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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之過?從季季「澀果」論「不幸的女性命運」之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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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人文社會學報2008 年 7 月 第二卷第二期頁81-110

Providence Studies on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July 2008, Volume 2, No. 2, pp.81-110

誰之過?從季季《澀果》

論「不幸的女性命運」之構成

1

藍建春

2

摘 要

女性「不幸的命運」及其書寫究竟意味著什麼,又可以意味著什麼? 不幸的女性命運作為一種控訴,是否直接衝撞了男性主宰的社會?又或者 還需要其他條件的配合?抑或是單純不幸女性命運的描繪即可達成此一目 標,純粹取決於批評家的偏好?著眼於此一系列課題,本文嘗試透過季季 的小說,主要是《澀果》的「未婚媽媽系列」,藉由季季特定的女性命運之 鋪陳方式來展開討論。所欲探究的主要議題乃集中在:季季小說中的女性 形象及其命運的呈現,何以近乎是揮之不去的不幸結果?其次,這樣的主 人翁命運,究竟是基於作者季季片面的設定,抑或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社 會現象所致?如果季季筆下女性的命運,肇因於特定因果,亦即男性宰制 女性的意識型態設計,那麼此一關鍵癥結的揭露是否具有必要性?或者同 樣地,不論小說家、小說文本展示的是怎樣一種不幸的女性命運,無論其 是否直接與性別宰制意識形態有關,通通都能形成有效的控訴、通通都可 以發揮性別政治之論述,只要批評家願意? 1979 年結集出版的《澀果》系列故事,或許可以視為作者自 1960 年發 表小說作品以來,有關女性題材、兩性婚姻愛情,從而也是季季文學中的 主要構成,在其晚近創作階段的實際成果。如同第三、第四小節的初步分 析,我們有時會看到作者某些浪漫、溫情的情感作祟,讓女性命運的再現, 顯得多多少少參雜有問題傳奇化之弊、甚或流於感傷之嫌,譬如〈澀果〉、 〈初夏〉、〈苦夏〉諸篇。但其他各篇,卻相對能夠直指女性不幸命運的癥 結,並將之轉化為小說敘事,特別像是〈傷春〉與較後面的幾篇作品。 關鍵詞:季季,女性文學,女性批評,《澀果》

1 本文原以「女性當自強:從《澀果》論季季小說中不幸的女性命運」為題,發表於靜宜台 文系主辦之「女性文學學術研討會」,台中沙鹿:2006.9.30~10.2。承研討會講評人等意見, 乃調整重點、稍事刪修而成文。 2 靜宜大學臺灣文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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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 言

3 從女兒、情人、姊妹、妻子、媳婦、母親,一直到特定身份、特殊性 質的女性,譬若女強人、女總統、女戰士、女同志、孝女、童養媳、寡婦、 小妾、未婚媽媽、後母、瘋女、潑婦、娼妓,男性筆下的女性形象及其命 運遭遇,亦是洋洋灑灑。在女性作家長期缺席、近乎無言的文學歷史當中, 以女性意識為著眼的批評家,往往藉著男性筆下的這些女性造型來展開議 題(參見張京媛編 1992:43~68;張岩冰 1998:導言),或者探究特定女 性形象的文化意義、性別宰制的痕跡;或者論證男性作家的女性想像之刻 板化,從而也是遭到歪曲、扭曲的女性形象之形成因果;甚至進而論說起 女性的缺席與無聲,到底又是怎生的一雙黑色的歷史推手所致。 文學中的女性,恐怕也就像文學本身一般,一路走過長遠且紛陳的歷 史,或者甚至可以說是一段顛沛流離的路程。男性作家筆下的女性,即遠 非某一種單一、特定的造型。儘管如此,在諸多可能的女性造型及其命運 遭遇上,批評家還是各取所需、各論證其所要。批評史上的女性形象,或 者亦如同現實歷史中的女性一般,仍然處於被描寫、被論說的狀況之中。 只不過深究起來,男性作家的描寫與女性意識批評家之於女性,還是存在 著一個相當關鍵性的差異,女性之於前者或僅只約略於一個人物角色,對 於後者則無疑可以用來論說性別政治的正確性。儘管說,所謂的性別政治 之正確性,會因時因地因人而異,也許意味著男女關係的形式平等、機會 平等、良性互動、互惠對待,又或者標誌著擺脫男性規範、宰制的女性形 象及其文化、社會地位,從衣著服飾、職業類別、情感、思考方式一路到 身體性慾。 如果說男性筆下的女性,基於性別宰制之因果,蘊含著一定程度扭曲

3 在本文的修改過程中,由於兩位匿名審查人所給予的諸多寶貴意見,讓本文能夠有機會以 更完整的面貌呈現,特藉此表達謝意。兩位審查人所提建議中,如調整題目、章節架構, 刪除冗贅行文,與諸凸顯季季文本寫作的背後社會意義,以及進行文本的分類以作為探討 之基礎等等,的確點出了本文的若干缺陷。由於本文乃個人對於女性議題關懷的初步探索 成果,加以篇幅有限,未能面面俱到,但兩位審查人的建議,仍將盡可能予以修改潤飾, 日後亦將在此基礎上繼續深入探討女性課題。惟修改後的文字仍尚有許多未盡充分的部 分,則理當由本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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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能性,那麼女性作家的女性自我想像、自我造型,是否可以完全擺脫 相似的困擾,如實地再現女性?或者對於某些批評家而言遠為重要的,能 夠據以論證女性性別政治之正確性。譬如不幸的命運之於性別宰制,堅強 獨立的人格之於擺脫父權意識型態設定、灌輸的從屬形象,甚至是淋漓盡 致的身體狂歡之於深怕妻女出牆而高高砌成的道德圍牆。 從尋找女性的身影,尋覓女性的或者另類的聲音、另類的歷史證言, 一直到塑造女性自我之應然、建構女性觀點的女性系譜及其歷史,女性意 識批評即使已累積了相當可觀的成果,但也仍然持續向前邁進。既非女性 亦不具有變裝打扮癖好,本文因此不敢自稱站在所謂女性意識的批評基礎 上,當然,我們也不會天真地認定女性作家的作品就通通都具有女性意識、 性別政治正確性。充其量,本文所感興趣的不過是一個有關詮釋、亦有關 性別的課題:如果不一定具有性別政治的正確性,那麼,女性作家筆下的 女性,在怎樣的歷史情境下、怎樣的女性造型及其命運遭遇之書寫,方有 可能得到批評家的青睞,從而賦予其所謂的性別政治正確性?這一切是否 與女作家的再現方式有關?或者只是批評家的便宜行事? 女性作家筆下的女性形象及其命運,事實上,仍舊如同現實社會一般, 也正如同批評家所欲除之而後快的怪現狀:獲得平等對待、擁有堅強獨立 人格的比例,恐怕還是微乎其微,更遑論全面性對等之兩性關係,無所不 包地獨立女性人格。因此,就其理想主義取向而言,即便能夠再三創造、 虛構出種種女強人與女戰士,甚或單性生殖複製、雌雄同體、多層次性別 的世界,如Ursula LeGuin《黑暗的左手》、洪凌《宇宙奧狄賽》系列,現實 面的性別現狀依然還是吸引了許多女作家的關注。當然,也是許多批評家 深感興趣的所在。 特定的歷史條件顯然在一定程度上左右著書寫的結果,自然也會影響 到書寫結果的詮釋,在此一變數下,女性命運之書寫結果從而獲得了不同 的對待。日據時期的書寫,在戰後批評家筆下,特別是後殖民思潮氛圍中, 女 性 命 運 往 往 被 結 合 到 殖 民 地 的 遭 遇 , 隱 喻 著 臺 灣 , 譬 如 林 瑞 明 (2001[1994])對於龍瑛宗筆下女性的詮釋,藉以突顯被殖民者╱弱勢女性 堅忍的形象特質。對照於八十年代、後解嚴時期的女性命運,由於政治意 識型態、族群認同的激烈碰撞,女性命運也似乎不乏隱喻國族認同、參照 歷史政治的解釋結果,例如李昂《迷園》、蘇偉貞《沈默之島》,呈現於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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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顯然傾向一種相對於男性觀點的女性政治想像(參見邱貴芬 1997, 2003 : 247 ~ 8 ; 林 芳 玫 2000 ; 范 銘 如 2002[1999] : 228 ~ 30 ; 劉 亮 雅 2006[2002]:163~95)。但更多的情況是,在所謂男女性別不平等的社會結 構底下,女性的命運似乎等同於永遠的弱勢者,因而女性命運的書寫及其 詮釋,乃被描繪為強者欺凌、侮辱弱者的圖像。 然而,女性「不幸的命運」及其書寫究竟意味著什麼,又可以意味著 什麼?同時擁有著怎樣的文化象徵意義?女性「不幸的命運」是否因此成 為一種特殊的論述資本,可用以論說兩性政治之種種?若是,則到底出於 怎樣的道理、怎樣的因果關係?而這樣的因果假設是否必然成立?女性不 幸命運的書寫,與女性文學、女性意識批評又具有怎樣的辯證關係?是一 種倒退,還是一種進步,或者無關乎前進與否?不幸的女性命運作為一種 控訴,是否直接衝撞了男性主宰的社會?又或者還需要其他條件的配合? 抑或是單純不幸女性命運的描繪即可達成此一目標,純粹取決於批評家的 偏好? 以此一系列課題為出發點,本文嘗試透過季季的小說,主要是《澀果》 的「未婚媽媽系列」,藉由季季特定的女性命運之鋪陳方式來展開討論。所 欲探究的主要議題乃集中在:季季小說中的女性形象及其命運的呈現,何 以近乎是揮之不去的不幸結果?其次,這樣的主人翁命運,究竟是基於作 者季季片面的設定,抑或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社會現象所致?如果季季筆 下女性的命運,肇因於特定因果,亦即男性宰制女性的意識型態設計,那 麼此一關鍵癥結的揭露是否具有必要性?或者同樣地,不論小說家、小說 文本展示的是怎樣的一種不幸女性命運之版本,無論其是否直接與性別宰 制意識形態有關,通通都能形成有效的控訴、通通都可以發揮性別政治之 論述,只要批評家願意? 透過初步的文本分析,特別是《澀果》中女性命運的再現及其特定的 因果安排,本文將據以展開研討。以此為基礎,本文進一步嘗試商榷的乃 是:在特定的批評意識主導下,文本的詮釋、解讀,是否容易流於一種特 定的循環論證。譬如女性意識批評之於女性命運的書寫:不幸的「女性命 運」易於論證、強化男性不義社會之控訴,殺夫的「女性命運」則趨向於 展示堅強、走出自我獨立的道路。如此一來,則弱者也好,強者也罷,無 疑都可以造成某種程度的顛覆作用。男性陰影下的女性,與走出自我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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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女性,其象徵意義乃大於其他矣。問題因而是,顛覆之為象徵意義,是 否果真具有解構、後結構主義者所偏好的那種狂歡享受的效果,並且真的 倒轉了不公不義的世界,而非僅只是語言層次的虛構快感?換個角度來 說,重新構築平等互惠的兩性關係,是否只能夠、只應該停留於扮演、再 現弱者以成就控訴,或者揮別兩性、走出男性宰制陰影而成就自我新女性, 即能滿足?甚者,這樣的顛覆是否充其量僅僅是一種兩性性別關係的終 結,人類自此進入兩性相互敵對或者互不相涉的世界之中?與此同時,成 就新且獨立自主的女性,與宰殺強暴男性之間,甚至有否可能構成了絕對 的因果關係:唯且唯有宰殺強暴的男性,方能成就新女性?豈難道,這就 是我們應該期待的兩性世界?畢竟,可欲的兩性關係也頗難想像全然沒有 男性的版本。

