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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夫妻權力關係之因素探討:1996年與2006年比較分析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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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 碩士論文. 治 博士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 政:傅立葉 大. 立. ‧ 國. 學 ‧. 影響夫妻權力關係之因素探討: 影響夫妻權力關係之因素探討:. n. al. er. io. sit. y. Nat. 1996 年與 2006 年比較分析 Ch. engchi. i n U. 研究生: 研究生:謝筱潔. 中華民國 99 年 7 月. v.

(2) 謝 誌 走到現在,碩士生涯中最重要、最艱難、也是最後階段,終於到達了終點。 這一路上,感謝我的指導教授—傅立葉老師—的提攜,以及政大社工所老們師及 郁芬助教給予我的幫助,讓我的碩士生涯有所學習跟成長。除此之外,也要對許 多人表達謝意,他們的鼓勵及陪伴,讓我的學習之路能平穩踏實。 首先,最要感謝父發銘、母惠貞、以及妹怡君,因為你們的支持及贊助,才 能讓我無後顧之憂地完成我的學業;感謝其他的家人們:伯母、舅舅、兄姊姑嫂 們,不時地提醒我要好好努力。. 政 治 大. 其次,謝謝一起陪我努力用功兼吃喝玩樂的朋友們:襄檸、瀞頤、敬德、怡. 立. 苓;一起渡過痛苦及美好時光的政大社工所碩士班第一屆的同學們—劉懿、雅. ‧ 國. 學. 嵐、明峰、于倫、佳怡、思偉、淑怡、筱涵、立德、裕昌,我們曾經一起繃緊神 經,也一起放鬆心情;要特別地謝謝婉嫃、怡仙、祝惠,經常陪我一起笑鬧、也. ‧. 一起煎熬,在我論文「卡關」時總是能跟我討論並提供建議,讓我的論文能夠有. sit. y. Nat. 所突破。. io. er. 感謝曾經一起實習的同事們、一起工作過的夥伴們、同在社工大家庭的學弟. al. v i n Ch 最後,希望那些還在努力的同學們及學弟妹們也會順利和成功。 engchi U n. 妹們,讓我一路走來有許多收穫。要感謝的人事物太多了,在此便不逐一說明。. 筱潔 July, 2010. II.

(3) 中文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不同年代夫妻權力關係之影響因素及改變情形。研究者採用 家庭決策模式為指標,以「子女管教及教養」 、 「家用支出分配」 、 「購買高價家庭 用品」作為重要的測量變項。根據資源論、交換論以及文化規範理論觀點,討論 之焦點包括:1.夫妻資源是否影響夫妻權力關係之運作?2.兩性的性別角色態度 是否影響夫妻權力關係之運作?並比較兩個年度之差異。 研究者利用「台灣地區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第三期第二次家庭組(1996 年) 及第五期第二次(2006 年)家庭組之研究問卷資料進行分析。研究結果發現:. 政 治 大. 1. 家庭決策模式之樣貌:三項家庭決策大多以「共同決定」為主要之模式。. 立. 然在性別比例及兩個年度比例分配上仍有些微差異。. ‧ 國. 學. 2. 資源差異對夫妻權力關係之影響:已婚兩性之資源差異對家庭決策有部 份達到顯著。整體來說,擁有較高資源者,會有助於「決策權力」的增加。. ‧. 3. 性別角色態度對夫妻權力關係之影響:分析檢定結果顯示性別角色態度. sit. y. Nat. 對於家庭決策模式之作用獲得證實。性別角色態度較傳統者,家庭決策會傾向傳. io. er. 統父權之思維。反之,態度越現代者,家庭決策模式會傾向較平權之模式。. al. v i n Ch 別角色態度在兩個年度對家庭決策模式皆有重要的影響力 e n g c h i U 。最大的差異在於 2006 n. 4. 1996 年及 2006 年影響夫妻權力關係因素之轉變:夫妻資源之高低以及性. 年女性負責更多的子女管教及教養之決策權,特別反應在高等教育成程度者。在 態度方面 1996 年已婚兩性之態度皆有其影響性,但 2006 年只有女性的態度對家 庭決策模式有作用。 最後根據研究結論提出建議,研究者認為除了在鉅視層面持續耕耘兩性平權 觀念推廣及宣導外,在職場上真正落實兩性工作平等法保障婦女就業實為重要。. 關鍵字: 關鍵字:夫妻權力關係、 夫妻權力關係、家庭決策模式、 家庭決策模式、夫妻資源、 夫妻資源、性別角色態度、 性別角色態度、社會變遷. III.

(4)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research is to understand the power relationship between husbands and wives, including the factors and the transition during 1996-2006. Researcher adopts family decision-making as an important index. “Children disciplining”, “family expenditure”, and “buying expensive house wares” are the measuring variables. Base on the Resources Theory, the Exchange Theory, and the Theory of Resources in Cultural Context, the main questions of this research are: 1. Do the resources between husbands and wives influence their power relationships? 2.. 政 治 大. Do the attitude of gender role effects the power relationships of husbands and wives?. 立. 3. Is there any transition from 1996 to 2006?. ‧ 國. 學. The results are as follows.1.Most proportions in 3 items of family decision-making are the Common decision-making model. 2. The resources difference between. ‧. married both sexes are significant to the family decision-making. The more resources. sit. y. Nat. one has, the more power in making decision one has. 3. The attitude of gender role. io. er. effect the family decision-making. The sex role attitude is more traditional, the family. al. v i n C attitude is more modern, the familyhdecision e n gmodel c h i willUfavor compares pattern of the n. decision-making will favor thought of the traditional patriarchy. Otherwise, the. equal rights. 4. Both the resources difference and the attitude of gender role are important factors in 1996 and 2006.Compair with 1996, the high level of education female have more power in “Children disciplining” decision-making, and female’s attitude of gender role are more important to family decision-making in 2006. According to the research conclusion, researcher puts forward the suggestions.. Key words: :The power of husbands and wives, Family decision-making, The resources difference, The attitude of gender role. IV.

(5)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 ................................ ............................................................ ............................................................1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3. 第二章 理論探討與文獻回顧 ................................................................ ................................................................6 ................................ 6 第一節 台灣社會性別平權之發展脈絡 ..........................................................................................6 第二節 夫妻權力關係之意涵 ........................................................................................................ 10 第三節 夫妻權力關係之相關理論 ................................................................................................ 17. 政 治 大 研究設計與方法 ...................................................................... ......................................28 ...... 28 立 ................................................................. 第四節 實證研究回顧 .................................................................................................................... 23. 學. ‧ 國. 第三章.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假設 ................................................................................................................ 28 第二節 資料來源與研究樣本 ........................................................................................................ 30. ‧. 第三節 變項之操作性定義 ............................................................................................................ 31 第四節 資料分析方法 .................................................................................................................... 39. y. Nat. io. sit. 第四章 資料處理與分析 ................................................................ ...................................................................... ......................................40 ...... 40. al. er. 第一節 資源變項之統計分析 ........................................................................................................ 40. n. v i n Ch 家庭決策模式分析 ............................................................................................................ 56 U i e h n c g 家庭決策模式迴歸分析 .................................................................................................... 60. 第二節 性別角色態度之分析 ........................................................................................................ 47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 ...................................................................... ......................................79 ...... 79 第一節 研究結論 研究結論 ............................................................................................................................ 79 第二節 研究限制與建議 ................................................................................................................ 82.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 ................................ ................................... ...................................85 ... 85 附錄一: 附錄一:職位階級分類及行業內容一覽表 .......................................... ..........................................92 .......... 92.

(6) 表目錄 表格 1:1996 年後婦女相關政策法案總整理 ......................................................................................9 表格 2:家庭決策定義彙整................................................................................................................. 15 表格 3:教育程度類別......................................................................................................................... 31 表格 4:性別角色態度題組問項內容................................................................................................. 33 表格 5:第三期第二次(1996 年)性別角色態度題組因素分析結果 .................................................. 34 表格 6:第五期第二次(2006 年)性別角色態度題組因素分析結果 .................................................. 34 表格 7:性別角色態度問項因素分類整理......................................................................................... 35 表格 8:1996 年、2006 年「台灣地區社會變遷基本調查」家庭組家庭決策問項 ........................ 36 表格 9:家庭生命發展階段與結婚年數對照表................................................................................. 37 表格 10:樣本資源變項統計表........................................................................................................... 42. 政 治 大. 表格 11:樣本資源變項之性別差異統計表 ....................................................................................... 44 表格 12:兩個年度夫妻相對資源變項之卡方檢定表 ....................................................................... 46. 立. 表格 13:性別角色態度回答統計表................................................................................................... 49 表格 14:性別角色態度性別差異平均數檢定(T-TEST)表............................................................. 51. ‧ 國. 學. 表格 15:性別角色態度分數加總平均數檢定(T-TEST)統計表..................................................... 54 表格 16:兩個年度家庭決策模式之統計表....................................................................................... 57. ‧. 表格 17:家庭決策模式之性別差異卡方表....................................................................................... 59 表格 18:家庭決策模式之夫妻差異卡方表....................................................................................... 59. y. Nat. 表格 19:1996 年邏輯迴歸分析表_絕對資源、性別角色態度......................................................... 64. sit. 表格 20:1996 年邏輯迴歸分析表_相對資源、性別角色態度......................................................... 67. er. io. 表格 21:2006 年邏輯迴歸分析表_絕對資源、性別角色態度......................................................... 71 表格 22:2006 年邏輯迴歸分析表_相對資源、性別角色態度......................................................... 74. n.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目錄 圖表 1:研究架構圖 ............................................................................................................................ 28.

