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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草屯地區開發史 ─以地名出現庄街形成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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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9-141 頁 2001 年 11 月 逢甲大學人文社會學院

清代草屯地區開發史

─以地名出現庄街形成為中心

陳哲三*

摘 要

本文旨在重建漢移民入墾草屯之歷史,而以漢地名、漢庄街之形成為討論 中心。 本文充分運用最近出土之古文書,因而有許多新的發現。 先敘洪雅族北投社,草屯最早的先住民。在有清一代,北投社一直是中部 一個大社。但漢移民進入後,土地不斷流失,生活日漸困難,到道光初年土地已 幾乎贌賣淨盡,所以也舉族陸續遷入埔里。 漢移民在雍正年間進入草屯,先是與原住民交易,之後則贌耕土地。先來 者佔據水源附近的地方,如月眉厝、溪洲、大哮山腳、草鞋墩;後來者拓墾無水 的荒埔或石頭埔,如北投埔、石川、新莊。草屯平原墾耕完畢,更東入內木柵匏 仔寮台地,越過隘寮,進入南埔、土城、北勢湳地方,以至烏溪溪底。全部墾殖 在乾隆末年、嘉慶初年完成。所以聚落村莊在乾隆末年、嘉慶初年大致都已出現。 草屯第一街:北投舊街,最遲在乾隆四十七年就已出現。之後,嘉慶年間出現北 投新街,光緒年間出現草鞋墩街。 日本治台,自彰化到埔里的公路,與台中到南投的公路在草鞋墩交會,於 是草鞋墩興起,北投沒落。一九二○年日本人將草鞋墩改為草屯,完全取代北投 的地位,一直到今天。 關鍵詞:洪雅族、北投社、南北投保、北投保、草鞋墩、草屯、移墾 *逢甲大學人文社會學院歷史與人文教學組專任教授。東海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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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引言

南投縣一市十二鄉鎮,南投市為縣政府所在地,有十餘萬人,草屯鎮有九 萬餘人,埔里鎮八萬餘人,竹山鎮六萬餘人,集集鎮一萬餘人,名間鄉四萬餘人, 鹿谷鄉二萬餘人,中寮鄉一萬餘人,魚池鄉一萬餘人,國姓鄉二萬餘人,水里鄉 二萬餘人,信義鄉一萬餘人,仁愛鄉一萬餘人。草屯鎮人口數目排在第二位。南 投市因為是政治中心,文教機構多設在當地,故成為縣境之首善之區。如就經濟 之富裕,交通之樞紐,人文之薈萃,草屯實執縣境之牛耳。 草屯平原之廣闊,土地之肥沃,河流之密布,灌溉工程之發達,自古已然。 草屯之交通,由南到北,由北到南,由西到東,由東到西,為輻輳之地。道光間 閩浙總督劉韻珂之入出埔里,均經北投;光緒後之鹿港擔埔社,以草屯為中點站。 地位交通之重要,在縣境除竹山外,殆無可比擬。 草屯之繁榮發達在歷史上已充分表現,所以要了解今日草屯之經濟富裕, 實可自其歷史中求得其真相。因此,本文從聚落之形成來討論草鞋墩之開發史, 除了求真之外,也不無鑑古知今的實用價值。

貳、北投社原住民是最早的先住民

草屯境內,有十一處的考古遺址,分別是:草鞋墩(大墩)、草溪路、隘寮、 中原(頂崁仔)、三層崎、土城、茄荖山、平林、雙冬、下雙冬、石灼仔等,1 屬牛罵頭文化,或屬營埔文化。牛罵頭文化約在西元前三千年至二千年前;營埔 文化約在西元前二千年至公元後。2 這些史前遺址的發現,說明草屯地區距今五千年前就已有人類居住,而且 從遺址分布廣闊,可以證明草屯的每一個地方都曾經有人類居住。草屯正是一個 適合人類居住的地方。 這些遺址的主人和後來的北投社有何關係,這是需要繼續研究的一個問題。 以上是考古研究的成果。 如果從歷史的記錄來看,最早住在草屯地區的人是平埔族中的洪雅族 (Hoanya)阿里坤支族(Arikun)的北投社。 北投社之最早見諸記載,係在十七世紀荷蘭人之「台灣番社戶口表」,表內 有 Tausabato,其 bato,音近北投,故學者認為即為北投社。3但也有以為 Tausa Mato

1洪敏麟《草屯鎮志》,草屯鎮志編纂委員會(民國 75 年 12 月),頁 147~163。 2宋文薰〈史前時期的台灣〉《歷史月刊》21(民國 75 年 12 月),頁 68~80。

