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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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誌謝 終於,在這炎熱高雄,提筆寫感謝話語的時候,鼻酸的選擇熟悉地圖書館角落。 從論文方向確立到撰寫結束,輾轉了好些日子,不斷思考讓歷史性的域發展的實 際可行的因素與視野… 感謝指導教授陳啟仁老師的指導,感謝您的鼓勵與信任,學生還是那句話:學生 將秉持堅持但不固執的繼續努力。 感謝口試委員曾憲嫻老師與翁佳樑老師,認真專業的論文指教並給予的肯定。 感謝陪伴調查的同學與朋友:偵玲、閔盛、鵬飛、景文、鯉魚旗,感謝你們總在 需要時的第一時間答應,很感動。 感謝總為我打氣與分享過程的小白學姊、宜瑩學姊、宗翰學長,麗萃、蓉蓉、哈 吉、家誠、有詳、光光,感謝你們點點滴滴的幫助與陪伴低潮,很欣慰。 感謝論文撰寫中,激發我、提醒我、鼓勵我完成的順順,如今我能獨立完成許多, 我們又完成一個階段,還要繼續一起加油喔! 感謝我最堅固的後盾:爸媽、哥嫂與順順,感謝你們所給予的一切,我想,我有 更勇敢的去嘗試,這是真的長大了,無法言語的感謝放在心裡,好愛你們! 最後,感謝勇敢堅持不放棄的自己。 鍾郁屏 2012 年 7 月.
(3)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指導教授:陳啟仁 博士 國立高雄大學都市發展與建築研究所 學生:鍾郁屏 國立高雄大學都市發展與建築研究所 摘要. 歷史街區是人類過去生存、生活、生產的發展背景下,所產生的一種特殊生活場域,在 不同歷史發展時期,涵蓋了居住與商業貿易的空間形式。 台灣的歷史街區保存,除文化資產保存法、都市計畫法對街區的建築物保存與修復,內 政部營建署自民國 86 年實施「城鄉景觀風貌改造運動」、民國 91 年「新故鄉社區營造 計畫」的商店街區再造計畫:「小鎮商街再造」、「魅力商圈營造」等政策,顯示台灣對 歷史街區的保存活化所做的努力。然而,這些保存活化的背後,歷史街區的生活環境本 質,該以在地使用者角度思考,才能達到實質的效益。 本研究以居住環境觀點探討歷史街區的環境變遷,居住環境是指圍繞著居住和生活空間 的生活環境總和,而人們居住所享有的安全、保健、便利、舒適等可持續性架構下皆涵 蓋於此,因此,本研究藉由居住環境所關注的面向與內涵,探討歷史街區未來發展模式。 研究對象選擇為目前台灣商業頻繁的歷史街區,藉由觀察與分析街道形成的原因,歸納 現今歷史街區發展樣貌三大模式,分為傳統市集與攤販林立樣貌之發展模式、現代商業 招牌充斥樣貌之發展模式及整齊連續牌樓建築樣貌之發展模式。 為解析目前歷史街區慣性的規劃手段的缺失,以文獻分析歸納歷史街區的空間組成、台 灣歷史街區保存的規劃制度,藉由居住環境之論述,擬定歷史街區的居住環境相關議題, 建立評估項目與內容,由現況調查驗證其設定的評估內容,調查結果利用地理空間資訊 系統建立圖檔與數據,並以建築空間、道路空間、騎樓空間、廣場空間及整體空間等空 間,歸納分析其調查結果,以法規與空間規劃邏輯觀點,提出未來歷史街區居住環境的 特殊性原則之規範與建議,最終得出歷史街區居住環境之評估架構之研擬。 本研究以居住環境觀點,為歷史街區提出基礎的一套環境評估架構,有別於過去置入性 的環境規劃操作,期待未來能提供歷史街區廣泛使用的居住環境之評估架構。 關鍵字: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
(4) Study on the Assessment Framework of Living Environment of the Historic District Advisor:Chi-jen CHEN, Associate Professor Graduate Institute of Urban Development and Architecture, National University of Kaohsiung Student:Yu-Ping CHUNG Graduate Institute of Urban Development and Architecture, National University of Kaohsiung. Abstract The historic district is a special living place generated in the past development context of human survival, living and production. In different historical periods, it covers the spatial form of residential and commercial trade. As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Taiwan's historic district, in addition to the Cultural Heritage Preservation Law, and Urban Planning Law on Preservation and Restoration of Building at Blocks, 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Agency implemented the “Movement of Urban and Rural Landscape Reform” since 1997, and store blocks reconstruction programs of “New Homeland Community Creation Plan” since 2002, “Town Business Street Reconstruction”, “Charming District Creation” and other policies, showing Taiwan’s efforts on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historic district. However, behind the preservation, the local land users shall consider the nature of living environment of the historic district from their own perspective so as to achieve substantial benefits. In this study, the environmental changes of the historic district are discussed in light of the living environment which refers to the whole living environment around the residential and living space, and the safety, health, convenience, comfort, etc., sustainability enjoyed by living here are included. Therefore, by virtue of the orientation and connotation related to the living environment, the study explores the future development mode of the historic district. Taiwan’s historic district with frequent business is selected as the research object. By virtue of observation and analysis of causes leading to the formation of streets, three development modes for today's historic district are summarized. The three modes are divided into the development mode of the traditional markets and street vendors, the development mode of modern commercial signs and the development mode of neat and continuous decorated archways. To analyze the lack of inertial planning means of the historic district, the spatial compositions of the historic district, the planning system saved by Taiwan’s historic district are summarized through the literature analysis. By virtue of reviewing the living environment, the related issues about the living environment of historic district are developed. The.
(5) assessment projects and contents are established. The proposed assessment contents will be verified by the on-site investigation. Through the use of geospatial information system, the results can be processed into map files and dat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building space, road space, arcade space, plaza space and overall space and other space, the results can be summarized and analyzed. Based on regulations and spatial planning logic point of view, the specifications and recommendations about the special principles for the living environment of the future historic district can be proposed. Finally, the assessment framework of living environment of the historic district is worked out. In this stud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iving environment, a basic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framework for the historic district is proposed. Unlike the past embedded environmental planning operations, it is expected to provide the assessment framework which will be widely used in the living environment of historic district in the future. Keywords: Historic District, Living Environment, Assessment Framework.
(6) 目錄 第一章、緒論 1.1 1.2 1.3 1.4. 研究背景與動機 研究目的 研究對象 研究方法與流程. 1 3 4 6. 第二章、文獻回顧 2.1 2.2. 歷史街區之空間結構與發展模式 歷史街區保存觀念與實施規範. 10 16. 2.3.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之探討與應用. 29. 第三章、歷史街區居住環境之評估模式架構探討 3.1. 評估架構之建立. 47. 3.2 3.3 3.4 3.5. 良好的生活安全環境之評估內容 合理的社會與生態保健環境之評估內容 便捷的區內與聯外便利環境之評估內容 合宜的景觀設計與空間塑造舒適環境之評估內容. 49 51 53 54. 第四章、歷史街區居住環境現況調查設計 4.1. 調查流程與方法. 57. 4.2 4.3. 調查對象確認說明 調查過程與內容. 60 61. 第五章、歷史街區居住環境現況調查結果分析 5.1 5.2 5.3 5.4 5.5. 良好的生活安全環境之調查結果 合理的社會與生態保健環境之調查結果 便捷的區內與聯外便利環境之調查結果 合宜的景觀與空間塑造舒適環境之調查結果 歸納結果. 63 73 82 84 94. 第六章、結論與建議 6.1 6.2. 結論 後續研究建議. 107 109 110. 參考文獻. I.
(7) 圖目錄 圖 1.1. 研究對象選擇示意圖. 4. 圖 1.2. 研究流程. 8. 圖 1.3. 研究架構示意圖. 9. 圖 2.1. 台灣歷史街區保存發展歷程演進圖. 27. 表目錄 表 1.1. 歷史街發展模式圖例說明表. 5. 表 2.1. 歷史街區組成結構. 12. 表 2.2. 歷史街區構成元素分類. 13. 表 2.3. 歷史街區景觀元素分類. 14. 表 2.4. 傳統建造物群保存地區之景觀形成元素指認. 14. 表 2.5. 歷史街區構成要素分類. 15. 表 2.6. 歷史街區構成要素之空間類別歸納表. 15. 表 2.7. 國際保存憲章與歷史街區保存關聯表. 19. 表 2.8. 歷史街區相關法規劃定對象之規範與許可說明表. 24. 表 2.9. 歷史街區相關規定實施政策說明表. 26. 表 2.10. 消防安全設備表. 36. 表 2.11. 噪音等級分貝表. 39. 表 2.12. 道路寬度變化所產生之效應說明表. 44. 表 3.1. 良好的日常生活安全性環境之評估架構. 49. 表 3.2. 合理的社會保健環境之評估架構. 51. 表 3.3. 便捷的區內與聯外便利環境之評估架構. 53. 表 3.4. 合宜的景觀設計與空間塑造舒適性環境之評估架構. 54. 表 3.5. 特殊建築形式類型示意. 55. 表 3.6. 特殊騎樓形式類型示意. 55. 表 3.7. 原則性之評估項目分配說明表. 56. 表 4.1. 調查對象底圖來源繪製說明表. 57. 表 4.2. 歷史街區空間指認圖例說明表. 58. 表 4.3. 建立量測數據過程說明表. 59. 表 4.4. 調查流程說明表. 59. 表 4.5. 選定調查對象說明表. 60. 表 4.6. 調查過程示意說明表. 62 II.
