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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中期的「文士」與「文章」—讀章太炎《訄書.清儒》篇書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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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代中期的「文士」與「文章」

—讀章太炎《訄書.清儒》篇書後

張循

摘要

章 太 炎 在 《 訄 書 • 清 儒 》 篇 裡 提 出 了 清 代 中 期 思 想 界 存 在「文 士」與 「經 儒」的 分 野 。 這 一 分 途 說 並 不 是 空 穴 來 風 , 但 由 於 揚「經 儒」而 抑 「文 士」的 基 本 態 度 , 使 得 其 具 體 論 說 不 免 問 題 叢 出 。 其 中 兩 個 突 出 的 問 題 是 : 其 一 , 太 炎 認 為 清 代 中 期 的「文 士」與「經 儒」之 間 存 在 一 種 幫 派 似 的「交 惡」。事 實 上 , 這 樣 一 般 性 地 概 括「文 士」與「經 儒」之 間 的 關係 是 缺 乏 事 實 根 據 的 。 其 二 , 太 炎 說 :「桐 城 諸 家 , 本 未 得 程 朱 要 領 , 徒 援引 膚 末 , 大 言 自 壯」, 使 得「文 士」與「經 儒」之 間 裂 痕 更 為 擴 大 。 然 而 嚴格 地 說 ,「桐 城 諸 家 」 援 引 程 朱 來「大 言 自 壯」, 基 本 上 是 從 方 東 樹 才 開 始 的 ;「桐 城 派」( 乃 至「古文 家」) 與「理 學」被捆 綁 到 一 起 , 也 大 體 是 道 、 咸以 降 才發 生的 事 情。 關鍵詞:章 太 炎 、《 訄 書 • 清 儒 》、 文 士 、 經 儒 、 文 章 ∗ 四川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副教授 臺灣師大歷史學報 第 57 期 2017 年 6 月,頁 141-176 DOI: 10.6243/BHR.2017.057.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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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章 太 炎( 1868-1936 )是 清 末 以 來 有 意 識 地 整 理 清 學 史 的 第 一 人,他針對清學史的主要觀點集中體現在《訄書.清儒》篇中。 在〈清儒〉篇裡,太炎提出了兩組相互對立的學術分野,即晚清 今 文 經 學 、 古 文 經 學 的 對 立 和 清 中 期 「 文 士 」 與 「 經 儒 」 的 分 途。而「文士」與「經儒」分途的看法是與太炎在今、古文經學 上所持的立場聯繫在一起的。他在〈清儒〉裡說:「文士既已媐蕩 自喜,又恥不習經典,於是有常州今文之學,務為瑰意眇辭,以 便 文 士 。 今 文 者 , … … 其 說 瑰 瑋 , 而 文 特 華 妙 , 與 治 樸 學 者 異 術,故文士尤利之。」1章太炎作為清代古文經學的殿軍,與今文 學 派 不 能 相 謀 。 他 認 為 今 文 經 學 就 是 為 方 便 文 士 之 不 學 而 出 現 的,因此在「文士」與「經儒」兩邊,他的態度是明確地揚「經 儒」而抑「文士」。〈清儒〉說: 初 , 太 湖 之 濱 , 蘇 、 常 、 松 江 、 太 倉 諸 邑 , 其 民 佚 麗 。 自 晚 明 以 來 , 喜 為 文 辭 比 興 , 飲 食 會 同 , 以 博 依 相 問 難 , 故 好 流 覽 而 無 紀 綱 , 其 流 風 遍 江 之 南 北 。 惠 棟( 1697-1758 ) 興 , 猶 尚 該 洽 百 氏 , 樂 文 采 者 相 與 依 違 之 。 及 戴 震( 1723-1777)起休寧。休寧於江南為高原,其民勤苦善治生,故求 學 深 邃 , 言 直 核 而 無 蘊 藉 , 不 便 文 。 震 始 入 《 四 庫 》 館 , 諸 儒 皆 震 竦 之 , 願 斂 衽 為 弟 子 。 天 下 視 文 漸 輕 。 文 士 與 經 儒始交惡。而江淮間治文辭者,故有方苞(1668-1749)、姚范 ( 1702-1771 )、 劉 大 櫆( 1698-1779 ), 皆 產 桐 城 , 以 效 法 曾 鞏 (1019-1083)、歸有光(1507-1571)相高,亦願尸程朱為後世, 謂之桐城義法。震為《孟子字義疏證》,以明材性,學者自 是 薄 程 朱 。 桐 城 諸 家 , 本 未 得 程 朱 要 領 , 徒 援 引 膚 末 , 大 言自壯。(自注:案方苞出自寒素,雖未識程朱深旨,其孝 1 章炳麟著,徐復注,《訄書詳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清儒〉, 頁15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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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 嚴 整 躬 行 足 多 矣 。 諸 姚 生 於 紈 絝 綺 襦 之 間 , 特 稍 恬 惔 自 持 , 席 富 厚 者 自 易 為 之 , 其 他 躬 行 , 未 有 聞 者 。 既 非 誠 求 宋 學 , 委 蛇 寧 靖 , 亦 不 足 稱 實 踐 , 斯 愈 庳 也 。 ) 故 尤 被 輕 蔑。範從子姚鼐(1732-1815),欲從震學,震謝之,猶亟以微 言 匡 飭 。 鼐 不 平 , 數 持 論 詆 樸 學 殘 碎 。 其 後 方 東 樹( 1772-1851)為《漢學商兌》,徽章益分。2 本文即打算對《訄書.清儒》篇中論述「文士」與「經儒」分途 的這段文字予以檢討。 我們知道,章太炎既是清學的研究者,也是清學的參與者。 這一特殊的角色使他在清學史研究中既獲其益、也受其弊。他對 前述兩組學術分野的論述就體現著這樣的特點。關於章太炎清學 史論述的既存研究中,討論其對今、古文經學論述之得失的已經 有不少,但對於他提出的清代「文士」與「經儒」的分途一說, 至 今 還 缺 乏 一 個 較 為 系 統 的 清 理 。3太 炎 的 分 途 說 當 然 是 有 所 見 的,但同時也遮蔽了不少東西。本文不奢望討論其中牽連的所有 問題,而是主要聚焦於兩點:其一,根據〈清儒〉篇的說法,清 代中期的「文士」與「經儒」這兩類人之間,由於學術異同和個 人交往上的種種原因,出現了一種幫派似的「交惡」的情況。事 實上,個別「文士」與「經儒」之間的「交惡」的確難免,但將 之作為清代中期「文士」與「經儒」之間關係的一般性的概括, 則是缺乏事實根據的。其二,太炎說:「桐城諸家,本未得程朱要 領,徒援引膚末,大言自壯」,使得「文士」與「經儒」之間「徽 2 章炳麟著,徐復注,《訄書詳注》,〈清儒〉,頁151-152。 3 已有一些研究涉及了其中的個別問題。例如王達敏,〈姚鼐拜師戴震見拒考論〉, 《國學研究》,7(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7),頁 447-470。該文對章太炎 〈 清 儒 〉 中 姚 鼐 「 欲 從 震 學 , 震 謝 之 , 猶 亟 以 微 言 匡 飭 。 鼐 不 平 , 數 持 論 詆 樸 學 殘碎」的說法予以了詳細清理,對二人之間的交涉情況作出了較太炎更為持平的評 論。漆永祥,〈乾嘉考據學家與桐城派關係考論〉,《文學遺產》,2014:1( 北 京 , 2014.1), 頁94-115。 該 文針對乾 嘉時 期考據家 與桐 城派士人 之間 若干聚訟紛 紜 的 問 題 , 如 江 永 與 方 苞 、 戴 震 與 姚 鼐 、 江 藩 與 方 東 樹 之 間 的 交 涉 等 等 , 進 行 了 較 為 詳 細 的 史 料 和 史 實 的 清 理 。 這 些 問 題 皆 與 章 太 炎 〈 清 儒 〉 篇 的 論 說 相 關 , 可 資 進 一 步 研 究 的 參 考 。 桐 城 派 與 理 學 之 間 的 聯 繫 也 是 太 炎 論 述 的 重 點 , 對 此 則 論 說者眾多,不能遍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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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益分」。這一斷言既是對當時相當一部分人心目中「桐城派」形 象的描摹,也極大地影響了後人對「桐城派」的想像。但嚴格地 說,「桐城諸家」援引程朱來「大言自壯」,基本上是從方東樹才 開始的;「桐城派」(乃至「古文家」)與「理學」被捆綁到一起, 也大體是道、咸以降才發生的事情。

二、「文士」與「經儒」交惡嗎?