3張耀錡〈平埔族社名對照表〉《文獻專刊》2:1/2(台北:台灣省文獻會,民國 40 年 5 月);曾敏怡《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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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是。4入清之後,文獻記載較多,而且較為明確。 康熙二十四年(1685)蔣毓英《台灣府志》記蕭瓏社至大武郡社凡三十四社, 中有南北投社,並註明離府治三百七十五里。5康熙三十三年高拱乾《台灣府志》 也記南北投社,註明離府治五百六十里。6離府治(台南)的里數自以高志為近 是。另外高志在〈賦役志〉中說:舊額土番社三十四社,共徵銀七七○九兩五錢 三分六釐八毫,其中南北投社徵銀五○一兩三錢二分八釐八毫。7除大武瓏社、 南社比較多之外,其餘都比南北投社少。可見南北投社在當時是一個大社。 康熙五十六年周鍾瑄《諸羅縣志》有更多草屯地區的記錄。在〈封城志〉 中有云:「東望可指者,虎尾之北,濃遮密蔭,望若翠屏,曰大武郡山,東為南 投山(內社二,溪南為南投、北為北投)阿拔泉山、竹腳寮山,為九十九尖,玉 筍瑤參,排空無際。其下為大哮山、筊荖山,又東北為水沙連內山,山南與玉山 接,大不可極。」8在「大肚溪」條云:「發源於南投山,過北投、貓羅、柴仔坑, 北合水沙連九十九尖之流,出阿束之北,為草港,入於海。」9又在〈規制志〉 中記有南投社、貓羅社、北投社。10在〈賦役志〉中有南北社額徵銀五○一兩三 錢二分八釐八毫。括號註明「內貓羅社餉銀附入合徵」。11可見前面高志所徵銀 也是含貓羅社在內的。貓羅社可以和南北投社合徵,說明他們也是同族的,而且 關係密切。另外〈兵防志〉「斗六門」條說:「扼南北投、水沙連諸番出入之路。」 12「半線」條說:「此為居中扼要之地,貓霧拺、岸裏社、南北投、水沙連諸番 上下往來,必由之路。」13可知南北投社當時南可出入斗六門,西可出入半線(彰 化)。 首任巡台御史黃叔璥,於康熙六十一年到任,留到雍正二年,著有《台海 使槎錄》,其〈番俗六考〉,14記南投、北投、貓羅、半線、柴仔坑、水里等六社 之居處、飲食、衣飾、婚嫁、喪葬、器用,並附南北投社賀新婚歌。這是清代對 本地區原住民最詳細的記敘。 4中村孝志著,吳密察、許賢瑤譯〈荷蘭時代的台灣番社戶口表〉載《台灣風物》44 卷 1 期(民 國 83 年 3 月),頁 197~234。 5蔣毓英撰,陳碧笙校注《台灣府志》,廈門大學出版社(1985 年 11 月第一版),頁 10~11。 6高拱乾《台灣府志》,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台灣歷史文獻叢刊》(民國 82 年 6 月),卷二〈規制 志〉,頁 38。 7 高拱乾《台灣府志》,卷五〈賦役志〉,頁 134~135。 8 周鍾瑄《諸羅縣志》,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台灣歷史文獻叢刊》(民國 82 年 6 月),卷一〈封域 志〉〈山川〉,頁 9。 9同上書,頁 13。 10同上書,卷〈規制志〉〈社〉,頁 31。 11同上書,卷六〈賦役志〉〈餉稅〉,頁 98。 12同上書,卷七〈兵防志〉〈水路防汎〉,頁 117。 13同註 11。 14黃叔璥《台海使槎錄》,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台灣歷史文獻叢刊》(民國 85 年 9 月),卷五〈番 俗六考〉,頁 11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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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六年(1741)劉良壁修的《重修福建台灣府志》,在〈城池〉〈番社〉中 有柴坑仔社、貓羅社、南投社、北投社、貓霧拺社,註明「以上五社,東附內山。」 15意即屬歸化生番。又在〈戶役〉下有「南北投社並附貓羅社合徵銀五百零一兩 三錢二分八釐八毫。」16又有「南北投社並附貓羅社番丁共一百七十三。」17 些史料告訴我們到乾隆初年,南投社、北投社、貓羅社有番丁一百七十三,人數 不到二百,但這個數目在彰化縣十七番社中是最多的。當時十七番社,共番丁二 千三百一十八,每丁徵銀二錢,共徵社餉銀四百六十三兩六錢,可見番人生計不 易,人口衰微之一斑。 乾隆二十五年(1760),余文儀《續修台灣府志》在〈規制〉中有「北投社 (距城四十里)、南投社(距城五十里)。」18除外,並無新史料。要到道光七年 (1827)周璽修《彰化縣志》才有更多史料。《彰化縣志》在〈規制志〉〈社〉記 錄了柴坑仔社、南投社、北投社、貓羅社等二十三社。末云:「皆歸化熟番所居, 然或漢人雜處,或遷徙而墟其地,姑就原名記載耳。」19可見到道光初年,彰化 縣境之平埔族番社不是漢番雜處,番化於漢,就是番人棄社遠徙,東入埔里了。 另外在《彰化縣志》〈兵防志〉在「屯政」條敘林爽文之變後,台灣仿照四 川屯練之例,挑募番丁四千名,南北二路,分為十二屯,設立屯弁十八員管轄。 而將內山界外丈溢田園,歸屯納租,由地方官徵收,按照二八兩月支放;仍給未 墾埔地,以為自耕養贍。20在「屯租」條云:「徵大埔洋莊屯租榖一千六百零四 石七斗八升零二勺八抄六撮,徵內木柵莊屯租榖六百五十三石五斗九升八合五勺 四抄四撮。」21每石折番銀一員。在「屯餉」條說明北投屯外委一員,年給餉銀 六十員。北投小屯兵三百名,每名年給餉八員。22在「屯弁兵分給埔地」條云: 北投社屯外委一員,屯丁一百二十八名,分給內木柵埔地一百三十三甲。23外委 三甲,屯丁一甲。這些屯兵、屯租、屯餉、屯埔地,都和草屯地區開發史關係密 切,屯埔地在內木柵嘉慶道光以降都陸續杜賣贌耕給漢人墾耕。屯制到道光初年 已經有名無實。正如《彰化縣志》所言:「埔分一甲,終無尺地可耕;餉定八圓, 15 劉良壁《重修福建台灣府志》,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台灣歷史文獻叢刊》(民國 82 年 6 月),卷 五〈城池〉,頁 82。 16劉良壁《重修福建台灣府志》,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台灣歷史文獻叢刊》(民國 82 年 6 月),卷 五〈城池〉,頁 82。 17 同註 15,頁 201。 18 余文儀《續修台灣府志》,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台灣歷史文獻叢刊》(民國 82 年 6 月),卷二〈規 制〉頁 81~82。 19周 璽《彰化縣志》,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台灣歷史文獻叢刊》(民國 82 年 6 月),卷二〈規制 志〉,頁 51~52。 20 同上書,卷七〈兵防志〉,頁 221。 21 同註 19,頁 223。 22 同註 19,頁 223~224。 23 同註 19,頁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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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過數百可領。」又云番民:「既不能不自食其力,又不得仰食於官,無怪其飢 迫切,而輕去其鄉也。」24進入埔里社眾平埔族在道光八年所立合約字承管埔地 也說:「我等各社番黎,生長台疆,自我祖歸化修入版圖以來,深沐皇仁恩恤, 賜給埔地,豁免陞科,以為社番仰事撫恤衣食充足之需。不料慘遭漢人逼近,番 社雜處,貿易交關,被其侵占刻剝,以致栖身無地,餬口無資,大慘難言。」25 這是西部平埔族的普遍情狀。至於北投社的情形,光緒二十九年北投社通事謝潘 元的報告十分清楚,照錄如下: 一、北投社屯丁一百二十八名,每名分給口糧埔地一甲。此北投社埔 地屯田園,在本社內木柵北勢湳牛埔,丈明一百二十八甲。目前 咸豐年間,被青國反首及虎佃覆收,顆粒不完。 二、北投社通事管收抄封口糧大租,逐年該納二百二十四石。又一段 通事管收抄封口糧大租,逐年該納一百零八石。此抄封大租二 段,首段田址在北投堡南勢公館,又次段田址在北投街舊公館。 二段合丈明四十一甲五分,共納大租榖三百三十二石,扣六城折 實收榖一百九十九石二斗。此大租係前清二抄封反首三姓陳、 林、許之田業,逐年徵收者向於彰化城東門街抄封館吳昌記徵 收,現今無完。 三、北投社通事謝潘元,有承祖父潘烏目自己之大租店地七坎,址在 南投堡南投街,逐年所收七坎大租銀七員,現付大人起蓋衙門, 24 同註 19,頁 226。 25 劉枝萬《南投縣沿革志開發篇稿》,南投縣文獻委員會(民國 47 年 1 月),頁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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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係不敢云大租之事。26 一百二十八甲的屯田租自咸豐年間以後便「顆粒不完」。這裡所謂「清國反首」 想係響應戴萬生之洪欉洪璠。 以上是北投社平埔族在漢人入墾之後的遭遇,以及番漢二族興衰消長的大 略歷史。我另有專文討論草屯地區的漢番互動,27此處不再贅述。但必要一提的 是,有人認為北投社土地之流失,不論番社公地或零星的的社番私有地,都在乾 隆年間流失。28這個看法與我的統計不同,我的統計是在乾隆十四年至六十年約 為百分之五十二,而嘉慶元年到道光七年的三十二年占百分之四十八;買賣最多 的年份是嘉慶元年到十年,占總數的百分之十八。29

