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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年 鼎〉「 書」、「冊 」釋義──附「冊命銘文」名實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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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12 月 75-102 頁

〈四十二年 鼎〉「 書」、「冊 」釋義

──附「冊命銘文」名實辨正

何樹環

摘 要

新出土之〈四十二年逨鼎〉屬非「冊命」性質的賞賜銘文,銘文中 有「 書」、「冊 」二新見語詞。鼎銘之相關考釋甚夥,於「 」字多 逕釋讀為「賚」,唯王輝先生曾詳加討論,其說據《說文》:「賚,賜也」, 云「 書即賜書,冊 即冊賜」,然考諸西周銅器銘文與先秦文獻,此二 詞之義終莫能明。本文擬對此問題重新檢討,由「 」字在銅器銘文中 之用例出發,復與「冊命銘文」所記儀節程序及用語相互參證,並藉由 新見語詞之探討,對援引銅器銘文「冊命」二字以命名之「冊命銘文」, 提出命名原則之檢討。主要結論凡數事:一‧「 書」之「 」(賚),在銘 文、典籍中,絕不用於實際「冊命」過程,「 書」實有別於「冊命」時 之「命書」,其意僅為記載賞賜之命的書簡,不具「冊命」意義。二‧「冊 」於鼎銘中二見,首一「冊 」,未可比諸銘文中因省略文詞而出現之 「冊易(錫)」,「冊 」係「以冊 之」之意。至於後一「冊 」,與「受 冊,佩以出」比較,鼎銘或當讀為「受冊, 以出」,「 」假借為「繫」,

2006.3.31投稿;2006.4.25 審查通過;2006.8.2 修訂稿收件。 ∗ 何樹環現職為中山大學中文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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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繫」與「佩」意義相近。三‧據新見〈四十二年逨鼎〉,始知西周賞賜 之命亦書於簡策,據此推尋「冊命銘文」命名之意,「冊命」之名與此類 銘文「封官授職」之實,乃名實不相符,不若仍用舊稱之「錫命」以名 之,既較近於古,亦較近於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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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Explanation of lai shu and ce lai in the

42-year Lai Ding; Also on the name and substance

of Ce Ming Ming Wen

Ho Shu-huan

Abstract

This paper examines two issues. The first studies the explanation of lai shu( 書)and ce lai(冊 )in the 42-year Lai Ding (四十二年逨鼎).The meaning of lai shu( 書)is an account about rewarding, which has not the meaning of ce ming(Conferring Titles on nobility).The meaning of ce lai(冊

)is to reward according to the lai shu( 書).The meaning of lai( )which after lai bai ji shou(逨拜稽首)should be xi(繫).The other issue, which is even more important, concern the name and substance of Ce Ming Ming Wen(冊命 銘文,The inscriptions which recorded the conferring titles on nobility).The academic circles unanimously use the name of Ce Ming Ming Wen to name these inscriptions which were recorded the conferring titles on nobility now, but the name of Ce Ming can not summarize all peculiarities of these inscriptions really. These inscriptions which were recorded the conferring titles on nobility should be named Xi Ming Ming Wen(錫命銘文).

Keywords: lai shu, ce lai, Ce Ming Ming Wen (The inscriptions which recorded the conferring titles on nobility), Xi Ming

Assistant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 National Sun Yat-sen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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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的提出

2003 年 1 月於陜西省眉縣楊家村出土的〈四十二年逨鼎〉,1其性 質屬非「冊命」之賞賜銘文,銘文云: 隹卌又二年五月既生霸乙卯,王在周康穆宮,旦,王各(格) 大室,即立(位)。 工(空) 右吳(虞)逨入門,立中 廷,北鄉(嚮)。尹氏受(授)王 書,王呼史淢冊 逨。 王若曰:「……」,逨拜 (稽)首,受冊 以出。逨敢對天 子丕顯魯休揚,……。 其中,「 書」、「冊 」二詞於西周銘文乃首次出現。學界於逨器銘文 之考釋研究雖已不少,但於此新見語詞含意之討論卻著墨不多,一般多 單獨解釋「 」字,認為「 」相當於《說文》訓為「賜也」的「賚」。 此說就單獨的字義而言,雖無不妥,然若與「冊命銘文」相比較,即可 發現,二者之行禮程序幾乎完全相同,唯記載王命之簡策,一稱「 書」, 一稱「命書」;史官宣達王命,一稱「冊 」,一稱「冊命」;受賜者「拜 稽首」後,一稱「受冊 以出」,一稱「受命冊,佩以出」,如〈頌鼎〉: 唯三年五月既死霸甲戌,王在周康卲宮,旦,王各(格)大 室,即立(位)。宰引右頌入門,立中廷。尹氏受(授)王 令(命)書,王呼史虢生冊令(命)頌,王曰:「……」頌 拜 (稽)首,受令(命)冊,佩以出,反(返)入(納) 堇(覲)章(璋)。頌敢對揚天子丕顯魯休……。《集成》2827 兩相比較之下,〈四十二年逨鼎〉既非「冊命銘文」,則「 書」、「冊 」 之含意與「冊命銘文」所見「命書」、「冊命」,隱然有別。 本文試由西周銘文中「 」字用例之討論,進而探究「 書」、「冊 」之特殊意涵。今由相關「冊命銘文」用語的考辨中,感一般習稱之 「冊命銘文」,其命名用意有名實未符之處,乃於文中一併論及。

1 作器者名「 」,字原作「 」,此字學界看法尚不一,暫依發掘簡報之隸定。簡 報為楊家村聯合考古隊,〈陜西眉縣楊家村西周青銅器窖藏發掘簡報〉,《文物》(2003 年 6 期),頁 4-42。陜西省考古研究所、寶雞市考古工作隊、眉縣文化館聯合考古隊, 〈陜西眉縣楊家村西周青銅窖藏〉,《考古與文物》(2003 年 3 期),頁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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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西周銘文中的「

