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心 理 諮 商 季 刊 2013 年,5 卷 4 期,29-59 頁
男性兒童青少年性議題的結與解
─安置機構生活輔導員觀點
洪素珍
摘要 本研究的目的有二:一為性議題是成長中兒童或者青少年最重要的身心發展任務, 但安置機構在回應此發展需要時,生活輔導員卻常備感壓力,固透過此研究探究其困 境。二是生活輔導員如何預防安置機構內性侵害之發生。安置機構中的男童及少男不論 是否曾受到性侵害,性議題在身心發展上均是重要的議題,尤其是當遭受性侵害的安置 個案加入安置機構開始與其他個案互動的集體生活後,不論是否曾遭受性侵害的兒少, 其性議題的複雜度都將升高。因此,生活輔導人員也會面對很大的挑戰。本文針對男性 之主要原因為男性與性侵害的議題是專業人員較陌生的,所以在安置機構中如何預防男 性受安置之院生免於性侵害議題的干擾是安置工作的挑戰。 本研究邀請四位在台北市安置機構服務的生活輔導員參與研究,以跨機構焦點團體 的方式進行資料蒐集,訪談後將訪談資料謄錄成逐字稿,運用質性研究資料編碼的分 析,期待了解與探究生活輔導員在機構照護相關工作時,處理男性兒童和少年性議題的 困難、期待等面向。由於安置機構為混齡安置,年齡在 18 歲之前,又機構中通常以國 小以下兒童、國中及高中為分野來分小家,而研究中受訪者中所討論的男童為國中以下 之兒童青少年,故為 15 歲以下。受訪者所討論之性議題包含了性探索、性遊戲及性侵 害,因此包含了所有受訪者所照顧的男童及 15 歲以下的少年,又不論是否曾受過性侵 害,是混合居住,故受訪者所談之男兒少不一定只限於性侵害受害者或加害者。 本研究結果發現:安置機構生活輔導員處理兒童及少年性議題的經驗中可以分為九 個方面:性發展而引發的性好奇、性別角色的發展、性探索、關係界線與身體界線、不 當的性接觸、原生家庭所帶來的不當的性訊息、異性朋友的相處之道、及色情媒體的使 用等。機構所面臨的困難,共有九方面:認知發展遲緩與性發展的衝突、工作人員在性 別上的限制及男性工作人員的缺乏、擔心相關專業知能的不足、工作人員共同參與相關 訓練的不易與性價值觀的差異、機構對性議題處理可能過度反應、生活輔導員與社工的 分工問題、困難與案家工作、危機處理過程可能影響院童與生活輔導員的信任感,最後 是工作人員的工作壓力可能太大需要機構的支持。從研究中也發現機構可以支持的是男 女生活輔導員的配置與兒童發展的需要搭配、寒暑假的性教育團體、建立團隊共識與提 供在職訓練、及機構外部資源的建立與合作。 關鍵詞:安置機構、男童性議題、生活輔導員 洪素珍 台北教育大學心理與諮商學系副教授(suchenhung@gmail.com)Taiwan Counseling Quarterly, 2013, vol. 5 no. 4, pp. 29-59.
壹、緒論 隨著對於兒少人權觀念與內涵的認識增加、社會福利的進步,以及對於兒童 保護議題的了解……等,兒少保護工作在我們社會越來越受重視。在保護工作的 技術以及結構的實際操作上,安置機構、寄養家庭、親屬寄養等的家庭外安置處 遇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翟宗悌、鄔佩麗,2003)。 安置機構中的性議題需要協助卻又缺乏管道與專業介入,相關研究計畫和設 計貧乏(林月琴,2009;洪素珍,2008),第一線工作人員有許多擔心和煩惱。 再加上本土研究中,對於安置機構中的兒同及青少年性的行為評估研究甚少、安 置機構內的性教育與性侵害防治計畫研究亦不足,使專業人員難以了解機構內兒 少的、空間的、設備制度的,以及專業成長的需求等,對於預防的計畫、政策、 或措施也難有所規劃與設計(彭淑華,2007)。 台灣的兒童、少年受性侵案件的人數,根據台灣內政部的統計報告指出,男 童與少年受性侵的人數也從民國九十四年的 127 人,逐年增加到民國一百零三年 的 1190 人(內政部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2013)。另一部份,在安置機 構的相關研究中也指出,這十年來,安置孩子的案型變化,也從經濟型個案逐漸 的轉變成有性經驗、性侵、家暴的個案(洪素珍,2008)。多數性侵害的研究對 象集中在女性受害者,「男性受害者」基於社會文化的強者迷思與偏見,讓他們 成為被忽略與漠視的一方(Black & DeBlassie, 1993)。
綜合社會趨勢、兒少發展以及機構需求等面向來看,探究安置機構內男性兒 少的常見性議題重要性不言而喻,且其議題的廣度從健康的性/別發展到跨越界 線的性騷擾及性侵害均有可能。而在探討機構內兒少性議題可著手的線索不多, 以及參考文獻不足的狀況下,機構生活輔導員的經驗便顯得相對寶貴,他們在第 一線與兒少有最直接的互動關係,對於兒少和機構需求了解最深入,探討與分析 他們對議題的觀點和做法,不只對機構內之性侵害防治計畫會有所貢獻,也會對 專業人員的專業成長有所幫助。 貳、文獻探討 一、安置機構內的性議題與性侵害 安置服務雖然提供了需要保護的兒少受害者安全環境,但是來自不同社會與 家庭背景,以及不同受害經驗創傷的孩子共同生活,很容易引發其他問題,其中 最常見也最複雜的就是性議題的產生。這些性議題可以包括在兒童與少年的發展 歷程中,其性別發展與學習、性生理發展所面臨的情況,包含了青春期的身體變 化(如勃起、夢遺等)、性別認同議題(如同性戀)、身體界線議題(如性騷擾、 性侵犯等)、親密關係議題(如伴侶交往)、性探索行為的議題(如自慰、看色情 漫畫等)、以及性行為問題(如避孕、懷孕等)(郭玲君,2010;廖梨伶、洪栩隆,
2006),所以從健康的性探索、性遊戲、性別認同、情慾關係、身體界線的議題 到不健康的性騷擾及性侵犯等的議題是相互交錯的(洪素珍、徐依婷、郭玲君, 2008)。所謂性侵害的定義是指包括任何成人以兒童或少年為性刺激的對象,而 發生與兒童或少年有任何性的接觸。加害年齡在 18 歲以下者,但其年齡長於受 害者或對於受害者居於控制或強勢的地位者(內政部兒童局,2006;蔡漢賢, 2000)。所以不論是否曾遭受性侵害的兒少,在安置機構的環境中其性議題的複 雜度都將升高。因此,生活輔導人員也會面對很大的挑戰。 遭受性侵害的兒童與少年會受到短期、長期的影響,其影響的範圍廣泛的包 含了個體的認知、情緒、行為、自我概念與人際行為等(洪素珍,2008;鄭瑞隆, 2006;葉寶玲,2004;Browne & Finkelhor, 1986; Farmer & Pollock, 2003; Friedrich, Urquiza & Beilke, 1986)。在 Farmer 和 Pollock(1998)的研究中蒐集二個當地 的政府機構資料所做之研究,取 40 個曾被性侵犯的個案與曾侵犯 10 歲以下的年 輕人為研究個案,其超過半數在安置機構中,研究採訪了其寄養家庭的父母、社 工與個案,有了一些重要的發現。 曾被性侵犯的孩子裡少於 20%是因為被性侵犯的原因而進入安置機構中,因 此會忽略他們之前的經歷。並且性虐待事件的檔案中缺乏大量的證明文件;因為 涉及隱私,也不易記錄下其被性侵犯的行為,因此少了很多細節和資訊。使得新 接手的社工並未知道孩子曾有被性侵犯的經驗。曾被性虐待的孩子中,有 42% 的個案並未向被安置的照顧者告知其曾被性虐待,但 40%的照顧者抱怨在孩子安 置前並未獲得該生完整的相關資料。又 40 個曾被性侵犯的個案中有 17 位曾被騙 去性侵犯另一個孩子,而 17 位中的其中 3 位曾在安置機構中重複此行為。而且 在安置期間超過 75%被性侵犯的兒童出現了參與性活動或是表現出性行為的風 險。另外,當發現了孩子曾有被性侵犯史時,他們一半以上會在同時期侵犯其他 孩子,通常是另一個被安置的孩子。這顯示了曾有被性侵犯史的孩子應被視為其 日後發展性侵犯行為的重要高風險因子,應於安置之時讓安置機構清楚知曉其被 性侵犯史。 因為安置機構的生活輔導人員不一定在第一時間就知道收安置男兒少過去 的性歷史,因此對於所照顧的男兒少所展現的各種性議題必須要有敏感度,以回 應男兒少的性發展階段及他們可能的過去創傷歷史。 二、男童與少年受性侵害的因素 Finkelhor(1990)提出對於性侵害發生的先決條件理論,認為性侵害的發 生,有四項重要的條件,當這些條件同時存在的時候,則性侵害無法避免。包含 潛在加害者有性侵害的動機:潛在加害者失去內在的自控力;潛在加害者必須克 服外在的阻礙;潛在加害者必須克服受害者對於性侵害可能會有的反抗。在男童 與少年的受侵害者身上,不難發現,權力的議題在其身上發酵。因此,可就三部 分理解男童與少年受性侵害的因素:
