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移動式機器人之行為融合控制器設計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移動式機器人之行為融合控制器設計"

Copied!
78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國立交通大學

電機與控制工程學系

碩士論文

移動式機器人之行為融合控制器設計

Design of a Behavior-Fusion Controller for

Mobile Robot Navigation

研 究 生:林鎮源

指導教授:宋開泰 博士

(2)

移動式機器人之行為融合控制器設計

Design of a Behavior-Fusion Controller

for Mobile Robot Navigation

研 究 生:林鎮源 Student: Jean-Yuan Lin

指導教授:宋開泰 博士 Advisor: Dr. Kai-Tai Song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電 機 與 控 制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A Thesis

Submitted to Department of Electrical and Control Engineering College of Electrical Engineering and Computer Science

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in

Electrical and Control Engineering July 2005

Hsinchu,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3)

移動式機器人之行為融合控制器設計

研究生:林 鎮 源 指導教授:宋 開 泰 博士 國立交通大學電機與控制工程學系

摘 要

本論文之主旨在以行為融合的方法設計機器人之導航控制系統。由於 在週遭環境情況類似下,行為架構模式的機器人其輸出行為表現的融合比 例應該也會類似;本論文提出以一啟發性模糊類神經網路設計行為融合比 例,文中首先設計閃避障礙物、目標物追蹤、沿牆行走等三個行為。藉由 超音波感測器收集周圍的環境資訊,作為個別行為模糊控制器的輸入,以 決定在不同的環境資訊下,各行為的輸出表現。接着透過類神經網路設計 一行為融合架構,來決定機器人在當時環境中之行為融合比重。由環境資 訊與所建立之規則表中各典型環境的相似程度,能即時決定機器人導航的 行為融合比例。經由電腦模擬與實際導航實驗,驗證本設計具有令人滿意 的導航功效。

(4)

Design of a Behavior-Fusion Controller

for Mobile Robot Navigation

Student:Jean-Yuan Lin Advisor:Dr. Kai-Tai Song

Department of Electrical and Control Engineering 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

ABSTRACT

The thesis presents a design of behavior-fusion architecture for mobile robot navigation. We first design three behaviors for robot navigation, including obstacle avoidance, wall following, and goal seeking using fuzzy-logic control approach. Then, the fusion weight of each behavior is determined by using the proposed behavior-fusion neural network. The neural network maps the current environment sensor data to suitable fusion weights. Both computer simulation and practical experiments verify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method.

(5)

致謝

謹向我的指導教授宋開泰博士致上感謝之意,感謝他兩年來在專業上 的指導,以他豐富的學識與經驗,配合理論的應用,使得本論文得以順利 完成。 感謝學長任詔、奇鎰、嘉豪及孟儒的指導,以及感謝與我共同奮鬥的 同學松峙、柏秋、維祥及崇民的相互鼓勵及提攜,同時也感謝學弟忠憲、 晉懷、宏宜、富全及鎮謙在生活上帶來的樂趣。 最後,特別感謝我的父母,由於他們辛苦栽培,在生活上給予我細心 地關愛與照料,使得我才得以順利完成此論文;在此我願以此論文獻給我 最感謝的老師、父母、學長、同學、學弟。

(6)

目錄

摘要 ………...i Abstract………...ii 致謝 ……….iii 目錄 ……….iv 圖 例 ……….vi 表 例 ………...viii 第 一 章 緒論 ...1 1.1 研 究 動 機 ...1 1.2 相 關 研 究 回 顧 ...2 1.3 問 題 描 述 ...6 1.4 章 節 說 明 ...7 第 二 章 機 器 人 導 航 行 為 設 計 ...8 2.1 模 糊 控 制 在 機 器 人 導 航 之 應 用 ...8 2.2 閃 避 障 礙 物 行 為 (Obstacle avoidance)的 設 計 ...10 2.3 沿 牆 行 走 行 為 (Wall following)的 設 計 ...14 2.4 目 標 物 追 蹤 的 設 計 ...17 2.5 結 論 與 討 論 ...20 第 三 章 行 為 融 合 的 設 計 ...22 3.1 導 航 系 統 架 構 ...22 3.2 導 航 行 為 融 合 的 設 計 ...23 3.3 利 用 啟 發 式 網 路 歸 類 環 境 以 決 定 行 為 融 合 權 重 ...24 3.3.1 Kohonen 模 糊 分 類 網 路 ...26 3.3.2 啟 發 性 網 路 ―結 合 FKCN 與 規 則 表 ...28 3.4 網 路 輸 入 : 感 測 器 與 目 標 方 向 的 量 化 ...31 3.5 典 型 圖 樣 與 規 則 表 的 建 立 ...34 第 四 章 機 器 人 硬 體 架 構 ...40 4.1 機 器 人 系 統 ...40 4.2 機 器 人 控 制 架 構 ...41 4.2.1 馬 達 控 制 系 統 ...42 4.2.2 超 音 波 感 測 系 統 ...43 4.3 超 音 波 感 測 器 的 特 性 與 設 計 原 理 ...43

4.3.1 超 音 波 測 距 模 組 : Polaroid 6500 Range Module...45

4.3.2 超 音 波 感 測 器 的 配 置 與 性 能 ...47

4.4 機 器 人 姿 態 估 測 系 統 ...47

第 五 章 模 擬 與 實 驗 結 果 ...49

(7)

5.2 環 境 一 : 狹 長 走 廊 進 行 閃 避 障 礙 物 行 為 ...49 5.2.1 環 境 一 模 擬 結 果 ...49 5.2.2 環 境 一 實 驗 結 果 ...52 5.3 環 境 二 : 在 死 巷 子 及 狹 長 通 道 之 導 航 ...54 5.3.1 環 境 二 模 擬 之 結 果 ...54 5.3.3 環 境 二 之 實 驗 結 果 ...56 5.4 在 實 驗 室 複 雜 室 内 環 境 及 通 過 窄 門 之 導 航 ...58 5.4.1 環 境 三 模 擬 結 果 討 論 ...58 5.4.3 環 境 三 之 實 驗 結 果 ...60 5.5 實 驗 四 : 長 直 通 道 環 境 之 實 驗 ...62 第 六 章 結 論 與 未 來 展 望 ...64 6.1 結 論 ...64 6.2 未 來 展 望 ...65 參 考 文 獻 ...67

(8)

圖 例

圖 1.1 行 為 模 式 型 控 制 系 統 ….……….2 圖 1.2 障 礙 物 位 於 機 器 人 與 目 標 之 間 …...5 圖 2.1 超 音 波 感 測 範 圍 ……….11 圖 2.2 閃 避 障 礙 物 決 策 流 程 ………...11 圖 2.3 閃 避 障 礙 物 的 模 糊 控 制 器 輸 入 與 輸 出 歸 屬 函 數 ……….13 圖 2.4 閃 避 障 礙 物 模 糊 控 制 器 輸 入 與 輸 出 關 係 圖 ………..13 圖 2.5 沿 牆 行 走 行 為 設 計 示 意 圖 ………16 圖 2.6 沿 牆 行 走 行 為 設 計 輸 入 輸 出 流 程 ………16 圖 2.7 沿 牆 行 走 行 為 模 糊 控 制 器 的 設 計 輸 入 與 輸 出 歸 屬 函 數 .17 圖 2.8 沿 牆 行 走 行 為 模 糊 控 制 器 輸 入 與 輸 出 關 係 圖 …………..17 圖 2.9 目 標 物 追 蹤 行 為 設 計 示 意 圖 ………19 圖 2.10 目 標 物 追 蹤 行 為 模 糊 控 制 器 的 設 計 輸 入 與 輸 出 歸 屬 函 數………...20 圖 2.11 目 標 物 追 蹤 型 為 模 糊 控 制 器 輸 入 與 輸 出 關 係 圖 ………20 圖 3.1 導 航 任 務 行 為 融 合 的 設 計 ………23 圖 3.2 FKCN 網 路 架 構 ……….………..23 圖 3.3 導 航 任 務 行 為 融 合 架 構 ……….25 圖 3.4 行 為 融 合 啟 發 性 網 路 ……….29 圖 3.5 超 音 波 偵 測 方 向 ………..29 圖 3.6 目 標 方 向 區 分 示 意 圖 ……….34 圖 3.7 八 種 典 型 圖 樣 ………..36 圖 3.8 環 境 類 型 與 行 為 表 現 可 能 關 係 ………37 圖 4.1 實 驗 室 自 行 研 製 之 自 走 式 機 器 人 ………41 圖 4.2 機 器 人 控 制 系 統 架 構 圖 ……….42

(9)

圖 4.3 超 音 波 控 制 模 組 設 計 方 塊 圖 ………...…….43

圖 4.4 Example of Single-Echo-Mode Cycle without Blanking Input………..46 圖 4.5 超 音 波 感 測 器 配 置 圖 ……….46 圖 5.1 環 境 一 中 的 模 擬 結 果 ……….……51 圖 5.2 環 境 一 模 擬 中 個 別 行 為 的 融 和 比 重 紀 錄 ……….….51 圖 5.3 環 境 一 模 擬 中 左 右 輪 速 度 紀 錄 (cm/sec)………....52 圖 5.4 環 境 一 中 的 實 驗 結 果 ……….…...52 圖 5.5 環 境 一 中 的 實 驗 結 果 的 個 別 行 為 的 融 和 比 重 紀 錄 ….…53 圖 5.6 環 境 一 的 實 驗 中 左 右 輪 速 度 紀 錄 (cm/sec)………....53 圖 5.7 環 境 二 中 的 模 擬 結 果 ………....55 圖 5.8 環 境 二 模 擬 中 個 別 行 為 的 融 和 比 重 紀 錄 ……….….55 圖 5.9 環 境 二 模 擬 中 左 右 輪 速 度 紀 錄 (cm/sec)……….……56 圖 5.10 實 驗 二 的 機 器 人 行 走 軌 跡 圖 ……….….57 圖 5.11 實 驗 二 中 個 別 行 為 的 融 和 比 重 紀 錄 ……….…57 圖 5.12 實 驗 二 中 左 右 輪 速 度 紀 錄 (cm/sec)……….…..58 圖 5.13 環 境 三 中 的 模 擬 結 果 ……….…..59 圖 5.14 環 境 三 中 個 別 行 為 的 融 和 比 重 紀 錄 ……….60 圖 5.15 環 境 三 中 左 右 輪 速 度 紀 錄 (cm/sec)………...60 圖 5.16 實 驗 三 的 機 器 人 行 走 軌 跡 圖 ………..61 圖 5.17 實 驗 三 中 個 別 行 為 的 融 和 比 重 紀 錄 ……….61 圖 5.18 實 驗 三 中 左 右 輪 速 度 紀 錄 (cm/sec)………61 圖 5.19 實 驗 四 的 機 器 人 行 走 軌 跡 圖 ………...62 圖 5.20 實 驗 四 中 個 別 行 為 的 融 和 比 重 紀 錄 ………..63 圖 5.21 實 驗 四 中 左 右 輪 速 度 紀 錄 (cm/sec)……….63

(10)

表 例

(11)