(7) 第一章 緒論. 本章先闡述研究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並說明研究問題,以形塑出本研究 的架構,分別說明如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政 治 大 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我國男性勞動參與率逐年下降,7 年來降幅達 1%之多,女 立. 「後天就是三八婦女節,勞委會今天公布『97 年女性僱用及婦女就業概況』. 性勞參率則逐年增加,去年為 49.7%,但仍不到五成,並較韓、美為低。」. ‧ 國. 學. 記者陳素玲(2009 年 3 月 6 日)報導。聯合晚報,第 a09 版。. ‧. 隨著社會變遷、教育普及化及兩性平權意識的高漲,女性勞動參與率逐漸增. y. Nat. io. sit. 加。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009)婦女勞動統計顯示:2008 年我國女性整體勞動力. n. al. er. 參與率為 49.67%,幾乎已達五成。各年齡層之勞動力參與率皆呈成長趨勢,尤. Ch. i n U. v. 25-44 歲年齡層之勞動參與率高達 83.81%,惟 15-24 歲之勞動力參與率為 32.47%,. engchi. 較十年前減少 4.54 個百分點,其主要原可能為高等教育普及,延緩投入勞動市 場。其中隱含之意為女性之經濟能力提升,不再僅是經濟依賴者之角色。隨著女 性就業率的提昇改變了傳統就業市場以男性為主的結構特質,許多研究者都推測 這將使得女性角色地位提昇,並進而促使家庭內兩性勞動力分配的更加平等(唐 先梅,1999),過去「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分工模式逐漸式微,家庭中的夫 妻權力關係因而有所變化。檢視夫妻權力關係之面向,最常見的就是家庭決策模 式與家務分工的情況(張志堯,2001;2003),因為以往父權的家庭是男主外、 女主內,男性的賺錢養家成為擁有權力的基礎,故家庭決策都是以男性的意見為 主,家務工作自然也就是落在女性身上。就業市場人口上的變化隱含兩性於外在 1.

(8) 結構條件上之變化,公領域中的性別統計亦可見一般,此一現象引發研究者的好 奇並開始思考以下問題:私領域中家庭內部夫妻權力關係呈現何種樣貌 私領域中家庭內部夫妻權力關係呈現何種樣貌? 私領域中家庭內部夫妻權力關係呈現何種樣貌?因此研 究者產生對夫妻權力運作相關議題之探討。 時代變遷,除了投入就業市場之女性大量增加外,因教育日漸普及而提高女 性之教育程度1,兩性在客觀條件上似乎漸趨平等之地位。從資源論的觀點而言 (Blood & Wolfe, 1960) ,夫妻個人資源會影響家庭內部權力關係之運作,其中包 含決策權之行使,並牽涉家務工作之分配。故研究者假設就業市場結構的改變及 教育機會的提升等因素,將使兩性所擁有的資源趨於平等,進而影響夫妻權力關. 政 治 大. 係,根據此一論述提出第一個的疑問:丈夫與妻子 丈夫與妻子的資源 丈夫與妻子的資源高低 的資源高低是否會影響家庭內 高低是否會影響家庭內 部權力關係之運作? 部權力關係之運作?. 立. 然而,有學者認為公領域中的社會結構與制度似乎並未鬆動家庭內部的組織. ‧ 國. 學. 及互動關係,隨著婦女勞動參與率的提高,加重了婦女在「主外」經濟角色上的. ‧. 扮演,卻沒有因而改變傳統家庭中「主內」的分工模式(蕭英玲,2005)。相關 的實證研究也並不完全証實資源論的假設,雖然女性角色地位隨著女性加入就業. y. Nat. io. sit. 市場,並進入了專業領域及管理階層而有所改變,然而這樣的變化似乎對家庭內. n. al. er. 的勞動力分配影響不大(Spitze, 1988)。社會有許多傳統的性別角色態度及刻板. Ch. i n U. v. 印象仍然存在,「職業婦女」所代表的意義不僅是女性投入就業市場,其仍然要. engchi. 背負能兼顧照顧家庭、打理家務工作的重擔,丈夫依然是家庭之主要決策者,妻 子擔任主要照顧者之角色,傳統的文化價值支配著家庭中的角色分工,其父權結 構的思想及觀念仍無法完全被打破。 從探討夫妻權力關係的問題出發,研究者開始思考社會價值及父權社會結構 之影響。性別角色刻板印象是普遍存在且根深蒂固的(林惠枝,2000),長久以 來,父權社會文化體系下的意識型態,不斷傳遞與複製著男女性別角色的種種刻 板印象,兩性間的不平等更源於傳統男尊女卑的文化中對兩性角色的刻板定位所. 1.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009)統計顯示,勞動人口按教育程度分,大專及以上者女性於 2006 年 佔 64.30%,至 2008 年提升為 65.35%;而男性比率則為 70.21%及 70.85%,變動幅度不大。 2.

(9) 致(侯佳惠,2001)。傳統父權社會對性別所賦予的刻板框架深植個體生活,無 形中也影響兩性的社會互動。在相關的研究中,權力關係的性別差異則是討論的 共同點,因為這種差異不但存在於社會的公共領域,也同時深植在傳統的家庭結 構中(陳玉華、伊慶春與呂玉瑕,2000)。而整體的文化信念再再地影響著個人 的價值觀,研究者因而將性別角色態度作為父權結構的表徵,開啟本研究第二個 問題:個人的性 個人的性別價值觀念 個人的性別價值觀念是否為影響夫妻權力關係運作之重要因素 別價值觀念是否為影響夫妻權力關係運作之重要因素? 是否為影響夫妻權力關係運作之重要因素? 近數十年來,由於民主開放的風潮與女權運動的高漲,使得世界各國相繼關 注兩性方面的議題。除了吸引許多相關學者投入兩性平權研究外,同時也被許多. 政 治 大 議題亦有諸多政策推動,行政院特於 1997 年 5 月 6 日成立任務編組的「行政院 立 全球性的組織以及各國政府視為發展策略中重要的一環。台灣政府針對兩性平權. 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自 2002 年 2 月 29 日開始,採三層級模式運作,推動婦. ‧ 國. 學. 女權益各項政策與措施,可能使社會性別規範及民眾之性別角色態度隨著轉變。. ‧. 價值體系影響了個人的思想、態度、行為及 社會文化的表現。從整體社會體系 的角度思考,研究者進一步提問:時代變遷之下 時代變遷之下, 時代變遷之下,兩性平權之實踐是否有影響私. y. Nat. io. sit. 領域之運作? 領域之運作?不同時期是否呈現不同之樣貌? 不同時期是否呈現不同之樣貌?. n. al. er. 綜合以上思考,研究者運用台灣地區社會變遷調查資料庫 1996 年及 2006 年. Ch. i n U. v. 之問卷資料,希望透過實證研究加以探討台灣社會夫妻權力關係近十年來之變. engchi. 化,並採納相關理論作為分析及探討之依據,以夫妻資源、文化規範作為重要的 焦點,嘗試解釋其對於私領域性別權力運作之影響程度。.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在父權社會的體系運作下,男尊女卑的思維理所當然地將決策權力放在身為 一家之主的男性身上,家務工作則歸屬為女性所應負擔的責任。台灣在解嚴後社 會快速變遷,民主化、資訊化及全球化的影響下,經濟結構、家庭觀念及就業市. 3.