(一) 權力共構,讓受害男童與少年成為權力關係的底層
社會並不允許一個成功男性成為受害者或失敗者,男性被認為應該是勇 者,不只要照顧好自己,還要保護他人,並且要理智、合邏輯、不被期待表 達自己的各種感覺,例如,想依靠、害怕、無力感、脆弱的感覺等等,一些 男性的受害者,對於自己曾經受到性侵犯感到非常羞愧,且覺得他們應該在 於當時掌握整個狀況,不應該是受害者的角色(Monaco & Gaier, 1988),如 果男性也可能是受害者的這個觀念不存在我們的社會,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什 麼男性受害者如此困難啟口說他們受害,並且覺得自己的經驗是很怪異的。 在文化上,父權社會的壓迫,不僅只是壓迫在女性身上,同樣的也影響著 成為受害者的男性,我們的文化期待男性的男子氣概,很困難接受男性成為受害 者、被欺負者,在文化底下大多人相信女性較容易受害,而會受害的男性是娘娘 腔,一定也不是一個真正的男人,受害者與女性劃上等號,讓受害男性遭受文化 的壓迫(Lew, 2004)。且通常性侵害是被保密與隔離的,因此這些受害男性也無 從得知,其實也許多人和他有相同的經驗,而他們只會變的越來越孤獨,認為只 有他才發生這樣的事件(Lew, 2004),而這樣的相信會一直持續到他長大成人。 從這些研究,可以發現性別的議題,在受性侵害的男性身上,會因為社會的 期待而使得受害男性成為文化的被壓迫者,一為權力的結構,與對於權力的想 像,讓男性與受害者的身分彼此之間無法相容,而產生困縛住受害男性的現象。 在往個人層次的,即為在文化中被困住的受害男性的攻擊與自我攻擊現象,讓男 性受害者的心理動力出現混亂與複雜的攻擊與被攻擊--他們可能攻擊自己,繼續 成為受害者,也可能過度反應自身的性別而成為加害者(Rutter, 1997)。 只要是兒童性侵害的對象,依據性侵害的內涵可以發現,多是受害者的家 人、陌生成人或是只比受害者大幾歲之不同發展階段的人,而這些加害者在受害 兒童與少年的生活脈絡裡,多半是比受害者有權力的人。從林佩儀(2000)的研 究當中,可以發現,童年時期受到性侵害的特徵,是加害者以暴力入侵的方式, 讓受害者經驗到無法理解與同意的性活動。郭雅真(2007)的研究指出,性侵害 加害者與受害者的權力是不平等的,性侵害的本質呈現強欺弱與權力的控制,尤 其在天生弱勢的兒童身上,更凸顯權力議題的重要。也因此可以知道,兒童性侵 害不是單純因為性慾所發生的犯罪行為,乃是一複雜的現象,其中還涉及個體的 權力議題(呂瓊華,2005)。而在男童與少年受害者身上,可以發現其生活脈絡 多半也都是在權力的底層,根據洪素珍等人(2008)的研究報告中,機構專業人 員發現在機構裡遭受性侵害的男童與少年,可能因為心智能力較為低下,像是智 能中下的孩子,同時,孩子的權力共構,讓性侵犯的事件不斷發生,因為大小孩 會不斷的要求小小孩,而小小孩則會因為需要大小孩的保護,而出現依附的現象。 (二)親密與依附關係的需要 在發展理論上,性與關係的關聯密不可分,精神分析理論認為,性就是主
體與客體關係的展現。在兒童與少年的性侵害裡,可以發現,在性侵害的歷程裡, 牽涉著一種與人的親密和依附的感覺。因此,有許多研究發現,受害者在成長之 後,仍會不斷的找尋加害他的人,或是從事性交易,透過與他人性的連結,來完 成個體親密與依附的感覺(洪素珍,2008;Farmer & Pollock, 2003;Finkelhor & Browne, 1985)。 (三)男性生殖器官的探索遊戲 根據安置機構男童性教育預防計畫的研究發現(洪素珍,2008),許多的性 侵犯事件,來自於性探索遊戲的極端,男孩必經的成長路,必須透過與人打架、 試探身體界線、身體極端的碰觸,像是阿魯巴的性遊戲來表達他們對於男性同儕 的文化認同;而性遊戲中曖昧的身體感覺,讓男童與少年在此時期陷入混亂,倘 若配合著權力結構,與親密與依附感的交錯,則性侵犯的行為就可能產生。而男 生的性器官是外顯的,與女生不同的是,容易觸碰的感覺,讓男性對於性的探索 更容易冒險與嘗試(洪素珍等人,2008)。 綜合上述三部分對於男童與少年受性侵害的因素,可以發現,不論是權力 的議題,或是找尋親密依附的感覺,抑或是因為生殖器官的易於探索,讓男性與 少年在遭受性侵害的比率應該也是不少於女性的。只是,因為文化的壓抑與對於 男性受性侵害者的偏見,讓男童與少年受性侵害者被關注的機會缺乏許多。 二、安置機構的安全保護與危險因子 安置的目是為了要保護兒童及少年,以免安置前對他們有傷害的人、事及物 持續危害。又機構內住了一群不同原因受害的兒童及少年,因此,安置機構所設 立的一些規範,其目的是為了保護,而這些規範也提供少年正面的影響(余瑞長, 2003;林玉潔,2005;彭淑華,2006;蔡明珠,2006)。安置兒童與少年是二十 四小時都住在機構,因此日常生活與學習、和同儕及工作人員的人際關係、過去 歷史的創傷與現在生活的適應等都會相互影響。從文獻中發現安置機構的主管機 關、安置機構本身的組織、機構工作人員、機構內同儕關係及安置院童本身的因 素等五項因素會影響院童的適應及安全,分述如下(林月琴,2009;陳麗惠,2012): (一)主管機關的因素 主管機關對安置機構的權力關係與合作關係是在機構發生疑似性侵害事件 時立即面臨的議題。雖然主管機關對安置機構有監督管理之責,也同時有協助之 責。但公部門與機構之間的權力關係是不可改變的,在行政體系裡,制度的完善 與階層的管理分明對於社會福利工作的完整性是重要的。而主管機關本身所主管 的安置機構不夠及各縣市經費不夠也都使的安置工作的安全評估更加困難(林月 琴,2009)。 對於發生在機構中各種兒童成長中會面臨的性與性別的議題,並不一定有最 標準的答案,性遊戲、性興奮、性探索等,都是健康的性成長過程,但性的隱諱
性,卻增加了協助兒童的困難,所以需要協助安置機構增加回應兒童成長的需要 (洪素珍等人,2008)。 (二)安置機構的因素 完整的人事制度與培養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關係著安置機構院童發生疑似 性越界事件的頻率。身為主管人員,在任用工作人員時,須考量人員之成長背景 與人格特質,必要時最好能簽屬性犯罪防治切結書。考慮的面向愈廣愈深入,在 用人上就能愈精進,除了找到更適合機構工作的工作人員之外,也在性越界事件 的預防上有一個基礎,因為對孩子來說工作人員的穩定得以建立成孩子與照顧者 的信任關係,這對於處理與面對孩子的疑似性越界狀況是所助益的(洪素珍等 人,2008)。 又安置機構的管理型態及安置機構內部組織的紛擾都會影響到機構處理其 性議題的態度及方式(林月琴,2009)。例如機構的規範,促使被安置的兒少在 機構中的作息規律,其行為也有可以遵循的標準,並可增加自我控制能力(余瑞 長,2003;林玉潔,2005)。也有研究就發現機構內缺乏隱私權的生活空間、感 到拘束不自由、團體生活壓力大,是最讓安置兒童、少年不適應的(林俐君,2000; 林小雅,2007;林玉潔,2005;黃貞容,2002;鄭貴華,2001)。大部分的安置 機構都會經驗到機構內空間上的配置不夠完善的狀況,包括空間中具有死角,讓 工作人員必須多花心力去注意死角的地方是否有孩子進入,同時也認為機構無私 我空間對孩子身體界線學習上有所限制(洪素珍等人,2008)。 而在安置前的評估,確實知道被安置的兒童青少年的背景也是重要的保護因 子。