前引〈清儒〉篇的一大段文字,都是在講清代中期「文士」 與「經儒」兩類人交惡的情況。在講述這番「交惡」時,太炎以 桐城派作為「文士」的代表,把桐城派中個別人物(如姚鼐、方 東樹)與漢學家之間的爭論視作這番「交惡」的縮影。他的這一 論述模式對後來的研究者影響很大。鄧實( 1877-1951)便引申他的 觀點說:「乾嘉之世,考據之風盛行,學者治經以實事求是為鵠, 鑽研訓詁,謹守家法,是曰漢學;方(苞)、姚(姬傳)之徒,治 古 文 辭 , 自 謂 因 文 見 道 , 屍 程 朱 之 傳 , 是 曰 宋 學 。 治 漢 學 者 詆 宋 , 治 宋 學 者 亦 詆 漢 。 」 又 說 :「 於 乾 嘉 之 世 , 與 惠 、 戴 二 派 同 時,而別樹一幟者,曰桐城。桐城尊宋學,惠、戴尊漢學。…… 二者交相非,而漢宋遂繇之分途,文士與經儒始交惡。」4而且這 種影響力一直延續到當代。朱維錚教授在〈漢學與反漢學〉一文 中就說: 桐 城 派 與 漢 學 家 早 有 矛 盾 。 還 在 乾 隆 初 , 年 僅 「 而 立 」 的 皖派開山江永(1681-1762),在京與年及古稀的方苞討論《儀 禮》的疑難,曾使這位《三禮義疏》館副總裁「大折服」。 此 事 明 見 於 戴 震 、 錢 大 昕( 1728-1804)分 別 所 作 的 江 永 傳 。 因 此 , 章 炳 麟 把 桐 城 派 看 作 文 士 的 代 表 , 說 是 「 文 士 與 經 儒始交惡」,時在乾隆三十八年(1773)開四庫館後,那是不 錯的。5 4 鄧 實 , 〈 國 學 今 論 〉 , 收 入 徐 亮 工 編 校 , 《 中 國 近 三 百 年 學 術 史 論 》 ( 上 海 : 上 海古籍出版社,2006),頁329、頁338。 5 朱維錚,〈漢學與反漢學—江藩的《漢學師承記》、《宋學淵源記》和方東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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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所說當然是秉持著章太炎的看法,同時還把桐城派與漢學家 之間的鬥爭史的上限更提前了。 事實上,就一般的層面而言,「文士」與「經儒」知識上的興 趣 和 治 學 的 路 徑 的 確 不 盡 相 同 ( 所 以 正 史 中 有 「 文 苑 」 與 「 儒 林」之別)。安徽宣城人張燾( 生 卒 年 不 詳 )給王鳴盛( 1722-1797)的 《西莊始存稿》作序時就說: 文 人 治 經 , 不 過 約 其 綱 宗 , 撮 其 崖 略 , 薰 染 其 芳 臭 氣 澤 而 已 , 若 章 句 訓 詁 , 固 有 所 未 暇 及 。 而 守 訓 詁 家 法 者 , 又 往 往 膠 葛 重 膇 , 而 不 復 措 思 於 修 辭 。 是 以 文 人 與 經 師 常 不 能 兼也。6 他說的就是這番意思。正因為如此,「文士」和「經儒」之間會出 現一些矛盾、爭論,確實是難免的事情。但是,這類矛盾或爭論 內部的情形往往是複雜曲折的。且不要說大多數「文士」或「經 儒」並沒有捲入這類爭論中,即便參與爭論的人,其發言的原因 與目的也是各個不同的。因此我們不應該將這種矛盾理解為類似 派系鬥爭的東西。「文士與經儒交惡」的情形也許在個別時候、個 別地方、個別人身上的確存在,但以此來概括整個清代中期「文 士」與「經儒」之間的關係,恐怕還缺乏根據,至少對我們理解 清代中期的思想界而言,其所遮蔽的東西可能遠多於所澄清的東 西。 其實可疑之處並不難發現。朱維錚教授即曾表示: 《漢學商兌》成書時,管同(1780-1831)、梅曾亮(1786-1856) 等 都 在 , 他 們 同 屬 姚 門 高 弟 , 卻 沒 有 參 予 替 方 東 樹 喝 彩 的 行列,這是很奇怪的。7 《漢學商兌》〉,收入氏著,《求索真文明—晚清學術史論》(上海:上海古籍 出版社,1996),頁24。 6 清.王鳴盛,《西莊始存稿》(《續修四庫全書》,第1434冊,上海:上海古籍出 版社,2002),卷首,頁1上-頁1下。 7 朱維錚,〈漢學與反漢學—江藩的《漢學師承記》、《宋學淵源記》和方東樹的 《漢學商兌》〉,頁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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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之所以會覺得「很奇怪」,就是因為他的這番疑問是建立在一個 既有前提之上的,那就是章太炎所說的桐城派與漢學家之間的幫 派似的「交惡」。但實際上這個前提本身是很難成立的。因為我們 只需要稍稍考察一下就可以發現,寫《漢學商兌》來斥罵一世漢 學家的方東樹,他當然是桐城派的一員,但他基本是以程朱的衛 道 士 自 居 的 , 他 行 事 的 目 的 並 不 是 一 心 要 替 桐 城 派 出 口 惡 氣 而 已。再看朱先生的一段文字: 關於方苞向江永問禮事,戴、錢及王昶(1724-1806)〈江慎修 先生墓誌銘〉,記載略同,均謂方苞「素負其學」或「素以 三禮自負」,聞江永至京,設難相問,「乃大折服」。但江藩 ( 1761-1830)卻將末語改作「苞負氣不服,永哂之而已」。這 屬 於 事 實 的 顛 倒 , 對 方 苞 的 詆 誣 。 … … 可 笑 的 是 方 東 樹 攻 擊 江 藩 , 竟 未 舉 如 此 明 顯 詆 誣 方 苞 的 例 證 , 或 以 為 此 舉 為 恰證方苞學問不行?也可能本不知這段故事。8 江藩是方東樹直接的論敵,戴震和錢大昕是他點名批評得最多的 人,這三人的文字他都是細讀過的,恐怕很難說他「不知這段故 事」。事實上,方東樹「未舉如此明顯詆誣方苞的例證」本身就已 經 說 明 , 他 對 並 世 漢 學 ( 家 ) 的 批 判 並 不 是 出 於 桐 城 派 的 「 幫 派」意識。 《漢學商兌》裡還有更明顯的例子。該書卷下專門批評江藩 附在《漢學師承記》之後的〈國朝經師經義目錄〉。江藩在述及三 《禮》的研究時說: 國 朝 如 萬 斯 大( 1633-1683 )、 蔡 德 晉( 雍 正 四 年 舉 人 )、 盛 百 二 ( 1720-? ), 雖 深 於 《 禮 經 》, 然 或 取 古 注 , 或 參 妄 說 ,( 方 注:謂朱子)吾無取焉。方苞輩更不足道矣。 方東樹針對這段文字的回應如下: 8 朱維錚,〈漢學與反漢學—江藩的《漢學師承記》、《宋學淵源記》和方東樹的 《漢學商兌》〉,頁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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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諸儒之於《禮經》,誠為盛業。然朱子( 1130-1200)於《儀 禮》用功甚深,而於〈敘錄〉(今按,即〈國朝經師經義目 錄〉)絕不齒及,或參其說,即無取,可謂公是乎!9 像江藩此處明示出來的對方苞極其輕蔑的態度,方東樹也視而不 見 , 完 全 未 作 回 應 , 我 們 還 能 把 他 的 《 漢 學 商 兌 》 視 作 「 桐 城 派」和漢學家之間的仇怨嗎?其實方東樹在這裡以及整部《漢學 商兌》裡都陳述得相當清楚,他是在為程、朱之學打抱不平,而 從來沒有明示或暗示過任何「桐城派」的意識或立場。如果把他 的所作所為都看做是在維護「桐城派」的招牌,那恐怕是太小看 前人了。 出現在《漢學商兌》裡的人,大多都是方東樹的敵人,只有 少數幾個「吾友」,其中一個「吾友」是漢學家沈彤(1688-1752)的 從 孫 沈 欽 韓( 1775-1831)。 然 而 這 位 方 東 樹 少 有 的 朋 友 不 僅 要 搞 考 證(有《兩漢書疏證》、《左傳補注》等著述),而且還極看不起方 苞。按沈欽韓〈答陸祁生(繼輅,1772-1834)書〉云: 前 書 倉 卒 論 文 , 不 思 貴 郡 古 文 家 法 , 本 推 崇 望 溪 、 姬 傳 諸 公 , 輒 昧 犯 嚴 壘 。 … … 閣 下 樂 易 君 子 , 矜 其 愚 而 切 教 之 , 幸甚。 沈欽韓說他一時疏忽了陸氏論文本是很推崇方苞和姚鼐的,結果 在上封信裡說了些迂執的話,並很感謝陸氏的大度。不過他仍然 表示方苞的文章是不足道的: 望 溪 之 學 , 閣 下 為 序 已 斥 之 , 不 復 贅 。 更 可 恨 者 , 當 高 宗 纂修三《禮》,望溪以老師宿儒主其事。是時古學方興,吾 吳 惠 氏 與 從 祖 果 堂 先 生 皆 習 漢 學 。 而 ( 方 苞 ) 堅 護 宋 元 冬 烘 學 究 之 說 , 一 從 其 章 句 , 鄭 義 欲 起 而 復 廢 , 不 能 仰 副 聖 9 以 上 兩 段 引 文 皆 見 清 . 方 東 樹 , 《 漢 學 商 兌 》 ( 北 京 : 生 活 . 讀 書 . 新 知 三 聯 書 店,1998),頁 378-379。其中方氏所引〈國朝經師經義目錄〉文字,與江藩原文 略有差異,然不影響文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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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好古求是之意。其學如此,其文何足重乎!10 據 此 足 見 沈 欽 韓 是 一 個 對 方 苞 極 不 了 然 的 人 。 如 果 方 東 樹 是 從 「桐城派」的立場出發去攻擊江藩和其他漢學家,那麼他引沈欽 韓為「吾友」就是一件不可理解的事了。 我們說方東樹的立場是「宋學」而不是「桐城派」,還可以反 過來看,即便對於「桐城派」內部他自己的師兄弟,只要不尊宋 學、不尊朱子,方東樹照樣不予首肯。他的同門管同有一部書叫 《七經紀聞》,方東樹給此書作序時說: 吾 友 在 日 , 數 以 相 視 , 固 嘗 共 商 榷 矣 。 當 時 論 說 未 盡 , 今 復 審 之 , 凡 其 所 致 疑 於 朱 子 者 , 於 吾 意 多 有 未 喻 。 故 既 為 之 厘 定 部 帙 , 勘 正 脫 誤 , 間 坿 鄙 說 其 下 , 以 折 衷 之 義 理 之 公,惟期求真得是。11 這裡他說希望「折衷之義理之公」,與前引他斥責江藩「可謂公是 乎 」, 其 實 是 一 個 意 思 , 只 不 過 礙 於 同 門 的 緣 故 , 話 說 得 婉 轉 罷 了。