(10) 場更加多元化,女性投入就業市場,但在家庭地位中仍然呈現權力不對等之樣 貌,且依然擔任默默為家庭付出的「無聲者」。 近幾十年來隨著女性主義對男女平權的重視,兩性在就業市場、教育環境等 機會逐漸取得平等的地位,然而在私領域上仍然未能突顯兩性平權的議題。 Tichenor(1999)的研究指出儘管女性投入勞動市場並擁有經濟獨立之能力,但在家 庭中並未獲得更平等的權力跟地位,這是種現象便是因為根植於社會的文化規範 影響所致。而婦女家庭地位消長其實反映夫妻間權力結構的分配模式,因此婦女 家庭地位論述以夫妻權力模式討論為核心(伊慶春與蔡瑤玲,1989;Yi & Yang,. 政 治 大 意味著擁有較多的權力,因此,探討夫妻權力關係與探討婦家庭地位其實可視為 立 1995;陳玉華等人,2000)。一般而言,夫妻關係中具有較高地位的一方,同時. 一體之兩面。若能清楚描繪妻子在家庭權力結構中的相對位置,將有助於釐清婦. ‧ 國. 學. 女家庭地位,進而勾勒出婦女的整體社會地位(簡文吟,2008),並更可進一步. ‧. 討論性別平權實踐之可能性。. 本研究旨在於透過台灣社會兩個時期—1996 年及 2006 年—之比較,了解近. y. Nat. io. sit. 十年來夫妻權力關係運作之情形,並探討不同時期其觀念性因素(性別角色態度). n. al. er. 或條件因素(夫妻資源)之影響孰重孰輕。研究重點包括兩個部分:首先檢視兩. Ch. i n U. v. 時期夫妻權力關係運作之模式及樣貌;其次,分析影響兩時期夫妻權力關係運作. engchi. 之影響因素及變化,以說明 1996 至 2006 十年來,夫妻之權力關係運作之消長。 主要目的在於希望透過研究結果剖析台灣社會性別平權之現況與轉變,並從私領 域運作與紓緩婦女雙重角色壓力之重要連結中,作為提供婦女福利相關政策之依 據。同時根據研究結果驗證理論觀點,研擬一套適宜的對策來促進性別權益並加 速文化觀念變遷的步伐。 根據研究目的,本研究利用「台灣地區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第三期第二次家 庭組(1996 年)及第五期第二次(2006 年)家庭組之研究問卷資料進行分析, 了解台灣社會近代夫妻權力關係之樣貌,探討十年間夫妻權力關係之變化及消 長,以期能夠回答下列問題: 4.

(11) 1. 夫妻資源是否影響夫妻權力關係之運作? 2. 兩性的性別角色態度是否影響夫妻權力關係之運作? 3. 比較 1996 年與 2006 年,是否因為台灣社會文化之性別意識發展轉變,影 響夫妻權力關係運作之因素而有所差異?.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5. i n U. v.

(12) 第二章 理論探討與文獻回顧 本章第一節將先就台灣社會性別平權之發展脈絡作一整理,第二節說明夫妻 權力關係之意涵;第三節則就相關理論作一探討,且進一步將各項概念與本研究 相互呼應及連結;最後以理論為基礎回顧相關實證研究。茲將分別闡述如下:. 第一節 台灣社會性別平權之發展脈絡. 政 治 大 檢視台灣社會性別平權之脈絡,可以從婦女運動之發展歷程來說明。婦女運 立. 取權益的行動與作為,以促進兩性平權之過程及方式。. 學. ‧ 國. 動、女權運動、婦女解放運動等名詞,常被使用來解釋婦女抗拒兩性不平等、爭. ‧. 陳惠蓮(1988)整理了社會學界中有關社會運動的概念,將婦女運動的定義 區分為廣義和狹義,廣義的婦女運動是指婦女全面地為國家、為社會、為爭取兩. y. Nat. io. sit. 性權益所發起的運動,都可稱為婦女運動;狹義的婦女運動則是指婦女或支持者. n. al. er. 只為爭取婦女有關權益,提昇婦女地位,以致兩性平等者稱之。而吳書昀(2002). Ch. i n U. v. 在其碩士論文中指稱:婦女運動意指一種社會運動,其關懷內容以女性課題為. engchi. 主,從婦女的私人生活、個人獨立一直到公共事務的參與及婦女權利的爭取,這 整個過程可藉由個人或群體的力量,來改善女性在社會中的處境,謀求女性的平 等地位,並挑戰一般人及傳統性別意識型態對於女性的刻板印象及想法。婦女開 始意識到自己處在社會中的不平等地位時,去批判和採取手段的方式,就可能透 過婦女運動具體表現出來,婦女運動的發展,突顯出女性的主體性,也揭露出性 別關係的不平等。因此性別平權意識與婦女運動是互為因果的,性別意識的產生 會喚起婦女運動的熱絡發展,而婦女運動的運作則會激發社會上更多人意識或是 重視性別意識(彭惠敏,2005),從婦女運動的發展脈絡中,亦可窺見台灣社會 婦女地位提升,瞭解性別平權之議題。 6.

(13) 研究者將先就台灣社會之婦女運動發展史作一簡要之說明,以了解台灣社會 性別平權之演進趨勢,再針對 1996 年至 2006 年間台灣社會於性別平權之重要發 展作一整理,以突顯研究者選取此十年間作為夫妻權力關係比較分析之重要性。. 一、台灣婦女運動發展 台灣的婦女運動發展可視為是一種民主化過程,因為大眾在各個領域自由意 識升起的同時,亦逐漸使婦女運動開始醞釀和發展。國內學者顧燕翎(1993)也 認為婦女運動與民主化息息相關,而台灣的婦女運動發展軌跡,更深受西方與歐. 政 治 大. 美等國女性主義、婦女運動的影響所致。其將台灣自 1970 年代以來的婦女運動. 立. 區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始於 1972 年呂秀蓮創辦「拓荒者」雜誌,發起新女. ‧ 國. 學. 性主義,稱之為新女性主義階段;第二階段是 1982 年由李元貞創辦之「婦女新 知雜誌社」開始,至 1987 年台灣解嚴為止,稱之為婦女新知階段;第三階段則. ‧. 是指 1987 年解嚴之後,此時以女性為主體的思考方向也開始受到重視,而關注. y. sit. Nat. 的議題顯得較多元化(顧燕翎,1986)。. io. er. 另外有些以台灣的婦女運動史為研究主軸的文獻,對於台灣婦女運動的分. al. v i n Ch 年國民黨政府遷台至 1970 年,是官方婦女政策主導時期;2. 由 1971 年至 1981 engchi U n. 期,大致可以歸納出如下四個時期(張輝潭,1995;張靜倫,1999):1. 由 1949. 年,是以呂秀蓮為主的新女性主義時期;3. 由 1982 年至 1987 年,李元貞以「婦 女新知」雜誌為據點,開創了「婦女新知」時期,著重於喚醒女性自覺,以循立 法途徑來解決婦女問題;4. 1987 年宣布解除戒嚴迄今,此為解嚴之後的婦女運動 時期,此時婦女團體不斷成立,婦運的議題也更趨多元。 王雅各(1999)則以較廣的範圍劃分台灣的婦運時期:第一個時期是在 1980 年代以前,為婦運組織化的醞釀期,此時由呂秀蓮帶入女性主義的思維,企圖改 變現在性別不平等的制度,但由於在戒嚴時期使得人民集會結社的自由受到限 制;第二個時期是在 1980 年代,為以婦女新知為主的運動期,包括婦女新知於. 7.

(14) 1982 年以雜誌社的方式立案登記,而到 1987 年解嚴後成為婦女新知基金會,主 要是關心婦女問題、爭取婦女權益、提昇婦女地位等等;第三個時期是在 1990 年代,為婦運的成長與成熟期,此時婦運係以立法、修法為主要的運動策略,例 如婦女新知基金會推動兩性工作平等法。 由上述關於台灣的婦女運動史文獻歸納可看出,大抵都將婦女運動區分為三 個時期:即呂秀蓮的新女性主義(1981 年前)、婦女新知時期(1982-1987 年)、 和解嚴後的新興婦女運動(1987 年迄今) 。特別於 1990 年代之後,因為過去婦女 運動的耕耘,各項性別平權相關法案或政策逐漸釀成果實。. 政 治 大 二、1996 至 2006 性別平權之發展 立. ‧ 國. 學. 從上述台灣的婦女運動發展階段可知:1990 年代的台灣最大特色之一即在 於婦女運動逐漸萌芽。該年度台灣整體社會結構產生巨大的改變,這些改變為社. ‧. 會提供了多元價值觀的成長機會,過去 70、80 年代婦女運動先驅在此一時期終. sit. y. Nat. 於有比較具體和建設性的回應(王麗容,1994)。但值得注意的是,並非於 1990. io. er. 年代初期婦女問題即得到改善,依中國人權協會(1993,1994)的報告指出,相. al. v i n Ch 病。亦有學者認為 90 年代初期婦女的參政權、工作權、婚姻與家庭權、以及前 engchi U n. 較於先進國家台灣地區婦女人權仍有偏低現象,其中尤其以人參安全保障最受詬. 述的人身安全,都呈現相當程度的不公平不合理(王麗容,1995)。 研究者檢視促進台灣兩性平權之相關政策發展,可發現在 1996 年以後,針 對婦女問題之相關政策即陸續推出,尤其在國家機器的運作方面,為促進政府各 機關之橫向連繫,強化推動婦女權益工作之整體效能,行政院於 1997 年 5 月 6 日成立任務編組的「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 ,企圖有效推動婦女權益工作。 此為婦女運動與政府體制結合重要的里程碑,其後十年民間部門和國家體制透過 不同的互動機制推動許多重要法案(詳見下表 1),這些政策的推動有助於提昇 婦女的地位平等,更將許多過去被視為「家務事」歸為公領域的議題。過去長期. 8.