(8) 表 5.1. 監視設備設置情形彙整說明表. 63. 表 5.2. 道路空間規劃設計情形彙整說明表. 64. 表 5.3. 道路空間使用阻礙遮蔽情形彙整說明表. 65. 表 5.4. 騎樓阻礙彙整說明表. 66. 表 5.5. 一樓建築含商業使用彙整說明表. 67. 表 5.5. 一樓建築含商業使用彙整說明表(續 1). 68. 表 5.5. 一樓建築含商業使用彙整說明表(續 2). 69. 表 5.6. 監視設備設置情形彙整說明表. 70. 表 5.7. 良好的生活安全環境之空間分析評估表. 72. 表 5.8. 街區排水溝渠定期清理情形彙整說明表. 73. 表 5.9. 道路基地保水指標計算彙整說明表. 74. 表 5.9. 道路基地保水指標計算彙整說明表(續 1). 75. 表 5.9. 道路基地保水指標計算彙整說明表(續 2). 76. 表 5.10. 街區定點垃圾箱設置情形彙整說明表. 78. 表 5.11. 區內綠化系統彙整說明表. 79. 表 5.12. 合理的社會保健環境之空間分析評估表. 81. 表 5.13. 便捷的區內與聯外便利環境之空間分析評估表. 83. 表 5.14. 街道效應情形彙整說明表. 84. 表 5.15. 特殊騎樓形式彙整說明表. 85. 表 5.16. 特殊建築形式佔有率彙整說明表. 86. 表 5.16. 特殊建築形式佔有率彙整說明表(續 1). 87. 表 5.16. 特殊建築形式佔有率彙整說明表(續 2). 88. 表 5.17. 招牌呈現情形彙整說明表. 90. 表 5.17. 招牌呈現情形彙整說明表(續 1). 91. 表 5.17. 招牌呈現情形彙整說明表(續 2). 91. 表 5.18. 合宜的景觀與空間塑造舒適環境之空間分析評估表. 93. 表 5.19. 空間分析類別與原則性對應評估項目表. 94. 表 5.20. 監視器設備設置情形之策略建議說明表. 95. 表 5.21. 排水溝渠清理情形之策略建議說明表. 95. 表 5.22. 交通工具使用情形之策略建議說明表. 95. 表 5.23. 道路基地保水指標計算之策略建議說明表. 96. 表 5.24. 停車場設置情形之策略建議說明表. 96. 表 5.25. 巡邏管理情形之策略建議說明表. 96. 表 5.26. 定點垃圾箱設置情形之策略建議說明表. 97. 表 5.27. 噪音產生情形之策略建議說明表. 97. 表 5.28. 消防設備設置情形之策略建議說明表. 97. III.
(9) 表 5.29. 綠化系統之策略建議說明表. 98. 表 5.30. 街道效應情形之策略建議說明表. 98. 表 5.31. 騎樓阻礙率之策略建議說明表. 98. 表 5.32. 特殊騎樓形式之策略建議說明表. 99. 表 5.33. 特殊建築形式佔有率之策略建議說明表. 99. 表 5.34. 道路空間規劃設計情形之策略建議說明表. 99. 表 5.35. 道路空間使用阻礙遮蔽情形之策略建議說明表. 100. 表 5.36. 一樓建築含商業使用率之策略建議說明表. 100. 表 5.37. 招牌呈現情形之策略建議說明表. 100. 表 5.38. A模式之道路空間策略建議說明表. 101. 表 5.39. A模式之騎樓空間策略建議說明表. 101. 表 5.40. A模式之建築空間策略建議說明表. 102. 表 5.41. A模式之建築空間策略建議說明表. 102. 表 5.42. B模式之道路空間策略建議說明表. 103. 表 5.43. B模式之騎樓空間策略建議說明表. 103. 表 5.44. B模式之建築空間策略建議說明表. 103. 表 5.45. B模式之建築空間策略建議說明表. 104. 表 5.46. C模式之道路空間策略建議說明表. 105. 表 5.47. C模式之騎樓空間策略建議說明表. 105. 表 5.48. C模式之建築空間策略建議說明表. 105. 表 5.49. C模式之建築空間策略建議說明表. 106. 表 6.1. 空間分析類別與居住環境面向評估項目分類表. 108. 附錄 附錄 1.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安全面向之評估結果說明. 113. 附錄 2.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保健面向之評估結果說明. 114. 附錄 3.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便利面向之評估結果說明. 114. 附錄 4.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舒適面向之評估結果說明. 115. IV.
(10)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第一章、緒論 1.1 研究背景與動機 1.1.1 研究背景 人類生存的基本條件,不外乎是良好的基地環境與其生活相關的附屬設施, 而居住環境正是指圍繞居住和生活空間的生活環境的總和,狹義來說是我們居住 的實體環境;廣義來說是包括社會、經濟和文化等環境(高曉路等人譯,原著淺 見泰司,2006:2)1。歷史街區即是人類過去生存、生活、生產為主的發展背景 下所產生的一種特殊生活場域,其中涵蓋了過去的居住與商業貿易的空間形式, 亦因為街區中含有特殊建築及歷史氛圍的塑造,近年來有頻繁的歷史街區改造案 例的出現,造成一股歷史街區活化之風潮。 歷史街區的保存除了文化資產保存法、都市計畫法對街區的建築物保存與修 復外,內政部營建署自民國 86 年實施「城鄉景觀風貌改造運動」 ,其政策目標是 「提供合乎人性尊嚴之生活環境」 ,說明「與環境共生」 、安全、舒適、富優美景 觀、符合人性尺度、有獨特文化風格、充滿無限生機等豐富的意義,但歷史街區 保存與活化,實際操作往往針對古蹟與歷史建築實體結構物層面修復,著重設計 硬體環境之建築量體、色彩、廣告招牌、戶外傢俱等視覺景觀美化為主,對於空 間功能考量須創造舒適、安全等居住環境方面的關注極少,忽視歷史街區應有之 本質。陳允勇(2004)2認為政府應該於都市更新或重劃的規劃中,將街區保存 之概念納入計畫決策之重點,才能解決古市街實質環境上生活空間品質的問題, 此乃街區保存重要之工作之一。 又如住居學中居住需求與居住環境的研究說明,胡惠琴(2008:6)3提出生 活主體的居住需求和居住空間的功能關係,兩者適應與否。居住需求是指主體行 為,行動的傾向,居住者的需求,生活主體和居住環境的關係;居住需求顯現於 主體的生活結構,反之生活結構亦會制約居住條件。而居住功能取決於居住型態, 然而,功能同時亦適應居住需求。. 1. 高曉路等人(譯)(2006)。居住環境評價方法與理論。(原作者:淺見泰司)。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原出版年:2006)。. 2. 陳允勇(2004)。歷史街區保存之探討-以鹿港古街為例(碩士論文)。. 3. 胡惠琴(2008)。世界住居與居住文化。北京: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1.
(11)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1.1.2 研究動機 如何檢視歷史街區實質的環境品質,並且瞭解與凝聚地方居民的需求與感受, 必須回歸歷史街區居住環境的本質觀點,進而檢視歷史街區的環境規劃之範疇, 才能達到永續的歷史生活空間。故動機為下列三點: 一、歷史街區存在的價值,是過去生活環境與經驗的寫照 歷史街區是一種長時間累積且具有特殊風貌及氛圍的環境,隱含著當時特定 的生活方式與共同記憶,其中建築形式能具體表現出當時的技術及素材之背景, 但相對於歷史建築而言,歷史街區的評價應更強調其群體的效果及生活性和世俗 性的價值,因此,加強保護具有真實生活存在的歷史街區才是重點(Baer, 4. William C.,1995) ,由此可知,歷史街區的保存不僅為留當下住宅群和周邊 景觀,而更求建構居民的生活及其互動關係,並傳承歷史街區固有之價值體系。 二、目前歷史街區的規劃策略以觀光導向為主,忽略基本生活居住環境之規劃 歷史街區發展背景不盡相同,但近期發展模式趨近一致,大多幾乎以「汰舊 換新」考量如何將街區與地方史蹟、風土民情結合,以便累積觀光資源與吸引遊 客上門消費(沈文台,2006:29)5,這種短線操作是不明智與不永續作為,忽 略生活在歷史街區的使用者的基本對環境空間的訴求,為目前極需被探討與檢討 歷史街區永續再造之方式。 三、以居住環境的觀點檢視歷史街區環境,創造未來蘊含歷史的生活環境空間 歷史街區的發展背景、空間組成、建築形式以及於地區的屬性定位等,都直 接與間接的影響歷史街區發展的模式,因此,經由發展模式的彙整與分析,並以 西元 1961 年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提出人類基本生活要 求似理念,即是安全性、保健性、便利性、舒適性,其四點表現了在一定的場所 能夠享受怎樣的環境觀點,檢視其空間需求之合理性規劃。 本研究用永續經營的角度,看到環境的長期需求,以可持續性理念強調在合理的 發展模式下即是種保存作法,以居住環境為本質作為歷史街區的發展考量,在此, 有檢討過去規劃之作為,同時亦提出未來再發展的策略建議。 因此,本研究針對歷史街區的空間組成與使用行為切入,提出目前歷史街區 發展課題與規劃困境,然而,反思歷史街區的保存觀點與規劃手段的缺失,提供 未來檢視歷史街區整體環境的檢視與規劃手段的建議。. 4. Baer, William C. 1995 "When old buildings ripen for historic preservation",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Planning. Association , Vol. 61. P.93-94。 5. 沈文台(2006)。台灣老街地圖。台北市:貓頭鷹出版。. 2.
