012 年的體育課程如何改善提出諸多正向建

議(Ofsted, 2009)。

前文所提之官方單位「資格認證與課程局」(QCA)已於 2010

年 4 月因業務調整而分成英國監管學歷發放機關「英格蘭資格及考

試辦公室」(Office of Qualifications and Examinations Regulation,

簡 稱 Ofqual )以及 「資格 及課程發 展署」 ( Qualifications and

Curriculum Development Agency,簡稱 QCDA)。QCDA 於 2012

年 4 月又被更名為「標準及測驗署」(Standards and Testing Agency,

簡稱 STA)。目前 STA 仍為推動國定課程(含體育課程)最主要 官方單位之一。 從上述的官方機關所提出的貢獻而言,英國於 2007 年所推動 第四版的國定體育課程對於英國中小學學生應有相當助益才是。然 而 2008 至 2012 年英國中小學的體育課程推動成果仍然有諸多缺 失。首先,倫敦於 2012 年舉辦奧運,然而對於帶動全民運動的效 果並無顯著影響。因此,如何藉由中小學體育課程的推動培養學生 養成終身運動之習慣,轉變為 2012 年之後中小學推動體育課程之 重要目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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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根據 Ofsted 針對英國中小學於 2008 至 2012 年的體育 課程實施情形進行調查後發現,其中仍有些缺失,包含體育課並未 真正落實上體育課的內容、學生的參與度不佳、學理基礎教授大過 於實作練習、以及體育課教學目標不明確等諸多缺失(Ofsted, 2013a, 2013b, 2014)。這些報告指出,英國國內中小學學生上體育課時, 通常發生老師講的比較多,而且缺乏專門訓練;這些報告亦點出, 只有一少部分的學校在體育課時讓學生們從事具有高度競爭性的 比賽。英國政府則在調查報告出爐後,檢討改進未來新的體育課程 計畫有將競爭性體育活動作為學校體育課的核心之必要性。這 3 份 的報告中皆指出,在受訪的學校當中,有三分之二的小學和四分之 三的中學體育課被評為「優良」和「傑出」。這項結果比起 2008 年的結果有所改進。在大部分的學校裡頭,5 至 14 歲的孩子每周 能上 2 小時的體育課。80%的小學生在畢業以前都學會游泳。但是 學校體育課仍有不少缺失,例如體育課學生的活動量不夠。另,一 些老師講太多,沒有足夠時間讓學生學習和反覆練習,體育課對學 生的挑戰性不足,因為老師對學生要求太低。也正因此,教育部於 是規劃在 2013 年的新國定課程修訂中再次宣導體育課程之重要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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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的說明當中可以得知,即便英國於 2007 年開始展開第 四版的國定體育課程之推動,然而受限於社會變遷、時空脈絡等因 素影響,課程內容仍必須有所修訂以因應時宜。也因此,2013 年 最新修訂之第五版國定體育課程,2014 年開始於英國境內中小學 學校裡頭開始實施。 (二)2013 年最新國定課程綱要內容 第五版之國定體育課程,2014 年開始已於英國境內中小學學 校開始實施。為符合全民運動、加強競爭性運動、強調實務操作等 主旨,本版本修訂後之內容如表 2。 表 2 英國 2013 年最新第五版國定體育課程之各關鍵期能力指標 關鍵期 具體指標說明 第一關鍵期(5 至 7 歲,幼兒教育階 段):這一階段強調學生發展基本運動 技能之重要性,透過各種不同的個人與 團體活動來提升敏捷、平衡、協調能 力,並逐漸獲得自信與能力。此外,學 生應在不同挑戰程度的學習情境中從 事競技性(與自己以及與他人競爭)以 及合作性的身體活動學習。 1.精熟如跑、跳、投、接等基本動作,發 展平衡、敏捷性與協調性,並將這些能 力應用在不同的活動中。 2.參與團體性的球類運動,並發展簡單的 攻擊與防守概念。 3.使用簡單的動作型態來展現舞蹈。 第二關鍵期(7 至 11 歲,小學階段): 這一階段強調學生應能持續的應用與 發展廣泛的技能種類,並學習以不同的 方式來應用這些技能,以產生不同的動 作。學生應能享受與同儕溝通、合作與 競爭。另,學生能夠發展如何在運動或 身 體 相 關 活 動 中 改 進 自 我 表 現 的 認 1.展現個別或統整跑、跳、接、投等基本 動作。 2.參與經適當規則修改的競爭性球類運 動,例如:羽球、籃球、板球、足球、 網球等,並能恰當運用基本的進攻與防 守策略。 3.在活動中發展柔軟、肌力、技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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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並學習辨認及評價自己的成功。 平衡能力,例如:透過田徑、體操等運 動。 4.使用各種動作型態來表演舞蹈。 5.參與能自我挑戰的個人及團體戶外探險 活動。 6.能與自己過去的表現做比較,並且能夠 透過改進方案來達成個人最佳表現。 在第五版(最新版)的國定體育課程內容中,英國政府特別強調「游泳與水上 安全」,所有英格蘭境內的小學生在畢業進入中學之前必須達到下列 3 項條件: 1.每位小學生有能力且能精通泳技,游完 25 公尺。 2.每位小學生能夠有效地使用各種泳技,例如:捷泳(front crawl)、仰式以及蛙 式。 3.每位小學生能夠了解在不同的水域中如何自救。 第三關鍵期(11 至 14 歲,中學階段): 此一階段建立在第一、二期的學習基 礎之上,學生應該更有自信與能力, 並且能在不同的運動與身體活動中應 用自己學會的技術。學生應能夠了解 如何有效率地提升表現,並且在自己 或與他人的工作中運用這些原則。學 生應該要能發展出校內、校外從事身 體活動與運動的自信及興趣,並且從 中獲得長期的健康益處。 1.使用各種不同的戰術戰略在團隊或個人 球類運動中進行對抗,例如:羽球、籃 球、板球、足球、曲棍球、橄欖球、網 球等。 2.透過競爭性的運動項目,例如:競技或體 操等,發展自身的技能或改進自身的表 現。 3.使用進階的舞蹈技巧與型態來跳舞。 4.參與能考驗智慧與身體能力的戶外探險 活動,並且在個人或小組活動的情境下 學習團隊合作、信賴、解決問題。 5.分析自己過去的表現,並藉由改進方案來 達成自己最佳的表現。 6.藉由社區資源或運動俱樂部在校外從事 競技運動或身體活動。 第四關鍵期(14 至 16 歲,後期中等教 育階段):學生應能勝任高負荷的身 體活動,並藉由參與不同的活動來發 展個人體適能、促進動態與健康生活 形態的養成。 1.能使用並自行發展出各種不同的戰術戰 略在團隊或個人球類運動中進行對抗,例 如:羽球、籃球、板球、足球、曲棍球、 橄欖球、網球等。 2.發展動作技能,並提升自己在其他競技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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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舞蹈)中的表現。 3.參與在不同環境下進行且能考驗智慧與 身體能力的戶外探索活動,並且在個人或 小組的情境下學習團隊合作、信賴、解決 問題。 4.能分析及評價自己過去的表現,並在身體 活動中藉由各種不同的改進方案來達成 自己最佳的表現。 5.能藉由社區資源或運動俱樂部在校外規 律地參與競技運動或身體活動。