(15) 以來繼承了傳統「男尊女卑」的價值觀,以及「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 的父權思想逐漸受到挑戰。. 表格 1:1996 年後婦女相關政策法案總整理 時間. 政策或法案名稱. 1997 年 1 月 22 日.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公布. 1998 年 6 月 24 日. 家庭暴力防治法公布. 1999 年 4 月 23 日. 內政部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成立. 1999 年 6 月 24 日. 家庭暴力防治法正式實施. 2000 年 5 月 24 日. 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公布. 2000 年 8 月 14 日. 內政部社會司設婦女福利科. 2001 年 1 月 13 日. 內政部整合婦女與兒童少年保護專線成立 113 婦幼保護專線. 2002 年 1 月 16 日. 兩性工作平等法公布. 2002 年 6 月 26 日. 民法親屬編夫妻財產制條文公布修正. 2004 年 6 月 23 日. 性別平等教育法公布. 2005 年 2 月 5 日. 性騷擾防治法公布. 2006 年 1 月 18 日. 性騷擾防治法公布修正. 2006 年 5 月 17 日. 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公布修正. 學. ‧ 國. 立. 政 治 大. 2. ‧.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 sit. y. Nat. 是以,研究者選取1996年與2006年做為分析之主要年代,其意義在於這十年. io. er. 間有許多婦女權益、兩性平權相關法案通過並實施。尤其在1999年家庭暴力防治 法之施行,其立法過程,基本上是「婦女新知基金會」先對國家、社會大眾進行. al. n. v i n Ch 觀念改變的運動,之後婦運團體「現代婦女基金會」從平常的社會工作中歸納受 engchi U. 虐婦女的需求,參考國外的法規草擬我國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林芝立,2004)。 其將司法體系帶入家庭內部中,改變過往傳統「以夫為尊」的夫妻互動關係,過 去父權體制下國家面對婚姻暴力的態度是「勸合不勸離」 、 「清官難斷家務事」的 局面逐漸被打破,透過法律將保障私領域中不平等的權力關係。 再從表1中可見,1996年以來近十年間通過許多促進性別平權的法案,從公 領域的政策及法案的推動實施亦逐漸鬆動傳統的文化規範,改變民眾對傳統父權 觀念及傳統性別角色分工的認知。此一時期的發展建立在過去長期婦女運動對性. 2. 參考資料: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網站(http://cwrp.moi.gov.tw)。 9.

(16) 別平權之耕耘,台灣社會性別平權之觀點在公領域受到重視並蓬勃發展,可謂「開 花結果時期」。而研究者亦好奇在此十年間相關政策法案通過的同時,兩性性別 角色態度上之是否有所變化?夫妻權力是否有所消長?且性別角色態度對於夫 妻權力關係之影響性又為何?. 第二節 夫妻權力關係之意涵. 一、夫妻權力關係之象徵意義. 政 治 大. 「夫妻權力」是社會學者所關注的焦點之一,在此領域中許多研究者認為這. 立. 個概念與其他名詞具有相似的意涵,常常互換使用「家庭權力」 3、或是「家庭. ‧ 國. 學. 權力結構」 、 「家庭決策權」 、 「家庭權威」 、 「影響力」等(Safilios-Rothschild, 1970)。 然而早期功能論所論述的夫妻權力關係受限於父權體制的影響,其解釋過於窄化. ‧. 家庭內部夫妻權力的運作過程。如 Parsons 對於家庭角色分化的看法認為男性(父. y. Nat. sit. 親和丈夫)應被定義為工具性角色,其負責維持家庭生計以及聯繫家庭及外界社. n. al. er. io. 會的角色;而女性(母親和妻子)則被定義為表達性角色,即負責家庭內的情感. i n U. v. 和諧與滿足成員的需求。是以男性必須強化其工作謀生與對外交涉的能力,而女. Ch. engchi. 性則以管理家務與照顧幼老為學習的重心(吳明燁,1999)。Brickman 也提出相 似的觀點,認為家庭權力關係屬於完全結構化的關係(引自許潔雯,2003)。功 能論主要的論點是透過「規範式」或「關係結構化」的婚姻型式,使得家庭權力 分配與父權體系下的角色關係產生相互連結的效應(俞智敏、陳光達、陳素敏與 張君梅譯,1995)。因此過去夫妻權力關係之議題並未關注女性在家庭的地位探 討,而是重視維繫社會結構平衡之要素。 女性主義社會學者認為過去私領域的研究往往被忽視,並批判社會學者未深 3. 研究者再進一步檢閱相關文獻,亦有學者認為「家庭權力」的概念區應分為五個層面,分別為: 夫妻權力、父母權力、後輩權力、手足權力,以及親屬權力。不同層面具不同的角色互動,其中 較受注目的是夫妻對偶的互動(McDonald, 1980;伊慶春等人,1992)。 10.

(17) 入檢視家庭中的互動關係,也未體認到這些內部關係其實是一種由外在的社會、 經濟以及被性別差異所形塑的權力關係給結構化的(鄭玉菁譯,2008)。就女性 主義的觀點來看,Hartmann 認為家庭內部的權力互動可由資本主義及父權體制兩 個體系來說明女性所受到的壓迫(引自 Mezentseva, 2001):首先,在資本主義部 分,由於馬克斯主義對於勞工價值的認定僅限於勞動市場,而未對勞動市場有直 接、顯著的貢獻者(如孩童照顧、家務勞動等工作)則未曾給予關注,因此在資 本主義中的婦女勞動力常被次級勞動力,且對於社會是無助益的。其次在父權體 系方面,Hartmann 著重的是男性對於生殖、性行為及女性工作的壓迫,他發現,. 政 治 大 資本主義有緊密的連結。Hartmann 所強調的是,當代父權體制是透過資本主義社 立 男性及資本家對於婦女利用(exploitation)視為理所當然,這也使得父權體制及. 會不斷地再複製,可由三方面說明:一、女性和男性相較,在勞動市場中因僅能. ‧ 國. 學. 取得低工資,而使得她們選擇回歸家庭;二、在婚姻關係中,女性傾向於依賴男. ‧. 性,也因此使得部分男性視無酬賞的家務工作為女性勞動力的利用;三、女性在 家務工作中付出大量的勞動力,而使她們無法充實自我(如增強技能、自我學習、. y. Nat. io. sit. 全時工作等)。因此夫妻之權力關係來自於社會結構性的因素、父權體制的彰顯. n. al. er. 以及傳統的性別角色分工所致,主要決策者之權力來自於先天體制上之性別不平. Ch. 權,從公領域持續深入之私領域之中。. engchi. i n U. v. 當傳統的性別角色互動逐漸被打破,隨著工業化社會的來臨、女性主義思維 的興起,兩性的經濟實力隨之消長及改變,若丈夫作為家庭唯一賺錢養家的經濟 力,將使過往的性別角色配置翻轉,這樣的現象對於家庭所造成最為直接的衝擊 應是夫妻間的權力關係(林雅容,2005)。然而在私領域運作—家庭決策或家務 工作—之相關研究中,並未有一致性結果。 在家庭決策方面:張菊芬(1997)於夫婦社會經濟資源與夫妻家庭決策模式 之研究中發現依決策事項的性質,夫或妻為主要決策者有所不同,當決策事務有 賴於女性的,如「婚後多久生小孩」 、 「生多少個小孩」等問項,以妻子決定為主; 然若非涉及女性事項,如「重要消費行為」 、 「休閒旅遊的選擇」 、 「重大決定事項」 11.