」釋「

書」之義

2003年 1 月於陜西省眉縣楊家村出土的〈四十二年逨鼎〉,銘文中 有「 書」、「冊 」,此二詞係西周金文首見,茲為討論方便,先依行 款抄錄銘文如下(釋文採寬式,下文中援引銘文並同): 隹卌又二年五月既生霸乙 卯,王在周康穆宮,旦,王格大 室,即位。 空 右虞逨入門, 立中廷,北嚮。尹氏授王 書, 王呼史淢冊 逨。王若曰:「逨, 丕顯文武 受大命,撫有四方, 則 隹乃先聖祖考夾詔先 王,□堇大命,奠周邦。余弗叚 忘聖人孫子,余隹閘(?)乃先祖 考有□于周邦。 余作□□(?) 詢。余肇建長父侯于楊,余令 汝奠長父,休,汝克奠于厥 。汝隹克奠乃先祖考闢玁狁 ,出捷于井阿,于 ,汝丕 艮我。汝□長父,以追搏戎,乃即宕 伐于弓谷,汝執訊獲馘,俘器、 車、馬。汝敏于戎工,弗逆朕親命。 汝秬鬯一卣、田:于 卅田,于 鏠廿田。」逨拜稽首,受冊, 以 出。逨敢對天子丕顯魯休揚, 用作 彝,用享孝于前文人, 其嚴在上, 在下,穆秉明德, 豐= =,降余康□屯右,通祿 永命,眉壽綽綰。畯臣天子。 其萬年無彊,子=孫=永寶用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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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銘之性質如何,是首先應確定者。鼎銘所記之事,為作器者逨受 王命助長父侯於揚,追搏戎人有功,得秬鬯及土田之賜。因軍功而得土 田之賜者,於西周銘文中尚見於〈多友鼎〉、〈敔簋〉、〈不 簋〉(銘文 具見下引),此三者皆非「冊命銘文」。秬鬯之賜,亦不具「冊命」意義, 據西周中期〈呂方鼎〉:「唯五月既死霸,辰在壬戌,王 大室。呂 于 大室。王錫呂 三卣,貝卅朋。對揚王休……」(《集成》2754),卣為 容酒器,銘文單言「 」,實亦指秬鬯類祭祀用酒。歷來無將〈呂方鼎〉 歸屬為「冊命銘文」者。《詩經‧大雅‧江漢》記錄召伯虎平淮夷而得秬 鬯、土田之賜,2亦秬鬯、土田之賜非關乎冊命之證也。鼎銘中所賞賜 之秬鬯、土田既皆非「冊命銘文」中標識身分等級之「服物」,且銘文 未見「封官授職」之文,凡此皆清楚顯示鼎銘之性質斷非「冊命銘文」。 至於典禮儀式,西周銘文中,典禮儀式與「冊命」儀節相近而實非「冊 命銘文」者,尚可見於〈敔鼎〉、〈大師 簋〉,3故未可僅憑儀式程序一 項判斷銘文屬性。 銘文中的「 」字凡四見,此字不見於字書,相關考釋文章大抵逕 釋讀為「賚」,4唯王輝先生曾詳加討論,其文云: 不見于字書。在古文字中, 、釐通用。師 簋:「(師 ) 率齊師、 、 、僰、 左右虎臣征淮夷。」史密簋:「史密 又率族人、釐伯、僰、 ,周伐長必。」 即釐,亦即萊國。 山東黃縣灰城曾出土釐伯鼎,李學勤先生說灰城即萊國故 城。《爾雅‧釋草》:「釐,蔓草。」《說文》釐作萊。《漢語大

2 《詩經‧大雅‧江漢》:「釐爾圭瓚,秬鬯一卣,告于文人。錫山土田,于周受命,自 召祖命。虎拜稽首,天子萬年。」〈詩序〉云:「江漢,尹吉甫美宣王也,能興衰撥亂, 命召公平淮夷。」 3 〈敔簋〉云:「王格于成周大廟,武公入右敔」,此與「冊命銘文」之「王格于某, 某人右某」相近,然此銘所行之禮為獻俘禮,與「冊命」禮無涉。〈大師 簋〉:「正月 既望甲午,王在周師量宮,旦,王格大室,即位。王呼師 召大師 ,入門,立中延。 王呼宰曶錫大師 虎裘。 拜稽首……」,「虎裘」於西周銘文中僅此一見,殆非標識 身分等級之「服物」。簋銘所記之儀節雖與「冊命」儀式相近,亦未可以「冊命銘文」 視之。 4 如李零,〈讀楊家村出土的虞逑諸器〉,《中國歷史文物》(2003 年 3 期),頁 18; 陜西省考古研究所、寶雞市考古工作隊、眉縣文化館聯合考古隊,〈陜西眉楊家村西周 青銅器窖藏〉,《考古與文物》(2003 年 3 期),頁 3-4。李學勤讀為「釐」,義同於「賜」, 說見氏著,〈眉縣楊家村新出青銅器研究〉,《文物》(2003 年 6 期),頁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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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厂部 字條下引董作賓〈馭 說〉:「 、 即釐字初 文,後人加里為聲。」釐既與萊通, 亦與來通,疑 即賚 字異構。《說文》:「賚,賜也。」《尚書‧湯誓》:「予其大賚汝。」 書即賜書,冊 即冊賜。5 上說就歷史地理及文字之形、音、義,詳加說明「 」釋讀為「賚」之 理由,並認為「 」即「賚」之異構,復據《說文》訓「賚」( )為 「賜」,凡此皆無可議。唯言「 書即賜書,冊 即冊賜」,則尚有可商。 按,「賜書」一詞於西周銘文及先秦文獻中皆未嘗見,王氏所言「賜 書」,其意殆指「冊命銘文」中之「命書」歟?若所指非「命書」,則「賜 書」之意終莫能明;若所指果為「命書」,「命書」係記載王命之簡策, 僅出現於與「冊命」有關之銘文、文獻中,則「命書」與非「冊命」性 質之〈四十二年逨鼎〉所見「 書」,二者是否可相比附,恐不能無疑, 此其一。銅器銘文所記賞賜文句甚夥,用為「賜與」義之字多作「易」, 相當於文獻中訓為「賜」之「錫」,而〈四十二年逨鼎〉中「賜與」義 之字皆用「 」,竟無一處用習見之「錫」,何以鼎銘用字與往昔所見者 截然有異?此其二。王氏所謂「冊賜」,當即西周銘文所見「冊錫」,然 「冊錫」僅見於「冊命銘文」,若因「冊錫」二字連文,遂以非「冊命 銘文」所見「冊 」比附於「冊命銘文」之「冊錫」,亦不無可議,此 其三。 先就「 」字在西周銘文中的用例加以觀察。鼎銘云「王呼史淢冊 逨」,此句與〈 鼎〉銘文所見者極為相似: 1、〈 鼎〉:唯廿又八年五月既望庚寅,王在周康穆宮,旦, 王格大室,即位。宰頵右 入門,立中廷,北嚮。史黹授王 命書,王呼史淢冊錫 :「玄衣黹屯、赤巿、朱黃、 旂、攸 勒、戈琱 、緱柲、彤綏。」拜稽首,敢對揚天子丕顯叚休 命。…… 《集成》2819(〈 盤〉與此同銘,見《集成》10172)