在研究(Farmer & Pollock, 2003)中發現,被安置的兒少有 42﹪並未將他們 的性行為告訴照顧者,且研究者從檔案中發現這些訊息都被忽略了,例如性侵犯 的嚴重性和程度、侵犯人的身分、性侵犯發生的地點或被多個犯罪者侵犯。研究 者認為這些細節對有效管理是有影響的。例如:了解她們過去的創傷、親戚或其 他人使他們感到被背叛、安置狀況使他們害怕性侵犯再度發生、高度性侵犯的風 險。從以上的訊息,可告訴照顧者要有高度的監督,以防止性侵犯問題的再發生, 也使照顧者或其他孩童知道在和這些被安置的兒同青少年接觸時的安全界線。 (三)機構工作人員 研究發現,被安置兒童青少年除了期待有良好的安置空間與環境等硬體設備 外,更在乎的是機構工作人員所能提供的支持與關心(陳毓文,2008),他們普 遍感受到工作人員的支持(林玉潔,2005),大部份認為照顧者細心照顧、管理 嚴格及有正向影響(余瑞長,2003)。他們也希望生活輔導員在其心情不好時能 陪在他旁邊(蔡明珠,2006)。 因為工作人員長時間接觸被安置的兒少,也最能掌握住他們在性議題上的狀 況,然而若無敏銳到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舉動和性有所相關,自然無法適時地介 入;但照顧者專業能力和經驗,包括工作人員本身性別是否會造成處理上的限
制,或是對特定性相關議題的處理經驗是否足夠,及照顧人力是否足夠,這些因 素都會影響對性議題的回應與處理。 因此可看出機構內的工作人員對他們的支持是很重要的。不過礙於機構現實 困境,工作人員流動率高,會影響少年的安置品質、生活適應及情緒的穩定度(余 瑞長,2003;林俐君,2000)。 (四)安置機構內的同儕關係 被安置的兒童青少年除上學外,幾乎和機構內的同儕生活一起,彼此同病相 憐,因而得到情緒支持、相互安慰、鼓勵、分享快樂,同時也能相互幫助完成工 作(余瑞長,2003;林玉潔,2005;林俐君,2000;黃麗娟,2000)。機構內的 團體關係也會透過同盟、形成次團體等方式建立,次團體給予少年歸屬感而使少 年滿意其所得到的支持(Bender & Losel, 1997,引自林玉潔,2005)。另方面, 也因機構內同儕間互動頻繁,彼此常為了爭漫畫、隨身聽(黃麗娟,2000)、看 電視或玩電動等,導致發生口角爭執,衝突不斷,或是同儕間的語言挑釁(鄭如 安,2002),或經常發生利益糾葛,爭吵衝突或大欺小的事件(余瑞長,2003), 讓生活輔導員疲於處理這些大小紛爭,他們的情緒也隨之擺盪不定。 如果曾受過性侵害的男童與少年在安置過程中,可能利用其身體對其他的安 置者的壓迫,展現對於自己及他人的控制感,或是以這樣的身體被侵犯的模式, 依附在感覺熟悉與親密的輪廓之中;或會因機構的權力結構使得有陰柔特質的個 人被要求像是口交、曖昧擁抱等,發生不當性接觸的事件(洪素珍、郭玲君、徐 依婷,2008)。在性遊戲裡身體曖昧的感覺,傳遞了親密和壓迫的雙重訊息,讓 曾經有過性經驗的孩子再度被喚起親密的感覺,默許著侵犯事件的發生,這也是 在受性侵害男童與少年的常見性議題。 參、研究方法 本研究邀請四位在台北市安置機構服務的生活輔導員參與研究,以跨機構焦 點團體的方式進行資料蒐集,訪談後將訪談資料謄錄成逐字稿,運用紮根理論分 析法進行資料分析,期待了解與探究生活輔導員在機構裡照護相關工作時,面對 男性兒童和少年性議題的困難、期待等種種面向。 一、研究參與者 本研究受訪者為台北市及新北市安置機構的生活輔導員,邀請機構主管推薦 適合參與焦點團體之生活輔導員進行研究,經過篩選後,一共有四位服務年資兩 年以上,且有遇過與處理機構內男童與少年性議題經驗的生活輔導員接受訪談 (如表 1)。而機構的選擇則以混齡及混性別的兒童與少年之育幼機構及兒少之 家,因為混年齡及性別的生活照顧可以觀察到成長縱觀面較豐富的互動。
表 1 受訪者的基本資料表 受訪者代號 性別 服務年資 安置機構屬性 CB 女 2.5 年 兒童少年混齡混性別 之育幼機構 CS 男 2.5 年 兒童少年混齡混性別 的兒少之家 CT 女 2.6 年 兒童少年混齡混性別 之育幼機構 CU 男 2 年 兒童少年混齡混性別 的兒少之家 二、訪談大綱 焦點團體採半結構式的訪談大綱進行訪談,著重於了解機構生活輔導員面對 機構內男童及少年性議題的因應、困難及需求,以及與此經驗相關的因素,大綱 包括下列問題: 1. 機構中常見的兒童及少年之性議題。 2. 個人處理兒童及少年性議題之經驗。 3. 兒童及少年在性議題的需要是什麼? 4. 機構曾經對兒童及少年在性議題的需要提供哪些協助? 6. 在協助兒童及少年處理性議題的過程中常遇到的困難。 三、資料整理與分析 研究以訪談大綱題目作為核心主題,使用質性研究法中的「開放性編碼」與 「主軸編碼」的資料處理步驟,來回比較資料分析過程,具體步驟如下: 1. 逐字稿資料的整理:繕稿員將焦點團體錄音帶謄錄為訪談逐字稿,重新 修正內容語句不清部分或贅字刪除。 2. 閱讀與理解逐字稿資料:研究者與協同研究者閱讀逐字稿資料,形成初 步整體脈絡之理解。 3. 進行開放編碼:將重要句劃記、摘要並編碼,編碼方式為「生活輔導員 代號(C)-機構代號-訪談大綱編號-對話編號」,如 B 機構受訪者針對訪 談大綱第三題回答的第五句話,則編碼為 CB-3-005;接著,研究者與協 同研究者分別逐句解讀重要字句,使之成為有意義的單元,並予以命名; 最後將這些意義單元聚攏成更高層的概念,形成類別。 4. 主題編碼:完成開放編碼後,研究者與協同研究者經相互討論、修正與 取得共識後,將各類別形成次主題,再找出訪談大綱各題中的的核心主
題與次主題,形成初步結果。 5. 不斷回到資料檢核資料的意義與資料彼此的關連後,直到無新概念發現 時,開始進行結果撰寫。 6. 在結果書寫完畢之後,寄給四位研究參與者,請他們檢核分析的結果, 並 給予意見, 研究者再做最後的修改成文。 肆、研究結果 一、機構中常見的兒童及少年之性議題 機構生活輔導員處理兒童及少年性議題的經驗中可以分為八個方面,如下所 述:性發展而引發的性好奇、性別角色的發展、性探索、關係界線與身體界線、 不當的性接觸、原生家庭所帶來的不當的性訊息、異性朋友的相處之道、及色情 媒體的使用等。 (一)性發展而引發的性好奇 兒童及少年在發展過程中自然的對性與身體會有好奇,生活輔導員會依遊戲 場所、內容、或頻率來判斷是否合宜,但也會注意到有較多性經驗的院童的反應 是不同的。 男生會調皮,知道不可以冒犯別人卻還是愛玩,摸別人的生殖器,但我的判 斷有時只是在玩和好奇(CB-2-005)。也會用看場所如在房間玩還是客廳玩,或 是注意頻率來判斷(CU-2-026)。有性議題背景的孩子反而敏感,會閃開這些討 論或玩(CU-2-025) 。 (二)性別發展與父親的角色 從發展的角度而言,幼兒對母親形象的照料者有較強的依賴,生活輔導員認 為父親角色的照料者若能參與較大的小孩的成長則對兒童的發展是有助益的。而 青春期的男孩正在學習男性的性別角色,對於同性戀話題的也過度敏感,可能對 於同性戀有錯誤的認知,害怕自己的陽剛不夠就是同志或被誤認為是同志,卻也 因此可能對有較強陰柔特質的同儕產生敵意,這也是需要被協助的。 學齡和學齡前需要一個母親的角色(CB-5-002) 。 機構生活輔導員男性少,而孩子需要穩定的男生活輔導員。有一男諮商師就 很好,固定跟他合作,可以跟他說設計相關兩性的課程,他可以跟孩子有MAN’S TALK(CU-4-006) 。 我本身會注重孩子心理的需要,覺得自己對於他們的角色像是父親 (CS-2-001) 。 男生比較討厭陰柔的男生,也不喜歡聊同性戀的話題(CU-1-005) 。