(12)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1.2 研究目的 彙整與調查分析歷史街區的背景與現況,並反思歷史街區目前空間規劃的合 理性與適當性,企圖提出未來歷史街區再發展之模式,提供未來因應地區生活環 境之策略建議。 一、彙整台灣歷史街區之發展背景與現今樣貌,歸納分析未來發展模式之走向。 地區發展的背景及區位差異,造成歷史街區現今多元的樣貌,而聚落形成與 歷史街區的發展有重要關聯性,因此,理解歷史街區同時,應藉由聚落之街道發 展原因,將聚落發展的範疇一併探討。 二、瞭解歷史街區的空間組成要素與內涵,能掌握未來對空間檢視之課題。 由空間組成觀點檢視歷史街區所涵蓋之內容,針對歷史街區整體空間之歷史 事件與場所指認、歷史街區之建築物調查、居民生活空間與歷史記憶及居民重要 行為場所等面向,瞭解歷史街區變遷及內涵。 三、藉居住環境理論觀點,擬議歷史街區之評估項目,並檢視其目前生活空間規 劃與活動情形,提出未來規劃之建議。 以居住環境理論提出的安全性、保健性、便利性以及舒適性為調查評估之面 向,針對歷史街區實質空間上的改善,以及民眾凝聚在地居住環境關懷之意識, 就此擬定檢視之項目。提供更具歷史與人性化的生活空間檢視方法,同時亦能符 合地區的發展模式,創造永續發展之歷史街區新視野。. 3.
(13)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1.3 研究對象 藉文獻與實際走訪觀察,首先,探究街道形成原因,分析歸納為傳統市街形 成、內陸市鎮崛起以及城池防禦聚集。接續,以選擇目前台灣著名之 16 個歷史 街區,分別藉由文獻資料歸納於三大街道形成原因之類別,並檢視目前 16 個歷 史街區的現況發展模式。最後,將歸納出歷史街區發展樣貌歸之三大模式,為傳 統市集與攤販林立之樣貌、現代商業招牌充斥之樣貌及整齊連續牌樓建築之樣貌, 其用意為瞭解,歷史街區從過去街道形成至今發展之樣貌,無明確指出具一定發 展規律,因此,經由過去發展背景找出端倪,再藉目前發展樣貌推估歸納未來的 發展模式之走向。 研究對象的選擇(圖 1.1) ,藉街道形成原因與歷史街區目前樣貌分析探討, 最終歸納歷史街區發展模式(表 1.1),為後續案例驗證時所需之依據。.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彙整。 圖 1.1 研究對象選擇示意圖. 4.
(14)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一、街道形成原因 (一)傳統市街形成 明末大陸移民來台開墾,以村落為開墾生產單位,各村落便進行商品交易, 後固定於該區形成固定的商業街市。另外,各地農產品透過水運與河流中下游出 海口市街進行交易,臨海的港口市街因地利交通之便成為兩岸貿易的重要交易場 所,形成繁榮的商業街。 (二)內陸市鎮崛起 在日治時期日本政府對進一步或取台灣農林礦等資源,興建縱貫鐵路、設立 各地糖廠、林業、礦業鐵道等帶動一些新興市鎮的發展,為地方產業活動而崛起 的交通交會處及商業市街。 (三)地方造鎮活動 商業活動創造一些地方富豪家族,其以財力或商會名義建造新興市街。 表 1.1 歷史街發展模式圖例說明表. 模式. 目前發展樣貌. 說明. 圖例. 為早期商貿聚集地,發展時代久 A. 傳統市集與攤販林立. 遠,少數街屋型態建築存在。目 前多為市集與攤販擺設。. 街區內有零散特殊建築,由於活 B. 現代商業招牌充斥. 動頻繁大致為地方轉型商圈發 展。目前多為商業使用亦有居住 功能。 多屬日治時期以後的發展地. C. 整齊連續牌樓建築. 區,市區改正計畫後的街區整齊 樣貌與仿洋風建築特徵。目前多 為商業使用亦有居住功能。.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彙整。. 5.
(15)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1.4 研究方法與流程 1.4.1 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居住環境理論觀點貫穿主軸,探究歷史街區的發展背景與現今規劃 手法作檢視,以文獻分析、田野調查為主要方法,後續調查結果的資料與空間分 析建構,則使用分析歸納及地理資訊系統處理。 一、研究觀點-居住環境理論 居住環境為探討居住的安全、保健、便利與舒適的環境狀態,就以蘊藏豐富 歷史性的生活環境探討,是有直接相關及必要性存在。 二、文獻回顧與分析 本研究以文獻分析作為基礎,文獻針對兩個層面作探討,一是歷史街區的形 成與空間組構分析;二是以居住環境理論,針對歷史街區空間環境尋求目前發展 之議題,建立後續的評估架構。 三、田野調查 本研究設定研究對象為三種模式:「傳統市集與攤販林立樣貌」、「現代商業 招牌充斥樣貌」與「整齊連續牌樓建築樣貌」之歷史街區,由文獻回顧產生的議 題與評估項目,經實地調查驗證,其過程包括觀察紀錄、簡易測繪以及問卷訪談。 四、分析歸納 客觀與理性的分析歸納調查與訪談資料,建構完善以便試用於其他歷史街區 的居住環境之評估方式。 五、地理資訊系統分析(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地理資訊系統則為處理空間分析後圖面與數據之方式,並藉此建立該案例地 區的基礎資料圖檔與資訊。. 6.
(16)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1.4.2 研究流程與架構 本研究流程分為五個階段進行。一、研究主題確立,為研究方向擬定、研究 範疇界定、研究方法及流程建立;二、文獻分析與討論,歷史街區形成與空間組 成探討,藉由居住環境觀點套入歷史街區整體環境檢視;三、評估架構擬定,透 過文獻探討彙整基本資料,並擬定調查架構;四、案例調查與分析,透過本研究 建立的歷史街區空間規劃調查架構現況調查,分析歷史街區空間規劃狀況與議題; 五、研究成果呈現,案例分析並且修正與檢討評估模式,提出相關之解決建議。 各階段方法說明如下: 一、研究主題確立 以歷史街區之發展變遷相關文獻作為本研究背景與理論基礎,從中確立研究 主題、研究範圍及研究架構,以達本研究未來提供歷史街區空間規劃檢視的建議 之目的。 二、 文獻分析與討論 以「歷史街區」為空間探討範疇,「居住環境」理論的觀點切入其整體環境 檢視之方式,並提出現有議題待後續檢視項目的探討。 三、評估架構擬定 透過居住環境之安全、保健、便利及舒適,並以歷史街區可持續之發展觀點, 探討歷史街區之空間環境議題特性,藉文獻歸納與專家諮詢檢討與修正調查項目, 擬定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之架構。 四 、案例調查與分析 本研究依文獻回顧,彙整台灣歷史街區特性與型態,作為建立調查對象之基 礎。藉由修正後的調查架構進行現況調查,以瞭解研究範圍的歷史街區空間現況, 並針對調查結果分析現況的議題。 五 、 研究成果呈現(架構檢討與建議) 以歷史街區空間規劃之調查分析結果,提出未來歷史街區改造之時,可兼顧 更具生活居住環境中的安全、舒適、便利及保健之觀點,提出合理性建議。. 7.
(17)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本研究流程如下所示:.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彙製 圖 1.2 研究流程. 8.
(18)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藉由歷史街區發展變遷之脈絡,瞭解其影響空間組成與發展型態,現今歷史 街區保存與規劃的工作,有慣性且一致的規劃手法,藉此,建構屬歷史街區以居 住環境為主軸的評估地區環境之方法,經由實地調查歸納分析其課題,藉此修正 評估架構,提出未來課題之對策。 本研究架構如下所示:.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彙製 圖 1.3 研究架構示意圖. 9.