參、雍正乾隆年間漢人入墾形成聚落

漢人何時進入草屯地區?很多人都說雍正(1723~1735)時期,但雍正的直 接證據還沒有,只有二條間接的證據。一件是乾隆十九年福州將軍新柱福建巡撫 陳弘謀的〈奏覆審理彰化兇番焚殺兵民摺〉;另一件是光緒十年的杜賣大租契字, 前一件中有「已革監生簡經於雍正七年間向葛買奕等贌墾該社公共草地一所,土 名大吼凹仔,今名內凹莊。」30另一件契字,立契人張思足等提到「有承祖父明 買過張法大租一宗,一百二十五甲,坐落土名大哮莊凹仔埔東北隅……因雍正十 三年,法赴縣呈控,蒙縣主託秉判。」31乾隆以後則證據很多,所以純依證據立 論,只能說漢人在雍正年間已進入草屯地區,到乾隆年間才大量進入草屯地區開 墾。 漢人開墾的速度很快。周鍾瑄《諸羅縣志》就說: 當設縣之始,縣治草萊,文武各官僑居佳里興;流移開墾之眾,極遠 不過斗六門。北路防汎至半縣牛罵而止,皆在縣治二百里之內。…… 26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清代台灣大租調查書》(民國 52 年 2 月),頁 810~811。 27陳哲三〈草屯地區清代的拓墾與漢番互動〉,載古鴻廷,黃書林合編《台灣歷史與文化(二)》, 稻鄉出版社(民國 89 年 2 月),頁 11~60。 28 羅美娥〈從契約文書看洪雅族北投社的土地流失問題〉《中台灣鄉土文化學術研討會》台中市 政府文化局(民國 89 年 9 月 14 日)。本文未收入研討會論文集中。 29同註 26。 30《台灣原住民史料彙編 7》,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民國 87 年 10 月),頁 275。 31《清代台灣大租調書》上冊,頁 299~301。但其中「縣主託」之「託」恐為「秦」之誤,因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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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康熙三十五年吳球謀亂……五年之間,數見騷動,皆在北路,於是 四十三年秩官、營汎,悉移歸治;而當是時,流移開墾之眾已漸過斗 六門以北矣。自四十九年洋盜陳明隆……蓋數年間而流移開墾之眾, 又漸過半縣大肚溪以北矣。此後流移日多,……以去縣日遠,聚眾行 兇,拒捕奪犯,巧借色目以墾番之地,盧番之居,妻番之婦,收番之 子。32 又如縣境集集的開墾,是乾隆三十六年(1771)於林尾開始,四十年已到柴橋頭, 到乾隆五十九年建公館庄,創天上宮,開墾就緒,前後不過二十四年。33大到整 個台灣的情形,小到集集的情形,可以了解可能草屯地區開墾的迅速一定也十分 驚人。 在清政府的政策原是保護番民,禁漢人渡台入山的。康熙時「戶部則例」 即規定:「台灣奸民私贌熟番埔地者,依盜耕本律問擬;於生番界內私墾者,依 越渡關塞問擬,田仍歸番。」34 治台官員執行政策,康熙末閩浙總督覺羅滿保,福建巡撫楊景泰都下令以 土牛紅線為界,越界者以盜賊論。此後在乾隆三年、十一年、二十三年、二十五 年均曾一再釐清番界。中部地區最早之番界在牛相觸山、大武郡山、投捒溪墘、 張鎮庄一線,草屯地區在此線東方,自為界外禁地。到雍正二年《福建通志》載 「覆准福建台灣各番鹿場閒曠地可以墾種者,令地方官曉諭,聽各番租與民人耕 種。」35番地可以贌租耕種,漢人才能合法進入本地區開墾。上面二條有雍正年 間的史料,想來正是反映此一史實。 草屯地區在雍正七年設隘,乾隆五十三年設番屯。設隘出現隘丁、隘丁首、 隘租;設番屯出現屯外委、屯丁、屯埔地、屯租。設隘使番界東移,設番屯則促 成屯埔之開墾。彰化縣一十六處隘寮,其中牛屎崎、隘寮都在草屯地區。清政府 為了北投社番「捍衛邊圉,勞守二隘」,自雍正七年起給他們「北投界內大埔洋 草鞋墩熟墾水田」一所,東至牛屎崎,西至六汴溝,南至大哮溝,北至草鞋墩大 時彰化知縣為秦士望。見周 璽《彰化縣志》頁 76。 32 周鍾瑄《諸羅縣志》,卷七〈兵防志〉,頁 110。 33 陳哲三《集集鎮志》〈總論〉,集集鎮志編纂委員會(民國 87 年 6 月),頁 67。 34 《清代台灣大租調查書》上冊,頁 321。 35 同註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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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路為界;一帶口糧租共數千餘石。36而且免陞科,「以資眾番口糧」。這一大片 土地在乾隆五十四年勘丈不明,被混佔界內,因而被討伐林爽文有功的楊振文37 混佔,經北投社社主黎朗買奕赴福州控訴才得以討回。從此一史實,可知草屯地 區在乾隆中葉以前原是界外番地,乾隆末則因漢人太多已經弄不明白了,所以才 會發生勘丈不明的事。 設番屯時北投社有屯外委一員,屯丁一百二十八名,分給內木柵埔地一百 三十三甲。38雖然早在乾隆四十四年,北投社番就因「乏銀應用」而將在內木柵 中埔的「承父物業」杜賣給漢人。39但大多數屯埔地的贌耕的買賣都在嘉慶之後。 此後道光三十年、咸豐十一年、同治十三年,漢人不僅開發內木柵,而且進入坪 林、雙冬、龜仔頭,當然也有冒險家進入界外番地的埔里社。郭百年事件後政府 於龜仔頭坪豎立禁碑,上刻「原作生番厲、不造漢民巢。」40在集集洞角刻「嚴 禁不容奸入,再入者斬。」41,但效果有限。 牡丹社事件之後,光緒元年,開山撫番,一切渡台入山禁令悉數解除,於 是東方山區的國姓、埔里成為冒險家的樂園,草屯則成為開拓的前哨站。後來的 「鹿港擔埔社」,也是草屯繁榮的因素之一。 以下從方志、契約、家譜、寺廟、文社等方面來看草屯地區聚落庄街之形 成的過程。

