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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V+個+XP」結構的歷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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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S N : 1 0 1 9 - 6 7 0 6 DOI:10.6239/BOC.201512.07

說「V+個+XP」結構的歷史發展

王錦慧

 (收稿日期:104 年 7 月 6 日;接受刊登日期:104 年 10 月 2 日)

提要

本文從歷時角度探討「V+個+XP」結構的發展,發現量詞「個」可作為表指稱、名 物化的名詞組標記,此名詞組標記功能分有界事件化與無界活動化兩類。「V 個」後的成 分由體詞擴展到謂詞,是類推作用使然,誘發動因肇端於「個」字本身具有「填空子的單 位詞」的語義屬性。 比較「V+個+XP(程度賓語)」與「V+得+XP(狀態補語)」,「得」與 V 的結合比「個」 緊密,「得」後 XP 可受程度詞或補語修飾、可形成正反問、可出現於比較句,可以是比 況短語、狀態形容詞「AA 的」「ABB 的」;「個」後 XP 沒有這樣的用法。歸因於「個」 後 XP 是體詞性,「得」後 XP 是謂詞性。「個」字句以表述未然事象的提議句為主,「得」 字句則是表述已然事象的描述句,「個」字句如要表述「已然事象」,通常在動詞後加上體 標記「了」。「個」字句與「得」字句表現不同的時間意義,分別與「無定」以及「獲得」 的意義有關。 關鍵詞:個、得、量詞、名詞組標記、助詞 * 本文為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NSC100-2410-H-003-049-MY2)部分成果。本文承蒙審查人提供寶貴 的參考意見,作為修正參考,謹此表示感謝。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博士,現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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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個」在漢語量詞中使用頻率最高、應用範圍最廣。1「個」字後最先是援名詞的用 法,當「V 個 NP」擴及到「V 個 XP」時,2 XP 的功能,根據邵敬敏〈動+個+形/動分 析〉,可以分為兩類: 甲:吃個新鮮 喜歡個快 比個高低 得個名揚天下 乙:吃個痛快 跑個快 比個不停 打個名揚天下 甲類的 XP 在句中屬名詞用法,顯然已經體詞化,學界共識都認為是前面動詞的賓語,「個」 是量詞。至於乙類,「個」字的語法功能及 XP 的論旨角色,學界的看法是分歧的,大抵 有三種看法:(一)「個」為聯接詞或助詞,XP 是補語,如呂叔湘〈個字的應用範圍—— 附論單位詞前一字的脫落〉、3游汝杰〈補語標誌“個"和“得"〉、宋玉柱〈量詞“個" 和助詞“個"〉;(二)「個」為量詞,XP 是賓語,如朱德熙《語法講義》、邵敬敏〈動 +個+形/動分析〉、石毓智、雷玉梅〈“個"標記賓語的功能〉、郭維茹〈“V+個+ XP”述賓結構的歷時考察〉;(三)大部分還是量詞、小部分是助詞,XP 是補語,如祝 克懿〈析“動+個+形/動"結構中的“個"〉、張誼生〈從量詞到助詞——量詞“個" 語法化過程的個案分析〉。本文同意第二種看法,主要理由是各種 XP 形式的「個」前都 可以補上數詞「一」,以及「個」與 XP 的結合比 V 緊密。這些透過歷史文獻可以找到答 案,將在本文第二節討論。邵敬敏〈動+個+形/動分析〉的乙類「V+個+XP」與「V +XP」相較,前者為述賓結構,後者為述補結構。本文認為這種 XP 前「個」字的功能是 表指稱、名物化的名詞組標記,而且「V+個+XP」的各種形式中,「個」字的名詞組標 記功能並非全然相同。此為第三節的重點。「V+個+XP」結構可加插「了」、人稱代詞, 1 歷史文獻中「個」有多種寫法:個、个、箇、介,《集韻‧去聲八‧箇韻》(臺北:臺灣中華書局, 1965 年),頁 11:「或作个、介,通作個。」本文一律寫作「個」,引用歷史文獻時則以原先記載字 形為主。有關「個」的語義,《圈點段注說文解字》(臺北: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2 年),頁 196:「箇,竹枚也。」段注:「竹梃自其徑直言之,竹枚自其圜圍言之,一枚謂之一箇也。《方言》(上 海:上海商務,1936 年),頁 40:「箇,枚也。」案「竹枚」的意思是“竹一枝叫箇”。根據段注:「一 枚謂之一箇」與《方言》:「箇,枚也」,可知「箇」已由“竹一枝”引申為量詞。據此,「箇」最早的 意思應屬名詞用法,此名詞義隱含著稱量對象是「竹」,因此可引申出量詞義。 2

X 可以是 V、A、Adv、C,VP 表動詞組,AP 表形容詞組, Advp 表副詞組,CP 表句子;X 不包含 N。

3

呂叔湘《現代漢語八百詞(增訂版)》對於「個」的用法只有量詞一類,將這種後接 XP 的「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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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也可以限定是「否定副詞+動詞」形式,這些形式如何產生?歷來似乎尚未從歷 史角度進行相關研究,將於第四節探討。由於「個」的指稱性強,使得「XP」成為名詞 性成分,整個「個 XP」充當前頭 V 的賓語,這是「個」字構式的特色。「個」字構式產 生的動因,有哪些句式會受到「個」字構式影響,是第五節所關注的。對於表面形態極為 相似的「V+個+XP」與「V+得+XP」,基於語言經濟原則考量,二者在句法結構與語 義表達存在差異,將在第六節進行比較。第七節是結論。

二、「V+個+XP」結構中「個」的詞性歸屬

歷來對於邵敬敏〈動+個+形/動分析〉的乙類「V+個+XP」形式的結構分析,主 要擺在「個」與「V」之間能否加插「了」「得」或人稱代詞。如果以「V+個+XP」作 為基式,變式主要有「V 了個 XP」「V 得個 XP」「VO(人稱代詞)個 XP」。相關例子依次 如下:4 (1) 有力的拿五七件,力小的拿三二件,盡數搬個罄淨。(《西遊記》3 回) (2) 用手忙攙,撲了個空虛,回身坐定。(《西遊記》37 回) (3) 但得此物填塞洞裏,放起火來,燒得個乾淨。(《西遊記》79 回) (4) 每人以白布包頭,以便夜戰相識,殺他個片甲無存,與鄒將軍報仇。(《綠野仙 踪》31 回) 「V 了個 XP」(例(2))形式,石毓智、雷玉梅:「“個”和其前的動詞之間可以插入體標 記“了”等。體標記通常是出現在動詞和賓語之間的,然而“了”等只能用在整個動補短語之 後。這種現象說明“個”和其後成分構成一個賓語。」5體標記「了」雖可作為判斷是否為 述賓結構的依據,但這並非絕對,有些「V+了+XP」是述補結構: (5) 把衣裳剝脫了精光。(《醒世姻緣》48 回) (6) 連盅子帶酒掉在地下,把盅子碰了粉碎。(《兒女英雄傳》5 回) 4 本文所引用之例除錄自他文會註明外,其餘古代漢語語料,透過中央研究院「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 (網址:http://140.109.138.249/ihp/hanji.htm)檢索而得;有關現代漢語語料,主要取自聯合報「聯合 知識庫」(網址:http://udndata.com/)。特此聲明並申謝忱,上網搜尋時間大抵在 2012 年 7-9 月。 5 石毓智、雷玉梅:〈“個”標記賓語的功能〉,《語文研究》第 4 期(2004 年),頁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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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引例(1-4),都可以找到「個」前出現數詞「一」的用法: (7) a.故此小的扭他來見老爺,說個明白。(《韓湘子全傳》15 回) b.魂魄來見閻羅皇帝,說一個明白。(《韓湘子全傳 》1 回) (8) a.昨日出到鄉裏,搶了個精光。(《醒世姻緣》20 回) b.囤子裏的散糧被亂人搶了一個精光。(《老殘遊記》14 回) (9) a.衆人已自走得個不耐煩。(《平妖傳》3 回) b.自實走得一個不耐煩。(《二刻拍案驚奇》 卷 24) (10) a.任你怎樣再去央他,他不勒掯你個夠。(《醒世姻緣》26 回) b.那差人先說你掘了銀錢,掯你一個夠。(《醒世姻緣》34 回) 既然「個」前可搭配數詞「一」,顯現「個」擺脫不了量詞的功能範疇。祝克懿〈析“動 +個+形/動"結構中的“個"〉、張誼生〈從量詞到助詞——量詞“個"語法化過程的 個案分析〉,認為當「V+個+XP」述補結構的 XP 是「否定副詞+動詞」形式,表示動 作反復進行、持續不斷,「個」當助詞,語義最虛。此種說法面對歷史文獻,也是令人質 疑的。因為 XP 是「否定副詞+動詞」形式時,前頭仍然可以出現數詞「一」。例如: (11) a.心頭已自劈劈地跳個不住。(《初刻拍案驚奇》卷 22) b.那王生見客人已去,心頭尚自跳一個不住。(《初刻拍案驚奇》卷 11) (12) a.從日中哭起,直到日沒,哭個不住。(《初刻拍案驚奇》卷 16) b.與那王媽媽說著,便哭一個不住。(《初刻拍案驚奇》卷 12) (13) a.他母親得知,兒天兒地,哭箇不了。(《型世言》23 回) b.國王又聽知這一場報,越發哭哭啼啼,哭一個不了,啼一個不休。《(三寶太 監西洋記通俗演義》卷 13 第 63 回) (14) a.春燕笑的彎着腰,趕忙跑到杌子上坐下,笑個不了。(《紅樓復夢》16 回) b.原來寶玉最是怕雷,惹得寶琴、湘雲笑一個不了。(《後紅樓夢》20 回) 從形式上判定,由於「個」前可出現體標記「了」、結構助詞「得」、人稱代詞或數詞「一」, 顯現「個」與 V 的結合並不緊密,跟後頭的 XP 結合度反而較強。如果「個」是結構助詞, 理應是 V 的後附,V 與「個」之間不容許加入其他成分。如果「個」是結構助詞,不該 前加數詞「一」。因此,「個」是量詞,「個+XP」應該視為一個結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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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V+個+XP」結構中「個」的功能