(18) 則以丈夫決定為主,可見女性與照顧之議題連結頗深,符合傳統的性別角色分 工。而張志堯(2001,2003)針對雙薪家庭夫妻進行比較分析,發現當女性的經 濟資源較其丈夫為優勢時,女性在家用支出分配項目上擁有決定權,但在重大事 務的決策方面,資產階級的男性在家庭決策模式上確實是較有父權的傾向。而在 陳怡吟(2008)對已婚夫妻的研究中發現,有關收入運用及子女教養的決策上, 五成以上的夫妻是由雙方共同討論而做出決定。從各項研究的時間點來看,家庭 決策似乎有趨於夫妻共同決定的傾向,然因為各個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統計變 項等有所差異,故無法相互比較,在本研究中則企圖透過不同年代之資料透過統. 政 治 大 在家務工作參與相關的研究及統計中,以兩性對家務工作所投入時間來看, 立. 計迴歸模型做一檢證。. 女性明顯多於男性:唐先梅(1998b)以台北市 732 對雙薪家庭的夫妻為受試,. ‧ 國. 學. 探討雙薪家庭兩性工作、家事及休閒時間的分配,結果發現已婚兩性在家務工作. ‧. 的時間分配差異相當顯著,已婚男性每週平均花 22.33 個小時,已婚女性則每週 平均約花 42.84 個小時,相差將近 2 倍之多;又 2002 年 8 月臺灣地區社會發展趨. y. Nat. io. sit. 勢調查之重要統計結果顯示(行政院主計處,2003):丈夫平日處理家事之平均. n. al. er. 時數為 1.10 小時,而妻子則為 3.11 小時,妻子處理家事時數是丈夫的 2.83 倍。. Ch. i n U. v. 整體而言民眾在家務工作參與之時數確實有降低之傾向,但從家庭內部結構來. engchi. 看,夫妻投入家務工作之時間差異仍然維持以「妻子為主要負責者」之情形。 從不同的研究中可略見家庭決策模式之變遷及消長,但針對家務工作方面顯 示仍以妻子為主要承擔者。在夫妻權力關係的分析中,「決策模式」的變化亦隱 含了父權或平權模式之象徵,已婚婦女在家庭中較能參與重要的決策,意涵著其 在家庭地位之提升。過去研究對於家庭決策模式之結論有所差異,然未有學者針 對夫妻權力關係進行不同時間點的分析及探討,因此研究者將以「家庭決策」為 主要探討之焦點進行分析。 台灣社會近幾年來變遷迅速,主要的現象包括職業婦女增多,妻子對丈夫經 濟依賴程度降低,家庭經濟趨於共同負擔等現象,加上台灣在兩性平權議題上亦 12.

(19) 有所發展及突破4。研究者試圖透過系統性地比較分析台灣地區近十年來—1996 年至2006年—夫妻權力關係之樣貌及影響因素,檢視不同因素對其之影響性是否 有所差異,並從理論觀點探討其隱含之意義。以下將就「夫妻權力關係」做一定 義性的探討及界定。. 二、夫妻權力關係之界定 「權力」是一種能力,其所展現的向度不僅在於影響他人,同時也在於不受 他人所影響(Steil, 1997) 。權力的概念可進一步分為兩種型態:一種為顯性權力,. 政 治 大. 權力者明顯表現出意圖、直接對他人下命令,被要求者可明顯地感受到必須改變. 立. 的壓力;另一種為隱性權力,權力者用潛在、不明確的方式影響他人的意願或行. ‧ 國. 學. 為,以達成個人之目的(廖永靜,1995) 。 「夫妻權力」則是婚姻關係裡的性別權 力,其在特殊的場域—家庭—運作,並與特定的對象—丈夫與妻子—互動。Komter. ‧. (1989)認為夫妻權力是夫或妻有意識或潛意識地影響對方的情緒、態度、認知. sit. y. Nat. 或是行為的能力,而其中亦涵蓋了隱性及顯性權力的運作型態。. io. er. Blood and Wolfe(1960)在《Husbands and Wives》一書中,率先討論婚姻關. al. v i n Ch 權力模式,重點在於分析結構性、文化性、與個人特質等因素如何影響夫妻的決 engchi U n. 係中夫妻權力的概念,其後相關的研究亦漸漸受到重視,並有學者開始探討夫妻. 策模式(李美玲、楊亞潔與伊慶春,2000;陳玉華等人,2000;Chu, C.Y. Cyrus, Ching-Fan Chung, Chung-Nen Wang & Ruoh-Rong Yu, 2001;Yi & Chen, 2001;呂玉 瑕與伊慶春 2005;Chen & Yi, 2006)。但為了不致過於簡化夫妻權力的概念, Cromwell and Olson(1975)提出權力的動態過程,其認為「權力」應該具備基礎 (base) 、歷程(process)與結果(outcome)三大面向的探討。 「基礎」指的是權 力的來源,包括經濟資源、規範資源、情感資源、個人特質、外在條件等資源; 4. 我國於 1997 年成立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針對兩性平權議題推動許多政策,如 2000 年 通過「婦女教育政策」 、 「婦女健康政策」;2002 年 1 月公布「兩性工作平等法」,並於同年 3 月 正式實施;2005 年行政院各部會開始規劃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等皆有助於推動兩性平權。相關 內容可參考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網站(http://cwrp.moi.gov.tw/index.aspx)。 13.

(20) 「歷程」所指涉的是在夫妻協商或運作的過程中企圖獲得控制所使用的互動技 巧,包括說服、影響他人及妥協等;「結果」意指誰做了最後的決定或是贏得了 控制權。 本研究所關注的焦點在於夫妻權力運作所呈現之樣貌,重視夫妻互動過程中 實際結果的展現,並透過理論觀點探討可能之影響因素,故重點在於權力的「基 礎」以及「結果」層面。而協商歷程的層面因其涉及夫妻倆人之互動的關係、情 感因素、說服及妥協的過程等,其複雜性高且是屬於一個動態過程,研究者期望 透過本研究呈現整體現況及樣貌,並用以推測分析其成因,了解台灣社會夫妻權. 政 治 大 的適用性,故未將此一層面納入本研究之探討焦點。 立. 力關係,並進一步討論婦女在家庭之地位,考量「歷程」之獨特性及研究方法上. 在了解夫妻權力運作的交互關係之相關研究中,大多採用夫妻重要事件之決. ‧ 國. 學. 策權、家務工作的履行、以及子女照顧參與等三方面來評估(Steil, 1997)。國內. ‧. 學者伊慶春與蔡瑤玲(1989)認為家庭權力即包含家庭決策及家務分工兩方面。 而在本研究中,旨在探討夫妻的權力關係運作概況,但在家務分工的相關研究. y. Nat. io. sit. 中,過去的研究結果呈現仍以妻子為主要承擔者,轉變程度不高,加上因為家務. n. al. er. 工作的之重複性、片斷性、及孤立性,以致難以有明確的分類(Berk, 1985),. Ch. i n U. v. 目前尚無統一的界定或操作型定義。國內學者李青芬與唐先梅(2008)認為家務. engchi. 分工本質上的界定之所以有爭議,除了因研究者本身的看法與研究目的不一,以 及家務所包括的項目可能因生活的環境、科技的進步、個人的資源、文化的因素 等而有不同,此外更重要的是家務項目的特質具有相當多元的複雜性也是家務之 所以難以定義的原因。因此研究者認為採用少數的家務分工項目以分析夫妻之權 力關係或分配之模式容易造成偏誤,故研究者將作為夫妻權力關係重要表徵之 「家庭決策」為主要探討焦點,相關概念敘述如下:. (一)家庭決策之界定 「家庭決策」是指對於家庭事務作出有意識的選擇,從若干可行的途徑中, 14.

(21) 選擇一項最佳方案作為行動的準則。Mirowsky(1985)視「家庭決策」為測量夫 妻間權力高低的標準,更有許多學者將家庭決策權直接界定為家庭權力(引自伊 慶春,2001)。綜合不同學者對家庭決策之界定(詳見下表 2),研究者認為整體 來說家庭決策主要是以家庭中各項事務的決策權作為測量夫妻間權力的指標,其 可被視為家庭生活中權力運作之重要指標。. 表格 2:家庭決策定義彙整 研究者. 家庭決策之意涵. 伊慶春與蔡瑤玲(1989). 家庭決策是測量夫妻權力的指標,以做為夫妻權力之間的關係。. 高淑貴(1991). 在社會學的研究通常是以家庭的決策權作為指標來衡量,由決策的結. 政 治 大. 果推論到家庭的權力分配。. 立. 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在家庭決策權力分配之情形。. 陳玉華、伊慶春與呂玉瑕. 家庭決策是測量夫妻權力關係之主要指標,其決策模式反映出家庭中. 家庭中夫或妻一方在家庭的各種決策中,貫徹自己意志於配偶的能力. ‧. *丁于珊(2008). 家庭決策權為「對家中重要決定具有拍板定案的權力」(final say)。. 及力量。. Nat. er. io. (二)家庭決策模式. sit. 資料來源:修改自黃述忱(2008) ,*為研究者所增修。. y. 盧惠芬 (2005). 權力運作的方式結果。. 學. (2000). ‧ 國. *陳明君(1992). al. n. v i n Ch 家庭決策既然被視為夫妻權力關係之表徵 i U e n g c h,其涉及互動關係中權力分配及決. 策模式。Herbst 在 1954 年對於澳洲一百個家庭中家庭事務的決策與執行之研究, 將家庭決策類型分為四類:1. 丈夫支配型:由丈夫做決策,而由妻子或夫妻共 同執行;2. 妻子支配型:由做妻子決策,而由丈夫或夫妻共同執行;3. 共同決 策型態:夫妻共同決策,而由任何一方或夫妻共同執行;4. 自立決策型態:夫 妻分別在不同的事務上獨立決策及執行,彼此間並不互相商討(引自呂玉瑕, 1983) 。Blood and Wolfe(1960)所提出之決策模型亦不脫此四大類,其認為家庭 決策之模式包括丈夫主控型(husband dominant type) 、妻子主控型(wife dominant type) 、平權或共同權型(equalitarian or syncretic type) 、自主權型(autonomic type) 。. 15.