(三)性探索─自慰、偷窺 性的發展在青春期再度變的活躍,性需求也更明顯,但因機構空間、機構原 則或管理上的為難,使的性探索的行為需要被關注。在處理上也有其困難度,畢 竟性探索的行為是隱私的,並不想被知道。而偷窺與自慰是生活輔導員常需要處 理的,偷窺是對於性發展的好奇,雖然生活輔導員以同理心的方式讓當事者體會 到他自己也不喜歡被窺視,此為內控能力的增加,但若不能完全阻止此行為,第 二個方式便是加強關注當事者的行為,增加外控的機制。雖然偷窺行為是不恰當 的,但是其偷窺的動機卻是需要被照料者思考的,其動機可能是成長中的好奇, 可能是情慾的展現,可能是其他的因素,如果機構管理者及照顧者有足夠的資源 不止處理行為層面,也思考其動機,就有機會從成長的需求來協助當事者。 因為兩家安排在一起,所以發生國小偷窺國中生的偷窺事件(CS-1-001)。 偷窺事件發生後個別約談,引導偷窺的人思考,你洗澡喜歡別人看你嗎?孩子說 不要,但後來還是發生了很多次(CS-2-007)。國小生分齡洗比較沒有偷窺的問 題,國中生有聽說,也是因為好奇,老師的處理就是特別隨時注意他(CS-2-009)。 如果是成長在家庭中的孩子,因隱私空間較有彈性,除非已造成孩子其他的 問題,否則照顧者並不見的會特別關注孩子自慰的狀態,但是當是集體式的生活 時,自慰變成是要處理的事件,因為容易被其他人看見、可能互相模仿學習、可 能轉變成不當的性遊戲,所以照顧者必須有所關切,但是卻不一定被當事者接受 的,因為這本是青少年的隱私,除非關係非凡,否則談「性」事是尷尬的,當事 者可能也想像會被處罰,或是照顧者也不確定如何處理是較恰當的。簡而言之, 如果機構認為自慰是成長正常的現象,那需要思考的似乎是如何創造資源提供有 需要自慰的人一個不干擾他人,也不被干擾的安心空間。 我是機構裡的男生,但還是有遇過看到男生在打手槍,我嘗試去問他在忙什 麼?他們都不回答我(CS-3-035)。 當下去處理孩子的自慰問題,孩子也會很尷尬(CU-2-036)。 孩子會在廁所裡解決自慰的問題,老師會觀察,比如發現他本來打球一下子 不見了,就會提高警覺(CB-1-008)。 (四)關係界線與身體界線 有生活輔導員認為在機構中角色扮演和界線要很清楚,或許是擔心院童有不 當的期待,例如把工作人員當作小女朋友(投射),在關係上就可能變的複雜。 孩子的稱謂叫錯,在機構裡角色扮演和界線要很清楚,就要馬上指正 (CB-3-018)。 因為有同事較嬌小或是溫柔,機構裡的男生就會把他當小女朋友,幫他做很多事 情,後來由愛生恨,常常跟他唱反調(CU-2-014)。也會以對孩子的瞭解來判斷, 在玩鬧中究竟是侵犯還是玩鬧(CU-2-024)。 而擁抱、同床而眠、及沐浴後裸體的狀況也都是生活輔導員要面對的。被擁 抱是嬰兒可以健康長大的因素之一,因這被擁抱的經驗,嬰兒開始學習體驗自己
身體的美好感,與未來的身體形象與界線都是相關的,身體形象與身體界線不只 是長大後知識性的學習,嬰幼兒期身體的經驗已經奠基了最重要的資料庫,如果 這些童年的經驗值夠健康,未來知識性的學習也就較容易。雖然擁抱與被擁抱是 人一生的需要,但擁抱與身體界線也要考慮文化的因素,在不同文化、不同的年 紀,會展現出不同的樣貌。許多在機構中的兒童青少年在原生家庭並沒有夠健康 的身體親密經驗,機構照顧人員在提供修復性的擁抱工作有時順利,因為健康的 擁抱提供了安全感與親密感。 會與孩子擁抱,但都正面擁抱,那是對他們在親密方面的滿足(CS-3-044) 。 被打的小孩也喜歡被擁抱,我後來跟他〈被打的小孩〉擁抱,就會是有距離,就 是抱肩膀(CS-2-029)。 然而,有時兒童可能因過去的成長經驗,或進入青春期對親密與性的探尋而 令工作人員難以提供修復性的擁抱,因為兒童的擁抱帶有太多的性意涵而使工作 人員感到不適。如受訪者所言: 有孩子抱人的方式很不舒服,他已經小五,每個工作人員都有這樣的感覺, 他的身體界線很不清楚,不管誰都抱,跟你講話還會調戲你(CU-2-016)。 睡在同一張床,可能單純好玩,可能生理親密的需要,可能心理親密的需要, 不論是哪一種需求,都可能不是機構照顧者可以立即回應的,所以可能最佳的方 式可能就是以幽默的方式來處理行為。 曾經發生過,兩個男生睡在同一張床,就跟他們說,不要睡同一張床,把床 壓壞怎麼辦(CU-3-011)? 幼兒喜歡裸身是正常且愉悅的事,而且在台灣許多家庭的男性都會裸露上 身,但安置機構中國小國中如裸體就會令照顧者擔心身體界線的問題。 後來出現的問題是裸身,都會說忘記帶衣服出來,唸他們還是沒用 (CS-1-002)。國小洗澡後不穿衣服跑出來,國中生就穿小內褲跑出來 (CS-1-003)。 (五)不當的性接觸 院童的性發展、性好奇、性探索、性遊戲,乃至不當的性接觸,時時都挑戰 著工作人員的性價值、機構的性價值,以及處理的智慧。如果是不恰當的性接觸, 工作人員就需要瞭解其發生的脈絡、主被動、有無脅迫等,並且做行為上的處置, 而分開行為的雙方是就直接的保護。如果有涉及需要更多法律介入的時候,也會 透過通報系統,由相關單位一起協助被安置的院生。 被國小生抱的很不舒服,後來他發生與另一個陰柔的男生口交。他可能是主 動的、沒有被脅迫。就在那陣子不讓他們一起玩(CU-2-030)。 (六)返家的不當家庭性訊息影響兒童 生活輔導員也發現不只兒童需要協助,案家的親職及性教育都可能需要被關 注,但此重要部分的工作卻不知有誰來幫忙,因為機構所核心關注的是院童本
身,但如果不處理家庭狀況,工作人員也會擔心兒童由家庭習得的不當性行為可 能影響其他院童。 孩子的家長做特殊行業,關係複雜(CT-2-023)。案家的父母親離婚了,帶 孩子回去後,父親和他的女朋友在孩子面前有親密動作,像是舌吻或是抱在一起, 孩子回來就有這些動作,追問了才發現。於是告訴孩子說,這不能學。對父親, 也要教導,因為他們的親職和兩性教育不足夠(CT-2-021)。 (七)結交異性朋友 結交異性朋友是青春期的展任務之一,而生活輔導員也再其中扮演亦師亦友 的角色,來協助院童,行為面會以幽默的方式帶入界線的準則─不可同住,再以 機會教育的方式及性別上的優勢,和院童討論異性朋友交往的議題,面對青春期 的性教育,照顧者需要以「朋友」的角色來介入期中而非以「長輩」的角色,不 論是在家庭的性教育或安置機構的性教育都是一樣的。 他們會在客廳裡講女朋友等的兩性話題,工作人員也趁此可以教育孩子 (CU-2-035)。 他們交女朋友會來找生活輔導員聊,我們會跟他們說,不可以讓女朋友住進 來,因為沒有床位(CU-3-012)。因為工作人員是女生,所以可以跟他們以女生 的觀點聊天,也會跟他們聊跟女友到幾壘(CU-3-013)。他們會在客廳裡講女朋 友等的兩性話題,工作人員也趁此可以教育孩子(CU-3-037)。 (八)色情媒體、頻道與網路 有意無意的觀看色情媒體幾乎是青春期的小孩必經的「成年禮」,工作人員 可以理解其好奇心,卻較擔心院童回家時看到限制級的頻道;又因機構中混齡的 安置,固擔心影響到其他兒童。 普遍問題不是偷窺,是成人雜誌或是 A 漫(CU-1-004)。機構裡也有半夜起 來看電視或是下載 A 片(CU-1-007)。A 書在機構裡比較普遍發生,但認為青少 年一般都會好奇(CU-1-006)。有個國一生,發展較慢,看我的眼神不一樣,會 欺負女生,還是偷哥哥的 A 書,他因此被其他機構中的人排斥,但不知道他是 什麼原因會這樣(CU-2-012)。 高中生會在電腦上發現影片、照片,會用防堵軟體隔絕做處理,但還是會被 破解(CT-1-009)。高中生會在電腦上發現影片、照片,會用防堵軟體隔絕做處 理,但還是會被破解(CT-3-050)。或是孩子回家後,會亂轉一些頻道看 (CT-2-022)。 青少年對色情媒體的使用的界線何在?是機構需要思考的,因為混齡的安置 而擔心幼童看見而過早誘發其性好奇、也擔心可能因而學到不當的性態度及對女 性錯誤的觀點、或投注過多的精力在這些媒體上,所以不止要處理看色情媒體的 行為,也要思考使用色情媒體的動機和可能的影響,進而發展出多元的處理方 式,不只是禁或不禁的規定,或可不可以的標準。