第 一 章

緒論

1.1 研 究 動 機

在 近 年 來 智 慧 型 機 器 人 的 發 展 上 , 使 機 器 人 在 家 庭 環 境 中 具 有 自 由 移 動 的 能 力 是 一 項 重 要 的 課 題。倘 若 機 器 人 在 未 知 環 境 中 具 有 自 由 移 動 的 能 力,則 其 功 能 便 具 有 更 大 的 運 用 空 間,如 此 一 來 勢 必 能 為 人 類 提 供 更 多 服 務,並 且 與 人 類 之 間 能 夠 有 更 多 的 互 動 。 例 如 日 本 Honda 公 司 所 推 出 的 ASIMO 機 器 人 , 其 頭 部 裝 設 有 兩 台 CCD Camera, 用 以 計 算 出 自 己 與 周 圍 物 體 之 間 的 距 離 , 藉 以 自 動 繞 開 障 礙 物 行 走 , 或 是 到 達 某 一 定 點 。 吸 塵 器 機 器 人 Roomba 能 夠 在 無 人 監 督 的 狀 況 下 自 動 清 潔 家 庭 地 板 , 這 些 都 說 明 了 走 入 到 人 類 的 生 活 的 智 慧 型 機 器 人 已 經 成 為 一 種 趨 勢。事 實 上,具 有 自 動 導 航 能 力 的 機 器 人 可 被 用 來 作 保 全、清 潔 甚 或 者 是 家 庭 看 護 等 用 途,在 不 久 的 將 來,具 有 更 多 功 能 更 強 能 力 的 機 器 人 將 存 在 於 人 類 日 常 生 活 之 中,而 不 再 只 是 存 在 於 實 驗 室 或 是 科 幻 小 說 之 中 。 目 前 移 動 式 機 器 人 的 發 展 趨 勢 已 脫 離 早 期 的 工 廠 中 需 要 預 先 鋪 設 軌 跡 的 設 計,此 一 進 展 說 明 人 們 要 求 機 器 人 在 功 能 上 具 有 更 多 便 利 性、更 加 的 靈 巧,能 自 行 透 過 對 於 週 遭 環 境 的 感 測 資 訊 判 斷 移 動 路 徑 的 智 慧 型 機 器 人 已 是 一 種 發 展 上 的 需 求。相 對 於 早 期 的 設 計 上,移 動 式 的 智 慧 型 機 器 人 必 須 對 於 較 為 複 雜 的 環 境 具 有 應 對 能 力,對 於 不 同 的 環 境 下 都 能 夠 迅 速 反 應。本 篇 論 文 的 主 旨 在 於 研 究 基 於 行 為 概 念 的 架 構(behavior-based architecture)[1] 上,透 過 對 於 環 境 的 識 別 比 較 來 決 定 機 器 人 的 個 別 行 為 的 融 合 比 重,使 得 機 器 人 具 有 自 動 導 航 的 能 力,並 且 能 夠 在 持 續 變 化 且 無 法 預 期 的 環 境 中 也 可 以 進 行 即 時 有 效 的 移 動,達 成 其 所 賦 予 的 任

(12)

務 。

1.2 相 關 研 究 回 顧

關 於 移 動 式 機 器 人 的 研 究,自 從 1986 年 Brooks 提 出 以 行 為 為 概 念 ,『 將 一 個 完 整 但 複 雜 的 導 航 任 務 分 解 成 數 個 較 簡 單 的 行 為 並 且 以 平 行 並 聯 方 式 同 時 執 行 』[1],來 做 為 機 器 人 導 航 設 計 , 其 架 構 如 圖 1.1 所 示。相 對 於 早 期 機 器 人 以 功 能 作 為 區 分 的 小 模 組 , 再 將 每 個 模 組 依 其 順 序 關 係 形 成 一 個 串 聯 式 的 流 程 設 計 (sense-model-plan-act), 行 為 模 式 的 架 構 使 得 環 境 感 測 器 的 輸 入 資 訊 跟 機 器 人 行 為 的 輸 出 動 作 之 間 的 結 合 更 為 緊 密,整 個 感 測 器 輸 入 到 機 器 人 動 作 輸 出 之 間 需 要 花 費 的 時 間 減 少 了 許 多,並 且 因 為 平 行 執 行 的 緣 故,系 統 上 計 算 量 上 的 需 求 也 降 低 了,使 得 反 應 較 為 迅 速 的 行 為 模 式 架 構 的 導 航 方 法 較 為 有 利 於 將 導 航 控 制 器 置 於 移 動 式 機 器 人 上 。 由 於 Brooks 的 行 為 模 式 架 構 上 功 能 區 塊 是 以 行 為 來 加 以 劃 分 , 且 以 平 行 並 聯 方 式 同 時 執 行 , 因 此 , 更 能 滿 足 即 時 反 應 的 需 求,所 以 在 行 為 模 式 架 構 提 出 之 後,有 許 多 關 於 機 器 人 導 航 的 研 究 被 提 出 跟 討 論[2-10]。 1.1 行為模式型控制系統

(13)

總 體 而 言 , 使 用 behavior-based 架 構 有 下 列 好 處 : A. 因 為 架 構 上 將 導 航 任 務 分 解 為 數 個 較 為 簡 單 的 行 為 , 單 一 的 行 為 由 於 較 為 單 純 , 設 計 上 變 得 較 為 簡 單 , 同 時 計 算 量 相 較 之 下 也 顯 得 更 少 , 所 以 機 器 人 可 以 更 快 的 產 生 動 作 。 同 時 因 為 計 算 量 的 減 少 , 使 得 機 器 人 所 搭 載 的 微 電 腦 或 微 控 器 便 足 以 處 理 , 導 航 控 制 器 可 直 接 建 立 於 移 動 式 機 器 人 上 。 B. 由 於 機 器 人 的 輸 出 行 為 是 由 多 個 簡 單 行 為 的 結 合 來 決 定 最 後 輸 出 , 個 別 的 行 為 都 是 為 了 達 成 某 一 特 定 目 的 而 設 計[2], 所 以 當 部 分 模 組 無 法 正 常 工 作 時 , 其 他 的 行 為 依 然 可 以 正 常 工 作 , 整 個 架 構 上 具 有 較 高 的 穩 健 度 。 並 且 可 依 不 同 任 務 或 需 求 予 以 增 減 行 為 模 組 而 不 影 響 其 他 行 為 模 組 的 運 作 , 整 個 架 構 顯 得 更 為 有 彈 性 。 C. 以 行 為 為 概 念 的 移 動 式 機 器 人 架 構 不 需 準 確 建 立 環 境 模 型[3]。 因 為 以 行 為 為 概 念 的 移 動 式 機 器 人 是 屬 於 由 下 而 上(Physically grounded bottom-up reactive system)的 設 計 , 是 由 設 計 的 行 為 模 組 平 行 進 行 計 算 最 後 並 聯 輸 出 , 並 非 以 環 境 模 型 來 計 算 進 行 導 航 。 其 次 , 對 於 各 個 行 為 之 間 所 需 要 與 接 收 的 感 測 器 資 訊 不 見 得 相 同 , 換 而 言 之 , 當 感 測 器 中 有 部 份 產 生 誤 差 時 , 受 到 影 響 的 僅 有 以 此 感 測 器 作 為 行 為 之 功 能 輸 入 項 , 對 於 其 他 不 需 採 用 到 該 感 測 器 資 訊 的 行 為 自 然 不 會 受 到 影 響 。 最 後 的 輸 出 由 所 有 的 行 為 根 據 其 仲 裁 或 是 融 合 方 式 加 以 決 定 , 所 以 以 行 為 為 概 念 的 移 動 式 機 器 人 並 不 需 要 建 立 精 確 的 環 境 模 型 。 在 行 為 模 組 架 構 中 , 由 於 將 導 航 任 務 分 解 為 數 個 行 為 來 完

(14)

成 , 個 別 行 為 都 是 為 了 完 成 特 定 的 導 航 目 的 而 設 計 。 例 如 : 閃 避 障 礙 物(Obstacle avoidance)其 主 要 目 的 在 於 使 機 器 人 在 移 動 過 程 中 能 夠 避 開 障 礙 物 而 不 發 生 碰 撞。沿 牆 行 走(Wall following)的 行 為 設 計 目 的 在 於 讓 機 器 人 能 夠 沿 著 環 境 的 邊 界 行 走。目 標 物 追 蹤 (Goal seeking)行 為 設 計 上 是 為 了 使 得 機 器 人 在 移 動 期 間 能 夠 盡 量 往 目 標 物 方 向 移 動 。 在 此 一 規 範 下 , 因 各 行 為 的 設 計 目 的 不 同,所 以 各 模 組 設 計 上 是 獨 立 分 開 的,最 後 再 透 過 並 聯 的 方 式 產 生 輸 出 行 為。其 中 行 為 模 式 架 構 中,一 些 較 簡 單 的 行 為 是 根 據 環 境 的 感 測 輸 入 以 類 似 映 射 的 方 式 產 生 , 如 同 人 類 的 反 射 動 作 一 般 , 因 此 行 為 模 式 也 被 稱 為 是 一 反 射(Reactive)行 為 的 控 制 系 統。並 且 架 構 上 各 行 為 最 後 以 並 聯 方 式 輸 出,使 得 設 計 上 各 個 行 為 能 夠 獨 立 分 開 而 不 需 考 慮 承 接 的 順 序,所 以 計 算 上 可 以 平 行 進 行 , 其 所 需 的 時 間 亦 大 為 縮 短 。 另 外 , 對 於 較 為 複 雜 的 行 為 , 亦 存 在 有 將 一 個 行 為 在 分 割 成 數 個 動 作 來 加 以 處 理 的 方 法[3]。 因 此 行 為 架 構(behavior based)的 優 點 很 多, 所 以 自 提 出 以 來, 許 多 建 立 在 此 架 構 上 的 機 器 人 導 航 方 法 被 提 出 來,像 是 結 合 模 糊 邏 輯 (Fuzzy Logic)[4-7]、 類 神 經 網 路 (ANN)[8-9]、 基 因 演 算 法

(GA)[10-11]等 等 來 設 計 。 以 行 為 模 式 架 構 所 設 計 的 機 器 人 , 因 為 各 行 為 模 組 分 開 設 計,讓 單 一 行 為 的 設 計 較 為 容 易,使 得 移 動 式 的 機 器 人 執 行 效 率 得 以 改 進,但 是 也 延 伸 出 另 外 一 個 被 需 要 解 決 的 問 題,那 就 是 最 終 機 器 人 的 行 為 輸 出 部 分 該 如 何 決 定?依 行 為 模 式 架 構 上 而 言 , 依 導 航 任 務 分 解 出 來 的 多 個 行 為 模 組 是 同 時 平 行 計 算 處 理 的,但 是 各 個 行 為 模 組 設 計 上 的 目 的 都 不 相 同,那 麼 最 終 輸 出 的 行 為 表 現 又 當 如 何 協 調,才 能 處 理 行 為 之 間 的 衝 突 ? 舉 例 而 言 ,

(15)

圖 1.2 障 礙 物 位 於 機 器 人 與 目 標 之 間 像 是 閃 避 障 礙 物 與 目 標 物 追 蹤 行 為 , 在 如 圖 1.2 的 環 境 中 , 閃 避 障 礙 物 的 行 為 輸 出 會 使 機 器 人 由 左 邊 或 是 右 邊 繞 開,但 是 繞 開 之 後 則 未 必 往 目 標 物 所 在 處 移 動,另 一 方 面,目 標 物 追 蹤 的 行 為 輸 出 則 會 使 機 器 人 調 整 行 進 方 向,使 其 往 目 標 物 所 在 之 處 前 進,則 很 可 能 會 撞 上 路 徑 上 的 障 礙 物。就 此 例 而 言,明 確 顯 示 各 行 為 之 間 的 確 可 能 發 生 衝 突,會 出 現 此 一 問 題 的 原 因 在 於 所 設 計 的 行 為 都 是 為 了 達 到 其 特 定 的 導 航 目 的,而 各 行 為 之 間 並 不 會 考 慮 其 他 行 為 的 輸 出,因 此 有 多 個 行 為 時,個 別 的 行 為 輸 出 就 有 可 能 產 生 衝 突 的 情 況。這 也 是 行 為 模 式 架 構 所 需 面 對 的 一 個 重 要 的 問 題 。 目 前 行 為 模 式 架 構 中 , 行 為 協 調 的 方 式 可 概 略 分 為 兩 個 類 別:行 為 仲 裁(Arbitration)[1]與 行 為 融 合 (Fusion)[12-13]。兩 者 的 區 分 在 於:行 為 仲 裁 最 後 的 輸 出,通 常 是 所 有 設 計 行 為 的 其 中 一 個 ; 而 行 為 融 合 對 於 最 後 的 輸 出 , 每 個 行 為 都 有 參 與 , 只 是 其 參 與 的 程 度 有 多 有 少 。