資料來源:陳信亨(2014);Department for Education(2013a, 2013b)。

從表 1 之「1999 年第三版國定體育課程」與表 2 之「2013 年第五版 國定體育課程」比較而言,可以發現英國官方政府近年於中小學體育課 程當中強調的面向包含:全民運動、競技型運動、游泳、體適能、實務 性操作大於理論課程、社區及校外資源的挹注及推廣。 除在國定體育課程上的改革之外,英國政府近年為加強中小學學校 體育課程的實施,同時中央主管機關亦增訂諸多重要之體育政策,以及 尋求校外社區資源的協助,用以推展英格蘭境內中小學之體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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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中央主管體育機關之設立及業務推展

英國過去並未有中央主管機關主責全國體育政策實施,直至 1992 年英國

保守黨政府終於成立「國家文化遺產部」(Department of National Heritage),

掌管全國文化、藝術、廣播、運動及旅遊等事權。爾後,1997 年新工黨政府 將此部門改為「文化、媒體與運動部」(前文已提及,簡稱 DCMS),負責 的業務並無太大變動。值得一提的是,DCMS 在歷經執政政府數次更迭,以 及組織再造的過程後,與其他官方單位相比,DCMS 之名稱與業務內容至今 仍無太大變動。 DCMS 近 20 年來所出版的重要體育政策白皮書包含:「全民運動的未來」