二、生活輔導人員處理機構性議題之原則 從資料的分析中發現,生活輔導員要以自然的態度及幽默感來處理院童的性 議題,以免孩子感覺被處罰,因為性需要被教導和討論,而非處罰;在教導的過 程,生活輔導員善用機會教育,但當遇到智能障礙的兒童,也就困難教導。 生活輔導員也會利用對孩子的理解來判斷院童行為的意圖,在生活空間、生 活作息及院童間年紀的差距上加以關注,以防止以大欺小的狀況出現。有的生活 輔導員希望諮商可以協助員童面對他們性發展的議題,但也有生活輔導員覺得諮 商在性議題上是無效的,因為短期諮商的關係不夠信任,且性教育是隨機的教 育。最後團隊討論是生活輔導員的重要資源和支持,機構如何建立互助支持的團 隊是一大挑戰,因為有任何危機事件發生,均會牽動生活輔導員和院童的信任關 係,及機構與生活輔導員之間的信任關係,即生活輔導員易在危機處理過程被質 疑是否處理得當,造成極大的心理壓力,所以對機構主管而言,最大的挑戰之一 是如何讓生活輔導員感受到是共同處理危機,而非指責他們處理的不夠好。 (一)自然的態度之處理原則 性教育是關係教育也是機會教育、也是愛的教育,所以是每個小孩在成長過 程中都會被關注到的部分,但如果是身心障礙的兒童,就如其他方面的學習,也 需要照顧者費更多的思量。在小心處理與不嚇到兒童之間考驗著照顧者的反應, 而主管的協助是必要的支持,或和學校的討論,希望可以形成較完整的支持保護 網。 身心障礙的兩個孩子,放學回來到地下室的樓梯間,躺在地上,被別層樓的 老師剛好發現,就輕輕說,〝好了,起來了〞,不激動的處理,然後再去跟主管討 論,希望可以小心的處理,不要嚇到他們。並且和學校連路,追脈絡以便瞭解事 情的發生,然後才有機會教育和溝通(CB-2-019)。 (二)運用適度的幽默感 因著兒童年紀的差別,工作人員處理性議題的內容及態度也將有所不同,對 於青少年院童而言,觀看情色媒體是常見的現象,有些機構瞭解這種成長的必 然,因此叫考慮的是觀看的時機與地點,擔心幼童看到,而處理的態度上則幽默 以對來減少當事者的尷尬,其原則希望不要地下化否則更難有對話的機會。 對於國高中生的 A 漫,知道孩子會有這需求,所以叫他們要收好,不要污染 年齡小的室友(CU-3-010)。處理 A 漫,就是用幽默的方式,把他收起來,然後 放聖經,或是放紙條,叫他要身體要顧好(CU-3-009)。處罰的理由是不可以在 不對的時間起來看電視,而不是下載 A 片或看 A 片,因為擔心成為地下化 (CU-3-016)。
(三)兒童可能感覺被處罰 當照顧者發現兒童間有不當的性遊戲,而進行一些處理時,即使並非用處罰 的方式,也沒有這種意圖,但很難避免兒童有被處罰的感受,因為兒童在發展過 程,就知道這些遊戲似乎是不被允許的,卻有探索的好奇,因此即使只是被照顧 者發現,都會有罪惡感,就好像知道不能偷吃糖,被發現了就會害怕被處罰,所 以當下的處理,要同理兒童對性好奇的正當需求,不只是做行為上的處置。 有幾個孩子已經不是第一次(性遊戲),而這些孩子看起來可能小小的、肉 肉的。第一次嘗試的小孩會有罪惡感,被發現了有被處罰的感覺,因為我們將他 們隔離(CU-2-031)。 (四)日常生活中的性教育 生活輔導員能不能利用機會和院同討論性議題和幾個因素有關,和院童的關 係、相同的性別、談論時的自然態度等均可使生活輔導員更有能力協助院童學習 性教育。 1. 和院童的關係 「關係」是和院童討論隱私議題的基礎,生活輔導員通常和孩子的關係是最 親近的,如果可以擁有與孩子談論隱私議題的知能,不會造成彼此的尷尬,又有 足夠的精力,定期的與孩子會談,將達到一定的協助兒童成長的效果,因為這樣 的關注是穩定且是孩子可以預期的。 生活輔導員一個禮拜固定跟一兩個孩子聊,效果不錯。因為,孩子保密程度 很高,諮商介入有時不是很有效因為時間太短,談性這種問題應該要先培養信任 關係(CS-3-043)。知道他們可能在談戀愛, 就會藉由不同的機會關心他們,比 較能有機會和他們討論他們真的關心的問題(CU-3-043)。 2. 合宜的討論時機與方式 同為男性可能可以減輕談性時的尷尬,也較可能有類似的成長困擾,而可以 和孩子分享自己的成長經驗,但卻也要考慮到年紀與主題之間的關係,不同年紀 的兒童所需要的內容是不一樣的。 不知道該如何和男生談他們的內在變化,有一次就冒險的大膽的問,結果孩 子很驚訝和害羞(CB-2-004)。後來會用不經意聊天的方式去支開他們大孩子跟 小孩子的聊天(CB-3-030)。而且男生談男生的問題比較好(CB-3-034)。 3. 談論時的自然態度與普同化 性教育教的不是知識,而是態度,態度不止是口語表達的,如以下的例子, 老師自然的態度,讓孩子知道性是可以談、可以討論的,孩子也就經驗到性議題 是成長過程中自然會討論的部分。 如果在看電視,如外國影集有親密的鏡頭,孩子會摀眼睛偷看,就剛好趁機 機會教育,說要跟你愛的人才可以做這件事(CB-2-017)。孩子會去看老師的態 度,如果我說這有什麼關係,孩子就會降低敏感度,很容易聊出來(CB-3-040)。
跟一個孩子也就坦承的聊,一開始小孩嚇到,後來因為我說這又沒關係,並跟同 事一搭一唱,表示這些發育很正常,他的態度就變得比較自然(CB-3-041)。 4. 機會教育 成功的性教育是協助孩子可以享受親密關係、喜歡自己的身體也尊重他人的 身體,而不是用罪惡感來當成性的禁令,所以如以下的例子,老師利用機會教育, 讓孩子經驗什麼是身體界線;以聊天的方式來澄清破除性的迷思。 小孩會喜歡男老師,會摸我屁股或生殖器,我會抓住他的手,告訴他,可以 摸哪裡(CS-3-046)。就是主要處理時,不要讓他們感覺這是罪惡事情,把他當 一般性話題聊 CU-3-038)。會跟青少年聊性行為的迷思(CU-3-014)。多一點人 聊,男生就會講,我在適時進去參與討論(CU-3-036)。碰到會直接去講,小孩 有時會用口語戲弄,就要不斷提醒,他會慢慢知道(CU-3-047)。 (五)空間與年紀的分隔 1. 院童的年紀與權力 院童因年紀的差異自然造成權力的差異,為了保護幼小者,機構會特別思考 大孩子如何在展現他們的權力,調家是阻隔權力暴力的方式,但不知能否改變院 童權力展現的方式? 處理方式就是大的不可以跟比他小的玩(CU-3-027)。 有兩個小孩,半夜起來輪流鞭打另一個小孩,後來因為事情嚴重,找社工談, 發現是帶頭的小孩教唆別人打,後來發現這孩子的身體界線很不明確,處理方式 就是調家(CS-3-022)。 2. 生活輔導員對院童的監督 生活輔導員如同院童的替代父母,故有監督之責,但其辛苦之處是似乎要「很 自然」的隨時注意院童的動向。 孩子在哪裡,老師就要在哪裡,是不成文規定,所以在房間太久或太安靜, 老師就會知道,會假借關心的名義去問(CB-3-020)。 3. 院童的背景與房間分配 如果院童進院之前就比較清楚其成長背景,在房間的分配就可以考慮到適配 性,在其生活作息上也會特別注意。 對於有性議題背景的就特別處理,剛進來時,讓他一人住一間房,或是會特 別思考一下讓他跟誰睡,較陽剛的就不搭配較陰柔的,然後,告訴其他孩子,因 為他是剛來的,再者是,注意他和別人的互動,叫他們洗澡不要鎖門,如果太常 在房間,就會跟他約談一下(CU-5-006) 。 但並不是每個院童在入院之初的評估就都會清楚其原生家庭的狀況,或成長 背景,或許入院前的評估可以有越多的訊息,也就越能掌控與院方的適配性。 (六)注意作息
作息時間的調整與規定,雖然不能完全阻擋孩子對性的好奇,但至少可以減 少因好奇而有過多彼此不恰當的肢體接觸,卻也看到生活輔導員工作的辛苦。性 知識課程是生活輔導員希望對院童性探索有幫助的資源,但性知識可能也只能滿 足兒童一部份的好奇吧。 孩子知道老師熟睡時間所以會到三點才會去做那些不被允許的事 (CB-3-031) 。發生很多次之後(偷窺),處理就是洗澡到浴室那裡看他們、以 及跟國高中生說給我他們的洗澡時間、加緊注意行蹤、上性知識的課 (CS-3-005) 。 (七)團隊討論與諮商服務 當院童發生疑似不當性遊戲或身體界線時,第一線工作人員可以和機構社工 及主管討論處理方式,這是機構內資源,或使用機構外的諮商資源來協助,而監 督之責也自然的落在第一線工作人員的身上。 處理的步驟和方式是先跟機構主責社工討論,有必要再往上通報,然後跟主 管討論,看可做什麼,最後主管會回復我接下來的動作(CS-3-032) 。 小孩一直有去接受諮商,我們就是要多注意告訴他們不要再做(CU-3-026) 。 三、協助兒童及少年處理性議題的困難 前述分析機構使用七個策略來回應院童在性發展上的需要,但從生活輔導員的觀 點可以看到機構所面臨的困難,共有十方面,如下所述: (一)認知發展遲緩與性發展的衝突 性所帶給人類的生理愉悅、心理親密、掌控與被掌控的感受,不會因身心障 礙而消失,但認知學習上的限制,使的照顧者的協助更困難,尤其在機構安置的 環境,如何適度滿足其性的自然需求、又考慮機構整體的性價值觀、及協助其他 安置兒童可以理解個別差異而不污名化當事者都是極大的挑戰。如下所述生活輔 導員擔心教太多似乎會引發更強的性需要,但性需求不論由無教導性知識都是存 在的,因為生理的愉悅感是可以自我探索而來的。 對於輕度身心障礙生,講太多怕啟蒙太多,講太少又怕他們有需要,很難拿捏 面對他們的尺度(CB-9-003)。 (二)工作人員在性別上的限制及男性工作人員的缺乏 1. 男性工作人員的缺乏 因為文化因素、薪資因素、社會聲譽等因素,男性要成為兒少機構的生活輔 導員的困難重重,缺乏男性照顧者的兒少安置機構,在面臨兒少的性議題時,生 理性女性的生活輔導員擔心自己對於男性成長經驗的陌生而不能協助兒童或青 少年,也想像如果同是男性,他們是否就比較不會害羞去討論性的議題。