(16)

以 此 兩 種 行 為 協 調 方 式 而 言 , 各 有 其 優 缺 點 。 行 為 仲 裁 部 分 因 每 次 輸 出 的 行 為 皆 只 有 所 有 行 為 設 計 中 其 中 的 一 個,所 以 當 控 制 行 為 不 停 的 切 換 改 變 時,機 器 人 的 動 作 顯 得 較 不 流 暢,然 而 卻 具 有 較 好 的 強 健 度 , 同 時 行 為 模 組 增 加 時 的 協 調 方 式 亦 較 為 簡 單。 行 為 融 合 則 剛 好 相 反,強 健 度 上 的 表 現 較 差, 但 是 整 個 動 作 流 程 較 為 流 暢。導 致 這 個 差 異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於 個 別 的 行 為 模 組 設 計 乃 是 為 了 達 到 特 定 的 導 航 目 的,所 以 對 於 相 同 環 境 之 下,個 別 的 行 為 其 反 應 迥 異,所 以 倘 若 當 環 境 複 雜 導 致 以 仲 裁 為 行 為 協 調 方 式 的 輸 出 不 停 切 換,自 然 會 有 少 許 動 作 不 流 暢 的 現 象;而 以 融 合 為 行 為 協 調 方 式 , 具 體 來 講 , 當 環 境 改 變 時 , 每 個 行 為 都 會 被 表 現 出 來,只 是 在 時 間 上 的 前 後 行 為 表 現 出 來 的 比 例 高 低 不 同 , 而 總 輸 出 的 導 航 表 現 合 適 與 否 , 則 與 其 融 合 方 式 是 否 有 效 率 有 關 。

1.3 問 題 描 述

在 行 為 融 合 的 方 法 上,已 有 許 多 報 告 提 出,例 如 透 過 模 糊 邏 輯 來 做 行 為 的 設 計 與 行 為 融 合[14-15],大 大 地 降 低 行 為 設 計 的 計 算 量 , 使 得 行 為 設 計 更 加 的 簡 單 易 行 , 並 且 加 速 的 反 應 的 時 間 , 並 且 在 行 為 融 合 方 面,透 過 模 糊 邏 輯 中 將 歸 屬 函 數 所 對 應 的 行 為 融 合 設 計 加 以 解 模 糊 化,來 得 到 行 為 融 合 比 例;或 是 結 合 類 神 經 網 路 [16-17]讓 機 器 人 學 習 感 測 與 環 境 的 關 係 , 此 類 神 經 網 路 透 過 環 境 的 輸 入 可 以 改 變 模 糊 控 制 器 中 的 歸 屬 函 數,因 此 行 為 融 合 時 個 別 行 為 的 融 合 比 重 可 以 隨 着 環 境 資 訊 更 新。但 是 這 種 透 過 類 神 經 網 路 加 以 訓 練 的 方 式,因 為 訓 練 過 程 中 網 路 的 鍵 結 值 收 斂 的 時 間 通 常 需 要 耗 掉 比 較 多 的 時 間,訓 練 過 程 顯 得 較 為 耗 時,在 本

(17)

論 文 中 提 出 一 個 想 法,就 是 以 圖 形 識 別 網 路 來 判 斷 機 器 人 所 處 的 環 境 類 型 較 為 接 近 哪 種 情 況,並 以 其 相 似 程 度 作 為 行 為 融 合 的 參 考 值 , 並 建 立 應 對 於 常 發 生 的 環 境 資 訊 與 行 為 融 和 比 重 的 規 則 表 。 透 過 兩 者 的 結 合 , 形 成 一 啟 發 性 網 路 , 來 決 定 面 對 各 種 環 境 類 型 下 的 行 為 融 和 比 重。此 一 設 計 上 的 目 的 在 於 藉 由 規 則 表 中 典 型 圖 樣 的 設 定 來 減 少 類 神 經 網 路 的 鍵 結 值 訓 練 時 花 費 的 時 間,並 且 我 們 對 典 型 圖 樣 的 設 計 做 一 說 明,並 藉 由 電 腦 模 擬 與 實 驗 證 明 其 可 行 性 。

1.4 章 節 說 明

本 論 文 共 分 為 六 章,第 一 章 為 緒 論,介 紹 移 動 式 機 器 人 在 設 計 上 可 能 遭 遇 到 的 問 題 並 就 到 目 前 為 止 相 關 的 研 究 做 一 說 明。第 二 章 說 明 機 器 人 導 航 行 為 上 的 設 計,以 及 行 為 融 合 的 方 式。第 三 章 則 介 紹 本 論 文 中 所 要 使 用 的 透 過 圖 樣 辨 識 做 環 境 歸 類 來 進 行 機 器 人 行 為 融 合 的 基 本 概 念 與 規 則 表 之 建 立。第 四 章 介 紹 機 器 人 硬 體 架 構 的 組 成,包 含 機 器 人 探 測 環 境 資 訊 所 使 用 的 超 音 波 感 測 模 組 與 位 置 估 測 系 統。第 五 章 為 電 腦 模 擬 與 實 際 上 測 試 的 機 器 人 導 航 實 驗 結 果 。 第 六 章 為 結 論 與 未 來 展 望 。

(18)

第 二 章 機 器 人 導 航 行 為 設 計

本 章 之 重 點 在 於 陳 述 如 何 透 過 簡 單 模 糊 控 制 規 則 的 使 用 , 來 設 計 機 器 人 的 導 航 行 為,使 得 計 算 量 可 以 有 效 的 降 低 以 加 快 處 理 的 速 度。導 航 行 為 的 設 計 上,目 前 將 導 航 任 務 分 成 三 個 行 為 來 處 理 , 分 別 是 閃 避 障 礙 物 、 沿 牆 行 走 、 目 標 物 追 蹤 三 個 行 為 。 機 器 人 本 身 我 們 假 設 已 經 先 給 予 一 個 線 速 度 在 前 進,若 三 個 行 為 都 沒 有 輸 出 的 話,機 器 人 會 不 改 變 方 向 地 往 前 行 走,而 三 個 行 為 的 輸 出 其 作 用 就 在 於 改 變 移 動 式 機 器 人 的 行 進 方 向,來 完 成 閃 避 障 礙 物 、 沿 牆 行 走 、 目 標 物 追 蹤 等 工 作 。 就 三 個 行 為 模 組 設 計 的 模 糊 控 制 器 而 言,閃 避 障 礙 物 與 沿 牆 行 走 輸 入 項 都 是 超 音 波 感 測 資 訊,透 過 設 計 的 模 糊 控 制 器 得 到 兩 輪 的 速 度 修 正 值,用 以 改 變 機 器 人 行 進 的 方 向;目 標 物 追 蹤 的 輸 入 項 則 藉 由 馬 達 encoder 每 50 ms 經 由 運 動 控 制 卡 回 傳 的 資 料 , 不 斷 更 新 機 器 人 所 在 位 置 與 前 進 的 方 向,來 決 定 與 目 標 物 的 相 對 位 置 關 係,並 將 之 作 為 目 標 物 追 蹤 的 模 糊 控 制 器 輸 入;三 個 行 為 所 需 求 的 資 訊 各 自 從 機 器 人 上 所 裝 置 的 9 個 超 音 波 感 測 器 與 運 動 控 制 卡 所 傳 回 資 訊 取 得,分 別 通 過 三 個 行 為 設 計 的 模 糊 控 制 器 來 得 到 該 行 為 的 輸 出,最 後 再 透 過 第 三 章 所 設 計 的 行 為 融 合 架 構 加 以 融 合 作 為 輸 出 。

2.1 模 糊 控 制 在 機 器 人 導 航 之 應 用

當 機 器 人 在 未 知 環 境 中 移 動 時 , 機 器 人 需 要 利 用 本 身 所 具 有 的 感 測 能 力,例 如 本 論 文 所 使 用 的 為 超 音 波(ultrasonic)感 測 器 測 距 來 探 測 周 圍 的 環 境 資 訊,做 為 導 航 系 統 的 輸 入,使 其 能 安 全 行 駛 於 未 知 環 境 當 中,但 是 獲 得 的 環 境 資 訊 正 確 與 否 依 賴 感 測 器 的 性 能 跟 誤 差 大 小,尤 其 是 像 超 音 波 對 於 反 射 面 的 角 度 跟 材 質 不

(19)

同, 具 有 著 某 程 度 的 感 測 誤 差。 換 言 之, 當 機 器 人 在 一 個 未 知 的 環 境 移 動 時,感 測 器 所 得 的 環 境 資 訊 經 常 存 在 某 些 程 度 上 的 不 確 定 性,尤 其 是 對 於 使 用 距 離 感 測 器 作 為 環 境 感 測 的 機 器 人,其 對 環 境 感 測 的 輸 入 時 常 會 因 環 境 的 變 化 而 有 劇 烈 的 變 化。模 糊 控 制 針 對 具 有 不 確 定 的 性 的 資 訊 有 著 相 當 好 的 處 理 能 力,對 於 含 有 隱 藏 的 不 確 定 因 素 的 資 料 也 能 夠 有 很 好 的 效 能,所 以 使 用 模 糊 邏 輯 控 制(Fuzzy Logic Control,FLC)來 設 計 控 制 器 在 機 器 人 導 航 上 被 廣 泛 的 使 用。除 此 之 外,在 機 器 人 導 航 設 計 上 找 出 明 確 的 環 境 模 型 不 太 容 易,但 是 模 糊 邏 輯 控 制 透 過 其 對 於 不 確 定 的 資 料 的 良 好 處 理 能 力,也 能 對 此 問 題 進 行 處 理,使 得 不 需 透 過 精 確 的 環 境 模 型 亦 能 進 行 導 航 。 模 糊 邏 輯 是 典 型 的 多 値 邏 輯 , 容 許 資 料 融 合 的 不 確 定 性 直 接 在 推 論 過 程 中 表 示 , 以[0, 1]區 間 的 數 字 表 示 資 料 的 參 與 度 (Membership),模 糊 邏 輯 控 制 乃 是 根 據 模 糊 集 合 理 論 將 人 們 的 經 驗 與 直 覺 表 達 為 模 糊 語 句(IF… THEN… ), 並 以 計 算 機 來 執 行 這 些 模 糊 規 則。與 傳 統 控 制 不 同 的 是,模 糊 控 制 並 非 單 純 將 邏 輯 二 分 化,而 是 可 以 直 接 訴 諸 於 人 類 的 直 覺 或 是 操 作 者 的 經 驗,將 原 本 的 只 有 0 或 1 邏 輯 判 斷,依 照 程 度 的 高 低 給 予 0 到 1 之 間 的 數 字 來 表 示,特 別 是 當 控 制 系 統 較 為 複 雜 時,模 糊 邏 輯 控 制 更 能 有 優 良 的 表 現,就 此 而 言,使 用 行 為 模 式 為 機 器 人 導 航 方 式 的 架 構 很 適 合 採 用 模 糊 控 制 來 處 理 行 為 的 設 計。簡 言 之,模 糊 邏 輯 控 制 具 有 下 列 特 點 : 1. 不 需 要 知 道 控 制 對 象 的 數 學 模 型,FLC 為 一 種 語 言 控 制 器。 2. 能 實 現 對 於 非 線 性 系 統 的 控 制 。 3. 模 糊 控 制 對 於 參 數 的 變 化 具 有 很 強 的 適 應 性 。 模 糊 控 制 器 的 設 計 上 包 含 隸 屬 函 數(Membership Function)

(20)