一、方志上的聚落庄街

草屯地區在方志上,乾隆以前只有北投社,即番社。漢人的庄街要到乾隆 年代才出現。 乾隆六年劉良璧《重修福建台灣府志》才出現「南北投莊」。42當時南北投 莊是彰化縣十保管下一一○莊中半線保管下十一莊之一。而當時平埔族的南投 社、北投社依然存在。不可思議的是,南投、北投以今天的了解兩地相距十公里, 即二十里,如何能成為一個莊?是否如同南投社、北投社、合稱南北投社;南投 庄、北投庄、合稱南北投庄?因為資料不足,不能判斷。 其次,是修於乾隆二十五年余文儀《續修台灣府志》在卷首彰化縣圖中, 北投山在南,南投山在北,一開始就錯。可見對南投地方之陌生。但余志在內容 上還是比二十年前的劉志多一些。在〈封域〉「形勝」條記云:「彰化縣,東至南 36 〈嘉慶元年北投社屯外委余仕成等同立請約字〉,載《清代台灣大租調查書》下冊,頁 630。 37 楊振文事蹟見周璽《彰化縣志》,卷八〈人物志〉,頁 255~256。 38 周璽《彰化縣志》,卷七〈兵防志〉,頁 224~225。 39 《草屯地區古文書專輯》,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民國 88 年 6 月),頁 235。 40 劉枝萬《南投縣沿革志開發篇》,業 136。 41 劉枝萬《南投縣沿革志開發篇》,業 136。 42 同註 39,業 13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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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大山二十里。」下註「按內山深處難以里計,此據近縣山麓而言。」43可見 當時只知八卦山西麓,八卦山東麓之地都在化外。本地即在化外。在〈規制〉「縣 丞」云:「在貓羅保南投街,乾隆二十四年發帑新建。」44當時南投縣境另有林 既埔街在水沙連保,可見此時還沒有南北投保。本地已經由劉志時屬於半線保, 劃歸新成立的貓羅保。但其所記里程不確,南投社距城(即彰化城)五十里,南 投街距縣治二十五里,前者近是而後者錯誤。本地曾屬半線保,再屬貓羅保,方 志記載甚明,但近代學者無人提及;本文為第一次指出,也許是一個發現。 余志以後六十七年才有周璽《彰化縣志》,此六十七年經乾隆、嘉慶、道光 三朝;今日草屯轄境地區的開闢已經完成,平原土地已全數被漢人所有,北投社 番再無生存之依靠,如前引「栖身無地,餬口無資。」不得不陸續遷徙入埔里社。 《彰化縣志》所記本地區已經完全是漢人之活動,北投社、南投社已經很少出現。 其相關各條照錄如下: (1)〈規制志〉「縣丞署」條云:在南北投保,南投街外。45 (2)〈規制志〉〈街市〉「北投街」條:屬南北投保,分新舊街,距邑 治三十里。46 (3)〈規制志〉〈保〉「南北投保」條:(下轄六十五莊,記其在今草 屯地區二十八莊名如下)新街、舊街、下南勢、牛埔頭、石頭埔、 頂茄荖、過溪仔,田厝仔、溪洲仔、牛屎崎、番仔田、內木柵、 頂崁仔、草鞋墩、崎仔頭、圳寮莊、匏仔寮、新庄仔、隘寮莊、 南埔仔、溪洲莊、溝仔乾、山腳庄、林仔頭、大坪林、月眉厝、 萬寶新莊、南勢仔。47(4)〈規制志〉〈水利〉「險圳」條:在南 43 劉良璧《重修福建台灣府志》,卷五〈城池〉,頁 79。 44 余文儀《續修台灣府志》,卷一〈封域〉,頁 46。 45 同上書,卷二〈規制〉,頁 67。 46 周 璽《彰化縣志》,卷二〈規制志〉,頁 37。 47 同上書,頁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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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保,源從烏溪分脈,至茄荖山,穿山鑿石數十丈,流出灌溉 七十餘莊之田。乾隆十六年,池良生開築,里人名為:石圳穿流。 又「馬助圳」條:在險圳下,源從烏溪分出,灌上下茄荖田五百 餘甲。又「阿轆治圳」條:在馬助圳之下,水源亦同,灌石頭埔 等莊田五百餘甲。又「半壁泉」條:在北投保北勢湳莊青牛埔山 崁。半壁泉從石罅湧出,味極甘美,里人乏井,皆往汲焉。雖旱 亦湧,灌田十餘甲。名曰:石壁飛泉。48 (5)〈祀典志〉〈祠廟〉「天后聖母廟」條云:一在南投街,一在北投 新街49(6)〈兵防志〉〈陸路兵制〉「汎塘」條云:南北投汎(兵 房二十五間),把總一員,戰守兵八十九名。內木柵汎(兵房三 間,此汎歸南北投汎撥守),外委一員,戰守兵五十名。50 這些史料,可以討論的很多,第一,南北投保出現了;但是南北投保什麼 時候出現?方志上看不到,契約上最早是乾隆三十七年出現「南北投保山腳鎮北 庄」,51嘉慶九年契字上有一戳記是「正堂胡給南北投大哮總理簡居敬。」52嘉慶 十四年出現「南北投保草鞋墩庄」53「南北投保大好山腳庄」54,嘉慶十五年出 現「南北投保大好山腳舊廍」。55而在《欽定平定台灣紀略》中,五十二年十二 月廿七日記云:「臣等即一面向大里杙進殺,沿途焚剿虎仔坑、萬丹莊、南投、 48 同上書,頁 46。 49 同上書,頁 57~58。 50 同上書,卷五〈祀典志〉,頁 154。 51 同上書,卷七〈兵防志〉,頁 193。 52 《草屯地區古文書專輯》,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民國 88 年 6 月),頁 109。 53 同上書,頁 268。 54 同上書,頁 11。 55 洪敏麟《草屯鎮志》,頁 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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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等處賊莊甚多,不能悉數。」56全書也遍查不到南北投保之字眼,古文書可 補正史、國史之不足,於此可見。至於「北投保」最早出現在嘉慶五年57,再見 於嘉慶十四年58,而此後在道光十二年、二十九年,同治九年都出現「北投保」, 而不是「南北投保」。光緒時期的丈單,以至明治三十三年、三十七年的契約, 全是「北投保」。這些都對南北投之分立為南投保、北投保的時間之判定有一定 的幫助。所以,就史料立論,南北投保最晚在乾隆三十七年(1772)已成立。而 南北投保之分成南投保、北投保最早可見於嘉慶五年。 又當時南投縣境之街有四:林圮埔街、集集街、南投街、北投街。由此可 知,道光年間最熱鬧發達的四個地方在竹山、集集、南投、草屯。而當時的竹山、 南投、北投新街都已有媽祖廟。 又從庄街名稱看,今日的地名大多數由道光以前的地名延續而來。可見其 生命力之強盛。但有些已經消失不見了。其中改變最大的是北投新街、舊街的消 失,以及草鞋墩由庄變街,再變為一鎮之總名。二者之消長原因,實值得吾人之 深思。粗略看來是交通問題,彰化入埔里的東西公路,不經過北投;台中到南投 的南北公路也不經過北投,而此東西南北之幹道卻在草鞋墩庄交會。