性別差異會有性議題討論的困難(CU-9-009)。跟男生討論怕他會害羞 (CT-9-010)。男女生不一樣,擔心自己是女生,無法從外在線索來看男生發生的 事情或是內在變化(CB-9-001)。 2. 男生活輔導員與男諮商師的配合 生活輔導員認為到穩定的生理性男生活輔導員和諮商老師配合,可以配合兒 童在性議題上的成長來設計協助的課程,其核心是男性之間可以進行男人的對 談,只是在大環境尚不能改變時,這樣的可能性是較低的。 機構生活輔導員男性少,而孩子需要穩定的男生活輔導員。有一男諮商師就 很好,固定跟他合作,可以跟他說設計相關兩性的課程,他可以跟孩子有MAN’S TALK(CU-9-011) 。 (三)擔心相關專業知能的不足 雖然與兒童談性要有信任關係、要有機會、可能和工作人員的性別也有關 係,但相關的知能卻是基礎,何況性的議題很廣,知識與價值觀不只有文化的脈 絡,也因不同的時代而轉變,而個人性成長的經驗更是環扣在其中,所以性議題 的知能,一定不只是知識的閱讀與傳授,畢竟有許多性議題是是價值觀的思考而 不一定是對錯的規則,所以有能力帶領兒童思考性價值觀是專業知能之一,而除 非個人也對自己的性價值觀做過探索與深思,否則大概也難與兒童青少年針對性 議題做討論。 有和社工一起帶過團體的經驗,可是因為經驗不足、知識也不熟,所以有卡 住的感覺(CS-9-012)。我是機構裡的男生,但還是有遇過看到男生在打手槍, 我嘗試去問他在忙什麼?他們都不回答我,我的困擾是這個(CS-10-008)。 (四)工作人員共同參與相關訓練的不易,且亦有不同的性價值觀的見解 生活輔導員因需要輪班的工作性質,休假也都不一,造成不太可能有機會一 起參與訓練課程,尤其是性議題的部分,如果帶同一群兒童或少年的工作人員, 可以透過訓練的平台,澄清個人的價值觀,並且有機會瞭解同事間價值觀與態度 的異同,就可能在面對被照顧者的議題時,可以較有共識的解讀與處理或教導。 生活輔導員上下班時間一樣,很難聚在一起(CU-9-007)。要聚也要共同空 間可以顧小孩(CU-9-008) 。 時間安排其實會有點困難,加上每個人講的不太一樣,會讓孩子困惑 (CT-9-013)。 (五)機構對性議題處理可能過度反應 就如前所述,性議題的解讀是綜合這文化、時代、個人性價值與性經驗、機 構性價值等所組合而成,而安置的兒童青少年也帶著他個人的家庭性經驗和價值 與機構和工作人員互動,因此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困難只是如下例以禁令來處理。
但有個性議題背景國中生,跟小孩玩,就把他抬進廁所,而被嚴厲告誡,其 實他很喜歡小孩,他只是覺得在玩,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因此,感覺自己的 事情被很多人知道,所以被標籤了(CU-9-006)。 (六)生活輔導員與社工的分工問題 社工的優勢是可以有較固定的時間與孩子會談,因為不用如生輔在值班時要 有許多的照料工作,而生輔的優勢為有較多的機會教育來進行性議題的對話,或 許機構可以思考的是如何增加社工與小孩有較多的機會教育,使機會教育與固定 會談連結,或協助生活輔導員有精力與兒童做更有品質的會談,不只是機會教育 的一閃即逝。 生輔和社工職責不同,生活輔導員因為時間的關係不能跟孩子單獨講太久, 社工則可以(CU-9-015)。 (七)案家的背景對案主的影響大,卻又困難與之工作 因為照顧者的存在,所以兒童存在,許多安置兒童在性發展上的困難,是來 自原生家庭不夠健康的性價值或態度,兒童又是會返家的,因此機構所謂兒童建 構起來的性價值與態度,可能因返家而消失,工作人員挫折是可以想像的,所以 原生家庭的重建工作應是必要的,只是誰來做?又如何評估是否值得做? 跟案家工作也是一個困難,因為案家生活環境很複雜,教他也不知道可以吸 收多少(CT-9-005)。 (八)危機處理與信任感 如果疑似超過身體界線的事件發生,機構中的整體信任感、生活輔導員和當 事者的信任關係都將受到傷害,非當事者的小孩們也會呈現焦慮情緒,而令人遺 憾的是有些工作人員會因此轉變對當事者的態度。在危機處理過程,生活輔導員 有極高的壓力,但如果機構以支持的態度和生活輔導員共同處理,生活輔導員也 就可以不自責。 1. 與當事者信任關係的破壞 如果發生這些疑似超過身體界線的事情,小孩壓力會很大,因為被發現及瞭 解情況過程就會覺得被懲罰,大人壓力也很大,因為生活輔導員會被追究責任。 大家信任感就會不夠(CU-10-003)。 2. 其他小孩的焦慮 對於知道疑似超過身體界線事件的其他小孩,就也會很緊張,大人也緊張, 看到小孩在同一個房間裡就會很緊張(CU-10-004)。 3. 工作人員態度的轉變 有的工作人員會認為那個小孩是問題,所以會比較不想理他、比較討厭。有 時候也會比較不敢去太接近他,會比較注意那個界線,一舉一動。其實關係會受 到一點影響(CU-10-009)。
4. 機構對生活輔導員的支持 如果疑似超過身體界線事件發生時,我們會很敏感,大孩子也會感受到,機 構會輔導我們用平常心,不要驚慌和自責(CB-10-005)。 (九)工作人員的工作壓力 工作人員的壓力,不見的來自機構或主管的期待,而是來自對自己工作品質 的思考,及情感投入後孩子流動所帶來的壓力,雖然這是人類情感的自然反應, 但承受最多情感波動的還是生活輔導員,就如一般家庭中,孩子與父母的反應牽 動的情緒,在安置機構中生活輔導員與孩子生活及情感的互動最多,雖然因專業 訓練而多了一些專業距離,但生活輔導員如同家長是孩子情感與生活的函容者 (container)本質是一樣的,所以工作壓力不只是有形的工作,更是無形的心理 承受力的壓力。生活輔導員所付出的代價可能如下所述的睡眠品質及情緒壓力。 我自己因此壓力很大,晚上無法睡覺(CB-10-006)。 我會思考我做的對不對,有很多疑問,跟孩子的關係建立要花很多時間,但 孩子流動也高,所以生活輔導員感受最明顯(CS-10-007)。 (十)過度處理可能帶來的傷害 即使在成人的世界中也常只是從行為的判斷而誤解了別人或感覺被誤解,如 何看懂兒童行為背後的動機,需要成人世界許多主客關因素的組合,當越瞭解其 可能的動機,也就越能回應兒童看似問題的行為。會過當處理院童的行為可能有 幾個因素,一是對院童還不夠瞭解、二是沒有足夠時間思考及感受院童透過某行 為真正要表達的是什麼、三是過度將兒童現在的行為與他過去的歷史相連,也就 是刻板化印象、四是機構或照顧者對某些議題感到特別敏感,對於院童的疑似行 為也就可能過度解讀,或過度的不敏銳。以下的例子可以說明要細膩處理院童疑 似性遊戲行為的困難度,及可能的不良後果。 但有個性議題背景國中生,因為倒垃圾,跟小孩玩,把他抬進廁所,而被嚴 厲告誡,其實他很喜歡小孩,他只是在玩,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因此,感覺 自己的事情被很多人知道,所以被標籤了(CU-2-032)。生活輔導員和孩子接觸 多,可以觀察,所以,對小五生,感覺處罰是不是過當,會標籤他。因為他也曾 經有過這樣被標籤的經驗〈在學校偷竊,長期就被老師盯〉,後來每次跟他講話 他就很緊張,無法放鬆(CU-3-029)。 四、機構對兒童及少年在性議題的需要可提供之協助 從生活輔導員的觀點,機構運用了五種策略來協助院童的性發展:男女生活 輔導員的配置與兒童發展的需要搭配、提供寒暑假的性教育團體、團隊合作與在 職訓練、外部資源的運用,及機構對生活輔導員支持的態度。