呂叔湘〈個字的應用範圍——附論單位詞前一字的脫落〉頁 152-154 提到「個」字應 用範圍經過兩次擴展,第一次擴展是「這些帶個字的詞語,雖然不能算是名詞,但在句子 裡頭無疑問的是處於名詞地位,是個實體成分,在這些詞語的前頭加個“(一)個”,是援 名詞的例」。相關例子如:把人一刀砍了,並無血痕,只是個快。(水滸傳 12.32)你看我 尋個自盡,覓個自刎。(元曲選 16.2.8)打拍不知個高下。(董西廂 2)此種用法是「個」 後頭成分由「NP」擴及「XP」,「XP」是實體的名詞性成分,與邵敬敏〈動+個+形/動 分析〉的甲類在用法上有相同之處。「個」字又一擴展是「從實體成分前頭擴展到不能認 為實體成分的詞語前頭,離開單位詞的本用更遠一步。」相關例子如:快活個死。(元曲 選 27.4.7)大家起了個清早。(紅樓夢 61.11)商量了一個停妥嚴密。(兒女英雄傳 4.9)他 央及了個再三。(七俠五義 108.6)此種用法的「個」擺在非實體的名詞性成分之前,呂叔 湘當作聯接詞,與邵敬敏〈動+個+形/動分析〉的乙類在用法上有相同之處。邵敬敏所 分的甲、乙兩類,決定關鍵在於「個」前後「V」與「XP」之間的關係。對於甲類,「V」 對「XP」存在支配關係,「個+XP」屬於一般賓語,邵敬敏稱受事賓語,可以「什麼」提 問。至於乙類,XP 著重狀態描述,邵敬敏稱結果賓語,朱德熙《語法講義》頁 121-122 稱此種「個+XP」為程度賓語,表示程度高。朱德熙的說法意謂著「個」具有指示程度 高的功能。祝克懿:「“圍得個水泄不通”、“搞了個亂七八糟”、“打他個落花流水”、“問個 明白”類結構是述補結構,“個”是指示結果、情狀、程度的量詞。“說個沒完”類結構也是 述補結構,但“個”是附著於動詞作補語標記的結構助詞。」6祝克懿將這種表示結果、情 狀、程度的「個+XP」視為補語,朱德熙、邵敬敏則當作賓語,歸類的不同在於如何定 義賓語與補語。朱德熙從形式上著眼,把動詞後的體詞性結構都當作賓語。祝克懿認為這 些「個+XP」不是動詞的主要論元,是補充說明成分,就該分析為補語。朱德熙與祝克 懿分別從形式以及語義來判斷「個+XP」的功能,本文採取朱德熙的看法。祝克懿細分 「個」為指示結果、情狀、程度的量詞,但並未說明結果、情狀與程度之間的區分標準, 只是透過語境判斷。有時表示動作的結果、程度或情狀,並不好區分。呂叔湘:「結果補 語和程度補語實際上不容易分開,而程度和容狀也往往相連。」7有其見地。這類賓語與 6 祝克懿:〈析“動+個+形/動”結構中的“個”〉,《漢語學習》第 3 期(2000 年),頁 19。 7 呂叔湘:〈個字的應用範圍——附論單位詞前一字的脫落〉,《漢語語法論文集》(增訂本)(北京:商 務印書館,1944 /1990 年),頁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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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賓語是不同的,也許我們不須對其功能再刻意細分,直接以朱德熙的程度賓語統稱即 可。需要釐清的是「V+XP」與「V+個+XP」除了形式不同,「個」字的功能為何?各 種結構類型中,量詞「個」本身的語義,是否有虛實之異。為了方便討論,以下將「V+ 個+XP」分成「V+個+XP(一般賓語)」與「V+個+XP(程度賓語)」兩類。 呂叔湘:「“(一)個"是一個表數量兼表無定的冠詞,……可以用於非名詞乃至用 於不在名詞地位的詞,又可以把數量的觀念從名物方面轉移到動作方面來。」8誠如呂叔 湘所言,「個」具有無定冠詞的特點,因此在「V+個+NP」形式中,「個」已具無定指稱 標記的功能。例如: (15) 為箇朝章束此身,眼看東路去無因。(張籍〈寄朱、闞二山人〉) (16) 有个人家兒子,問着無有道不得底。(《祖堂集》卷 5) 當「V+個+NP」擴及到「V+個+XP」,「個」後引領的是非名詞成分。一般非名詞成 分重在陳述,擺在賓語位置,在功能上會轉向指稱,屬於名物化的用法,「個」在此成為 由陳述轉變為指稱的標記。前所言,「個+XP」有一般賓語以及程度賓語兩種。不管「個 +XP」是一般賓語或程度賓語,「個」都是表指稱、名物化的名詞組標記。9這種名詞組 標記「個」的實質量詞義比較虛,但與原初表計量的量詞用法仍然有所聯繫,因為可在「個」 前加上數詞「一」(如例(7-14))。本文的「V+個+XP(一般賓語)」,張誼生認為 其中「個」的作用是「使被修飾的謂詞在功能上體詞化,在表達上事件化。」10本文的「V +個+XP(程度賓語)」,張誼生則當作述補結構,XP 從事件轉化為狀態,「個」是結 構助詞,作為補語標記。根據本文第二節所述,「V+個+XP」是述賓式,整個「個+ XP」所表達的可以是一個完整的事件或活動。如果 XP 是 V 的結果、情狀、程度,所關 注的還是將結果、情狀、程度看作一個有界的事件,以「個」來加以限定,事件並未轉為 狀態。11因此,張誼生認為的述補結構仍應當作述賓結構處理。比較以下用法: 8 同註 7,頁 157。 9 張誼生〈從量詞到助詞——量詞“個”語法化過程的個案分析〉頁 197-199 認為「V+個+XP(一 般賓語)」結構中,「個」是「無定性指稱標記」,是「在謂詞性詞語前面充當名物化限定標記」。本 文認為「個」是表指稱、名物化的名詞組標記,與張誼生觀點有相同處,差別在於「V+個+XP(程 度賓語)」結構,張誼生將「個」視為補語標記,XP 表狀態,是補語不是賓語,本文認為這種結構的 「個」仍是指稱、名物化的名詞組標記,XP 是賓語。相關討論可參下文所述。 10 張誼生:〈從量詞到助詞——量詞“個”語法化過程的個案分析〉,《當代語言學》第 5 卷第 3 期(2003 年),頁 197-201。 11 這裡的 XP 表結果、情狀、程度,相關形式即是祝克懿〈析“動+個+形/動”結構中的“個”〉頁 19 所舉的「圍得個水泄不通」「搞了個亂七八糟」「打他個落花流水」「問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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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a.我接不着押司,如何却在這裏鬧?(《水滸全傳》22 回) b.那箇氣毬騰地起來,端王接個不著,向人叢裏直滾到高俅身邊。(《水滸全傳》 2 回) (18) a.見說聞舍人已回,所以亟亟來拜,要問明白。(《二刻拍案驚奇》卷 17) b.陳祈見說着還他原契,還要再問個明白。(《二刻拍案驚奇》卷 16) 例(17-18),a 例「不著」「明白」補述動作的結果、情狀,是狀態的呈現;b 例「個不 著」「個明白」,透過「個」字限定,所強調的是一個有界的事件。對於這樣的「事件化」, 石毓智、雷玉梅認為「個」的語法功能是「(一)使得抽象的、無指的(non-referential) 名詞、動詞、形容詞離散化,表示單一的、明確的個體;(二)使得一般的、無界的(unbounded) 動作行為離散化,表示單一的、具體發生的事件。」12石毓智、雷玉梅的說法意謂著這種 具體事件是有界性,有一個完結點。13這個說法適用於大部分的「V+個+XP」,當「個」 用在表動作持續不斷的詞語之前(例(11-14)),這時,「持續不斷」與「有界性」會 產生互斥,似乎無法以有界的事件解釋,特別是與表持續義的副詞搭配,更加顯現屬於無 界的活動。例如: (19) 那知被他們看了這個形景,越發笑個不止。(《老殘遊記》13 回) (20) 接續了晝夜,也還忙個不了。(《醒世姻緣》卷 24) (21) 說着又哭了,招的兩個媳婦益發哭個不住。(《兒女英雄傳》40 回) (22) 王氏仍哭個不住,聲聲道:「我守寡的好難煞人呀!」(《歧路燈》45 回) (23) 那雨越下個不住。(《說岳全傳》37 回) (24) 便疑為不肯用心,便在賈母靈前嘮嘮叨叨哭個不了。(《紅樓夢》110 回) (25) 許多父母常認為孩子沒聽進而一直說個不停。(聯合知識庫) 所以,祝克懿認為這種「個」是「附著於動詞作補語標記的結構助詞」14,有其原因。對 於此種現象,石毓智、雷玉梅的解釋是「“個”經常用在表示動作行為強烈持續下去的詞語 “不住”等前面,表示只是在某一特定的事件中動作行為持續的時間長,但是事實上還是有 一個完結點。即該行為是一個離散的、有界的事件。」15從語用角度觀察,即使內部可能 12 同註 5,頁 15。 13 郭維茹〈“V+個+XP”述賓結構的歷時考察〉頁 186 認為 XP 表示一個止點事件,基本上與石毓智、 雷玉梅〈“個”標記賓語的功能〉的看法是一致的。 14 同註 6,頁 19。 15 同註 5,頁 15。