鄧廷楨( 1776-1846)在序管同的《因寄軒文集》時就說,管同 「平居亦未嘗誦法宋人,獨好賈生文」;12漢學家臧庸( 1766-1834) 在給姚鼐的一封信中也提到,「與高足管君異之昕夕聚首,持論頗 合」。13可見管同不僅不守宋人矩矱,還與漢學家「持論頗合」。有 了這層背景,方東樹序《七經紀聞》時不惜議及死友就不難理解 了。 與 此 同時 , 朱 維錚 教 授 認為「 很 奇怪 的 」 事情—管同 不 給 同門方東樹幫腔—也就一點也不奇怪了。 管同和方東樹都是姚鼐的弟子,當然可以說他們都是「桐城 派」。「桐城派」裡的人當然有其共通的地方,但與此同時,他們 10 以上兩段引文皆見清.沈欽韓,《幼學堂文稿》(《續修四庫全書》,第 1499 冊,上 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卷7,〈答陸祁生書〉,頁273下。 11 清.方東樹,《攷槃集文錄》(《續修四庫全書》,第1497冊,上海:上海古籍出 版社,2002),卷4,〈七經紀聞序〉,頁313下。 12 清.管同,《因寄軒文初集》(《續修四庫全書》,第1500 冊,上海:上海古籍出 版社,2002),卷首,頁408上。 13 清.臧庸,《拜經堂文集》(《續修四庫全書》,第 1491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 社,2002),卷3,〈與姚姬傳郎中書〉,頁577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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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千差萬別的。所以,並不存在一個對內團結一致、對外同仇 敵愾的「桐城派」。從這個角度看,如果把方東樹的《漢學商兌》 視為「桐城派」的戰鬥檄文,不僅方東樹不會甘心,他的好多師 兄弟也是不會答應的。漆永祥教授曾將方東樹寫《漢學商兌》向 漢學家發難的原因歸結為五點,其中前兩點為: 一 是 方 東 樹 學 宗 朱 子 , 以 衛 道 者 自 居 , 不 容 他 人 對 程 朱 理 學 有 絲 毫 批 評 ; 而 漢 學 家 蔑 視 性 理 之 學 , 奚 落 朱 子 。 … … 二 是 桐 城 學 者 以 方 苞 為 大 宗 , 而 漢 學 家 蔑 視 方 苞 ; 即 方 東 樹 之 師 姚 鼐 , 也 不 受 漢 學 諸 家 重 視 , 落 寞 至 極 。 這 些 積 怨 至方東樹,終於爆發。 以捍衛程、朱為方東樹攻駁漢學(家)的首要原因,不為無見; 至於第二點說的「積怨至方東樹終於爆發」云云,則不免是揣測 之 詞 了 。 其 實 漆 先 生 此 說 與 其 文 中 他 處 所 言 本 身 就 是 自 相 矛 盾 的。在同一篇文字中,作者根據其排列的諸多史實認為:「從個人 交往與代表性事件來看,乾嘉間並無桐城諸人與考據學家的嚴重 對立,不存在當面交鋒、唇槍舌劍的學術辯論,更未到『大打出 手』的程度。」14既然「桐城諸人與考據學家的嚴重對立」並不存 在,更沒有什麼需要「大打出手」的矛盾,那麼導致方東樹「爆 發」乃至「大打出手」的「積怨」又是從何而來的呢?15 最後再補充一點。以上都是從「文士」一邊來說的,其實從 「經儒」一邊來看,他們對詞章之學也未見得都是一種看不起的 態度。段玉裁( 1735-1815)《經韻樓集》中有〈與阮芸台書〉,駁正 阮 元( 1764-1849)行 文 用 語 不 當 , 並 說 :「 玉 裁 昔 年 深 究 古 文 辭 之 旨 , 惟 端 臨 ( 劉 台 拱 ,1 75 1- 1 80 5) 知 我 耳 。 」16又 有 〈 博 陵 尹 師 14 漆永祥,〈乾嘉考據學家與桐城派關係考論〉,頁105、頁109-110。 15 事 實 上 , 方 東 樹 著 《 漢 學 商 兌 》 以 攻 駁 漢 學 ( 家 ) 的 背 後 潛 藏 著 深 刻 的 思 想 史 的 原 因 , 絕 不 是 單 從 人 情 世 故 的 交 涉 方 面 可 以 解 釋 得 清 楚 的 。 參 看 張 循 , 〈 欲 「 操 戈」先「入室」:「漢宋之爭」與清代宋學家的漢學化〉,《國學研究》,35( 北 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6),頁305-337。 16 清.段玉裁,《經韻樓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卷 3,〈與阮芸台 書〉,頁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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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 會 一 ,1691-1748) 所 賜 朱 子 小 學 恭 跋 〉 說 :「 顧 玉 裁 不 自 振 作,少壯之時,好習詞章。」17這些都是私下才講的老實話,可見 段玉裁對詞章之學的真實態度。更值得一提的是江藩。江藩是方 東樹《漢學商兌》口誅筆伐的直接對象,然而我們看他的《伴月 樓詩鈔》卷上〈句容道中有懷胡大眉峰〉自注云:「僕工古文,世 無知者,唯眉峰亟稱之,真可謂平生第一知己也。」18「平生第一 知己」這六個字既反映了江藩對胡氏的情誼之深,同時也說明他 對「古文」的喜好之甚。與江藩同時的焦循( 1763-1820)的話說得 更直白:「僕生平愛博而無專業,……而於眾好中,尤好時文及古 文。」19又說:「當世好循者,輒以經學見許,而循之所嗜,實在 詩、古文、詞而已。」20他對詞章之學有這樣深的愛好,以至於在 致信友人趙坦(道光十六年進士)時說: 以 吾 兄 之 才 識 , 筆 力 又 圓 而 神 , 浙 中 古 文 作 者 , 舍 兄 而 誰 。 惟 是 近 來 習 氣 , 徒 以 考 訂 為 文 , 貌 若 高 深 , 體 為 最 濁。21 可見在「古文」的問題上,他這位考證學家已經站到了「文士」 的立場,而反對「經儒」的習氣了。更有甚者,一些考證家不僅 好 古 文 , 而 且 推 重 桐 城 派 。《 清 史 列 傳 . 儒 林 》 中 的 朱 珔( 1769-1850)和馮登府(1783-1841)便都是公開地「古文宗桐城」的人。所 以說,考證家們自己往往就是雅好古文詞章乃至欣賞桐城派的, 我們切不可以為「經儒」就一定看不起講究詞章的「文士」。 17 清.段玉裁,《經韻樓集》,卷8,〈博陵尹師所賜朱子小學恭跋〉,頁193。 18 清.江藩著,漆永祥整理,《伴月樓詩鈔》(收入《江藩集》,上海:上海古籍出 版社,2006),卷上,〈句容道中有懷胡大眉峰〉,頁 181。 19 清 . 焦 循 著 , 劉 建 臻 點 校 , 《 焦 循 詩 文 集 》 ( 揚 州 : 廣 陵 書 社 , 2009) , 〈 與 某 書〉,頁638。 20 清.焦循著,劉建臻點校,《焦循詩文集》,〈與趙味辛司馬〉,頁645。 21 清.焦循著,劉建臻點校,《焦循詩文集》,〈答趙寬夫〉,頁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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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桐城諸家」援引程朱以「大言自壯」嗎?

(一)桐城諸家的「文章」觀 章太炎又說:「桐城諸家,本未得程朱要領,徒援引膚末,大 言自壯」。這句話是太炎對桐城派之學術的整體看法,也在很大程 度 上 形 塑 了 後 人 心 目 中 的 桐 城 派 形 象 , 以 至 於 「 人 們 講 『 桐 城 派 』 總 是 聯 想 到 理 學 」。22「 桐 城 諸 家 」 究 竟 有 沒 有 援 引 程 朱 以 「 大 言 自 壯 」 呢 ? 這 是 個 頗 為 複 雜 曲 折 的 問 題 。 要 理 解 這 個 問 題,不能僅靠羅列諸人的相關文字從字面上去看,還需要我們對 清 代 中 期 的 文 章 學 的 整 體 情 況 有 一 番 認 識 。 只 有 把 「 文 士 」 和 「文章」放到清代中期儒學的整個背景中去考慮,才能對那些我 們似乎已經熟悉的史實獲得更深一層的把握。 眾所周知,乾嘉時候的戴震針對當時的學問世界率先提出了 一 個 「 義 理 、 考 據 、 詞 章 」 的 分 野 。 他 在 乾 隆 二 十 年( 1755 )的 〈與方希原書〉中說: 古 今 學 問 之 途 , 其 大 致 有 三 , 或 事 於 義 理 , 或 事 於 制 度 , 或 事 於 文 章 。 事 於 文 章 者 , 等 而 末 者 也 。 … … 足 下 好 道 而 肆 力 古 文 , 必 將 求 其 本 。 求 其 本 , 更 有 所 謂 大 本 。 大 本 既 得矣,然後曰:「是道也,非藝也。」23 三 者 之 中 , 詞 章 顯 然 是 最 末 的 , 義 理 與 考 據 相 較 , 則 前 者 更 重 要,排在第一。因為戴震在稍前幾年的〈答鄭丈用牧書〉中說得 很清楚:「今之博雅能文章、善考核者,皆未志乎聞道。」24可見 這 時 他 的 確 是 將 義 理 置 於 考 據 和 詞 章 之 上 的 。 戴 震 的 這 番 「 義 理、考據、詞章」的分野論有一個變化過程:他中年時受到當時 考證風氣的影響,對「義理、考據、詞章」三者關係的看法一度 22 吳孟復,《桐城文派述論》(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頁76。 23 清 . 戴 震 著 , 湯 志 鈞 點 校 , 《 戴 震 集 》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 1980 ) , 〈 與 方希原書〉,頁189。 24 清.戴震著,湯志鈞點校,《戴震集》,〈答鄭丈用牧書〉,頁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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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所 調 整 , 考 據 變 得 更 重 要 , 而 義 理 不 過 是 附 著 於 考 據 才 能 存 在。但時至晚年,他終究不能忘卻自己對義理的愛好,又重新回 歸了以義理為核心的學術態度。25 在戴震的意思中,當然還是認為理想的境界是將義理、考據 和詞章三者融合為一,即所謂「大本」。