二、契約上的聚落庄街

清代以前的契約,日本人稱為古文書。草屯地區今存清代契約三百餘件,59 最早的是乾隆十四年(1749)北投社番猴三甲召漢人蕭陽承佃開墾契,「坐落本 社南勢,東至大霞懼埔為界,西至溪崁溝為界,南至素仔埔為界,北至小河但埔 為界。」60除「本社南勢」「溪崁溝」可知外,其餘地望均不明。下面將見於《草 屯地區古文書專輯》、《草屯鎮鄉土社會史資料》、《清代台灣大租調查書》、《草屯 鎮志》、《草屯洪氏族譜》61等之契約已出現地名,列之如下: 大好庄山腳(乾隆 16)、圳寮(乾隆 17)、中心林(乾隆 22)、草鞋墩(乾 隆 23)、草鞋墩(乾隆 24)、草鞋墩庄(乾隆 32)、下溪洲(乾隆 35)、大哮下庄 (乾隆 36)、草鞋墩嶺下(乾隆 37)、南北投保山腳鎮北庄(乾隆 37)、萬寶庄 (乾隆 37)、下溪洲月眉厝(乾隆 40)、溪洲尾舊廓後(乾隆 41)、萬寶莊(乾 隆 41)、舊社前溪洲(乾隆 41)、南勢舊社林(乾隆 42)、草鞋墩庄(乾隆 43)、 內木柵中埔(乾隆 44)、草鞋墩庄(乾隆 45)、下溪洲月眉厝(乾隆 45)、北投 56《草屯地區古文書專輯》,頁 110。 57《欽定平定台灣紀略(下)》,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民國 86 年 6 月),頁 785。 58《欽定平定台灣紀略(下)》,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民國 86 年 6 月),頁 237。 59洪敏麟《草屯鎮志》,頁 833 60林美容《草屯鎮鄉土社會史資料》,台灣風物(1990 年 10 月),頁 1~100,收 81 件。另省文獻 會出版《草屯地區故事專輯》(民國 88 年 6 月),收 202 件。梁志忠先生收 57 件。 61 《清代台灣大租調查書》,頁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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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泉利黃記(乾隆 47)、內木柵中埔(乾隆 47)、草鞋墩頂庄(乾隆四十八年)、 北投大埔洋(乾隆 50)、牛屎崎頂(乾隆 50)、草鞋墩(乾隆 51)、圳寮庄(乾 隆 54)、草鞋墩庄(乾隆 54)、月眉厝庄(乾隆 56)、北投大埔、北投牛頭埔(乾 隆 56)、草鞋墩圳(乾隆 57)、北投界內大埔洋草鞋墩、牛屎崎、六汴溝、大哮 溝、草鞋墩大車路(嘉慶元年)、草鞋墩洋(嘉慶 2)、內木柵、北投庄(嘉慶 3)、 北投保南埔庄(嘉慶 5)、內木柵界外屯埔(嘉慶 7)、萬寶新庄瓦屋(嘉慶 9)、 內木柵中埔、內木柵南埔(嘉慶 10)、內木柵北勢湳、他里罵(嘉慶 11)、舊社 前、溪洲汴(嘉慶 12)、大埔洋土名南勢庄前(嘉慶 12)、草鞋墩庄(嘉慶 13)、 萬寶新庄(嘉慶 13)、內木柵阿法墓(嘉慶 13)、北投保大好山腳庄(嘉慶 14)、 南北投保草鞋墩庄厝(嘉慶 14)、圳寮(嘉慶 16)、北投街(嘉慶 18)、岩前園 (嘉慶 18)、內木柵中埔(嘉慶 19)、大埔洋、土名舊社林(嘉慶 20)、北投保 北投庄(嘉慶 20)、內木柵中埔(嘉慶 21)、北北投大埔洋(嘉慶 21)、內木柵 中埔(嘉慶 21)。以上是將乾隆、嘉慶之契約逐一列出,至於道光以後契約所見, 只列其重要及第一次出現地名,而不一一列出。 內木柵隘寮腳北勢溝乾(道光 14)、萬寶新庄(道光 16)、大好山腳庄厝地 (道光 21)、內木柵崁仔頂、內木柵湳西(道光 23)、北投新街北門第四間瓦店 (道光 25)、草鞋墩頂庄前大埔洋(道光 29)、草鞋墩庄(咸豐 4)、溪洲庄生員 許家駒(咸豐 8)、內木柵匏子寮庄(咸豐 10)、新街牛埔頭(咸豐 10)、牛屎崎 庄(咸豐 11)、頂街店稅銀貳元(同治 4)、北投保牛屎崎庄(同治 4)、草鞋墩 庄前(同治 4)、草鞋墩街仔茅店一坎(同治 5)、山腳下庄(光緒 9)、大哮山腳 庄(光緒 10)、草鞋墩街二落連地基(光緒 10)、山腳下庄(光緒 10)、大哮山 腳庄廿五張洋(光緒 13)、北投保坪頂庄(光緒 16)、草鞋墩頂街(光緒 16)、 北投保北投埔庄(光緒 25)、草鞋墩街瓦店五座(明治 32)、台中縣北投保草鞋 墩庄(明治 33)、台中縣北投保頂崁庄(明治 33)、南投郡草屯庄南埔(昭和 4)。 從以上自古文書列出的地名出現之早晚、次數、種類、及名稱的變化,可 以看出漢人入墾,聚落形成,由庄變街的過程。可據以提出新的歷史見解,並且 可以解決許多歷史的爭議。以下茲略說明之。 首先,漢人移民最早落腳的地方在哪裡?答案是在最早出現在契約的地 名。那些大體是漢人贌耕,買斷田園,也即北投社番杜賣,招佃漢人的田園座落 地。最早出現的是大哮莊(即大好庄,也就是後來之山腳庄),之後是圳寮、草 鞋墩、萬寶庄(即是萬寶新庄,也即後來之新庄)、下溪洲、月眉厝、內木柵、 北投街、頂庄。這些聚落大體在今日草屯鎮公所、大虎山山腳一線,及沿貓羅溪 東岸;前者在盆地的邊緣匏仔寮台地之西緣及大虎山邊,後者是在河邊,想來是 因為富含山泉水可以飲用與灌溉。後者在溪邊也是為用水方便。比較特殊的是萬 寶庄、北投街、內木柵。萬寶庄顯然是平原中漢人最早因為開發水圳獲得土地而 建立的聚落,即吳連登在乾隆八年開水圳,北投社番以四十張(二百甲)土地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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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至於北投街,因為漢人進入本地,最早一定到北投社與原住民交易,之後 再贌耕土地,再買賣土地,所以先在社西形成聚落,到乾隆中葉以後發展成街, 又在社東發展出新街。新街之出現應在嘉慶以後了。內木柵的開發可以推到乾隆 年間,而且在設番屯之前,令人意想不到。乾隆四十四年的北投社番杜賣盡根契, 杜賣對象是漢人。乾隆四十七年的北投社番立贌永耕字,對象也是漢人。另外, 內木柵過去學者都以為就是今日土城,從契約看來,匏仔寮台地以東地區都是內 木柵,範圍大很多,有內木柵中埔、內木柵南埔、內木柵湳西、內木柵隘寮腳、 內木柵崁仔頂、內木柵匏仔寮庄,內木柵北勢湳。 月眉地方之移墾在草屯地區可能最早,但自地契不能直接看出來,月眉厝 之出現在契字已經是乾隆四十年。但如細思契字內容,即可發現此地開發最早。 就以乾隆四十年〈林理祥立杜賣契〉62說明,此契中有「逐年帶納番大租糖二百 八十斛」,契末有「其上手正契登帶兄弟園業,難以繳照。」可見此契之標的物 最早之業主是北投社番,所以有「番大租」,而此次買賣已非第一次,故有「上 手契」,比之同時期之買賣都是第一次買賣,也即漢人自原住民手中購買土地, 則此地買賣之早於他處可以推知。 第二,以庄名出現之最早年代,其排列順序如下:大好庄(乾隆 16)、草鞋 墩庄(乾隆 32)、萬寶庄(乾隆 37)、草鞋墩頂庄(乾隆 51)、圳寮庄(乾隆 54)、 月眉厝庄(乾隆 56)、南埔庄(嘉慶 5)、南勢庄(嘉慶 12)、北投保北投庄(嘉 慶 20)、溪洲庄(咸豐 8)、牛屎崎庄(咸豐 11)、山腳下庄(光緒 9)、坪頂庄(光 緒 9)、北投埔庄(光緒 25)、頂崁庄(明治 33)、草屯庄(昭和 4)。 這一部分,可以看出自聚落形成庄的先後。另外如果以道光以前的庄與《彰 化縣志》南北投保下之庄對照,也可以發現契約有其局限性,它有如抽樣調查, 似乎缺乏其全面性,因為《彰化縣志》中所提的庄名並未能全數出現在契約中; 然而草鞋墩的發展卻是很清楚的,最早出現在乾隆二十三年只是一個地名,到乾 隆三十二年就已經是一個人口聚居的庄了。 第三,房屋地基買賣出現的情形,只出現在四個地方,一個草鞋墩庄、一 個北投街、一個大好山腳庄、一個是萬寶新庄。分別是草鞋墩茅屋(乾隆 24)、 草鞋墩庄草厝(乾隆 43)、草鞋墩庄草厝(乾隆 45)、草鞋墩圳北地基(乾隆 57)、 萬寶新庄瓦屋(嘉慶 9)、草鞋墩庄厝地(嘉慶 14)、大好山腳庄厝地(道光 21)、 北投新街北門第四間瓦店(道光 25)、草鞋墩街仔茅店一坎(同治 5)、草鞋墩街 貳落連地基(光緒 10)。可見草鞋墩的買賣最早最多。這表示什麼?應該是房屋 很多,住的人很多。為什麼草鞋墩會住很多人?在那裡有大車路,那裡是從北投 進入內木柵的要道,那裡也是險圳、大圳流入盆地的圳頭。也可見草鞋墩一開始 就是一個人口很多,商業活動很頻繁的地方,而不是忽然才變成重要的。 第四,以街出現的最早是乾隆四十七年的北投街,再來是道光二十五年的 62 洪敏麟、許錫專《洪氏族譜》,重修洪氏族譜編輯委員會(1994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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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新街、同治四年的頂街,最晚的是同治五年的草鞋墩街。 街、庄、社的區分,《彰化縣志》說的很明白:「凡有市肆者曰街:闤匱囂 塵,居處叢雜,人煙稠密,屋宇縱橫,街旁衚衕曰巷。郊野之民,群居萃處者, 曰村莊,又曰草地。番民所居曰社。」63可見街、庄最大不同,在一有市肆,人 煙稠密,屋宇縱橫;一個只是郊野之民,群居萃處。乾隆四十七年北投街,即舊 街,道光的北投新街,對照《彰化縣志》正是北投新舊街,為草屯地區當時最繁 榮之地。過去學者都據慶安宮、朝陽宮之建於嘉慶初年,推測北投舊街應出現於 乾隆末,今得契約證明乾隆四十七年已有舊街,可見舊街之出現又在本年之前。 又草鞋墩街出現在同治五年,應該和入山開墾及其交通樞紐地位,及東方山地的 開發有密切關係。至於有人提出「下溪洲街」64,在文獻契約上均未曾出現。 總之,草鞋墩出現很早,草鞋墩地名和林爽文之關係可以不必討論。從乾 隆三十七年出現如「草鞋墩嶺下」,嘉慶九年、道光七年又出現「草鞋墩嶺腳」65 我懷疑:草鞋墩是根據今草屯鎮公所、草屯公園一帶地形而命名。當然也許有人 可以認為從此進入內木柵,在此地穿換草鞋,新草鞋成墩,舊草鞋成墩,都成草 鞋墩;但內木柵出現最早是乾隆四十四年,比草鞋墩出現又晚了二十一年,而且 漢人在乾隆初年進入草屯盆地的都很少,更不可能有大量人口從草屯盆地進入匏 仔寮台地,或進入內木柵地區。所以,地形說或許可以成立。