(19)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第二章、文獻回顧 本研究探討歷史街區居住環境的檢視與評估,必須瞭解歷史街區的歷史與現 今發展課題,並從居住環境理論衍生歷史街區的現今所面臨的議題,因此,依序 文獻回顧含歷史街區之空間結構與發展模式、歷史街區保存觀念與實施規範、歷 史街區居住環境之探討與應用。. 2.1 歷史街區之空間結構與發展模式 以居住環境理論觀點檢視歷史街區之居住環境與使用者需求,強調實體空間 組成要素及使用者特性做分析,以目前空間現況所呈現的課題,針對歷史街區特 殊空間場域與發展背景做說明,並將居住環境理論的內涵與評估方式系統呈現。. 2.1.1 歷史街區定義與形成 一、歷史街區的定義 台灣都市計畫講習錄6提到街道之機能分為交通路、停車場、公共空地、通 風採光場所、商業場所、公共設施供給路線、緊急避難所、防火線、建築物管制、 休閒娛樂場所及祭典或各種活動場所,具有滿足一般生活條件的環境特徵。 然而, 「歷史街區(Historical District)」語意解釋採「歷史的(Historical)」 一詞比「歷史(Historic)」更能表達出街區歷史性的價值意義。 「街區」概念, 則指建築物及其基地相互連結,彼此依附著相同的道路、上下水道系統、廣場、 廟宇與寺廟等共同生活設施,可稱為一個完整的景觀體系,但用語言進行說明時, 除原有街道兩旁的意義外,「街區」同時附相當程度之人文精神,也就必然會呈 現出住民們日常生活的感覺及周遭的生活與居住型態(李東明,2004:143)7。 國際上「歷史街區」概念初次被提出於 1993 年在雅典通過的《雅典憲章》: 對有歷史價值的建築和街區,均應妥為保存,不可加以破壞。1987 年在華盛頓 通過的《保護歷史城鎮與城區憲章》,又稱《華盛頓憲章》,提出「歷史城區」 (historic urban areas)的概念,並將其定義為:不論大小,包括城市、鎮、 歷史中心區和居住區,也包括其自然和人造的環境。…它們不僅可以作為歷史的 見證,體現了城鎮傳統文化的價值(陳允勇,2004:49)8。 二、歷史街區之形成 台灣文化資產保存範籌並無針對歷史街區等相關解釋與說明,以現行的《文 化資產保存法》觀看,歷史街區保存卻不在現有架構的定義與保護範圍內。若將 以歷史街區在文化資產保存法提及的古蹟、歷史建築、聚落等定位之範疇事宜來 解析,指出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 6. 黃世孟編譯)。台灣都市計畫講習錄。台北:胡氏圖書。頁 104 -105。. 7. 李東明(2002)。我國與日本歷史建築物群街區保存法令制度與比較。台北:內政部營建署。頁 78。. 8. 同註 2。. 10.
(20)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社群生活或儀式行為所定著之空間及相關連之環境。由此得知,歷史街區本身涵 蓋的範圍與定義模糊,未被確切指出,因此,亦無保存依據可循。 在此,釐清歷史街區的內涵,需以聚落為其範疇。傳統聚落的保存對象從單 棟紀念性建築保存擴展至「城鎮、村落、天際線、街區、鄰里、街道與街景、建 築物以及零星片斷元素的保存」 (Attoe 1979; 夏鑄九、林鍫、顏亮一 1992)9。 然而,要解析歷史街區的發展脈絡,必須先瞭解聚落是發展的主要舞台;歷史街 區則是當代地區發展的縮影,《台灣地區建築與城鄉風貌-建築研究系列研討會》 10 提到,具地方性城鎮風貌的實質條件中,影響實質空間形式的是聚落街道空間 的本身,以都市機能來角度來看,「街市」的出現是其城鎮規模的初成,早期擔 負街市功能的空間形式,往往在以後的聚落發展中擔任重要的角色,構成聚落的 空間組成因素,除街道空間外,建築物亦是一種生活方式的需要與居住文化的呈 現。建築物對聚落而言,像是在棋盤上佈局的棋子,聚落環境的生成並非只考量 單棟建築,必須瞭解聚落的空間結構與組成邏輯,才能對居住的文化形式有全面 性的瞭解11。 1977 年 D.Canter 的地方理論說明,地方是活動、概念以及實質特性三者關 係的結果。活動是在一定場所發生的各項行為;實質特性是指該場所的各項實質 變數;概念或描述是指人們對於那些發生在實質環境中的行為看法12。針對歷史 街區形成獨特的文化場域,可解釋為當時地區所形成的非實質的活動、實質的空 間場所等,被地區人們所認同並在往後持續彰顯其生活的習慣與行為。 從台灣開發的區域與發展型態推演,孫全文(1992)於台灣傳統聚落都市空 間之研究13指出,經濟性自發形成的聚落的特性,可分為海岸河岸的環境型態、 平原的環境型態以及山麓的環境型態,是以環境的特性劃分其發展型態;從歷史 街區形成的原因探討,包括當代時空聚集的歷史事件,潘英海(1994)認為歷史 事件所是人類活動的發展歷程,其殘留在傳統住居、聚落與城市空間中,反映出 地域性的特質及不同時代的環境、使用行為、空間模式與生活文化14;而當代政 策之影響,舉凡是地理環境、產業貨運、交通建設等(高盟智,2007:32)15,此 外,台灣地理環境的多元樣貌及歷經不同時期的殖民治理,亦有多樣的聚落歷史 街區發展的型態,其歸納可分為傳統市集形成、港口市街肇興、內陸市鎮崛起以 及地方造鎮活動等(周鼎國,2006:29)16。. 9. 夏鑄九、林鍫、顏亮一(1992)。古市街與傳統聚落保存方法之研究。行政院文建會委託。. 10. 台灣地區建築與城鄉風貌-建築研究系列研討會。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籌備處。. 11. 李琦華、林峰田(2007)。台灣聚落的空間型構法則分析。中華民國建築學會「建築學報」第 60 期,頁 27~45。. 12. 陳坤宏(2001)。空間結構理論與方法論。台北:明文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頁 207。. 13. 孫全文(1992)。台灣傳統都市空間之研究。台北:詹氏書局。頁 6。. 14. 同註 11。. 15. 高盟智(2007)。歷史環境規劃與建物改建之研究-以台南市五條港區域老古石街街區為例(碩士論文)。頁 32。. 16. 周鼎國(2006)。台灣老街連續性空間意象-以迪化街、大溪、深坑、鹿港、斗六、新化為例(碩士論文)。頁 29。. 11.
(21)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2.1.2 歷史街區之空間組成要素 歷史街區的空間組成,涵蓋當代所歷經的事件或經由時間作用後,遺留具人 文歷史意涵的空間與其使用設施,而街道基本上是一種提供地區市民購物、休憩 以及社交等活動之場所。 欲瞭解歷史街區的空間組成要素,必須從空間解析其組成的要素,C.N. Schulz 於 1971 年提出以垂直/水平結構觀點論述,結合 G.Cullen 與 K.Lynch 學 者觀點,說明可經由觀察與解析一地區的空間狀態,具體可見的空間從建築物、 街道、中心等元素看待整個市鎮地景;認知空間即是實質形式加上知覺過程,通 道、邊緣、地區、節點及地標,所賦與自明性、空間結構及溝通意義的觀點17。 從空間結構得知,滿足過去都市聚落內部生活而言,有井、市、廟埕等,從 外在交通聯繫的需求而產生碼頭、車埕等外部空間(孫全文,1992:7)18。但近 年台灣重視歷史街區整體規劃,常置入所需的街道附加物,其指除街道路面及兩 旁建築外,所外加之街道設施物,因此,新(街道附加物) 、舊(文化景觀街區) 之間,即產生了景觀環境之矛盾衝突點(曾智霖,2004:7)19。 20. 表 2.1 歷史街區組成結構. 構成結構. 人文環境. 建成環境. 構成要項. 說明. 使用人物. 居民、商人、遊客等使用者. 歷史人物. 歷史上有品格、才幹的傑出人才. 風俗文化. 風俗習慣、傳統文化. 傳統節慶. 節日慶典. 民間工藝. 以當地材料製造的手工藝品. 名餚佳點. 當地特色餐飲與美食. 巷弄風情. 大街小巷之輪廓與環境或其中發生的事件. 歷史遺跡. 前人所遺留下來的陳蹟. 文化古蹟. 古代流傳下來的遺跡. 橋樑. 各種類型的橋樑. 巷弄. 大街小巷. 故居. 名人舊時住所. 街屋. 一般居民或經商之店鋪. 碼頭. 當地運輸及以漁業謀生為主的重要場域. 車站. 當地產業運輸盛行的重要場域. 17. 同註 12。頁 201。. 18. 同註 13。頁 7 。. 19. 曾智霖(2004)。街道附加物對文化景觀街區之視覺影響評估研究-以迪化街北段為例(碩士論文)。頁 7 。. 20. 同註 2。. 12.