但他之所以要強調「合三 為一」,恰恰反映著當時有一個「一分為三」的趨勢。這個趨勢是 清代儒學自身的發展帶來的。乾隆六年(1741)的舉人趙繼序(生卒 年不詳)曾說: 訓 詁 、 制 度 、 義 理 , 皆 儒 者 所 當 研 究 , 或 因 精 力 不 及 , 分 門別戶,互相刺謗,學者不知其方,流弊滋甚。26 趙氏告訴我們,「分門別戶」的原因正在於隨著儒學的發展,其內 部路徑太多,以致儒者「精力不及」,不得不各擇一業分頭進展。 到乾嘉時代,這一趨勢變得尤為明顯。焦循《里堂家訓》說: 天 下 之 道 , 同 歸 而 殊 途 , 一 致 而 百 慮 。 一 人 有 一 人 之 能 , 不 得 以 己 之 能 傲 人 之 不 能 也 ; 一 事 有 一 事 之 體 , 不 得 以 此 之 體 混 彼 之 體 也 。 以 學 問 言 之 , 經 自 不 同 於 史 , 史 自 不 同 於 子 , 子 史 又 不 同 於 詩 賦 。 … … 唯 一 事 各 還 一 事 之 體 , 緣 其 體 而 精 之 , 不 妨 一 人 專 精 一 事 , … … 以 一 人 兼 之 , 亦 必 各如其體而不相雜,乃為真博其通。27 這裡焦循不僅認為「一人專精一事」是很正常的,而且說如果想 要「以一人兼之」,那也必須「各如其體而不相雜」,這與戴震希 望將義理、考據、詞章融合為一的意味也顯有不同了。所以章學 誠(1738-1801)說: 25 關 於 戴 震 在 「 義 理 、 考 證 、 詞 章 」 問 題 上 的 態 度 變 化 , 參 看 余 英 時 , 〈 清 代 學 術 思 想 史 重 要 觀 念 通 釋 〉 , 收 入 氏 著 , 《 中 國 思 想 傳 統 的 現 代 詮 釋 》 ( 南 京 : 江 蘇 人民出版社,2003),頁179-237。 26 王鍾翰點校,《清史列傳》(北京:中華書局,1987),卷68,〈儒林傳下一.趙 繼序〉,頁5482。 27 清 . 焦 循 , 《 里 堂 家 訓 》 ( 《 合 眾 圖 書 館 叢 書 》 第 11 種 , 上 海 : 合 眾 圖 書 館 , 1943),頁碼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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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欲 通 方 而 業 需 專 一 , 其 說 並 行 而 不 悖 也 。 … … 途 徑 不 同 , 而 同 歸 於 道 也 。 後 儒 途 徑 所 由 寄 , 則 或 於 義 理 、 或 於 制 數 、 或 於 文 辭 , 三 者 其 大 較 矣 。 三 者 致 其 一 , 不 能 不 緩 其二,理勢然也。28 按章氏之言,固不免有為他自己所為與並世之經學考證異趣作辯 解之意,然與上引兩人之言合觀,可知也未嘗不是當時儒學發展 趨勢之實錄。「分門別戶」確實是「理勢然也」。 通 常 我 們 對 清 代 中 期 「 義 理 」 與 「 考 據 」 的 問 題 討 論 得 較 多,其實講「詞章」的人也面臨同樣的問題。即以章太炎提及的 「桐城派」為例。依照時間順序來看,在方苞的筆下,「詞章」尚 只是一個整體的「學」的組成部分,而不可能單獨成一學。方苞 在〈答申謙居書〉中說: 若 古 文 , 則 本 經 術 而 依 於 事 物 之 理 , 非 中 有 所 得 不 可 以 為 偽 。 … … 姑 以 世 所 稱 唐 宋 八 家 言 之 。 韓 及 曾 、 王 並 篤 於 經 學 , 而 淺 深 廣 狹 醇 駁 等 差 各 異 矣 。 柳 子 厚 自 謂 取 原 於 經 , 而 掇 拾 於 文 字 間 者 , 尚 或 不 詳 。 歐 陽 永 叔 粗 見 諸 經 大 意 , 而 未 通 其 奧 賾 。 蘇 氏 父 子 則 概 乎 其 未 有 聞 焉 。 此 核 其 文 而 平 生 所 學 不 能 自 掩 者 也 。 韓 、 歐 、 蘇 、 曾 之 文 , 氣 象 各 肖 其 為 人 ; 子 厚 則 大 節 有 虧 而 餘 行 可 述 ; 介 甫 則 學 術 雖 誤 而 內 行 無 頗 。 其 他 雜 家 小 能 以 文 自 襮 者 , 必 其 行 能 稍 異 於 眾 人 者 也 。 … … 以 是 觀 之 , 茍 志 乎 古 文 , 必 先 定 其 祈 向 , 然 後 所 學 有 以 為 基 , 匪 是 , 則 勤 而 無 所 。 若 夫 《 左 》、《 史 》 以來相承之義法,各出之徑途,則期月之間可講而明也。29 因此對詞章而言,所謂的「古文義法」這類技術層面的東西其實 是次要的,根本的還是「經術」與「事物之理」。30說得嚴重點, 28 清.章學誠,《文史通義.博約下》(北京:中華書局,1956),頁51。 29 清.方苞著,劉季高點校,《方苞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卷 6, 〈答申謙居書〉,頁164-165。 30 杜松柏即在其〈桐城於「義法」之綜錯意見〉一文中指出:「方苞的『義法』論, 是扎根在經學和理學家的主張上,不是融合或包含道學家和古文家的文論。」杜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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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章不過是經術事理的衍生物而已。又〈贈淳安方文輈序〉說: 周 時 , 人 無 不 達 於 文 , 見 於 傳 者 , 隸 卒 廝 輿 亦 能 雍 容 辭 令 。 蘇 秦 既 遂 , 代 、 厲 始 脫 市 籍 , 馳 說 諸 侯 , 而 文 辭 之 雄 , 後 世 之 宿 學 不 能 逮 也 。 蓋 三 代 盛 時 , 無 人 而 不 知 學 , 雖 農 工 商 賈 , 其 少 也 , 固 嘗 與 於 塾 師 里 門 之 教 矣 。 至 秀 民 之能為士者,則聚之庠序學校,授以《詩》《書》六藝,使 究 切 於 三 才 萬 物 之 理 , 而 漸 摩 於 師 友 者 常 數 十 年 。 故 深 者 能 自 得 其 性 命 , 而 飆 流 餘 焰 之 發 於 文 辭 者 , 亦 充 實 光 輝 , 而非後世所能及也。31 這 裡 對 「 周 時 」 和 「 三 代 盛 時 」 的 說 法 當 然 不 見 得 是 歷 史 的 實 相 , 卻 反 映 了 方 苞 對 詞 章 的 看 法 。 在 他 看 來 , 詞 章 是 同 整 個 的 「學」連為一體的。尤為重要的是,不但不存在一個單獨的「詞 章 」 之 學 , 而 且 如 果 真 要 專 門 研 習 詞 章 , 則 實 為 學 、 為 詞 章 之 害。觀其〈楊千木文稿序〉說: 自 周 以 前 , 學 者 未 嘗 以 文 為 事 , 而 文 極 盛 。 自 漢 以 後 , 學 者 以 文 為 事 , 而 文 益 衰 。 其 故 何 也 ? 文 者 , 生 於 心 而 稱 其 質 之 大 小 厚 薄 以 出 者 也 。 戔 戔 焉 以 文 為 事 , 則 質 衰 而 文 必 敝矣。32 因而在方苞那裡,詞章不可單獨為一學,是很明顯的。 方苞的愛好當然是古文詞章,但他並沒有以詞章為專業的觀 念,所 以 仍時時 以 經學自 期 。乾隆 五 年( 1740),顧 琮( ?-1754)為 方苞文集撰〈序〉說: 柏,〈桐城於「義法」之綜錯意見〉,收入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學系編,《第一屆 清代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高雄: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學系,1989),頁195-218,引 文 見 頁199。作 者沒 有明 言其 使用 的「 理學 家」 和「 道學 家」 的具 體區 別, 但其 意 思仍然很清楚—方苞絕不是以援引程朱之膚末的文章家自限的。 31 清.方苞著,劉季高點校,《方苞集》,卷7,〈贈淳安方文輈序〉,頁190。並參 看同卷〈送官庶常覲省序〉及卷10〈王大來墓誌銘〉,頁200-201、頁259。 32 清.方苞著,劉季高點校,《方苞集》,集外文卷 4,〈楊千木文稿序〉,頁608。 並參看同卷〈傳信錄序〉,頁60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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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子嘗語余曰:「吾少好文而不好學,故終老無成。……使 吾能以好文者好學,雖愚且頑,概乎必有得於身矣。」33 這記錄的是私下的對話,足見方苞的性情的確在詞章上面。但他 顯然並不滿意於僅僅做一個詞章家。這一點從他的〈萬季野(斯 同,1638-1702)墓表〉尤能見出: 季野獨降齒德而與余交,每曰:「子於古文,信有得矣。然 願 子 無 溺 也 。 唐 宋 號 為 文 家 者 八 人 , 其 於 道 粗 有 明 者 , 韓 愈 氏 而 止 耳 。 其 餘 則 資 學 者 以 愛 玩 而 已 , 於 世 非 果 有 益 也。」余輟古文之學而求經義,自此始。34 所以就學問本身而言,方苞雖主要是一個擅長文章的人,但在他 自己並不以「詞章」自限,而更願意以一個「經學家」自居。而 且就後世的反應來看,的確有不少人都把方苞視為「經學家」而 非 「 詞 章 家 」。 袁 枚( 1716-1797)〈 答 姚 小 坡 尚 書 〉 云 :「 近 日 考 據 家為古文,……十有九病,堇甫(杭世駿,1696-1773)、謝山(全 祖望,1705-1755)皆所不免,惟方望溪力能矯之,而又苦於才力太 薄 , 讀 者 索 然 。 」35徑 稱 方 苞 為 「 考 據 家 」。 李 兆 洛( 1769-1841 ) 〈鳳氏經說序〉云:「國朝治經之家獨盛於前代,而於三《禮》尤 為 粹 深 , 如 長 洲 惠 氏 、 四 明 萬 氏 、 婺 源 江 氏 ( 永 )、 桐 城 方 氏 ( 苞 )、 歙 金 氏 ( 榜 ,1735-1801)、 休 甯 戴 氏 ( 震 ), 類 能 鉤 稽 故 訓 , 探 索 隱 誤 。 」36他 也 把 方 苞 與 諸 漢 學 家 並 列 , 視 為 「 治 經 之 家」。