肆、寺廟、家廟、文社和聚落的關係

有了聚落才可能有寺廟;有了相當安定的生活才可能有文教活動與團體; 有了富足的子孫,才可能有家廟。寺廟、家廟、文社也出現,表示聚落形成,而 且已經有了相當程度的人口數目以及相當程度的穩定富足的生活。 茲根據大正十三年的《宗教台帳》66,劉萬枝《南投縣風俗志宗教篇》67 林美容《草屯鎮鄉土社會社會史資料》,許錫專《草屯地區開發史資料集》68 許錫專《草屯鎮的文化資產及震災紀實》69,張永楨《草屯鎮近百年來開拓發展 調查—草屯鎮歷史資源之調查研究》70將草屯地區早期寺廟、家廟、文社創立的 年代、奉祀主神、地點、創建人等列表如下: 63林美容,前揭書,頁 13。 64周 璽《彰化縣志》,卷二〈規制志〉,頁 39。 65洪敏麟《草屯鎮志》頁 194~195。 66這三件地契見《草屯地區古文書專輯》頁 4、頁 109、頁 113。 67草屯街役場《宗教台帳》,日本大正十三年(1924)調查資料;林美容,前揭書,頁 19,有書 影。全書約 160 張,320 頁。 68 劉枝萬《南投縣風俗宗教篇》,南投縣文獻委員會(民國 50 年 6 月)。 69 許錫專《草屯地區開發史資料集》,台灣洪氏家廟(民國 87 年 2 月),全書 336 頁。 70 許錫專《草屯鎮的文化資產及震災紀實》,草屯鎮公所(民國 89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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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寺廟

廟名 創建年代 地點 奉祀主神 備 註 慶 安 宮 康熙三十年 北投舊街 福 德 正 神 劉枝萬創建年代作乾隆五十年左右, 嘉慶十年增祀天上聖母。 保 安 宮 乾隆三 年 溪 洲 吳 府 王 爺 龍 德 廟 乾隆 年 間 月 眉 厝 保 生 大 帝 劉枝萬作創於乾隆五十八年 朝 陽 宮 嘉慶五 年 北投新街 媽 祖 劉枝萬作創於嘉慶十二年 敦 和 宮 嘉慶二一年 下 庄 玄 壇 元 帥 已改建 平 山 宮 道光 初 坪 頂 關 帝 爺 劉枝萬作相傳起於嘉慶間,同治修復 新 天 宮 道光 初 坪 頂 天 上 聖 母 登瀛書院 道光二七年 新 庄 文 昌 帝 君 紫 微 宮 光緒二 年 林 仔 頭 玄 天 上 帝 劉枝萬以為創於同治十年 永 和 宮 光緒三 年 頂 崁 仔 輔信公李百苗 致 興 社 光緒九 年 南 勢 庄 太 子 元 帥 紫 雲 宮 明治三九年 雙 冬 清 水 祖 師 即一九○六年光緒三十二年 永 安 宮 明治三九年 北 勢 湳 觀 音 菩 薩 陳將軍廟 不 詳 南 埔 開漳聖王 劉枝萬以為創於乾隆五十年左右,主 祀陳墨章。

二、家廟

廟名 創建年代 地點 奉祀主神 備 註 燉 倫 堂 道光四 年 頂茄荖 洪 氏敦樸公派下 劉枝萬作道光十年 燉 成 堂 道光十 年 番仔田 洪 氏和蒼公派下 許錫專作光緒四年,洪敏麟作光緒二年。 燉 煌 堂 道光二四年 新 庄 洪氏 始祖 許錫專作道光二六年 簡德潤祖廟 道光三 年 林仔頭 簡氏 祖先 又作貴信公祭祀家廟,劉枝萬作起 於光緒七年。 思 孝 堂 同治四 年 阿法庄 簡文法派下 今建築為民國五十年建 西河宗祠 大正六 年 北投埔 林氏 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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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氏祖廟 大正十四年 草屯街 莊氏 祖先

三、文社

名 稱 創立年代 地點 創立人 備註 碧峰社 道光十九年 新 庄 簡 煥 奎 洪 濟 純 萃英社 道光二八年 新 庄 沈 三 奇 梯雲社 咸豐五 年 新 庄 洪 鍾 英 玉峰社 咸豐七 年 番仔田 莊文蔚、唐情萃 洪濟純、陳捷魁