5 王輝,〈四十二年 鼎銘文箋釋〉,《第四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香 港: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2003 年 10 月),頁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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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銘云「王呼史淢冊錫 」,與〈四十二年逨鼎〉之「王呼史淢冊 逨」 比較,二句中「冊錫」、「冊 」僅有小異。「冊錫」所在之〈 鼎〉屬 「冊命銘文」無疑,與「冊 」所在之〈四十二年逨鼎〉性質有別,這 就顯示同訓為「賜」的「錫」、「 」二字,可能存在些微的差異。觀乎 它銘中用為「賜與」義之「 」,及「冊錫」相關用例,即知「 」、「錫」 二字不僅在選擇用字時的情況的確有所不同,且「冊錫」、「冊 」之差 異尚不僅止於用字之選擇不同而已。 先就「 」字加以辨析。它銘中用為「賜與」義之「 」,見於〈多 友鼎〉、〈敔簋〉6 2、〈多友鼎〉:唯十月,用玁狁放興,廣伐京師。告追于王, 命武公遣乃元士羞追于京師,武公命多友率公車羞追于京 師……,多友迺獻俘、馘、訊于公,武公迺獻于王。迺曰武 公曰:「汝既靜京師, 汝,錫汝土田。」丁酉,武公在獻 宮,……公親曰多友曰:「余肇使汝,休,不逆,有成事, 多擒。汝靜京師,錫汝圭瓚一、鍚鐘一造、鐈鋚百鈞。」多 友敢對揚公休,…… 《集成》2835 3、〈敔簋〉:隹王十月,王在成周。南淮夷 殳內伐……王 命敔追,襲于上洛(?) 谷……載(?)首百,執訊卌, 奪俘人四百。隹王十又一月,王格于成周大廟,武公入右敔, 告擒:馘百,訊卌。王蔑敔 ,使尹氏受, 敔圭瓚,□貝 五十朋。錫田:于 五十田,于早五十田。敔敢揚天子休。 《集成》4323 此二銘云「 汝,錫汝土田」、「 敔圭瓚……錫田」,文中皆「 」、「錫」 並用,似顯示「錫」、「 」有「同義互用」的可能,皆訓為「賜」。但

6 西周銘文之「 」字尚見於〈鄂侯馭方鼎〉:「敢對揚天子丕顯休 」(《集成》2810)、 〈大克鼎〉:「錫 無疆」(《集成》2836)、〈辛鼎〉:「辛作寶,其無疆,厥家雝德,□用 厥 多友,多友 辛,萬年隹人。」(《集成》2660)。〈鄂侯馭方鼎〉之「休 」為頌 揚之詞;〈大克鼎〉之「 」讀為「釐」,訓為「福」,此學界之通說。此二者皆與「賜 與」義無涉。〈辛鼎〉之「多友 辛」,「 」或亦當為「賜與」義。其銘辭過簡,未可 遽定其意,然銘文性質斷非「冊命銘文」之屬,則可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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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能二者仍存在些微不同,故而「錫」、「 」互見。究竟當以「同義 互用」,還是二者有所差異的觀點來看待「 」、「錫」的關係呢?余以 為當以後者為是。細觀 2、3 銘文內容及賞賜物,2 銘是因軍功受賞, 多友之官長武公受土田之賜,多友受圭瓚、鍚鐘、鐈鋚之賜;3 銘是因 敔伐淮夷有功,受圭瓚、貝、土田之賜。此二銘所記受賜之原因皆非由 於「冊命」,所受賜之物亦皆非具標識身分等級意義之「服物」,在此情 形下,用「 」表「賜與」義,與「冊命銘文」皆用「錫」已有所不同。 說者或以軍功亦有用「錫」不用「 」者,如〈不 簋〉記不 伐 玁狁,折首執訊,簋銘云:「不 ,汝小子,汝肇敏于戎工,錫汝弓一、 矢束、臣五家、田十田,用從乃事。」(《集成》4328)受賜之弓、矢、 臣、田,亦非表身分等級之「服物」,豈非「錫」、「 」可同義互用之 證?復觀下舉「冊錫」相關銘文,及文獻所見「 」(賚)字用例,即 知此乃似是而非之說。 「冊錫」連文者,除上舉〈 鼎〉外,尚見於: 4、〈 鼎〉:唯十又九年四月既望辛卯,王在周康卲宮,格 于大室,即位。宰訊右 入門,立中廷,北嚮。史留授王命 書,王呼內史□冊錫 :「玄衣屯黹、赤巿、朱黃、 旂、攸 勒,用事。」 拜稽首,敢對揚天子丕顯魯休。 《集成》2815 5、〈救簋〉:唯二月初吉,王在師 馬宮大室,即位。井伯 入右救,立中廷,北嚮。內尹史冊錫救:「玄衣黹屯、旂四 日,用大 于五邑守 。」拜稽首,敢對揚天子休。 《集成》4243 6、〈四年 〉:唯四年二月既生霸戊戌,王在周師彔宮, 格大室,即位, 馬共右 ,王呼史 冊錫:「般靳(?)、 虢巿、攸勒。」敢對揚天子休。用作文考寶簋。 《集成》4462 7、〈十三年 壺〉:唯十又三年九月初吉戊寅,王在成周 徒 淲宮,格大室,即位。 父右 。王呼作冊尹冊錫 :「畫靳 (?)、牙僰、赤舄。」拜稽首,對揚王休, 其萬年永寶。 《集成》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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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走馬休盤〉:唯廿年正月既望甲戌,王在周康宮,旦, 王格大室,即位。益公右走馬休入門,立中廷,北嚮。王呼 作冊尹冊錫休:「玄衣黹屯、赤巿、朱黃、戈琱 、彤綏、 緱柲、 旂。」休拜稽首,敢對揚天子丕顯休命。用作朕文 考日丁尊盤。休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 《集成》1017 1 及 4-8 銘云「冊錫」(按,「冊錫」連文僅見此六銘,其意詳下文), 此雖與習用之「冊命」不同,但由銘文所記賞賜物可確定皆屬「冊命銘 文」無疑。此六篇「冊命銘文」皆不用「 」字,則非「冊命銘文」之 〈四十二年逨鼎〉獨用「 」字,殆非偶然。據上所述,由銘文性質與 其用語的對應性中,可明確得出一銘文用字現象,即「 」字不用於「冊 命銘文」。非「冊命銘文」中,「賜與」義用「 」,間用「錫」,「冊命 銘文」則用「錫」,不用「 」,此即「錫」、「 」二字在銘文中之區別。 觀文獻中具「賜與」義之「 」(賚,文獻或作釐),其用例亦同於 銘文: 《尚書‧湯誓》:王曰:格爾眾庶,悉聽朕言。非台小子敢行 稱亂,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夏德若茲,今朕必往。 爾尚輔予一人致天之罰,予其大賚汝,爾無不信,朕不食言。 《尚書‧多方》:我有周惟其大介賚爾,迪簡在王庭,尚爾事, 有服在大僚。 《尚書‧費誓》:馬牛其風,臣妾逋逃,勿敢越逐。祇復之, 我商賚爾。乃越逐,不復汝,則有常刑。 《尚書‧文侯之命》:王曰:父義和,其歸視爾師,寧爾邦。 用賚爾秬鬯一卣,彤一,彤矢百,玈弓一,玈矢百,馬四匹。 《詩經‧大雅‧江漢》:釐爾圭瓚,秬鬯一卣,告于文人。錫山 土田,于周受命,自召祖命。虎拜稽首,天子萬年。 〈多方〉中的「賚」為「賜與」義,其文又云「尚爾事,有服在大僚」, 意謂若敬慎行事,可獲職官之賜,「其大介賚爾」顯係期約之辭,「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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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真用於冊命職官之時。〈湯誓〉,據〈書序〉,7乃商湯將與夏桀戰 於鳴條時,誓師之詞,「予其大賚汝」,偽《孔傳》云:「賚,與也。汝 庶幾輔成我,我大與汝爵賞。」「庶幾」云云,顯亦期約之辭,「賚」非 真為冊命時之用語。由〈多方〉反觀〈湯誓〉,〈湯誓〉之文詞淺近,學 界或認為非商湯伐夏桀誓約之實錄,8「予其大賚汝」,疑仿〈多方〉「我 有周惟其大介賚爾」而來。〈費誓〉中的這段話與冊命無關,甚明。〈江 漢〉之「釐」字,毛傳:「賜也」。其受賜原因係召伯虎之軍功,〈詩序〉 云:「江漢,尹吉甫美宣王也,能興衰撥亂,命召公平淮夷。」至於〈文 侯之命〉,由於《史記‧晉世家》將此事繫於晉文公,遂或有與《左傳‧ 僖公廿八年》:「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之事 相混者,然《史記》於此有誤,〈文侯之命〉的時代當如〈書序〉所述, 為「平王錫晉文侯」,此屈萬里先生已辨之甚明。9至於文中所賜彤弓、 彤矢、玈弓、玈矢,雖亦見於策命晉文公為侯伯之事中,然弓矢之賜不 具「冊命」意義,《詩經‧小雅‧彤弓》,〈詩序〉云:「天子錫有功諸侯也。」 毛傳云:「諸侯敵王所愾而獻其功,王饗禮之,於是賜彤弓一、彤矢百、 玈弓矢千。凡諸侯,賜弓矢然後專征伐。」據此,弓矢之賜乃授與有功, 與「冊命」時之「服物」無涉,前引〈不 簋〉因戰功而受賜弓矢,即 明證也。就文獻所見,用為「賜與」義的「賚」( ,包括釐),其用例 並與西周銘文相同,絕不用於實際「冊命」。 綜上所述,「錫」、「 」二字雖皆有「賜與」義,然於銘文用例中 實判然有別,「 」字絕不用於實際「冊命」,故非「冊命」性質之〈四 十二年逨鼎〉用「 」表「賜與」義。由於「錫」字在「冊命」、非「冊 命」銘文中,皆可使用,「 」、「錫」二字使用範圍寬狹不同,銅器銘 文中乃多見「錫」而少見「 」。〈四十二年逨鼎〉中不用「錫」,較諸 2、3 銘「 」、「錫」並見,其用字又更為純粹。