雖然袁枚和李兆洛都是文章家,但我們不用擔心他們的眼光 因此而有所偏見,因為漢學家丁傑( 1738-1807)同樣欽佩方苞的經 33 清.方苞著,劉季高點校,《方苞集》,〈序〉,附錄3,頁908。 34 清.方苞著,劉季高點校,《方苞集》,卷 12,〈萬季野墓表〉,頁 332。按清. 段玉裁,《經韻樓集》,卷 9,〈與外孫龔自珍劄〉,頁222,曰:「萬季埜之誡方 靈皋曰:『勿讀無益之書,勿作無用之文』。嗚呼,盡之矣。」所述與方苞自述意 味微有不同。 35 清.袁枚,《小倉山房尺牘》(上海:春明書店,1947),〈答姚小坡尚書〉,頁 232-233。 36 清.李兆洛,《養一齋文集》(《續修四庫全書》,第 1495 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 社,2002),卷3,〈鳳氏經說序〉,頁32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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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成 績 。 據 翁 方 綱( 1733-1818 )說 , 丁 傑 曾 「 因 王 次 然 《 周 禮 定 疑 》 校 本 而 摹 方 望 溪 、 鍾 勵 假 二 先 生 像 , 其 心 目 刻 刻 與 古 人 為 徒」。37丁傑為何想要刻刻為方望溪之徒呢?翁氏在其〈書望溪蔗 經二先生像後〉交代了事情的原委: 歸 安 丁 小 疋 進 士 , 博 聞 多 師 , 其 於 前 人 緒 論 , 無 一 字 肯 輕 過 。 嘗 於 書 肆 得 宋 王 東 岩 《 周 禮 訂 疑 》 數 冊 , 蓋 桐 城 方 侍 郎 望 溪 與 吾 邑 鍾 儀 部 蔗 經 二 先 生 同 修 三 《 禮 》 時 , 蔗 經 以 紅筆點勘,而望溪以綠筆復閱者。余姚盧抱經(文弨,1 71 7-17 95)學士既為跋,一日,小疋持是書來贈,而屬予摹二先 生像,且俾題其後焉。38 由此可見小疋之慕望溪,正因為他視望溪為「於三《禮》尤為粹 深」的「治經之家」。 事實上,後人即使在把方苞看作古文家時,也往往會因他在 經 學 上 的 功 力 而 將 之 與 其 他 古 文 家 有 所 分 別 。 如 邵 懿 辰( 1810-1861)〈書劉海峰(大櫆)文集後〉謂:「海峰受業其(方苞)門, 宜無不經承指授,而覆視所為文,邈然不知其出於方氏者。蓋望 溪 致 力 於 經 也 , 終 其 身 專 且 勤 , 窺 海 峰 之 文 , 其 於 經 殆 苟 焉 而 已。」39劉大櫆一心專於詞章,在經學上沒有根基,這正好與方苞 說的「古文則本經術而依於事物之理」背道而馳了。方苞、劉大 櫆和姚鼐號稱桐城三祖,後來的桐城派文人將他們三人視為「桐 城 義 法 」 正 脈 所 在 。 但 其 實 , 在 義 理 、 考 證 、 詞 章 分 途 的 問 題 上,劉大櫆的態度已經不同於方苞,而姚鼐與二人相較,又自有 不同。 劉大櫆〈嚴遙青詩序〉: 37 清.翁方綱,《復初齋文集》(《續修四庫全書》,第1455 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 社,2002),卷13,〈丁小疋傳〉,頁471下。 38 清.翁方綱,《復初齋文集》,卷 34,〈書望溪蔗經二先生像後〉,頁 679 下-680 上。 39 清.邵懿辰,《半岩廬遺集》(《續修四庫全書》,第 1536 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 社,2002),〈書劉海峰文集後〉,頁599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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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有 書 契 以 來 , 則 已 有 文 章 之 學 。〈 堯 典 〉、〈 皋 謨 〉、 唐 虞 之 紀 載 , 擇 當 時 有 道 而 能 文 者 為 史 官 , 以 職 司 其 事 。 文 王 、 周 公 系 《 易 》, 孔 子 成 《 春 秋 》, 皆 以 大 聖 人 之 才 , 躬 親 著 作 , 故 其 文 辭 炳 然 如 日 月 之 光 , 照 耀 中 天 而 流 傳 於 萬 世 。 孔 子 之 教 弟 子 , 有 德 行 、 言 語 、 政 事 , 而 游 、 夏 獨 以 文學見稱。蓋其學有師傳,代相祖述。40 劉大櫆把孔門四科裡的「文學」理解成「文章」、「文辭」,聖人們 的經典之所以能「照耀中天而流傳於萬世」,也端在於「其文辭炳 然如日月之光」。這是典型的文章家的眼光。 孔 門 的 「 文 學 」、「 文 章 」 當 然 不 是 後 世 概 念 裡 的 文 學 、 文 章。《論語·公冶長》記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 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以「文章」與「性與天道」對 舉,適見二者正相反。所謂「文章」,錢穆說:「此所謂『文章』, 正指《詩》《書》禮樂,正指歷史制度,正與文王之『文』、『郁郁 乎文哉』之『文』、『文不在茲乎』之『文』,同一義蘊。」41章太 炎 言 之 尤 明 :「 古 之 言 文 章 者 , 不 專 在 竹 帛 諷 誦 之 間 。 孔 子 稱 堯 舜,『煥乎有文章』,蓋君臣朝廷尊卑貴賤之序,車輿衣服宮室飲 食嫁娶喪祭之分,謂之文;八風從律,百度得數,謂之章。文章 者,禮樂之殊稱矣。」42清代的經學家們對此也是很清楚的。例如 陳澧(1810-1882)《東塾讀書記·論語》說: 皇《疏》云:「范甯曰,文學謂善先王典文。侃案:文學指 博 學 古 文 。 」 司 馬 溫 公 云 :「 古 之 所 謂 文 者 , 乃 《 詩 》、 《 書 》、《 禮 》、《 樂 》 之 文 , 升 降 進 退 之 容 , 弦 歌 雅 頌 之 聲 , 非 今 之 所 謂 文 也 。 今 之 所 謂 文 者 , 古 之 辭 也 。 」( 自 注:〈答孔司戶文仲書〉)《新唐書·文藝傳》序云:「夫子之 40 清 . 劉 大 櫆 著 , 吳 孟 復 點 校 , 《 劉 大 櫆 集 》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 1990 ) , 〈嚴遙青詩序〉,頁74。 41 錢 穆 , 〈 孔 子 與 春 秋 〉 , 收 入 氏 著 , 《 兩 漢 經 學 今 古 文 平 議 》 ( 北 京 : 商 務 印 書 館,2001),頁316。 42 章太炎,《國故論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頁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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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 , 以 文 學 為 下 科 。 」 澧 案 : 此 誤 以 後 世 之 文 辭 為 孔 門 之 文 學 , 又 見 文 學 在 四 科 之 末 , 故 云 下 科 耳 。 德 行 、 言 語 、 政事,皆載在先王典文《詩》《書》《禮》《樂》之內,故以 文學承三科之後,非下也。43 把劉大櫆的「文學」論放在這個背景裡面來看,就更能體會到他 具有的一種「詞章」的專業意識了。 劉大櫆交遊不廣,書也讀得不多,44因此其「詞章」的專業意 識 可 能 與 他 的 知 識 狹 隘 有 關 。 然 而 雖 則 如 此 , 據 後 來 劉 師 培 ( 1884-1919 )看 , 桐 城 古 文 家 中 , 卻 「 惟 海 峰 ( 劉 大 櫆 ) 稍 有 思 想」。45他說的這個「思想」,指的正是反對當時的程、朱宋學。劉 大櫆的文集中,有不少篇章都強調人欲之合理、必遂人欲,方能 治 天 下 , 這 一 類 想 法 「 與 戴 震 完 全 一 致 , 而 與 程 朱 理 學 針 鋒 相 對」。他當然也要講究心性之學,但他心儀的對象卻恰恰是與程、 朱對立的王陽明( 1472-1529),以至於公開宣稱「我愛新建伯」。所 以劉大櫆雖然是個埋首詞章的「桐城派」,可是如果把他「與程朱 理學混為一談,則未免冤屈已甚了」。46 與劉大櫆相較,身當乾嘉時代的姚鼐則是見多識廣、聲譽顯 赫的人,也恰恰是在姚鼐身上,「詞章」的專業意識體現得更為明 顯。《惜抱軒詩文集》卷六〈復秦小峴(瀛,1743-1821)書〉云: 鼐 嘗 謂 天 下 學 問 之 事 , 有 義 理 、 文 章 、 考 證 三 者 之 分 , 異 趨 而 同 為 不 可 廢 。 一 塗 之 中 , 岐 分 而 為 眾 家 , 遂 至 於 百 十 家 同 一 家 矣 。 而 人 之 才 性 偏 勝 、 所 取 之 徑 域 , 又 有 能 有 不 能 焉 。 凡 執 其 所 能 為 而 呲 其 所 不 為 者 , 皆 陋 也 。 必 兼 收 之 乃為善。47 43 清 . 陳 澧 , 《 東 塾 讀 書 記 》 ( 北 京 : 生 活 . 讀 書 . 新 知 三 聯 書 店 , 1998 ) , 頁 16。 44 劉大櫆的學思歷程,可參看前揭劉大櫆著,吳孟復點校,《劉大櫆集.前言》。 45 劉師培,《論文雜記》(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59),頁122。 46 以上參考吳孟復,《桐城文派述論》,頁72-80。引文見頁74、頁80。 47 清 . 姚 鼐 , 《 惜 抱 軒 詩 文 集 》 ( 《 四 部 叢 刊 初 編 縮 本 》 , 上 海 : 商 務 印 書 館 , 無 版權頁),卷6,〈復秦小峴書〉,頁51下-52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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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鼐的這種學術三分說,又見其文集卷四〈述庵文鈔序〉: 余 嘗 論 學 問 之 事 有 三 端 焉 , 曰 義 理 也 、 考 證 也 、 文 章 也 。 是 三 者 茍 善 用 之 , 則 皆 足 以 相 濟 ; 茍 不 善 用 之 , 則 或 至 於 相 害 。 … … 世 有 言 義 理 之 過 者 , 其 辭 蕪 雜 俚 近 , 如 語 錄 而 不 文 ; 為 考 證 之 過 者 , 至 繁 碎 繳 繞 , 而 語 不 可 了 當 。 以 為 文 之 至 美 , 而 反 以 為 病 者 , 何 哉 ? 其 故 由 於 自 喜 之 太 過 , 而 智 昧 於 所 當 擇 也 。 夫 天 之 生 才 雖 美 , 不 能 無 偏 , 故 以 能 兼 長 者 為 貴 。 而 兼 之 中 又 有 害 焉 , 豈 非 能 盡 其 天 之 所 與 之 量而不以才自蔽者之難得與?48 綜 合 這 兩 段 來 看 , 可 以 得 到 兩 方 面 的 信 息 。 首 先 可 見 姚 鼐 對 義 理 、 考 證 、 文 章 三 者 的 看 法 是 : 其 一 , 就 原 則 上 說 , 當 然 仍 是 「兼收之乃為善」;然而其二,由於對此三者「茍不善用之,則或 至於相害」,所以原則上雖「以能兼長者為貴」,但實際中卻難免 「 兼 之 中 又 有 害 焉 」, 因 為 現 實 情 況 是 「 天 之 生 才 雖 美 , 不 能 無 偏」。所以真正難得的,是一方面「能盡其天之所與之量」、同時 又「不以才自蔽」的人。因而總的來說,義理、考證、文章三者 各 自 適 合 「 才 性 偏 勝 、 所 取 之 徑 域 」 不 同 的 人 , 無 論 從 事 於 何 者 , 基 本 要 求 是 不 可 「 執 其 所 能 為 而 呲 其 所 不 為 」。 至 於 「 兼 收」、「兼長」,基本上只是一個「理論正確」的虛懸的目標。 與此同時我們還可以看到,姚鼐之所以要把義理、考證和文 章分開來講,是因為背後有一個為「文章」爭取地位的動機。他 在〈述庵文鈔序〉裡抱怨說,那些講義理講過分、做考證做過頭 的人,語言文字往往弊病叢生,但他們不僅不以此為病,反而認 為把文字寫得「至美」才是一種病。如余英時教授所說,姚鼐義 理 、 考 證 、 文 章 的 三 分 說 可 能 是 受 戴 震 的 啟 發 而 來 的 。 若 果 如 此,那麼〈述庵文鈔序〉裡的這段抱怨,恐怕正是對戴震「事於 文章者,等而末者也」之見的抗議。 無論如何,姚鼐的這種看法是同乾嘉時代學術分頭發展的趨 48 清.姚鼐,《惜抱軒詩文集》,卷4,〈述庵文鈔序〉,頁29下-30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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勢相呼應的。實際上,如前所述,清代自乾嘉以後,儒學內部各 部分分頭進展的趨勢變得越來越強烈,頗有一種「道術將為天下 裂」的態勢。我們不妨把晚清時候陳澧的話拿來與上面姚鼐的話 作一對比。陳澧《東塾讀書記.論語》: 德 行 、 言 語 、 政 事 、 文 學 , 皆 聖 人 之 學 也 。 惟 聖 人 能 兼 備 之 , 諸 賢 則 各 為 一 科 。 所 謂 學 焉 而 得 其 性 之 所 近 也 。 惟 諸 賢 各 為 一 科 , 故 合 之 而 聖 人 之 學 乃 全 。 後 世 或 講 道 學 , 或 擅 辭 章 , 或 優 幹 濟 , 或 通 經 史 , 即 四 科 之 學 也 。 然 而 後 世 各 立 門 戶 , 相 輕 相 詆 , 惟 欲 人 之 同 乎 己 , 而 不 知 性 各 有 所 近 , 豈 能 同 出 於 一 途 乎 ! 徒 費 爭 舌 而 已 。 若 果 同 出 一 途 , 則四科有其一而亡其三矣,豈聖人之教乎。49 專 學 一 科 , 不 誤 也 ; 專 以 己 所 學 之 一 科 乃 謂 之 學 , 而 以 己 所未學之三科不得謂之學,則誤也。50 其言與姚鼐所說大同。惟姚鼐尚且猶抱琵琶半遮面,承認人的才 性「不能無偏」的同時,還放不下「兼長者為貴」的門面話,陳 澧則乾脆說各種學問惟有「聖人能兼備之」,但凡等而下之者,則 「 專 學 一 科 , 不 誤 也 」。 如 果 非 要 奢 談 「 兼 長 」, 則 往 往 要 出 問 題,如陳澧又說: 四 科 之 學 , 非 但 不 可 相 抵 , 抑 且 不 可 妄 談 。 講 道 學 者 談 辭 章 , 辦 政 事 者 論 經 學 , 皆 多 乖 謬 。 辭 章 、 經 學 兩 家 亦 然。……凡非己之所長者,不必置喙也。51 在「分」的勢頭上,陳澧顯然又比姚鼐走得更遠了。所以我們基 本上可以說,姚鼐之所言是清代「道術將為天下裂」趨勢裡的一 環,換言之,乾嘉時代的姚鼐,正處在通往晚清陳澧那種分科論 49 清.陳澧,《東塾讀書記》,頁14-15。 50 清.陳澧,《東塾讀書記》,頁16。 51 清.陳澧,《東塾讀書記》,頁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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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途中。52在這一路途中,無論從事哪種學問的人都要面對並應對 這種「分」的趨勢,從事考證的戴震、焦循是如此,從事詞章的 姚鼐同樣如此。 (二)「文章」如何自壯? 在應對上述趨勢的時候,時人各自的態度是各個不同的。即 便是學問領域相近乃至相同的人,仍不免有所異同。就從事詞章 的人而言,不僅如前文所說,並不存在一個統一的「桐城派」,而 且再放大一點來說,也不存在一個統一的「文苑」。「文士」在總 體上當然都以詞章為主業,但應當如何保持詞章的地位呢?他們 的表現就千差萬別了。袁枚的心態就與姚鼐不一樣。袁枚〈答友 人某論文書〉說: 人 必 有 所 不 能 也 , 而 後 有 所 能 。 世 之 無 所 不 能 者 , 世 之 一 無 所 能 者 也 。 … … 分 為 四 科 , 判 為 六 藝 , 不 以 其 所 能 者 傲 人,不以其所不能者病己。53 52 錢 競 〈 乾 嘉 時 期 文 藝 學 的 格 局 — 考 據 學 的 挑 戰 和 桐 城 派 的 回 應 〉 一 文 則 認 為 : 「 在 姚 鼐 心 目 中 , 更 為 重 視 的 是 『 和 ( 合 ? ) 三 而 一 』 的 大 學 問 。 過 分 強 調 姚 鼐 古 文 家 的 專 業 立 場 , 可 能 並 不 符 合 他 的 本 意 。 」 錢 競 , 〈 乾 嘉 時 期 文 藝 學 的 格 局 — 考 據 學 的 挑 戰 和 桐 城 派 的 回 應 〉 , 《 文 學 評 論 》 , 1999 : 3 ( 北 京 , 1999.5),頁 60-70,引文見頁 66。所見與本文相反,讀者不妨參看。事實上如吳 孟 復 所 說 : 「 姚 鼐 重 在 寫 散 文 , 如 他 的 〈 登 泰 山 記 〉 , 不 涉 神 怪 , 不 事 阿 諛 , 也 不 沾 色 情 , 既 不 是 『 廟 堂 文 學 』, 也 不 是 『 山 林 文 學 』 、 『 清 客 文 學 』 , 就 義 理 言 , 是 純 正 的 ; 其 中 說 到 泰 山 地 理 沿 革 , 如 『 環 水 』 、 『 古 長 城 』 以 目 擊 與 古 書 相 印 證 , 是 有 所 考 據 的 ; 而 且 文 字 簡 潔 , 描 寫 生 動 。 這 是 他 理 想 中 的 『 三 者 合 一』」。所以姚鼐說的義理、考據、文章不可偏廢,「是就作文而言,就文藝創作 說 的 」 , 而 戴 震 「 是 就 讀 書 治 學 言 之 的 , 是 從 科 學 研 究 說 的 」 。 雙 方 的 重 心 並 不 相同。引文見吳孟復,《桐城文派述論》,頁101。這是相當有見識的話。姚鼐的 弟子陳用光便說:「吾師嘗語用光云:『太史公〈周本紀贊〉所謂『周公葬我畢, 畢 在 鎬 東 南 杜 中 』 。 此 史 公 之 考 證 也 , 其 氣 體 何 其 高 古 , 何 嘗 如 今 人 繁 稱 博 引 , 剌 剌 不 休 , 令 人 望 而 生 厭 乎 ! 』 史 公 此 等 境 詣 , 吾 師 文 中 時 時 有 之 。 … … 然 則 以 考 證 佐 義 理 , 義 理 乃 益 可 據 ; 以 考 證 入 詞 章 , 詞 章 乃 益 茂 美 。 」 清 . 陳 用 光 , 《 太 乙 舟 文 集 》( 《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 , 第 1493 冊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 2002),卷5,〈復賓之書〉,頁336 下-337上。他的這段話是吳孟復觀點的有力佐 證 。 因 此 , 恐 怕 與 錢 競 所 說 正 好 相 反 — 即 便 我 們 考 慮 姚 鼐 理 想 中 的 「『 合 三 而 一』的大學問」的時候,也不應忘記「姚鼐古文家的專業立場」。 53 清.袁枚,《小倉山房詩文集.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卷19, 〈答友人某論文書〉,頁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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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最後規勸友人說:「入〈文苑〉、入〈儒林〉,足下亦宜早自 擇 , 寧 從 一 而 深 造 , 毋 泛 涉 而 兩 失 也 。 」54這 與 姚 鼐 的 看 法 很 相 似。但事實上袁枚在此問題上要比姚鼐斬截得多。在姚鼐那裡, 「兼長」、「兼善」一類提法還不能完全擺脫得掉,而袁枚則根本 就不受這類念頭的困擾。不妨引用余英時教授的一段文字: 袁 氏 從 文 學 觀 點 出 發 , 因 此 對 義 理 、 考 據 、 詞 章 三 者 的 關 係 具 有 不 同 的 見 解 。 他 對 義 理 的 問 題 大 體 抱 存 而 不 論 的 態 度 , … … 以 考 據 和 詞 章 而 言 , 則 他 斷 然 尊 詞 章 而 輕 考 據 。 他雖承認「德行」是「本」,文章是「末」的觀念,然而他 大膽地宣稱:「六經者,亦聖人之文章耳。」(自注:〈答惠 定宇書〉) 這 可 以 說 是 「 六 經 皆 文 」 論 , 與 章 學 誠 的 「 六 經 皆 史 」 論 同 為 糾 正 當 時 經 學 考 證 的 偏 頗 而 發 。 他 有 時 把 文 章 稱 之 為 「著作」,嘗謂「著作」與考據的分別是: 一 ( 著 作 ) 主 創 , 一 ( 考 據 ) 主 因 ; 一 憑 虛 而 靈 , 一 核 實 而 滯 ; 一 恥 言 蹈 襲 , 一 專 事 依 傍 ; 一 類 勞 心 , 一 類 勞 力 。 