四、福德祠

廟 名 創建年代 地 點 福 德 祠 乾隆五十年左右 北投舊街 福 德 祠 嘉 慶 四 年 頂 茄 荖 慶安宮在「宗教台帳」調查中作創於康熙三十年(1691),是草屯地區最早 的福德祠。此祠最早應無問題;但早到康熙三十年,則不可能。從整個草屯地區 開發史看,上溯到雍正是有史料可以證明;到康熙,無以證實。前引《諸羅縣志》 康熙四十九年,漢人才過半線大肚溪,也即此年之後才有可能進入本區。早過此 一時期,實不可能。如下移到雍正年間,則可以接受。因為北投社兩側,應該是 漢移民從今芬園縣庄(古稱本縣庄),越過貓羅溪與北投社番交易,落腳最好的 地方。 保安宮創於乾隆初年,可與契約印證溪洲地方是漢人開發較早的地方,因 為他在貓羅溪東岸。另外契約中屢次出現「舊社前溪洲」71、「舊社前」72、「舊 社林」73,而且早在乾隆四十一年,是否北投社為新社,之前曾經住過溪洲附近, 後來因為水患才搬遷到北投,原溪洲之舊地就被稱為舊社。近許錫專先生訪得日 71張永楨《草屯鎮近百年來開拓發展調查—草屯鎮歷史資源之調查研究》,南投縣立文化中心(民 國 88 年 6 月),(未刊稿) 72林美容,前揭書,頁 17~20。 73 同上書,頁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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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建平林橋時曾挖坐姿葬骨骸,或許舊社即在橋頭附近74。此值得進一步研究。 龍德廟於乾隆末年創於月眉厝,朝陽宮於嘉慶初建於北投新街,都可以看 到漢人從貓羅溪西岸渡過東岸的北投社、月眉厝,再經與北投社番訂約贌耕,或 杜賣,向北投社東邊的地方開墾。下庄的敦和宮出現於嘉慶二十一年,雖然李元 光在乾隆二十年就來台創業,但建廟確實不易,等待了六十年時間。坪頂開發更 晚,所以平山宮、新天宮都到道光初年才創建。頂崁仔永和宮、北市湳永安宮、 雙冬紫雲宮要到光緒年間。匏仔寮、隘寮、南埔、北勢湳、頂崁仔都在內木柵範 圍內,雖然乾隆四十四年已有土地買賣,但開發應該是比盆地要晚一些。陳將軍 廟列於乾隆五十年,比較同區內各廟,未免太早,如果將之列於明治四十一年(光 緒 34,1908)新庄人許萬乞、南埔李重三之首倡重建比較可以接受。主祀神劉 枝萬作陳墨章,近年被作陳元光。 除外,福德正神比較早,因為土地公管五榖收成,也管治安,而且土地公 廟比較小容易建,所以土地公廟會比較早建立。至於文社、家廟都在道光以後, 正表示入墾移民在乾隆嘉慶時來,奮鬥了幾十年,才稍可溫飽,才有餘力讓子弟 讀書,也才能孝敬祖宗。倉廩足而知禮義,誠哉斯言。 另外,保安宮拜王爺、龍德廟拜保生大帝,慶安宮配祀有法主公即青山王, 這些都是泉州人的信仰,溪洲白姓是泉州府安溪縣人,北投林姓是泉州府安溪縣 人,北投捕的林姓是漳州府南靖縣人,頂茄荖新庄的洪姓是漳州府漳埔縣人,李 姓則分別從平和、南靖、漳埔移入,都是漳州府。簡姓也是南靖縣。根據神明的 地方性,和住民的祖籍,慶安宮、保安公是可以了解的,但龍德廟比較特殊,原 來他們在南靖原鄉已拜保生大帝。

伍、洪、林、李、簡四大姓與聚落形成

洪姓、林姓、李姓、簡姓是草屯四大姓。四大姓的人口,民國三十四年占 全鎮百分之七十五,民國七十三年占百分之六十六。看這四大姓之入墾草屯,可 以了解草屯之開發史,也可以推測各聚落形成之時間。 洪姓進入草屯分四批,最早是乾隆初期,和蒼派下敦寬落腳縣庄蘆藤宅, 毛蟹公派下洪澀等於乾隆二十六年入墾下茄苳及石頭埔。其次是勤樸公派下育德 等於乾隆中葉入墾新庄。育德後代洪璠、洪欉以抗清知名。三是和蒼派下照元渡 台往縣庄,後裔移居北投崁仔腳,移居也在乾隆初年。又和蒼派下洪戒原居縣庄, 後裔也遷居下茄荖、新庄、番仔田、牛屎崎、北勢湳。移居時間當在乾隆四十七 年漳泉械鬥之後。四為陽明派下秉正等入墾頂茄荖。時間為嘉慶十五年(1810) 74 同上書,頁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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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裔又遷居田厝仔。75可見洪姓入墾草屯,時間在乾隆中葉到嘉慶年間。 下庄李姓的開基祖是李創,他於乾隆二十年(1755)率二子元光、元欽來 台。圳寮李姓開基祖為李元榮,其父李胎自平和來台住縣庄,因元榮嫌其地瘠村 僻,所以於乾隆年間遷居圳寮。富寮里李姓開基祖李天恩卒於乾隆四十五年,應 在此年以前來台入草屯開墾。李隆科生於乾隆二十三年,卒於道光六年,二十餘 歲來台,先避難嘉義,乾隆末年到草屯坪頂開基。李馬肆嘉慶年間自漳埔入頂崁 開基。李清智生於嘉慶二十四年,卒於咸豐七年,咸豐時自水沙連保三角潭遷居 草屯牛屎崎開基。76 北投埔、月眉厝林姓六房頭,北投埔長房林墀卒於乾隆四十六年,來台應 在此年之前。月眉厝開基祖七房林霸,生於雍正七年,卒於嘉慶元年,來台入草 屯應在乾隆年間。六房林克卒於乾隆四十七年,來台應在此年之前。六房林敏卒 於乾隆二十六年,來台應在此年之前。77林姓祖籍漳州府南靖縣,乾隆年間渡台, 先住嘉義梅山崁頂,再遷居草屯,乾隆四十年、四十一年林姓在月眉厝就有大量 土地買賣。再佐以林敏卒年,可以推測林姓在乾隆二十年後已有人入墾草屯。 林仔頭(上林里)開基祖簡旋亨嘉慶年間渡台來草屯。林仔投開基祖簡士 圓嘉慶時入台。簡維謙卒於乾隆六年,生前住大好鎮北中庄。來台可能在乾隆初 年。簡擇仁生於雍正七年,卒於嘉慶十二年,葬富寮西方橫山仔。簡光應生於乾 隆八年,自幼來台,卒於道光元年,為林仔頭開基祖。78可見簡姓入墾草屯早在 乾隆初,晚到嘉慶年間。又自上引雍正七年簡經已贌墾北投社公地,簡姓之入居 草屯竟可推到雍正初年。 從上面洪、李、林、簡氏等的開基祖入墾草屯,建業立家的時間看,來台 有早到康熙雍正的,但都先在芬園鄉縣庄、竹山鎮三角潭、嘉義梅山先落腳,有 的住一代,有的到第五代才遷入草屯。故入草屯早的在雍正初年,晚的到嘉慶年 間,而以乾隆嘉慶時為多。另外,林氏鬚房林文美,他生於康熙三十年(1691), 卒於雍正九年(1731)五十一歲,葬在牛角塘。其妻黃氏生於康熙三十四年,卒 於乾隆三十七年,葬在廍後。79妻葬廍後,是北投埔牛埔廍後。夫葬牛角塘,在 何地?大陸?台灣?因為不明,不能用以證明林文美在雍正時已入居草屯。 75 羅美娥,前揭文說舊社一在「番社內」東方 2 公里,一在「番社內」東北方 1 公里。但我在草 屯地區田調,問過許多耆老,但無人知悉。而且羅說,與地契「舊社前溪洲」之地理位置不符。 76洪敏麟〈草屯茄荖洪姓移殖史〉《台灣風物》15:1(1965),頁 5。許錫專,前揭書,頁 46。 林美容,前揭書,頁 170。 77 林美容,前揭書,頁 170~174。林文龍〈草屯李氏族普及其古文書〉《台灣風物》35:2(1985), 頁 111。林美容〈草屯鎮之聚落發展與宗教發展〉《台灣人的社會與信仰》,(台北:自立晚報出 版社,1992),頁 136。 78 林美容,前揭書,頁 174~181。 79 同註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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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結論