貳、季季評論回顧

目前有關季季作品之評論、研究,除了高敏軒(2005)的碩論 4《季季 小說研究》,初步展開整體研討之外,餘約計有近十來篇長短文字,其中多 數屬於個別作品之賞析、評介,譬如隱地〈讀季季的「假日與蘋果」〉、〈讀 季季的「擁抱我們的草原」〉,鄭傑光〈「拾玉鐲」附註〉,齊暖暖〈信息: 我讀「希利的紅燈」〉5,等等。有別於上述單篇作品之評介,葉石濤、彭瑞 金、吳錦發、林瑞明則嘗試勾勒出季季文學中的主要創作面向及其作品特 質:女性題材,「疏離」的兩性關係,以及鄉土元素的逐漸浮現或者復歸。 與此同時,若干女性批評家如邱貴芬、范銘如則試圖論說季季文學在性別 層次上相較於男性作家的殊異性。 在〈季季論:臺灣婦女生活中的「詩與現實」〉裡頭,葉石濤(1979[78]: 294~300)初步將季季的作品粗分成四大類:其一屬於現實意識、鄉土風 味結合的作品,如〈拾玉鐲〉、〈寂寞之冬〉;其二為轉化自身周遭、成長經

4 高敏軒的碩論,主要援用葉石濤、彭瑞金等人的討論意見,結合時代變數與文本分析,以 之探究季季各個階段的創作主題及其相應的特質。 5 分別原載於:《自由青年》33 卷 3 期,1965.2,《自由青年》34 卷 5 期,1965.9,兩文並收 入《隱地看小說》,爾雅出版,1981.6;《六十三年短篇小說選》鄭傑光、覃雲生編,爾雅出 版,1975.3;《文心》4 期,1976.6。另有張默蕓〈未婚媽媽麼哀愁:讀季季小說集《澀果》〉, 未見,原載於《福建文學》1982 年 2 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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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之作品,如〈異鄉之死〉、〈許諾記〉、〈河裡的香蕉樹〉;其三是游移於現 實與浪漫想像的作品,如〈琴手〉、〈猴戲〉;其四則為早期深受時代感染之 作,帶有虛無、漂泊之色彩,以《屬於十七歲的》短篇集為主。葉石濤同 時嘗試以「擺盪於現實意識和浪漫意識的兩極之中」(ibid.:294),來形容 季季文學的特質,而 1973 年發表的〈拾玉鐲〉,則由於其「掌握了臺灣現 實社會裡人性墮落的一些徵象」,乃被視為是季季個人創作生涯的「新里程 碑」與「轉捩點」(ibid.)。更重要的是,依照葉石濤的觀點,源於整體臺 灣歷史認知的匱乏,戰後以降至六、七十年代的女作家,只能困處於描寫 瑣碎、「齷齪的」日常事物之情境當中,但季季卻是其中「最有希望突破這 種困境的人」(293)。姑且不論葉石濤之定位女性作家慣常書寫的題材,如 同上述論點所示,季季在整個戰後臺灣文學歷史上的位置,乃具有了可供 日後批評家繼續發揮的依據。譬如林瑞明《季季集》編選序言,亦委婉地 論及季季作品中的鄉土元素: 季季在文壇出發的很早,創作風格具有多樣繁複的面貌。女性、母性 是其作品的基底,更可貴的是季季從沒忘記自己是鄉下人。(1993:13) 在更早之前,彭瑞金〈生命中可以逆流的河〉,即嘗試歸納出季季「寫 作原鄉」的四條「泉流」: 一是舊寫實文學血系;一是隨「異鄉人」而來的大陸舊文學;一是成 捆 販 售 的 西 方 文 學 倉 庫 躉 積 貨 ; 一 是 尋 找 中 的 新 的 文 學 方 向 。 (1980[78]:134) 另方面,則試圖論證季季文學的重要特質乃出發自「人的生存價值」之探 討,但歷經諸般摸索之後,最終仍有可能回到故鄉: 於鄉土而言,季季是少小離鄉的浪子,於今再回過頭來檢視這一片廣 袤的原始地,當然會是一片採擷不盡的沃野(ibid.:147)。 雖然最終有可能指向鄉土,但季季創作歷程中的摸索嘗試之獨特性,則在 於提供、呈現一種解決存在困境的方案:個體存在及其意識在生命之流中 隨波蕩漾,個體與個體之間、個體與土地之間、個體與歷史時間之間,充 滿種種裂縫而難以契合,季季乃描繪出以母性的寬容為基底、以男女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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媾和為形式的方案,企圖化解這樣的存在困窘,讓生命之流中的個體擁有 希望、從而不斷地延續下去。儘管說,季季早期的作品如〈蛇辮與傘〉、〈來 自荒塚的腳步〉,只記錄了失敗的例子,至 1969 年間的〈異鄉之死〉、〈河 裡的香蕉樹〉才逐漸出現成功救贖的轉向(ibid.:138~41)。 站在比較有利的時間點上,能夠大致瀏覽季季整體小說作品的吳錦 發,在〈論季季小說中的男女關係〉文中,一方面沿用葉石濤所做的季季 作品分類,並同時著眼於季季女性的作家身份,企圖透過作品中所謂以女 性為本位的「社會性的參與」、「社會的關懷」,來論證季季的位置(1993[84]: 363)。 另方面,除了凸顯女性作家如季季,在作品中批判男性沙文主義之外, 吳錦發特別在季季描繪男女關係的作品中,標示出這麼樣的特質:「一種難 以捉摸、充滿不信任以及疏離感的男女關係。」(ibid.:365)按照吳錦發 的詮釋,季季之所以如是呈現男女關係的疏離、不信任與難以捉摸,顯然 是為了「反抗」落伍而封建的男性沙文主義。 概括言之,季季在戰後臺灣文學歷史當中的位置,顯然與其女性作家 的身份及其創作的題材有著相當重要的關連。特別是在六、七十年代,方 當女性作家群起、或者稍後批評家所謂閨秀文學方興未艾(參見呂正惠 1988)之際,季季開始嘗試以不同的方式演繹這些被視為近乎陳腔的題材, 如同吳錦發所做的觀察整理;與此同時,季季並試圖擺脫此類特定題材, 亦即家庭婚姻、男女情愛,種種有關乎細膩、情感複雜面的書寫,某些接 近 於 鄉 土 的 意 象 、 鄉 土 的 小 人 物 乃 逐 步 閃 現 在 其 作 品 之 中 ( 葉 石 濤 1979[78])。 相較於上述男性批評家,若干論及季季的女性研究者,則提出了不同 的詮釋,特別又集中在女作家相較於同時代男作家的異質表現。邱貴芬在 〈《日據以來臺灣女作家小說選讀》導論〉文中,論列陳若曦、季季、李昂、 施叔青、歐陽子等出發自六十年代的女作家之際,即以結合現代主義意識、 技 法 與 臺 灣 鄉 土 之 特 徵 , 來 描 述 這 些 女 性 作 家 可 能 的 文 學 史 位 置 (2003[2001]:234~6)。類似地,范銘如在〈臺灣現代主義女性小說〉一 文中,同時討論了上列五位作家,論證其身處於六十年代現代主義、七十 年代鄉土風潮演變過程中,特殊的女性寫作位置,從而如是概括了「比較 沒有地域色彩」的季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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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綜合歐陽子的城市及陳若曦的鄉野歷程,另外開創了有別於施家姊 妹的現代主義小說。(2002:103) 大體上言,季季文學並不像同期的其他幾位女作家如李昂、施叔青、 陳若曦、歐陽子,受到女批評家較多的青睞與討論,原因或許有關乎季季 在小說創作上的持續性、寫作表現手法上缺乏鮮明的特殊之處,以及相對 不那麼激進的性別意識之創作立場、創作主題有所關聯。此外,上述男性 批評家所形成的詮釋慣例,偏向以現實鄉土呈現作為價值判準等論說,恐 怕也多少展示了季季文學接近男性主流書寫的某些面向。而不無詭異的 是,集中於論說季季文學中的性別宰制課題的,反倒是男批評家吳錦發。