(22)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構成結構. 構成要項. 自然環境. 說明. 地形山脈. 地表的起伏、形狀、輪廓等特徵. 水體流溪. 河川、海洋、潭、湖、池塘、水圳. 綠地. 公園、綠帶、草地. 氣候. 當地長期的氣象平均狀況. 資料來源:涂芳岳,2004、陳允勇,2004:48、本研究修改自陳允勇。. 涂芳岳、陳允勇皆於 2004 年提出歷史街區構成之結構:以人文環境、建成 環境、自然環境作分類,包含各構成要項之內容說明,歷史街區的構成要項涉及 範疇較廣大,本研究無法只依據此要項直接得出歷史街區空間指認物件。 21. 吳啟邦、曾憲嫻(2008) 提出歷史街區構成元素分類,分別說明其元素組 成之內容: 表 2.2 歷史街區構成元素分類. 類型. 元素類型 整體空間 垂直面. 有形 文化. 水平面. 附加物. 生活層面. 街道結構. 地形地貌、位置、性質、範圍. 視覺軸線. 景觀(時間性) 、視點(viewpoint). 外觀. 建築語彙、外部裝飾、陽台、窗台、廣告(立面). 細部. 材料、結構. 平面景觀. 道路鋪面. 設定設施. 出入口(人、車) 、邊界元素(門、屏、牆). 綠化景觀. 植栽、綠帶. 公共設施. 街道傢俱、公共藝術(水景、雕塑). 資訊景觀. 招牌(看板) 、廣告(平面、獨立) 、指示牌. 人際關係. 社區集體記憶、凝聚力、生活型態. 傳統特色. 傳統文化、地方節慶、宗教節儀、習俗、傳說. 智慧. 與所處環境、自然界互動所產生的言語及智慧. 產業空間. 無形 文化. 代代相傳知識 產業層面. 內容. 產品 互動方式. 店面格局、產品陳列方式、生活空間 技術、工具、表達技能、表演藝術 產品種類、製造工業設計、平面設計、品牌(商標、招牌) 語言(產業用語、客戶用語、諺語) 營業(營業時間循環、客戶習慣、行銷手法). 資料來源:吳啟邦、曾憲嫻, 2008。. 分為有形文化的整體空間、垂直面、水平面及附加物;無形文化的生活層面 與產業層面,依據元素類型再細分其內容,已針對歷史街區有形及無形文化的具 體空間與內容有所敘述,有助於本研究空間指認依據。. 21. 吳啟邦、曾憲嫻(2008)。台灣歷史街區構成元素分類探討-以真實性作為分類指標之研究。第十二屆國土規劃論壇。. 13.
(23)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另外,張恩凱(2005)22將歷史街區以景觀元素作分類,分別有內容說明: 表 2.3 歷史街區景觀元素分類. 歷史街區以景觀元素分類 傳統建築群 周遭建築及環境. 內容 歷面外觀(材質、色彩、店名匾) 、實質空間(店面、住宅、騎 樓等空間) 、屋頂形式及其附加物、開口部份及形式 建築量體、高度、立體外觀、開口部位及形式、屋頂突出. 開放空間. 植栽、街道家俱、鋪面. 人為活動. 類型與規模. 資料來源:塗芳岳, 2004 、張恩凱,2005:14-15。. 分為以下四大類,傳統建築群、周遭建築及環境、開放空間及人為活動,依 據其內容細分說明,針對建築群與環境的細微描述,有助於本研究空間指認依據 的項目之細緻程度。 吳啟邦、曾憲嫻(2008)23則針對「傳統的建造物群保存地區」景觀形成元 素指認說明: 表 2.4 傳統建造物群保存地區之景觀形成元素指認. 景觀形成元素指認. 項目 建築物. 傳統的建築物群保存地區 保存計畫景觀管制手法. 建築物外圍 廣告物 基本事項 建築物 建築物外圍. 景觀形成基準. 廣告物 其他. 內容 配置、構造、樓高、規模、色彩、立面、屋頂、 建築設備 鋪面、車庫出入口與街道的裝置、門、屏、砌石 屋頂廣告物、外牆廣告物、地上廣告物、看板 街區、眺望景觀、斜坡和曲線 規模、位置、型態、色彩、建築設備 擁壁、停車場、自動販賣機、其他 基本事項、突出廣告、屋上廣告、地上廣告、放 置看板 開發、夜景的演出、四季的演出、空地外圍的修 景、角色演出、維持管理. 資料來源:吳啟邦、曾憲嫻,2008。. 傳統建造物群保存地區的景觀形成元素指認,分為傳統的建築物群保存地區 保存計畫景觀管制手法與景觀形成基準,依細項指出建築與其附加廣告物等,由 此得知,傳統建造物群保存地區的景觀構項,以建築物及附加廣告物為主要構成 元素。. 22. 張恩凱(2005)。歷史街區景觀管制與保存計畫之研究(碩士論文) 。頁 14-15 。. 23. 同註 21。. 14.
(24)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綜合上述歷史街區空間構成要素及其細項內容彙整,除以上實體與虛體空間 的文化表象,更深一層提出由自我認同與實踐的韌體思維,是無法直接從空間所 指認的項目,通常是藏在每個人心中的一種認同與在意地方事務的一種情緒表態, 藉此操作及運用歷史街區保存的構成要素指認,經本研究彙整為以下: 表 2.5 歷史街區構成要素分類. 空間形式. 組構元素類別. 組構元素內容. 建築物本體 實質物件. 建築形式、風格、材質、建築連帶附加物. 街道樣貌與結構. 實體的有形 文化空間 附加物件. 騎樓. 騎樓形式、材質、使用情形. 廣場. 廣場發展背景、形狀、使用情形. 資訊. 外牆與地上廣告物、看板、道路指引. 公共設施. 井、鐵道、街道傢俱、停車場. 綠化 虛體的無形 文化空間. 生活層面. 韌體的抽象 文化思維. 生命層面. 街道視軸、鋪面. 老樹、植栽、綠帶. 傳統特色. 傳統文化、地節慶、宗教、習俗、傳說. 現今規範制度. 社區活動、社區規範、管理制度. 自我認同. 社區集體記憶、凝聚力、地方感. 智慧傳衍. 所處環境互動所產生的言語及智慧.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彙整。. 本研究認為歷史街區構成要素分類,以空間形式劃分三類,即是實體的 有形文化空間、虛體的無形文化空間以及韌體的抽象文化思維,空間表象能展現 出歷史街區的自明意象的空間形制推論現今發展,而認同與參與歷史街區的決策 事務,將可能影響未來發展的模式。 瞭解歷史街區構成要素,將屬實質空間分別歸納所屬之道路空間、騎樓 空間、建築空間、廣場空間及整體空間等類別,以便調查中的指認與調查後續的 分析,以下歸納說明: 表 2.6 歷史街區構成要素之空間類別歸納表. 空間類別. 組構元素類別. 道路空間. 街道整體樣貌與結構. 騎樓空間. 騎樓形式與結構. 建築空間. 建築物本體與附加物. 廣場空間. 廣場類別與使用 資訊. 整體空間. 公共設施 綠化. 組構元素內容 街道視軸、鋪面、道路規劃設計與使用 騎樓形式、材質、使用 建築形式、語彙、風格、材質以及建築物連帶附加物 停車場使用、廣場形狀、使用 外牆廣告物、地上廣告物、看板、道路指引 街道傢俱 老樹、植栽、綠帶.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彙整。. 15.
(25)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2.2 歷史街區保存觀念與實施規範 歷史街區保存觀念發起為歐洲各先進國家,藉瞭解國際間保存發展觀點,對 國內的保存規劃機制的思維,將其作為借鏡,能提升其做法,因此,本節介紹分 為國際歷史街區之保存潮流與變革、台灣歷史街區之發展變遷與規範。. 2.2.1 國際歷史街區保存潮流與變革 古蹟與歷史建築保存與維護觀念源於歐洲,18 世紀末開始重視保護與修復 的工作,在法國當時建築師維勒杜克(Viollet-le-Duc)主張「風格式修復」, 有別於過去法國早期古老建築視為一種單元體在創作的開始,直至 19 世紀浪漫 主義影響,英國展開對史蹟的宗教崇敬,直至 19 世紀中葉,文物建築和歷史紀 念物的保護的概念、理論和原則才逐漸形成。19 世紀後半葉至 20 世紀,義大利 汲取 18、19 世紀以來英法等國相關文物建築保護的基礎與方法,將保護與修護 工作的理論與實踐,為成熟與周到的義大利學派主張。 國際推動古蹟保存會議始於 1931 年,由第一屆國際歷史文化紀念物建築師 與技師會議(ICOMOS)於雅典舉行,並通過了《雅典憲章》 (The Athens Charter) , 成為 20 世紀第一個重要的國際修復憲章。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第二屆國際歷 史文化紀念物建築師與技師會議於 1964 年 5 月提出威尼斯憲章》(The Venice Charter) ,對古蹟與歷史環境之修護理念更加完整並具有前瞻性。聯合國教科文 組織(UNESCO)的第十七屆會議於巴黎舉行,會議中訂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 產公約,訂定世界遺產公約,原名為《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公約》 。從 1975 年至 2012 年 3 月 8 日止,共有 189 個國家簽署此公約24,其目的是將具有世界級 價值的文化遺產、自然遺產及複合遺產,建立共同保護的系統。 從上述國際相繼提出的保存憲章與文件等,可發現歷史街區保存的的範圍從 個體建築至建築群環境保護,從單點到地區;保存對象從開始的宗教建築或古宅 第,延伸至構建整體城市的紋理、建築群、廣場等;從貴族彰顯身份的保存目的, 至今卻更增加了特色民居生活場域的文化遺產與珍貴多元的自然遺產。接著針對 影響國際歷史街區保存之重要憲章及文件彙整如下: 一、《雅典憲章》(The Athens. Charter). 1931 年第一屆國際歷史文化紀念物建築師與技師會議通過了《雅典憲 章》(The Athens Charter),全名為《雅典歷史文化紀念物修復憲章》。其中於 雅典會議中係達成七項決議,包括:1.建立修復再運作與諮詢層面之國際性組織。 2.提出的修復計畫都應受到知識性的評斷,以避免造成構造物特徵及歷史價值喪 失之錯誤。3.所有國家都應該透過國家層級的立法程序來解決歷史場所的保存問 題。4.已挖掘的遺址若無法立即修復,則應回填加以保護。5.修復工作可以使用 24. 資料整理自:聯合國科教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網站。聯合國科教文組織世界遺產。取自: http://whc.unesco.org/ 日期: 2012/03/08。. 16.