(A sporting future for all)(DCMS, 2000)、「競賽計畫」(Game plan)(DCMS,

2002)、「運動致勝」(Playing to win)(DCMS, 2008)。 另外,2011 年起英國政府為配合奧運籌備,推出「學校競賽」(School games)專案,推廣學校運動風氣,其目標是鼓勵從幼兒園到高中階段的學生 (包含身心障礙學生)參與體育競賽。其目標總共分成 4 級,第一級:讓所 有學生參與校內體育競賽;第二級:經篩選後有運動潛力的學生參與校際體 育競賽;第三級:參與區域性或國家級年度賽事;第四級:讓有潛力之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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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的說明可以得知英國政府在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掌管全國體育政策

之後,確實對於中小學推動體育課程有其一定之影響力及重要性。

肆、 中小學連結社區及非政府組織推展體育運動

DCMS 除以中央主管機關身份推動英格蘭地區中小學體育課程實施之

外,同時於 2000 年起積極透過其下轄單位以及非官方組織協助推動學校體

育。前者包含「英國體育」(UK Sport)及「英格蘭體育」(Sport England),

此二者為英國政府提供體育教育及運動產業經費的兩大公營機構,經費源自

DCMS 及國家彩券(National Lottery)。非官方組織則以「青年體育信託基金」

(Youth Sport Trust)為代表。該基金會主要業務為支持兒童及青年體育運動

教育與發展為宗旨而成立,長期與 DCMS 保持緊密之合作關係。

DCMS 曾於 2002 年制訂「體育、學校運動與俱樂部連結政策」(Physical

education, school sport and club links strategy,簡稱 PESSCLS),並於 2003 年

4 月推動後,在 2008 年成功達到 86%在校學生每週至少花 2 小時進行校外體

育活動及學校體育課程;2008 年推出「青年體育及運動政策」(PE and sport

strategy for young people,簡稱 PESSYP),提出 5 至 16 歲的學生每週至少進

行 5 小時運動時間;16 至 19 歲學生每週至少有 3 小時參與學校或運動俱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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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對體育授課時數產生實質影響外,PESSCLS 和 PESSYP 對於國定體

育課程目標的修訂,以及妥善運用校外運動資源此兩大項目,確實有相當大

的成果。舉例而言,2013 年最新第五版國定體育課程中即提出「學校老師應

教導或鼓勵學生透過社區資源或運動俱樂部於課外從事運動」之課程指標

(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2013a, 2013b)。

伍、結論

本文旨在分析英格蘭境內近年來中小學課程改革之結果,從內文分析當 中可以得到 3 項結論: 一、英國於 1992 年起至今歷經 5 次重要之國定體育課程改革。從官方文件分 析可以得知,從幼兒教育至後期中等教育,英國政府共分成四關鍵期; 而這 4 期的體育課程,以最新一版的內容而言,英國政府重視的面向包 含:全民運動、競技型運動、游泳、體適能、實務性操作大於理論課程、 社區及校外資源的挹注及推廣等。 二、英國政府直至 1992 年起才設置掌管全國體育推廣之中央政府單位,1997 年起更名為「文化、媒體與運動部」(DCMS)。直至今日,此單位所 推動之諸多重要體育政策,確實對協助中小學體育推展具有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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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DCMS 於 2000 年起與其下轄單位非官方組織合作,協助推動中小學體育

課程與校外資源、俱樂部連結工程,幫助學生除在學校參與體育課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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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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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lification and Curriculum Authority (1999). The National curriculum for

(20)

A Study of the Curriculum Reform

of the Physical Education in Primary

and High Schools in the UK

Ren-Jie Lin

Abstract

This article is mainly to examine the curriculum reform of the physical education in primary and high schools in England in the last two decades. There are four findings concluded as results of this study. First, the government of

England has experienced the curriculum reforms of the national physical education for five times since 1992. Second, for the England pupils from Key Stage 1 to Key Stage 4, the latest version of the national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stresses the importance of taking exercise for all, competitive sports, swim, physical fitness, the practices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the connection between schools and the communities such as NGOs and NPOs. Third, there was no central official organization to govern the physical education in the UK since 1992 until 1997 when the Department for Culture, Media and Sport (DCMS) was first established. The DCMS indeed has made significant contributions to the improvements of the physical education in England over the past twenty years. Finally, the DCMS co-operated with other government offices and NGOs since 2000 to provide with the resources and spaces for primary and high school students to take

out-of-school and after-school physical exercises.

Keywords: UK, national curriculum, curriculum reform,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Department for Culture, Media and Sport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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