7 〈書序〉:「伊尹相湯伐桀,升自陑,遂與桀戰於鳴條之野,作湯誓。」 8 屈萬里,《尚書集釋》(臺北:聯經出版社,1986 年 1 月),頁 77:「本篇標題既曰 湯誓,已有後人述古之嫌;且文辭淺易,又有弔民伐罪之思想。疑與甘誓、牧誓,及 已佚之先秦泰誓,同為戰國時人述古之作也。」 9 參屈萬里,〈《尚書‧文侯之命》著成的時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 第 29 本(1958 年)。據氏著,《書傭論學集》(臺北:台灣開明書店,1969 年 3 月), 頁 86-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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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此,乃知〈四十二年逨鼎〉所見「 書」,非王輝先生所云:「 書即賜書」。據「 」字用例及〈四十二年逨鼎〉銘文所記,「 書」係 書寫賞賜緣由及賞賜物之簡策,含意當為「記載賞賜之命的書簡」,不 具「冊命」意義。其性質與見於「冊命」之事的「命書」,迥然有別。

三、「冊

」釋義

據前述,西周銘文中訓為「賜」的「 」(賚)字不全然等同於「錫」, 則欲以「冊 」等同於〈 鼎〉等「冊命銘文」中所見的「冊錫」,亦 不免令人起疑。是以鼎銘中之「冊 」尚需進一步申說。底下由「冊命 銘文」的用語情況談起,先確立「命書」、「冊命」之意,進而考辨「冊 錫」之含意實不同於「冊 」,最終乃就「冊 」之意義加已辨析。 「冊命銘文」中,以〈頌鼎〉最具代表性,為便於比較,茲先節錄 鼎銘於下: 唯三年五月既死霸甲戌,王在周康卲宮,旦,王格大室,即 位。宰引右頌入門,立中廷。尹氏授王命書,王呼史虢生冊 命頌,王曰:「……」頌拜稽首,受命冊,佩以出,返納覲 璋。頌敢對揚天子丕顯魯休。 《集成》2827 鼎銘中之「命書」、「命冊」,前稱「尹氏授王命書」,史虢生「冊命」頌 之後,頌「受命冊,佩以出」,據此可確定尹氏交與王之「命書」,即頌 所受「佩以出」之「命冊」,是「命書」即「命冊」。「命書」之所以又 可稱為「命冊」,與「命書」、「命冊」皆可單稱為「冊」之情形相若。「命 書」單稱為「冊」者見於《尚書‧顧命》: 翼日乙丑,王崩……丁卯,命作冊度。 偽《孔傳》:三日命史為冊,書法度,傳顧命於康王。 《正義》:《周禮》內史掌策命,故命內史為策書也。經不言 命史,史是常職,不假言也。 「命冊」單稱「冊」,見於〈善夫山鼎〉: 隹卅又七年正月初吉庚戌,王在周,格圖室。南宮乎入右善 夫山入門,立中廷,北嚮。王呼史 冊命山,王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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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拜稽首,受冊,佩以出。 《集成》2825 銘文所稱之「命書」與「命冊」,其實一也,即書寫王命之簡策。張光 裕先生謂:「由於王的命書都是寫在木或竹簡上,故受命者受冊命後, 可以佩帶在身上。」10其說是也。《周禮‧春官‧內史》:「凡命諸侯及孤卿 大夫,則策命之。」鄭玄注引鄭司農之說:「策,謂以簡策書王命。」 據此,「命冊」之「冊」,即書寫王命之簡策,其意較然。 既明「命書」係書寫王命之簡策,與「命冊」乃異名同實,「命書」 與「命冊」又皆可單稱為「冊」,〈頌鼎〉所云:「尹氏授王命書,王呼 史虢生冊命頌」,其中「冊命」之義乃可得而說。細繹此二句銘文,前 句言尹氏將書寫王命之簡策交與王,後句「王呼史虢生冊命頌」,其意 當為王令史虢生以簡策之文命頌,故知「冊命」之「冊」,顯然即「命 書」單稱「冊」之「冊」,「冊命」蓋即「以冊命之」之意。 觀乎文獻,「策命」之意亦即如是(「冊命」於文獻中作「策命」)。 《尚書‧洛誥》:戊辰,王在新邑,烝祭歲:文王騂牛一,武 王騂牛一。王命作冊逸祝冊,惟告周公其後。 《正義》云:王命有司作策書,乃使史官名逸者祝讀此策, 惟告文武之神,言周公有功,宜立其後為國君也,……,王 命周公後,令作策書使逸讀此策辭以告伯禽,言封之於魯, 命為周公後也。 「惟告周公其後」之事尚見於《禮記‧王制》「爵人於朝,與士共之」之 《正義》: 此云爵人於朝,謂殷法也。周則天子特假祖廟而拜受之,故 〈洛誥〉云:「烝祭歲:文王騂牛一,武王騂牛一。」時冊 命周公,故特祭文武。 〈洛誥〉「祝冊」之意,《尚書正義》言「讀此策辭以告」,《禮記正義》 直言「冊命」,則「冊命」、「讀此策辭以告」,二者當在彷彿之間(《禮