與 推 論 法 則(Inference Rule)兩 大 部 分 。

2.2 閃 避 障 礙 物 行 為 (Obstacle avoidance)的 設 計

行 為 模 式 架 構 中 每 一 個 行 為 都 是 為 了 達 到 某 一 特 定 的 導 航 目 的。就 此 來 講,我 們 先 確 認 閃 避 障 礙 物 行 為 設 計 上 主 要 的 目 的 在 於 能 夠 使 機 器 人 避 開 障 礙 物 而 不 會 發 生 碰 撞。並 針 對 此 目 的 來 設 計 此 一 行 為 的 功 能,我 們 希 望 此 一 行 為 設 計 上 能 夠 帶 領 機 器 人 尋 找 出 即 時 且 較 好 的 閃 避 路 徑 來 閃 避 機 器 人 行 進 方 向 上 的 障 礙 物 。 閃 避 障 礙 物 行 為 設 計 所 使 用 之 超 音 波 感 測 距 離 資 訊 為 前 方 Sonar 與 左 右 兩 側 Sonar 共 5 個 超 音 波 距 離 資 訊 。 超 音 波 裝 設 位 置 如 圖 2.1 所 示 , 我 們 由 前 方 超 音 波 資 訊 (圖 2.1 編 號 3、 4、 5) 做 為 模 糊 控 制 器 的 輸 入 來 決 定 機 器 人 的 兩 輪 輸 出 的 速 度 修 正 值,亦 即 由 障 礙 物 與 機 器 人 的 距 離 來 決 定 機 器 人 改 變 行 進 方 向 的 程 度。當 在 目 前 行 進 方 向 上 的 障 礙 物 越 近 時,則 閃 避 行 為 需 要 較 大 的 動 作 才 能 閃 開,此 模 糊 控 制 器 的 設 計 將 詳 細 敘 述 於 後。而 左 前 方 與 右 前 方 的 距 離 資 訊 透 過 Sonar 2 及 Sonar 6 來 取 得 , 用 以 得 知 左 側 與 右 側 哪 邊 的 閃 避 空 間 較 大,來 判 定 機 器 人 該 往 左 邊 或 是 右 邊 來 避 開 目 前 行 進 方 向 上 的 障 礙。其 中 我 們 透 過 比 較 Sonar2 及 6 的 距 離 量 測 值 之 判 斷 的 條 件 是:如 果 偵 測 結 果 左 側 大 於 右 側 30 cm 以 上 , 則 旋 轉 方 向 向 左 , 否 則 旋 轉 方 向 向 右 , 如 此 設 定 的 原 因 是 為 了 提 早 確 定 旋 轉 的 方 向 。 當 前 方 障 礙 物 分 布 較 為 複 雜 時 , 可 能 機 器 人 剛 選 擇 右 轉 後 , 在 右 側 的 方 向 又 偵 測 到 障 礙 物 , 而 左 前 方 與 右 前 方 的 回 傳 值 所 判 斷 的 迴 轉 空 間 大 小 恰 好 與 前 一 個 命 令 相 反 , 造 成 機 器 人 會 忽 左 忽 右 的 擺 盪 , 為 了 減 少 這 種 情 況,所 以 設 計 上 我 們 多 給 了 30 cm 的 差 距 來 增 加 閃 避 障 礙 物 行 為

(21)

表 現 的 穩 定 度。當 決 定 了 機 器 人 閃 避 障 礙 物 的 方 向 後,接 下 來 討 論 閃 避 障 礙 物 行 為 設 計 中 之 模 糊 控 制 器 部 分 。 閃 避 障 礙 物 的 行 為 設 計 其 流 程 可 以 用 圖 2.2 來 表 示 。 首 先 將 前 方 的 感 測 器 資 訊 加 以 分 組 對 於 左 前 方、右 前 方 各 使 用 一 個 感 測 器 , 以 偵 測 左 右 兩 側 的 空 間 , 來 決 定 機 器 人 之 迴 轉 的 方 向 ; 而 正 前 方 的 障 礙 物 資 訊 為 閃 避 障 礙 物 行 為 設 計 的 模 糊 控 制 器 輸 入,因 為 較 為 重 要,所 以 使 用 三 個 感 測 器 來 加 以 量 測,其 後 將 三 個 感 測 器 傳 回 的 値 取 其 最 小 值,做 為 閃 避 障 礙 物 的 行 為 控 制 器 的 輸 入 , 以 提 高 安 全 性,避 免 發 生 碰 撞。 因 此,在 本 設 計 中 5 個 感 測 器 資 訊 只 分 成 左 前 方 、 正 前 方 、 右 前 方 ,3 個 群 組 , 其 中 前 方 障 礙 物 的 距 離 資 訊 作 為 模 糊 控 制 器 的 輸 入 項,用 以 決 定 機 器 人 行 進 方 向 應 該 改 變 的 程 度 大 小 。 圖 2.1 超 音 波 感 測 範 圍 圖 2.2 閃 避 障 礙 物 決 策 流 程

(22)

對 於 前 方 輸 入 的 超 音 波 距 離 資 訊 作 為 模 糊 控 制 器 的 輸 入,模 糊 控 制 器 的 輸 出 部 分 為 兩 輪 的 速 度 修 正 值,因 為 我 們 假 設 在 直 線 前 進 時 機 器 人 具 有 一 線 速 度 vl,設 計 的 三 個 行 為 的 輸 出 項 目 都 只 是 為 了 改 變 機 器 人 的 行 進 方 向 , 例 如 : 當 圖 2.2 中 輸 出 的 兩 輪 速 度 修 正 值 為 vd i f 時 , 則 左 右 兩 輪 速 度 一 輪 為 vl+vd i f、 另 一 輪 為 vl-vd i f。本 章 所 設 計 模 糊 控 制 器 使 用 的 模 糊 規 則 可 表 示 為 圖 2.3。 在 此 模 糊 控 制 器 中 , 我 們 使 用 三 條 單 一 輸 入 的 簡 單 模 糊 控 制 規 則 , 這 三 條 規 則 如 下 : 其 中 input 部 分 為 前 方 輸 入 的 超 音 波 距 離 資 訊,output 為 左 右 兩 輪 與 機 器 人 本 身 直 線 前 進 時 的 線 速 度 的 差 值 。

1. If the distance from obstacle is close, then the differential speed is big.

2. If the distance from obstacle is medium, then differential speed is medium.

3. If the distance from obstacle is far, then the differential speed is small.

當 偵 測 到 機 器 人 目 前 行 進 方 向 上 正 前 方 的 障 礙 物 資 訊 距 離 較 近 時 , 為 了 閃 避 該 障 礙 物 , 機 器 人 應 該 採 取 較 大 的 旋 轉 動 作 , 也 就 是 讓 左 右 輪 的 速 度 差 較 大 來 得 到 較 快 的 轉 向,而 左 轉 或 是 又 轉 來 迴 避,則 透 過 左 前 方 與 右 前 方 的 感 測 器 資 訊 來 決 定;反 之 當 機 器 人 偵 測 到 的 障 礙 物 距 離 較 遠 時,機 器 人 只 需 慢 慢 改 變 行 進 方 向 來 進 行 閃 避 障 礙 物 的 動 作 即 可 。 上 述 閃 避 障 礙 物 行 為 的 設 計 規 則 , 我 們 將 其 歸 屬 函 數 以 圖 2.3 作 一 說 明 , 規 則 一 說 明 如 下 : 當 機 器 人 行 進 方 向 的 障 礙 物 距 離 少 於 50 cm 時 (close),兩 輪 的 速 度 與 直 線 前 進 時 機 器 人 的 速 度

(23)

圖 2.3 閃 避 障 礙 物 的 模 糊 控 制 器 輸 入 與 輸 出 歸 屬 函 數 圖 2.4 閃 避 障 礙 物 模 糊 控 制 器 輸 入 與 輸 出 關 係 圖 差 為 20 cm/s(big), 藉 此 機 器 人 取 得 較 大 的 轉 向 ; 當 障 礙 物 距 離 介 於 50~100 時 , 依 照 歸 屬 函 數 中 close 區 段 的 程 度 値 映 射 到 big 區 段 相 同 歸 屬 度 所 對 應 的 速 度 差 值。規 則 二、規 則 三 同 樣 如 圖 樣 2.3 所 示 。

(24)

由 歸 屬 函 數 中,透 過 簡 單 的 模 糊 推 論,我 們 獲 得 了 機 器 人 左 右 輪 速 度 與 直 線 前 進 時 的 線 速 度 差 的 絕 對 值,並 藉 以 改 變 機 器 人 前 進 的 方 向 , 在 圖 2.2 中 , 透 過 Sensor 2、 6 的 比 較 來 決 定 左 輪 與 右 輪 的 速 度 何 者 較 高、何 者 較 低,來 達 成 左 轉 或 右 轉 的 閃 避 障 礙 物 行 為 。

2.3 沿 牆 行 走 行 為 (Wall following)的 設 計

沿 牆 行 走 行 為 的 設 計 的 目 的 在 於 『 當 機 器 人 行 進 時 , 可 以 沿 著 環 境 的 邊 界 來 前 進 』, 這 個 命 題 可 能 包 含 更 多 動 作 , 像 是 對 於 牆 角 轉 角 處 的 應 對 或 是 當 環 境 更 加 不 規 則 時,一 樣 能 夠 沿 著 邊 界 前 進 。 在 相 關 論 文 中 , 這 個 命 題 的 處 理 , 是 將 一 個 behavior 再 予 以 分 解 成 多 個 action 來 加 以 完 成。目 前 我 們 的 主 題 的 重 點 在 於 說 明 我 們 所 提 出 的 融 合 方 式 是 否 有 效 , 我 們 簡 單 將 之 定 義 為 『 與 較 為 鄰 近 的 那 一 側 的 牆 壁 , 保 持 相 同 的 距 離 行 走 』, 在 這 個 目 的 下,我 們 需 要 的 資 訊 包 含 有 前 個 環 境 偵 測 週 期 中 機 器 人 的 左 側 與 右 側 的 距 離 資 訊 與 目 前 感 測 器 所 量 測 的 距 離 資 訊 ─ 經 圖 2.1 所 示 的 Sonar 0、 Sensor 1 跟 Sonar 7 及 Sensor 8 四 個 超 音 波 感 測 器 取 得,來 決 定 機 器 人 目 前 的 狀 態 較 上 個 週 期 時 是 較 為 遠 離 側 邊 的 牆 壁 或 是 更 為 靠 近。如 下 圖 2.4 所 示,當 機 器 人 在 位 置 A 原 方 向 前 進 會 使 得 左 側 距 離 牆 壁 較 近 的 感 測 器 前 後 兩 次 所 偵 測 的 距 離 値 增 加,當 遠 離 牆 壁 的 速 度 越 快 時,兩 次 偵 測 到 的 距 離 資 訊 其 差 值 也 相 對 應 增 加 越 多,以 此 為 輸 入,透 過 沿 牆 行 走 的 模 糊 控 制 器 調 整 方 向 , 達 成 沿 牆 行 走 的 目 的 , 如 圖 2.4 的 位 置 B 所 示 。 在 沿 牆 行 走 行 為 的 模 糊 控 制 器 的 設 定 上,我 們 將 輸 入 項 定 義 為 兩 次 量 測 到 的 距 離 資 訊 的 差 值 , 使 用 的 超 音 波 感 測 器 為 圖 2.1

(25)

中 的 Sonar 0 與 Sensor 1 跟 Sonar 7 及 Sensor 8 作 為 wall sensor。 設 計 上,左 側 與 右 側 各 有 兩 個 超 音 波 感 測 器 讀 值 取 其 最 小 值,如 此 安 排 的 原 因 在 於 我 們 希 望 當 機 器 人 在 走 廊 上 行 走 時,對 於 小 小 的 走 廊 起 伏,依 然 能 夠 有 較 高 的 容 忍 度。當 兩 次 距 離 資 訊 的 超 音 波 感 測 器 傳 回 的 值 相 差 越 多 時,表 示 機 器 人 的 路 徑 與 前 次 相 比 偏 離 牆 壁 更 加 的 嚴 重,所 以 移 動 式 機 器 人 調 整 轉 向 的 幅 度 也 越 大 。 而 如 果 兩 側 傳 回 的 感 測 器 距 離 資 訊 相 同,表 示 機 器 人 目 前 正 沿 著 牆 壁 行 走 , 其 流 程 我 們 以 如 圖 2.5 表 示 , 當 接 收 到 兩 側 邊 的 超 音 波 感 測 器 資 訊 時,我 們 一 邊 各 自 取 其 最 小 值 判 斷 目 前 機 器 人 較 為 接 近 左 側 或 是 右 侧 的 牆 壁,較 為 貼 進 的 一 側,即 是 我 們 沿 牆 行 走 行 為 輸 出 時 所 靠 的 牆 壁,另 一 方 面,比 較 兩 側 偵 測 週 期 中 兩 次 障 礙 物 距 離 的 讀 値,並 計 算 其 差 值,作 為 沿 牆 行 走 模 糊 控 制 器 的 輸 入。我 們 所 設 計 的 模 糊 控 制 器 其 規 則 如 下:其 輸 入 與 輸 出 歸 屬 函 數 如 圖 2.6 所 示。input 定 義 為 兩 次 超 音 波 距 離 量 測 的 差 值,output 部 分 為 左 右 兩 輪 與 機 器 人 本 身 直 線 前 進 時 的 線 速 度 的 差 值 。

1. If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wo periods of detection is big, then the differential speed is big.