(8)

存在一個終結點,言談當下也是未知的。如果與「一切時」的時間詞連用,更加不可能有 終結點,表示此動作是活動,不是事件,具延續性。如:每天吵個不停,直到深夜,仍不 得安寧。(聯合知識庫)天天說個不停,頭腦不停的轉,和去年拍電視、電影的速食、被 掏空感覺完全不同。(聯合知識庫)因此,本文認為當 XP 是「否定副詞+動詞」形式,16 整個動作過程是持續進行,沒有到達終點,此時「個」的功能是名物化、呈現一個無界活 動的名詞組標記。比較「V+XP(否定副詞+動詞)」與「V+個+XP(否定副詞+動詞)」, 更可窺得「個」字的作用。17例如: (26) a.大抵吾儒一句言語,佛家只管說不休。(《朱子語類》卷 52) b.勞勞叨叨的說個不休。(《喻世明言》卷 2) (27) a.他是沒籠頭的馬,天天忙不了,那裏肯在家一日。(《紅樓夢》8 回) b.何小姐也幫了他登桌子上板櫈的,忙個不了。(《兒女英雄傳》32 回) (28) a.林冲與泰山張教頭救得起來,半晌方纔甦醒,也自哭不住。(《水滸全傳》8 回) b.方纔醒來,兀自唉唉的哭個不住。(《警世通言》卷 15) 例(26-28),a 例是述補結構,b 例是述賓結構。a 例「XP」著重持續狀態的描寫,說明 XP 前 V 所處的狀態是持續性的,b 例透過「個」字將狀態轉為一個動作過程的敘述,這 個過程是屬於無界的活動,是不斷持續、反復進行的。18 綜上所述,本文得到的結論是「V+個+NP」的「個」可作為無定指稱標記,「V+ 個+XP」的「個」是指稱、名物化的名詞組標記,此名詞組標記功能可再細分有界事件 化與無界活動化兩類。19 16 此種「否定副詞+動詞」形式,動詞具有終點義,如「住」「停」「了」「休」「止」「完」,以否定副 詞「不」「沒」來否定終止義,使動作反復進行。 17 石毓智、雷玉梅〈“個”標記賓語的功能〉頁 16 認為「V+個+XP(否定副詞+動詞)」形式的「個」 如果省略,大都不能說,「個」在此是使動作行為有界化的作用。根據語言事實,也非如此,「V+ XP(否定副詞+動詞)」相當常見,參所舉例(26-28)。 18 從 V 的音節數觀察,發現到「V+個+XP(否定副詞+動詞)」的 V 以單音動詞居多,有少數是雙音 動詞,如前舉例(14)「吵嚷」,屬於同義並列複合動詞。相對地,「V+XP(否定副詞+動詞)」,V 則 以雙音動詞為主。如「哭不止」不常出現,主要是「痛哭不止」「啼哭不止」「號哭不止」「嚷哭不止」 「慟哭不止」「大哭不止」。可見二者形式上的差異。 19 以上所述有關「事件」與「活動」的區別,主要參考沈家煊:〈“有界”與“無界”〉,《中國語文》 第 5 期(1995 年),頁 372:「把有內在終止點的有界動作稱作“事件”(event),把沒有內在終止點的無 界動作稱作“活動”(activity)。」所謂「事件化」是指使動作行為成為有界的事件,「活動化」是指使 動作行為成為無界的活動。

(9)

四、「V+個+XP」結構中各式的來源

目前所見的「V+個+XP」結構,主要有「V+個+XP(一般賓語)」、「V+個+XP (程度賓語)」、「V+了+個+XP(程度賓語)」、「V+O(人稱代詞)+個+XP(程度賓語)」 以及「V+個+XP(否定副詞+動詞/程度賓語)」五種形式。根據第三節所述,可知「V+ 個+NP(一般賓語)」>「V+個+XP(一般賓語)」>「V+個+XP(程度賓語)」的演變過 程。「V+個+XP(一般賓語)」在唐詩中就可看到,例如: (29) 堪笑陳宮諸狎客,當時空有箇追陪。(齊己〈得李推官近寄懷〉) (30) 隔煙花草遠濛濛,恨箇來時路不同。(朱慶餘〈采蓮〉) 有關「V+個+XP(程度賓語)」,目前看到比較早的材料是南宋時期,例如: (31) 且休要怒起,你歸來說個仔細。(《張協狀元》) (32) 奴家勸,婆綠,也拚個醺醺醉。(《張協狀元》) (33) 某平日讀箇不識塗徑,枉費心力。(《朱子語類》卷 118) 郭維茹:「“V+個+XP”在元代具有相當豐沛的能產性。」20據此可知,「V+個+XP(程 度賓語)」的蓬勃發展始於元代 。至於「V+了+個+XP(程度賓語)」「V+O(人稱代 詞)+個+XP(程度賓語)」「V+個+XP(否定副詞+動詞/程度賓語)」三種形式是如何 產生的?為本節探討重點。

(

一) 「V+了+個+XP(

程度賓語

)」形式的來源

從歷時演變角度觀察,「V+了+個+XP(程度賓語)」形式,必須體標記「了」出現 後才產生。對於體標記「了」的研究,目前取得的共識是唐五代已經形成,採用「V 了 O」 形式。直到南宋,才廣為使用。21我們發現到早期的「O」是由體詞 NP 充當,比較可靠 20 郭維茹:〈“V+個+XP”述賓結構的歷時考察〉,《東海大學文學院學報》第 52 卷(2011 年),頁 188。 21 歷來對於體標記「了」的相關研究,參見蔣紹愚、曹廣順:《近代漢語語法史研究綜述》(北京:商 務印書館,2005 年),頁 198-212。

(10)

的例子如下:22 (34) 見了師兄便入來。(《敦煌變文集新書‧難陁出家緣起》) (35) 尋時縛了綵樓,集得千万个室女。(《敦煌變文集新書‧悉達太子修道姻緣》) (36) 幾時獻了相如賦,共向嵩山採茯苓。(張喬〈贈友人〉) 「O」也能發展出由謂詞 VP 充當,具有體詞化作用,例如: (37) 看見了戴宗走得快,那人立住了腳。(《水滸全傳》44 回) (38) 宋江聽了那婆娘說這幾句,心裏自有五分不自在。(《水滸全傳》21 回) 由於「了」屬性特點是附著於動詞後,「了」後賓語可以是謂詞,因此,元明「V+個+ XP(程度賓語)」大量使用,自然可加插「了」,成為「V+了+個+XP(程度賓語)」: (39) 便怕甚擔煩受惱,拚了個無處歸著。(《元刊雜劇三十種》) (40) 兩個只管在內說,卻不知張勝窗外聽了個不亦樂乎!(《繡像金瓶梅詞話》99 回) 隨著體標記「了」後成分由體詞發展到謂詞,誘使「V+個+XP(程度賓語)」可加插「了」, 成為「V+了+個+XP(程度賓語)」。