10 張光裕,〈金文中冊命之典〉,《雪齋學術論文集》(臺北:藝文印書館,1989 年), 頁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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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正義》主採皇侃之說,《尚書正義》主採劉焯、劉炫之說,皇為南朝 人,二劉為北朝人)。又,《尚書‧畢命序》: 康王命作冊畢。 偽《孔傳》云:命為冊書,以命畢公。 「命為冊書」之「冊書」乃名詞,「以命畢公」之「命」乃動詞,其意 不脫「冊命」乃「以冊命之」,是魏、晉間人尚如此視「冊命」之意11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 王命諸侯則儐。 鄭玄注:儐,進也。王將出命,假祖廟,立依前,南鄉。儐 者進當命者,延之,命使登,內史由王右以策命之,降,再 拜稽首,受策以出。此其略也。 鄭注「王將出命」云云,其所言行禮程序與西周「冊命銘文」所見者幾 無不同,「內史由王右以策命之」,「以策命之」所釋者,無疑即是「冊 命銘文」中「冊命」一詞。鄭玄遍注群經,尤精於三禮,上引鄭注與《禮 記‧祭統》之文相類,〈祭統〉云: 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祿有功,必賜爵祿於大廟,示不敢專也。 故祭之日,一獻,君降立于阼階之南,南鄉,所命北面。史 由君右執策命之。再拜稽首,受書以歸,而舍奠于其廟。此 爵賞之施也。 「史由君右執策命之」,無疑即是銅器銘文「史某冊命某」之「冊命」。 由此觀之,秦漢以迄南北朝之儒者,普遍以「策命」為「以策命之」 之意,今之學者皆謂銘文所見「冊命」即文獻之「策命」,故銘文所稱 之「冊命」,「冊」即「命書」稱單「冊」之「冊」,「冊命」即「以冊命 之」,此斷無疑義。 明乎「冊命」之意,乃進而言前舉 1 及 4-8 銘所見「冊錫」。「冊錫」 在銘文中的位置與「冊命」相當,據上文所述,「冊命」之「冊」實即 「命書」單稱「冊」之「冊」,故「冊錫」之「冊」,亦即「命書」。此

11 偽《孔傳》成書年代,目前學界尚未有定論,或主東晉說,或以為大抵魏、晉間 人所為。陳鴻森師見告,當以後說為是。余以為然,今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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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銘中,「命書」之語僅見於 1、4 兩銘,然不可謂其餘四篇「冊命銘文」 中無「命書」。古文尚簡,未言「命書」而「命書」之意已在文中,此 猶前引《尚書‧顧命》,文中未言「史」,而「史是常職,不假言也」。其 他僅言「冊命」而未見「命書」之語的「冊命銘文」,亦當作如是觀。 「冊錫」之「冊」既為「命書」,若逕以「冊錫」為「以冊錫之」, 就此六銘之文章結構加以觀察,實仍有不妥。此六銘中,除 5 銘外,其 餘五銘皆未言及命官,其敘述重點顯然在於受賜之物,將這類僅記賞賜 物而未言命官的「冊命銘文」放在一起,乃可發現銘文在記錄「冊命」 過程時,文句是可以有所省略的。這種僅言賞賜物而未言命官的「冊命 銘文」,除上舉 1、4、6、7、8 銘外,尚有數例,如: 9、〈利鼎〉:唯王九月丁亥,王格于般宮。井伯入右利,立 中廷,北嚮。王呼作命,(?)內史冊命利,曰:「錫汝赤 巿、 旂,用事。」利拜稽首,對揚天子丕顯皇休。 《集成》2804 10、〈弭伯簋〉:唯八月初吉戊寅,王格于大室。榮伯入右師 耤,即立中廷。王呼內史尹氏冊命師耤:「錫汝玄衣黹屯、 素巿、金鈧、赤舄、戈琱 、彤綏、攸勒、 旂五日,用事。」 弭伯用作尊簋。 《集成》4257 9、10 兩銘文章結構相同,用語小異,9 銘於「內史冊命利」之後有「曰」 字,10 銘於「冊命師耤」之後則無「曰」字,9 銘「曰」字以下至「用 事」,即略記「命書」之「策文」。而 10 銘自「錫汝」以至於「用事」, 亦「命書」之內容無疑。由此二銘用語有異的現象,透露出「冊命銘文」 在記錄實際「冊命」過程時,特別是史官宣達書於簡策之王命的相關語 句,其用語是可以有所省略。上舉「冊錫」六銘即皆無「曰」字。 再看 5 銘,5 銘記有命官之語,其位置在受賜物之後,其它以受賜 物在前,命官之語在後為敘述方式的「冊命銘文」中,亦可見此等用語 省略之情形,如: 11、〈師 父鼎〉:唯六月既生霸庚寅,王格于大室, 馬井 伯右師 父。王呼內尹駒冊命師 父:「錫 巿、 黃、玄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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黹屯、戈琱 、旂,用 乃父官、友。」 父拜稽首,對揚 天子丕丕魯休。 《集成》2813 12、〈弭叔簋〉:唯五月初吉甲戌,王在 ,格于大室。即位 中廷。井叔入右師察,王呼尹氏冊命師察:「錫汝赤舄、攸 勒,用胥弭伯。」察拜稽首,敢對揚天子休。 《集成》4253 13、〈 簋〉:唯元年三月丙寅,王格于大室,康公右  , 「錫戠衣、赤巿。曰:用嗣乃祖考事,作 徒。」 敢對揚 王休。 《集成》4197 11、12 兩銘與 10 銘相同,同樣省去了「曰」字,但此二銘「命書」之 起迄皆尚清晰可辨。13 銘未省去「曰」字,而是將「冊命」等語省去, 復將「錫戠衣、赤巿」置於「曰」之前,然「命書」內容仍當自「錫戠 衣」始。此銘用語之省略與變化,又較前舉諸銘複雜。 據上所見,「冊命銘文」在記述史官宣達王命時所用之語詞,除可 省略「曰」字外,「冊命」二字亦可省略。然不論如何省略,9-13 銘中 的「錫」字,皆與所錫之物構成「動賓結構」的語詞。故文句有所省略 的「冊錫」六銘,「錫」字之意義亦當與所錫之物結合。 將 9-13 銘的用語情況與 1 及 4-8 銘比較,則後者所見之「冊錫」, 當為「冊命……曰:錫」省略後的結果,未可比諸「冊命」釋為「以冊 錫之」。說者或以為「冊錫」於銘文中之位置既與「冊命」相當,其意 義亦當相若,何必另求新解?按,如比諸「冊命」釋「冊錫」,「冊錫」 以下即為「命書」內容,以此觀 1 及 4-8 銘,「命書」之內容皆以賞賜 物起句,缺少動詞,必以「冊錫」之「錫」為全部「命書」之動詞,然 賞賜物以「錫」為動詞尚可,4、5 二銘「命書」中之「用事」、「用大 于五邑守 」,以「錫」為動詞則必不可。且以「冊錫」為「冊命…… 曰:錫」之省文,乃是復原有所省略的文句,並未於「冊命」之外,另 添其他意義。 「冊錫」既為省文,則「冊錫」不可視為一詞加以理解,故〈四十 二年逨鼎〉:「王呼史淢冊 逨」一句中獨立成詞之「冊 」,乃與〈 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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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冊命銘文」所見「冊錫」含意不同,「冊 」不可如上引王氏之說, 釋為「冊賜」。 續說「冊 」。〈四十二年逨鼎〉之「冊 」兩見,一在「王呼史淢 冊 逨」,一在宣達王命結束之後,「逨拜稽首,受冊 以出」。先說前 者。「冊 」在銘文中的位置與「冊命銘文」之「冊命」相當,「冊 逨」 之後的文句為「王若曰」,沒有文句省略的情況,故「冊 」之意當比 諸「冊命」,「冊 」乃「以冊 之」之意。「冊 」之「冊」亦「命書」 單稱「冊」之「冊」,只是此處之「冊」已是銘文中之「 書」,與「命 書」之性質有所不同,不具「冊命」意義。「冊 逨」意謂:以賞賜之 命的書簡中所記者賜與逨。銘文由「王若曰」以至於「于 廿田」,即 「 書」之「策文」。 至於後一「冊 」,銘文中宣達賞賜之命稱「冊 」,宣達完畢後, 受賜者「受冊 以出」,「冊 」-「受冊 」的前後對應關係,與「冊 命銘文」所見「冊命」-「受命冊」的情況不同,顯示後一「冊 」又 與前一「冊 」有所差異。 後一「冊 」,今所見釋文多作「冊 」,唯上舉王氏之文釋讀為「封 (賚)」,並謂: 「封 」即封賜。「拜稽首,受某以出」是冊命金文的套語。 頌壺:「頌拜稽首,受命冊,佩以出。」語例相似……頌壺 是西周銘文中記錄冊命禮儀最完整的一篇,此銘在這方面可 以與之比美。12 王氏所說之「封賜」未見於西周銘文與先秦典籍,未詳其義。「『拜稽首, 受某以出』是冊命金文的套語」,直將〈四十二年逨鼎〉視為「冊命銘 文」,亦不確。觀拓片中「冊 」之「冊」,位於銘文第 19 行倒數第三 字,字形清晰明確,為「冊」字無疑,王氏在與〈頌壺〉(與〈頌鼎〉 同銘)比較之餘,仍釋「冊 」為「封 」,恐是因「冊命銘文」中, 前書「冊命某」,後書「受命冊」,前後文句必當小異,如仍釋讀為「冊 」,即與前一「冊 」相同之故。今「冊 」二字既明確無誤,王氏 之說自不可信據。然若依照今所見釋文的讀法,將「受冊 以出」五字