2. If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wo periods of detection is medium, then the differential speed is medium. 3. If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wo periods of detection is

small, then the differential speed is zero.

由 歸 屬 函 數 中,透 過 簡 單 的 模 糊 推 論,我 們 獲 得 了 機 器 人 左 右 輪 速 度 與 直 線 前 進 時 的 線 速 度 差 的 絕 對 值,並 藉 以 改 變 機 器 人 前 進 的 方 向 , 在 圖 2.6 中 我 們 對 模 糊 控 制 器 的 做 一 說 明 , 透 過 左 側 與 右 侧 兩 組 超 音 波 在 兩 次 偵 測 週 期 中 回 傳 値 的 差 值,來 決 定 機

(26)

器 人 目 前 前 進 的 方 向 改 變 的 程 度 。 當 兩 次 偵 測 的 距 離 差 值 越 大 時,表 示 目 前 機 器 人 遠 離 牆 壁 的 速 度 較 快,所 以 機 器 人 需 要 較 大 的 轉 向 來 與 牆 壁 平 行 前 進 。

圖 2.5 沿 牆 行 走 行 為 設 計 示 意 圖

(27)

圖 2.7 沿 牆 行 走 行 為 模 糊 控 制 器 的 設 計 輸 入 與 輸 出 歸 屬 函 數 圖 2.8 沿 牆 行 走 模 糊 控 制 器 輸 入 與 輸 出 關 係 圖

2.4 目 標 物 追 蹤 的 設 計

目 標 物 追 蹤 的 行 為 , 我 們 將 之 定 義 為 『 調 整 機 器 人 前 進 方 向 , 使 朝 目 標 物 所 在 方 向 前 進 』, 作 此 定 義 的 原 因 在 於 當 我 們 機 器 人 在 環 境 中 導 航 時,為 了 閃 避 障 礙 物 或 是 沿 牆 走 訪 邊 界 時 可 能 偏 離 目 標 物 的 方 向,我 們 希 望 在 偏 離 之 後 能 夠 讓 機 器 人 回 到 原 本 的 方 向 上 , 使 其 朝 向 目 標 物 所 在 位 置 前 進 , 最 後 才 能 到 達 目 的

(28)

地。設 計 上 其 模 糊 控 制 器 的 輸 入 項 為 機 器 人 行 進 方 向 與 目 標 物 的 夾 角 θ,輸 出 項 則 為 左 右 輪 的 速 度 修 正 值,用 來 改 變 機 器 人 行 進 的 方 向,使 其 朝 向 目 標 物 所 在 位 置 前 進。因 為 機 器 人 已 先 設 定 有 一 基 本 的 線 速 度 直 線 前 進,目 標 物 追 蹤 設 計 輸 出 為 透 過 改 變 左 右 論 速 度 來 使 機 器 人 行 進 方 向 朝 向 目 標 物 的 所 在 方 向。由 圖 2.7 可 知,將 機 器 人 前 進 方 向 與 目 標 物 方 向 上 的 夾 角 作 為 目 標 物 追 蹤 此 一 行 為 的 輸 入 項,如 果 該 夾 角 為 零,表 示 機 器 人 正 朝 向 目 標 物 所 在 的 方 向 前 進,若 不 是 的 話,則 機 器 人 前 進 方 向 與 目 標 物 方 向 間 存 在 一 個 夾 角 θ,在 此 我 們 定 義 在 機 器 人 與 目 標 物 的 連 線 與 機 器 人 目 前 行 進 方 向 之 間,若 目 標 物 在 目 前 機 器 人 行 進 方 向 的 右 邊 , 則 θ 定 義 為 正 ; 反 之 則 定 義 為 負 。 模 糊 控 制 器 的 輸 出 為 一 絕 對 值,用 以 表 示 左 右 輪 速 度 與 機 器 人 直 線 前 進 時 的 線 速 度 差 值,作 為 左 輪 與 右 輪 速 度 增 加 或 減 少 的 値。如 果 θ 越 大,則 表 示 偏 離 目 標 物 方 向 越 遠,所 以 機 器 人 必 須 改 變 其 前 進 方 向 幅 度 較 大,才 能 使 之 朝 向 目 的 地 。 如 圖 2.7 中 所 示 , 為 目 標 物 追 蹤 的 行 為 表 現 圖 形,當 目 標 物 追 蹤 行 為 發 生 時,目 標 位 方 向 與 機 器 人 前 進 方 向 的 夾 角 越 來 越 小。對 於 此 一 行 為,我 們 設 計 一 模 糊 控 制 器 其 歸 屬 含 數 如 下 圖 2.8 所 示 。 其 規 則 如 下 , 其 中 input 為 機 器 人 前 進 方 向 與 目 標 物 方 向 上 的 夾 角θ, output 為 左 右 兩 輪 與 機 器 人 本 身 直 線 前 進 時 的 線 速 度 的 差 值 。

1. If the angle to the target is big, then the differential speed is big. 2. If the angle to the target is medium,

then the differential speed is medium. 3. If the angle to the target is small,

(29)

當 機 器 人 目 前 行 進 的 方 向 與 目 標 物 的 所 在 方 位 差 距 在 31°以 上,機 器 人 旋 轉 改 變 行 進 方 向 的 程 度 也 隨 之 提 升,兩 輪 的 速 度 與 機 器 人 直 線 前 進 時 的 線 速 度 差 值 為 5 cm/s,當 目 標 物 在 行 進 方 向 的 左 方 時 , 機 器 人 須 向 左 轉 , 才 能 朝 目 標 物 前 進 , 所 以 右 輪 速 度 增 加 5 cm/s, 左 輪 速 度 減 少 5 cm/s; 當 θ 介 於 16°到 31°之 間 , 依 照 圖 2.8 輸 入 歸 屬 函 數 中 的 模 糊 推 論 , big 區 段 的 程 度 値 , 映 射 到 輸 出 歸 屬 函 數 中 big 區 段 相 同 歸 屬 度 所 對 應 的 速 度 差 值。規 則 二 、 規 則 三 同 樣 如 圖 樣 2.8 所 示 。 圖 2.9 目 標 物 追 蹤 行 為 設 計 示 意 圖

(30)

圖 2.10 目 標 物 追 蹤 行 為 模 糊 控 制 器 的 設 計 輸 入 與 輸 出 歸 屬 函 數

圖 2.11 目 標 物 追 蹤 型 為 模 糊 控 制 器 輸 入 與 輸 出 關 係 圖

2.5 結 論 與 討 論

目 前 設 計 的 三 個 行 為 模 式 都 較 為 簡 單,僅 是 為 達 成 所 預 設 的 導 航 目 的 而 設 計,所 以 模 糊 控 制 器 的 輸 入 輸 出 項 都 很 快 可 以 計 算

(31)

出 來,我 們 的 重 點 在 於 我 們 設 計 的 這 三 個 行 為,是 否 可 以 透 過 下 一 章 的 方 法 加 以 融 合,使 得 總 輸 出 結 果 符 合 我 們 所 需 要 的 導 航 行 為 。

(32)

第 三 章 行 為 融 合 的 設 計

以 行 為 架 構 來 進 行 的 機 器 人 在 導 航 的 設 計 上 , 如 果 有 相 似 的 環 境 感 測 輸 入,那 麼 同 樣 根 據 環 境 資 訊 來 進 行 動 作 的 個 別 行 為 在 類 似 環 境 之 下 行 為 融 合 輸 出 方 面 應 該 也 具 有 相 似 的 輸 出 比 例。根 據 這 個 假 設 之 下,我 們 將 超 音 波 所 測 得 的 環 境 資 訊 依 據 偵 測 方 向 與 距 離 加 以 量 化,使 其 成 為 一 個 有 序 的 數 列,來 代 表 一 個 環 境 資 訊 的 圖 樣。透 過 類 神 經 網 路 對 環 境 圖 樣 進 行 比 較,當 環 境 資 訊 的 圖 樣 相 似 時,那 麼 機 器 人 的 行 為 融 合 比 應 該 具 有 相 似 的 輸 出 。

3.1 導 航 系 統 架 構

導 航 的 設 計 上 , 目 前 將 之 分 成 三 個 行 為 來 處 理 , 分 別 是 閃 避 障 礙 物(obstacle avoidance), 沿 牆 行 走 (wall following)及 目 標 物 追 蹤(goal seeking)。三 個 行 為 輸 入 項 分 別 是 超 音 波 感 測 資 訊 與 機 器 人 自 我 位 置 估 測 的 資 訊,輸 出 部 分 都 定 義 成 左 右 輪 的 速 度 與 機 器 人 直 線 前 進 時 的 線 速 度 差 距,目 的 在 於 改 變 機 器 人 前 進 的 方 向 。 機 器 人 本 身 已 經 先 給 予 一 個 線 速 度(10 cm/sec)在 , 若 三 個 行 為 都 沒 有 輸 出 的 話,機 器 人 會 直 接 地 往 前 行 走,而 三 個 行 為 作 用 就 在 於 改 變 移 動 式 機 器 人 的 行 進 方 向,來 完 成 閃 避 障 礙 物、沿 牆 行 走、目 標 物 追 蹤 等 工 作。三 個 行 為 依 其 需 求 各 自 從 機 器 人 前 半 部 的 9 個 超 音 波 感 測 器 與 自 我 位 置 估 測 的 資 訊 取 得 所 需 要 的 訊 息,而 後 通 過 模 糊 控 制 來 得 到 該 行 為 的 輸 出。最 後 由 本 章 所 設 計 的 融 合 機 制 針 對 該 時 刻 所 得 的 環 境 資 訊 求 得 三 個 行 為 的 融 合 比 例 , 如 圖 3.1、 3.2 所 示 。

(33)

3.1 導 航 任 務 行 為 融 合 的 設 計 3.2 導 航 任 務 行 為 融 合 架 構

3.2 導 航 行 為 融 合 的 設 計

依 據 『 相 似 環 境 之 下 , 機 器 人 的 行 為 融 合 比 重 應 該 接 近 』 的 假 設 , 我 們 將 設 計 一 個 機 制 來 比 較 輸 入 的 環 境 感 測 數 列(代 表 此 時 機 器 人 所 處 的 環 境)與 預 先 已 給 定 行 為 融 合 比 例 的 環 境 圖 樣 的 相 似 程 度 ─ 預 設 的 環 境 圖 樣,稱 為 典 型 圖 樣,用 來 表 示 機 器 人 在 導 航 過 程 中 遭 遇 某 些 較 為 容 易 處 理 的 環 境 狀 況 時,其 融 和 比 例 亦 較 為 容 易 決 定。典 型 圖 樣 的 設 定 乃 是 因 為 在 機 器 人 導 航 前 進 時 所 面 對 的 環 境 狀 況 隨 時 在 變 化,具 有 許 多 可 能 的 環 境 類 型 可 能 發