(一)男女生活輔導員的配置與兒童發展的需要搭配 雖然生活輔導員認為男女生活輔導員的配置與兒童發展的需要搭配是重要 的,但在機構中只有少數的男生活輔導員,且不穩定,也造成配置上的困難, 其 根本的因素之一應是生活輔導老師的薪資是底的,社會的專業形象也是弱的,且 傳統觀念上照料是女性的工作。 學齡和學齡前需要一個母親的角色(CB-5-002)。國中男生由男生活輔導員帶,他 們需要父親的角色(CB-4-001)。男工作員在機構裡很不穩定,但孩子需要男性的角色 (CB-4-007)。希望男的生活輔導員帶少年,可能比較有幫助(CS-5-004)。女性的生活 輔導員帶年齡較小的小孩(CT-5-005)。 (二)寒暑假的性教育團體 雖然有些生活輔導員願意和孩子談性,但是也需要許多因素的配合,否則 可能不得其門而入,例如之前陳述的,要有信任關係、要有機會、要有知能、態 度要自然等。雖然學校或寒暑假有相關團體,但能否深化及更深的思考,就需要 靠生活輔導員、社工員或諮商師持續的和有需要的兒童及青少年工作。 面對國中生,就跟他們聊青春痘、身體的變化、性教育,但是還是感覺只是在外圍 繞,無法進入內心(CB-3-003)。國中孩子會害羞,他們也懂得保護自己,機構和學校 都有教兩性的課程(CB-5-005)。或是不斷提醒孩子在寒暑假上的團體(CB-5-015)。 (三)建立團隊共識與提供在職訓練 允許非十全十美的照顧者是重要的,因為沒有完美的母親,即使受過訓練 的專業照顧者,也是一樣,這樣的概念對機構及第一線的照顧者是重要的,因為 當期待照顧者不可犯錯的同時,照顧者對孩子犯錯的容忍度也就下降了,可能造 成更多的禁令來管理。相反的,如果是允許照料者可以有不懂的空間,壓力也就 可以在團隊中被共同承接,如以下的例子所述: 遇到有不對的狀況,就邊做邊學,找主管或社工討論(CB-3-017)。例如因為偷窺 事件,機構一起討論洗澡時分年齡層洗(CS-3-007)。可以跟社工討論,也有社工督導 可以討論,我們像一個團隊,可以一起討論,心理壓力比較不大(CS-3-033)。也可以 跟社工反應要開什麼課(CU-5-016) (四)外部資源的建立與合作 通常安置機構如同一個家,穩定而傾向封閉的系統,可以提供給小孩平穩可 預測的生活常態,這有助於兒童安全感的建立,但是如果一個家的系統過於僵化 的封閉,則可能是危險的,許多家庭的暴力發生在過度封閉的家,類似的,一個 有能力適度開放運用相關資源的安置機構,自然較容易回應兒童在成長過程中複 雜的身心靈需求。而不同機構間生活輔導員如果可以有彼此安全的分享空間,也 就如家長的支持團體,賦權照顧者,也分享照料經驗中,有空間思考不同的可能 性。但也需要機構願意提供時間及人力的調配,才有可能,例如如果需要用自己
的休假來進行跨機構的支持團體,恐怕只是更沈重的負擔。 跨機構的分享是有幫助的(CU-5-012)。有諮商、志工、社工的男性角色,長期的 穩 定 就 比 較 容 易 介 入 ( CB-6-002 )。 特 殊 個 案 就 到 相 關 的 基 金 會 去 做 性 的 諮 商 (CT-5-018)。諮商或輔導領域很重要,對院生的輔導技巧很重要(CB-7-010)。親師溝 通也很重要,和學校老師溝通是很重要的(CB-7-003)。讓諮商師進入機構,用遊戲讓 孩子認識身體,讓大孩子進入法律議題,對老師提供預防和處理的方式,都是必要的能 力(CS-6-003)。 (五)機構的支持:不指責 生活輔導員是機構照顧兒童的主力,機構很容易就把大部分照料之責放在 生活輔導員身上,當兒童發生狀況,機構似乎期待生活輔導員是一個兒童的全知 者,如此沈重的期待,容易讓生活輔導員經驗到工作上的孤單。通常一個家庭中 只有兩三個小孩,如果父母有一方對孩子關注較少,另一方就會感到孤單,更何 況機構安置中一位老師可能要照顧六到八位兒童或青少年,如果機構沒有提供很 好的支持系統給生活輔導員,生活輔導員的壓力是可以理解的。但在機構的組織 系統中,因分層負責的制度,所以當兒童有事情發生,而生活輔導員非第一時間 知情者,在追究責任的歸屬時,機構如何不指責生活輔導員,將是一大考驗。 我們機構比較是生輔和社工的溝通比較重要,因為社工是對外的,如果發生事情, 生輔不是第一線知道就完蛋了。我們因為跟小孩相處比較久,所以有我們照顧小孩的觀 察與判斷,但那會不會被成為專業的判斷?我覺得很重要。那社工就是對外的專業人 員,像諮商師來,都以跟社工接觸為主(CU-5-011)。所以,機構不指責就是好協助, 有安慰就是很好的心理輔導(CB-6-001)。 機構主事者及文化如何認知院童照顧工作將影響對生活輔導員的期待,如 果強調團隊工作,責任歸屬的壓力可能較小,若強調分層負責,各級工作人員被 指責的壓力就較大,而機構安置的照料工作如何在團隊共同照顧小孩及分層負責 中取得平衡,是重要的管理議題。 伍、研究結論與建議 一、研究結論與討論 本研究發現生活輔導員處理兒童及少年性議題的經驗中可以分為八個方 面:性發展而引發的性好奇、性別角色的發展、性探索、關係界線與身體界線、 不當的性接觸、原生家庭所帶來的不當的性訊息、異性朋友的相處之道、及色情 媒體的使用等。而機構所面臨的困難,共有十方面:認知發展遲緩與性發展的衝 突、工作人員在性別上的限制及男性工作人員的缺乏、擔心相關專業知能的不 足、工作人員共同參與相關訓練的不易與性價值觀的差異、機構對性議題處理可 能過度反應、生活輔導員與社工的分工問題、困難與案家工作、危機處理過程可
能影響院童與生活輔導員的信任感,工作人員的工作壓力可能太大需要機構的支 持,最後是過度處理可能帶來的傷害。雖然有許多困難,機構還是運用了五種策 略來協助院童的性發展及預防性侵害的發生:男女生活輔導員的配置與兒童發展 的需要搭配、提供寒暑假的性教育團體、團隊合作與在職訓練、外部資源的運用, 及機構對生活輔導員支持的態度。以下就三方面進行討論: (一)安置機構與主管單位的關係 機構確實需要一個主管機關監督與引導,但,同時,機構更需要主管機關的 協助與支持。機構期待主管機關發揮更多的權力和能力協助機構在處遇孩子時所 遭遇的困難,但有時主管機關基於監督管理的角色,似乎亦不明白該如何協助處 在危機之中的機構與孩子,這讓許多機構工作者在與主管機關的合作上出現隔 閡,而這樣的隔閡不僅影響了雙方的信任關係,更影響著雙方都關心也希望能獲 得幫助的案主。且機構認為,行政部門對於機構文化與制度的不熟悉,可能是使 得公部門無法真實使上力幫助機構的原因。因此,能夠更開放的態度面對彼此之 間的合作與溝通,是一項重要的因素(洪素珍等人,2008)。 (二)生活輔導員瞭解性活動被後的意涵 解決孩子的不當性行為很重要,但了解兒童和青少年這些不當性行為背後的 需求也很重要。如果不處理這些背後的需求,問題很難解決。照顧者如果有能力 願意鼓勵青少年談他們過去的生命經驗,不一定是被侵犯的事件,告訴青少年願 意聽他們說,這是一個清楚的准許,讓青少年知道和照顧者之間是可以有誠實的 對話的空間,但非一定要帶領他們開放討論。而照顧者也需要機構或其他專業人 員的支持,讓他們有能力傾聽青少年被侵犯、被原生家庭虐待、或所愛的家人死 亡等未處理的經驗(Lamb, 2006)。這些分享和被了解的經驗使青少年有機會改 善他們的行為。
一些研究(Farmer & Pollock, 2003; Lamb, 2006)也認為照顧者應對被照顧者 的歷史有清楚的了解,如此才知道受照顧者未被滿足的重要需求。例如被安置的 小孩常有被疏忽的歷史,因此從小可能就沒有被滋養和保護,或被性侵犯的兒童 學到以性或肢體接觸的方式來建立人際關係或得到被關注的需要。因此照顧者不 難發現他們的心智年齡可能比實際年齡小,即他們心中有一個更小的內在小孩, 需要被照料者滋養,所以照料者要創造及發現可行的方法來接近和滋養其內在小 孩。 (三)心理治療的必要性 從 Farmer 和 Pollock(2003)的研究對象中發現只有三分之一的受訪者接受 此服務,而只有 44%接受諮商服務的人直接處理了和性侵害有關的經驗。更糟的 是在 22 個有性侵犯他人行為的青少年中,只有 5%接受了治療的干預。在他們的 研究中,曾接受過諮商服務的行為問題明顯的比未接受的要好。本研究的受訪者