12 王輝,〈四十二年 鼎銘文箋釋〉,《第四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香 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2003 年 10 月),頁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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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讀,「冊 」之義亦莫能明。若視「冊 」二字為「 冊」之誤,雖 與「冊命銘文」所見「命書」-「冊命」-「受命冊」相對應,但終究 是以銘文有誤為其前提。銘文雖不能皆無誤,13但「受冊 」僅此一見, 14是否必以改動文句之法始能解其義,恐亦未必。 「受冊 以出」,或當讀為「受冊, 以出」(按,第一節所引銘文 即是據此句讀)。「冊命銘文」中「受命冊」亦有作「受冊」者,見於上 舉〈善夫山鼎〉。「受冊, 以出」,與〈善夫山鼎〉:「受冊,佩以出」, 二者正可相應。「佩」為「佩帶」、「佩繫」之意,乃是將「命書」佩繫 在身上,張光裕先生謂「似當佩在腰際」15,其說可從。「 」當有與 「佩」相近的意義,或可讀為「麗」或「繫」。「麗」、「繫」皆有纏縛、 繫結之意: 《國語‧周語下》:鑄之金、磨之石,繫之絲木。 韋昭注:繫絲木以為琴瑟也。 《荀子‧勸學》:南方有鳥焉,名曰蒙鳩,以羽為巢,而編之 以髮,繫之葦苕。 《禮記‧祭義》:祭之日,君牽牲……既入廟門,麗于碑。 鄭玄注:麗,猶繫也。 「麗」上古音屬來母支部字,「繫」屬見母支部字,銘文「 」屬來母 之部字。16見、來二母上古音為「K」、「L」,關係密切。之、支二部在 上古音階段的情形,自清代即有不以段玉裁「之、脂、支」三部不可通 之說為是者,17近代王力先生《同源字典》中復舉出不少之、支二部為

13 西周銘文間有錯誤者,如奪字、誤補,參李旼姈,《甲骨文例研究》(台北:台灣 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3 年 6 月初版 1 刷),頁 182-183、頁 263-265。 14 據注 1 簡報云,〈四十二年 鼎〉共兩件,然簡報所見之拓片皆為編號 2003MYJ:1 的〈四十二年 鼎〉乙。於《文物》之發掘簡報及《盛世吉金》中,尚可略見〈四十 二年 鼎〉甲腹內綠銹斑駁。唯《盛世吉金》(北京:北京出版社,2003 年 3 月),頁 75所載綠銹幾半之銘文照片,實係〈四十三年 鼎〉,原書誤置。 15 張光裕,〈金文中冊命之典〉,《雪齋學術論文集》(臺北:藝文印書館,1989 年 9 月初版),頁 29。 16 文中上古音據李珍華、周長楫編撰,《漢字古今音表》。(北京:中華書局,1993 年) 17 段玉裁之說見《六書音均表‧第一部、第十五部第十六部分用說》,通行之經韻樓 本《說文解字注》皆附有《六書音均表》。清人駁斥之說,如紐樹玉《段氏說文注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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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源字的例證,18可知之、支二部實有可通之理。參酌聲、韻的情形, 「 」讀為「麗」或「繫」,絲毫不勉強。「麗」字已見於甲骨、西周金 文,相較之下,以「 」記錄「繫」一詞的可能性應該更大些。「 (繫) 以出」,乃是將鼎銘中的「 書」繫在身上,極可能就繫在腰際。「受冊, (繫)以出」與「受冊,佩以出」,二者若合符節。全銘所見「 書」 -「冊 」-「受冊, 以出」與「命書」-「冊命」-「受冊,佩以 出」亦正可相合。