(34)

生,所 以 我 們 難 以 對 每 種 情 形 都 定 義 其 行 為 融 合 比 例,於 是 我 們 選 出 其 中 幾 種 較 有 明 顯 特 性 且 易 於 決 定 其 行 為 融 合 比 例 的 環 境 類 型 做 為 典 型 圖 樣 。

我 們 將 預 設 的 環 境 典 型 圖 樣 作 為 模 糊 分 類 網 路(Fuzzy Kohonen Clustering Network, FKCN)[18]架 構 中 input layer 到 distinct layer 的 鍵 結 值 , 另 以 所 設 定 之 融 合 比 例 做 為 該 典 型 圖 樣 所 對 應 的 行 為 融 合 值 ,FKCN 的 架 構 將 在 下 一 節 中 加 以 描 述 。 在 實 際 導 航 行 進 時,透 過 FKCN 網 路,我 們 在 網 路 的 最 末 端 獲 得 了 由 輸 入 的 環 境 資 訊 轉 換 成 的 圖 樣 與 典 型 圖 樣 之 間 的 相 似 程 度,當 與 某 一 典 型 圖 樣 相 似 程 度 越 高 時,表 示 輸 入 的 環 境 資 訊 與 該 典 型 圖 樣 所 表 示 的 環 境 越 接 近 , 則 輸 出 的 行 為 融 合 比 重 也 越 加 的 相 似。網 路 中 最 後 輸 出 的 融 合 比 例 即 是 透 過 對 於 各 典 型 圖 樣 相 似 程 度 乘 上 該 典 型 圖 樣 的 輸 出 比 例,將 之 加 總 而 得 到 在 該 環 境 之 下 的 行 為 融 合 比 例 , 見 圖 3.1。 如 此 一 來 , 融 和 比 例 便 可 直 接 由 環 境 感 測 資 訊 所 轉 換 成 圖 樣 而 產 生。在 此 我 們 注 意 到 網 路 中 的 鍵 結 值 並 非 經 由 FKCN 網 路 的 訓 練 方 式 得 到,對 此 我 們 做 一 說 明:當 輸 入 環 境 向 量 到 FKCN 網 路 時,首 先 會 計 算 輸 入 向 量 到 每 一 個 典 型 圖 樣 之 間 的 距 離(2-norm), 當 輸 入 向 量 與 典 型 圖 樣 差 異 越 大 時 , 距 離 層 輸 出 的 値 增 加 極 快,所 以 對 於 輸 入 的 環 境 向 量 與 典 型 圖 樣 差 異 越 大,會 明 顯 表 現 出 越 低 的 相 似 程 度,且 作 為 典 型 圖 樣 的 向 量 彼 此 之 間 具 有 相 當 的 差 異 程 度。所 以 當 一 般 化 的 環 境 向 量 輸 入 時 , 透 過 FKCN 依 然 能 夠 加 以 分 類 。 單 一 行 為 的 設 計 上 , 採 用 第 二 章 之 三 個 模 糊 邏 輯 控 制 器 來 決 定 該 行 為 的 輸 出 , 包 含 閃 避 障 礙 物 、 沿 牆 行 走 、 目 標 物 追 蹤 三 個 行 為,最 後 透 過 由 FKCN 網 路 輸 出 的 相 似 程 度 計 算 而 來 的 三 個 行 為 的 融 合 比 例 作 為 三 個 行 為 最 後 輸 出 行 為 的 融 合 比 例 。

3.3 利 用 啟 發 式 網 路 歸 類 環 境 以 決 定 行 為 融 合 權 重

由 於 週 遭 環 境 影 響 機 器 人 運 動 行 為 , 所 以 此 處 利 用 FKCN

(35)

對 於 環 境 加 以 辨 識 分 類,並 輸 出 針 對 於 此 時 環 境 所 應 採 取 的 輸 出 行 為 融 合 比 例 。 以 下 對 於 FKCN 的 網 路 架 構 我 們 將 作 一 說 明 : FKCN 原 本 是 應 用 於 圖 樣 分 類 與 辨 識 的 一 種 類 神 經 網 路 [18], 如 圖 3.2 所 示 。 沈 良 寰 [19]跟 黃 信 益 [20]曾 利 用 到 該 架 構 來 設 計 其 自 走 式 機 器 人 的 導 航 系 統 , 他 們 以 FKCN 直 接 控 制 機 器 人 的 速 度,本 文 利 用 FKCN 的 架 構 並 建 立 一 規 則 表,將 兩 者 結 合 成 一 個 啟 發 性 網 路,透 過 這 個 網 路 來 執 行 計 算 出 三 個 行 為 表 現 出 來 的 融 合 比 例。此 啟 發 性 網 路 的 輸 入 項 是 經 過 我 們 將 得 到 的 超 音 波 感 測 器 資 訊 予 以 量 化 後 所 產 生 的 數 列,輸 出 部 分 則 經 過 各 典 型 圖 樣 的 相 似 程 度 乘 上 在 各 典 型 圖 樣 下 其 預 設 的 融 合 比 例 得 到 該 環 境 資 訊 下 所 推 測 的 應 有 融 合 比 例。細 節 部 份 我 們 將 在 下 兩 小 節 予 以 說 明 。 圖 3.3 FKCN 網 路 架 構

(36)

3.3.1 Kohonen 模 糊 分 類 網 路

如 圖 3.3 所 示 , FKCN 是 一 種 非 監 督 式 學 習 (unsupervised learning)的 類 神 經 網 路 , 原 本 的 用 途 是 作 為 圖 樣 分 類 與 辨 識 。 圖 3.3 中 FKCN 的 架 構 中 , 一 共 分 成 三 層 , 不 同 層 之 間 的 神 經 元 (neuron)的 鏈 結 (linker)是 完 全 連 結 的 (fully connected)。 架 構 圖 中 , 最 下 面 的 一 層 是 輸 入 層 , 待 辨 識 的 圖 樣 由 此 輸 入 ; 第 二 層 是 距 離 層 ,負 責 計 算 輸 入 的 圖 樣 Xi與 典 型 圖 樣 Wj 之 間 的 距 離 , 也 就 是 相 異 程 度 di j; 第 三 層 是 歸 屬 層 , 負 責 計 算 輸 入 圖 樣 相 對 於 典 型 圖 樣 的 歸 屬 度 ui j, 亦 即 用 以 表 示 相 似 程 度 有 多 高 , 歸 屬 度 的 値 介 於 0 到 1 之 間,若 為 1 的 話,則 表 示 輸 入 圖 樣 與 某 典 型 圖 樣 完 全 一 致。其 中 對 於 輸 入 圖 樣 Xi 與 典 型 圖 樣 Wj 我 們 皆 用 有 序 向 量 加 以 表 示 。 典 型 圖 樣 是 透 過 學 習 法 則 不 斷 訓 練 得 到 的,以 下 是 FKCN 的 學 習 法 則 : 步 驟 一 : 隨 機 地 設 定 初 始 鍵 結 值 Wj; 設 定 鄰 域 大 小(NE)為 c/2, c 是 輸 出 神 經 元 的 數 目 ; 設 定 鍵 結 值 更 新 量 △ Wj 為 0; 設 定 學 習 速 率 η 介 於 0 到 1 之 間 的 値 。 步 驟 二 : 輸 入 訓 練 圖 樣 Xj, 計 算 每 一 個 距 離 di j,di j的 定 義 如 式 (3-1): ) ( ) ( || || 2 j i T j i j i ij X W X W X W d = − = − − (3-1) 再 計 算 每 一 個 歸 屬 度 ui j,ui j 的 定 義 如 式(3-2)跟 式 (3-3) ⎩ ⎨ ⎧ − ≤ ≥ ≠ = = = ) 1 , 0 , 0 ( , 0 , 0 0 , 1 c j k k d if d if u ik ij ij (3-2) c 等 於 典 型 圖 樣 的 數 目 。 否 則

(37)

1 1 0 − − = ⎟ ⎟ ⎠ ⎞ ⎜ ⎜ ⎝ ⎛ ⎟⎟ ⎠ ⎞ ⎜⎜ ⎝ ⎛ =

c l il ij ij d d u (3-3) 步 驟 三 : 對 於 每 一 個 輸 入 圖 樣 , 選 擇 一 個 輸 出 神 經 元 j*, (0≦ j* ≦c-1), 使 得 di j=min(di 1,di 2,di ( c - 1 )), 再 根 據 式 3-4 跟 3-5 更 新 鍵 結 值 Wj。 j j j k W k W W ( )= ( −1)+η×∆ ,k: the kth state (3-4) ) ( ) 1 ( ) ( j ij i j j k W k u X W W =∆ − + × − ∆ (3-5) 在 此,j 包 含 輸 出 神 經 元 j*與 其 鄰 域 (NE)中 的 每 一 神 經 元 。 重 複 步 驟 二 跟 步 驟 三 , 直 到 Wj 不 改 變 。 步 驟 四 : 如 果 NE=0, 那 即 表 示 訓 練 過 程 完 成 , 否 則 NE=NE-1, 回 到 步 驟 二 繼 續 訓 練 。 此 學 習 法 則 的 目 的,就 是 要 將 所 有 被 訓 練 的 圖 樣 加 以 分 類 , 當 訓 練 完 成 後 , 鍵 結 值 Wj 則 代 表 第 j 類 的 典 型 圖 樣 。 典 型 圖 樣 決 定 之 後 便 可 以 進 行 圖 樣 辨 識 的 工 作,辨 識 的 方 法 就 是 執 行 學 習 法 則 的 步 驟 二 。 式 子 3-3 源 自 於 Bezdek 所 發 展 的 疊 代 法 則,式 中 的 總 和 等 於 1, 其 簡 要 證 明 如 下 : 1 1 0 1 0 − − = − =

∑ ∑

⎟⎟ ⎠ ⎞ ⎜⎜ ⎝ ⎛ c j c l il ij d d (3-6) il il i il i il il i i i i i il i i i i i d d d d d d d d d d d d d d d d d d + + + + + + + + + + + + = ... 1 ... ... 1 ... 1 1 0 1 1 1 0 1 0 1 0 0 0 ⎟⎟ ⎠ ⎞ ⎜⎜ ⎝ ⎛ + + + × + + + = il i i il i i d d d d d d 1 ... 1 1 1 ... 1 1 1 1 0 1 0 = 1 (3-7)

(38)

利 用 此 點 , 我 們 使 三 個 行 為 在 任 何 環 境 下 輸 出 的 融 合 比 例 總 和 都 是 1。經 過 相 似 度 乘 上 各 典 型 圖 樣 的 預 設 行 為 融 合 比 例 之 後 , 其 輸 出 的 總 行 為 融 合 比 例 依 然 等 於 1。 所 以 融 合 比 例 相 對 之 間 的 數 值 等 於 存 在 有 正 規 化 的 意 義 。