參、苦澀的因果:《澀果》中女性命運的再現

如前所述,按照吳錦發的理解,季季筆下的女性乃是社會結構(男性 宰制的意識型態)之受害者,因而導致此一特定性別成員疏離於正常的男 女關係。換言之,乃是特定的結構體制導致女性不幸的命運遭遇。吳錦發 的論點突顯的乃是所謂男性宰制的社會結構,一種不利於女性的社會條 件。相對於此,近代浪漫化的兩性愛情神話,之於季季小說中的女性命運 之關聯,則沒有得到充分的討論。季季筆下的女性主人翁,其不幸命運的 構成與性別宰制,是否形成了一種必然的因果關聯?女性不幸命運的再 現,從而不單是特定問題的呈現,更涉及到所謂的性別宰制?以下,就讓 我們進入到《澀果》6中,依序來看看季季如何再現女性及其不幸的命運。

一、

〈愁冬〉

〈愁冬〉描寫一名高商畢業後北上謀職的年輕女子,以自述的方式講 述一則不幸的故事。在成長過程中養成與人刻意保持距離之習慣,女子偶 然間結識了室友廖姓男子,主動的廖似乎一步步瓦解了女子的距離感,在 異鄉相互取暖的作用下,兩人也逐漸產生情感從而發生肉體關係,在未做 任何避孕措施的情況下,女子有了身孕,廖得知後以返鄉與父母商量為由、

6 《澀果》所收十個短篇,分別發表於 1978、1979 年間,並於 1979 年 12 月結集,由爾雅出 版。另參見方美芬編〈季季生平寫作年表〉,收入林瑞明編《季季集》前衛出版,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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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消失,而女子則將產下的男嬰委託醫生送人收養。 小說如此描繪了兩人關係的進展,也是整篇作品中第一個重要轉折點: 沒有抗拒,也沒有要求承諾,在默許的激情中,我並沒有想到「獻身」、 「犧牲」、「責任」、「婚姻」等等和男女關係有關的字眼和意念;很自 然的男女相悅,我脫胎換骨成了一個「女人」。(季季1979:10) 緊接著而來的另一個關鍵片段,則是回顧意外懷孕的因果,亦即「在理性 還沒有抬頭以前,激情和無知已在我的體內種下惡果。」(ibid.:11~2)當 然,女子最終不幸命運的主因之一,廖姓男子的逃避自也在作品中有所描 繪,甚至刻意地以「強者」字眼對照於女子的「弱者」形象。第五小節「強 者之別」所寫的正是廖姓男子的不告而別、承擔勇氣的缺乏,同時亦作為 女子不幸命運的第三個要項,最後則是一封留下金錢與悔罪的書信: 我的錯誤要妳來承擔,讓妳恨一輩子也是應該的。關於「那個錯誤」, 希望你能勇敢的解決,否則我的罪惡要更深一層了。(16) 究竟是哪些因素造成了〈愁冬〉主人翁這樣的命運,必須以身體承擔 男子種下的惡果,並且遭受母子割離的待遇?若果如同吳錦發所論,季季 的控訴乃是「溫和」而「迂迴」(1993:360),那麼在〈愁冬〉這篇作品中, 季季想要告訴我們的是否正是控訴所謂的男性宰制?就主人翁因性別而擁 有的身體屬性來說,似乎可以呼應此一控訴觀點:品嚐禁果之後果唯形成 於女子身體之中,而了無變化的男子在身體層次上乃無需有所承擔,此正 是兩性不平等的要點之一。然而問題是,作品中的因果似乎並不是這麼呈 現的。幾個重要的轉折點,包括距離感的消除、情感的增溫、肉體關係的 發生及其後續、與男子的離去,卻反而呈現不同的詮釋可能。如果男子行 為的自我承擔,乃女子不幸命運的構成要項,那麼,這樣的方式或許在表 面上存在有強化薄倖郎的力道。但除非證明廖姓男子本為始亂終棄之徒, 否則責任之承擔與否在這篇小說中反倒變成一種強者弱者之間的對照關 係:強者能夠規避承擔,而弱者只得被迫承擔。但這樣的詮釋方式顯然有 淪於性別類型化之嫌,男性恆強,而女性唯弱。再換個方式來說,設若承 擔與否乃女子不幸命運的主因,那麼男子之不必承擔與女子之必得承擔, 是否具有必然性呢?進一步言之,若此一必然性成立的話,那麼,很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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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結果乃是,現實世界中將到處充滿〈愁冬〉女主角了。至此,純就廖姓 男子之逃避行為來看,這篇作品倒似乎變成了譴責沒有勇氣承擔責任的懦 弱之輩了,只不過恰巧是一名男性。 類似的,當我們並不清楚廖姓男子的心理狀態在肉體關係過程中到底 為何,女子的自陳反倒凸顯了一個重要的關鍵,所謂激情、無知在肉體過 程中的主導性質。那麼,最終歸結起來,〈愁冬〉中女性的不幸命運,呈現 的將近乎是一種必然性的匱乏:在男性宰制的社會中,男性一方面掌握了 意識型態權力,一方面又透過意識型態塑造、灌輸,以之形塑、規範男女 性別之各自屬性(如永恆的母性、三從四德、婚姻家庭制度、浪漫愛情觀、 職業屬性之類),構成根本的從屬關係,從而再三強化既有的宰制圖像。相 對地,〈愁冬〉中的女性故事,表面上符合於不幸命運與控訴的模式,但實 際上恐怕更接近於一種激情過後、浪漫過度之後的惡果版本,這樣的故事 最後也許將是妖魔化激情與無知、而推崇於理性計算了。

二、

〈遺珠記〉

〈遺珠記〉描寫的是一則強暴犯與受害女子的故事。小麗出外謀職、 寄居於老闆家中,鄰居高人傑經常探訪,某日高設計灌醉小麗、暴行得逞, 小麗隱瞞眾人生下小孩並棄置於工寮,輾轉由某夫婦救獲、送至派出所, 員警介入調查後得知上情;最後,高以強姦等罪嫌送辦,然小麗亦觸犯遺 棄罪,小孩則由小麗母親領回扶養。透過第三者亦即小麗之母所敘述的強 暴過程,顯然是此一故事的重要關鍵: 「就是那豬狗不如的呀!假心假意把小麗帶去吃宵夜,騙她喝酒,再 把她帶到旅館去。後來又對小麗說,如果不再跟他出去,要把他們的 關係告訴我,小麗怕我罵,只好都聽他的。」(季季1979:32~3) 至於另一個相似的證言則出自小麗的老闆娘與員警的對話(ibid.:34)。 季季並未安排受害的當事者小麗陳說此一事件,或許有關乎不忍心讓 女主人翁受到再次傷害。但正如一般強暴故事,這篇小說似乎也很容易就 能尋找到暴行的加害人、暴行產生的根源,從而形成控訴:男性辣手摧花 的強暴力量及其任意性、蠻橫性、醜陋面,以及更重要的無視異性他者身 體的自主性,十足象徵著也具體化了性別宰制者的形象。只不過,在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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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暴及其罪惡之餘,細思其中相關過程,卻可以發現到這彷彿又是一樁關 於無知受害的故事。換個角度來說,假若小麗具有防備之心、自我身體保 護、甚至強暴多出於周遭親友鄰人等等認知,〈遺珠記〉的故事也就大有可 能不存在了。就此以觀,〈遺珠記〉除了具有某些記取教訓的閱讀效果外, 季季再現的到底是怎樣的女性命運,也就難免令人略為感到困惑。豈難道 青春女性皆無知?而青春女性之無知乃是男性宰制的意識型態塑造的結 果?當普天下的女性皆能認知上述因果,而女性之遭受惡狼侵犯身心事件 卻一再上演,那麼,這無疑將是一個男女強弱一一對號入座的世界。 再現女性命運的戰場究竟應該在何處呢?強暴故事當然與性別宰制有 關,〈遺珠記〉的強暴是一種,李昂〈殺夫〉中的強暴是一種,不論是前者 還是具有夫妻關係的後者,都具有一定程度的控訴力道、甚至象徵著走出 男性宰制者陰影的意義。然而,殺夫的林市有罪,以其殺人,而無視異性 他者、即使是妻子的身體自主性,在刑法修正(性犯罪從妨礙風化修正為 妨礙性自主)之前、既有意識型態形塑的法律規範中,卻是無罪的。設若 呈現的是這樣的關連,則性別宰制與罪惡之間的必然性或許也將獲得一定 的突顯。