(

二) 「V+O(

人稱代詞

)+個+XP(

程度賓語

)」形式的來源

朱德熙《語法講義》頁 122 將「V+O(人稱代詞)+個+XP」當作雙賓結構,23這種 雙賓結構的特點是 V 為二價動詞,「O(人稱代詞)」有實指與虛指兩種用法,「個+XP」 是程度賓語。「V+O(人稱代詞)+個+XP(程度賓語)」應是由「V+O(人稱代詞)+個 +NP(一般賓語)」演變而來,舉例說明於下: 22 同註 21,例(34-36)轉引自蔣紹愚、曹廣順:《近代漢語語法史研究綜述》,頁 200。 23 認為「V+個+XP」是述補結構的學者,將「O(人稱代詞)」視為賓語,「個+XP」則是補語,如呂 叔湘〈個字的應用範圍——附論單位詞前一字的脫落〉、祝克懿〈析“動+個+形/動”結構中的 “個”〉、張誼生〈從量詞到助詞——量詞“個”語法化過程的個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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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福云:「与摩則与汝个護身符子。」(《祖堂集》卷 13) (42) 我勸你個得時人休笑失時人!。(《元刊雜劇三十種》) (43) 若不依我,告到官去打你個死!(《型世言》6 回) (44) 看前後共有多少妖怪,拿住一個,問他個詳細。(《西遊記》74 回) (45) 今日是妹夫、妹妹榮陞大喜,都要放量,飲他個十分得意。(《紅樓復夢》42 回) 當「V+個+NP(一般賓語)」出現於雙賓句中,就會出現像例(41)的句式。「与」是三價 動詞,「汝」是實指近賓語,「個護身符子」是遠賓語,這是典型的雙賓結構。例(42)的 結構分析與例(41)相同,差別在於遠賓語「個得時人休笑失時人」是「個+XP(一般賓語)」, 此屬於「個」後成分由體詞擴展到謂詞的用法。例(43)「打」是二價動詞,「你」是實指 賓語,「打」與「死」並未存在支配關係,「個死」是程度賓語。與例(41)、(42)相較,V 由三價動詞轉為二價動詞,連帶影響到「個+XP」的句中功能。當「V+個+NP」發展 到「V+個+XP」,「個」字經過兩次擴展,先有「V+個+XP(一般賓語)」,再有「V +個+XP(程度賓語)」,加插人稱代詞的用法也是循此模式。例(44)與例(43)結構分析相 同,差別在於例(43)「個+XP」語義指涉是針對「O」這個人稱代詞,「XP」相當「O」 邏輯上的謂語;例(44)「個+XP」是說明動作的結果,「O」與「XP」之間沒有語義關連。 如果「O」屬虛指用法,就發展出例(45)的用法。24對於例(43-44),可用「把」字、「將」 字把賓語提在動詞前,這時賓語就不限定是人稱代詞,例如: (46) 走將去,取過彈弓拽滿,一彈子把他打個躘踵。(《西遊記》6 回) (47) 莫若容媳婦設個法兒,先澈底澄清把他說個心肯意肯,不叫這樁事有一絲牽強。 (《兒女英雄傳》23 回) (48) 欲得教從人將花木打個希爛(《醒世恒言》卷 29) (49) 他房中失了火,把屋宇燒個精光。(《歡喜冤家》5 回) 據此可知,整個演變過程是:「V(三價)+O(人稱代詞/實指)+個+NP(一般賓語)」 >「V(三價)+O(人稱代詞/實指)+個+XP(一般賓語)」>「V(二價)+O(人稱代 詞/實指)+個+XP(程度賓語)」>「V(二價)+O(人稱代詞/虛指)+個+XP(程度 賓語)」。 24 同註 10,張誼生:〈從量詞到助詞——量詞“個”語法化過程的個案分析〉,頁 200:「在我們所調查 的近代漢語語料中,並沒有發現典型近賓虛化的例子。」實際上清代已經出現,如例(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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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V+個+XP(

否定副詞+動詞 程度賓語

)」形式的來源

「V+個+XP(否定副詞+動詞/程度賓語)」是由「V+個+XP(程度賓語)」發展出來 的固定形式,表達特定語義。目前看到比較早的例子是元末明初《水滸傳》、明代中葉《西 遊記》各有 1 例: (50) 那兩個客人也不識羞恥,噇得這等醉了,也兀自不肯下樓去歇息。只說個不了。 (《水滸全傳》31 回) (51) 那童子不知高低,賊前賊後的罵個不住。(《西遊記》26 回) 此形式元明之際較不活躍的,明末清初之後才漸被使用。這種 XP 是以否定式表動作持續, 而此否定式動詞限於少數,如「不了」「不休」「不止」「不停」「不住」「沒完(沒了)」, 也可以是否定式動詞連用,如: (52) 這李若水口內不住的,千囚奴!萬囚奴!罵個不休不了。(《說岳全傳》19 回) 「個」前的動詞以活動動詞為主,如「說」「罵」「笑」「哭」「吵」「聊」「顫」,本 身的「持續性」是透過 XP 來表示。近代漢語中,可以看到 V 是狀態動詞,例如: (53) 倒了兩缸,俱是明晃晃珠子、金鐲、金首飾、貂襖、蟒緞,全家喜個不了。(《續 金瓶梅 》8 回) (54) 這些耍貨,握在手底下,樂個不住。(《兒女英雄傳》19 回) 狀態動詞本身沒有明確的起點與終點,因具有狀態持續的特點,不需與表動作持續的 XP 搭配,就能表「持續性」。所以此種形式的 V 是狀態動詞並不常見,現代漢語中未見相 關用例。 大體而言,以上所述的三種形式明代都已經出現,清代之後彼此間還可相互結合,出 現「V+了+O(人稱代詞)+個+XP(程度賓語)」「V+O(人稱代詞)+個+XP(否定副 詞+動詞/程度賓語)」,使得句式更富變化,例如: (55) 待要得罪他兩句,又礙着主人,又氣了他個磨掌搓拳,直眉瞪眼。(《兒女英雄 傳》39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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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當年我和大哥在嚴世蕃家請仙女,打了他個落花流水,又將世蕃老婆們都鬧出 來。(《綠野仙踪》71 回) (57) 他的太太莫名其妙地罵他個不停。25

五、「V+個+XP」形成的動因與影響

呂叔湘〈個字的應用範圍——附論單位詞前一字的脫落〉對於「個」的各種用法有了 詳盡的說明,呂文提及量詞「個」可以計量人,也可以計量物。其主要用途在於稱人,一 般指物的名詞前頭可以有各種單位詞,「個」字只是這裡頭的一個。以近代而論,大多物 件都有各自適用的單位詞,只有無適當單位詞可用的才用「個」。如:脊上縫箇服子。(敦 瑣 3.16)一斗麪作三個蒸餅。(燈錄 15.5)現代亦是如此。抽象事物很少有特用的單位詞, 普通都用「個」字。例如:和尚見箇什麼道理便住此山?(燈錄 8.17)可不先犯了個風流 罪?(元 3.3.3)就「個」字的應用範圍來說,「個」字可和其他單位詞代用,擴展地盤, 變成一個獨佔優勢的單位詞。如現在說「一件事」,但寒山詩有「大有好笑事,略陳三五 個」;又如鳥類稱隻,但杜甫詩有「兩箇黃鸝鳴翠柳」。據此可知,「個」字的應用範圍相 當廣,所以呂叔湘:「它是個填空子的單位詞」。26此特點誘使修飾範圍擴大,並能和其他 單位詞代用。因此,當謂詞性結構名物化,以數量稱數時,由於本身並無適當單位詞可用, 此時「個」是最好的選擇。我們可以說誘發「V+個+NP(一般賓語)」>「V+個+XP (一般賓語)」>「V+個+XP(程度賓語)」的演變動因肇端於「個」字本身具有「填空子 的單位詞」的語義屬性,才能產生類推(analogy)作用,27使「個」後成分不受限制,由 NP(一般賓語)擴展到 XP(一般賓語),進而到 XP(程度賓語)。28 25 此例由 google 檢索而得,(網址:https://tw.dictionary.yahoo.com/dictionary?p=rhyme+or+reason),最 後瀏覽時間:2012 年 7 月 28 日。 26 同註 7,頁 148。 27