3.3.2 啟 發 性 網 路 ─ 結 合 FKCN 與 規 則 表

圖3.4 是 我 們 利 用 FKCN 網 路 所 設 計 出 來 的 行 為 融 合 啟 發 性 網 路 架 構。圖 中 的 下 半 部 結 構 就 是 我 們 前 一 小 節 所 講 的 FKCN 的 架 構 , 用 以 作 圖 樣 的 辨 識 , 計 算 輸 入 圖 樣 與 典 型 圖 樣 的 相 似 程 度;上 半 部 則 包 含 我 們 所 設 計 的 規 則 表 跟 定 義 出 來 的 目 標 方 位 , 用 以 計 算 對 應 於 輸 入 的 環 境 訊 息 所 應 產 生 的 行 為 融 合 比 重 。 在 本 論 文 中 , 我 們 所 使 用 來 探 測 環 境 資 訊 的 是 超 音 波 感 測 器,用 以 量 測 環 繞 機 器 人 運 動 時 周 遭 的 距 離 資 訊,超 音 波 感 測 器 在 機 器 人 上 共 裝 置 了 12 個 , 前 半 部 9 個 , 後 半 部 由 3 個 負 責 , 根 據 我 們 的 需 求 只 使 用 前 方 的 9 個 超 音 波 感 測 器 資 訊,其 分 布 如 圖 3.5 所 示 。 對 於 我 們 所 使 用 的 正 前 方 9 個 感 測 器 資 訊 , 設 計 上 我 們 將 之 分 成 5 組,分 別 表 示 左 右 兩 側,左 前 跟 右 前 方 還 有 正 前 方 的 資 訊 , 如 圖 3.5 所 示 。 我 們 依 照 超 音 波 感 測 器 偵 測 而 得 的 資 訊 按 照 由 左 至 右 的 順 序 寫 成 一 個 有 序 的 向 量,此 一 向 量 內 包 含 的 元 素 總 共 有 5 個 , 依 序 為 左 側 、 左 前 方 、 正 前 方 、 右 側 、 右 前 方 , 藉 以 表 示 此 時 的 環 境 資 訊 , 尤 其 要 說 明 的 是 我 們 收 到 的 超 音 波 共 有 9 個, 在 分 組 的 過 程 中, 同 一 組 只 取 其 最 小 值,要 如 此 做 的 原 因 在 於 我 們 希 望 在 同 一 個 方 向 內 我 們 所 得 的 距 離 能 夠 有 一 個 較 安 全 的 讀 値 , 以 免 機 器 人 在 反 應 時 發 生 危 險 。

(39)

圖 3.4 行 為 融 合 啟 發 性 網 路

圖 3.5 超 音 波 偵 測 方 向

Front-Sonarmin(Sensor[3,4,5])

Front-leftSonar[2]Front-rightSonar[6]

(40)

依 上 述 設 定 , 超 音 波 在 不 同 的 環 境 下 都 可 以 取 得 一 組 不 同 的 感 測 向 量 :

{

g1,g2,g3,g4,g5

}

lj = (3-8) gi 為 第 i 組 感 測 器 的 讀 値 , 而 lj 則 為 我 們 網 路 中 的 輸 入 向 量, 代 表 此 時 我 們 的 環 境 資 訊, 根 據 環 境 辨 識 的 概 念,我 們 將 每 一 個 感 測 向 量 都 視 為 一 個 圖 樣。因 此 在 不 同 的 特 定 環 境 中 我 們 便 可 以 得 到 不 同 的 特 定 圖 樣,以 一 個 有 序 向 量 加 以 表 示;此 外 針 對 某 些 具 有 較 有 明 顯 特 性 且 易 於 決 定 其 行 為 融 合 比 例 的 環 境 類 型 做 為 典 型 圖 樣。此 特 定 圖 樣 就 是 指 對 應 於 特 定 環 境 類 型 的 典 型 圖 樣 , 亦 即 我 們 在 FKCN 網 路 中 所 指 定 的 鍵 結 值 Wj, 相 對 於 原 本 FKCN 的 設 計 , 在 此 我 們 的 鍵 結 值 改 由 以 指 定 方 式 得 到 , 而 非 透 過 其 訓 練 法 則 , 理 由 說 明 如 下 。 就 FKCN 的 訓 練 法 則 而 言 , 前 提 是 需 要 有 大 量 的 資 料 來 完 成 整 個 訓 練 , 且 在 訓 練 過 程 中 需 要 計 算 測 試 點 與 典 型 圖 樣 的 距 離,然 後 再 計 算 典 型 圖 樣 的 變 動 以 做 為 訓 練 停 止 的 條 件。就 此 而 言,與 我 們 需 求 有 部 分 的 不 同,因 為 我 們 只 是 需 要 FKCN 這 樣 的 網 路 架 構 來 幫 助 我 們 做 辨 識 的 工 作,對 於 典 型 圖 樣 的 分 類 樣 式 與 數 目 並 不 需 要 對 所 有 可 能 的 結 果 做 分 析。所 以 我 們 直 接 用 指 定 的 方 式,透 過 我 們 對 於 較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環 境 類 型 跟 行 為 融 合 的 結 果 明 顯 的 環 境 資 訊 將 其 列 為 主 要 的 類 別,作 為 我 們 典 型 圖 樣 的 設 定 即 可。所 指 定 的 典 型 圖 樣 內 其 行 為 融 合 比 例 的 設 定 值 是 由 我 們 先 予 以 設 定 初 值,再 經 由 不 斷 的 模 擬 去 修 改 其 值 使 其 能 表 現 良 好 , 最 後 在 實 驗 過 程 中 加 以 驗 證 來 產 生 。 當 典 型 圖 樣 設 定 完 成 後 , 我 們 將 之 指 定 為 FKCN 架 構 中 第 一 層 輸 入 層 到 第 二 層 距 離 層 的 鍵 結 值 , 在 距 離 層 我 們 利 用(3-1)

(41)

式 來 計 算 輸 入 的 圖 樣 Xi 和 每 一 個 典 型 圖 樣 Wj 之 間 的 差 距 di j。 (3-1) 式 是 一 個 2-範 數 (2-Norm)的 方 程 式 , 當 差 異 越 大 時 , di j會 快 速 增 加。如 果 di j等 於 零,表 示 輸 入 圖 樣 與 典 型 圖 樣 完 全 相 同 。 在 FKCN 架 構 中 最 上 層 的 歸 屬 層 部 份,我 們 利 用 (3-2)與 (3-3) 式 將 輸 入 圖 樣 Xi 跟 每 個 典 型 圖 樣 Wj 之 間 的 距 離 映 射 成 歸 屬 度 ui j。 歸 屬 度 以 到 之 間 的 値 表 示 , 當 其 值 越 大 表 示 相 似 程 度 越 高 。 毎 一 個 典 型 圖 樣 都 代 表 某 一 環 境 類 型 , 根 據 此 一 環 境 類 型, 我 們 給 予 配 置 當 此 之 時 的 行 為 融 合 權 重,也 就 是 說,事 先 我 們 要 建 立 一 規 則 表。毎 一 條 規 則 的 IF-PART 是 典 型 圖 樣 與 目 標 方 位 ;THEN-PART 是 參 考 的 行 為 融 合 比 例 。 規 則 的 數 目 等 於 典 型 圖 樣 的 個 數 。 歸 屬 度 ui j代 表 輸 入 圖 樣 Xi與 典 型 圖 樣 Wj的 相 似 度,由(3-7) 式 的 証 明 , 可 知 全 部 規 則 的 總 激 發 量 等 於 1。 最 後 決 定 行 為 輸 出 融 合 比 例 的,恰 等 於 每 一 個 典 型 圖 樣 的 激 發 量 乘 上 其 參 考 的 典 型 圖 樣 所 屬 的 行 為 融 合 比 例 , 其 總 和 也 等 於 1。

3.4 網 路 輸 入 : 感 測 器 與 目 標 方 向 的 量 化

依 前 所 述 , 我 們 將 正 前 方 的 超 音 波 資 訊 分 為 5 組 , 得 到 一 個 有 序 向 量 作 為 啟 發 性 網 路 的 輸 入,機 器 人 前 半 部 環 境 的 9 個 超 音 波 感 測 器 被 分 為 5 組 如 圖 3.4 所 示,其 中 第 2 組 跟 第 4 組 分 別 負 責 左 前 方 跟 右 前 方 各 有 一 個 超 音 波 感 測 器 來 偵 測;為 於 兩 側 部 份 的 第 1、 第 5 組 則 各 有 兩 個 , 當 偵 測 時 兩 側 的 超 音 波 資 訊 取 其 最 小 值,避 免 感 測 器 誤 差 的 發 生;正 前 方 部 份 的 偵 測 則 由 三 個 超 音 波 來 負 責,傳 回 的 距 離 訊 息 一 樣 取 其 最 小 值 作 為 環 境 向 量 的 輸 入 項。如 此 一 來 已 知 各 組 之 內 的 超 音 波 感 測 器 都 會 取 其 最 小 感 測

(42)

值 作 為 該 組 的 代 表 値,得 到 的 這 5 個 數 據 分 別 表 示 移 動 式 機 器 人 的 左 側 、 左 前 、 正 前 方 、 右 前 、 右 側 這 五 個 方 向 的 障 礙 物 距 離 資 訊。這 五 個 值 在 轉 為 一 有 序 向 量 輸 入 啟 發 性 網 路 前,我 們 使 其 先 經 一 量 化 的 處 理。第 1、2、4、5 組 的 値 根 據 下 面 (3-9)式 作 量 化 , 在 量 化 之 時,我 們 對 於 障 礙 物 距 離 小 於 90 cm 跟 障 礙 物 距 離 大 於 270 cm 的 部 分 , 分 別 都 視 作 極 近 與 極 遠 , 當 傳 回 資 訊 介 於 這 兩 種 範 圍 內 時,都 只 以 1 跟 4 來 表 示。至 於 障 礙 物 距 離 資 訊 在 兩 者 之 間 的 , 我 們 分 別 以 1 到 4 之 間 的 數 來 表 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70 4 270 210 60 / ) 210 ( 3 210 150 60 / ) 150 ( 2 150 90 60 / ) 90 ( 1 90 0 1 i i i i i i i i i d for d for d d for d d for d d for x (3-9) di表 示 第 i 組 的 感 測 值 , i 等 於 1、 2、 4、 5 第 3 組 中 代 表 正 前 方 的 障 礙 物 距 離 , 由 於 正 好 在 機 器 人 的 前 進 方 向 上,為 了 可 以 即 時 閃 避 障 礙 物,所 以 對 於 歸 類 為 較 近 的 距 離 部 份 有 必 要 拉 長 , 於 是 我 們 視 障 礙 物 距 離 120 cm 以 內 的 都 當 距 離 1 處 理 , 而 障 礙 物 距 離 300 cm 以 上 的 都 當 作 4。 兩 者 之 間 的 距 離 輸 入 則 以 1 到 4 之 間 的 數 字 表 示。第 三 組 感 測 數 值 根 據 (3-10)式 作 量 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00 4 300 240 60 / ) 240 ( 3 240 180 60 / ) 180 ( 2 180 120 60 / ) 120 ( 1 120 0 1 i i i i i i i i i d for d for d d for d d for d d for x (3-10) di表 示 第 i 組 的 感 測 值 , i 等 於 3

(43)