三、

〈澀果〉

〈澀果〉寫的是一對鄉下年輕人相識、相戀,最終卻一路走向父親殺 害親生兒、隨後相繼自殺的結局。王烏木與李梅麗相識、相戀於工廠之中, 同居的兩人由於遭受男方家中以經濟因素為由加以反對而無法成婚,本寄 望懷孕生下小孩後能突破阻礙,但反讓兩人漸生嫌隙、終至分手,烏木以 殺害小孩要脅復合為梅麗所拒,憤而走向極端,報紙披露鐵軌棄屍消息後, 梅麗留下控訴烏木的遺書臥軌自殺,烏木隨後亦走上絕路。 在情投意合下結合的兩人,固然多少帶有年輕衝動的色彩,但至少皆 共同期待著日後的婚姻結合。然而,逐漸將兩人引導到不同方向的第一個 重大因素,則來自於家庭的反對。小說中藉著烏木父親的回信如此呈現: 烏木仔,等你一個月賺一萬塊的時候才可以娶某,你現今骨頭沒有一 根扁擔大,沒資格結婚。這個月你減寄六百元回來,是不是給女人花 掉了?你這樣很不孝!(季季197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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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經濟因素的考量,烏木父親明快地拒絕了兩人的成婚要求。當然,這 封回信裡頭還特別拿出「不孝」的帽子來阻止結合,就其倫常規範的屬性 來說,此一罪名自與性別宰制者具有直、間接關連。然而,故事並沒有在 此停止,梅麗不久即懷有身孕,烏木則片面企圖再次求取家人同意,但結 果依然。帶著幾個月大的男孩返家的烏木,得到的對待再次呼應了前面的 經濟因素: 烏木的父親聽完烏木的苦求後,不發一語走到門後拿了一根扁擔:「打 死你這個不孝子!你老爸不是富貴人,無力給你娶某,哪有力再給你 養子?」(ibid.:52) 原本即已爭吵不斷的兩人,在烏木無法消除梅麗對於未來「沒希望」的心 理下終至分手。一段時間後,烏木嘗試要求復合,即使動之以愛情、以孩 子的親情,甚至拿出孩子的生命相威脅,仍舊遭到梅麗的拒絕。一度是愛 的結晶,如今已成為沈重的包袱。 金鳳的不幸從而也包括小嬰兒的不幸,如果追究起來,當然可以找得 到性別宰制的痕跡,譬如「不孝」的親情倫理之大帽,甚至烏木父親身為 男性家長的父權文化意義,決絕專斷的形象、污衊女子的言談(47)。然而, 嚴格來講,如果金鳳不幸的命運轉折於烏木父親的峻拒,那麼背後更為實 際的因果考量,恐怕還是指向所謂的經濟因素。 相對於金鳳,烏木的形象塑造顯然更容易聯繫到性別宰制的意識型 態。以烏木為視角的第五小節,即反覆以男性的尊嚴、「男子漢大丈夫」的 立場,來呈現烏木領受梅麗再三指責「沒希望」之後的心理狀態(54~5)。 與此同時,作品中描寫烏木為求復合,以親子生命相脅的情節因果,則隱 隱然具有某些性別宰制的意味:父權體制下的家長,不單單操控了一家族 的經濟財產之分配,同時也掌握著一家族大小成員的生存命運。烏木不惜 以親子相脅,或許多多少少,源出於這樣的父權體制財產觀點,動產、不 動產是家族可支配財產的一部份,連家族成員的生命也相近如是。儘管在 烏木形象及其行動的描寫上,〈澀果〉相當程度呈現了性別宰制的痕跡,然 而,以烏木為敘述觀點的運用,同樣有可能產生反效果,特別是是整篇作 品最末的烏木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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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弟仔的媽媽梅麗是我最愛的人。 希望把我們三個人合埋在一起。(56) 在同情的閱讀策略下,烏木形象的扭曲、命運的終結,似乎並非毫無 來由,甚至有那麼一些些可供溫情主義發揮的餘地:因為「愛」。姑且不論 此「愛」之真確性,只不過這樣的「愛」,恐怕也是建立在某種所有物的控 制慾望、生殺支配的財產觀點當中:如同父親左右烏木之命運,繼而牽動 梅麗的命運,烏木之於小孩生命的扼殺,也衝擊了梅麗的命運。〈澀果〉顯 然並未充分演繹、深究這種關連性及其必然性,也因此多少像是另一樁偶 發的傳奇故事:這樣的故事有「可能」在男性宰制下的社會中上演,但「未 必」一定都是這樣的故事。

四、

〈傷春〉

〈傷春〉處理了一個浪漫少女與家教老師偷嘗禁果的故事。高中生宜 宜愛上頗有才華的繪畫家教曹老師,並與之發生肉體關係、懷有身孕,當 身體日漸變化無法隱瞞之後,宜宜仍然不願向母親說明男子身份,經由母 親安排住進「山地瑪利亞之家」待產,宜宜方才將前情告知室友,生下的 小孩則委由「山地瑪利亞之家」尋覓合適的領養家庭。 宜宜的故事不單只是一個無知少女的故事。少女宜宜在品嚐禁果、懷 孕生產的過程中,作品並未告訴我們正由於她的無知而導致了她的受騙。 相對地,女主人翁命運的因果並非單純的無知,反倒是特定的認知所致, 而這一特定認知顯然出自特定意識型態作祟的結果。就宜宜與青年畫家曹 老師的相識來說,顯然純屬偶然,然而兩人肉體關係的發生、與諸宜宜愛 戀情感的滋長,卻可以看出相當的必然性,而此一必然性則建立在宜宜對 於兩性愛情因果的編織上。作品中著力描寫的一個重要情節,即是宜宜對 於曹老師的維護、始終抗拒著男方身份的指認: 求妳千萬別追問那個男的是誰好嗎?即使要打死我,我也絕不說出來 的!媽咪,請妳一定要答應我這個請求好嗎?(59;另見 64) 至此,我們仍不清楚宜宜抗拒的原因,一直要等到「山地瑪利亞之家」的 一場對話,我們方才得知癥結所在。對於男方完全不知自己懷孕一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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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友的追問下,宜宜「坦率」地訴說了所謂的崇拜與犧牲: 「我崇拜他,」宜宜終於情不自禁的說了出來…… 「他好會畫畫哦,他的手像魔術一樣!他以後一定會成為全世界聞名 的大畫家!」(72~3) 宜宜天真的描繪,看起來像極了一幅崇高的獻身,從而渲染著濃濃的奉獻 犧牲情懷、甚至帶點悲壯的氛圍。然而仔細分析起來,這幅帶有近似宗教 色彩的畫卷,卻全都建立一個意識認定上:男子的才華洋溢,或者才華洋 溢的男子。 姑且不論,畫家、藝術家的偉大性,或者全世界聞名之意義究竟如何 又如何。當純粹欣賞一個人的才華,適足以左右另一個人為之顛倒、甚至 心甘情願的犧牲奉獻之際,構成此一因果關係的連結之背後,顯然當有某 些重要的東西於此作用。問題是,就性別批評的角度來說,此一無形卻巨 大的存在物,是否果真可以聯繫到性別宰制及其意識型態灌輸呢?在古往 今來許許多多的愛情故事中,似乎始終存在著一個獨特的「才子佳人」類 型。故事中佳人之所以鍾情於男子,既非由於他英俊外貌、風流倜儻的瀟 灑性格,也無關乎他的家世,即使這些都可以強化、催化佳人的鍾情,相 對於此,關鍵往往在於男子的才華、潛力,也因此落魄才子擄獲佳人垂青 的美好佳話乃能不斷上演。 在才子佳人類型中,當然或多或少也描繪了佳人甘願犧牲的情節,諸 如達官貴人的追求、豐富的物質享受之類。但是,犧牲、奉獻對於女性而 言,顯然不能忽略其與性別宰制者形塑的意識型態之關連。在兩性關係上, 為了讓女性甘於扮演從屬角色,除了神話傳說、乾坤陰陽法則之外,意識 型態同時還藉著推崇犧牲自我的品格,提供正向的價值誘因,來輔助女性 與從屬角色連結的強化:人妻犧牲自我以助夫婿功成名就,人母犧牲自我 以助子女飛黃騰達,而唯有犧牲奉獻的人妻人母方能同享夫婿子女的榮 耀。在兩性關係中,犧牲奉獻因而不斷累積其抽象的巨大性、崇高特質。 由才華而崇拜,由崇拜到鍾情,正如同宜宜之於看似有為的年輕畫家, 兩人關係的建立過程。只不過與一般才子佳人故事有所差異的地方乃是, 兩人未曾迎接到幸福圓滿的美好未來,徒留下佳人獨自品嚐犧牲奉獻的果 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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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比較可惜的是,作品並沒有針對此一才子佳人情結之形成因果 多加著墨,以致多少沖淡了女性不幸與性別宰制之間的必然關聯。與此同 時,不無奇怪的是,即使透過宜宜的故事來揭露崇拜與犧牲背後的巨大黑 手,即使少女認知自身錯誤(71、77),即使陳說著她在待產過程中因挫折 而成長、「理性和勇氣」日漸滋長(75),作品卻在最後添加了一種可以名 之為溫情、感性的生命歡呼,從而讓主人翁願意繼續擁抱著生命的無限美 好,也從而不無暗示著一種不求回報的愛、再次犧牲再次奉獻。對於犧牲 精神的宣揚,卻又無法讓人讀出其中可能具有的反諷意味,或許適足以削 弱掉故事中所呈現之不幸癥結的效果。