二者相較,著作勝矣。(自注:〈散書後記〉) 袁 氏 以 文 學 創 新 為 其 中 心 觀 念 , 故 一 方 面 提 升 「 文 章 」 為 「著作」,使與六經相埒,另一方面則貶抑考據於無足輕重 的位置。55 余先生說袁枚提出他的「六經皆文」論是「與章學誠的『六經皆 史 』 論 同 為 糾 正 當 時 經 學 考 證 的 偏 頗 而 發 」。 袁 枚 的 確 存 有 此 動 機,但也不必完全出於此。唐代的白居易( 772-846)曾寫信給元稹 ( 779-831)說 :「 夫 文 尚 矣 。 三 才 各 有 文 : 天 之 文 , 三 光 首 之 ; 地 之 文 , 五 材 首 之 ; 人 之 文 , 六 經 首 之 。 就 六 經 言 ,《 詩 》 又 首 54 清.袁枚,《小倉山房詩文集.文集》,卷19,〈答友人某論文書〉,頁1546。 55 余英時,〈清代學術思想史重要觀念通釋〉,頁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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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56這其實也是「六經皆文」論。所以對文章家而言,「六經 皆文」論可能已經是一個「傳統的」東西。故袁枚發出此論,一 方面是有針對考證學的當下動機,另方面也不過是繼續發揮自家 的傳統而已。 其實,說袁枚之所論是想「糾正當時經學考證的偏頗」,不如 更直接地說,袁枚是在為「詞章」之學爭取一個可與「考據」相 持平(甚至駕而上之)的地位。義理、考證和詞章既然都是「吾 儒之學」,當然有相通的一面,但同時相互間又存在競爭。而在清 代中期,三者之中詞章是最不競的。章學誠《文史通義·雜說》: 「求義理與徵考訂者皆薄文辭,以為文取事理明白而已矣,他又 何求焉。」57戴震之所以認為「事於文章者,等而末者也」,原因 就在於此。作為首先正式提出義理、考據、詞章三分的人,戴震 一生的學術之「原」在義理與考據之間來回擺動,表明他的關注 點 就 在 義 理 與 考 據 的 關 係 問 題 上 , 而 詞 章 則 處 在 一 個 邊 緣 的 位 置。所以我們看到大多數時候他只談義理和考據,詞章根本就不 提。戴震身處當時學術的中心,他的關注如此,說明當時學術界 關注的中心在考據和義理兩者,詞章一途則處在一種邊緣的、陪 襯的地位。袁枚〈與孫俌之秀才書〉曾說:「奈數十年來,傳詩者 多,傳文者少,傳散行文者尤少。」58這句話須以袁榖芳(生卒年不 詳)〈小倉山房文集後序〉為一註腳,即可明瞭其意: 時 先 生 正 以 詩 古 文 詞 樹 壇 坫 江 南 , 欲 收 致 四 方 俊 士 , 與 之 共 商 《 史 》、《 漢 》 文 章 之 正 統 。 而 外 間 科 舉 之 說 盛 行 , 徒 知 有 先 生 之 時 文 而 已 , 不 知 有 古 文 也 。 其 或 借 先 生 為 聲 援 者,亦徒知有先生之詩而已,不知有古文也。59 徒知有時文一輩自不足論,那些從「詞章」角度借力於袁枚者, 56 轉引自胡懷琛,《中國八大詩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頁51。 57 清.章學誠,《文史通義.雜說》,頁200。 58 清 . 袁 枚 , 《 小 倉 山 房 詩 文 集 . 續 文 集 》 , 卷 31 , 〈 與 孫 俌 之 秀 才 書 〉 , 頁 1859。 59 清.袁枚,《小倉山房詩文集》,〈小倉山房文集後序〉,頁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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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的也只是其詩,而不及「古文」,也就是〈與孫俌之秀才書〉 裡說的「散行文」。同時的一個擅長文章的王芑孫(1755-1818)也感 到:「忽忽二十年,士大夫類以詩歌相取質,莫言古文。」60可見 這不是袁枚個人的感覺,而的確是其時人普遍的觀感。難怪姚鼐 的弟子陳用光(1768-1835)要慨歎說:「方今為古文辭者幾同絕學」 了。61 因此大體而言,相對於考據和義理,清代中期的文章一道是 最不競的。62不同的文章家面對這種境況時也有不同的表現。像袁 枚這類閑雲野鶴般的人,直接說文章之學是完全自足的,與考據 和義理沒有什麼關係。所以當年萬斯同勸方苞治經,方苞便欣然 異轍(當然異了多少又是一回事);而當惠棟勸袁枚治經的時候, 袁枚卻大不以為然,甘以詩文自限。63 袁 枚 可 以 專 執 文 章 一 道 , 其 他 一 概 不 管 , 但 同 樣 作 為 文 章 家、同樣面對「文章」一道不競的情況,姚鼐的因應方式卻與袁 枚正 好 相 反—不僅不 把 「 考證 」 排 斥在 「 文 章」 之 外 ,而 且 還 力圖將之納入「文章」之中。姚鼐的入室弟子陳用光就說:「力宗 漢儒,不背程朱,覃溪(翁方綱)師之家法也;研精考訂,澤以 文章,姬傳師之家法也。」64把姚鼐視為「考訂」和「文章」的結 合,對他的「姬傳師」來說,可謂知言。 陳用光《太乙舟文集》卷五有幾通寫給魯賓之(生卒年不詳)的 信 , 特 別 值 得 留 意 。 據 劉 聲 木 的 《 桐 城 文 學 淵 源 考 》, 魯 繽 字 賓 60 清.王芑孫,《惕甫未定稿.自序》(《續修四庫全書》,第1480冊,上海:上海 古籍出版社,2002),頁604 下。 61 清.陳用光,《太乙舟文集》,卷5,〈與張桐岡先生書〉,頁350下。 62 王 達 敏 已 經 注 意 到 了 這 一 點 , 並 認 為 主 要 是 「 漢 學 派 對 文 士 和 辭 章 的 蔑 視 , 嚴 重 影 響 了 清 代 中 葉 的 辭 章 創 作 」。 參 看 王 達 敏 , 〈 桐 城 派 的 建 立 與 乾 嘉 學 派 關 係 研 究〉(北京:北京大學博士論文,2002),頁75-77,引文見頁77。 63 參看清 . 袁枚,《小倉山房詩文集.文集》,卷 18 ,〈答惠定宇書〉、〈答定宇第二 書〉,頁 1528-1530。 其 中 〈 答 惠 定 宇 書 〉 云 : 「 來 書 懇 懇 以 窮 經 為 勗 , 慮 僕 好 文 章 , 舍 本 而 逐 末 者 。 然 比 來 見 足 下 窮 經 太 專 , 正 思 有 所 獻 替 。 …… 孔 子 不 強 顏 、 閔 以 文 學 , 而 足 下 乃 強 僕 以 說 經 。 倘 僕 不 能 知 己 知 彼 , 而 亦 為 以 有 易 無 之 請 , 吾 子 其 能 舍 所 學 而 相 從 否 ? 」 這 些 話 已 經 不 免 於 戲 謔 了 , 可 見 袁 枚 對 其 時 漢 學 家 窮 經之說幾至不屑的態度。 64 清.陳用光,《太乙舟文集》,卷首,祁寯藻〈序〉,頁25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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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 江 西 新 城 人 ,「 嘉 慶 丁 丑( 1817)進 士 , 師 事 從 兄 魯 九 皐 ( 字 潔非,號山木,1732-1794),受古文義法」。65陳用光是魯九皐的外 甥,也就是魯繽的從甥。二人輩分不同,年齡則相仿。魯九皐是 乾嘉間有名的古文家,且素「主宋儒之學」,66陳用光就說自己少 年時「受業於舅父山木先生,先生命以朱子之學為學」。67不過後 來陳氏又投師姚鼐,魯繽則始終在魯九皐門下,多年之後二人談 及詞章一道時,就不免意見相左了。陳氏〈與魯賓之書〉說: 姬 傳 先 生 嘗 謂 , 義 理 、 考 據 、 詞 章 三 者 不 可 缺 一 。 義 理 、 考 據 其 實 也 , 詞 章 其 聲 也 。 用 光 比 致 力 於 三 者 而 媿 未 有 以 聚 之 也 。 足 下 專 志 銳 力 , 其 於 義 理 得 其 正 矣 , 宜 求 其 精 焉 者 ; 於 考 據 得 其 要 矣 , 宜 求 其 確 焉 者 ; 於 詞 章 得 其 情 矣 , 宜 求 其 恢 奇 而 典 則 焉 者 。 博 問 於 友 朋 而 詳 考 乎 見 聞 , 吾 與 足下共勉之而已。68 陳用光以姚鼐的義理、考證、詞章三途並重之說來與魯繽共勉, 但他的重點是落在考證上的,所以他最後要強調「博問於友朋而 詳考乎見聞」。同時,在引用姚鼐的觀點之前他還說:「為古文辭 者不徒尚乎聲,而必求所以實之。」按照他後面的解釋,「義理、 考據其實也,詞章其聲也」,也就是治古文辭不僅是在遣詞造句上 作文章,更必須講究義理和考據。魯繽論學宗朱子,義理當然不 是問題,所以陳用光此言的用意自然是在考據上。在另一通〈致 魯賓之書〉裡,陳用光更是專講考證,完全不涉及義理、詞章。 其云:「夫文有虛有實,虛者,骨脈神氣也,實者,名物度數之見 於文字間者。非考證之博,則每見其疏。故姬傳先生嘗以考證誨 學者也。」69 陳用光拿其師姚鼐「研精考訂,澤以文章」的家法來規諫魯 65 劉聲木,《桐城文學淵源考》(合肥:黃山書社,1989),卷13,頁371。 66 清.王芑孫,《惕甫未定稿》,卷3,〈汪子二錄序〉,頁663上。 67 清.陳用光,《太乙舟文集》,卷5,〈上韓理堂先生書〉,頁349上。 68 清.陳用光,《太乙舟文集》,卷5,〈與魯賓之書〉,頁335下。 69 清.陳用光,《太乙舟文集》,卷5,〈致魯賓之書〉,頁333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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繽,招致了魯繽的強烈不滿。魯氏在回書中強調,「古之為學者不 務 為 耳 目 之 觀 , 期 於 心 得 而 已 , 不 務 為 無 益 之 辨 , 求 為 有 用 而 已」,而「今天下考據之士,破碎分析,一物之小,一字之異,群 相攻辨,呶呶不已」,結果「遂使聖人之經如病癰疽者,百孔千瘡 而不可彌,其實何益於身心,何裨於實用」。最後說:「閣下官禁 近,他日安知其不大用耶?……若繽者,方趑趄筆墨淺事,猶不 敢 不 日 求 有 用 之 學 。 考 據 之 事 , 繽 既 不 屑 以 自 期 , 尚 安 以 待 閣 下!」70這話說得辭氣婉轉卻意態堅決,不僅將陳氏兩通書信裡的 進言完璧奉繳,還在暗中反過來對陳氏進行策反。 