(26)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現代技術與材料。6.歷史場所必須要有嚴格的監控保護。7 歷史場所鄰近地區的 保護必須加以注意。 此憲章為其他多數國際保存文件使用至今,且大部份仍適切目前之需求。決 議中第七項針對歷史場所與鄰近地區整體之保護觀念,使古蹟保護不再侷限於 「點」的空間,奠定城鎮保存之基礎。除修復決議外,在雅典會議中亦通過七項 一般性的結論:1.一般性原則。2.歷史文化紀念物行政與立法措施。3.文化紀念 物之美學品質提昇。4.文化紀念物修復。5.文化紀念物之損壞。6.維護之技術。 7.文化紀念物維護與國際合作。 就一般性原則所提出之概念,為了確保建築生命的延續而進行維修,其使用 機能須結合建築歷史與藝術的特徵,即為「再利用」觀念之開始。而四到六項有 關修復技術的建議,亦成為往後修復參考的典範。當時有關古蹟保存與維護之觀 念尚未成熟,但該憲章之內容確實成為後續許多憲章與宣言的主要參考依據,具 有相當重要之地位。 二、《威尼斯憲章》(The Venice Charter) 1964 年之《威尼斯憲章》 ,全名為《國際文化紀念物與歷史場所維護與修復 憲章》 。該憲章之導言即表示,人們對於人類價值之整體性日益覺醒,進而視古 代文化紀念物為一種共同的遺產,對於監護它們予後代之共同責任已被體認,將 其具真實性之完整豐富面向傳給後代是我們的任務,且在一個國際之基礎上加以 規範,每一個國家必須負責在自己文化與傳統之架構內採行計畫。另外,此次會 議的召開即為重新檢驗《雅典憲章》的完整性,以增加自省與批判性之研究,有 效解決日益複雜且多樣化的問題。 對文物紀念物的定義、保護與修復有更加延伸的說明:1.對於文化紀念物定 義存單棟建築擴及到特殊價值的鄉村與都市環境內。2.對於維護(conservation) 與修復(restoration),兩個觀念與手法提出釐清與解釋。3.延續《雅典憲章》 的內容,再度肯定了建築物再利用觀念。4.度強調真實性的修復理念,反對臆測 式的修復,尊重歷代正確的添加。5.強調整體性及現地保存的重要。 《威尼斯憲章》是目前被公認世界文化資產界,最具權威性的國際憲章,擴 大了文化紀念物的概念,亦同將歷史街區的定義擴大解釋,指出不僅是單棟建築 物,維護對象更應包含具特殊價值的鄉村與都市大環境,此種概念於日後遂延伸 至所有的國際文獻與世界文化遺產之中。 三、華盛頓憲章(The Washington Charter) 1987 年國際文化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於美國華府舉行會員大會,並公 布《歷史城鎮與都市地區維護憲章》 ,一般稱為《華盛頓憲章》 。背景乃因後現代 工業社會對於整體性的都市環境保存與維護造成威脅與衝擊下延伸,某些地區正 受到威脅,於實質上惡化、損壞或者甚至破壞。目的在於將古蹟保存維護之對象 17.
(27)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從單點推廣至面的層級。該憲章所關注者涵蓋大小歷史都市地區,包括城市、城 鎮及歷史中心或地區與它們之自然與人造環境。 《華盛頓憲章》共有十六條,文字敘述中也表現了對《威尼斯憲章》之尊重 與與遵守,分別就不同之維護課題加以定義與規範,其主要原則目標包含以下: 1.為了達成最高效率,歷史城鎮與其它歷史都市地區之維護,應該成為經濟與社 會發展整體政策以及每一個都市與區域計畫的一部份。2.需要保存的品質包括城 鎮與都市地區之歷史特徵、表現此特徵之所有物質與精神性元素。3.居民之參與 是涉入是維護計畫成功之必要條件,應該被加以鼓勵,歷史城鎮與都市地區之維 護必須首先關心它們的居民。4.歷史城鎮與都市地區之維護需要謹慎、系統化步 驟與控制,應可避免僵硬化,並考量案例的個別特殊因素。 國際文化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認為,必須要草擬一份國際性的歷史城鎮 與都市地區憲章以補充威尼斯憲章,此一新的文字定義了歷史城鎮與都市地區維 護之原則、目標與必要的方法。並且尋求在這些地區促進私人與社區和諧,同時 鼓勵保存作為人類記憶構成份子之文化資產。而《華盛頓憲章》與之前國際重要 文獻相較之下,其對於保護的概念更加強化,值得注意的是,在第八條提到了新 機能與城鎮之相容性,第九條更把住宅之改善視為城鎮維護重要的一個目標,因 此,我國強化文資法中對城鎮聚落與歷史街區的保護與維護,《華盛頓憲章》中 的原則與目標的論點可列入歷史街區保存參考之範例(傅朝卿,2002:28-30)25。 四、《奈良真實性文件》(The Nara Document on Authenticity) 1994 年 11 月 1 至 6 日,由日本政府文部省之代理人所邀請,由出席在奈良 所舉辦與世界遺產公約相關之「奈良真實性會議」的 45 名代表所草擬。此代理 人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文化資產保存與修復中心及國際文化紀念物與歷史 場所委員會共同舉辦此奈良會議。 《奈良真實性文件》是孕育 1964 年《威尼斯憲 章》之精神,建立於其上並加以延伸,回應當代世界中有關文化遺產關注與利益 不斷擴張的範疇。該文件係挑戰有關維護領域方面之傳統思想,並且論辯擴展我 們視界之方式與手段,帶領後人在維護實務中,更加尊重文化與遺產之多樣性。 關於《奈良真實性文件》的主要精神:「一個日益受到全球化以及均質化力 量影響的世界,在一個有時候藉由侵略性民族主義與壓制少數民族的文化以獲取 追求文化認同之世界,由維護實務中考量真實性而得之基本貢獻,將會釐清並闡 明人類之集體記憶。」文件之產生乃是著重於有關文化遺產維護真實性的課題, 承襲於 1964 年《威尼斯憲章》中嚴謹的真實性要求,在西元 1990 年代再度受到 關注與質疑,進而提出討論的必要。該文件除再度把真實性作為主要議題外,反 映的無非是真實性在文化資產保存上的重要性,也提出了「真實性是關於價值基 本決定因素」的觀念。 25. 傅朝卿(2002)。國際歷史保存與古蹟維護-憲章、宣言、決議文、建議文。臺南市: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籌備. 處。頁 28-30。. 18.
(28)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五、《國際文化觀光憲章》(International Charter on Cultural) 1999 年國際文化紀念與歷史場所委員會在墨西哥通過《國際文化觀光憲章》, 並提出文化遺產須備經營管理才能彰顯其意義原則:1.國內與國際觀光是文化交 流最重要工具,維護應該為所在社區成員與訪客提供有責任與經營管理良好體驗 機會。2.遺產地方與觀光之關係是動態的,並且可能含有衝突的價值,應為現在 與將來的世代,以一永續的方式經營管理。3.遺產地方之維護與觀光原則應該確 保訪客之經驗是值得的、滿意的與愉悅的。4.所在地區與原有住民應參與維護與 觀光之規劃。5.觀光與維護應該對所在地社區有所幫助。6.觀光促進計畫應該保 護並提升自然與文化遺產之特徵。文化與自然遺產保存維護工作,雖發展觀光與 地方遺產保存是含有衝突成分存在,但強調觀光發展是以永續之經營管理模式, 從事其遺產保存價值之延續。 上述的國際重要保存憲章及文件之形成背景與其目的,古蹟與歷史建築的保 護與修復是加固的基礎,雖過去至今都還存有古蹟與歷史建築修復「整舊如新」 與「整舊如舊」的爭議問題,無法改變的是從當時原作所興建與要表達的意涵。 地方遺產與富含地方歷史價值地區的保存與維護,開始關注對象是由富含歷史價 值之地區、城鎮與歷史建築等開始定義處模糊地帶,隨著保存意識與國際交流, 提出整體性的現地保存及地方民眾參與,顯示地方遺產等保存維護漸漸趨向以人 與環境共處,考量其生活所需的機能與保存維護工作參與的情形。因此,將國際 重要保存憲章及文件作以下說明並分析與歷史街區保存之關聯: 表 2.7 國際保存憲章與歷史街區保存關聯表. 國際憲章. 重要內容 . 雅典憲章 (1931). 第一個國際性共同 保存綱要. . 關注對象. 現代技術與材料可. . 歷史價值建築與地區. . 歷史場所鄰近地區的. 華盛頓憲章 (1987) 奈良真實性文件 (1994). . 反對臆測式修復. . 強調整體性及現地 民眾參與維護計畫. . 新機能與城鎮相容. 具特殊價值的鄉村與. . . 整體及現地保存才能彰 顯其存在價值. 歷史性城鎮. 民眾參與是保存地區的 重要關鍵. . 文化遺產. . 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 . 歷史街區屬其範疇. . 真實性的保存觀念是決 定價值基本因素. 促進地方文化遺產 之觀光效益. . . . 文化遺產維護真實 性的課題. 保存區畫設概念. 都市大環境. 之重要性. . 國際文化觀光憲章 (1999). . 保存的重要 . . 保護. 介入修復工作 威尼斯憲章 (1964). 歷史街區保存之關鍵. 以觀光保護遺產發. . 觀光與保存的永續平衡 是目前保存之課題. 展永續經營性.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彙整。 19.