五、

〈初夏〉

〈初夏〉寫的是一個「處女懷孕」的故事。曼英北上工作、結識同事 宏明,兩人進而相戀,在宏明出國深造前不久,兩人戀情日漸加溫,但始 終未曾逾越肉體關係的界線。數月後,曼英腹部出現變化、疑為腫瘤,由 於擔心國外男友分心,一直沒有告知此事,直到前往婦科檢查、確定懷有 身孕,曼英方才寫信給男友說明上情。然宏明無法相信未曾發生直接肉體 關係、卻懷有身孕之說法,回信嚴厲指責其曼英之變心。曼英於花蓮生產 完後,決定男方家庭若無法接受小孩,此後將自行養育。 類似於〈傷春〉中的自我犧牲,〈初夏〉裡頭的曼英似乎也採取了相同 的姿態來面對愛情。當男友出國留學深造之際,曼英不僅遺忘了快樂的心 情,同時深怕異鄉男友分心擔憂自己而影響了學業,小說如此追述了曼英 查知身體異狀的心理過程: 曼英後來犯的一個大錯誤是不夠坦白;把她和宏明生命中最重要的一 件事隱瞞了。她的錯誤是由於無知和深愛著宏明;不願他知道她有了 病而擔憂。(88) 也因此,當數月後曼英確定自己並非生病而是懷有身孕,寫信告知此段曲 折的發展,所得到的遂是一封決絕的分手信,信中嚴厲指控著女友的變心, 甚至誣指其移民美國之企圖(93)。 曼英所遭受的不幸命運,就整個核心情節來看,主要的關鍵乃集中在 「處女懷孕」與常識判斷之間的落差上。當情感發展到激情勃發之際,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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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是由於肉體關係與婚姻形式的連結,從而阻止了兩人更進一步的行為。 然而,就承受激情之後的苦果來看,男子雖然心傷愛人的移情別戀,但曼 英卻得獨自品嚐雙重打擊:情人的懷疑,與身體的變化。這裡頭顯然具有 性別差異的意義,或許也足以解讀為女性在偷嘗禁果得承受更大的風險。 然而更重要的問題是,何以男子不願相信「處女懷孕」?追究起來,恐怕 還是有關乎父權社會中的「處女情結」。一如處女地之意象,處女身體就像 無人開採過的處女地,能夠保證其身心的純潔性,從而在開採前也保證了 其唯主人所專有的排他性。處女形象的建構,更進一步在純潔化、神聖化 的推波助瀾下,於意識型態層次上強力制約著男女:對於男性而言,處女 印證著堅貞與唯一,可用以驗證女性從屬者之於所有者主人的排他性連 結;對於女性來說,處女則意味著婚姻形式之前的純潔狀態,神聖而不可 侵犯。不無可惜的是,〈初夏〉中曼英的不幸命運之所以然,在欠缺關鍵性 問題意識的引導下,亦即主人翁之於「處女情結」的意識形成過程之忽略 下,只留下彷如誤解與冤屈的故事。

六、

〈苦夏〉

〈苦夏〉描寫了女子遭受負心男子欺騙、遺棄的故事。張小蘭與同事 阿德相戀後發生肉體關係、進而懷孕,事後阿德以返家商量婚事為由自此 消失,小蘭無法接受繼父私下安排的婚姻買賣,乃前往阿德留下的台中老 家地址尋覓幫助,昏迷於路旁的小蘭,幸而有石姓兄妹搭救,最後順利生 下小孩、告謝離去。 在這個典型的負心男子故事當中,小蘭正如同《澀果》系列的女主人 翁,對於愛情,懷抱著一種浪漫的憧憬、一廂情願的幻想。作品如是描繪 了兩人相戀、情愫滋生的過程: 這是伊到人世以來,第一次聽到一個人那麼具體而直接的說愛伊,伊 的心激動狂喜得幾乎漲滿了,一種從未有過的幸福流遍全身。(119) 然而,也正如同一般負心漢的故事,作品中的阿德完全被描寫成一個 始亂終棄之徒,極盡虛與委蛇、多方哄騙之能事:即使在得知小蘭已經有 孕的第一個瞬間,阿德除了「直嘆氣」之外,就是開始著手捏造老家的假 地址,然後從此消失(120)。問題是,負心漢不僅無法等同於所有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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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更難以論證其與性別宰制意識型態的必然關連。到頭來,我們只看 到一個與核心情節幾無緊要關連的石家兄妹伸出援手一節,在人情涼薄與 溫暖之間或有對照於負心漢的效果。 相對於負心漢,作品中的女主人翁之形象塑造,則有值得稱道之處。 小蘭之扮演慘遭遺棄的弱女子,在體驗生命中的第一場愛情及其終結上, 作品給予相應的合理描繪。在不正常家庭的成長背景中,長期缺乏關愛的 心理(118),催化了愛情之門打開之後的激情投入。在苦苦等待阿德的過 程中,一方面忍受繼父居心不良的圖謀,一方面毅然決然離家逃避婚姻買 賣,仍然堅信著情郎對愛的承諾,一直到揭穿假地址的謊言、方才死心接 受遺棄的事實: 女人也只有在這種情況被遺棄時,才深切體悟付出肉體招來的無情風 雨。(120) 小蘭的愛情觀,當然不純然只是傳統性別宰制下的內容,多少帶有近 代從境外傳入的浪漫色彩。在這樣的愛情觀念下,小蘭為了追求愛、實踐 愛,不惜獻出身體,而表面上看似自主決定、獻上的身體,實質上恐怕或 多或少潛藏著意識型態作祟的痕跡:為了愛情,自應不惜一切代價,不論 是身體還是其他皆然。 浪漫愛情觀,往往視愛情為通向幸福的唯一道路,只要能夠突破重重 障礙(主要來自於雙方家庭的阻撓、家世背景因素、或者純粹偶然的誤解) 而獲得愛情,緊接著愛情而來的則必然是幸福美滿的婚姻家庭。正如同林 芳玫〈瓊瑤小說中的道德幻境〉之所論,浪漫化的愛情觀點,在許多言情 小說、羅曼史裡頭,因而總是再三虛構出一幅擱置現實的道德幻境(2005: 222~7):穿越愛情苦難的濃霧之後,必然能夠迎接到美好的光明未來。

七、

〈熱夏〉

〈熱夏〉處理的是女學生遭到陌生人強暴的故事。如玉聯考在即,某 天夜裡返家途中遭到惡狼施暴、並以傷害其家人威脅不得報警,四、五月 後身體出現異狀的如玉,開始擔心懷有身孕,但仍極力用盡各種方式偽裝、 隱瞞,還是在考前不久昏迷送醫,經診斷確認懷孕。如玉母親私下偷閱女 兒之日記,方得知上情,後輾轉安排如玉住進萬華某育幼院待產及委託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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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事宜。 透過如玉母親窺視女兒日記的設計,作品從而扼要地揭示了如玉無端 受害的經過及其後續的心理變化過程。12 月 17 日的日記即描述道: 我遇到了魔鬼。我求他放過我,但他是魔鬼,魔鬼聽不懂人的話!(季 季1979:136) 12 月 18 日的記事內容,則進一步呈現如玉的後續心理:「被魔鬼侵 犯」、「丟臉!丟臉!」(136) 對於如玉來說,施暴男子無疑如同「魔鬼」(138、139、146),而慘遭 魔鬼施暴的身體,從而也被視為染有污點。12 月 19 日所記清洗一節,即刻 意將此一身體觀點加以形象化(136~7)。 在性別宰制的意識型態中,女性的身體不僅被界定為從屬於男性,同 時還是排他性的從屬關係,只能被動地隸屬或者承受著某個特定的、命定 的男性主人,從而必須依靠男性主人來證明自我身體的「純潔」、「無垢」, 而無法單獨由自己加以印證。相反地,如果身體的變化發生在天生註定的 男性主人之外、在命定的時間之前,女性身體的品質將立刻由純潔轉化為 污穢、不潔。如玉受害後的心理變化,即多少呈現了來自於父權結構下的 女性之身體觀點,或者說一種女性版本的「處女情結」。就此而言,較諸於 〈遺珠記〉,〈熱夏〉裡頭如玉對於身體被迫變化之自我詮釋,顯然更為緊 密地呈現其與父權下性別宰制的關連性。 然而,多少讓人困惑的是,作品最末所謂走過荊棘的一段話: 整個夏天的苦熱、掙扎似乎都已過去,如玉展望的是一個更開朗堅強 的明天。(146) 如果魔鬼真正已經隨著時間而遠離、停留在如玉的過去,那麼,不僅是如 玉從而也涵蓋特定意識型態形塑下的女性之明天,自當有其「開朗的」未 來希望。只不過,更為關鍵的癥結,應該不只是簡單地忘卻過去、擱置記 憶,從而包含著真正斬斷身體污穢觀點、揚棄女性「處女情結」的論說與 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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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秋割〉