四、延伸討論──「冊命銘文」名實辨正

今所習稱的「冊命銘文」,其命名之緣由即因銘文中有「冊命」二 字,但根據上述討論,〈四十二年逨鼎〉「冊 」二字,清楚顯示了賞賜 銘文亦有「冊」,且其與「冊命」之「冊」,同指記載王命的簡冊,則「冊 命」二字是否具有清楚標識銘文類別的功用,並藉以與它類銘文區別, 就成為不能不再仔細考慮的問題。 略考「冊命銘文」此一稱法之歷程,以明「冊命銘文」所指稱者, 其特徵為何?西周金文有「冊命」之名,似以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三)〉 為最早,19該文中有一章名為「西周之策命制度」,其於「西周金文中 的冊命」一節中云: 西周金文的內容是多種樣的,大別之可分為:(1)作器者以祭 祀或紀念其祖先的,(2)記錄戰役和重大的事件的,(3)記錄 王任命、訓戒和賞賜的,(4)記錄田地的糾紛與疆界的。(4)

云:「按支、之二部本可通,較釿從金聲,則遠勝矣。」晚於段氏之陳奐於《詩毛氏傳 疏‧小雅‧瓠葉》云:「『有兔斯首』與『有鶯其羽』、『有捄其角』句同,斯猶其也,古斯、 其同聲,故二者皆為語詞。」此說即不用段氏於「斯,析也。從斤,其聲」之注:「其 聲,未聞。斯字自三百篇及唐韻,在支部無誤,而其聲在之部,斷非聲也。」紐氏之 說據《說文解字詁林正補合編》冊 11(台北:鼎文書局,1997 年),頁 254。陳氏之 說見氏著,《詩毛氏傳疏》(台北:學生書局,1970 年),頁 634。 18 如「剺」(之)、「劙」(支);「副」(之部入聲)、「劈」(支部入聲);「茲」(之)、「此」 (支),參王力,《同源字典》(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1 年),頁 94、頁 102、頁 113-114。 19 據該文所述,「1941-1943 年間,曾因講授〈大盂鼎〉、〈毛公鼎〉和《尚書》作了 關於古代策命制度的研究。」則以「冊命」為主題,將相關銘文連繫歸屬於一類的時 間可能更早,惜其文未見。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三)〉,《考古學報》(1956 年 1 期),頁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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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2)雖有而不如(1)(3)之多。……西周金文的『命』可 以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是王的策命與賞賜,第二類是王令大 吏舍命于成周,第三類是君后、侯伯的命、賜。……第一類 王在宮、廟策命或賞賜其臣工,此又可分為二項:第一項為 王親命,第二項為史官代宣王命。20 此段文字之後,陳氏乃舉第一項與第二項之西周銘文 58 例加以分析。 據此文之意,陳氏是以「冊命」為主題,將銘文所見「王的冊命與賞賜」 皆歸屬為一類,於此一類中復分為「王親命」與「史官代宣王命」兩項。 很顯然地,其所重者在銘文中是否有「王命」,至於「王命」之性質究 屬「冊命」或賞賜,陳氏並未加以區別。其後張光裕先生作〈金文中冊 命之典〉,其文所重者在典禮程序,自云撿擇銘文之標準為: 金文裏有關冊命的記載很多,而整個冊命典禮進行對時間、 地點、王位、受冊命者及輔佑者的部位,皆備載者,通檢傳 世及著錄的彝銘,以下列五十餘器所述較為完整……21 乃於正文中舉 56 例,補記中復增 11 例,共 67 例。觀張氏之作,係於 「冊命銘文」中撿擇出典禮儀式記載較詳者加以析論,其思路當有兩個 層次:第一層乃是在眾多銘文中離析出屬於「冊命銘文」一類者;第二 層復就其中典禮儀式之記載較詳者加以論述。惜其於何謂「冊命銘文」, 未見詳述,無法與陳氏之說加以比較。玩味其未加詳述之原因,「冊命 銘文」似乎已是一種無需多加解釋與界定的銘文類型。繼張氏之後,陳 漢平先生有《西周冊命制度研究》一書,其對「冊命」之界定為: 所謂「冊命」,簡言之,即指封官授職,是為封建社會中之 隆重典禮。無論天子任命百官、封建諸侯,諸侯之封卿大夫, 卿大夫之封臣宰,均須舉行此種禮儀。22

20 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三)〉,《考古學報》(1956 年 1 期),頁 100;氏著,《西 周銅器斷代》上冊(北京:中華書局,2004 年),頁 400。 21 張光裕,《雪齋學術論文集‧金文中冊命之典》(臺北:藝文印書館,1989 年),頁 2。 22 陳漢平,《西周冊命制度研究》(上海:學林出版社,1986 年),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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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官授職」之說已將賞賜類銘文排除,於是「冊命銘文」之性質與範 圍有了較為明確的界定標準。汪中文先生於《西周冊命金文中所見官制 研究》一書中,所選用之銘文與陳漢平所選錄者僅有小異,23顯然其對 「冊命銘文」之理解大抵與陳氏相同。今所稱之「冊命銘文」,大抵即 是以「封官授職」為主要內容的銘文,若未見「封官授職」,其所記賞 賜之物與「封官授職」之銘文相同、相類者,亦歸屬焉。 綜觀「冊命銘文」的命名用意,自陳夢家以來,所重視者即在於「王 命」,陳氏以後的重要發展,即是將「王命」的性質界定在「封官授職」, 於是「冊命銘文」乃與一般賞賜銘文有了較清楚的界線。 然據前文所考,「冊命」二字是否與「封官授職」此一特點相稱? 恐不能無疑。「冊命」乃「以冊命之」之意,「冊」即指「命書」,然名 為「冊」者,非冊命之「命書」所獨有,「冊 」之「冊」,所記者即賞 賜之命。再者,「冊命」之「命」乃動詞,並非「王命」,「王命」已見 於「冊」中。則「冊命」一詞不僅不足以呈顯「封官授職」此一特色, 此類銘文與賞賜銘文之界線,亦無由觀「冊命」一詞而可立判。「冊命 銘文」之名,沿習已久,庶幾為銅器銘文及古史研究之專有名詞,然其 名實竟不相稱,是以不可不辨明焉。 對於此類銘文,陳夢家以前的學者多據文獻所稱之「錫命」加以概 括,如清朱為弼有〈王親錫命禮〉等諸文論及,24齊思和據《易經‧師 卦》九二:「王三錫命」,〈訟卦〉上九:「或錫之鞶帶。」《正義》引虞 翻注曰:「錫謂王之錫命」等文獻,將此類銘文歸於「錫命禮」加以討 論。25〈師卦〉之「錫命」或作「賜命」,26是以又有稱此類銘文為「賜