在 量 化 的 等 級 上,如 果 量 化 的 等 級 太 多 會 增 加 規 則 表 上 構 建 的 困 難 度 , 反 之 , 若 量 化 的 等 級 太 小 , 則 無 法 明 確 表 達 出 環 境 類 型。所 以 我 們 在 量 化 等 級 上 只 有 區 分 成 1 到 4 級,分 別 表 示 極 近、 稍 近 、 稍 遠 、 極 遠 , 而 處 於 極 近 跟 極 遠 之 間 我 們 使 用 介 於 1 到 4 之 間 的 數 字 , 包 含 小 數 來 代 表 , 是 為 了 増 加 解 析 度 , 使 得 在 計 算 差 異 度 與 相 似 程 度 時 能 較 為 仔 細 。 同 時 , 規 則 表 中 另 一 輸 入 ─ 目 標 方 向 也 要 予 以 量 化 。 量 化 的 理 由 說 明 如 下:我 們 考 慮 的 是 FKCN 的 環 境 圖 樣 的 典 型 圖 樣 中 對 於 目 標 所 在 方 向 是 否 與 行 為 具 有 相 關 性:舉 例 如 下:就 障 礙 物 迴 避 而 言 , 如 果 障 礙 物 在 右 側 , 而 目 標 位 於 正 前 方 的 方 向 , 此 時 障 礙 物 迴 避 的 動 作 實 屬 多 餘,那 這 個 時 候,障 礙 物 迴 避 應 如 何 表 現 行 為 的 輸 出 呢 。 這 麼 說 好 了 ,『 假 設 目 標 物 的 方 向 與 我 們 如 何 迴 避 此 一 障 礙 物 的 方 式 有 關 』。 所 以 在 建 立 FKCN 的 典 型 圖 樣 時 將 目 標 物 所 在 的 方 向 列 為 參 數 之 一。所 謂 目 標 方 向,我 們 將 之 定 義 成 目 標 點 的 位 置 相 對 於 目 前 移 動 式 機 器 人 的 正 前 方 的 方 向。我 們 將 目 標 方 向 分 割 成 五 個 範 圍 , 如 圖 3.6 所 示 。 以 方 程 式 (3-11) 表 示 於 下:式 中φ是 目 標 方 向 值 與 機 器 人 目 前 行 進 方 向 上 的 夾 角。 ⎪ ⎪ ⎪ ⎩ ⎪⎪ ⎪ ⎨ ⎧ < ≤ < ≤ < ≤ < ≤ ≤ ≤ = -180 90 -for 5 -90 30 for 4 30 30 -for 3 90 30 for 2 180 90 for 1 φ φ φ φ φ dir (3-11)

(44)

Direction 1 Direction 2 Direction 3 Direction 4 Direction 5 圖 3.6 目 標 方 向 區 分 示 意 圖

3.5 典 型 圖 樣 與 規 則 表 的 建 立

FKCN 網 路 中 典 型 圖 樣 的 設 定 即 是 我 們 將 較 具 有 明 顯 特 性 且 易 於 決 定 其 行 為 融 合 比 例 的 環 境 資 訊 所 對 應 的 行 為 融 和 比 重 加 以 列 入,依 據 可 能 的 數 種 情 況 分 別 預 估 出 在 該 環 境 下 移 動 式 機 器 人 行 為 融 和 比 重,並 將 之 建 成 一 張 規 則 表。規 則 表 是 依 據 移 動 式 機 器 人 所 在 的 環 境 類 型 而 設 計 的。我 們 考 慮 的 規 則 表 中,共 含 有 八 種 環 境 類 型 , 如 圖 3.7 所 示 。 當 然 , 在 機 器 人 實 際 在 環 境 中 移 動 時 所 面 對 的 環 境 類 型 絕 對 不 止 這 八 種,然 而 只 要 我 們 將 這 八 種 環 境 圖 樣 加 以 模 糊 化 就 可 以 用 來 應 付 其 他 我 們 未 予 考 慮 的 環 境 類 型,也 就 是 說 將 我 們 的 設 計 做 一 般 化 的 處 理,便 可 適 應 更 多 的 環 境 類 型,因 此 透 過 FKCN 的 架 構 我 們 只 需 建 立 少 數 的 典 型 圖 樣 跟 規 則 即 可 。 針 對 圖 3.7 作 為 典 型 圖 樣 的 設 定 , 並 利 用 啟 發 性 網 路 比 較 環 境 資 訊 與 典 型 圖 樣 的 相 似 度,我 們 將 其 流 程 說 明 如 下 : 在 圖 3.4 下 半 部 分 的 FKCN 的 架 構 圖,一 共 可 分 成 三 層,不 同 層 之 間 透 過 鍵 結 加 以 連 接 而 成。當 我 們 將 5 個 方 向 的 感 測 資 訊 作 為

(45)

一 組『 感 測 向 量 』作 為 FKCN 的 輸 入 項。尤 其 要 說 明 的 是,第 一 層 到 第 二 層 之 間 的 鍵 結 值 我 們 以 指 定 的 方 式 來 決 定,即 是 將 我 們 典 型 圖 樣 的 8 組 向 量 作 為 鍵 結 值。透 過 FKCN 的 網 路 架 構,我 們 可 以 得 到 感 測 到 的 環 境 資 訊 與 我 們 原 本 設 定 的 典 型 圖 樣 那 個 圖 形 較 為 接 近 , 同 時 依 照 ─“對 於 相 似 的 環 境 感 測 結 果 , 應 有 相 似 的 行 為 輸 出 表 現”─ 這 一 推 論 得 到 三 個 行 為 之 間 的 融 合 比 例 。 FKCN 網 路 最 後 輸 出 的 部 份,是 輸 入 的 環 境 類 型 相 對 於 典 型 圖 樣 的 相 似 程 度,如 果 相 似 程 度 越 高,則 我 們 推 論 三 個 行 為 的 輸 出 應 該 越 接 近 原 本 最 相 似 的 典 型 圖 樣 的 輸 出。當 然,如 果 分 類 出 來 的 環 境 群 組 構 多 的 話,可 以 明 顯 對 應 到 所 發 生 的 各 個 環 境 輸 出,更 能 寫 實 地 反 映 週 遭 環 境 與 當 時 應 採 取 的 行 為 融 合 比 例 的 應 對 關 係 。 關 於 典 型 圖 樣 如 何 被 定 義 出 來 的 問 題,目 前 定 義 是 以 考 慮 三 種 行 為 在 什 麼 樣 的 環 境 資 訊 會 必 須 要 完 全 被 激 發 的 狀 態,藉 由 較 為 偏 向 某 一 單 一 行 為 被 激 發 到 最 高 融 和 比 例 時,作 為 移 動 式 機 器 人 融 合 的 基 本 典 型 圖 樣,如 此 一 來 對 於 其 他 較 為 不 明 顯 哪 個 動 作 應 該 被 完 全 輸 出 的 環 境 類 型,將 之 視 為 由 典 型 圖 樣 為 基 底 所 構 成 的 圖 樣 , 參 考 圖 3.8, 其 表 示 了 面 對 一 些 簡 單 環 境 時 移 動 式 機 器 人 的 行 為 輸 出 。 當 我 們 在 建 構 規 則 表 時 , 將 目 標 方 向 也 考 慮 進 去,因 為 目 標 所 在 方 向 與 行 為 具 有 相 關 性,透 過 對 於 目 標 方 向 的 量 化,我 們 得 到 了 表 3.1 五 個 目 標 方 向 上 之 典 型 圖 樣 行 為 融 合 規 則 表 。

(46)
(47)

(a) Avoid-obstacle (b) Goal-seeking (c) Wall-following (d) Follow-the-middle 圖 3.8 環 境 類 型 與 行 為 表 現 可 能 關 係 對 於 規 則 , 我 們 先 回 顧 量 化 距 離(3-9)與 (3-10)式 。 了 解 有 序 向 量 中 , 數 字 1 跟 4 分 別 代 表 的 距 離 遠 近,就 圖 3.7 之 A 為 例 , 由 圖 A 所 示 , 移 動 式 機 器 人 前 半 部 的 五 個 方 向 上 所 偵 測 到 的 障 礙 物 距 離 皆 為 4,這 表 示 移 動 式 機 器 人 的 周 圍,至 少 前 方 半 圓 270 cm 內 沒 有 障 礙 物 的 存 在 , 因 此 對 於 我 們 在 該 典 型 圖 樣 所 示 的 環 境 類 型 A 中 , 目 標 物 追 蹤 行 為 的 輸 出 比 重 佔 有 率 的 比 例 為 1。 因 其 沒 有 障 礙 物 需 要 迴 避 。 亦 無 牆 壁 可 供 沿 牆 行 走 的 行 為 來 作 用 , 在 我 們 所 建 立 的 規 則 表 中 表 格 3.1, 佔 有 的 比 例 依 序 為 : 目 標 物 追 蹤(簡 寫 為 Wg), 障 礙 物 迴 避 (簡 寫 為 Wo), 沿 牆 行 走 (簡 寫 為 Ww)。 由 圖 樣 B 與 C 表 示 的 是 分 別 為 左 側 與 右 側 存 在 障 礙 物 的 情 況 , 在 這 種 情 形 下 , 我 們 依 據 目 標 物 所 在 的 方 向 不 同 , 所 採 取 的 融 合 比 重 也 隨 之 改 變 。 對 於 圖 B 來 講 , 機 器 人 的 右 側 具 有 障 礙 物,在 這 種 情 況 下 假 設 目 標 物 在 左 側 的 情 況,則 對 於 右 側 的 障 礙

數據

圖 1.2  障 礙 物 位 於 機 器 人 與 目 標 之 間   像 是 閃 避 障 礙 物 與 目 標 物 追 蹤 行 為 , 在 如 圖 1.2 的 環 境 中 , 閃 避 障 礙 物 的 行 為 輸 出 會 使 機 器 人 由 左 邊 或 是 右 邊 繞 開,但 是 繞 開 之 後 則 未 必 往 目 標 物 所 在 處 移 動,另 一 方 面,目 標 物 追 蹤 的 行 為 輸 出 則 會 使 機 器 人 調 整 行 進 方 向,使 其 往 目 標 物 所 在 之 處 前 進,則 很 可 能 會
表 現 的 穩 定 度。當 決 定 了 機 器 人 閃 避 障 礙 物 的 方 向 後,接 下 來 討 論 閃 避 障 礙 物 行 為 設 計 中 之 模 糊 控 制 器 部 分 。 閃 避 障 礙 物 的 行 為 設 計 其 流 程 可 以 用 圖 2.2 來 表 示 。 首 先 將 前 方 的 感 測 器 資 訊 加 以 分 組 對 於 左 前 方、右 前 方 各 使 用 一 個 感 測 器 , 以 偵 測 左 右 兩 側 的 空 間 , 來 決 定 機 器 人 之 迴 轉 的 方 向 ; 而 正 前
圖 2.3  閃 避 障 礙 物 的 模 糊 控 制 器 輸 入 與 輸 出 歸 屬 函 數   圖 2.4  閃 避 障 礙 物 模 糊 控 制 器 輸 入 與 輸 出 關 係 圖   差 為 20 cm/s(big), 藉 此 機 器 人 取 得 較 大 的 轉 向 ; 當 障 礙 物 距 離 介 於 50~100 時 , 依 照 歸 屬 函 數 中 close 區 段 的 程 度 値 映 射 到 big 區 段 相 同 歸 屬 度 所 對 應 的 速 度 差 值。規 則 二、規 則 三 同 樣 如 圖
圖 2.5  沿 牆 行 走 行 為 設 計 示 意 圖
+7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16] Goto, M., “A Robust Predominant-F0 Estimation Method for Real-time Detection of Melody and Bass Lines in CD Recordings,” Proceedings of the 2000 IEE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Clay Collier, “In-Vehicle Route Guidance Systems Using Map-Matched Dead Reckoning", Position Location and Navigation Symposium, IEEE 1990, 'The 1990's - A Decade of Excellence in the

Kyunghwi Kim and Wonjun Lee, “MBAL: A Mobile Beacon-Assisted Localization Scheme for Wireless Sensor Networks”, the 16th IEE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Computer Communications

Chen, “Adjustable gamma correction circuit for TFT LCD,” IEEE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Circuits and Systems, vol. Kan, “Implementation of the Gamma (γ) Line System Similar

Li, The application of Bayesian optimization and classifier systems in nurse scheduling, in: Proceedings of the 8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Parallel Problem Solving

Sun, “The Application of Role-Based Access Control in Workflow Management Systems”, Proceedings of IEE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ystem, Man and Cybemetics, vol.6, pp.

Optimum path planning for mobile robots based on a hybrid genetic algorithm, Proceedings of the Six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ybrid Intelligent Systems, Auckland, New

S., “Cache signatures for peer-to-peer cooperative caching in mobile environments,” Proceedings of IEEE 18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dvanced Information Networ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