(22) 國內學者因考量華人家庭型態,其在測量家庭決策型態時,會將親屬結構對 夫妻權力的影響因素考量進去,故決策模式分類為「丈夫決定」 、 「妻子決定」 、 「共 同決定」以及「其他人決定」 (伊慶春與蔡瑤玲,1989;陳玉華等人,2000) 。本 研究所採之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相關問項中,除了自己決定、配偶決定、共同 決定之選項外,亦有「其他家人」或「其他」之選項。綜合以上對於夫妻決策型 態的區分,大致上是以丈夫決策、妻子決策、共同決策、各自決策或其他人決策 等五種類型。 不同的決策模式隱含意義及影響因素亦可能有所差異,本研究期望從家庭決. 政 治 大 決策模式之概況中勾勒出夫妻權力關係之樣貌,同時更進一步根據研究資料呈現 立 策的分析上能探究其影響因素,並以相關理論為依據加以討論其意,從不同家庭. 不同年代之模式變遷,用以作為理解婦女在家庭地位之變化或私領域中兩性平權. ‧ 國. 學. 實踐可能性之探討。. ‧. (三)家庭決策測量項目. y. Nat. io. sit. 家庭決策被視為一個權力運作的明確指標,比起權力運作的協商過程,其為. n. al. er. 一個較易被操作化及測量之結果。然家庭內部的事務繁多,哪些事務可作為決定. Ch. i n U. v. 性的決策權指標?依據 Komarovsky and Safilios-Rothschild 的看法,掌握決定權之. engchi. 一方會將其所認為不重要、耗費時間的任務或決策權交由另一方來負責,而自己 保留作家庭內部重要決策的權力(引自 McDonald, 1980)。而所謂「重要決策」 所指為何?不同的研究有不同的定義及看法。 在 Blood and Wolfe(1960)的研究中,家庭決策之調查項目為:丈夫的職業 選擇、妻子是否外出工作、買汽車、購買住宅、人壽保險、休閒活動的安排、小 孩看醫生、家庭每週的膳食費用等八個項目。Centers, Raven and Rodrigues (1971) 以 Blood and Wolfe 之研究為基礎,修正其測量項目,增加了家庭應酬、裝飾房間、 買衣服、選電視廣播節目和正餐食譜等六項。國內學者伊慶春與蔡瑤玲(1989) 以開放式問卷取得受訪者所列出之重要家庭決策事項,項目內容涵蓋經濟管理、 16.

(23) 父母安養、子女教養、夫妻職業選擇、休閒計畫等六大類十五項,且在其研究中 證實「家庭經濟」與「子女管教問題」是家庭內最重要的決策事項。而陳玉華等 人(2000)利用焦點團體訪談、深入訪談及預試問卷進行家庭決策項目的篩選, 選定十三個較為普遍事項,並在研究中更再次確認「子女管教問題」與「家用支 出分配」是一般人認為最重要的家庭決策。 本研究採用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之問卷內容,以 1. 子女管教及教養;2. 家 庭支出分配;3. 買高價的家庭用品作為家庭決策重要之分析指標,其涵蓋過去 學者之研究結果,可作為家庭決策具代表性之事項。. 學. ‧ 國. 第三節. 治 政 大 夫妻權力關係之相關理論 立. 一、夫妻權力理論探討. ‧. 在探討夫妻權力關係之相關研究中,大致皆會提及或回顧以下三個理論:資. y. Nat. sit. 源理論、交換理論、以及文化規範理論(伊慶春與蔡瑤玲,1989;張志堯,2001;. n. al. er. io. 董秀珠,2002;黃宗堅、葉光輝與謝雨生,2004;許潔雯,2003;陳怡吟,2008;. i n U. v. 簡文吟,2008;張育嘉,2008) 。這些理論觀點亦可被視為影響權力關係之因素,. Ch. engchi. 即為Cromwell and Olson所認為掌握權力之基礎或來源,包括資源、文化規範及個 人條件及能力等要件,茲將不同理論分述如下:. (一)資源論 資源論由 Blood and Wolfe(1960)提出,其認為夫妻個人資源會影響家庭內 部的權力運作。資源論將家事工作視為是一種可交換的物質,用以維持家庭人際 的和平(唐先梅,1998a) ,此論點主張夫妻各自所掌握資源的多寡,影響其在家 庭內所掌握的權力,夫妻兩造誰能夠取得較多的資源,便成了權力運作的基礎。 一如女性主義者強調相對或絕對資源的獲得,是女性表示跳脫傳統的從屬地位, 17.

(24) 進而改變家庭權力結構的籌碼(McDonald, 1980;黃朗文,1998)。 資源論最具體的指標便是雙方各自的「所得」,誰掌握了家中的經濟大權, 便隱含了在夫妻權力關係上具優勢的地位。因為經濟資源作為滿足基本生活的最 根本條件,使得經濟資源最被為重視。從資源論取向來看,當女性參與勞動市場 成為一種常態,妻子所擁有的資源增加,在經濟上擺脫依賴,其意味著夫妻關係 權力地位亦可能隨之提升(陳怡吟,2008)。 但「資源」的概念範圍不僅只在於經濟大權的掌握,其可包含具體的金錢、 物質等,亦包括無形的情感、威望(蔡文輝,1984) 。在資源管理之相關理論中,. 政 治 大 因此研究者認為除了經濟收入外,學歷、職業亦為資源的一部分,並採用這些變 立. Davenport(1999)認為人力資本包括:知識、技能與才能的能力(ability)等。. 項作為代表資源論之基礎,過去亦確實有研究結果發現當丈夫的教育程度與職業. ‧ 國. 學. 地位若愈高時,則丈夫在婚姻中愈具有支配力(張菊芬,1997),可見其亦為影. io. sit. y. Nat. (二)交換理論. ‧. 響夫妻權力關係之重要資源。. n. al. er. 資源論及交換理論主張的重點大致相同,即認為夫妻間相對權力來自於夫妻. Ch. i n U. v. 雙方所擁有「資源」的多寡。資源論主張在婚姻關係中,擁有愈多資源的配偶者,. engchi. 就能取得較多的婚姻權力;而交換論進一步提出婚姻關係中擁有較多資源的一 方,藉由較多交換及選擇的機會,促使個人在婚姻中擁有比對方更多的權力來加 以運用。 交換理論學者Emerson(1976)認為社會關係建立在交換資源的基礎之上, 社會互動形成是來自於人與人彼此交換過程中對利潤、成本、取與給的計算。論 者認為個人的行動是以擴張自我最大的利益為主(Sabatelli & Shehan, 1993) 。若 以婚姻關係為例,交換理論視吸引力、滿意度、互惠、公平、承諾、依賴等機制 為婚姻關係中的中介因素。Kelley & Thibaut認為夫妻在婚姻互動關係中獲得報 酬,但也相對地付出了成本,婚姻權力的均衡是一種成本與報酬的交換(引自 18.

(25) Mirowsky, 1985) 。因此婚姻中決策力的大小與夫妻權力的平衡與否,與他們能否 在婚姻關係之外取得有價值資源的能力有關,當取得婚姻外資源的能力愈高時, 他(她)在家中所擁有的權力就愈大。換言之,婚姻關係中擁有較多資源的一方, 藉由較多交換及選擇的機會,促使個人在婚姻中擁有比對方更多的權力來加以運 用。交換理論注重的是個人資源的絕對程度,即以夫妻之間絕對資源的多寡來說 明對夫妻權力的影響(伊慶春與蔡瑤玲,1989)。所以對「交換論」而言,妻子 擁有更多的資源就會更有改變對方或是家庭生活安排上的權力。 研究者根據資源論及交換論之論點,將夫妻資源納為分析夫妻權力關係之焦. 政 治 大 力關係運作之解釋力,並期望能藉此釐清不同時間夫妻資源對權力關係之解釋力 立 點,同時檢視夫妻相對資源與絕對資源之影響程度,以期能了解該理論對夫妻權. 及變化。. ‧ 國. 學 ‧. (三)文化規範理論. 另一個探討夫妻權力關係的理論為文化規範理論。論者以資源論為基礎,納. y. Nat. io. sit. 入文化規範之分析,認為不同的社會文化反映出不同的婚姻權力結構。. n. al. er. Rodman(1967)透過跨國性的比較研究,他比較美國、法國、希臘、南斯拉. Ch. i n U. v. 夫四國的婚姻權力結構,並從這四國的比較性研究中檢視影響夫妻之間的權力分. engchi. 配的因素,分析結果後將社會區分為四種類型: 1. 第一階段「絕對父權制的社會」:代表性的例子為印度。文化規範很明 確地呈現是完全父權制的社會,因此不論夫妻的資源如何,丈夫的權力都是最高 的。2. 第二階段「修正型的父權制社會」:代表性的例子是希臘與南斯拉夫。 在此類型的社會裡,丈夫與父親的權力之多寡有兩種情形:在上層階級的社會 裡,父權制的家庭規範受到平等主義規範的影響,因此,丈夫的權力與其社經地 位呈反比。但在下層階級的社會裡,由於仍瀰漫著完全的父權思想,因此,低社 經地位的丈夫並沒有因其資源的薄弱而減少他的權力。3. 第三階段「轉型中的 平等規範社會」:代表性的例子是德國、美國。在這階段中,由於文化規範男人 19.

