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中學圖書館夜間及週末自習管理原則說明
文創處 2013/8/14 110/08/13 修訂
一、 自習空間開放原則
1.為確保夜間弘道大樓人員疏散安全及衛生品質,弘道大樓自習空間自 102 學年度起 各 館室以開放 80%座位為原則。
2.週一~週五夜間大量人潮使用後,為確保衛生品質,週日全館閉館,以利進行清掃及 消毒作業。
3.考前兩週週六開放一樓閱覽室:早上 8:00~下午 16:50。
二、空間規劃原則:依部別年級屬性及進館時段考量
館室代號 館室名稱 座位數 使用者
0A B1 志學齋 378 高中部
0B B1 志學齋-小 36
1A 1F 普通閱覽室 360 技高部 3A 3F 數位學習中心 32 國際部 4A 4F 普通閱覽室 132 國中部三年級 4B 4F 專題 3 48 國中部一二年級 4C 4F 專題 4 48 國中部一二年級 4D 4F 自然科學館 180 國中部三年級
三、夜間自習作息規畫(配合 D 班車晚自習於 21:00 結束)
節數 上課 備註
第一節 18:10~19:30
※參加課後輔導及社團活動者請於 18:50 前入 座(須事先申請)
非下課時間不得隨意走動
休 息 19:30~19:40 第二節 19:40~21:00
※參加課後輔導及社團活動者請於 18:50 前入座
四、使用者付費原則:每人每半天收費 10 元(一個晚上以半天計)
1.收費原則說明 因應新學年度空間規劃管理及夜間自習人數激增,增聘三位夜間管理 人員。慮及管理人事、水電、冷氣及自習空間維修費用不在學雜費涵蓋範圍,基於使 用者付費之公平原則,酌收 清潔及管理費每人每半天 10 元。
2.報名及收費流程
3.為養成同學良好的自我管理習慣,並避免資源浪費,收費以一期為單位(例:第一期 9/16~10/31),除了非自願性所造成的晚自習暫停外,請假及遭取消自習權者一律不 予退費。
4.違反晚自習規範,屢勸不聽,情節重大,及無故曠課或違規三次以上者取消自習權。
5.涉及收費標準核計及使用者權益,每一期晚自習報名確認後,就不得退費。期間,原 則上 不受理進出申請。
於規定期限內上網報名
(每學期二次意願調查)
報名確認
(四天) 啟動自動扣款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