〈秋割〉描寫了一個女子的為愛犧牲。水月與吳望相戀後,首先遭到 家中父母反對同姓結婚,雖經吳望以自殺威脅而讓家人勉強同意定下婚 約,但不久後吳望由胃痛而確診為胃部腫瘤,水月兄嫂繼而提出解除婚約 之要求,在連番壓力下,水月離家北上謀職,於無法生育的葛氏夫妻家中 幫傭。葛太太得知吳望嚴重病情亟需大筆金錢,乃向水月提出借腹生子之 議,返鄉探視病中未婚夫、幾經思索後,水月最終接受了提議。但不久之 後,吳望仍因病重去世,男方家人雖收受了金錢償還債務,但卻質疑水月 出賣肉體。 類似於〈傷春〉,水月的故事可以說是另一個女主人翁的自我犧牲。為 了愛情,水月不僅逐漸與兄嫂決裂,同時自願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一個女人的初夜,如果是幸福,即使有些微痛楚,也該是喜氣的痛楚, 然而水月的初夜,卻是有條件的「出賣了」!多麼諷刺而悲涼,竟是 為了吳望而把它出賣了!(160) 水月對於兩性關係的認知與想像,顯然混雜著傳統父權與近代浪漫主義雙 重運作的痕跡,自我身心的從屬性之認知以及愛情與幸福之間的片面聯 想。如同浪漫愛情故事中的主人翁,水月的愛情障礙首先來自於公婆對於 同姓婚姻的強烈反對,但即使如此,水月仍然死心塌地相信兩人真心的愛 情終能修得幸福正果: 希望婚後好好表現來改變公婆的態度,那麼一生的幸福就有寄託了。 (158) 因此,水月乃片面地建立起愛情與幸福婚姻的連結關係,從而走上為了醫 治情郎、命中的另一半,不惜犧牲自我身體的荒謬之路:借腹生子。至於 隱身在此一荒謬情節背後的,則又多少呈現了女性身體的從屬性質:當水 月找到真愛、並認定自身屬於另一半,而另一半(男性主人)的存在則左 右著水月的存在之際,水月自己的身體乃逐漸淪為一種只能為了主人之存 在而存在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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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菱鏡久懸〉

〈菱鏡久懸〉則以回憶的方式,訴說一個十三年前酒醉遭到不明男子 侵犯的女子受害故事。江秀桃為了日漸成長的雙胞胎,而尋找兒子那身份 不明的父親,前往婦女會尋求協助,告知十三年前的經過:工廠尾牙熱絡 氣氛中不慎醉酒、倒臥路中,但醒來後卻裸身睡在旅社裡頭,此後在一連 串周遭環境的異樣眼光、惡劣批評中,秀桃懷孕產下雙胞胎,並獨自辛苦 養育兩人。經婦女會協助,接連有十多人聯絡回覆,聲明自己乃是當年侵 犯秀桃的男子。秀桃無法承受這樣的結果,最終決定不與其中任何一人接 觸。 作品中最為重要的情節,無疑集中在十三年前的酒醉性侵,秀桃如此 回憶: 大家都很高興,彼此不斷的敬酒,那時我實在太小了,也不知自己酒 量不好,……在路上,我一定是醉倒了,一點知覺也沒有。等我醒來 的時候,發現是在一家旅社裡,我沒有穿衣服,但是我身旁也沒有別 人。我回想了一下,瞭解到發生過什麼事了!(175) 未成年少女秀桃之慘遭陌生人強暴,從而展開一段長達十三年的地下 生活,當然難以簡單概括為不幸命運。然而,姑且撇開強暴情節的因果, 慘遭強暴後的女主人翁,之所以必須度過獨自撫養小孩、躲避親友、面對 周遭指點的漫長歲月,顯然來自於父權社會對於女性身體的片面定義,喪 失貞操等同於人格、生存權力的剝奪: 在我的觀念裡,一個女人失掉貞操就好像臉上被人潑了硫酸,是沒臉 見人的。(175) 相對於此,曾經有過暴行的孔姓、丘姓、鍾姓三位男子之追悔,相較於女 主人翁的受害代價,顯然完全不成比例,同時又不無搪塞之痕跡,如孔姓 男子之提及「機緣湊巧」、丘姓男子之談論好意、鍾姓男子之稱說緣分有無 (177~8, 181, 182~3)。 然而,同樣有點可惜的是,作品太過集中於描寫一夜之間竟有眾多男 子欺淩女子以營造其戲劇性、聳動性,以致對於女性在受害之後更為深遠、 亦難以擺脫的,來自父權宰制下的意識形態傷害,多少模糊的一些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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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禮物〉

〈禮物〉寫的是情侶未婚懷孕、婚姻觸礁的故事。金鳳北上工作,先 後當過工廠女工、婦產科護士、餐廳櫃台,後任職於紙業公司,乃與廣告 業務程英進相識、相戀,進而發生肉體關係,但對於婚姻一事,男子百般 推搪,金鳳乃決定先讓自己懷孕以求取進一步的婚姻。確定身孕後,程無 法說服金鳳墮胎,兩人爭吵日烈。對於男友決絕聲明將給予金錢支援,金 鳳在傷心之餘乃決定暫時離職、獨自生下小孩,並打算把小孩送回老家請 家人撫養。數月後,多番遭受閉門對待的程英進,終於再次找到復職後的 金鳳,並正式表明求婚之意。 藉著熱戀情節的展開,作品進而描述了金鳳對於兩性關係的美好幻 想,「以為這初戀就是她永恆的戀情」、「相信了『愛就是奉獻』」(199)。相 對於男子主動的約會安排、及其最終的肉體需求,金鳳「沒有哭泣」、「沒 有喜悅」的心情反應,再次呈現了女性在兩性愛情中的浪漫幻覺與屈從性 格:「我愛他,我已經奉獻給他了。」(200) 然而,金鳳畢竟沒有因此品嚐到真愛的甜美果實。而未能讓真愛與幸 福之間順利連結的後續障礙,顯然集中在男子對於婚姻的推託、迴避。兩 年後,金鳳乃轉而籌謀懷孕的計畫: 金鳳在沈思之後下了不理性的決心:懷孕吧!有了孩子,他就會名正 言順的結婚了!(202) 金鳳一度看似不幸的遭遇,顯然源出於奉子成婚的念頭。所謂的「不 理性」乃不無暗示著,懷孕逼婚的不合理性,從而也是金鳳此一念頭付諸 實踐的不理性。在父權宰制的兩性關係規範之中,女子的身體之於性別宰 制者,同時具有兩個基本的內容,一是作為傳宗接代的載體(從受孕到生 產),一是作為男子性慾、情感的實踐對象(宣洩性慾、表現情感以印證自 我人性)。然而,在兩性宰制關係中,對於男性來說,女性身體之扮演生殖 的載體一節,充其量只是兩性婚姻的條件之一,並非充分且必要。換言之, 女性懷孕在傳統婚姻裡頭,一方面有其不可或缺的必要性質,另方面卻遠 遠不等於整個婚姻:在倫理規範中,完整的兩性婚姻不能缺少懷孕的女性, 而女性的懷孕則無法單獨構成完整的婚姻。正如同歷史中許多受難的女 性,作品中的金鳳顯然正是認知了女性身體在婚姻關係上的不可或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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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也同時誤認了女性身體無法單獨構成婚姻的非充分性。 此外,就結局而言,儘管金鳳的不幸遭遇,看起來似乎只是一場小小 的波折,然而,這一切卻也都是建立在男子的始亂而未終棄。換句話說, 金鳳「不理性」的懷孕逼婚念頭,正像是一場賭博,就表面(懷孕與婚姻 的相鄰性)上盤算起來似乎大有贏面,但事實上,卻等於是把自己的命運 完全交給他人來決定。 著眼於女性不幸命運與性別宰制的關聯性,上文粗略探討了收錄在《澀 果》中的十篇小說。換言之,上述討論的重點並不在於論斷《澀果》的文 學價值、作品優劣 7,而是集中於探究季季筆下的女性主人翁,其不幸命運 衍生的因果,在怎樣的程度上、以怎樣的形式與性別宰制及其意識形態發 生實際的關聯。下一小節則將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討論呈現女性不幸命運 與顛覆性別宰制的相互關連,以及若干女性文學詮釋的可能問題。

肆、《澀果》中的女性命運與性別宰制:一些商榷

《澀果》針對「未婚媽媽」之相關題材、問題展開書寫,其寫作動機 之一,或許正如同作者所題的獻詞,清楚呈現了季季對於女性的關懷: 獻給 所有跌倒又再爬起 並繼續勇敢前行的 同胞手足(季季1979) 類似的文字,亦可見諸於《澀果》序言。以「未婚媽媽」為題材,或許一 方面在於突顯未婚女性之於已婚女性所處更為邊陲的位置、及其相應的異 端形象,藉由弱勢中的弱勢者(較諸一般女性更為不幸的女性)來強化作 家本人的關懷與鼓勵;一方面則透過未婚女性所處之特殊位置,在展示其 不幸命運的形成因果中,以之強化指向既有不公義的兩性社會之控訴力量。