(26) 權威的合法性已模糊,此時社會是處於「權力鬥爭」的階段,亦即夫妻雙方誰擁 有額外資源較多者,則誰就擁有比另一方較多的權力。4. 第四階段「平等規範 的社會」:代表性的例子是丹麥與瑞士。在此類型的社會裡,夫妻雙方共享婚姻 權力,因此丈夫的權威與其社會地位無關,即資源與權力之間沒有必然的關聯。 其後 Rodman(1972)又比較六○至七○年代在不同社會對於資源論的研究 結果,提出對於資源論的修正,指出夫妻資源(包括職業及地位)對於家庭內婚 姻權力的影響,可能隨著社會發展階段的不同社會文化脈絡而有差異,在此文化 脈絡著重性別階層結構及其規範。在傳統性別規範仍強固的文化脈絡下,傳統規. 政 治 大 的彈性使夫妻資源較可能轉化為協商權力,影響夫妻權力(呂玉瑕與伊慶春, 立. 範的制約會抑制夫妻資源的協商作用;而在性別規範趨向平等的社會,社會規範. 2005)。. ‧ 國. 學. Rodman 所提出的文化脈絡資源理論,主要是看二項因素交互作用(夫妻資. ‧. 源以及文化規範)所產生的效應對夫妻權力分配的影響,其納入文化規範對夫妻 權力關係之影響,而非僅以個人所擁有的條件來分析夫妻權力運作,夫妻的權力. y. Nat. io. sit. 及協商運作亦可隱含社會體制的象徵性意義。. n. al. er. 而鉅視的性別文化結構如何在個人與微視的日常互動中發揮影響?許多學. Ch. i n U. v. 者認為是反映在「個人的性別態度」上,這是與性別有關的分工以及社會階層化. engchi. 的一種規範、取向或偏好(Scanzoni, 1979),性別態度亦成了捕捉性別文化影響 的指標(董秀珠與楊連謙,2004)。在社會化的過程中,個人受到家庭、學校、 社會環境及文化的影響,產生了不同的性別價值觀甚至是性別刻板印象。透過這 樣社會化學習社會、文化中對於兩性及其行為的信念以及行為模式,性別角色態 度的養成將會影響個人對性別角色規範的看法及模式。因此傳統上,若是個人接 受了「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角色分工模式,會認為做家務事是女性的本質, 而在外工作則是男性的責任,所以個人要是對於性別分工的界線有所逾越,將有 損及身為男女的性別角色形象(黃朗文,1998);相反的個人若抱持的是非傳統 的態度,就會產生有別於傳統的家庭互動模式(李美玲、楊亞潔與伊慶春,2000) 。 20.

(27) 有學者認為縱然社會制度或政策的改變會影響,但從根本做起也是最為顯著 的影響應是性別角色觀的改變(Ferree, 1988),觀念及態度是影響夫妻權力關係 的決定性因素,England(1989)指出在婚姻關係中丈夫與妻子均對家庭貢獻提出 相當價值的資源,但是互動關係中丈夫的權力仍強於妻子。台灣的相關研究呈現 不一致的結果:在家庭決策方面有研究顯示性別角色態度在家庭決策模式上獲得 支持(許潔雯,2003;陳怡吟,2008),但亦有研究認為性別角色對家庭決策之 影響力不高(張菊芬,1996;李鴻章,2002);台灣社會的變遷快速,兩性平權 議題與十年前相比亦有所不同,研究者採用不同時間點之資料比較,以期呈現夫. 政 治 大 文化規範的論點將影響夫妻權力關係之互動因素拉到社會文化之層次,個人 立. 妻權力關係近十年的之樣貌。. 在社會化過程中習得不同的性別意識,並會依循個人所秉持的性別分工模式而產. ‧ 國. 學. 生行動。從台灣社會的性別意識發展來看,研究者對照本章第一節的內容,認為. ‧. 1996年至2006年間台灣在性別平權方面推動許多政策,這些政策的推動代表台灣 社會開始重視平權之實踐議題,故開始將過去對婦女有諸多不平等的待遇以政策. y. Nat. io. sit. 加以規範,顯示在八0年代婦女運動確實有些成果。從結構體制的逐漸改變可以. n. al. er. 看到,台灣社會對於傳統父權的文化信念逐漸在鬆動,故研究者認為台灣社會在. Ch. i n U. v. 1996年至2006年處於「轉型中的平等規範社會」之階段,即男性的權威已逐漸模 糊,夫妻資源的作用是關鍵。. engchi. 但從第一章兩性之資源差異來看,1996年女性在教育程度、就業率等方面皆 低於男性,而在2006年有逐漸提升之趨勢,故研究者認為在1996年父權思想不再 絕對權威之時期,兩性之性別角色態度可能為影響夫妻權力關係之關鍵,而2006 年女性就業率及教育程度提高,夫妻資源之作用可能較為彰顯。本研究汲取文化 規範之理論觀點,納入性別角色態度的變項,關注的焦點在於兩性對於性別角色 的看法之傾向,個人持傳統或平權的態度對於夫妻權力關係影響之程度為何,且 研究者透過不同時代之比較分析,了解社會變遷之變化,並分析性別角色態度其 所隱含的文化規範之意義。 21.

(28) 二、其他理論觀點 (一)家庭生命週期 其論點強調隨著家庭成員的組合、新增、成長、離去等發展階段不同,家庭 主要的任務也有所改變。因為夫妻間的權力關係在婚姻過程不同階段,特別是家 庭成員與組織有所變動時,可能因不同的家庭決策而產生不同的決策模式(陳玉 華等人,2000)。 相關研究亦證實「家庭生命週期」為解釋夫妻權力過程的重要因素之一,對 婦女家庭地位亦有重要的影響(伊慶春與蔡瑤玲,1989;伊慶春、楊文山與蔡瑤. 政 治 大. 玲,1992)。有研究明確指出(張菊芬,1996):當妻子不再有幼小的孩童要照. 立. 顧時,她的權力也會相對的增加。因此由受訪者目前所處的家庭階段來檢視其家. ‧ 國. 學. 庭決策模式,將有助於了解家庭生命週期對於夫妻權力關係的影響及其差異,而 且透過不同家庭生命週期,夫妻間相對地位的變化,也有助於研究者確認在不同. ‧. 家庭階段裡,夫妻之間權力互動的關係(陳玉華等人,2000)。. sit. y. Nat. 但如同研究者在第一節界定夫妻權力關係之內容所提及,因為並非每個家庭. io. al. er. 皆有子女,故雖然其為重要的因素,本研究未將其納入為分析中,而是作為控制. n. 的變項以呈現夫妻權力關係之樣貌。. Ch. engchi. i n U. v. (二)組織資源的影響 所謂「組織資源」影響即家庭結構對夫妻權力的影響(Lee & Petersen, 1983)。一項對一百多個非工業化社會的人類學資料之分析指出,比起在父系社 會和大家庭的妻子,母系社會和小家庭中的妻子擁有較高的權力(Warner, Lee & Lee, 1986)。社會結構及婚姻型態逐漸在改變中,核心家庭成為婚姻型態的主流, 年輕一代和父母同住的可能性之下降,小家庭成為普遍被接受的家庭類型。家庭 結構轉趨於核心化後,更使得傳統父系家庭中男性成員所擁有優勢的地位與權力 逐漸消失(Yi & Yang, 1995)。因此家庭結構,尤其對妻子而言,乃是影響夫妻. 22.