根據 Hoppe & Traugott Grammaticalization,「類推」指的是已經存在的結構對現存形式產生的吸引。 可以說這是一個句法規則的擴展。 28 同註 7,有關「個」字使用範圍的擴展來自「類推」作用的說法,主要是受到呂叔湘:〈個字的應用 範圍——附論單位詞前一字的脫落〉,頁 165-166:「(3)帶〝(一)個〞的詞語最常見的是緊接在動 詞之後的,賓語以及非賓語,名詞以及非名詞。……(3)是〝(一)個〞擴展的積極的誘導因素。 原來因為賓語常是一個無定性的事物,所以動詞常常和〝(一)個〞接觸,漸漸的形成了〝V(一) 個〞的範型,引起了類推作用,好些個不必或不該加〝(一)個〞的詞語到了動詞之後也帶上了〝(一) 個〞。」的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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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V+個+XP(程度賓語)」述賓式形成,可以產生以下三種影響。第一是有的無法 直接以「V+XP」述補結構表示動作的性狀時,可以透過「個」,以述賓結構表達述補語 義。這主要出現在 XP 是四字格固定語,如: (58) 頭髮拔去了一半,打了個七死八活。(《醒世姻緣》73 回) (59) 指東打西,指北打南,打了個落花流水,東倒西歪。(《兒女英雄傳》6 回) (60) 素姐又罵了個心滿意足,收拾了罵本,罵到鄉約杜其思門上。(《醒世姻緣》89 回) (61) 封氏聞得此信,哭個死去活來。(《紅樓夢》1 回) (62) 你這廝們,來!來!今番和你鬥個你死我活!(《水滸全傳》6 回) (63) 有什麼話索性說個一清二楚該有多好。(聯合知識庫) (64) 現在當官不容易,動不動就被罵個狗血淋頭。(聯合知識庫) 第二是「V+得+XP」的「得」作為結構助詞,XP 是補語,整個是述補結構;「V+得 +個+XP」進入「個」字構式,雖然語義表現為述補關係,因為「個+XP」屬於名詞性 成分,結構助詞「得」後的「個+XP」是賓語,內部結構仍以述賓視之,29比較: (65) a.便教整頓酒來,正喫得半酣,只見走一個人入來。(《醒世恒言》卷 31) b.施復因掘了藏,愈加快活,分外興頭,就喫得個半醺。(《醒世恒言》卷 18) a 句「喫得半酣」說明「喫」的動作所呈現的是「半酣」狀態,b 句「喫得個半醺」描述 「喫」的動作呈現出「個半醺(指一個半醺的模樣)」這樣的一個事件。第三是「V+個+ XP」述賓結構的「V」不限定是及物動詞,可以是不及物動詞、形容詞,例如: (66) 老和尚上前來爭,被覺空一推,跌個四脚朝天。(《歡喜冤家》11 回) (67) 耿埴聽了,驚箇小死。(《型世言》5 回) (68) 我本來呌他們都去,又想着跟前走個精光,未免過于冷落,竟去一半,留一半。 (《紅樓復夢》97 回) 29 朱德熙:《語法講義》(北京:商務印書館,1982/2008 年),頁 122 認為:「這類格式可以解釋為述補 結構,也可以解釋為述賓結構」。受到量詞「個」的指稱作用,使得「XP」成為名詞性成分,整個視 為述賓結構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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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小春只得把倮兒酒及纏足大仙一切情節略略說個大概,衆人笑個絕倒。(《鏡花 緣》60 回) (70) 王氏方才醒了,說是嚇極了,身子兀自顫個不停。(《歧路燈》60 回) (71) 他一眼看見安公子便跑到他跟前只說了個「恭喜」兩個字,便扶了安公子的肩膀 喘個不住。(《兒女英雄傳》36 回) (72) 見了客來,又要打躬作揖,累個不了。(《儒林外史》4 回)