7 上述初步分析的解果顯示,季季《澀果》所描繪的一系列未婚媽媽造型及其辛酸遭遇,無 疑呈現了此一現象的問題性。然而,或許作家抱持悲憫寬恕的寫作立場,同時受限於創作 背景之時代認知(譬如性別論述、研究之相關資源取得的便利性),並不願意大刀闊斧地展 開指控、採取相對激進的批判,而僅在曲折的筆法中夾帶著若干針對性別宰制者的控訴。 因此,考量這些可能的緣故,這一小節的討論顯然不適合用來評斷《澀果》或者季季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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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作者出發自女性關懷的可能動機,並非本文所關注的焦點。問題 乃是,一篇又一篇由女性不幸的命運所構成的《澀果》系列,是否也完全 在善良的可能動機下,真實再現了女性的命運,而非如男性筆下理論上可 能的扭曲?與此同時,書中十位女主人翁在兩性互動上的遭遇,包括愛情 與婚姻,除了少數例外如〈禮物〉,幾乎通通都是獨自品嚐坎坷、艱辛的苦 澀果實,一如書名所強烈暗示。只不過,令人好奇的也正在於此:呈現女 性不幸的命運,是為了什麼?是否是一種指向特定對象的控訴?如果是的 話,那麼,《澀果》系列的這些控訴,究竟指向何方?控訴著什麼? 透過前一小節的初步分析,我們可以看到,《澀果》各篇作品在女性不 幸命運與性別宰制意識型態的必然關係上,並未形成完全相同的結果。換 個方式來說,這些品嚐苦澀果實的女主人翁,其不幸命運的主要癥結並非 通通來自於男性宰制。初步看來,除了〈傷春〉中的宜宜、〈熱夏〉中的如 玉、〈秋割〉中的水月、〈菱鏡久懸〉的秀桃與〈禮物〉的金鳳之外,其不 幸命運的構成,在各篇小說裡頭這些主要癥結顯然指向其他因果。譬如〈愁 冬〉、〈苦夏〉中始亂終棄的男子對於責任之逃避,〈遺珠記〉裡頭鄰居的強 暴,〈澀果〉男方家長基於經濟因素的考量,〈初夏〉中由於處女懷孕與「常 識」之落差所形成的誤解。 姑且不論其控訴的因果對象,呈現女性「不幸的命運」,不論是強暴案 件的受害者,還是慘遭始亂終棄的女子,或者是遭到誤解的冤屈女性,當 然都具有相當程度的控訴力道:以之能夠揭露出特定社會結構的邪惡與不 公義。然而,這類勾勒女性不幸命運的作品,透過賦予女性以弱者、受害 者、犧牲者位置,其控訴力道的形成,不僅在邏輯上清楚指向不公義的社 會,從而也透過其相關於兩性互動的敘事形式,遙遙指向異性別的宰制。 設若如此,則我們將可以看到,可能的控訴指向與實際書寫結果分析之後 的某些落差。當然,如果我們可以滿足於單純的控訴之呈現,那再多的分 析、討論也還是沒什麼意義可言。然而,相較於單純控訴之提供心理層面 的滿足,其與一針見血、直指罪惡核心使得黑手無所遁形的控訴,顯然還 是存在一些差異的。畢竟,單純呈現問題與進一步展示問題之所以形成的 因果,顯然是不相等同的。撇開心理暗示層面的意義不談,單純女性不幸 命運的展示、呈現,不見得具有控訴性別宰制必然性,同樣的,特定類型 亦不見得能夠分析出這樣的關連,譬如同樣處理了強暴故事的〈遺珠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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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夏〉與〈菱鏡久懸〉。 話說回來,即使這道理看起來清楚,但我們還是能夠看到一部份基於 特定意識導向之詮釋 8,在作家作品的研討上,往往並未理會其間的差異; 或者在積極陳述性別政治正確性之際,忽略了實際的文本而各自發揮;甚 至滿足於性別宰制之控訴、滿足於女性異質視野之推崇、滿足於女性獨立 自主之歡呼,從而在愉悅的耽溺中遺忘了真正的公義社會尚未到來;又或 者是不自覺地將人們引導向某個虛無的、想像的天堂。 比方說,對於女性愛情題材書寫的詮釋。范銘如在〈由愛出走──八、 九○年代女性小說〉中,即非常清楚地突顯了在女性意識導向的研討下, 八、九十年代女性小說中的愛情書寫,在顛覆既有性別宰制、甚至強化女 性自主性脈絡上的關鍵意義。援用Elaine H. Baruch 的論點,所謂即使是看 起來保守的通俗愛情小說,女作家都可以「偷渡更平衡合理的性別關係」, 范銘如以此嘗試論證女性作家的愛情書寫之於女性解放、女性自主意識的 重要性,從而自也是針對男性「閨秀文學」觀點的批判: 女性創作的愛情小說是女性對社會期待的再詮釋,也許是同意,也許 是質疑。經由這個最普遍的題材,女作家檢視與切身最密切的經驗, 立 即 而 廣 大 的 讀 者 回 響 正 表 示 許 多 人 同 樣 關 心 她 們 亟 於 探 索 的 議 題。……與其將女性書寫與閱讀愛情小說視為對愛情的耽溺,不如將 其視為是對兩性關係的審思與操縱的渴望。畢竟,知識即力量,愈擁 有知的奧秘,愈擁有掌控的勝算。因此,八○年代女性大量、多樣地書 寫以愛情為主題的小說,不代表她們逃避、消遣,更不代表其「天真 無知」;相反地,它意味著女性自主意識的抬頭,她們企圖由愛情中解 碼,找出成為兩性私密關係裡主導、強勢的奧義。(2002:155~6) 愛情題材書寫中是否存在有所謂的「更平衡合理的性別關係」,顯然是其中 關鍵性的判準。然而,針對蔣曉雲、袁瓊瓊、蘇偉貞、李昂、廖輝英、蕭 颯等相關作品的討論,卻讓人不無困惑,所謂「她們的發聲」、「文本流露

8 意識導向的作家研究、文本批評,自有其可觀之處,特別是在突顯特定意識內容的取向上。 然而,過度著眼於特定意識之論證、印證之際,顯然有可能放大研究對象中的要素,或者 逕行忽略某些不合、無關之成分。本文只是藉此提出一些可能的商榷,並非針對任何特定 研究類型、特定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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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對女性主體性的焦慮摸索」,何以能夠標誌著「一個嶄新的性別時代的來 臨」(166)?不管是蔣曉雲、袁瓊瓊的嘲諷浪漫愛情的陳腔老套,還是李 昂〈殺夫〉、廖輝英〈油麻菜籽〉、蘇偉貞〈陪他一段〉,我們看到的卻都是 既有兩性關係的惡質面、黑暗面。難不成蘇偉貞作品中所塑造的以愛情為 生命唯一的取向,或者李昂作品中林市象徵式的戲劇行動,正是新時代更 平衡合理的性別關係圖像?如果不是的話,那麼,嶄新性別時代的來臨, 是否實際只是控訴書寫類型的另一種誇大?問題因而是,這樣的誇大詮 釋,除了的確有其認知既有宰制的邪惡、揭穿假象的歡呼喜悅之意義外, 終究並不等同於新時代的到來、性別宰制已經革命成功。相對地,恐怕多 少會造成後續的誤解,讓人誤以為更平衡合理的兩性關係已經實現。 換個角度反過來看Elaine H. Baruch 的論說,書寫愛情之於女作家,雖 然可以在被視為「保守」、「愚蠢」的通俗愛情故事中,偷渡激進女性意識 的元素,但與此同時,也大有繼續複製性別宰制者浪漫愛情神話的可能性, 而後者恐怕佔據了更高的比例也不一定。當此之際,一個混雜激進與保守 的愛情文本,顯然只能透過閱讀者、批評家的詮釋活動來加以釐清了。很 不幸的是,一般讀者並非全都具有類如批評家早在閱讀、批判活動展開之 前即已建立起來的女性意識觀點。如此一來,回響云云卻又如何?而更平 衡合理的性別關係,又是否會淪為批評家言談中的虛構天堂? 再如同針對女性視野、特質的呈現之相關詮釋,往往在展示女性的特 定視野之餘,亦即不同於男性宰制者的異質觀點、特殊存在,進一步推崇 界線(有關乎性別的規範禁忌、倫理道德)之跨越與身份之流動,從而強 烈暗示著若干去中心、多元化、多樣性、甚至於「後現代性」的高度讚揚。 相較於刻版化的所謂雄糾氣昂、動則呼喚家國民族人類宇宙之男性文學或 者理體中心的書寫,這種強調多元、異質、流動、瑣碎細節、細膩感與感 性成分的另類書寫,當然有其可觀之處,也有其反擊男性宰制文化的意義。 所謂的「後現代性」(post-modernity),自然並非一無可取,尤其是其 針對現代性,或者資本主義現代化過程中的生活方式、文化意識型態,甚 至延伸現代主義哲學對於傳統權威、工具理性之批判,所展開的一連串反 思,自有相當豐富的成果。然而,「後現代性」相關論述,亦存在有其值得 探討的複雜面。當我們不斷強調異質紛陳、眾聲喧嘩,在時代多元化蔚為 主流的今日,當然符合時代之潮流,而個體與個體之間、族群與族群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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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種與物種之間,也的確能夠在多元、共存的前提下,化解掉許許多多無 謂的非我族類之異己殘殺、血腥衝突。只不過,當此類論述日漸遠離其衍 生之歷史脈絡之際,隨之而來的往往是將異質、多元進一步加以絕對化(只 著眼於表面鮮明的形式,從而忽略、擱置其歷史脈絡與相關內涵),其直接 結果無疑可能帶來某些巨大的傷害。每一個別之個體,從而都是無可取代、 無法忍受量化的殊異個體,其各自展開的生命過程、存在樣態,乃進一步 在異質、多元絕對化的論說當中,擁有必然的存在價值,因而也是個體之 外任何人事物無由置喙、裁判的權力,自此再次印證凡存在皆屬合理,而 此一命題也進一步被潤飾為凡個別存在依照各自意志所做的任何行動,通 通都擁有絕對的合理性。不論是捨身救人,還是吸毒、自殘,甚或是希特 勒式的大屠殺。難不成,歷史到此又展開了倒轉?或者稍有不同的乃是, 相應於異質、多元之絕對化,逐漸衍生而來的形式主義享樂、華麗的言詞 文藻堆砌,到底還是能夠為倒轉而近乎徒然的歷史留下一些似有若無之 物?如同林芳玫在解析其所謂「既放縱又警醒」(2000:146)的《迷園》 文中,最後的問答: 女性是什麼?臺灣是什麼?李昂複雜的意念工程,結束於本書最後一 行:黑夜中燈火燦爛的燃燒。黑暗中有輝煌,璀璨中有虛無。一切終 歸於形式主義的華麗。(2000:171) 華麗的形式主義文本,異質紛陳、眾聲喧嘩,或許有助於緩解在真實主體 恆久喪失之後不斷尋覓的主體匱乏焦慮症候,藉著一而再、再而三、層出 而不窮的言詞鎖鍊或者能指迴路,乃能獲取一次又一次的滿足,儘管是永 遠僅止於虛幻的滿足。 然而,如果形式主義的華麗文本真的是後現代的天堂,甚至於某些批 評家醉心的理想境界,那麼姑且不論其為鴉片與否,是否也能夠雨露均沾 於所有女性?還是說,這樣的華麗文本只有特定人士有機會應邀饗宴?那 麼是埋頭創作的藝術家,是時尚沙龍的貴婦人,還是為了三餐打拼的職業 婦女,又或者是虛構的雌雄同體物種、異端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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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結 語