23 汪中文,《西周冊命金文所見官制研究》(臺北:國立編譯館,1999 年),頁 72-112 有「冊命金文分析總表」,共收錄 82 器,其編號 12 之〈 〉,重見於 51,實得 81 器。 陳漢平,《西周冊命制度研究》(上海:學林出版社,1986 年),頁 341-362 有「西周冊 命金文分析表」,收錄 80 器,剔除較有疑問之 48 與 79,實得 78 器。 24 朱為弼,〈補周王錫命禮〉〈侯氏入覲錫命禮〉〈王親錫命禮〉〈諸侯嗣位錫命禮〉、 〈古錫命禮〉等,《茮聲館集》(1916-1919 年重刊本),〈卷一〉,頁 13、頁 17、頁 21、 頁 28、頁 32。 25 齊思和,〈西周錫命禮考〉,《燕京學報》32 期(1947 年)。據氏著:《中國史探研》 (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 年),頁 99-129。 26 《周易校勘記》於「王三錫命」云:「石經、岳本、閩監、毛本同。《釋文》:『錫, 鄭本作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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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銘文」者。27按,〈師卦〉九二,《正義》:「案〈曲禮〉云:『三賜不 及車馬,一命受爵,再命受服,三命受車馬。』」文獻所稱「錫命」時 所錫之命,即「受爵」、「受服」、「受車馬」,此與銅器銘文所見,以「封 官授職」和賞賜與之相應的車馬服物為主要內容的情況,完全吻合。 相較之下,沒有理由捨棄「錫命」、「賜命」此既見於文獻,又能概 括、呈顯此類銘文特點之名稱不用,改採「冊命」此一名實不相符的稱 法。至於「錫命」與「賜命」,二者孰較為優,考量時代較近於西周之 文獻多書作「錫命」,此類以「封官授職」為其主要內容的銘文,以「錫 命銘文」名之,乃既較近於古,亦較近於實。

五、結論

由考辨新出土〈四十二年逨鼎〉銘文新見語詞「 書」、「冊 」引 發,文中所考論者凡以下數事: 一、 詳考西周銘文中「 」字用例,乃知「 」(賚)字絕不用於實 際「冊命」過程,「 書」意為「記載賞賜之命的書簡」,不具「冊 命」意義。鼎銘所見「 書」,雖與「冊命銘文」之「命書」皆 屬記載王命之簡策,唯「 書」與「命書」所載者,性質不同。 二、 「冊命」二字之意義,可確定為「以冊命之」,此由較近於古的 秦漢南北朝儒者對文獻中「策命」的理解,及西周銘文實際情 況,都可獲得清楚的證明。「冊命」之「冊」,即是「命書」單 稱「冊」之「冊」。復據〈四十二年逨鼎〉可知,凡記載「王命」 者,不論「王命」性質為何,皆可稱為「冊」。 三、 〈四十二年逨鼎〉之「冊 」凡二見,首一「冊 」乃「以冊 之」之意,「冊」之實質即同銘所見「 書」,銘文之「冊 逨」, 意謂「以賞賜之命書簡中所記者賜與逨」,不具「冊命」意義。 「冊 」實未可與「冊錫(賜)」等同視之,「冊錫」乃「冊命…… 曰:錫」之省文,與獨立成詞之「冊 」不同。至於後一「冊 」, 銘文作「受冊 以出」,此五字或當讀為「受冊, (繫)以出」, 與〈善夫山鼎〉:「受冊,佩以出」,二者正相對應。

27 黃然偉先生將此類銘文稱為「賜命」。說見所著,《殷周史料論集》(香港:三聯書 店,1995 年 10 月),頁 11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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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由「冊命銘文」用語意義之探求,乃就「冊命銘文」此一名稱 中名實不符之處加以辨析。所謂「冊命銘文」,「冊命」之「冊」 僅為書寫「王命」之簡策,據〈四十二年逨鼎〉可知,西周時 名為「冊」者,其所載內容實不限於「封官授職」,且「冊命」 之「命」係動詞,與簡策之內容無涉,則「冊命」二字之意義, 與目前學界以「封官授職」為此類銘文特點的看法,二者存在 不小的差距。顯然「冊命」一詞不僅不足以呈顯「封官授職」 此一特色,此類銘文與賞賜銘文之界線,亦無由觀「冊命」一 詞而可立判。對此類銘文的稱法,與其援引銘文之「冊命」,不 若援引文獻多見之「錫命」,所錫之命,即是以「封官授職」為 主要內容之「王命」。將此類銘文命名為「錫命銘文」,不唯較 近於古,亦較近於實。「冊命銘文」之名,沿習已久,庶幾為銅 器銘文及古史研究之專有名詞,然其名實竟不相稱,是以不可 不辨明焉。【責任編校:簡名妤】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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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摘要

第一位審查人: 作者立說新穎,洵為佳作。然孤例難為證,故雖引據廣泛, 論述理路清晰,仍稍覺不足。論述此器時,宜併參〈四十三 年逨鼎〉,或許可使思緒更加開拓。〈四十二年逨鼎〉銘云:「尹 氏受王 書,王乎史淢冊 逨」,而〈四十三年逨鼎〉銘云: 「史淢受王令書,王乎尹氏冊令逨」,兩相對照,似「 」、「令」 互文,非別有深意。若〈四十二年逨鼎〉仍屬冊命銘文,則 作者之推論,恐仍須有更堅強之證據支持,否則不易說服讀 者。 第二位審查人: 一、 本文從〈四十二年逨鼎銘文〉研究出發,主要得到兩個 結論:一則以西周銅器銘文與傳世文獻中之「冊命」一 詞,不能表現西周天子「封官授職」之實,建議以「錫 命」一詞名之,如此名實相符,既較近於古,亦較近於 實也。二則區分「冊命」與「冊 」二詞,以為前者乃 命以官職,而後者乃書寫賞賜緣由及賞賜物的簡策,二 者不容混淆。 二、本文研究所得的第一個結論,實未必然也。陳夢家氏已 指出,西周天子冊命禮儀中包含有兩個主要內容:一是 命以官職,一是賜以實物。此兩事又互相關聯,因命以 官職,故附帶錫以命服、車服;因其有功,故有實物的 賞錫。命服、車服的賞賜,也是任命的表示。在西周金 文中,有記命官而無賞錫的,有記賞賜而不命官的,但 兩者兼具者為數不少。(見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頁 415,北京:中華書局,2004 年)依陳夢家氏所言,則「冊 命」與「錫命」二義相同,實不必強分為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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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文研究所得的第二個結論,確有道理。陳夢家氏並舉 《詩‧江漢》、《詩‧韓奕》、《詩‧崧高》、《詩‧閟宮》、《詩‧ 采菽》、《詩‧采芑》及《詩‧文侯之命》等文獻指出,周天 子賞錫時所用的動詞有錫、釐、賚、予等;(見陳夢家, 《西周銅器斷代》,頁 416,北京:中華書局,2004 年) 又遍考兩周出現「命以官職」的銘文、典籍,卻絕未見 有釐、賚等詞,是釐、賚等詞確僅出現於記賞賜而不言 命官的銘文、典籍中,不像「命」字,既可出現於「命 以官職」的銘文、典籍中,又可出現於「賜以實物」的 銘文、典籍中。 四、 〈四十二年逨鼎銘文〉未見有「命以官職」之言,然有 賞賜土田之事,故銘文用「 」字;又〈四十三年逨鼎 銘文〉既有「命以官職」之言,又有賞賜土田,錫以命 服、車服等事,故銘文用「命」字,不用「 」字,區 分謹然。二鼎銘文對照,亦可證成作者所得結論之二, 所言不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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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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