(29)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2.2.2 台灣歷史街區之發展變遷與規範 街區的維護總以「保存」一詞,在日本有「保全」一詞之說,「街區保存」 是指評價都市結構地文化財價值,並將這些以維持現狀或是採用最低限度的補強 等措施,將保存對象具有特性以原有的方式維持;「街區保全」則是指尊重都市 結構的歷史價值,使其持續保有其機能,並適當的加入進行適合當代生活的再生、 強化、改善等行為,亦即「街區保全」讓街區以原本的方式生活著,並活用街區 的特性進行補強與再生26。 追求歷史街區的活化與再生,除了文化財的價值補強維護外,最重要的是其 存在於街區的使用,能否達到適合地區的機能與生活方式,考量使用者的需求與 習性,才謂真正的「活保存」,而非只是單體或立面的整修維護。 一、台灣歷史街區之發展變遷 台灣歷史街區保存的機制建構,追溯於日治時期的歷史古蹟保存觀念,1879 年清領後期,已出現台北知府陳星聚制定丈八規則,爾後劉銘傳規定街屋需設置 亭仔腳,形成台灣街屋景觀特色。以日治時期、國民政府時期、古蹟保存萌芽時 期、社區營造時期及城鄉發展時期,瞭解台灣古蹟保存過度於歷史街區的保存, 其觀點與規劃機制如何被醞釀及被創造,以下分為五個階段的演變作說明: (一)日本殖民時期(1895 年~1945 年): 日治時期西元 1900 年「台灣家屋建築規則」 ,其主要內容有:亭仔脚的設置 (第 4-5 條)、建築物的徴收(第 5 與 7 條)。 西元 1907 年「台灣家屋建築規則施行細則」主要有 13 項內容,其中有關道 路和建築物之規定有:建築物間隔的設置(第 2 條)、建築物的突出制限(第 3 條)、建築周邊的空地和通道的設置(第 4 條)等。針對第 4 條「建築周邊空地 和通路的設置」說明,面對道路之建築物周圍必須留出寬 12 尺以上的空地和寬 6 尺的通道。由此得知,「台灣家屋建築規則細則」的功能較屬於建築立面突出 的限制和建築間隔距離以及空地和通道的設定27。 1918 年設立「街路取締規則」 ,主要有 21 項內容:街道定義和取締範圍(第 1 條)、街道修繕的申請許可(第 2 條)、街道看板等的突出制限(第 3 條)、街 道使用的申請和許可(第 4 條)街道意指市區內的道路和道路旁的下水溝、步道 (含亭仔脚)、橋粱,而由各官廳以及警察署所管。針對第 3 條「街道看板等的 突出制限」說明,招牌、照明、時鐘、旗竿和遮陽蓬必需高於路面 10 尺上的位 置,突出部份於路寬 6 間以下以 2 尺為限,路寬 6 間以上以 3 尺之建築線為界28。. 26 27. 林美吟(譯)(2010)。歷史街居與聚落的保存活化方法。台中: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頁 5。 陳湘琴(2003)。日治至戰後時期台灣都市細部規劃法制的功能與特性之變遷歷程 (1895-1973s)。行政院國家科學委 員會專題研究。. 28. 同註 27。. 20.
(30)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間」為日本的家具或建築物寬的長度單位,一間約為一坪,以台灣換算一坪約 為 1.8m,因此,六間約換算為 6*1.8m=10.8m。由此得知, 「街路取締規則」限制 招牌突出物設置的關鍵,於路寬、突出物的寬度與高度,是為整體街道景觀的呈 現。 1919 年日本制定「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保存法」,並於 1922 年公布「行政 諸法台灣施行令」,古蹟保存工作於是展開。由官方主導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的 調查與研究工作(孔憲法等,2003:75)29。 (二)國民政府時期(1945 年~1970 年): 古物保存法在 1930 年制定,古物保存法隨中央政府各項法規在台沿用。台 灣光復初期雖依舊延續日治時期政策,於 1949 年實施戒嚴,光復後的古蹟保存 工作,大多為延續大中國思想意識,鞏固政權,將台灣建築改建為中國是宮廷建 築以及吸取西方現代化之建築設計的思潮,因此,在台灣傳統建築的工匠體系, 亦逐漸於沒落。1956 年台灣省觀光事業委員會成立,1958 年擬定的「發展台灣 觀光三年計畫」第一次將古蹟保存納入政府觀光政策當中30。 (三)古蹟保存萌芽時期(1970 年~1990 年): 1970 年代是台灣經濟起飛時期,中產階級已逐漸形成,對於生活品質惡劣 與休閒活動缺乏出現不滿的訴求,這時台灣的發展有兩大主軸反映在當時的社會 保存風氣裡,其一是對外受歐美反文化(對抗性文化)思潮興起,使知識分子中 年輕的一代開始意識到保存傳統文化的重要性;其二是對內經濟起飛的都市化與 現代化發展及政策的引導,外加台灣社會開始一股鄉土文學的論戰,同時影響鄉 土建築運動。 台灣的歷史街區保存運動始於 1973 年,由漢寶德先生建議鹿港老街原狀保 存原則,更於 1986 年首次經都市計劃程序劃定「古市街保存區」 ,使鹿港老街成 為第一個以整體面狀街區保存地區,然而在文化資產保存法無法保護、都市計畫 體系又與都市現實環境脫節的狀況下,此保存計畫形成過度強調原貌凍結保存的 作法(劉乃瑄,2006:38)31。另外,1978 年「林泰安古厝」拆遷事件,掀起了 都市發展與文化資產保存的開端,原因於台北市政府為實施都市計畫敦化南路南 段延伸拓寬工程,必須拆除林安泰古厝,引發文化界群體迴響要求保存古厝,更 掀起了文化資產的保存風潮。 至 1980 年代,逐漸由民間主導推進下,古蹟保存有了制度化的催生,1981 年成立了文化建設委員會,1982 年行政院更頒布了《文化資產保存法》 ,將文化 資產訂為七大類,分別為:1.古蹟、歷史建築、聚落。2.遺址。3.文化景觀。4. 傳統藝術。5.民俗及有關文物。6.古物。7.自然地景。西元 1984 年頒布《文化 29. 孔憲法、林峰田、黃萬翔(2003)。台灣城鄉發展。台北:空大。頁 75。. 30. 同註 2。. 31. 劉乃瑄(2006)。大稻埕歷史街區復甦研究-對公共空間經營之省思(碩士論文)。頁 38。. 21.