對於諮商的服務看法兩極,兒童青少年不願接受諮商服務可能因之前被協助的經 驗不好或怕被貼標籤,而使願意被諮商的比例降低,或效果不好,所以很需要照 顧人員和他們討論諮商的好處,如此被安置的兒童及青少年才有機會開始有系統 的理解與解構過去的經驗,他們才有機會打斷以過去不當行為來滿足內在需求的 模式,因為他們可能經歷與以往不同的經驗並且放棄此不當行為。 二、研究建議 從以上生活輔導員焦點訪談資料的分析整理,針對安置機構內男童性議題的 處理可以形成以下幾項建議: (一)跨機構、跨專業的團隊合作
許多研究均指出(Farmer & Pollock, 2003; Lamb, 2006)發現未接受治療的兒 童及青少年,及照顧者無法開放的和這些兒少討論他們受到侵犯的經驗,都會使 問題變嚴重。照顧者過於輕忽兒少的侵犯行為,也使照顧者困難承認這些兒少可 能已經性侵犯了其他兒童;而社工員未告知照顧者被安置兒童及少年受侵犯的背 景,及未提供諮商服務,均使兒童及青少年性侵犯他人的行為變嚴重。為了預防 安置機構的性議題變成複雜的性侵害事件,應該認知到教養兒童及少年不是安置 機構單獨的責任,過於封閉的安置機構就如同過於疏離的家庭,對於家中成員都 沒好處,因此主管單位應鼓勵安置機構有跨機構、跨專業的團隊合作。 1. 機構可考慮與醫療單位兒童心智科及學校特教科系形成專業團隊:隨時代變 遷,進入安置機構的兒童背景和因素越形複雜,情緒困擾或性議題等佔很高比 例,已非如過去單純多為經濟弱勢所致。為因應新趨勢,機構非常需要心智科醫 療的協助,進行個案功能評估,並提供心理治療及照顧上的意見。而智能邊緣的 兒童,不會被特別安置在收容身心障礙兒少的機構,多安置在一般機構,但他們 又需要特別的教導,在一位生活輔導員照料六位兒童的一般機構裡,實在很難有 餘力給予他們需要的特別的訓練,如果機構有訓練師進駐,就可協助這些兒童包 含性議題上的更好的學習。 2. 與性及性別議題相關的專業機構長期合作:性與性別是一生的學習與探索, 不是幾堂課可以結束的,所以長期合作才能實驗出有效的方式來協助院童,或協 助生活輔導員幫助院童。 3. 與固定的諮商團隊合作:諮商團隊的工作不只是諮商個別的院童,也應提供 照顧者諮詢,共同協助院童的成長。 4. 建立諮詢平台或巡迴專業人員:建議可以在同一區域內建立跨機構的諮詢網 絡合作平台,提供區域內的資源共享制度,並提供巡迴專業人員到機構內協助處 理困難的議題,增加區域資源的整合並減少機構的疏離感,也增加機構間的彼此 支持與合作。
(二)持續的評估工作 評估工作包括對院童、院童原生家庭、及工作人員的適配性的評估,透過不 斷的評估,才能提供適切的處遇計畫。需要注意兒童與青少年和原生家庭成員或 其他人的接觸,因為這些人可能會再次促使兒童有性的行為,例如是從事性交 易。在研究中亦發現有 56%有被性侵犯歷史的年輕人,大部分的此類原生家庭的 接觸對他們是無幫助的。因此如果沒有足夠的保護行動,或一直以來的懷疑沒被 確認,那麼和家庭成員的接觸可能導致末來再度發生性侵犯(Farmer & Pollock, 2003)。所以從本研究中發展出來的具體建議如下: 1. 原生家庭的評估與協助:原生家庭雖非安置機構協助的重點,卻會影響院童 的處遇,尤其是原生家庭對常返家的院生的影響力還很大,不良的原生家庭 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會使機構努力毀於一旦,因此主管機關和安置機構,需要 正視如何協助原生家庭的問題。 2. 對院童持續的評估工作:院童入住時,可能因各種因素不能立即全面了解掌 握其家庭史及成長史,有時要過一段時間才會發現院童曾有被性侵或其他的 性經驗歷史。因此,持續了解院童的性歷史,才能協助照顧者、該院童及和 此院童同住的小孩對性的相關議題有合宜的敏感度。 3. 工作人員的適配性的評估:因工作型態、工作內容、機構對照顧者的期待、 照顧者的自我期待、照顧者與院童的性格特色等因素,使得專業照顧工作複 雜而辛苦。因此,機構自然須有機制來思考工作人員與院童之間的適配性, 讓合適的人在對的位置上發揮才能。 (三)機構結構性的議題 如前面所述,機構安置有其優勢與限制,為了呼應社會複雜度及回應兒童在 此脈絡下的發展需求,從訪談資料中歸納,建議機構及主管單位需要思考以下的 議題: 1. 輪休的工作型態:由於機構工作人員輪休是必要的,不同工作人員雖照料同 一群院童,卻不會有完全相同的方式與價值觀,這是團隊默契與共識的挑戰, 機構應該積極思考如何協助;第二個挑戰是有關輪休的思考是什麼?是工作 人員與機構搭配方便為主?還是也思考照顧結構的穩定性及可預測性?當然 希望是以穩定的照顧結構來增加院童的安全感為重。 2. 工作人員與院生比例:除了公部門對機構人力比的重新規劃,降低了工作人 員的負擔與壓力之外,機構實務人員更從經驗中發覺到用人也需朝向質的思 考。當有較特殊如學習障礙、情緒障礙或邊緣性的智能不足的院童同住時, 需要更多工作人員投入,為了維持照顧品質,生活輔導員照顧的院童比例降 低。機構必須思考此需求,主管單位要協助此現象,並在評鑑過程中特別關 注。這些院童可能是性侵害事件中的弱勢,如此才能真實達到預防性侵害的 目的。因此除了降低人力比外,更重要的是增加較嚴謹的專業標準,以維護
與控管機構人員品質,因為工作人員的特質、專業能力才能真正預防孩子的 疑似性越界事件之發生。 3. 照顧者的性別:孩子在性別學習發展上有許多因素與外在環境有關,他們建 立起的性別概念與大人給予的典範和所觀察到樣貌息息相關。受訪者發現男 性角色對孩子在學習如何成為一個男性有重要幫助,然而安置機構中普遍缺 乏男性照顧者的客觀現實,更突顯男童對有男性角色能陪伴渡過成長過程的 渴望。主管單位與機構必須正視機構男性工作人員比例偏低的事實,並提出 有效對策。 4. 空間設置與隱私需求:客觀來說,性的隱私權與成長需求在機構中不容易被 重視。然而,性隱私卻是個人的性發展裡,以及處遇或是教育裡的重要原則。 機構式的管理以及團體的生活作息,讓性的隱私性經常被忽略和犧牲。因此, 機構在硬體設施上,需要重新思考與規劃,顧及隱私權與空間的平衡,畢竟 性發展與隱私的學習主要是從經驗而來,而非全然知識性的教導。 5. 工作人員的任用評估:工作人員長時間接觸院童,最能掌握住院童在性議題 上的狀況,若無敏銳知覺,自然無法適時地介入或預防相關狀況。更進一步 來說,工作人員能夠敏銳察覺到孩子不適切性行為時,也要考量處理的專業 能力和經驗,包括工作人員本身性別是否會造成處理上的限制?或對特定性 相關議題的處理經驗是否足夠?這些因素都會影響對孩子立即的回應與教導 之品質。 因此,重整人事制度與培養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關係著安置機構院童發生 疑似性越界事件的頻率。主管人員在任用工作人員時,須考量人員成長背景與人 格特質,必要時最好能簽署性犯罪防治切結書。考慮的面向愈廣愈深,用人就能 愈精進。適合的工作人員除可以有效預防性越界事件之外,穩定的工作人員也有 助於建立與孩子的信任關係,這對實際處理與面對孩子的疑似性越界狀況是所助 益的。 (四)機構應提供的支持與訓練 性教育的必要性 除了監控,應確保兒童及青少年有合宜的性發展知識和健康的性概念。被性 侵犯兒童常有對於性關係和性發展的扭曲認知。除此,他們不知道在他們的年紀 中應該或不應該知道什麼?然而他們的被侵犯經驗會給性教育一個棘手的任 務,亦即痛苦的回憶會被喚起,這個問題必須被處理,因為他們將來可能會涉入 性接觸,也可能會成為性犯罪者,或成為父母。 機構應該要思考注意專業進修不只是工作人員對自己的投資,或為了符合法 規,也是對機構的貢獻,因此機構應以具體的方式支持在職訓練,而不是使其成 為工作人員的負擔。 1. 機構提供性價值澄清團體:工作人員不見得思考過許多性議題,參加的性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