六、「V 個」與「V 得」的比較

「V 得」後接補語有多種類型,與「V+個+XP」相關的是表結果、狀態,本節的比 較以「得」後的 XP 是結果補語、狀態補語為主,論述時以狀態補語統稱。30基於語言經 濟原則考量,外在形式極為相似的「V+個+XP(程度賓語)」與「V+得+XP(狀態補語)」, 由於「個」與「得」功能的不同,在句法結構與語義表達存在差異,擬從此二方面進行討 論。31 從句法結構觀察,「V+個+XP」可加插體標記「了」、人稱代詞,「V+得+XP」中 V 與「得」之間不宜插入「了」,如出現人稱代詞,必須擺在「得」後的位置,如:唬得 他悠悠魄散魂飛。(《元刊雜劇三十種》)我對你說時,驚得你尿流屁滾。(《水滸全傳》67 回)這些形式上的差異,游汝杰〈補語標誌“個"和“得"〉、邵敬敏〈動+個+形/動 分析〉都已提及。體標記「了」與結構助詞「得」會產生互斥,主要是二者的語法屬性都 是附在動詞後,與動詞結合緊密,中間不能插入其他成分。人稱代詞插入「V 個」與「V 得」的位置不同,顯現「得」與 V 結合比「個」緊密。除此,還有「V+得+個+XP」(例 (3))與「V+得+人稱代詞+個+XP」,32後者如: (73) 我正連日事忙,未曾問得你箇仔細。(《水滸全傳》40 回) (74) 等得你個不耐煩,方纔出來。(《醒世恒言》卷 15) (75) 這單于民雖不曾抖得他個精光,卻也弄得一敗塗地的回家。(《醒世姻緣》25 回) 30 結構助詞「得」或作「的」,本文以「得」統稱,引用歷史文獻時則以原先記載字形為主。 31 對於「得」「個」共現的句式,如例(3),由於牽涉層面較廣,在此先不討論。 32 此種形式可視為雙賓句,如「問得你箇仔細」應分析為﹝﹝問得﹞述(你)近賓語﹝箇仔細﹞遠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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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種「V+得+人稱代詞+XP」形式,「得」後成分相對自由,一般名詞也可進入人稱代 詞位置。相對地,「V」與「個」之間大多只能加插人稱代詞。此現象應與漢語的韻律規 則有關,「V+人稱代詞+個+XP」形式中,「個+XP」是一個結構單位,由於 V 常由 單音節動詞充當,人稱代詞也是單音節,「V+人稱代詞」成為雙音節律單位,如果一般 名詞進入此格式,這些一般名詞常是雙音節,將會打破雙音節律單位。反觀「得」字結構, 「得」是連前讀,已與 V 形成雙音節律,「得」後成分不會受到限制,例如: (76) 唬得王生面如土色,只得再問緣由。(《初刻拍案驚奇》卷 11) (77) 說着,將環兒一推說:「你是個賊,快快的招罷!」氣得環兒也哭喊起來。(《紅 樓夢》94 回) 游汝杰:「“個”不可以在表示否定結果的格式裡,“得”字則可以。如“看得不清楚”可以說, “看個不清楚”不可以說。這是因為這個“得”後邊的補語表示結果,而“個”則不具備這種功 能。」33游汝杰的討論是針對現代漢語,近代漢語中,「個」可以出現在表示否定結果的 格式裡,如前舉例(17)b,又如: (78) 見說着婦人之言,便做個不着,也要試試看。(《二刻拍案驚奇》卷 32) (79) 金老欲待摸出還了,一時摸個不着,面兒通紅。(《初刻拍案驚奇》卷 1) (80) 余化龍又發一標打來,岳爺往右邊一閃,這標,又打個不著。(《說岳全傳》31 回) (81) 咱哥地裏一回,園裏一回,黑汁白汗掙個不足,才還了一半,還欠人家二十五兩。 (《歧路燈》39 回) (82) 兩個氣喘喘的,說個不清不白。(《歧路燈》65 回) 據此可知,「個」後的 XP,不管是肯定形式或否定形式,都可表結果,與「得」字句差 別在於這是屬於事件化的結果。 形式上的細部觀察,「V 個」與「V 得」後的 XP 相同的結構主要是由單詞或四字重 疊短語、並列短語、主謂短語充當。例如: (83) a.且請吃個飽,卻又理會。(《平妖傳》19 回) b.吃得飽,正沒消食處。(《水滸全傳》73 回) 33 游汝杰:〈補語標誌“個”和“得”〉,《漢語學習》第 3 期(1983 年),頁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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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a.你若體娘的心,不把從前事體記懷,你陪娘吃個盡興。(《初刻拍案驚奇》卷 17) b.果然拿出熱騰騰的狗肉來,與公子一同狼餐虎嚥,吃得盡興。(《二刻拍案驚 奇》卷 22) (85) a.你若不然,就打破金陵,雞犬不留,殺個乾乾淨淨。(《說岳全傳》25 回) b.扈太公一家都殺得乾乾淨淨。兄弟特來請功。(《水滸全傳》50 回) (86) a.王氏伏在床上,哭了個天昏地暗。(《歧路燈》12 回) b.夫妻二人,那里肯放,哭得天昏地暗。(《歡喜冤家》 3 回) (87) a.怎能彀引得番兵到此,殺他個片甲不留,方使他不敢藐視中原?(《說岳全傳》 26 回) b.我們若與他一般見識,殺的他片甲不留。(《醒世姻緣》99 回) 例(83-87),XP 依序是單音節動詞、雙音節動詞、雙音節形容詞重疊式、並列結構四字 格固定語、主謂結構四字格固定語,其中四字格固定語以並列結構為主,前舉例(58-64) 可參看。至於「V 個」與「V 得」其他結構上的不同,根據石毓智、雷玉梅:「“個”後的 形容詞都被名詞化了,不再能受“很”等程度詞修飾;然而“得”後的形容詞還保留原來的詞 性,可受程度詞修飾。」34石毓智、雷玉梅的說法大體符合語言事實,「得」後 XP 受程 度副詞修飾相當常見,如:生得十分清秀(《喻世明言》卷 1)、生得極好(《喻世明言》 卷 26)、起得好早(《喻世明言》卷 1)、說得甚妙(《喻世明言》卷 15),一般「個」 後 XP 是不受程度詞修飾,主要原因石毓智、雷玉梅以「名詞化」解釋,我們可以進一步 指出是受到「個」的指稱作用,致使 XP 所呈現的是體詞特點不是謂詞,所以 XP 不受程 度詞修飾。近代漢語中檢得兩例值得討論:看個十分飽(王實甫《崔鶯鶯待月西廂記》)、 飲他個十分得意(例(45)),「十分」在此作為程度副詞,或是數量結構,文義皆可通。 近代漢語中的「十分」既可用作副詞,也可用作名詞的修飾語,屬地位模糊之詞。此二例 的「飽」和「得意」的動詞性也不很典型,因此可以說:你我須要喫個十二分飽(《綠野 仙踪》49 回)、便有七八分得意了(《初刻拍案驚奇》卷 16)。由於 XP 的語法屬性是 體詞性,在此應當作數量結構。既然「個」字句中的 XP 是體詞性, XP 後也不宜出現修 飾語,但是「得」字句不受此限制,如:哭得昏暈了數次(《初刻拍案驚奇》卷 9)、好 得快點(《海上花列傳》)20 回)、擠得熱不過(《海上花列傳》39 回)、站得遠些(《兒 女英雄傳》36 回)。「個」後名物化屬於體詞性的 XP,如果撇開「否定副詞+動詞」形 式,不管是動詞短語或形容詞短語,所表的程度或結果是一種靜態呈現,如果是動態描述, 34 同註 5,頁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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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進入此結構中。相對地,「得」後 XP 是謂詞性,未受到此種限制。因此,如果 XP 著重動態描述,主要出現於「得」字句中,例如: (88)僧官急得走進走出。(《儒林外史》29 回) (89)阿巧羞得鑽進被窩,再不出頭露面。(《海上花列傳》62 回) (90)把個山陽縣嚇得忙着分派人打掃公館,伺候轎馬,預備下程酒飯,鬧的頭昏, 纔得辦妥。(《兒女英雄傳》13 回) 從句式上來看,「得」後 XP 可以形成正反問句(如:喝得痛不痛快、吵得過不過癮)、 出現於比較句(如:生得比人強(《紅樓夢》77 回)、喝得比他們痛快、過得比誰快樂), 「個」字句都沒有這些用法。也是歸因於「個+XP」的 XP 是體詞性,「得+XP」的 XP 則是謂詞性,才會產生句法形式的差異。 綜上所言,由於「得+XP」的 XP 是謂詞性以及「得」後可加插人稱代詞或一般名詞, 誘使「得」後形式比「個」後多樣,大抵整個 XP 是受程度詞修飾的狀中結構、述補結構 以及子句,難以進入「個」字句中。同樣地,受到 XP 是謂詞性或體詞性的差異,發現到 XP 的長度在「V 得」結構相當有彈性,可長可短,可多個短語疊加,增加描述的豐富性; 「V 個」結構相對受限,一般是單個詞或短語形式。茲舉幾個「得」後 XP 由多個短語疊 加的例子作參考: (91)這一鬧,把個榮國府鬧得沒上沒下,沒裏沒外。(《紅樓夢》117 回) (92)在匣子裏拿出來時,叠得長不滿五寸,厚不上半寸。(《紅樓夢》92 回) (93) 王阿二奪過手,把樸齋腿膀儘力摔了一把,摔得樸齋又痠,又痛,又爽快。(《海 上花列傳》2 回) (94)回轉頭來看時,恰是一箇婆婆,生得眉分兩道雪,髻挽一窩絲。眼昏一似秋水 微渾,髮白不若楚山雲淡。(《喻世明言》卷 35) 從出現頻率觀察,「V+個+XP」形式中,XP 是「否定副詞+動詞」,在近代漢語以及 現代漢語中相當頻繁,但是此種「V+得+XP」在近代漢語僅寥寥數例,如:心跳得不住 (《醒世姻緣》20 回)、連江公笑得不住(《歡喜冤家》17 回),現代漢語亦是。透過 「聯合知識庫」檢索,35「笑個不停」559 例、「笑得不停」3 例,「哭個不停」527 例、 「哭得不停」1 例。相對於其他形式,反而「V+得+XP」是主流,如「聯合知識庫」中, 35 最後瀏覽日期:2012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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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擠個水洩不通」15 例、「擠得水洩不通」4320 例,「鬧個天翻地覆」15 例、「鬧得天 翻地覆」312 例。據此顯現當 XP 是「否定副詞+動詞」時,主要以「個」字句表達,其 他以「得」字句占上風。為何 XP 是「否定副詞+動詞」難以進入「得」字句?究其因是 「得」後 XP 描寫動作結果或狀態,一般不包括過程推延的持續義。當 XP 是「否定副詞 +動詞」,表示動作持續不斷,與「得」後 XP 的語法功能多少存在互斥情形。如果是「個 +XP」,著重一個活動的過程,這個過程當可「持續不斷」進行,因此,XP 是「否定副 詞+動詞」在「個」字句使用頻繁,「得」字句相當少見。 進一步比較「V 個」與「V 得」中 V 以及 XP 的特點。以提問形式來看:從功能而言, 「個」後 XP 是賓語,「得」後 XP 是補語,前者可以「什麼」提問,後者是「如何」「怎 麼(樣)」。例如: (95)a.慢慢的走,忙個什麼勁兒。(《紅樓復夢》15 回) b.在那些所謂高級職員面前既想拉攏又嘀咕他們神氣個什麼!(聯合知識庫) c.人家報紙到手還壓住不肯看,你著急個什麼?(聯合知識庫) (96)a.昨日所讀底,今日再讀,見得如何?(《朱子語類》卷 19) b.這位姑娘多大年紀了?長得怎麼樣?(《紅樓夢》117 回) c.不道賢契們回來得恁快,不知考得怎麼樣了?(《說岳全傳 》7 回) 「V 個」後的 XP 以形容詞或形容詞短語居多,36由於「個」字的作用才使得形容詞或形 容詞短語被名物化,如果 XP 本身的特點難以名物化,無法進入此格式中。如:比況短語、 狀態形容詞「AA 的」「ABB 的」,描摹作用很強。必須以「V 得」形式呈現。例如: (97)安公子急得熱鍋上螞蟻一般,一夜也不曾好生睡得。(《兒女英雄傳》3 回) (98)至新馬頭,見一夥人圍得緊緊的,看一隻繡鞋兒。(《喻世名言》卷 23) (99)善卿忙又向樓窗口去看,乃是大姐巧囝跑得喘吁吁的。(《海上花列傳》3 回) 以 V 的音節數來看,前舉「個」字句之例,以單音節為主;至於「得」字句,單、雙音 節皆可見。如果將動詞分成活動動詞、狀態動詞、達成動詞、完結動詞四類,37綜觀「V 個」用例,發現到「V」主要是由活動動詞、狀態動詞充當。活動動詞中大抵有表示情緒 反應(「笑」「哭」「罵」「吵」「鬧」)、實際感官感知(「聽」「看」)、人與人之 36 出現於「個」後的四字格固定語,語義表達上著重活動後的狀態,也是屬於形容詞短語的功能。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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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的交互活動(「殺」「打」「聊」「等」)、空間處所運動(「走」「跳」「跌」)、 對物的支配動作(「吃(喫)」「脫」「燒」「搶」「輸」)以及言說動作(「說」「問」)。 狀態動詞中有屬非自主性、生理狀態呈現(「驚」「嚇」「醉」「餓」「喘」「顫」), 以及心理情感表現(「愛」「氣」「喜」「樂」)。至於達成動詞與完結動詞(「忘」「碎」), 目前檢索所得,近代漢語未見,只出現於現代漢語,但使用頻率不高。例如:38 (100)我作過的夢沒記得幾個,通常一早醒來就忘個精光。(聯合知識庫) (101)裡頭的玻璃碎個稀巴爛。 (102)我的相架碎个一塌糊塗。 除此,意義比較虛的輕動詞也可看到,39例如: (78)見說着婦人之言,便做個不着,也要試試看。(《二刻拍案驚奇》卷 32) (103)想着先走這趟,把這事弄個徹底周全。