姚 鼐 和 陳 用 光 師 徒 如 此 看 重 考 證 , 當 然 不 是 想 要 成 為 考 證 家。他們強調考證的目的,無非是想要提高文章的品質,進而提 升「詞章」的地位。姚鼐曾向陳用光解釋他強調考證的原因:「愚 意謂以考證累其文,則是弊耳;以考證助文之境,正有佳處,夫 何病哉!」71陳用光對考證的重視,正是秉承師教而來的。在收到 魯 繽 毫 不 客 氣 的 回 信 後 , 陳 用 光 感 到 魯 繽 對 自 己 的 用 意 似 有 未 察,趕緊回書,申明姚鼐和他自己所說的考證不過就是宋儒的格 物致知之學。他也並「非能為考證學者」,更「非欲以名物象數之 能考證矜其博識」。最後他說: 往 日 吾 鄉 亦 嘗 有 聞 山 木 ( 魯 九 皐 ) 之 風 而 為 古 文 者 矣 , 然 卒 之 無 成 者 , 以 其 無 學 也 。 無 學 則 無 以 輔 其 氣 、 定 其 識 , 世人以古文學者多空疏,職是故也。72 在另一通〈答賓之書〉中,陳氏也表達了此意: 今 之 為 漢 學 者 , 破 碎 穿 鑿 , 令 人 不 樂 觀 , 雖 僕 亦 以 為 然 。 足 下 議 之 當 矣 。 顧 舍 是 而 使 人 得 以 空 疏 誚 我 。 徒 以 機 軸 氣 體 為 古 文 辭 , 雖 明 之 茅 鹿 門 ( 坤 )、 今 之 朱 梅 崖 ( 仕 琇 , 70 清.魯繽,《魯賓之文鈔》(道光刊本),頁43a-44a。 71 清.陳用光輯,《惜抱尺牘》(《叢書集成續編》,第 130冊,上海:上海書店出版 社,1994),卷 6,〈與陳碩士〉,頁949下。 72 清.陳用光,《太乙舟文集》,卷 5,〈復賓之書〉,頁33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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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5-1780), 皆 深 有 所 得 於 古 文 者 , 而 不 免 病 是 也 。 故 用 光 奉姬傳先生考證之說,而願與足下講習者,意在此也。73 按此兩段文字,則姚、陳師徒強調考證的用意是很明白的,那就 是改變「世人以古文學者多空疏」的印象,使人不「得以空疏誚 我」。同時我們可以感受到,在考證當令的乾嘉時代,「空疏」是 一種很嚴重的指責,讓人難以忍受。姚、陳師徒既然無法像袁枚 那樣看得開、放得下,那麼替「詞章」說話的唯一辦法,就只有 努 力 在 考 證 上 下 功 夫 , 以 避 「 徒 以 機 軸 氣 體 為 古 文 辭 」 的 「 空 疏」之名了。 經過這一番敘述,再看章太炎的「桐城諸家,本未得程朱要 領 , 徒 援 引 膚 末 , 大 言 自 壯 」 這 句 話 , 恐 怕 就 需 要 必 要 的 修 正 了。姚鼐之前的「桐城諸家」,都很難說是在援引程朱以「大言自 壯」:方苞是以「經學」自期的,而不是「理學」;劉大櫆在文章 之餘,還隱然是一個程、朱的反對者;至於姚鼐,如果說他是要 借什麼東西來「自壯」的話,那麼這個東西其實恰恰是「考證」, 而不是程朱「義理」。方、姚等人當然說過一些為宋儒打抱不平的 話,然而說這類話的人何止方、姚—即便乾嘉時代的所謂「漢學 家」群體中,出言維護宋儒的人也不在少數。74 實際上真正「願屍程朱為後世」的是姚鼐的弟子方東樹。桐 城派是「宋學」的代言人,這種印象也主要是在方東樹以後才逐 漸形成的。管同即說過:「吾師姚先生為予言,桐城之士,曰方植 之、劉明東(開,1784-1824)。……植之意欲窮理盡性,阨於窮而 不能自振也。抑彼可云有志者與?」75所以在桐城士人中,方東樹 是在宋儒義理之學方面表現得最突出的人。後來方東樹的堂弟方 宗誠(1818-1888)便說: 桐 城 自 望 溪 方 氏 、 海 峰 劉 氏 、 惜 抱 姚 氏 三 先 生 起 , 以 經 學 73 清.陳用光,《太乙舟文集》,卷5,〈答賓之書〉,頁337上。 74 出 言 維 護 宋 儒 的 漢 學 家 很 多 , 具 體 的 例 證 可 參 看 前 揭 張 循 , 〈 欲 「 操 戈 」 先 「 入 室」:「漢宋之爭」與清代宋學家的漢學化〉。 75 清.管同,《因寄軒文初集》,卷5,〈送姚石甫序〉,頁429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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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 文 倡 後 進 , 末 流 之 弊 , 大 都 尚 文 雅 而 鮮 研 究 義 理 之 書 。 … … 逮 植 之 ( 方 東 樹 ) 先 生 歸 里 , 及 門 講 習 者 益 多 , 而後學者始知當從事於根本之地。76 吾 鄉 自 望 溪 、 惜 抱 以 文 學 為 海 內 宗 , 故 近 世 語 古 文 者 必 曰 桐 城 。 而 力 守 朱 子 之 學 以 淑 身 導 世 , 期 與 古 大 儒 比 並 , 則 自 吾 師 玉 峰 ( 許 鼎 ,1781-1842) 先 生 、 從 兄 植 之 先 生 兩 人 始。77 在方宗誠看來,從方苞到姚鼐的時候,桐城士人的「末流之弊」 不是援引義理太多,而恰恰是「鮮究義理之書」。他說桐城派「力 守朱子之學以淑身導世」是從方東樹開始的,雖不免阿其所親, 但未嘗不是實錄。這種「屍程朱為後世」的姿態在姚鼐的身上便 尚不能見。按姚椿( 1777-1853)〈復顧訪溪(廣譽,1799-1866)書〉 云: 椿之於學,……折衷於桐城宗老(姚鼐)。宗老之言,在乎 兼 綜 漢 、 宋 , 而 不 肯 自 居 講 學 之 名 。 然 其 閒 居 言 論 所 及 , 必稱程、朱。78 姚椿是得接姚鼐謦咳的人,據他的轉述我們可以知道,姚鼐常常 稱 說 程 、 朱 , 但 多 是 在 「 閒 居 」 的 時 候 。 尤 其 重 要 的 是 , 姚 鼐 「不肯自居講學之名」,表明他並不願意以「理學(家)」的面貌 示人。他的這種姿態,同一心要做程朱功臣、不惜與整個漢學界 開戰的方東樹相比,是不可同日而語的。所以後人認為桐城派的 文人愛講程朱義理,當然不是沒有根據,但我們必須知道,「桐城 派」和程朱「義理」的結合是有一個過程的。在這一過程中,方 76 清.方宗誠,《柏堂集續編》(光緒七年刊本),卷3,〈遜敏錄敘〉,頁20a-b。 77 清 . 方 宗 誠 ,《 柏 堂 集 續 編》 , 卷 20 ,〈 蘇 懋 甫 哀 詞〉 , 頁 1a-b; 另 外 清 . 方宗 誠 , 《 柏 堂 集次編》(光緒六年刊本),卷 1 ,〈桐城文錄敘〉,頁21a 。亦有謂: 「桐城之文,自植之先生後,學者多務為窮理之學;自石甫(姚瑩)先生後,學者 多務為經濟之學。」 78 清.姚椿,《樗寮文續稿》(《叢書集成續編》,第 134 冊,上海:上海書店出版 社,1994),〈復顧訪溪書〉,頁41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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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樹作《漢學商兌》昌言攻駁並世漢學(家),起了推波助瀾的作 用。《清史列傳·方東樹》總結說:「桐城自東樹後,學者多務理學 云。」79因而方東樹得入〈儒林傳〉,而姚鼐則被置於〈文苑傳〉, 這是有深意的。所以章太炎所說:「桐城諸家,本未得程朱要領, 徒援引膚末,大言自壯」,大概要限制在方東樹以後的桐城派身上 才較得其實。80 方東樹所處的道光時代可以說是一個分界線,在這條分界線 的前後,「桐城派」給人的印象是不一樣的。道、咸之際的蔣湘南 ( 1796-1854)是一個站在考證家立場上的人,他對於文章總的看法 是:「夫古文之法非他,即在矯古文之弊而已。……世之人欲起衰 矯弊,必自通經始,通經必自訓詁始,欲通古人之訓詁,自不能 不熟周秦兩漢之文章。……真古文之根柢即在於此。」81因此他認 為 戴 震 、 錢 大 昕 以 及 汪 中( 1745-1794 )等 「 通 經 」 的 人 所 作 的 文 字,才是「真古文」,而桐城派等所謂的「古文家」,在他看來不 過是「偽八家」而已。82可惜的是: 天 下 之 人 染 偽 八 家 之 霧 已 久 , 故 未 有 能 尊 信 ( 通 經 ) 諸 君 子 者 。 … … 豈 惟 不 尊 信 之 而 已 , 且 譏 之 、 排 之 。 論 其 文 , 則曰「非八家」,論其學,則曰「非理學」。83 這段文字的潛臺詞是很明白的,即所謂「古文家」,其論文以「八 79 王鍾翰點校,《清史列傳》,卷69,〈儒林傳上二.方東樹〉,頁5416。 80 桐 城 派 之 所 以 到 方 東 樹 的 時 候 與 理 學 的 關 係 變 得 緊 密 起 來 , 除 了 方 東 樹 個 人 性 情 的 因 素 , 更 是 與 乾 、 嘉 以 後 的 整 個 學 術 環 境 相 關 的 。 簡 言 之 , 漢 學 在 乾 、 嘉 時 代 的 興 盛 , 加 劇 了 漢 學 與 理 學 之 間 的 衝 突 , 和 漢 學 內 部 考 據 與 德 行 、 義 理 等 層 面 之 間 的 緊 張 , 結 果 就 是 通 常 所 謂 的 「 漢 宋 之 爭 」。 方 東 樹 援 引 程 、 朱 來 批 評 漢 學 考 證 , 即 是 大 環 境 裡 「 漢 宋 之 爭 」 激 化 的 一 個 反 映 。 較 詳 細 的 情 況 可 參 看 張 循 , 〈 漢 學 的 內 在 緊 張 : 清 代 思 想 史 上 「 漢 宋 之 爭 」 的 一 個 新 解 釋 〉 , 《 中 央 研 究 院 近代史研究所集刊》,63(臺北,2009.3),頁49-96。 81 清. 蔣湘南,《七 經樓文鈔》( 鄭州:中州古 籍出版社, 1991 ), 卷 4, 〈與田 叔 子論古文第三書〉,頁136-137。 82 按 《 七 經 樓 文 鈔 》 卷 首 劉 元 培 〈 序 〉 亦 云 : 「 先 生 之 文 , 以 力 矯 偽 八 家 為 主 , 故 歸 震 川 、 方 望 溪 兩 家 之 法 , 在 所 不 用 。 」 清 . 蔣 湘 南 , 《 七 經 樓 文 鈔 》 , 劉 元 培 〈序〉,頁3。 83 清.蔣湘南,《七經樓文鈔》,卷4,〈與田叔子論古文第三書〉,頁13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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