進入八十年之後,季季主要的創作活動,已經逐漸從小說轉移到散文 的寫作上。1979 年結集出版的《澀果》系列故事,或許可以視為作者自 1960 年發表小說作品以來,有關女性題材、兩性婚姻愛情,從而也是季季文學 中的主要構成,在最後一個階段的實際成果。無論是基於身為女性的自覺, 或者有感於眾多女性同胞不幸的遭遇,季季用了數年的時間與精力,收集、 觀察、思索了一系列「未婚媽媽」的資料與問題,並將之化為《澀果》短 篇集(另參見季季1979:附錄一)。有別於創作生涯早期的處理方式,充滿 兩性互動的挫折感與濃厚的虛無感,1969 年起的〈尋找一條河流〉與〈河 裡的香蕉樹〉,似乎開始將我們帶往另一個比較有未來希望的方向中,即使 〈尋找一條河流〉採用的是象徵的筆法,但已遠遠不同於初期近乎純粹的 以虛無存在意念先行的表現方式,所營造的非現實效果。然而,這樣的一 些契機似乎不久後即受到某些因素的摧殘,特別是1971 年秋的婚變(季季 2005:113)。只不過,即使在這樣的情況底下,來到 1979 年的《澀果》系 列,我們還是可以從中感受到作者不願放棄的努力,特別是最末一篇〈禮 物〉的情節安排:儘管兩性互動關係失衡,導致某些受害的個案,但癥結 問題的化解,或將有助於男女攜手創造合理的兩性世界。 儘管如三、四小節的分析,我們有時會看到作者某些浪漫、溫情的情 感作祟,讓女性命運的再現,顯得多少參雜有傳奇化、感傷化的痕跡,譬 如〈澀果〉、〈初夏〉、〈苦夏〉諸篇。但其他各篇,卻相對能夠點出女性不 幸命運的可能癥結,並將之轉化為小說敘事,特別像是〈傷春〉之後的幾 篇作品。或許,季季在寫作思考的過程中,對於這樣一個獨特的現象也逐 步累積起更為深刻的個人見解。然而,不論如何,女作家、女性文學的詮 釋,還有一段漫長的路要走下去。也唯有持續堅持,方有可能真正走出道 路,而非僅止於夢幻之中乘坐魔毯上天下地。 女性是否只能夠透過其相對於男性特質的「異質」存在、女性特質, 來證明自身存在的合理性?從而也是透過異質書寫及其論述,批判於性別 宰制者以自身男性特質來界定人性的獨斷性、邪惡性、甚至荒謬性? 本文的觀點應該再次加以申明:如果兩性之間的關係,尚未建立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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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而值得期待的性別互動,那麼,張牙舞爪自然不必,急急於歡呼慶祝也 大可休矣。批評家對於女作家、女性文學的探討與詮釋,只有繼續踏實地 一路走下去,方有機會踏出想像中的兩性全面戰爭,想像中的歡呼勝利。 控訴、獨立不應該只是口號。與此同時,控訴不見得就等同於有效的 控訴,除非找到癥結所在、直指矛頭,呈現性別宰制各式各樣的必然性罪 惡,令其無所遁形。類似地,女性的獨立自主也不僅僅是口號式的宣稱、 甚至獨自存活於一種不與異性發生關連、虛幻的單性世界,哪怕是所謂雌 雄同體的虛構,同時卻又滿足於資本主義炮製的種種品味幻象。這樣的獨 立自主似乎只能成立於極狹隘的範圍:只在對應男性的層次上獨立的女 性,恐非真正獨自而自主。藉著有效的控訴、與不流於口號的獨立自主, 女性當有機會真正革命性地顛覆不義的性別怪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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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書目

9 呂正惠(1988)〈閨秀文學的社會問題〉,《小說與社會》聯經出版 邱貴芬(1997)〈女性的「鄉土想像」:臺灣當代鄉土女性小說初探〉,《仲 介臺灣、女人:後殖民女性觀點的臺灣閱讀》元尊文化 (2003)《後殖民其及外》麥田出版 季季(1979)《澀果》爾雅出版 (2005)《寫給你的故事》印刻出版 吳錦發(1993[84])〈論季季小說中的男女關係〉,《季季集》林瑞明編,前 衛出版 林芳玫(2000)〈《迷園》解析:性別認同與國族認同的弔詭〉,《性別論述 與臺灣小說》梅家玲編,麥田出版 (2005)〈瓊瑤小說中的道德幻境:女性感性價值 VS.男性理性價值〉,《權 力與美麗》九歌出版 林瑞明(1993)〈尋找一條可以逆流的河:季季集序〉,《季季集》前衛出 版 (1996)〈不為人知的龍瑛宗:以女性角色的堅持和反抗〉,《臺灣文學的 歷史考察》允晨出版 范銘如(2002)《眾裏尋她:臺灣女性小說縱論》麥田出版 高敏軒(2005)《季季小說研究》中山大學中文碩士論文 葉石濤(1979[78])〈季季論:台灣婦女生活中的「詩與現實」〉,《臺灣鄉 土作家論集》遠景出版 彭瑞金(1980[78])《泥土的香味》東大圖書公司 張京媛編(1992)《當代女性主義文學批評》北京:北京大學出版 張岩冰(1998)《女權主義文論》濟南:山東教育大學出版 鄭傑光(1975)〈「拾玉鐲」附註〉,《六十三年短篇小說選》鄭傑光、覃雲 生編,爾雅出版 隱地(1981)《隱地看小說》爾雅出版 劉亮雅(2009)《後現代與後殖民:解嚴以來臺灣小說專論》麥田出版

9 未列出版地者,皆為臺灣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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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s to Blame? On the Construct of

‘Miserable Fate of Women’ of Gi-gi’s The

Fruit of Bitterness

Jian-Chun Lan

Abstract

What does it mean by ‘miserable fate’ of women and its writing? And what could it mean? Does it resist directly to patriarchy as an accusation? Whether it need something else or all alone will do this accusation well, does it all depend on the preference of critics? Based on these issues, this article attempt to dis-cuss the specific narrative about female fate written by Gi-gi, especially ‘the unmarried mother’of The Fruit of Bitterness. Those issues will be focusing mainly: why is it always that female characters belonging to miserable fate in Gi-gi’s novel? And does this kind of fate all derived from Gi-gi’s intension or somewhat social context within specific historic condition? If the female fate of Gi-gi’s novel is causative of specific causation that is the ideology of male do-mination, does exposition of that causation necessary? Or whether the female fate will be, it can surely become effective accusation and strong sexual politi-cal discourse, only depending on the intention of critics?

The anthology of The Fruit of Bitterness issued in 1979 might have been treated as the main construct of Gi-gi writing about female materials such as love affair and marriage. As the analysis of section 3 and 4 will show, some-times we can have seen the romantic motivation so as to leading the representa-tion of women tended to be legendary or sentimental, such as ‘The Fruit of Bit-terness’, ‘ Early Summer’ and ‘Bitter Summer’. On contrary, the other works have shown directly the causation of miserable fate of women, and therefore turning it into narrative mode.

Key words:GI-gi、feminist literature、feminist criticism、The Fruit of Bitterness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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