(《兒女英雄傳 》5 回) (104)況心中本無氣惱,不過是弄個沒趣,嚇的譚紹聞把銀子給的速些罷了。(《歧 路燈》45 回) (105)又是一塲天火,這回弄個精光。(《歡喜冤家》5 回) (106)我只要插手研究紅學,非搞個天翻地覆不可。(聯合知識庫) 形容詞也可進入「個」字句中,形成「形+個+XP」結構,此類形容詞的語義特徵必須 是與生、心理反應有關,這與狀態動詞具有相同的語義屬性。例如: (107)聽見這所房子賣給他,真歡喜個使不得。(《紅樓復夢》11 回) (108)又要呌人出去請葉老爺進來看脉,衆人就荒個使不得。(《紅樓復夢》27 回) (109)那些楊家的人,在外廂忙个不住。(《歡喜冤家》20 回) (110) 金笛書生在旁,心中大慚,恩師受傷只在眼前,倒為妙慧之事,急個不了。 (聯合知識庫) 38 例(101-102)由 google 檢索而得,(網址:https://s.dianping.com/topic/252038?...=/sznj...654),最後 瀏覽時間:2012 年 8 月 16 日。 39 張慶文:〈“V+個+XP”結構中“個”的語法地位〉,《現代外語(季刊)》第 32 卷第 1 期(2009 年),頁 14 認為帶謂詞性成分的「個」字短語(案相當本文「V+個+XP(程度賓語)」)不出現虛 化動詞,只有帶體詞性成分的「個」字短語(案相當本文「V+個+XP(一般賓語)」)可以。根據 語言事實,二者皆可與輕動詞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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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述,在「V 得」結構中也可看到 V 具有這些特點。大體可說,「個」字句與「得」 字句對於動詞的情狀並未有特別要求。不過,藉由歷時考察,近代漢語已可看到達成動詞 (例(111-114))與完結動詞(例(115-116))出現於「得」字句,而且,完結動詞可 以動補形式呈現。例如: (111)至於言百姓聞樂音欣欣然有喜色處,則關閉得甚密。(《朱子語類》卷 51) (112)幾層門都上了鎖,閉得甚緊。(《西遊記》25 回) (113)到後門一看,門又關得好好的。(《二刻拍案驚奇》卷 25) (114)誰知死得不明不白,教我如何回覆老母!(《警世通言》卷 11) (115)張德遠直恁無廉恥,弄壞得淮上事如此,猶不知去!(《朱子語類》卷 131) (116)家有一女,長成得美麗非凡。(《初刻拍案驚奇》卷 36) 與動詞相較,形容詞的使用在「個」字句是比較受限的,而「得」字句是自由的,可以是 心理情感、生理狀態的描摩(例(117-118)),也可刻畫人、事物的性質(例(119-122))。 (117)安公子一見慌了,只慌得手足無措,却又不好上前相攔。(《兒女英雄傳》9 回) (118)忽然先生走了回來,熱得通身的汗。(《醒世姻緣》33 回) (119)巫娘子兩臉紅得可愛,就如一朶醉海棠一般。(《初刻拍案驚奇》卷 6) (120)把這些竹子壓得歪歪斜斜,也有重得很壓折了的。(《後紅樓夢》3 回) (121)一病病了十四日,這人便瘦得骷髏一般。(《型世言 》卷九) (122)那配合鋪絞,也不知巧得甚麼樣兒。(《後紅樓夢》20 回) 語義表達方面,湯廷池〈談“我們喝得痛快"與“我們喝個痛快"兩種句式的意義與 用法〉,比較現代漢語中「我們喝得痛快」與「我們喝個痛快」兩種句式,認為「個」字 句表述「未然事象」的「提議句」,「得」字句表述「已然事象」的「描述句」。40透過歷 史文獻,本文基本上同意這個說法,不過,語言使用有時並非如此精確,可截然二分。有 些「個」字句也可出現於「已然事象」中,如前所舉例(47)、(49)、(61)、(66)、(67)、(69)、 40 湯廷池〈談“我們喝得痛快"與“我們喝個痛快"兩種句式的意義與用法〉,認為「未然事象」指的 是在現實世界裡「尚未發生或實現的事象」,因而在時間軸上是屬於未來時的事象。「已然事象」指 的是在現實世界裡「已經發生或實現的事象」,因而在「時間軸」上是屬於過去時、現在時與一切時 的事象。「提議句」指的是說話者向聽話者提議、邀請作某一件事情的句子。「描述句」指的是說話 者向聽話者描述或直述某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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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2)、(101)、(102)、(105),也能出現於非提議句中,例如: (123) 今日十兩,明日五兩,輸個精光。(《續金瓶梅》55 回) (124) 若再喫葷酒,便是老拙這些家業田產之類,不上半年,就喫個罄淨!(《西遊 記》卷 18) 因此,說「個」字句偏於表述「未然事象」的「提議句」,應是比較允當的。除此,「V +了+個+XP」以及「V+個+XP(否定副詞+動詞)」兩種句式有必要分別說明,也就 是「個」字句如果要表述「已然事象」時,通常採加插體標記「了」的形式;XP 是「否 定副詞+動詞」,兼有「未然事象」與「已然事象」兩種用法。以下是我們的討論。 「個」字提議句可透過語境判斷是未然事象,例如: (125) 又對丫鬟道:快去叫員外來,說個明白。(《醒世恒言》卷 20) (126) 不肯時,多教些人從,將花木盡打個希爛,方出這氣。(《醒世恒言》卷 4) 例(125-126)說話者做出「快去叫員外來,說個明白」「多教些人從,將花木盡打個希爛」 的提議時,都是屬於未發生的動作,在時間意義上是未然的。有的假設句提出某種假設會 導致的結果(例(127))、祈使句請求聽話者做某事(例(128))、或是與趨向動詞「去」 連用(例(129)),也可以是提議句,例如: (127) 若不是個美人,我一頓脚跥個稀爛。(《紅樓夢》70 回) (128) 老漢有何罪犯?望列位說個明白。(《醒世恒言》卷 4) (129) 你不如再去問個詳細來。(《三寶太監西洋記通俗演義》卷 9) 透過外在形式判斷,表述「未然事象」的「個」字提議句可與表示意圖(如「欲」「要」 「須」「得」「恨不得」)、預斷(如「該」「須要」)的情態詞、表示推測的語氣副詞(如「斷 然」「(一)定」)、表示未然的頻率副詞(如(再))連用。依次舉例於下: (48) 欲得教從人將花木打個希爛。(《醒世恒言》卷 29) (130) 話要說個明白,錢要丟在響處。(《綠野仙踪》18 回) (131) 有何得罪,也須說個明白。(《初刻拍案驚奇》卷 8) (132) 此刻不上去,你就得跑個半死。(《綠野仙踪》71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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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玉甫無奈歸座,焦躁異常,取腰間佩的一塊漢玉,將指甲用力刻劃,恨不得砸 個粉碎。(《海上花列傳》43 回) (134) 原來是牛將軍,你也該早說個明白。(《說岳全傳》38 回) (135) 但是話也須要說個明白。(《說岳全傳》37 回) (136) 這一來切莫饒他,斷然燒個皮焦肉爛纔罷!(《西遊記》41 回) (137) 按着葫蘆摳子,定要弄他個精光。(《醒世姻緣》24 回) (138) 一年之間,就是有千萬家私的,到他手裡,或是陷他徭役,或人來出首,一定 拆箇精光,留得性命也還是絕好事。(《型世言》30 回) (139) 且到那對外廂的墻邊,再看個明白,方有道理。(《二刻拍案驚奇》卷 34) 「得」字描述句著重已然事象的描寫、陳述,例如: (140) 彼此脫得精光,樂不可解。(《紅樓復夢》82 回) (141) 母親餓得半死,見他喫得臉紅,不覺怒從心起。(《隋史遺文》卷之六 27 回) (142) 驚得半死,回身便走,一絆一交。(《警世通言》卷 28) (143) 見梁上這件打鞦韆的東西,嚇得半死。(《警世通言》卷 5) 以上四例是就已有的事實來陳述因果關係的說明因果句,「得」字句可以是原因句(例 (140-142)),也可以是結果句(例(143)),此與「個」字句作為推論因果句的結果句不 同,顯現已然事象的描述句可藉由說明因果句來表現。 外在形式上,表述「已然事象」的「得」字描述句,在時間意義上可以是過去時、現 在時、一切時。因此,能出現表過去時的時間名詞(如「昨日」「昨晚」)、表現在時的時 間名詞(如「如今」),也能與時間副詞(如「已(經)」「早」「剛才」「當下」「正」)搭配 表示已然事象。除此,表持續義的時間副詞(如「直」)、肯定事實的語氣副詞(如「果然」) 以及舊經驗總和的動量結構(如「幾次」),在時間意義上所呈顯的是事象的已然,也可出 現於「得」字描述句中。依次舉例於下: (144) 昨日哭得不勾,今日又來補麼?(《二刻拍案驚奇》卷 7) (145) 只是昨晚丈夫回來,喫得半酣,馱了十五貫錢進門。(《醒世恒言》卷 33) (146) 只可憐鳳丫頭操心了一輩子,如今弄得精光,也給他三千兩,叫他自己收着, 不許叫璉兒用。(《紅樓夢》107 回) (147) 妙玉已氣的不言語。(《紅樓夢》111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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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寶玉已經哭得死去活來,大家攙扶歇息。(《紅樓夢》98 回) (149) 紫鵑聽了,一陣心酸,早哭得說不出話來。(《紅樓夢》97 回) (150) 我剛才也哭得要死過去的呢。(《後紅樓夢》21 回) (151) 當下把個張三、李四,嚇得目瞪口呆。(《兒女英雄傳》4 回) (152) 正吃得興頭,聽得外面敲門甚兇。(《儒林外史》4 回) (153) 安太太聽了,忍不住又笑起來,直笑得皺着個眉,握着胸口。(《兒女英雄傳》 33 回) (154) 吳大郎次日果然打扮得一發精緻,來汪錫家成親。(《初刻拍案驚奇》卷 2) (155) 燦若急急回來,進到裏面,撫尸慟哭。幾次哭得發昏。(《初刻拍案驚奇》卷 16) 如果「個」字句要表述「已然事象」,通常在動詞後加上表示完成貌的體標記「了」,成 為「V+了+個+XP」句式。因此,「V+了+個+XP」出現的句式環境大抵與「得」字 句相同,可出現於表過去、現在的「已然事象」,例如: (156) 請大夫,熬藥,人參肉桂,已經鬧了個天翻地覆。(《紅樓夢》45 回) (157) 將他兩腿往夾棍裡一登,早疼了個半死。(《綠野仙踪 58 回) (158) 昨日出到鄉裏,搶了個精光。(《醒世姻緣》20 回) (159) 那一位昨夜也把我唬了個半死兒。(《紅樓夢 》83 回) (160) 如今鬧是鬧了個烏煙瘴氣,罵是罵了個破米糟糠。(《兒女英雄傳》32 回) (161) 他娘兒三個當下就這等一遞一句的勸了個不耐煩,問了個不耐煩。(《兒女英 雄傳》40 回) 但是「V+了+個+XP」無法表述一切時的「已然事象」,原因是「了」表完成貌,言談 時間的參照點必須是說話者在言說時已完成,即是終結點,不再延續。一切時包括過去、 現在、未來,表示在言談時間之前、同時、或後都會發生,與完成貌「了」的語法功能不 相合。 「個」字句如果出現於一切時的言談時間中,採用「V+個+XP(否定副詞+動詞)」 形式。「個+XP(否定副詞+動詞)」指動作持續不斷,這樣的語義屬性自可進入一切時的 時間範疇。同樣地,也能進入未來時。根據我們的觀察,不管是未來時或非未來時(包括 過去時、現在時、一切時),都可使用「V+個+XP(否定副詞+動詞)」。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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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家家都興龍燈,我料想看個不了,那得功夫來看鄉裏這條把燈?(《儒林外史》 2 回) (163) 七郎看見了這個光景,心頭已自劈劈地跳個不住。(《初刻拍案驚奇》卷 22) (164) 今日早起,又要刷馬桶,倒溺壺,忙箇不了。(《桃花扇》卷 1) (165) 素姐每日嘓噥絮叨個不了,狄希陳瘡口發的又晝夜叫喚。(《醒世姻緣》66 回) 例(162)「料想」表推測,屬於未來時,例(163)「已」、例(164)「今日」、例(165)「每日」, 依次表非未來時的過去時、現在時、一切時。 複句形式如果蘊含時間先後順序或因果關係,「個」字提議句與「得」字描述句出現 條件分別是前者以後一分句為主,後者前一分句或後一分句皆可。觀察前舉例(123-155), 大抵能反映此種語言現象。究其因乃當說話者要對聽話者做出提議時,需有背景時間或事 件原由作為參照,如此提議內容才得以進行,所以「個」字提議句常出現於後一分句。如 果說話者要對聽話者描述某一事件,不需受此限制,因此,「得」字描述句在複句中的位 置相對自由。 有待釐清的是為何「個」字句與「得」字句表現不同的時間意義?本文第三節提及量 詞「個」屬於通用個體量詞,可用於無定指稱,所謂「無定」潛藏無法掌握,一般對於未 然事象未必能確切掌握,存在預測性,但不是必然性,因此,「無定」的功能在時間意義 上適合於未來時。相對地,動詞「得」本義是「獲得」,以言談者角度來說,「獲得」是一 種擁有,在時間意義上可以是過去、現在或一切時。

