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第 2 學期應屆畢業 生
畢業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一、應屆畢業生規定:
• 應屆畢業生規定:
• 未修足學期數,但學分已修足欲畢業者,須 依學則第 54 條規定申請提前 1 學期業,審 核通過者始得畢業。
• 申請提前畢業,請依「本校行事曆」規定時 間辦理,約為期中考後 1 週內申請。
二技 四技
4 學期皆在學 8 學期皆在學 註:休學之學期不算在學。
二、畢業自審:
• 畢業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係依入學時之課程規劃 表修習。
• 至【學生資訊系統\畢業審核自審】自我審核各 應修類別是否有漏修。
• 「畢業審核自審」自三上起,即可自行上網查看
。
• 校訂必修及專業必修,若為重補修課會對應至
「自由選修」頁籤,請先與通識中心老師或系辦 助教確認後,再於〔自審異動〕註記即可。
• 自審異動後,須經系辦助教確認並審核通過後,
才會對應至正確的位置。
※ 畢業自審:請至【學生資訊系統 \ 畢業審核自審】先進行自審作業。
※專業必、選修:以系上開設之課程為主。
※自由學分:包含外系學分、課程規劃中未有之本系課程、超修的專業選修或校訂必 修學分。
【日間部】畢業資格審查項目(適用 101 學年度入學課規)
應修類別 校訂必修 專業必修 專業選修 自由選修 總學分數 應修科目
數及學分
15 科 30 學分
16 科
56 學分 最少應選
修 34 學分 8 學分 128 學分
【進修部】畢業資格審查項目(適用 101 學年度入學課規)
應修類別 校訂必修 專業必修 專業選修 自由選修 總學分數 應修科目
數及學分
14 科 28 學分
16 科
50 學分 最少應選
修 36 學分 14 學分 128 學分
【雙軌專班】畢業資格審查項目(適用 101 學年度入學課規)
應修類別 校訂必修 核心必修 專業必修 專業選修 總學分數 應修科目數及學分
14 科 30 學分
13 科 39 學分
17 科
46 學分 最少應選
修 13 學分 128 學分
四、日間部畢業資格審查 ( 畢業門檻 ) 項目:
• 必選課程:行銷人規劃、職場講座、行銷與流通實務專 題成果發表
• 校訂必修:除表列課程外,須修習「大學入門」及「創 造力講座」。
• 勞作教育 ( 一學年 ) (四日+雙軌專班)
• 校、系訂畢業門檻:本系日間部四技生 ( 不含外籍生、
身障生、雙軌專班生 ) 應符合如下標準,方得畢業。
– 外語能力:本校『外語能力畢業指標實施辦法』中
「初階」標準(語言中心審查)
– 資訊證照檢定:「 TQC-OA 辦公室軟體應用類 - 電子 試算表 Excel 進階級」(系辦統一紙本審查)
– 專業證照檢定: 70 點數之證照(系辦統一紙本審查)
五、畢業資格 - 注意事項- 1 :
• 非學年度課程, 同一科目名稱重複修習,第 2 門不得認列為畢業學分,如:
選項體育選修 2 次籃球課,第 2 次修習的籃球不得列計至畢業學分中,
須再補修 1 門非籃球課之選項體育。