(31)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更詳細的定義與說明保存要項及內容。古蹟保議題在制度 化下展開且正名,同時以古蹟作為國族共同文化遺產的觀念亦正式在台灣誕生, 然而民間文化資產保存運動的推演,文化資產保存法的出現,已醞釀足夠的保存 浪潮之力量,在台灣民間的歷史街區保存,於 1988 年開始,台北迪化街、三峽 民權街、淡水中正路、大溪和平街及新竹湖口老街等,都發起了相關歷史街區保 存運動(楊政華,2006:50)32。 (四)社區營造時期(1990 年~2000 年): 1990 年代,隨著政治形勢的轉變,台灣本土勢力更加抬頭,對於文化建設 提出了社區主義層面的新思維。1994 年文化建設委員會提出社區總體營造,社 區營造主要理念是對於社區的管理及規劃,培養社區自主力參與以及實踐的方法, 著重於生活集聚的整體環境的經營與管理,然而,隨著民眾參與自主力提升以及 保存對象為聚落市街的出現,以人為主體的地方保存觀點來看,保存工作則面臨 了民眾的反對與阻礙。 從居民關注的自身生活環境與習性去推廣保存的理念,即透過社區共同體之 建構與古蹟保存社區化,讓社區民眾充分參與社區共同體的營造,使民眾有機會 以生活經驗與行動來改變社會的集體記憶,儼然較能引起居民的共鳴,像是將地 方傳統信仰中心的廟埕廣場納入公共空間美化再造的據點等,將現代都市景觀再 造、產業空間以及閒置空間等再利用的議題,以社區力量凝聚及提出共識解決。 亦因此保存觀點的論述由凍結式的美觀修復觀念,轉變為與居民的日常生活結合 的傳統文化建築空間(黃雪紅,2009:27)33。 (五)城鄉發展時期(2000 年~2012 年): 於 2002 年初,文化建設委員會等單位,針對歷史文化資說明相關政策意向, 就政府法令與政策而言,台灣的文化資產保存範疇已經擴及城鄉發展的角度(孔 憲法等,2003:76)34。就以文化資產保存法 1982 年公布實施後,於 2005 年修 法主要重點包括:保存方式較具彈性、強化文化資產預防性的保護措施、增加保 存技術及保存者的保護、強調保存與再利用並重以及增加獎勵措施35。 台灣文化資產制度的修正與調整,有計畫的邁向更成熟的政策發展,1970 年代經濟起飛的都市規劃頻繁後,人口密度增加產生使用需求,促成土地使用計 畫與公共設施計畫,希望對城鄉土地使用資源進行公平合理安排,誘導都市秩序 的永續發展。城鄉規劃的目的為改善居民生活環境均衡發展,打造城鄉基礎設施 多樣性,保存古老市街風貌之都市意象及古蹟觀光化36。. 32. 楊政華(2006)。大稻埕歷史街區保存之省思研究-以背離國際保存理念為論點(碩士論文)。頁 50。. 33. 黃雪紅(2009)。歷史街區的保存與活化-以北港中山老街為例(碩士論文)。. 34. 同註 29。頁 76。. 35. 林會承(2012/3/31)。台灣大百科全書文化資產保存法。取自: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2651. 36. 同註 29。頁 85-87。. 22.
(32)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由此得知,清領時期至日治時期,古蹟保存的觀念與運動已逐漸被重視,早 期的單棟歷史建築保存至整體建築群,將保存概念擴張應用至整體區域。如今隨 著政權改變及生活品質追求提升,管理制度的調整是必要性存在,而社會環境的 素質及文化追求,亦投射於古蹟文化資產保存及回歸思考居住環境等社區議題的 發聲,保存運動的觀點與作為,已逐擴散至人們所居住以及關心的文化環境裡。 然而,歷史街區的保存與維護,被導向以風貌景觀及意象塑造地方特色,並 以觀光行銷口號來活絡地方經濟,於政策思考的出發點來觀看,無非是以地方發 展、經濟領頭的口號為地方改頭換面,但以地方居民生存、生活與生產的居住環 境來檢視,目前歷史街區的發展風貌,似乎都呈現著一股商業味濃厚的觀光景點, 觀光效益是否能創造地方的永續發展,是值得探討並提出見解的議題。. 23.
(33)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二、台灣歷史街區之保存規範與管制 由於台灣目前無明確針對「歷史街區」的保存方式與要項有所規範,但從相 關法規卻可看出古蹟、具紀念性或藝術價值建築、文化景觀等保存的重視,歷史 街區保存涉及此範疇中,在此,從相關法規檢討,提供未來檢視歷史街區具有法 源參考之依據,另外,同時回顧相關歷史街區保存與規劃之政策。 (一)台灣目前歷史街區劃設與管制之相關法規 彙整相關與歷史街區保存範疇之法規,以下有《都市計畫法》 、 《區域計畫法》 、 《國家公園法》 、 《文化資產保存法》 、 《都市更新條例》 、 《發展觀光條例》 、 《都市 計畫法台灣施行細則》 、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 《文化資產保存法實行細則》 、 《都 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辦法》及《社區發展工作綱要》相關將歷史街區視為古蹟、 歷史建築、聚落或文化景觀等範疇內檢討,具備其條件之保存區畫設範圍內需遵 守與制定的項目歸納。 表 2.8 歷史街區相關法規劃定對象之規範與許可說明表. 法規 (最新修正日期). 劃定對象 特定專用區. 都市計畫法 (99/5/19) 國家公園法 (99/12/8). 主要規範與許可項目 . 地之比率、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及寬度、停 車場及建築物之高度及有關交通、景觀或防火等事項。 史蹟保存區. . 區內許可古物、古蹟之修繕、原有建築物之修繕或重 建、原有地形、地物之人為改變。. 指定或登錄資. . 產:古蹟、歷史 建築、聚落、文 文化資產保存 (100/11/9). 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 古蹟修復計畫必要得採用現代科技與工法,增加其抗 震、防災、防潮、防蛀機能及存續年限。. . 化景觀. 原依法可建築之基準容積受到限制部分,得等值移轉至 其他地方建築使用或享有其他獎勵措施。. 劃設古蹟保存. . 依實際情況為必要規定及採取獎勵措施。. 用地、保存區或. . 於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容積率、基地. 特定專用區. 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寬度、建築物之形貌、高度、色彩 及有關交通、景觀等事項。. 觀光地區、風景 發展觀光條例 (100/4/13). 特定區. 為維持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之美觀,區內建築物之造 形、構造、色彩等及廣告物、攤位之設置,得實施規劃 限制。. 風景區、保存區 都市計畫法台灣施行 細則 (99/2/1). . . 風景區使用建築物,構造造型色彩、位置應無礙於景觀。. . 保存區為維護名勝、古蹟及具有紀念性或藝術價值應保 存之建築物,並保全其環境景觀而劃定,以供保存、維 護古物、古蹟、歷史建築、民族藝術、民俗與有關文物 及自然文化景觀之使用為限。.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彙整。 24.
(34) 歷史街區居住環境評估架構之研究. 計畫區內相關建築物規定有其使用、高度、修繕或重建方式以及建築物形貌、 色彩、位置應無礙於景觀;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容積率、基地 內前後側院之深度與寬度,亦為規定重點;另有停車場、交通、景觀 以及防火 等事項。 (二)台灣目前歷史街區劃設與管制之相關政策 1994 年文建會提出社區總體營造,欲實踐由下而上的居民參與和規劃,採 取跨部門的整合地方發展模式。其目的為:1.以社區為操作主體,強化地方「自 助互助」。2.建立文化生活的永續傳承模式,促進社區生活與文化融合,轉化在 地生活經驗。3.協助社區進行內部幹部訓練,培養「權利義務精神」,激發在地 共同情感。4.透過在地故事的紀錄及轉化,增加文化觀光的創意思考元素,開創 在地特色的文化觀光內涵37。 1997 內政部推動城鄉新風貌改造運動,為當前從事建設雖面臨各種環境問 題,以保護與利用自然生態之觀點,開發維護環境品質。其目的為:1.對生活環 境建立認同感。2.對環境品質產生共同的認知 3.對生活習慣適度的調整。4.對 環境未來建構信心與期待。5.對環境處理的態度上,排除個人利益推求公共利益。 具體推動項目有七大分類,與歷史街區與地方生活圈相關規劃項目有:整合性、 整體性城鄉景觀風貌改造建設計畫(如:形象商圈、商店街等)。城鄉公共空間 的塑造與突顯,以及社區生活空間景觀風貌建設計畫(如:廣告物、街道、街角 之景觀改造建設計畫)。地方文化特色空間景觀風貌建設計畫(如:古蹟、廟埕 廣場、地方文化資產等景觀風貌建設計畫) 。其他特殊景觀風貌改造建設計畫(如: 景觀道路建設、社區居民參與營造、生活環境改造)38。 於 2002 年至 2007 年配合行政院推動「挑戰 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推 出「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結合特有的文化傳統、空間環境與地方產業,發展 地方魅力,目前第二期計畫則由 2008 年至 2013 年實施過程中。為賦予社區居民 對公共事務的提案權、參與權及決策權,並交由內政部研擬「社區營造條例」 (草 案) ,目前該草案刻正送請立法院審議中。 「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依計畫屬性分 為「小鎮商街再造」及「魅力商圈營造」兩類,都與歷史街區環境規劃最為直接 關聯。「小鎮商街再造」由地方小鎮振興藍圖規劃補助計畫轉介而來之進階行動 計畫;「魅力商圈營造」則由「改善商業環境五年計畫」執行經驗為基礎續辦理 之提升計畫,就整體軟體輔導39。 經濟部商業司於 2009「振興經濟新方案-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商圈改造 計畫-優質環境改造計畫」 ,核定補助歷史街區等相關計畫。包括著名的新北勢三 峽民權老街商圈優質環境改造計畫、平溪悠活村品牌商圈優質環境改造計畫、鶯 37. 資料整理自:文化部網站。社區總體營造。取自:http://www.cca.gov.tw/main.do?method=find 日期: 2012/06/05。. 38. 資料整理自:內政部營建署網站。取自:創造城鄉新風貌。http://cpamicitytown.cpami.gov.tw/日期: 2012/05/03。. 39. 蘇麗瓊、田基武(2004)。 「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與「社區營造條例草案」的介紹。社區發展季刊 107 期。.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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