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處 圖書館 1000803 修訂
弘道大樓圖書館晚自習專區管理辦法
一、留校晚自習者須經申請核可,方可進入館室內自習,並依排定座位就坐。
二、當週星期五中午 12:00 前繳交申請單者,隔週一晚間即有坐位,並於文創處 網頁及公佈欄公告坐位號,若超過時間再隔一週才可分配坐位。
三、高中部三年級同學無參加輔導課者 18:00 點名,其他同學請於 18:50∼19:00 就座完畢,19:05 點名及 20:30 各點名一次。遲到或中途離席者視同缺席,
缺席 3 次將取消專區座位權。被取消專區座位權者可重新申請乙次,超過 乙次以上者則須部主任同意方可申請。
四、請假辦法:事假、病假皆需家長及導師簽名方可銷假。所有假別請於二日 內銷假,逾期恐會影響專區座位權。
五、冷氣、燈光開放由圖書館統一設定,學生請勿擅自操作。
六、如需討論功課,請依開放時間到開放空間小聲討論。
七、請遵守下列規定,嚴重違反者將取消自習權。
1、進入閱覽室依坐位號就座,並不得與其他人談話影響自習品質。
2、自習時間請將手機關機,食物、飲料不得攜帶進入。
3、在室內請勿聊天、玩牌、打鬧、看漫畫及在走道或門外高聲談笑。
4、依晚自習上課時間自習,非下課時間不得外出(裝水、廁所、用電腦及問 問題都不行),特殊情況者請與管理老師報備核可。
5、個人座位請保持乾淨,因白天另有活動,每晚離開時請將個人物品全部 帶走。
6、離開時請安靜迅速,不得逗留室內聊天。
八、禁止使用美工刀、在桌面及隔板寫字,如有破壞情事,一經查明,除取消 自習權外,並需賠償修繕費用。
九、所屬館室第九節若另有社團活動,請於 18:00 才進入就座。
十、請依作息表作息,非下課時間不得起來走動。
節數 上課時間 下課時間
第一節 18:00~18:50 18:50~19:00
第二節 19:00~20:10 20:10~20:20
第三節 20:20~21:30 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