(29) 權力之一的顯著組織變項(伊慶春與蔡瑤玲,1989)。 然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在於檢視結構性因素對夫妻權力關係之影響,其包括物 質條件的變遷,如女性就業率上升而連帶影響婦女之經濟力提升、教育資源的普 及使得兩性受教育之機會趨於平等,使至家庭內夫妻資源的變化;以及父權結構 體制對夫妻權力關係鬆動或緊捆之影響。因此著重在資源論及交換論所提及的夫 妻資源,以及文化規範下個人性別角色態度之影響。故家庭結構僅作為控制變 項,以釐清不同時期夫妻權力關係變化,並未將其納作為獨立之分析焦點。. 第四節 實證研究回顧.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研究者根據研究目的及相關理論,採用資源論、交換論及文化規範理論之觀 點,從夫妻資源及性別角色態度兩大面向,分析其對夫妻權力關係之影響。過去. ‧. 對家庭決策之議題已有累積相當之研究,研究者吸收與本研究觀點相近之相關研. sit. y. Nat. 究,其中各有重要的研究結果及發現值得本研究吸收及參酌。. io. er. 在夫妻資源及權力關係之分析中,相關以夫妻收入、教育程度或職業聲望做. al. v i n Ch 高家庭決策權力或參與家務工作比例較低(Scanzoni, e n g c h i U1979;Ericksen, Julia, William n. 為指標的研究中指出為數不少支持擁有較高收入或職業聲望的一方,確實擁有較. and Eugene, 1979;Maret & Finlay, 1984) 。Brines(1994)的研究證實了女性由於缺 乏經濟資源(包括家庭主婦以及收入所得低於丈夫者)而負責家務工作,但卻發 現男性無論有無經濟資源皆對於從事家務工作沒有影響,其進一步從中探討夫妻 權力關係的運作,驗證了父權體制的本質透過家庭中男性支配女性而表現,以控 制女性勞動力為手段,使得男性可以從女性所提供的個人與家事服務獲得利益。 在文化規範影響夫妻權力關係之相關研究中,Rodman(1967, 1972)的研究 首先提出社會文化價值的影響性。其後有 Burr, Wesley, Ahem and Knowles(1977) 針對摩門教盛行地區 1056 位大學生進行相關研究,結果顯示文化規範確實比個. 23.

(30) 人相對資源更能解釋夫妻權力結構,支持 Rodman 的觀點。Diefenbach(2002)針 對二十四個國家進行跨國比較也發現,儘管夫妻相對資源在傳統和轉型過渡社會 皆有顯著影響,但在轉型社會中的影響力勝於傳統社會,支持 Rodman 夫妻資源 與文化規範存在互動關係的論點。 從上述國外的實證研究可知,資源論與文化規範理論對夫妻權力關係運作確 實有其影響性,同時亦可看出此兩個論點應一倂納入考量,從整體鉅視的價值體 系層面到個人(或夫妻)資源的掌握等因素對夫妻權力關係皆有解釋力。然由於 各國社會發展程度、文化規範等因素,其兩性的就業概況、薪資差異、性別角色. 政 治 大 研究相當重要,其代表台灣社會的樣貌,並可用以連結探討並思索台灣社會文化 立. 態度等有所差異,故夫妻權力關係會受到的影響程度不一。是以,國內本土化之. 或結構性因素的影響力。. ‧ 國. 學 ‧. 一、以家庭決策為主之實證研究. sit. y. Nat. 首先是以家庭決策為主的研究方面。張菊芬(1996)以台中縣市 466 位職業. io. er. 婦女為分析對象,採用「資源—交換理論」之論點,說明夫妻的社會經濟資源對. al. v i n Ch 高,在家庭決策模式「夫婦共同決定」的比例增加,而夫妻的相對資源差異對家 engchi U n. 婦女的性別角色及家庭決策所造成的影響。其研究發現夫或妻的絕對資源越高愈. 庭決策權的影響並不顯著。而婦女的性別角色態度在其研究中扮演一個重要的中 介變項,職業婦女的社會經濟資源直接影響婦女的性別角色態度,間接影響家庭 決策模式。張菊芬的研究證實交換論對家庭決策模式的假設,然其研究年代距今 已久,且在夫妻相對資源僅以「職業聲望差異」 、 「夫婦所得差異」為主,本研究 在資源變項除了職業及工作收入所得外,將再納入教育程度之差異,以期能有更 深入之分析。 5. 陳玉華等人(2000)透過全國性的抽樣調查 ,以家庭決策為分析變項,探 5. 該研究資料來自於 1996 年國科會專題計畫「經濟發展與婦女家庭地位:台灣的家庭結構、婦 女就業型態與家庭權力結構之關聯」,最終完成調查結果包括 516 對夫妻配對樣本以及 442 位已 24.

(31) 討家庭組成、就業型態與家庭權力結構三者間的互動關係,研究結果發現:1. 婦 女人力資本的累積對於其在家庭決策的過程之角色與地位不同於傳統模式,尤其 在教育程度變項在夫妻權力互動中扮演關鍵性的角色;2. 性別角色態度越具現 代化觀念之受訪者,其家庭決策模式則越傾向由夫妻雙方或妻子做主要決定,但 決策的差異取決於丈夫性別角色觀念的現代化程度,而非妻子的。陳玉華等人的 研究支持資源論及文化規範論的假設,然其研究在夫妻資源部份以教育程度及工 作特質為主,而討論的焦點亦以家庭決策為主。本研究則再加上重要的經濟能力 之變項,將資源的概念更加擴充,以期能更多元地探究夫妻權力運作之情形。. 政 治 大 二、探討夫妻權力關係之實證研究 立. ‧ 國. 學. 在探討夫妻權力關係之相關研究中,有部分重點與婚姻滿意度做連結,探討 家務工作、家庭決策模式與婚姻品質之關聯,主要之重點在於婚姻生活,通常研. ‧. 究方向將家庭生活模式作為自變項以探討夫妻家庭內生活狀況情形,對於權力關. sit. y. Nat. 係之運作則少有著墨(王美惠,1986;陳明君,1992;李寬芳,1994;葉姿利,. io. er. 2002;簡淑杏,2004;王素燕,2007)。另有著重於分析夫妻權力運作過程之研. al. v i n Ch 略、衝突處理模式等(董秀珠,2002;許潔雯,2003;黃宗堅、葉光輝與謝雨生, engchi U n. 究,即 Cromwell and Olson(1975)所提出的權力歷程(process),包括其協商策. 2004;洪雅琴,2007;張育嘉,2008)。而本研究之重心在於權力基礎及結果的 探討,並以資源論、交換論及文化規範為分析架構,相關的實證研究整理如下: 李鴻章(2002)利用 1996 年社會變遷基本調查之問卷資料,進行教育程度、 性別角色認知與家務分工、家庭決策的關連性研究。其研究結果發現:1. 男性 教育程度越高、性別角色越現代,會提升其參與家務分工所佔之比例,不過在家 庭決策中,如此的性別角色僅對子女管教問題上有所影響;2. 女性教育程度越 高、性別角色越現代,但各項家務工作及家庭決策參與的比例並不一定隨著提. 婚婦女樣本。 25.

(32) 升。李鴻章之研究焦點重在教育程度的分析討論,研究結果呈現教育程度之影響 亦有性別上的差異,然整體來說教育有降低傳統性別角色的作用。本研究除了教 育變項的影響,更會納入其他條件因素,如收入、職業等變項,同時亦不忽略性 別角色態度之重要性,來探究夫妻權力關係之樣貌。 張簡亮源(2007)採用華人家庭動態變遷調查計畫資料6,探討平權/非平 7. 權家庭與家務分工之研究 ,其結果發現雖然平權家庭是權力最平衡的家庭,但 不代表權力愈平衡,夫妻家務負擔比例就會愈平均;其次是傳統的性別意識確實 會影響夫妻雙方的家務分工,增加妻子的家務負擔。其研究顯示夫妻擁有平等的. 政 治 大 家務分工具有重要的影響性,在張簡亮源的研究亦確實驗證了性別角色觀念的影 立 決策模式,卻未能反映平等的家務分工模式,研究者推測文化規範或觀念態度對. 響性。然在張簡亮源的研究中將家庭決策作為分類標準,對於夫妻權力關係並無. ‧ 國. 學. 深入探討其影響因素,本研究將透過理論檢視家庭決策之樣貌,同時透過三個重. ‧. 要的理論概念,探究一般家庭內部夫妻權力關係運作之議題. 陳怡吟(2007)以台灣地區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第四期第二次調查資料(2002. y. Nat. io. sit. 年)為分析樣本,採三個理論觀點(時間可得論、資源論以及性別角色態度論),. n. al. er. 針對已婚兩性進行家務分工與夫妻權力關係之比較分析。研究結果發現個人資源. Ch. i n U. v. 及性別角色態度對於夫妻權力關係及家務分工皆有顯著影響,其中已婚男性的態. engchi. 度、意向對家務分工模式有較決定性的影響;而在時間可得論方面則未獲得實證 上的支持。陳怡吟認為研究結論顯示出婚姻關係中男性仍是較有權力的一方,台 灣家庭生活面向仍是處於兩性不平等的狀態。然而在陳怡吟的研究中,資源論層 面僅以「經濟依賴程度」測量,本研究增加了其他重要的變項,如教育程度、職 業等,擴大「資源」的範圍,同時也一併檢視交換理論對夫妻權力關係之假設, 及使用夫妻絕對資源作為測量之指標,以期能夠得到更深入的分析結果。. 6. 其問卷調查編號為 RI1999 及 RI2000,分別於 2000 年及 2001 年進行訪問。相關資訊可參考中 央研究院「調查研究專題中心」網站。 7 該研究家庭權力模式之界定主要以家庭決策權做為分類標準,並從中分為平權、男主權及女主 權三大類家庭型態。 2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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