七、結論

「V+個+XP」結構,透過 V 與 XP 之間的支配關係,XP 可分成一般賓語與程度賓 語兩類。對於「V+個+XP(程度賓語)」的「個」是量詞還是助詞的問題,本文透過歷史 文獻,以各種 XP 形式都存在「個+XP」與「一個+XP」兩種用法,來證明「個」屬於 量詞的範疇。而且,藉由「V 了個 XP」、「V 得個 XP」、「VO(人稱代詞)個 XP」,顯現「個」 與 XP 結合比 V 緊密,「個+XP」應視為一個結構單位。據此,可歸結出以述賓結構表達 述補語義的「V+個+XP」結構,應分析為「V(述語)+﹝個(量詞)+XP﹞(程度賓語)」, 不是「﹝V+個(助詞)﹞(述語)+XP(補語)」。這種「V+個+XP」結構中「個」的 功能是指稱、名物化的名詞組標記,此名詞組標記功能有必要分為有界事件化與無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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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兩類,石毓智、雷玉梅〈“個"標記賓語的功能〉認為只有前者,如此,對於「V+個 +XP(否定動詞+動詞)」句式無法解釋。 本文也討論「V+個+XP」各式形成的途徑,其中,「V+O(人稱代詞)+個+XP」 的產生與雙賓句息息相關,當 V 由三價轉為二價是關鍵所在。「V+了+個+XP」與「V +了+個+XP(否定動詞+動詞)」都是直接由「V+個+XP」演變而來,前者是受到體標 記「了」可後接謂詞性的影響,後者則是在既有的「XP」中發展出的特定格式。 本文認為量詞「個」可以由「V+個+NP」結構擴展到「V+個+XP」,是類推作用 使然,誘發動因肇端於「個」字本身具有「填空子的單位詞」的語義屬性,才能由原先計 量人,進而擴大範圍,最終至謂詞性結構。文中發現當「V+個+XP(程度賓語)」形成後, 可以產生以下三種影響:(一) 有的無法以述補結構表示動作性狀時,可以透過「個」來 表述;(二)「V+得+XP」述補式,加插「個」,內部結構改為述賓式;(三)不及物動詞、 形容詞也可進入此種「個」字構式中。 本文進一步考察「V+個+XP(程度賓語)」與「V+得+XP(狀態補語)」的差異,相 較於前人研究,句法結構方面,除了「得」與 V 的結合比「個」緊密外,值得注意的是 「得」後 XP 可受程度詞或補語修飾、可形成正反問、可出現於比較句,可以是比況短語、 狀態形容詞「AA 的」「ABB 的」。但是,「個」後 XP 沒有這樣的用法,此種現象歸因於 「個」後 XP 是體詞性的語法特點,而「得」後 XP 是謂詞性。有關 XP 的內部結構,「個」 字句主要是由單詞或四字重疊短語、並列短語、主謂短語充當,「得」字句則類型多樣, 同時可以多組短語套疊,因此,XP 音節數由單到多,有各種不同變化。除此,「個」字句 與「得」字句對於動詞的情狀並未有特別要求,而形容詞的情狀必須屬於生、心理反應的 詞才能進入「個」字句,「得」字句並無此種限制。語義表達方面,「個」字句可表述未然 事象的提議句,「得」字句可表述已然事象的描述句,「個」字句如要表述「已然事象」, 通常在動詞後加上表示完成貌的體標記「了」。「個」字句與「得」字句表現不同的時間意 義,歷來似乎尚未提出很好的解釋,本文發現當量詞「個」具有無定指稱特點時,隱含著 無法掌握的語義特徵,此正可與未來事象的難以預測產生聯繫,這是「個」字句適合出現 於未來時的原因。至於「得」字句所呈顯的時間意義,既可以是過去、現在也可以是一切 時,與其「獲得」的動詞義息息相關,因為獲得表示已經得到,此可與過去時、現在時有 所聯繫。如果獲得後永遠留存著,就與一切時相關。據此,本文認為「個」字句與「得」 字句表現的時間意義不同,分別與「無定」以及「獲得」的意義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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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引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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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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