草屯的最早先住民是北投社平埔族,他們屬於洪雅族阿里坤支族。他們的 舊社也許在溪洲附近,北投可能是新社,但其遷移時間經過均無可考。 從方志上的研究,知道漢人的南北投庄要到乾隆六年劉志才出現。之前只 有原住民的南北投社。而南投北投地方先屬半線保,再屬貓羅保,三屬南北投保。 契約上出現南北投保以乾隆三十七年最早,北投保以嘉慶五年最早。可以推測南 北投保成立時間當在乾隆二十五年余志之後,乾隆三十七年之前。 對於現存草屯地區清代契約的研究,最早出現的地名在沿牛屎崎、草鞋墩、 大哮山下,及沿貓羅溪東岸一線,應該和山泉水、溪水之取用方便,在生活上、 農業上較易得到滿足之故。萬寶新庄之較早出現則和吳連登(倘)之開發水圳有 關。北投庄、北投街之早出現是漢番交易之結果。內木柵居然早在乾隆四十四年、 四十七年就有漢番間的杜賣、贌耕行為,把草鞋墩東方山區的開發時間又向前推 進。因為此一現象,幾乎可說草屯地區是同步開發。 《彰化縣志》把南北投保下的庄名全數列出,有助聚落的研究,也有助與 契約的比對。然而契約是新史料,而且數量多,可以看到許多新史實,也有許多 新發現。如內木柵,過去將他與土城劃上等號,是錯誤的。內木柵包括匏仔寮以 東的地區。屯園則被稱為內木柵界外屯埔。 草鞋墩之名在乾隆二十三年就出現,乾隆三十二年變草鞋墩庄,此後草鞋 墩的地基、房屋買賣十分頻繁,契約所見,以它最多。到同治五年,發展成草鞋 墩街,與北投舊街,北投新街、頂街,排名第四。可見草鞋墩自乾隆中葉就顯得 地位重要,一直是僅次於北投新舊街的地位,到光緒元年開山撫番,山區開放解 禁,其平原與山地交會點的重要性更突顯出來,使它成為重要的街。之後,日人 來台,新建公路不論東西向,或南北向皆捨北投而取道草鞋墩,這才決定了草鞋 墩取代北投的命運。另外,本文也認為草鞋墩既不是林爽文,也不是鄭經、劉國 軒,也不是鹿港擔埔社,有可能是因地形而命名。 寺廟、家廟、文社的創建,和聚落的開發史可以吻合。慶安宮在北投舊街, 保安宮在溪洲,龍德廟在月眉厝,朝陽宮在北投新街,敦和宮在下庄,這幾間最 早的廟正是在這幾個開發最早的地方。 家廟、文社的成立時間都在道光以後,可見農業社會需要幾十年的奮鬥, 才能有些積蓄,才能孝思不匱,也才能把勞動人口解放出來去讀書。 洪、林、李、簡氏占了草屯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人口數,他們也把草屯的土 地分四部份瓜分了。林姓在月眉厝、北投埔;洪姓在石頭埔、頂茄荖、番仔田、 新庄、北勢湳;李姓在下庄、圳寮、南埔、頂崁仔、牛屎崎;簡姓在山腳、林仔 頭、阿法庄。他們的開基祖也都很清楚。入墾時間洪姓在乾隆二十六年之後至嘉 慶年間;林姓也許可以推到雍正年間,但多數在乾隆年間;簡姓或許可推到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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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以乾隆、嘉慶最多;李姓來源比較複雜,有乾隆年間,也有嘉慶,甚至晚到咸 豐年間。 到目前為止要將草屯漢人歷史推到雍正年間,實在欠缺直接史料為證,只 有上引二件史料可以間接上推雍正的,一件是乾隆十九年福州將軍新柱福建巡撫 陳弘謀的〈奏覆審理彰化兇番焚殺兵民摺〉,另一件是光緒十年的杜賣大租契字。 因此,我們只能說雍正時已有漢人向北投社贌墾草地,也有人間大租之買賣,證 明漢人已進入本地進行墾耕。所以將漢人進入本區的時間,上推到雍正年間應可 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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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草屯鎮志」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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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草屯鎮志」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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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 Chia Journa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pp. 119-141, No. 3, November 2001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Feng Chia University

The History of Development of Tsau-Tweng

Area During Ch'ing Dynasty: The Emerging of

Han Street Names in the Aboriginal Area

Che-San Chen*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reestablish the history of Han immigrants who entered and cultivated the land in the regions of aborigines. The main focus will be on the emerging of Han street names in the aboriginal area. This paper provides several discoveries through the fully utilization of new excavated historical documents.

The paper starts with the Hom-Ya Tribe of Pei-Tou Group, the earliest inhabitants in Tsau-Tweng area. The Pei-Tou Group was always the largest aboriginal group in the central Taiwan during early Ch'ing dynasty. However, the group lost most of their lands to the Han immigrants at the beginning of Emperor Dauguang era and was forced to move into Puli.

Han immigrants entered Tsau-Tweng area during Emperor Yongzheng era. Initially they traded with the tribe and then they claimed the lands and cultivated them. The early Han immigrants occupied the fertile lands that were closer to the water source such as Yu-May-Tsu, Chi-Chou, Da-Tiau-San-Jiau, Tsau-Shia-Dun. The Han immigrants who arrived later could only plowed the poor soil area such as Pei-Tou-Pu, Chi-Tsung, Tsing-Jweng. After the available land was used up in Tsau-Tweng area, they moved further east into Mu-Zar Bau-Ze-Liau tableland. Some of them moved across I-Liau and entered Nan-Pu, Tu-Tsung, Pei-She-Nan area until the end of Wu River.

All the cultivation was establised between the end of Emperor Ch'ienlung 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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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the beginning of Emperor Chiach'ing era. Therefore villages and communities were formed during that period of time. The first Han street name in Tsau-Tweng, Pei-Tou Old Street, existed no later than the era of Emperor Ch'ienlung. Later, there were Pei-Tou New Street appeared during the era of Emperor Chiach'ing and Tsau-Shia-Dun Street during the era of Emperor Guangxu.

During the Japanese Occupation, the major roadways from Tzung-Hwa to Puli and from Taichung to Nan-Tou were met at Tsau-Shia-Dun. That was the beginning of Tsau-Shia-Dun and the end of Pei-Tou. In 1920 Japanese renamed Tsau-Shia-Dun as Tsau-Tweng and it thus fully replaced the leading role of Pei-Tou even until now.

Keywords: Hom-Ya tribe, Pei-Tou group, Nan-Pei-Tou-Bau, Pei-Tou-Bau,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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